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招标投标活动中质疑及投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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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招标投标活动中质疑及投诉问题

浅谈招标投标活动中质疑及投诉问题

2009-01-04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质疑、投诉,一直是招投标各方很敏感、头疼又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现结合笔者的实际工作体会,对此问题发表一点个人看法,以期抛砖引玉。

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原外经贸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标结果公示及质疑投诉办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文件的出台,对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活动行为,起到了很好的积极作用。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质疑投诉的成本很低,导致投标人滥用这种权力,有些甚至是恶意的,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管理部门造成很大的人力、时间损失,有些项目还造成了很大的财力损失和无法计算的间接损失。

而这些损失,在目前情况下,大都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管理部门承担,而质疑人几乎不承担,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案例1在省财政厅处理的一起政府采购项目的质疑投诉事件,质疑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招标代理回复后不满意,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经过调查后作出“维持原结果”的处理意见后质疑人仍不能接受,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一审败诉后仍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终审结论“维持原结果”,事件到此终止。

该事件前后处理了近1年时间,省财政厅为应对法院调查、举证,就花费了近20 000元,同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精力。

业主也因此导致项目迟迟无法实施,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而质疑人败诉后仅承担了200多元的诉讼费和100多元的上诉费。

案例2在某重点项目的机电设备招标中,某投标人未中标,仅凭自己的推测,就匿名向市纪委投诉业主某人接受了中标人的贿赂。

市纪委批转招投标管理办调查,评标结果暂停公示。

由于该项目竣工日期已经确定,如果因此而影响项目竣工,将会造成很不好的政治影响和很大的经济损失。

重点项目指挥部将有关情况向市纪委如实通报,市纪委指示招投标管理办特事特办,加班加点核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分结果。

经核查评分结果无违规之处,决定评标结果先行公示,受贿问题继续调查。

浅谈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浅谈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浅谈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招投标是一种常见的采购方式,旨在为政府和企业节省经费、提高采购效率。

然而,在实践中,招投标制度也经常出现各种问题。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浅谈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问题1.1 司法腐败招投标制度对于一些不法分子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利益驱动。

一些官员、中介机构和企业家之间的勾结导致了许多公开招标的招竞争不公正。

结果是,许多人因为不愿意参与贪污、行贿和恶意竞争被排除在招标之外。

1.2 缺乏透明度招标程序经常缺乏透明度,这意味着招标过程可能会受到不同种类的影响。

经验不足的招标机构和公共部门可能会犯下错误,而某些投标者可能会利用这样的机会夺取控制权。

1.3 缺乏坚实的法律框架许多国家缺乏坚实的法律框架,这会限制对不规范的招标行为的惩罚。

没有明确的法规来规范招标活动,企业可能会利用招标程序中薄弱的环节进行欺骗行为。

二、对策2.1 透明度透明度是招标过程的重要元素,必须在内部审计结果、服务合同、技术审查和竞争性意见书等文档中保持透明度。

透明度的结果是,招标程序将变得更加公正,投标者将能够用更有价值的信息来做出最好的决策。

2.2 参与者的责任参与招标程序的每一方都有责任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这意味着组织者应该有能力提供透明的信息,而投标者则应该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2.3 坚实的法律框架招标领域必须有坚实的法律框架,以建立透明、公正和规范的招标程序。

法律应确立对违反招标法规的行为的严厉惩罚,从而营造出一个健康的商业环境。

当然,这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支持。

招标是一种极为重要的采购方式,但是存在的问题也是无可避免的。

我们应该注重透明度,尽量减少不法分子的机会,为各方提供清晰、准确的信息,同时配合健全的法律框架,共同维护招投标环境的健康与规范。

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招投标制度在资源分配上的公平、公正、透明。

浅谈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招投标是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常见的交易方式,对于推动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实际操作中,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如信息不对称、价格欺诈等。

针对这些问题,有必要提出有效的对策,比如加强信息公开,建立信用评价体系等。

投标方也常常面临着信息获取困难、激烈竞争等问题,需要谨慎选择投标项目,提高专业素养等。

为了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监管至关重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监督机制。

