中药的配伍原则和禁忌参考资料
中药饮片的配伍原则

中药饮片的配伍原则一、前言中药饮片是中药制剂的一种,它是将中药制成粉末或颗粒后,按照一定的配方混合而成的。
在中医临床应用中,中药饮片是非常常见的一种治疗方式。
但是,在使用中药饮片时,需要注意它们之间的配伍原则,以免发生不良反应或者影响疗效。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详细介绍中药饮片的配伍原则。
二、相互补益原则1. 相互增效:指两种或多种药物在配伍后能够增强彼此的作用,使其疗效更加显著。
例如:黄芪与党参、白术、茯苓等搭配使用,可增强补气养血、健脾益胃的功效。
2. 相互促进:指两种或多种药物在配伍后能够相互促进吸收和代谢,提高其作用效果。
例如:当归与桂枝、白芍等搭配使用时,可促进其活血化瘀、调经止痛的功效。
3. 相互协调:指两种或多种药物在配伍后能够相互协调,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
例如:人参与黄芪、枸杞、山药等搭配使用,可协调其补气养血、滋阴润燥的功效。
三、相互抑制原则1. 相互抵消:指两种或多种药物在配伍后能够相互抵消作用,降低其治疗效果。
例如:大黄与芒硝、硫磺等搭配使用,会使大黄的泻下作用减弱。
2. 相互制约:指两种或多种药物在配伍后能够相互制约,使其作用降低甚至失效。
例如:乌头与当归、川芎等搭配使用,会使乌头的祛风镇痛作用失效。
3. 相互干扰:指两种或多种药物在配伍后能够相互干扰代谢和吸收,降低其治疗效果。
例如:酸枣仁与大枣、茯苓等搭配使用,会影响酸枣仁的镇静安神作用。
四、禁忌原则1. 药物禁忌:指两种或多种药物在配伍后会产生不良反应,甚至危及生命。
例如:当归与防风、川芎等搭配使用,易引起血栓形成。
2. 病情禁忌:指在某些病情下,某些药物的使用是不适宜的。
例如:肝病患者忌用当归,因为当归会刺激肝脏。
3. 禁忌症禁忌:指某些药物在特定的禁忌症下是不能使用的。
例如:孕妇、哺乳期妇女、小儿等不宜使用某些药物。
五、其他原则1. 量少原则:指在配伍中应注意控制每种药物的用量,以免发生不良反应或者影响治疗效果。
2. 时序原则:指在配伍中应注意各种药物的服用时间和顺序,以免影响其吸收和代谢。
中药的配伍原则和禁忌

中药的配伍原则和禁忌
中药的配伍是指在处方里把几味药物混合调合,以取得最佳疗效的技术。
中药配伍要满足各种药物的性味、功效、药效以及患者的病情和体质等,来推荐配伍,满足药物的协同作用,以提高疗效。
中药学的融合性是
中国医学的特色,配伍技术是中医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根据中医药学中
的理论,把几种中成药按照一定的比例配伍制成复方中药。
中药配伍存在许多规律,比如性状相克、功能类分、效应强弱、合味
相和等,其中功能类分法是现代中药学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础,多数中药都
是按功能类分法来进行配伍的。
性状相克:
即在药物的性状上有一定的反作用,如温热药物和清凉药物不能混用,清凉药物与温热药物合用容易引起中性交感,甚至使病情加重。
如紫苏叶、细辛、黄芩等温凉药物;附子、人参、木香等温热药物;陈皮、茯苓、苍
术等热温性药物;苦参、苦杏仁、桔梗等清凉药物。
效应强弱:
即按药物的效应加以分类,强效药物抑制副作用可少用或不用,轻微
的药物可用大量,中等的药物介于二者之间,以达到最佳结果。
合味相和:
即根据中药味解特性来挑选药物,并以调和配伍,以达到药性调和的
目的。
中药的配伍与用药禁忌.doc

中药的配伍与用药禁忌.doc中药的配伍与用药禁忌.doc一、配伍配伍,就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根据病情和药物的性能特点,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配合应用。
中药的配伍,《神农本草经》总结为“七情”,即单行、相须、相使、相畏、相杀、相恶、相反。
除“单行”用单味药物防治疾病外,其余六种均指药物的配伍关系。
现将其内容分述如下:(一)相须:即性能相似的药物配合应用,以增强原有功效的配伍方法。
如石膏与知母、麻黄与桂枝、大黄与芒硝等的配伍。
(二)相使:即部分性能相似的主辅药物配合应用,辅药能增强主药原有功效的配伍方法。
如黄芪与茯苓用治气虚水肿的配伍,茯苓能增强黄芪补气、利水、消肿的功效。
(三)相畏:即一种药物的毒副作用,被另一种药物消减的配伍方法。
如半夏的毒副作用能被生姜减轻或消除,称半夏畏生姜。
(四)相杀:即一种药物消除或减轻另一种药物毒副作用的配伍方法。
如生姜能消除或减轻半夏的毒副作用称生姜杀半夏。
可见相畏、相杀是同一配伍关系的两种不同说法。
(五)相恶:即一种药物能消除或减低另一种药物功效的配伍。
如人参的补气功能被莱菔子的破气作用消减,故称人参恶莱菔子。
(六)相反:即一种药物和另一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毒副作用的配伍。
如“十八反”中的药物。
上述六种配伍关系中,相须、相使有协同作用,能提高疗效,是中药常用的配伍方法。
