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申请材料要求

合集下载

江苏热电联产机组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江苏热电联产机组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江苏热电联产机组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办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 they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江苏热电联产机组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办理流程一、申请资格要求1. 申请单位须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承担业务管理职能的组织。

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申请材料填报说明

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申请材料填报说明

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试行)(发电类)申请人(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申请表为发电企业新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时使用。

2.本许可证申请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应按照隶属关系由其上级法人单位提出申请。

3.申请人可以在制成的表格中手工填写,也可以在电子文档上填写后打印。

手工填写申请表请用蓝黑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在所需填写的栏、表、框内,准确无误的用中文书写,如某些栏目无需填写,请在该栏目空白处用“/”表示。

4.除特殊要求外,申请材料中有关需要用数字填写的内容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申请表中带有“□”的项目,申请人只需在与自身情况相符的选项前的“□”内划“√”即可。

5.在填写格式文本时,如内容较多时请按格式要求自行附页。

打印时用纸为国际标准A4型,字型采用小四号、仿宋_GB2312字体。

6.申请人除填写申请表外,还需要提供表中第九项所列各附件。

附件按申请表所列序号顺序装订,每份附件分别标注页码。

装订要求左排竖装,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

附件材料每页右下方适当位置均应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7、8、9按项目装订,即每个项目中分别包含自身要求的附件7、8、9内容。

7.复印用纸为国际标准A4型,并达到完整、清晰、能正确显示所要反映内容的程度。

若复印内容不清晰,可用数码拍照,并打印装订。

法定代表人承诺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此次填报的《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发电类)》及附件材料的全部内容是真实的,同样我在此所做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

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接受电力监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给予的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1.申请人基本情况法人名称: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万元):住所:以上四项应与法人营业执照上的登记内容一致组织机构代码:2.企业基本情况本项仅供申请人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申请时填写,请提供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情况单位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负责人:营业场所:以上四项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登记内容一致负责人身份证号码:3.联系方式及许可证送达方式填写申请人详细通讯地址及其他通讯方式,以便许可机关在需要时与申请人联系联系人: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编:电话:传真:许可证送达方式:□邮寄□自取填写如下4至8项内容时,申请人为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提出申请的,请填写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的情况4.安全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学历:专业:职称证书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名称、发证机关、证书编号:从事与发电业务相适应工作的年限:(年)与发电业务相适应的工作经历:起止时间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安全负责人”指主管安全工作的企业负责人。

发电业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发电业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发电业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发电业务许可证办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资格审查:申请人需要在申请发电业务许可证前,先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方面的审核。

2. 申请提交:通过资格审查后,申请人需要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3. 受理审查:申请提交后,发电业务许可证的颁发机构会进行受理审查。

受理审查主要是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4. 审核备案:通过受理审查后,发电业务许可证的颁发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备案。

审核备案主要是对申请人的资格、能力、设备、技术等方面进行审核。

5. 颁发许可证:审核备案通过后,发电业务许可证的颁发机构会颁发许可证。

6. 记录备案:发电业务许可证的颁发机构还需要将已颁发的许可证进行记录备案。

总的来说,发电业务许可证办理流程需要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提交申请材料,然后由颁发机构进行受理审查、审核备案,最后颁发许可证并进行记录备案。

发电业务许可证办理所需资料

发电业务许可证办理所需资料

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资料填报指南来源:南京电监办 时间:2007年4月10日一、 用户注册及下载申请表格(一)注册用户名1、 1、第一步:登录国家电监会网站(),点击下方“电力业务许可电子政务平台”,进入电监会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大厅,点击“电力业务许可证”,出现界面……用户名、密码、登录、注册等,点击注册。

2、第二步:填写相关信息。

注意:企业中文名称、注册号及企业类型应与营业执照一致;受理许可机构为南京电监办。

3、第三步:所有信息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这时,网页上将出现“此账号正在等待审核,许可机构将与您联系,请耐心等待”的提示信息,说明已注册成功,等电监办审核通过后再予以登录。

(注:若提交后未出现此栏提示信息,说明注册未成功,请查找原因或重新进行注册)(二) 下载电子申请表单。

1、第一步:以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点击“申请许可”,进入下载选择页面,在此网页,点击下载“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填写示范<发电类>)”,以作为填写申请时的参考依据。

2、第二步:点击左边“申请许可”,再选择“发电类”,进入下一个下载页面。

3、第三步:点击下载“书生智能填写工具”与“申请材料电子表单(发电类)”。

4、第四步:运行“书生智能填写工具”进行程序安装后,打开下载的“申请材料电子表(发电类)”即“sef”文件开始填写。

二、 填写申请表表单(一)封面1、申请人:须加盖公章,并与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一致。

