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扶贫资助制度
学校扶贫助学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扶贫政策,确保扶贫助学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贫困家庭学生的受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开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扶贫助学资金是指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专门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资金。
第三条扶贫助学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专款专用原则;(三)勤俭节约原则;(四)效益优先原则。
第二章资金来源与分配第四条扶贫助学资金来源:(一)政府财政拨款;(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三)学校自筹资金。
第五条扶贫助学资金分配:(一)根据贫困家庭学生的实际需求,按照困难程度、学习成绩等因素进行分配;(二)优先保障贫困家庭学生的基本生活费用和学费;(三)兼顾其他贫困学生的需求。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扶贫助学资金的管理机构:(一)成立学校扶贫助学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扶贫助学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二)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扶贫助学资金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扶贫助学资金的管理:(一)建立扶贫助学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程序、监督机制等;(二)对扶贫助学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三)定期对扶贫助学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
第八条资金使用审批:(一)学生申请扶贫助学资金,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报请管理委员会审批;(三)审批通过的,发放扶贫助学资金。
第四章资金监督第九条学校设立扶贫助学资金监督小组,负责对扶贫助学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条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对扶贫助学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二)对违规使用扶贫助学资金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三)对扶贫助学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第五章资金结算与报账第十一条扶贫助学资金结算:(一)学生收到扶贫助学资金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二)办公室对结算手续进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教育扶贫基金捐赠制度范本

教育扶贫基金捐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教育扶贫工作,提高贫困地区教育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教育扶贫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捐赠的,专门用于资助贫困地区学校和学生的资金。
第三条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规范、有效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实现援助目标。
第四条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捐赠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二、基金的募集与管理第五条基金的募集方式包括:(一)政府财政拨款;(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三)基金投资收益;(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条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基金的安全、合规运作。
第七条基金的管理费用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高于基金规模的1%。
三、基金的使用第八条基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资助贫困地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三)支持贫困地区教育改革和教师培训;(四)开展教育扶贫相关的公益活动。
第九条基金的使用应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和基金会的规定进行,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第十条基金的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审计和评估,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
四、基金的监督与公开第十一条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报告基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
第十三条捐赠者、受益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可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五、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基金的管理机构、捐赠者、受益人和其他相关方违反本制度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政府有关部门未履行职责,导致基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受到影响的,应依法追究责任。
幼儿园教育扶贫精准资助公示制度最新

前卫镇第二幼儿园---教育扶贫精准资助工作公示制度为确保我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教育扶贫精准资助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提高教育精准资助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一、成立以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的园级领导为组长、园委会成员,班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二、通过设立公示栏、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资助情况,公示内容包括上级资助相关政策文件、资助条件、操作程序、评选结果及举报受理方式。
三、将认定出的教育扶贫精准资助对象在公示栏等醒目地方公示一周以上,一周内如师生、家长及其他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
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一周后无异议,方可上报。
四、对在操作过程中违规的责任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度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精准资助对象,一经发现则取消其被资助资格,对弄虚作假的资助对象取消其资助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
幼儿园大型活动计划幼儿园大型活动是有目的、有计划、有一定规模且具有一定重大意的综合性、宣传性、娱乐性活动,有的甚至是全园性质的大型活动。
幼儿园大型活动的举办是幼儿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幼儿园每年都需要策划不同类型的大型活动,比如节日活动:元旦、端午、中秋等,尤其是六一儿童节;还有运动会、毕业典礼、周年庆典、园所特色以及各类亲子活动等,种类繁多。
幼儿园为什么要举办大型活动呢?因为大型活动可展示幼儿园教育特色与成果,扩大社会影响力;可增强家长、社会对幼儿园的信任度还可以宣传幼儿园品质,使幼儿园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提高招生能力。
所以可以看出,幼儿园大型活动是更加具有社会属性的,与幼儿园教学活动、一日生活活动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对于工作繁忙的幼儿教师来说,策划、举办一场大型活动并不轻松,因为它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前期要搜集很多资料,耗时较长,活动又需要作出一定的效果,最好还要有自己的特色。