相畏、相杀能消除或减轻毒副作用,在应用毒性药或烈性药时必须考虑选用。
相恶能消减功效,应避免使用。
相反能产生毒副作用,应禁忌使用。
二、用药禁忌用药禁忌包括配伍禁忌、妊娠用药禁忌和服药时的饮食禁忌等三个方面。
临床用药时应严格遵守。
配伍禁忌即指药物配伍应用后会产生毒副作用,严重时有可能危及生命安全,要禁止配伍使用的称禁忌。
历代关于配伍禁忌的认识并不一致,影响较大的有:“十八反”和“十九畏”。
分述如下:1.十八反: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半夏、瓜蒌、贝母、白蔹、白及;黎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中药配伍原则及禁忌

中西药合用配伍禁忌
1.酸性较强的中药,如乌梅、山楂等不能与磺胺类抗菌药物 配伍,中药中的有机酸成分经体内代谢后酸化尿液,不仅降 低抗菌药物的作用,且有机酸所致的酸性环境使乙酰化磺胺 类溶解度降低,在肾小管中析出,形成结晶,引起肾损害。
2.含鞣质的中药如:大黄、山茱萸、五倍子、诃子等,是胰 酶、淀粉酶、蛋白酶的灭活剂,能使多种抗生素、维生素失 去活性,且不宜与强心苷类、金属离子制剂联合使用。
十九畏 十九畏列述了九组十九味相反药,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 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 人参畏五灵脂。
近代研究
从大量的文献来看,关于十八反、十九畏出现严重毒性反应鲜有 报道,但是有人认为在两千多年的历史发展中,相反药性没有被淘 汰,延续至今,就在于它可能揭示了药物配伍禁忌这一客观规律。 现代研究认为,反药使用可能确实会产生中毒的后果,但是也有可 能是中药本身的毒性,除了海藻和甘草没有毒性以外,其他的每一 对反药中都包含有毒中药。如甘遂、大戟、芫花、藜芦、乌头、 半夏都是有一定毒性的中药。使用不当产生毒副作用是很正常的。
综上所述,在药物七情中,论述药物 基本配伍关系的只有六项。 相须、相使表示增效,临床用药要充 分利用 相畏、相杀表示减毒,应用毒烈药时 需考虑选用 相恶表示减效,用药时应加以注意 相反表示增毒。原则上应绝对禁止
君臣佐使
• 君药:即对处方的主证或主病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它体现了处方的主攻方向,其它力 居方中之首,是方剂组成中不可缺少的药物。
• 使药:意义有二,一是引经药,即引方中诸药直达病所的药物;二是调和药,即调和诸药 的作用,使其合力祛邪。
(二)用药禁忌
(一)配伍禁忌
十八反 十八反列述了三组相反药 甘草反甘遂、京大戟、海藻、芫花; 乌头(川乌、附子、草乌)反半夏、瓜蒌(全瓜蒌、瓜蒌皮、 瓜蒌仁、天花粉)、贝母(川贝、浙贝)、白蔹、白及; 藜芦反人参、南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赤 芍、白芍)。
中药配伍原则及禁忌

中药配伍原则及禁忌中医药配伍原则是中医药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了中药的四性配伍原则和中药的相克禁忌。
中医药的四性是指寒热、寒温、热凉、热燥,中药在配伍使用时需要考虑相应的四性属性。
寒性药物具有清热、泻火作用,如连翘、竹叶等,常用于治疗内热症状;热性和温性药物则具有温暖驱寒、活血化淤的作用,如熟地、附子等,常用于治疗寒性病症。
在配伍时,寒性药物不宜与温热药物同时使用,以免发生药物间的相互抵消或增强作用,影响疗效。
中医药的相克禁忌是指一些中药之间存在相克作用,不宜同时使用。
比如薏苡仁不能与赤小豆同用,二者相克,容易导致消化不良;陈皮、桔梗与生大黄相克,容易导致中滞不通;黄连与附子相克,容易出现腹泻等。
遵循相克禁忌,可以防止药物间的反应或副作用增加,保证治疗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中医药的配伍原则和相克禁忌并非绝对,需要根据具体病情、病人体质等情况综合考虑。
同时,有些药物的配伍虽然相克,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却能产生协同作用,提高疗效。
因此,在使用中药时,需要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此外,中药的配伍还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相类相从原则:指相同功效和药性的中药可以配伍使用,以增强疗效。
比如,多种清热药物可以配伍使用以提高清热效果。
2.补泻相结合原则:指在清热利湿、温阳补气等情况下,可以在药方中同时使用泻下和补阳的中药。
3.草木相排原则:指应避免草药和木药同时使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影响药效。
比如藁本和枳实即为相反的性质,因此同时使用会产生相互消弱的效果。
4.导滞淤综合利用原则:指在清热解毒的同时,还应兼顾缓解血滞、痰湿等情况,以充分发挥中药的综合作用。
