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业务许可证办理所需资料
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申请材料填报说明

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试行)(发电类)申请人(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申请表为发电企业新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时使用。
2.本许可证申请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应按照隶属关系由其上级法人单位提出申请。
3.申请人可以在制成的表格中手工填写,也可以在电子文档上填写后打印。
手工填写申请表请用蓝黑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在所需填写的栏、表、框内,准确无误的用中文书写,如某些栏目无需填写,请在该栏目空白处用“/”表示。
4.除特殊要求外,申请材料中有关需要用数字填写的内容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申请表中带有“□”的项目,申请人只需在与自身情况相符的选项前的“□”内划“√”即可。
5.在填写格式文本时,如内容较多时请按格式要求自行附页。
打印时用纸为国际标准A4型,字型采用小四号、仿宋_GB2312字体。
6.申请人除填写申请表外,还需要提供表中第九项所列各附件。
附件按申请表所列序号顺序装订,每份附件分别标注页码。
装订要求左排竖装,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
附件材料每页右下方适当位置均应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7、8、9按项目装订,即每个项目中分别包含自身要求的附件7、8、9内容。
7.复印用纸为国际标准A4型,并达到完整、清晰、能正确显示所要反映内容的程度。
若复印内容不清晰,可用数码拍照,并打印装订。
法定代表人承诺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此次填报的《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发电类)》及附件材料的全部内容是真实的,同样我在此所做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
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接受电力监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给予的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1.申请人基本情况法人名称: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万元):住所:以上四项应与法人营业执照上的登记内容一致组织机构代码:2.企业基本情况本项仅供申请人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申请时填写,请提供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情况单位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负责人:营业场所:以上四项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登记内容一致负责人身份证号码:3.联系方式及许可证送达方式填写申请人详细通讯地址及其他通讯方式,以便许可机关在需要时与申请人联系联系人: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编:电话:传真:许可证送达方式:□邮寄□自取填写如下4至8项内容时,申请人为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提出申请的,请填写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的情况4.安全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学历:专业:职称证书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名称、发证机关、证书编号:从事与发电业务相适应工作的年限:(年)与发电业务相适应的工作经历:起止时间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安全负责人”指主管安全工作的企业负责人。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管理,规范电力业务许可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管理。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电监会遵循依法、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建立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制度和组织管理体系。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业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除电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不得从事电力业务。
本规定所称电力业务,是指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其中,供电业务包括配电业务和售电业务。
第五条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单位(以下简称被许可人)按照本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接受电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被许可人依法开展电力业务,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电力业务许可证;被许可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电力业务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电力业务许可。
第二章类别和条件第七条电力业务许可证分为发电、输电、供电三个类别。
从事发电业务的,应当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从事输电业务的,应当取得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从事供电业务的,应当取得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从事两类以上电力业务的,应当分别取得两类以上电力业务许可证。
从事配电或者售电业务的许可管理办法,由电监会另行规定。
第八条下列从事发电业务的企业应当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一) 公用电厂;(二) 并网运行的自备电厂;(三) 电监会规定的其他企业。
第九条下列从事输电业务的企业应当申请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一) 跨区域经营的电网企业;(二)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电网企业;(三)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企业;(四) 电监会规定的其他企业。
发电业务许可证办理所需资料

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资料填报指南来源:南京电监办 时间:2007年4月10日一、 用户注册及下载申请表格(一)注册用户名1、 1、第一步:登录国家电监会网站(),点击下方“电力业务许可电子政务平台”,进入电监会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大厅,点击“电力业务许可证”,出现界面……用户名、密码、登录、注册等,点击注册。
2、第二步:填写相关信息。