倡导诚信招投标,增强参与者的诚信意识,有助于打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加强招投标监管和倡导诚信招投标不仅符合市场规律,也有助于提升整个市场经济体系的效率和公平性。

【关键词】招投标,问题,对策,监管,诚信,背景,重要性1. 引言1.1 招投标的背景在当今社会,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全面开放,使得招投标活动变得更加频繁和复杂。

由于缺乏监管、信息不对称等因素,招投标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风险。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招投标活动的公正和透明性,也容易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漏洞谋取私利。

了解和解决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管和规范,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任务。

只有通过不断完善招投标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实现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和良性发展。

1.2 招投标的重要性招投标是政府采购和企业采购的主要方式之一,可以有效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共资金的合理利用。

通过招投标过程,能够确保供应商的竞争性参与,避免资源的浪费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这对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招投标有助于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采购方在招标过程中会根据各方的实力和条件选择合适的供应商,从而确保所采购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和要求。

这种竞争机制可以激励供应商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招投标也能够促进企业的管理和技术创新。

在竞争激烈的招标环境下,供应商不断追求更高效率、更低成本、更好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从而推动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和技术研发,提升自身竞争力。

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于2000年1月1日发布实施。

2017年12月28日进行修订,重新公布,充分说明国家对招投标工作的高度重视。

在日常的工作中,常常会发生、发现一下问题,浅谈一下思考。

一、招投标工作中容出现的问题:1、资质审查不到位,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1)资格预审是针对潜在投标人过多、项目评标时间过长、社会成本过高而采用的一种资格审查方式。

降低了实力不足的投标人进行恶性低价夺标的可能性,更好地吸引有实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排除了不合格或减少了不具有优势的投标人,从而减轻了评标工作量、缩短了评标时间。

(2)资格后审一般适用于潜在投标人数量不多,社会成本小,招标投标时间要求短,招标质量有保障,编制招标文件费用小的通用性和标准化项目。

资格后审办法一般采用合格制。

资格审查无论是资格预审还是资格后审,其方法和过程基本是一致的,都需要对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审查申请人或潜在投标人的经营资格、专业资质、财务状况、技术能力、管理能力、业绩、信誉等方面,以判断其是否具有投标、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及能力。

招标人没有对资格审查工作充分重视将影响招投标工作的效率和公正性。

2、招投标文件不能充分体现招标人招标需求:编制招标文件主要存在两个问题:(1)招标人能力或专业限制,所出的技术需求过于简单或不明确,不能让供应商在阅读招标文件时,充分理解招标人的意图并作出响应文件,在方案设计、人员安排等方面没有给出最好、最合理的安排。

(2)存在不公平、有歧视性、有倾向性,有特定技术指标将大部分供应商规避。

(3)评分标准没有紧扣招标技术要求,分值、权重设置不合理。

3、评委专业不对口,个别评委素质较低,不能满足公平、公正招标要求:存在评标专家与其他专家的水平有明显差距时,原因可能是对政策法规不够熟悉,也可能是专业知识欠缺。

这都会给项目的评标带来不利影响,甚至会出现对投标方的评审不够准确的现象,造成项目招标有失公平、公正。

浅谈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为企业开展业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招投标工作始终备受关注。

在招投标过程中,各方面都需要仔细把握,但是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就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浅谈。

一、资金缺口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填补潜在的中标后需要提供的服务或者产品生产等方面的支出,而在资金的浮动方面,企业又存在一定的缺口,这会导致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面临资金缺口的问题。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是企业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对策:在招投标中,企业可以加强资金募集方面的工作,通过合理的融资手段,如外部资金的引入和内部资源的整合,缓解资金缺口的压力,以满足企业的需求。

此外,在招投标工作中,企业也可以采取节省成本的方式改善现状,如合理控制人员的安排和项目的资源利用等。

二、合同管理不规范在招投标过程中,合同的管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合同不仅决定了企业的收益和风险,也是企业招投标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合同管理往往不够严格,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对企业的招投标工作带来影响。

对策:加强合同管理的规划和执行,制定科学的合同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和制度,确保合同的执行和履行。

同时,加强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企业实施的水平和效果,最终达到合同的全面、规范和有效执行。