5.剂量搭配原则:中药配伍时,需要根据不同药物的剂量来搭配使用,以达到合理的药效。
总之,中药的配伍原则和相克禁忌是中医药学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它们能够保证中药的疗效和安全性。
在实际应用中,医生需要根据病情和患者体质,合理搭配中药,遵循配伍原则,避免相克禁忌,以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中药材的药材配伍掌握配伍原则与禁忌

中药材的药材配伍掌握配伍原则与禁忌中草药的药材配伍在中医药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
正确的药材配伍可以发挥其药效,而错误的配伍则可能产生不良反应或甚至无效。
因此,掌握中药材的配伍原则与禁忌对于中医药学的从业者和使用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中药材的配伍原则与禁忌,并结合实例进行解析。
一、配伍原则1. 相互补充原则中草药中有很多药材的特征互补,即一个药材的功效可以弥补另一个药材的不足。
比如,麦冬具有滋阴润燥的作用,而枸杞则具有滋阴养颜的作用,两者合用可以更好地调节人体阴阳平衡。
2. 相互增强原则有些药材之间具有相互增强的作用,即两种药材合用后的药效大于单独使用时的药效之和。
例如,黄芩和黄连均具有清热解毒的功效,两者合用可以增强清热解毒的效果。
3. 相互制约原则有些药材之间具有相互制约的作用,即两种药材合用后的药效小于单独使用时的药效之和。
这种配伍原则常用于解决某一药材的副作用或毒性。
例如,炙甘草和大黄合用可以减少大黄的泻下作用。
4. 顺序配伍原则中药材的用药顺序也是需要注意的,有些药材需要先后服用才能取得最佳效果。
例如,人参和黄芪都是补益药材,但人参先补阳气,黄芪再补阴气,因此在配伍时需要注意先后顺序。
二、禁忌事项1. 胶体金属禁忌金属制剂与许多中药材服用同时会产生反应,从而减弱或失去药效。
例如,金属禁忌的中药材有黄连、黄芩、朱砂等。
在服用这些中药材期间,应避免同时服用金属制剂。
2. 热性药物禁忌热性药物一般具有发散热毒的作用,而某些中药材则有滋阴降火的功效,两者配伍可能会相互抵消或产生不良反应。
例如,牛黄和麻黄不应同时使用,因为牛黄滋阴降火,而麻黄散寒解表。
3. 食物禁忌一些中药材在服用期间对食物有禁忌,因为它们可能与特定的食物发生相互作用,导致药效减弱或产生不良反应。
例如,四君子汤中的陈皮不宜与贝类食物一同食用,否则可能引发过敏反应。
4. 药物禁忌在同时服用西药或其他草药时,应特别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中药配伍、禁忌、用法

E.相须、相使
七情配伍中,可以降低药物功效的是 A.相须
B.相使
C.相杀 D.相畏 E.相恶 答案:E
2.服药次数 每日一剂,分二服或三服。重病、急病可每隔四小 时服药一次,昼夜不停。 3.服药冷热 汤剂宜温服。但发散风寒的药物,治疗寒性病证的 药物宜热服;治疗热性病证的药物宜凉服。对于真 热假寒证或真寒假热证,常常采用凉药热服或热药 凉服法。 一般丸、散等固体制剂,除特别规定外,宜温开水
送服。
与人参相反的药物是
A.半夏 B.乌头 C.藜芦 D.白芍 答案:C
E.细辛
与海藻相反的药物是
A.藜芦
B.昆布 C.大枣 D.甘草 E.细辛 答案:D
七情配伍中,可以提高药效的是 A.相畏、相杀
B.相杀、相使
C.相须、相使 D.相须、相恶 E.相恶、相反 答案:C
七情配伍中,可取降低药物毒副作用
的是
A.相恶、相使 B.相杀、相反 答案:D C.相须、相恶 D.相杀、相畏
三、剂量
一般指每味药的成人一日量称为剂量。 在方剂中的药与药间的比较分量,单位,古代有重量(铢、两、钱、 斤等)、度量(尺、寸等)及容量(斗、升、 合等)多种计量方法,用来量取不同的药物。 明清以来,普遍采用16进位制,即1斤=16两 =160钱。 现在中药材的计量采用国际通用的公制“克”。 近似换算如下 一两=30g;一钱=3g;一分=0.3g;一厘=0.03g
(二)影响用药剂量的因素 1.病人年龄、体质、病证轻重缓急 老人、小儿、体虚者用量宜小。一般五岁以下幼儿用药量为成人 量的1/4,六至十岁小儿用药量为成人量的1/2。 病轻者用量宜小,以免耗损正气;病重者剂量可大,以免药力不 足;病势缓的慢性病,用量不必大;病势急者需要大剂量急救。 2.药物性能和质地 质地轻松的药物,用量可小些;质地重实的药物,用量可大些。 鲜品药材用量比干品药材一般可大1~2倍。 3.配伍、剂型 单味药应用,剂量宜大;入复方应用,用量可小些。方剂中,主 药用量宜大些,辅佐药用量宜小些。 汤剂药物用量一般比丸、散剂大。 4.季节 夏季发汗药、热性药宜少用,降火药宜重用;冬季发汗药、热性 药宜重用,降火药宜少用。
中药配伍原则及禁忌

中药配伍原则及禁忌一、中药配伍原则:1.相辅相成:指不同中药在药理作用上具有相近的目标,通过相互补充的方式,增强疗效。
例如,生石膏和知母具有清热解毒的作用,在临床上常常联合使用,相辅相成,具有较好的疗效。
2.相生相克:指不同中药在药理作用上具有相反的目标,互相制约,以防止毒副作用的发生。