注意:企业中文名称、注册号及企业类型应与营业执照一致;受理许可机构为南京电监办。
3、第三步:所有信息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这时,网页上将出现“此账号正在等待审核,许可机构将与您联系,请耐心等待”的提示信息,说明已注册成功,等电监办审核通过后再予以登录。
(注:若提交后未出现此栏提示信息,说明注册未成功,请查找原因或重新进行注册)(二) 下载电子申请表单。
1、第一步:以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点击“申请许可”,进入下载选择页面,在此网页,点击下载“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填写示范<发电类>)”,以作为填写申请时的参考依据。
2、第二步:点击左边“申请许可”,再选择“发电类”,进入下一个下载页面。
3、第三步:点击下载“书生智能填写工具”与“申请材料电子表单(发电类)”。
4、第四步:运行“书生智能填写工具”进行程序安装后,打开下载的“申请材料电子表(发电类)”即“sef”文件开始填写。
二、 填写申请表表单(一)封面1、申请人:须加盖公章,并与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一致。
(注:企业在用户注册时,填写基本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即自动生成封面申请人名称,而且不能更改。
)2、填报日期: 年 日。
(二)法定代表人承诺1、法定代表人名称须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致。
2、法定代表人签名须手写,可以由本人签名,也可以授权其他负责人签名,但授权他人签名的,须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写明授权内容。
3、 签署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人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及送达方式填写要求1、申请人基本情况(1)法人名称、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注册资本(万元)、住所等内容须与法人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江苏热电联产机组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江苏热电联产机组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办理流程Getting a License for Power Generation from Combined Heat and Power Units in Jiangsu Province江苏热电联产机组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办理流程Introduction:介绍:Combined heat and power (CHP) units, also known as cogeneration plants, are an efficient way to simultaneously generate electricity and heat for residential, commercial, or industrial use. In Jiangsu Province, China, businesses that operate CHP units need to obtain a license for their power generation operations. This license is known as the "Power Generation License for CHP Units" (热电联产机组发电业务许可证). In this article, we will explore the process of obtaining this license step by step.热电联产机组,也称为余热发电厂,在江苏省是一种同时发电和供热于居民、商业或工业用途的高效方式。
在江苏省经营者需要取得其动力发电操作所需的许可证,该许可证被称之为“热电联产机组发电业务许可证”。
本文将逐步探索获取此类许可证的步骤。
Step 1: Preparations before application步骤1:申请前的准备工作Before starting the application process, there are several preparations that need to be made. Firstly, the applicant should carefully review the regulations and requirements set forth by the local government regarding power generation from CHP units. It is important to fully understand the applicable laws and guidelines to ensure compliance throughout the application process.在开始申请过程之前,需要做一些准备工作。
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机组情况登记事项变更提交材料

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登记事项变更
须提交的材料
申请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电力业务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发电类)》和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正本、副本(只涉及机组变更事项的可不提供正本),并根据变更事项提供以下相应附件:
1.被许可人名称、登记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须提交已变更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机组容量变更的,须提交机组容量变更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须提交相关变更事项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当《电力业务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发电类)》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
1、《授权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电力业务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发电类)》右
下角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3、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右下角加盖申请人公章。
4、《电力业务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发电类)》可以通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网站n下载。
5、变更受理单位联系方式见电监会6号公告。
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

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服务指南(适用于告知承诺)发布日期:2020年9月实施日期:2020年9月发布机关: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公室第一章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除在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上信用等级为失信或严重失信且没有完成信用修复外,项目地址位于贵州省的公用电厂、并网运行的自备电厂和国家能源局规定的其他企业办理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延续、补办等行政许可事项。