三、标书准备不足标书是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最重要的资源之一,是企业与客户沟通交流的重要纽带,但是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在标书准备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如标书的内容缺乏前瞻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这也制约了企业在招投标中的投标效果。

对策:加强标书准备的规划和执行,使其具有更高的质量和可操作性。

根据客户的需求和相关标准要求,设计合理的标书时间表并开展培训、交流,提高标书准备的效力和灵活性。

在标书准备中加强对相关内容的有效分析和整合,确保标书的内容更具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为企业获得更好的招标效果提供保障。

结语招投标工作是企业运营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浅谈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引言招投标工作是企业进行采购和供应链管理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然而,许多企业在招投标工作中面临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

本文将就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1:信息不对称在招投标工作中,信息不对称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企业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往往无法提供充分的信息,导致投标方对项目的理解不够深入。

另一方面,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也很难获取到准确和充分的信息,导致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不准确或者无法满足需求。

对策:针对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发布招标公告时提供充分的信息,包括项目的详细需求、预算、工期等。

同时,可以组织项目说明会,对投标方进行详细的解释和沟通,以确保信息传递到位。

2.在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方提供详细的技术、商务和财务信息,以便评估投标方的能力和信誉。

同时,可以组织投标人问答会,解答投标方在投标文件解读方面的疑问。

问题2:低质量投标有些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为了争取合同,会提交低质量的投标文件。

这些低质量的投标文件不仅给评审工作带来困扰,也不利于项目的顺利进行。

对策:为解决低质量投标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加强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把关,明确评审标准,严格筛选低质量的投标文件。

针对低质量投标的原因,可以对相关部门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投标文件编写水平。

2.设计评审环节,包括技术评审、商务评审和财务评审等,以提高对投标文件质量的全面评估。

问题3:不合规行为在招投标工作中,一些企业和投标方存在不合规的行为,如行贿、串标、违规操作等,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也对企业形象和信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对策:为解决不合规行为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明确各种不合规行为的定义和处罚措施。

同时,建立监督机制,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2.加强与投标方的沟通和合作,提高投标方对合规要求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同时,可加大对不合规行为的查处和惩罚力度,以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浅谈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招投标是政府采购和企业采购中常见的一种方式,它是公平竞争、透明择优的原则下进行的一种采购方式。

在实际操作中,招投标中往往存在着各种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着招投标的公平性、透明性和效率性。

在此,我们将对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信息不透明、资格要求不合理、标书内容不规范、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严格、投标文件评审不公正等。

信息不透明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在招标文件发布和评标过程中,一些招标人或评标人往往会不公开、不完整地提供信息,导致投标人无法充分了解招标项目的需求和评标标准。

这不仅影响了投标人的投标质量,而且也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资格要求不合理也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一些招标人在制定资格要求时,往往会将标准设置得过高,使得一些有实力的中小企业无法参与竞争。

这不仅浪费了资源,而且也限制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一些招标人在评审投标文件时,往往会对标书内容不规范、不完整进行苛刻的扣分,导致一些符合实际需求的标书被淘汰,影响了采购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严格也是招投标中存在的一个问题。

一些招标人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往往会存在漏洞或放宽标准,导致一些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争,从而破坏了招标项目的公平性和竞争性。

一些招标人在评审投标文件时,往往会存在评审不公正的现象,这可能包括人为干扰评审过程、偏袒某些投标人等。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些对策来解决。

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招标人应当充分公开招标项目的需求和评标标准,保障投标人的知情权和公平竞争的权利。

合理设置资格要求,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资格要求,保障有实力的投标人能够参与竞争。

加强对标书内容的规范和评审的公正性,招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明确规定,评审人员应当公正、客观地进行评审。

加强投标人资格审查和评审的监督和检查,建立严格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制度和评审监督机制,对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和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确保其公平公正。

浅谈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招投标是指政府、企事业单位等组织采购或委托工程、货物或服务时,通过公开公平的竞争方式,以确定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商的选择和合同的签订。

在招投标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解决。

招投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包括:1. 不公平竞争: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一些供应商可能会设置不合理的要求,使其他竞争对手无法满足,从而获得不公平竞争的优势。