例如,豆蔻和白芍具有理气活血的作用,联合使用具有较强的血运调节作用。
但豆蔻性温热,白芍性寒凉,相生相克,联合使用会导致药效抵消、产生不良反应。
3.主副配伍:指在方剂中,存在有一种主药和一种或多种辅助药物,主药起主导作用,而辅助药物则起到辅助和增强主药疗效的作用。
主副配伍的原则是主要通过相互的协同作用来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
4.调和配伍:指在配伍中有一种或多种药物具有调和作用,能够调节人体内环境的平衡,避免一些不良反应的发生。
二、中药配伍禁忌:1.寒热药相配:中药具有不同的性质,分为寒凉、热温和平的性质。
寒热药物相配会引起相冲相伐的情况发生,导致不良反应。
2.重剂药相配:重剂药指的是剂量较大、毒性较强的药物。
不同重剂药物相配会导致药效增强,甚至造成体内药物的蓄积过多,引发中毒反应。
3.相似药相配:相似药具有相似的化学成分和药理作用,如果同时使用,会导致药效相同的副作用和中毒反应的发生。
4.异品药相配:不同的产地、不同的制剂或不同的使用剂型的中药相配,会引起剂型不一致、药效不稳定的问题,从而影响中草药的疗效。
5.相同功效药相配:具有相同功效的中草药如果同时使用,会使药效相同的副作用增加。
6.反作用药相配:具有相反作用的中草药同时使用,会导致作用相反、效果不明显。
三、中药配伍的典型案例:1.茯苓与猪苓:茯苓具有利尿消肿的作用,猪苓具有补益气血、利尿除湿的作用。
两者配伍可以同时起到利尿的作用,增强水肿和湿疹等症状的疗效。
2.当归与川芎:当归具有活血化瘀的作用,川芎具有活血止痛的作用。
两者配伍可以同时发挥活血通络、舒筋活络的作用,对于痛经和瘀血性疾病有良好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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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妊娠禁忌药的分类 : 在为数众多的妊娠禁忌药中,不同的药
对妊娠的危害程度是有所不同的,因而在 临床上也应区别对待。 将妊娠禁忌药分为 禁用与慎用两大类 。 1、禁用药:禁用药大多系剧毒药,或药性 作用峻猛之品,及堕胎作用较强的药。 2、慎用药:慎用药主要是活血祛瘀药、行 气药、攻下药、温里药中的部分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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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情配伍小结
相须
增效
药效
相使
相恶 ----------- 减效
相畏
减毒
毒性
相杀
相反 ---------- 增毒或生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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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配伍禁忌
? 凡两种药物合用时,能降低或丧失药效,或 能产生毒、副作用的,称为配伍禁忌。
? 中药的配伍禁忌包括: ? 1、中药饮片配伍禁忌 ? 2、中药注射液配伍禁忌 ? 3、中西药物合用配伍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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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药时的饮食禁忌
(一)概念:
服药饮食禁忌是指服药期间对某些食物的禁 忌,又简称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
(二)主要内容:
服药时的饮食禁忌包括病证食忌、服药食忌两 方面。
1、病证食忌: 病证食忌是指治疗疾病时,应根据病情的性
质忌食某些食物,以利于疾病的早日痊愈。 一般而言应忌食生冷、辛热、油腻、腥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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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配伍禁忌
十八反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芨攻乌; 藻戟芫遂俱战草,诸参辛芍判藜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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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反列述了三组相反药,分别: 甘草反甘遂、京大戟、海藻、芫花; 乌头(川乌、附子、草乌) 反半夏、瓜蒌(全 瓜蒌、瓜蒌皮、瓜蒌仁、天花粉)、贝母(川 贝、浙贝)、白蔹、白及; 藜芦反人参、南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 辛、芍药(赤芍、白芍)。