二、行政许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2.《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3.《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9号)4.《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电监资质〔2010〕36号)5.《国家能源局关于明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4〕151号)6.《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发电企业许可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1号文,2016年12月8日印发)7.《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0〕22号)8.《国家能源局公告》(2020年3号)三、受理机构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公室四、决定机构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公室五、项目审查类型告知承诺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办理基本流程(一)申请人登录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公室门户网站()查询相关规定,确定申请事项并准备申请材料。
(二)申请人根据填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三)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
经受理审查,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行政许可决定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材料补正告知书》;企业信用等级不属于信用良好和守信的,5日内出具更改申报方式意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单》。
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流程及办法

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指引一、行政许可得内容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从事电力业务,应当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除国家能源局规定得特殊情况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不得从事电力业务。
本指南所称电力业务,就是指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其中,供电业务包括配电业务与售电业务。
相关企业、单位或个人经营下列发电业务不要求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1、经能源主管部门以备案(核准)等方式明确得分布式发电项目;2、单站装机容量1MW(不含)以下得小水电站;3、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得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4、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得余热余压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5、地(市)级及以下调度机构调度得非化石燃料直接燃烧自备电站。
二、行政许可得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三、行政许可得实施机关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四、行政许可得基本条件(一)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得,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2、具有与申请从事得电力业务相适应得财务能力;3、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与财务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与申请从事得电力业务相适应得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4、法律、法规规定得其她条件。
(二)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得,除具备上述(一)中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电项目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2、发电设施具备发电运行得能力;3、发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得有关规定与要求。
(三)申请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得,除具备上述(一)中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输电项目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2、具有与申请从事得输电业务相适应得输电网络;3、输电项目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竣工验收;4、输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得有关规定与要求。
(四)、申请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得,除具备上述(一)中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供电营业区双边达成得划分协议书或意见;2、具有与申请从事供电业务相适应得供电网络与营业网点;3、承诺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4、供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得有关规定与要求。
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资料填报指南

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资料填报指南来源:南京电监办时间:2007年4月10日一、用户注册及下载申请表格(一)注册用户名1、 1、第一步:登录国家电监会网站(),点击下方“电力业务许可电子政务平台”,进入电监会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大厅,点击“电力业务许可证”,出现界面……用户名、密码、登录、注册等,点击注册。
2、第二步:填写相关信息。
注意:企业中文名称、注册号及企业类型应与营业执照一致;受理许可机构为南京电监办。
3、第三步:所有信息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这时,网页上将出现“此账号正在等待审核,许可机构将与您联系,请耐心等待”的提示信息,说明已注册成功,等电监办审核通过后再予以登录。
(注:若提交后未出现此栏提示信息,说明注册未成功,请查找原因或重新进行注册)(二)下载电子申请表单。
1、第一步:以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点击“申请许可”,进入下载选择页面,在此网页,点击下载“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填写示范<发电类>)”,以作为填写申请时的参考依据。
2、第二步:点击左边“申请许可”,再选择“发电类”,进入下一个下载页面。
3、第三步:点击下载“书生智能填写工具”与“申请材料电子表单(发电类)”。
4、第四步:运行“书生智能填写工具”进行程序安装后,打开下载的“申请材料电子表(发电类)”即“sef”文件开始填写。