(注:企业在用户注册时,填写基本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即自动生成封面申请人名称,而且不能更改。

)2、填报日期: 年 日。

(二)法定代表人承诺1、法定代表人名称须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致。

2、法定代表人签名须手写,可以由本人签名,也可以授权其他负责人签名,但授权他人签名的,须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写明授权内容。

3、 签署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人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及送达方式填写要求1、申请人基本情况(1)法人名称、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注册资本(万元)、住所等内容须与法人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福建省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

福建省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

福建省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范本一:福建省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福建省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管理工作,保障电力市场的有序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福建省范围内所有从事发电类电力业务的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发电项目、以及与发电类电力业务相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是从事发电类电力业务的主体取得合法资格的证明,许可证的颁发、变更、暂停和吊销等管理工作由福建省电力监管机构负责。

第二章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第四条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主体应当向福建省电力监管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申请表;2. 主体资质证明文件;3. 投资方案及资金来源说明;4. 发电项目选址方案;5.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6. 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和技术方案说明;7. 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8. 其他相关文件。

第五条福建省电力监管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1. 材料审核;2. 现场勘察;3. 听证会;4. 综合评估。

第六条经审核合格的申请,福建省电力监管机构应当依法核发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并在福建省电力监管机构的官方网站公示。

第三章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变更与迁移第七条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持有人如需变更许可证上的信息,应当向福建省电力监管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交变更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文件。

第八条福建省电力监管机构收到变更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1. 材料审核;2. 现场勘察;3. 听证会;4. 综合评估。

第九条变更申请经审核合格的,福建省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结果在福建省电力监管机构的官方网站公示。

第四章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暂停与吊销第十条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持有人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经福建省电力监管机构依法查实的,福建省电力监管机构有权暂停或吊销其许可证,并在福建省电力监管机构的官方网站公示。

如何申请供电业务许可证

如何申请供电业务许可证

如何申请供电业务许可证(条件、材料、流程全扫描)国家能源局官网公布了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发电类、输电类、供电类)”这也是关系未来售电公司开展业务的最重要的一项行政许可,那么,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新成立的配售电公司如何才能拿到这个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供电类)呢?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需要什么流程?一、去哪个部门申领?国家能源局在各地的派出机构,如各地能源监管局、能源监管办。

二、最硬性条件—供电营业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

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

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

三、下列从事供电业务的企业应当申请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1、省辖市、自治州、盟、地区供电企业;2、县、自治县、县级市供电企业;3、电监会规定的其他企业。

四、申请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2、具有与申请从事的电力业务相适应的财务能力;3、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与申请从事的电力业务相适应的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4、具有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5、具有与申请从事供电业务相适应的供电网络和营业网点;6、承诺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7、供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流程及办法

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流程及办法

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指引一、行政许可的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业务,应当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除国家能源局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不得从事电力业务;本指南所称电力业务,是指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其中,供电业务包括配电业务和售电业务;相关企业、单位或个人经营下列发电业务不要求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1.经能源主管部门以备案核准等方式明确的分布式发电项目;2.单站装机容量1MW不含以下的小水电站;3.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4.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余热余压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5.地市级及以下调度机构调度的非化石燃料直接燃烧自备电站;二、行政许可的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三、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四、行政许可的基本条件一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2.具有与申请从事的电力业务相适应的财务能力;3.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与申请从事的电力业务相适应的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除具备上述一中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电项目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2.发电设施具备发电运行的能力;3.发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三申请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除具备上述一中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输电项目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2.具有与申请从事的输电业务相适应的输电网络;3.输电项目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竣工验收;4.输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四、申请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除具备上述一中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供电营业区双边达成的划分协议书或意见;2.具有与申请从事供电业务相适应的供电网络和营业网点;3.承诺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4.供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五、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基本材料一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应当提供下列基本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许可证申请表;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3.企业最近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2年的,出具企业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者验资报告;4.由具有合格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2年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和对营运资金状况的说明;成立不足2年的,出具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和对营运资金状况的说明;5.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二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除提供上述一中所列基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发电项目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证明材料;2.发电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尚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提供发电机组通过启动验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监督机构同意整套启动的质量监督检查报告;3.发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证明材料;三申请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除提供上述一中所列基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输电项目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证明材料;2.输电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3.输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证明材料;4.电能质量和服务质量承诺书;四申请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除提供上述一中所列基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供电营业区域的证明材料及其地理平面图;2.供电网络分布概况;3.设立的供电营业分支机构及其相应的供电营业区域概况;4.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的承诺书;5.供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证明材料;五经营以下发电业务的企业,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要求:1.总装机6MW不含以下小水电;2.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3.余热余压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具体简化内容如下:1.财务资料方面;成立2年以上的,不再要求提供最近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财务状况审计报告,企业可提供最近2年的财务情况说明;成立不足2年的,不再要求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验资报告、财务状况审计报告,企业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情况说明;2.企业安全负责人、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允许一人兼任其中两项或多项职务;六、行政许可申请审批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七、行政许可的收费依据及标准本项目不收费八、申请人及公众对审批结果的意见反映方式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其它九、行政许可的业务管理单位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为了规范电力行业的经营活动,保障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了本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电力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第二条:许可证的种类和申请1. 电力售卖许可证2. 电力发电许可证3. 电力传输许可证4. 电力配电许可证5. 电力供应许可证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如从事以上电力业务,必须在相关部门申请许可证。