中药的配伍原则和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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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 1、掌握中药的配伍原则。 ? 2、掌握中药配伍禁忌。 ? 3、熟悉妊娠用药禁忌。 ? 4、了解服药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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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配伍原则
概念: 2味或2味以上的药物合用,称之为配伍。
目的: 增效、减毒
内容: 七情=1种单行+六种配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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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配伍原则
七情 : 单行:主用单一药物 ,发挥其特效。
如独参汤。 相须:功效类同的两种药物合用 ,可显著增加疗效。
如石膏、知母 配伍,清热泻火力增强。 相使:功效上有所关联的两种药物 ,分别主辅同用 ,
能提高主药疗效。 如黄芪配茯苓,补气利水效果显著。 相畏:一种药物能抑制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烈性 ,或 相互减低原有药性。 如半夏、天南星 分别与生姜、白矾 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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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看待十八反与十九畏 1、古人用药经验,不可轻易否定 2、药典列为禁忌配伍,不可配伍使用 3、对有些配伍进一步研究,了解其配
伍有无毒性或毒性大小,以便客观、 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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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畏与相畏的区别:
“十九畏”与“相畏”是两回事,不能 混淆。
(1)“十九畏”作为配伍禁忌,原则上 应避免配用。
(2)“相畏” 是一种药物的毒性反应或 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 如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 或消除,这是需要利用的配伍,在生半 夏和生南星的加工炮制上就充分利用了 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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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药:水银、砒霜、雄黄、轻粉、 斑蝥、马钱子、蟾酥、川乌、草乌、 藜芦、胆矾、瓜蒂、巴豆、甘遂、大 戟、芫花、牵牛子、商陆、麝香、干 漆、水蛭、虻虫、三棱、莪术等。 慎用药:牛膝、川芎、红花、桃仁、 姜黄、牡丹皮、枳实、枳壳、大黄、 番泻叶、芦荟、芒硝、附子、肉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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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看待妊娠禁忌药 1、前人经验,原则上应禁忌配伍使用 2、辨证使用,则“有故无殒,亦无殒也” 3、进一步研究其妊娠毒性,以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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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用药禁忌