二、填写申请表表单(一)封面1、申请人:须加盖公章,并与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一致。
(注:企业在用户注册时,填写基本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即自动生成封面申请人名称,而且不能更改。
)2、填报日期:年日。
(二)法定代表人承诺1、法定代表人名称须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致。
2、法定代表人签名须手写,可以由本人签名,也可以授权其他负责人签名,但授权他人签名的,须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写明授权内容。
3、签署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人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及送达方式填写要求1、申请人基本情况(1)法人名称、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注册资本(万元)、住所等内容须与法人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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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资料填报指南来源:南京电监办 时间:2007年4月10日一、 用户注册及下载申请表格(一)注册用户名1、 1、第一步:登录国家电监会网站(),点击下方“电力业务许可电子政务平台”,进入电监会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大厅,点击“电力业务许可证”,出现界面……用户名、密码、登录、注册等,点击注册。
2、第二步:填写相关信息。
注意:企业中文名称、注册号及企业类型应与营业执照一致;受理许可机构为南京电监办。
3、第三步:所有信息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这时,网页上将出现“此账号正在等待审核,许可机构将与您联系,请耐心等待”的提示信息,说明已注册成功,等电监办审核通过后再予以登录。
(注:若提交后未出现此栏提示信息,说明注册未成功,请查找原因或重新进行注册)(二) 下载电子申请表单。
1、第一步:以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点击“申请许可”,进入下载选择页面,在此网页,点击下载“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填写示范<发电类>)”,以作为填写申请时的参考依据。
2、第二步:点击左边“申请许可”,再选择“发电类”,进入下一个下载页面。
3、第三步:点击下载“书生智能填写工具”与“申请材料电子表单(发电类)”。
4、第四步:运行“书生智能填写工具”进行程序安装后,打开下载的“申请材料电子表(发电类)”即“sef”文件开始填写。
二、 填写申请表表单(一)封面1、申请人:须加盖公章,并与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一致。
(注:企业在用户注册时,填写基本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即自动生成封面申请人名称,而且不能更改。
)2、填报日期: 年 日。
(二)法定代表人承诺1、法定代表人名称须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致。
2、法定代表人签名须手写,可以由本人签名,也可以授权其他负责人签名,但授权他人签名的,须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写明授权内容。
3、 签署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人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及送达方式填写要求1、申请人基本情况(1)法人名称、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注册资本(万元)、住所等内容须与法人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2) 组织机构代码应根据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列。
2、企业基本情况(1)本项仅供申请人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申请时填写,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必填列此项内容。
(2)单位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负责人、营业场所应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内容一致。
(3)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码。
3、联系方式及许可证送达方式。
填列申请人详细通讯地址及其他通讯方式,以便许可机关在需要时与申请人联系。
(四)安全负责人、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填写要求1、若申请人为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提出申请的,须填写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的情况。
2、 三类人员均为厂级领导。
(注:厂级领导应以原始任职文件为准,如三类人员是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工兼任的,应提供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工信息资料,不必另行任职)3、 三类人员不能由同一人兼岗,视实际情况,1人至多兼3职。
4、 安全负责人原则上应由法定代表人兼任,若法定代表人无法兼任的,视实际情况,至少应由申请单位第一负责人兼任。
5、 具有3年以上与申请从事的电力业务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6、 具有中级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五)财务负责人。
申请表填写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财务主管、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须具有财务背景的专业技术职称。
1、若申请人为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提出申请的,须填写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的情况。
2、 必须是厂级领导,职称为会计师及以上。
3、 从事财务工作的年限为3年以上。
4、 为从事财务工作,并非电力业务的工作经历。
5、 分管财务的厂级领导若不具备财务背景的专业和技术职称,还必须在附件中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财务部门负责人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六)运营的发电项目情况1、已建成项目:即存量发电项目(1)项目名称:严格按审批项目填列(如XX电厂一期或二期)(2)项目审批或核准单位:为国家计委、发改委等政府部门;提供各项目建设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证明材料。
(3)环境保护验收部门:为国家环境保护部门或地方环保部门(4)竣工验收单位:为国家或省有关部门组织的验收组;建设方、施工方、设计单位等组成的验收小组。
(5)机组类型:填写凝汽式火电、热电、燃汽轮机、内燃机发电、燃汽-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核电、水电、抽水蓄能、风电、地热、潮汐、其他等。
(6)调度关系:填写机组运行的调度管辖机构名称,如“××省(或市)电力调度中心”等。
(7)所参与的电力市场:填写机组所在电力市场的名称。
(江苏省均为华东电力市场)(8)申请单位同时拥有多个电站的,可自行分页,具体请参阅“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填写示范”。