对策:加强监管,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合理,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

2. 招标文件不完善: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直接影响到招投标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如果文件内容不完善,容易导致供应商在理解和投标过程中存在困难,降低竞争效果。

对策:加强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控制,审慎确定招标文件的内容,提供详细的技术要求和评标标准等,同时提供足够的时间供供应商合理准备。

3. 财务能力不均衡:有些供应商在表面上符合招标要求,但实际上财务能力较弱,无法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

对策:在招标前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要求供应商提供真实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以确保其实力能够满足合同要求。

4. 资源浪费:由于投标过程中信息传递不畅,有时候多个供应商会同时投标同一项目,导致资源浪费。

对策: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公布已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可提前查询,避免无效投标。

5. 透明度不足:在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评标、中标等决策过程不够透明,容易引发贪污、腐败等问题。

对策:建立公正、透明的评标机制,明确评标标准和评委的资格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记录评分细则,并公示评标结果,接受监督。

6. 缺乏诚信意识:有些供应商为了中标,可能采取不正当手段,包括虚报、串标、贿赂等行为。

对策:建立诚信评价机制,对供应商的诚信记录进行跟踪和评估,对违法行为进行追责,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不公平竞争、招标文件不完善、财务能力不均衡、资源浪费、透明度不足和缺乏诚信意识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监管,提高招标文件的质量,加强资质审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强化评标过程的公正透明,建立诚信评价机制等措施,以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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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招标投标活动中质疑及投诉问题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质疑、投诉,一直是招投标各方很敏感、头疼又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现结合笔者的实际工作体会,对此问题发表一点个人看法,以期抛砖引玉。

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原外经贸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标结果公示及质疑投诉办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文件的出台,对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活动行为,起到了很好的积极作用。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质疑投诉的成本很低,导致投标人滥用这种权力,有些甚至是恶意的,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管理部门造成很大的人力、时间损失,有些项目还造成了很大的财力损失和无法计算的间接损失。

而这些损失,在目前情况下,大都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管理部门承担,而质疑人几乎不承担,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案例1在省财政厅处理的一起政府采购项目的质疑投诉事件,质疑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招标代理回复后不满意,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经过调查后作出“维持原结果”的处理意见后质疑人仍不能接受,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一审败诉后仍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终审结论“维持原结果”,事件到此终止。

该事件前后处理了近1年时间,省财政厅为应对法院调查、举证,就花费了近20 000元,同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精力。

业主也因此导致项目迟迟无法实施,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而质疑人败诉后仅承担了200多元的诉讼费和100多元的上诉费。

案例2在某重点项目的机电设备招标中,某投标人未中标,仅凭自己的推测,就匿名向市纪委投诉业主某人接受了中标人的贿赂。

市纪委批转招投标管理办调查,评标结果暂停公示。

由于该项目竣工日期已经确定,如果因此而影响项目竣工,将会造成很不好的政治影响和很大的经济损失。

重点项目指挥部将有关情况向市纪委如实通报,市纪委指示招投标管理办特事特办,加班加点核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分结果。

经核查评分结果无违规之处,决定评标结果先行公示,受贿问题继续调查。

经调查实属污告。

此事件由于项目指挥部、市纪委处理果断,招投标管理办特事特办,才未造成严重后果。

而质疑人由于是匿名的,以致无法追究。

接下来谈谈质疑产生的原因和处理方法。

1 质疑的产生在实际工作中,投标人质疑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认为招标文件有歧视性、排他性的不合理条款;二是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认为评委会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公正打分,其中包括:(1)认为自己的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条款,且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打分办法,自己应该得分最高,而结果却不是这样;(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重大/一般商务、技术偏离,而评委会却未予废标或在打分时未相应扣分。

2 如何防止出现质疑针对上述情况,为了有效防止质疑,首先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对拟招标货物的主要生产厂家、主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加工工艺、制造周期等要做到心中有数(必要时可请教有关专家);评标办法尽可能客观、公正、明确、细致,可操作性强,努力降低人为因素。