中学贫困学生救助管理制度

XXXX中学贫困学生救助管理制度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充分体现党、政府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原则(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倾斜;(S)鼓励特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四)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二、贫困学生认定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一)贫困生认定标准:1、享受低保的家庭;2、低保边缘的家庭;3、家庭破碎且生活困难的家庭;4、家庭成员得过大病的家庭;5、天灾人祸造成贫困的家庭;6、家庭经济困难的革命烈士子女、孤残学生、孤儿。
(二)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程序:1、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后,报审核小组审查;2、审核小组调查核实后,上报学校公示;3、学校上报教体局有关部门审查通过。
三、受助学生的管理(一)建立贫困学生档案。
(二)受助的贫困学生,要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对表现不良者将适当降低资助等级。
(三)受助的贫困学生,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资助,学校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款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在资助期间,贫困学生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立即中断或终止资助。
四、贫困学生资助领导和管理机构学校资助贫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学校会计为副组长、班主任为组员的贫困学生救助管理领导小组,对救助学校贫困学生进行指导监督。
(二)学校安排分管领导和学校会计具体管理贫困生档案和发放贫困学生救助金。
五、公示制度各类贫困生经学校调查确定后,把确定的贫困学生名单及救助金额以书面形式打印公示,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的检举、举报,学校将及时派专人调查落实,按实际情况处理。
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籍的贫困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
第三条贫困生资助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原则;3. 助学、助困、助教原则;4. 动态管理原则。
第二章贫困生认定第四条贫困生认定工作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学生申请: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认定意见;3. 学校审批: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上报的认定材料进行复核,确定最终认定结果;4. 公示:学校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第五条贫困生认定标准:1.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 家庭突发变故: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3. 其他特殊情况:家庭经济困难,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资助方式与金额第六条学校对贫困生实施以下资助方式:1. 奖学金: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2. 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等;3. 勤工助学:为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解决生活费用;4. 帮扶措施:针对特殊困难学生,提供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帮扶措施。
第七条资助金额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章资助管理与监督第八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贫困生资助工作。
第九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贫困生认定、资助发放、资金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全校师生对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定期对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教育扶贫政策明白纸

教育扶贫政策明白纸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一)资助项目:减免保教费(二)资助对象: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资助持有效证件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孤儿、低保家庭子女、贫困残疾儿童。
二、义务教育资助政策(一)资助项目: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补助。
(二)资助对象:1、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的资助范围是全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2、寄宿生生活补助的资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优先资助持有效证件的建档立卡家庭、孤儿、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的贫困住宿学生及因灾因病等重大变故致贫的贫困住宿学生。
(三)资助标准: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中学每生每年1250元。
三、高中教育资助政策(一)资助项目: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减免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
(二)资助对象: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农村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免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的资助对象为在河北省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每年秋季学期凭相关证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扶贫、民政和残联等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免缴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手续。
(三)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按家庭贫困程度分三个档次,每生每年一档1500元,二档2000元,三档2500元。
四、中职教育资助政策(一)资助项目:免学费,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减免住宿费、教科书费(二)资助对象:1、免学费政策的减免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学生。
2、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总则1.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专科生等。
3. 学生资助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合理、规范、高效使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办理。
3. 各学院设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资助对象及标准1.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1)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2)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学生;(3)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4)其他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的学生。