2、部分机组已运营的在建项目(1)项目名称:严格按审批项目填列(如XX电厂一期或二期)(2)项目审批或核准单位:为国家计委、国家发改委、江苏省计委、江苏省经贸委等政府部门;提供各项目建设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证明材料。
(3)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部门:为国家环境保护部门或地方环保部门。
(4)机组类型、调度关系、所参与的电力市场的填写方法参阅“已建成项目(5)(6)(7)”。
三、附件材料收集(请参阅附表一:附件材料明细表)(一)附件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提出申请,还需提供下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二)附件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具体为:1、企业成立2年以上的:A、近2年审计报告(含企业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B、近2年企业财务分析报告(企业出具)。
2、企业成立不足2年的:A、1~2年,验资报告+企业年度财务报告+企业财务分析报告;B、1年以下,验资报告+企业财务分析报告。
3、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证件应有有效的年检记录,从业人员执业证书上所显示的工作单位应与所从事的单位一致,若不一致的,应提供有效的关系调转证明。
4、财务分析报告的内容应包括:A、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财务分析的资料来源;B、从企业偿债能力、资产运营状况、盈利能力等方面分析企业现状,分析企业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及防范措施;C、对可能影响企业偿债能力如银行授信额度、长期租赁、担保责任、或有负债等进行必要分析。
(三)附件3、4、5、6:四大类人员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若所兼任的厂级领导不具备相应的专业和技术职称,在此附件中需另行提供部门负责人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四)附件7:根据审批权限,提供各项目建设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证明材料。
1、根据项目审批权限,提供最高审批或核准部门项目建议书(或设计任务书)的批复。
2、根据项目审批权限,提供最高审批或核准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五)附件8:有关环保验收资料或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文件及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规定的自评报告,具体为:1、已建成项目(8.1)(1)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2)机组运行中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报告;(3)分项环保验收报告(如排污许可证明材料);(4)存量发电项目审批、环保、验收情况证明表。
2、在建工程(8.2)(1)企业对投产机组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的自评报告。
(2)有关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函或审批意见。
(3)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报告。
(六)附件9:机组竣工验收资料,具体为:1、已建成项目(8.1):提供项目竣工验收的合法证明材料,具体为竣工验收报告。
2、在建项目(8.2)(1)提供相关发电机组通过启动验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监督机构同意整套启动的质量监督检查报告。
(2)项目竣工后,还需在3个月内提供项目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七)缺(五)(六)批复或验收的必须提供书面说明原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存量发电项目审批、环保、验收情况证明表填写方法(一)项目审批:对于存量项目的审批情况,企业应按如下要求填写:1、项目审批机关:指批准发电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名称(或简称),如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下同)的审批部门名称。
2、项目审批文号原则上填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文号,如确实无法填写,可填写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文号、开工报告批复文件文号或年度基本建设新开工(大中型)项目计划通知文件文号。
3、批准建设规模项目审批有多个环节,批复内容可能不完全一致,以最后环节的批复内容为准。
如“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六十万千瓦,安装两台国产三十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
(二)环保1、 1998年12月31日(含)之前发电项目所有机组全部投产的,可不填写环保验收机关、文号、结论,但必须在说明栏内填写说明,写明该发电项目取得的在环境保护方面合法运行的证明材料。
对于水电项目,如无法填写,则必须写明该发电项目目前是否被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或限期停产的情况。
对于火电项目,应提供申报材料当年或上一年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发电项目符合环保要求的证明材料。
2、 1999年1月1日之后发电项目所有机组全部投产的,必须填写负责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名称(或简称)以及验收文号、验收结论。
如未完成环保验收,则要求如下:(1) 对于投产时间不超过1年的发电项目,可按照新建项目要求提供材料,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对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文件和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规定的自评报告。
(2) 对于投产时间不超过1年的发电项目,要求提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发电项目符合环保要求的证明材料或企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的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应提供合理说明),及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规定的自评报告。
并在许可证的“特别规定事项”中备注,要求企业按有关规定,在完成环保验收后,于规定时间内补交验收报告。
(三)验收如发电项目通过整体竣工验收,则填写“发电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如发电项目未进行整体竣工验收,但各发电机组均通过启动验收,则填写“发电项目的所有机组通过启动验收”。
同时,写明该项目的所有发电机组是否运行状况良好,是否具备安全、稳定运行的能力。
对于单机容量为100MW以下的火电机组,如确实无法提供发电机组启动验收材料的,可提供相应调度机构出具的其符合并网要求的证明材料,作为启动验收的替代材料。
(四)应注意事项1、以上发电项目审批、环保、验收的相关内容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对应填写的,申请人应出具相应的说明材料,提供合理的解释或说明,作为附件7的补充材料,一并提交。
2、表中“项目名称”填写发电项目的全称,如“××发电厂一期工程”,如企业有多个存量项目,则如表所示自行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