(一)妊娠禁忌药的含义: 妊娠禁忌药专指妇女妊娠期除中断妊娠、
引产外,禁忌使用的药物。 妇女妊娠期间,凡属剧毒、破血药、行气
药、逐水药、峻泻药等毒性大、作用猛烈的药 物,都有可能对孕妇或胎儿造成不同程度损害, 应慎用或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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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禁忌药不是用于堕胎,主要原因有: 1.从历史的角度来说,在我国古代,堕胎是 违反我国传统道德观念的。前人记载堕胎药, 主要还是从妊娠禁忌药的角度来认识、对待, 而不是在寻求堕胎的有效药。 2.用妊娠禁忌药堕胎,既不可靠,也不安全。 3.能引起堕胎是早期妊娠禁忌的主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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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十八反”、“十九畏”作为 配伍禁忌,历代医药学家虽然遵信者 居多,但亦有持不同意见者,有人认 为“十八反”、“十九畏”并非绝对 禁忌,现代也有不少学者持不同看法。 有的医药学家还认为,对于有的相反 药同用时还能“相反相成”,产生较 强的功效。倘若运用得当,可愈沉疴 痼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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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由于对“十八反”、“十 九畏”的实验研究、临床研究尚处 在初期阶段,多数学者认为,现在 决定其取舍还为时过早,有待进一 步的实验研究与临床研究研究。故 凡属“十八反”、“十九畏”的药 对,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一 般不应盲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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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畏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又忌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和看顺逆,炮监炙博莫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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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磺不宜与芒硝(包括玄明粉)同用; 水银不宜与砒霜同用; 狼毒不宜与密陀僧同用; 巴豆(包括巴豆霜)不宜与牵牛子同用; 丁香不宜与郁金同用; 芒硝不宜与三棱同用; 川乌、草乌(包括附子)不宜与犀角同用; 人参不宜与五灵脂同用; 官桂不宜与石脂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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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配伍原则
相杀:与相畏是同一配伍关系的两种提法 ,是指 两种对立的药物而言。 如防风解砒霜毒 、绿豆解巴豆毒 等。
相恶:一种药物能抑制另一种药物的性能 ,甚至 消失其药效。 如生姜恶黄芩、人参 恶莱菔子。
相反:两种药物同用 ,产生明显副作用或毒性。 如“十八反 ”、“ 十九畏 ”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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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反十九畏:配伍禁忌。 即指在一般情况下不宜相配合使用的药物。 十八反列述了三组相反药,分别: 甘草反甘遂、京大戟、海藻、芫花; 乌头(川乌、附子、草乌) 反半夏、瓜蒌(全 瓜蒌、瓜蒌皮、瓜蒌仁、天花粉)、贝母(川 贝、浙贝)、白蔹、白及; 藜芦反人参、南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 辛、芍药(赤芍、白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