2. 资助标准:(1)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助学金,具体金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奖学金: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评选出优秀学生,给予奖学金;(3)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报酬。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1. 学生申请:(1)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学生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2. 学院评审:(1)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2)学院将评审结果公示,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3. 学校审批:(1)学校对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评审意见进行审批;(2)学校将审批结果公示,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五、资金管理及使用1. 学校设立学生资助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 学生资助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3. 学校定期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教育扶贫资助制度

教育扶贫工作实施办法1、在市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校委会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方针、政策..2、加强学习、切实掌握各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的目标任务、对象界定、救助标准、工作程序、申请办法、工作责任等..3、搞好家庭经济困难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4、收集和掌握学校贫困生有关信息;建立好文件档案、贫困生档案、受助学生档案..5、资助资金拨付到校后;设立固定公示牌;每发放一笔资金都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及时将资金发给享受对象..6、对资助项目和受助学生情况登记汇总;并建立相关原始档案和电子档案..7、建立永久性的救助台账;做到收入和支出分明..8、完成市资助中心和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9、负责学校资助对象资助管理的各类报表;按时向上级报告各类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资助情况..10、负责做好资助经费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资金使用中的风险发生..鲍沟镇腾云石庙希望小学教育扶贫工作流程图家庭经济困难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公示制度为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一、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会计为副组长、各班主任全面参与的领导小组..二、通过设立公示栏、校园网、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资助认定情况;公示内容包括上级资助相关政策文件、资助条件、操作程序、评选结果及举报受理方式..三、将认定出的资助对象在公示栏等醒目地方公示一周以上;一周内如师生、家长及其他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一周后无异议;方可上报..四、对在操作过程中违规的责任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度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一经发现则取消其被资助资格;对弄虚作假的资助对象取消其资助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教育扶贫管理工作举报投诉制度为使学校资助管理工作规范及顺利实施;切实把国家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增强管理工作职责;使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得到落实而有保障;特制定本制度..1.加强国家资助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资助文件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把这项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2.严格做好国家资助项目的申请、认定工作;规范评审程序..对学生的认定应按政策要求严格把关;按实际下达的名额执行..建立和完善受助学生相关资料;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3.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信息报表完整、及时;做到无虚报、错报、重报、漏报行为的发生..4.国家资助项目严格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5.各校、园含民办及班级要及时向学校报送学生异动情况;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管理应根据学生异动情况及时调整国家资助项目的核发..6.严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及时处理..7.学校资助管理要严格做好寄宿制贫困生补助生活费采取银行卡形式发放;做到无代领;无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行为;无二次分配、无强制消费或抵减其他费用等行为..8.特别关注建卡贫困户学生;做到不漏报..对未申报资助的建卡贫困户子女;各班要尽到告知义务..对主动放弃的;要妥善保存其放弃受助资格的纸质承诺书..9.加强资助工作的公开、公正;“阳光”进行;对经学校资助审核认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要予以公示;学校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办公室: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教育扶贫工作入户摸底、走访制度一、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巷不漏户、户不漏人;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二、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工作日志由各校、园含民办指定专人负责..三、建立全面排查体系;各各校、园含民办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排查;集中排查梳理矛盾纠纷工作..四、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走访;清楚掌握片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变化情况..教育扶贫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大教育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校;使学校的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以法律为依托;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 保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责任追究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 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2、坚持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原则..