力争做到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排他性的不合理条款。

其次在评标时将评标办法向评委解释清楚,并提醒评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客观、公正、独立的打分。

如发现个别评委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又拒绝更正,请及时向招投标管理部门反映。

此外,做好评标保密工作,也是减少质疑的重要手段。

评标工作最好能在封闭的环境中进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评委要签订保密协议,手机集中交给公证处保管。

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前,投标文件最好集中保管。

3 质疑处理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首先要给予足够重视,及时、主动、坦诚地与质疑者进行沟通,全面了解质疑者的想法、要求,切忌用训斥、粗暴的言语简单化处理,从而引起矛盾激化;其次针对质疑函中反映的问题,提请评委会进行复议,对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仔细逐条核实后,及时回复质疑人。

有的质疑属于质疑人对市场调研不够,片面理解造成的。

如南京某综合型医院委托我公司通过国际招标采购一科研型医疗设备。

投标人A公司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一主要技术条款(带*号),且认为只有B公司1家能满足该条款。

于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认为该条款有歧视性、排他性。

事实上有关专家在审核招标文件时我们就咨询过,该条款世界上有B、C、D三家公司能够满足,且作为一台科研型医疗设备(非临床型)该主要技术条款是必须要满足的。

我们将相关情况向质疑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并提醒该质疑人注意市场调研工作,全面理解招标人的采购需求,不要轻易质疑。

有的质疑属于质疑人仅从自己的利益考虑,如盐城某单位委托我公司通过国际招标采购一中档设备,投标人A公司只生产低档和高档设备,如果用低档设备投标,则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一主要技术条款(带*号);如果用高档设备投标,虽然能满足招标文件这一主要技术条款,但价格却失去了优势。

且认为只有B公司(可生产中档、高档设备)的中档设备恰好能满足该条款。

于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认为该条款有歧视性、排他性,希望业主能将该指标提高到高档设备。

经咨询有关专家,世界上还有C公司可生产中档设备、D公司可生产高档设备。

我们认为A公司的质疑不能成立,因为他只是从自己的利益考虑,而限制了业主的采购选择权。

如果质疑人反映的情况属实,招标文件确有歧视性、排他性的不合理条款,则应及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如果确实是评委会评审有误,则应及时提请评委会进行复议、更正。

4 投诉产生的原因投诉产生的原因有:招标代理机构对质疑函未及时回复或质疑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回复不满意。

5 投诉受理的条件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参见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七条)。

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七条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六)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参见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二)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三)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四)超过投诉时效的;(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六)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七)质疑投诉人多次提供虚假情况的(参见原外经贸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标结果公示及质疑投诉办法》第十二条);(八)提起投诉前尚未依法进行质疑(参见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条)。

6 投诉受理的时限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九条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投诉。

第十一条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视情况分别做出以下处理决定:(一)不符合投诉处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二)对符合投诉处理条件,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投诉,书面告知投诉人向其他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对于符合投诉处理条件并决定受理的,收到投诉书之日即为正式受理。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受理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向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发送投诉书副本。

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应当在收到投诉书副本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参见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7 投诉处理的结果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根据调查和取证情况,对投诉事项进行审查,按照下列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一)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驳回投诉;(二)投诉情况属实,招标投标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做出处罚。

(1)招标活动尚未完成的,责令修改招标文件,并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开展招标活动;(2)招标活动已经完成,但尚未签订合同的,决定招标活动违法,责令重新开展招标活动;(3)招标活动已经完成,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决定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招标活动;(4)招标活动已经完成,合同已经签订且已经履行的,决定招标活动违法,由被投诉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参见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第二十一条负责受理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但应立即发出恢复招标活动通知。

因处理投诉发生的鉴定费用,应当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双方都有过错的,由双方合理分担。

8 对恶意投诉的处罚投诉人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行政监督部门驳回投诉,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10 000元以下罚款。

1年内3次以上(含3次)投诉均查无实据的、多次虚假恶意投诉或情节特别严重的,行政监督部门有权暂停或取消其今后的投标资格。

综上所述,质疑、投诉是招投标管理部门赋予投标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权力,但投标人要慎用这种权力,否则同样会受到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处罚。

<龚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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