第三条:许可证申请条件1. 企事业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经济法人资格,个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经济来源。

2. 申请人必须具有与所从事电力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和设备设施。

3. 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经营记录。

第四条:许可证发放和管理1. 许可证的发放由相关部门负责,必须经过严格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相关条件。

2. 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需重新申请。

3. 许可证不得转让和出借,如需更换经营者,必须重新申请许可证。

第五条:许可证的维护和更新1. 许可证持有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经营情况。

2. 许可证持有人必须及时更新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变更等相关材料。

3. 许可证持有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合同义务等行为,相关部门有权吊销许可证。

第六条:许可证的费用1. 许可证发放和更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2. 许可证持有人必须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第七条:许可证的监管和处罚1. 相关部门有权对许可证持有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如发现许可证持有人有违法行为或者涉及欺诈、虚假广告等行为,相关部门有权处以罚款、暂扣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第八条:奖励机制1. 许可证持有人如有为行业做出贡献的行为,可获得相关部门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第九条:附则1. 对于未经许可从事电力业务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制造和销售伪造、仿冒许可证的行为,相关部门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凡违反本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申请材料要求
(2013年1月1日)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业务,应当按照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所有公用电厂、并网运行的自备电厂等,应当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相应机组均应获得电力业务许可。

与输供电企业及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应持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或电力监管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与大用户直接交易、省间双边交易等电力交易的,也应当持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与交易主体签订相关合同。

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申请材料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火电类(包括申请表及附件材料)
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许可证申请表。

㈡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法人企业,则需同时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㈢法人企业最近2年的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和具有合格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和对营运资金状况的说明。

㈣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
务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和任职文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㈤发电项目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或审批的证明材料,并且应符合国家建设项目核准或审批有关规定。

㈥发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证明材料。

提供(经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新建燃煤发电机组以及按规定必须加装脱硫脱销设施的已运行燃煤发电机组应提供(经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或有管理权限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运行的证明材料。

对于暂未验收的其他新建火电机组,可先期提交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自评报告》(格式可下载)、环保设施同步建设投运情况说明和有管理权限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运行的证明材料(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需按许可证副本备注期限后补。

)㈦发电项目及设施具备发电运行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项目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的有关证明材料和项目
通过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尚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新建机组,可提供发电机组通过机组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证明材料以及项目移交生产等与进度相对应的规范的证明材料。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需按许可证副本备注期限后补。


㈧发电企业热电联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机组申请许可的,应提供省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定证明材料。

二、小水电类(装机50MW以下)(包括申请表及附件材料)
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许可证申请表。

㈡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法人企业,则需同时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㈢法人企业最近2年的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和具有合格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和对营运资金状况的说明。

㈣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和任职文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㈤发电项目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或审批的证明材料,并且应符合国家建设项目核准或审批有关规定。

㈥发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证明材料。

提供(经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对于已运行的机组,可提交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运行的意见)。

㈦发电项目及设施具备发电运行能力的证明材料。

对于接入地(市)级电网调度及以上的新建小水电项目:提供项目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的有关证明材料和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尚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新建机组,可提供发电机组通过机组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证明材料以及项目移交生产等与进度相对应的规范的证明材料。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需按许可证副本备注期限后补。


对于接入地(市)级电网调度及以下的新建小水电项目:提供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尚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新建机组,可提供发电机组通过机组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证明材料以及项目移交生产等与进度相对应的规范的证明
材料。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需按许可证副本备注期限后补。


三、风电类(包括申请表及附件材料)
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许可证申请表。

㈡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法人企业,则需同时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㈢法人企业最近2年的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和具有合格
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和对营运资
金状况的说明。

㈣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和任职文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㈤发电项目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或审批的证明材料,并且应符合国家建设项目核准或审批有关规定。

㈥发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证明材料。

提供(经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尚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新建机组,可先期提交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自评报告》。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需按许可证副本备注期限后补。

㈦发电项目及设施具备发电运行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项目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的有关证明材料和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尚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新建机组,可提供发电机组通过机组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证明材料以及项目移交生产等与进度相对应的规范的证明材料。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需按许可证副本备注期限后补。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