二、责任追究范围1、对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决定持消极态度;抵制或不予落实的;对各项责任制度落实不力;不能按时完成本部门或本人工作任务的..2、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效率低下;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遇到矛盾不认真及时解决的..3、工作不坚持原则;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出现的问题隐瞒包庇;影响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的;4、因文件收发、传阅、上报、下达不及时而贻误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或不按时限要求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总结材料;影响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三、责任追究方式1、有上述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直接领导先予教育诫勉;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年度考核给予不称职等级;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除按相应规定处理外;同时由校长办公会研究作出处理意见; 予以告诫、通报批评或其他的行政、组织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党纪、政纪的;按相应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对给予诫勉的当事人情况要记录备查;对给予告诫的当事人情况;要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人;并进行存档备案..鲍沟镇腾云石庙希望小学教育扶贫包保方案根据安徽省政府《安徽省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抓好做实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充分发挥教育功能;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中心校将在全镇各类学校实施包保制度;特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把精准扶贫包保工作作为全镇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着力构建覆盖全镇所有学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的帮扶工作机制;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孩子都能与其他学生一样接受均等的教育;实现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应贷尽贷;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贫失学、辍学;保证贫困学生思想上有人管、学业上有人帮、未来发展有出路..二、包保措施一包保原则1、班主任包保到户..实行校长负责制;对辖区内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层层包保..校委会成员;划片包保到村..班主任包保到户..2、任课教师包保到生..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对学校园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层层包保..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年级分学段包保..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保到生..二包保范围包户范围:所在乡镇辖区内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有子女在校就读的均在包保范围从幼儿园至大学..学校包生范围:学校负责本校园所有在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三包保内容包保到户工作内容:定期入户家访;宣传教育扶贫政策;查验“教育扶贫手册”;及时登记上报贫困户变更信息并上报..学校包生工作内容:包保教师根据所包保学生实际情况;定期入户家访;宣传教育扶贫政策;规范填写“教育扶贫手册”;落实教育扶贫资助资金发放;及时向学校或主管部门反馈问题信息..同时在学业上、思想上、心理上、生活上及信息提供、发展出路等方面进行帮扶;真正体现教师作为学生思想的引导者;知识的传播者;人生的导航者的特殊角色..包保教师既是承包者;也是信息的第一收集者和传递者;通过这些教师;了解贫困学生的状况;以便及时采取教育帮扶措施..三、几点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党中央提出的扶贫开发已经进入到脱贫攻坚阶段;在学校实行包保制度;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资助全覆盖;教育扶贫政策全知晓;满意度100%;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避免家庭重陷贫困的重要举措..学校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包保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包保措施;做好统筹领导;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宣传和动员;抓紧落实;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经常性的调度和协调工作..二建立机构;明确分工组长: 赵宜宽副组长: 朱士超成员: 王吉峰宋僖张以亮学校结合实际建立起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将脱贫包保工作作为领导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脱贫包保工作不重视、不落实;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要进行组织处理..三创新机制;加强管理1.要建立起工作网络;做到层层有人抓;生生有人管..学校要对每名贫困学生和包保情况都要建立起档案..2.加强日常工作管理;教师要做好包保工作记录册填写工作..包保教师要做到经常性家访;宣传教育扶贫政策;关心他们的成长和进步;确保能顺利完成学业;引导其面对现实;正视困难;发奋图强;立志回报社会;成为社会有用之才..3.要做好调度;及时总结和通报包保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道工作开展情况和信息..4.要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可将包保扶贫工作与师德建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教师的考核、评先;职称评定等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出长效机制..5.倡导教师并鼓励与贫困生结成帮扶对子;为帮扶注入更多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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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扶贫资助制度
1、在县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校委会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方针、政策。
2、加强学习、切实掌握各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的目标任务、对象界定、救助标准、工作程序、申请办法、工作责任等。
3、搞好家庭经济困难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4、收集和掌握学校贫困生有关信息,建立好文件档案、贫困生档案、受助学生档案。
5、资助资金拨付到校后,设立固定公示牌,每发放一笔资金都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及时将资金发给享受对象。
6、对资助项目和受助学生情况登记汇总,并建立相关原始档案和电子档案。
7、建立永久性的救助台账,做到收入和支出分明。
8、完成县资助中心和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负责学校资助对象资助管理的各类报表,按时向上级报告各类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资助情况。
10、负责做好资助经费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资金使用中的
风险发生。
为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会计为副组长、各校(园)(含民办)全面参与的领导小组。
二、通过设立公示栏、校园网、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资助认定情况,公示内容包括上级资助相关政策文件、资助条件、操作程序、评选结果及举报受理方式。
三、将认定出的资助对象在公示栏等醒目地方公示一周以上,一周内如师生、家长及其他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
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一周后无异议,方可上报。
四、对在操作过程中违规的责任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度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一经发现则取消其被资助资格,对弄虚作假的资助对象取消其资助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