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扶贫救助基金资助政策

合集下载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解读PPT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解读PPT
(五)、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全日制高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按在校生3%的比例评选)。 资助金额:5000元/生·学年。 申请及资助方式:按学年向学校申请,一次性发放。 (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重复享受)
五、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六)社会资助政策 ①、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县教育局、就读高中咨询办理 ②、“雨露计划·圆梦行动”项目 ——县、乡(镇)扶贫办咨询办理 ③、中央彩票公益基金“润雨计划”项目 ——县教育局、就读高中咨询办理 ④、“高考学子奖学金”项目(青酒集团提供) ——就读高中咨询办理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二)国家免学杂费、免费教科书 免费对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学生。 免费金额及方式:1、国家免学杂费标准,小学600元/生·学年、初中800元/生·学年; 2、国家免费教科书,直接为义务教育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 资助对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学生。 资助金额:800元/生·学年 资助方式:无需申请,直接由学校按标准提供营养午餐。
五、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货款金额: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本、专科不超过8000元。 贷款范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贷学费和住宿费之和。 特别说明:学生就读高校期间,所货利息由政府承担,毕业当年9月1日后的利息由学生
本人承担(学生需逐年将贷款利息打入贷款合同上的支付宝账户)。贷款本金按所贷年 限(也可提前)归还。 贷款流程:首贷学生提供贷款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需在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 个人在线服务系统上,注册并打印注册申请表,持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与共同借款 人一道,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现场办理。 续贷学生不再审核贷款条件,需持注册申请表、身份证、学生证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 复印件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现场办理。

教育扶贫基金捐赠制度范本

教育扶贫基金捐赠制度范本

教育扶贫基金捐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教育扶贫工作,提高贫困地区教育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教育扶贫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捐赠的,专门用于资助贫困地区学校和学生的资金。

第三条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规范、有效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实现援助目标。

第四条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捐赠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二、基金的募集与管理第五条基金的募集方式包括:(一)政府财政拨款;(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三)基金投资收益;(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条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基金的安全、合规运作。

第七条基金的管理费用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高于基金规模的1%。

三、基金的使用第八条基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资助贫困地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三)支持贫困地区教育改革和教师培训;(四)开展教育扶贫相关的公益活动。

第九条基金的使用应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和基金会的规定进行,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第十条基金的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审计和评估,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

四、基金的监督与公开第十一条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报告基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

第十三条捐赠者、受益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可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五、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基金的管理机构、捐赠者、受益人和其他相关方违反本制度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政府有关部门未履行职责,导致基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受到影响的,应依法追究责任。

教育精准扶贫政策

教育精准扶贫政策

教育精准扶贫政策教育精准扶贫政策1.学前教育资助。

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

学前教育资助金按学年发放。

2.义务教育资助。

在现有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按照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特殊教育学生增加200元标准发放困难生活补助的政策基础上,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含民办)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不论是否寄宿,均按以上标准发放寄宿生困难生活补助。

义务教育资助金按学期发放。

3.普通高中资助。

①对就读普通高中(含民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免除学费(民办参照公办每生800元/学年标准免除)。

②对就读普通高中(含民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照每人每年25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③对当年考取普通高校(包括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按每人50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用于解决大学第一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

④按录取省内院校每人500元、录取省外院校每人1000元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一次性发放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金,用于解决高校新生入学路费。

高中助学金按学期发放。

4.中职教育资助。

对在中职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免除学费,在一、二年级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中职助学金按学期发放。

5.普通高校资助。

对当年录取普通高校的新生和高校在读的学生,提供每人每年8000—__元额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对当年录取普通高校的新生和高校在读的学生,提供每人每年8000—__元额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学前免保教费。

具有甘肃户籍的公办幼儿园适龄幼儿和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适龄幼儿按每名幼儿每年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免除保教费;建档立卡幼儿每年额外增加1000元。

2、寄宿生生活补助。

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寄宿生按照小学每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发放生活补助。

学生贫困资助救助方案

学生贫困资助救助方案

学生贫困资助救助方案近年来,我国高校学生贫困问题日益凸显,困扰着无数学生和家庭。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学生贫困资助救助方案应运而生。

学生贫困资助救助方案是为贫困学生提供经济支持和社会关怀的计划。

它包括政府资助、社会捐赠、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旨在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障碍,实现教育目标。

一、政府资助政府资助是学生贫困资助救助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政府的资金支持,贫困学生可以享受到学费减免、生活补助、奖学金等福利。

政府资助的实施,使得贫困学生能够获得公平的机会接受教育,减轻了其经济负担。

二、社会捐赠社会捐赠是学生贫困资助救助方案的重要来源之一。

通过各种形式的捐款和物资捐赠,社会各界为贫困学生提供了温暖和帮助。

企业、机构、个人可以通过设立助学基金、捐助助学物资等方式,共同关注贫困学生的教育权益,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

三、助学贷款助学贷款是学生贫困资助救助方案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低息或无息贷款,贫困学生可以解决学费、住宿费等问题,同时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助学贷款的方式既满足了贫困学生的需求,又鼓励他们努力学习,争取更好的未来。

四、加强辅导和就业指导除了提供经济资助,学生贫困资助救助方案还应该加强对贫困学生的辅导和就业指导。

通过心理咨询和职业规划等活动,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并为他们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机会,帮助他们成功就业,并摆脱贫困。

五、建立家庭访问制度学生贫困资助救助方案应建立家庭访问制度,了解贫困学生的家庭情况,为他们提供更精准的帮助。

通过走访贫困学生的家庭,了解他们的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困难,针对性地制定资助救助方案,确保帮助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

六、加强与社会机构合作学生贫困资助救助方案需要与社会各界进行合作,共同帮助贫困学生。

学校可以与慈善组织、企业合作开展助学活动,共同筹集资金和物资,为贫困学生提供更多的帮助。

通过加强合作,可以更好地整合资源,提高救助效果。

教育扶贫资助工作措施

教育扶贫资助工作措施

教育扶贫资助工作措施教育扶贫资助是指通过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渠道,为贫困家庭的学生提供经济资助,帮助他们解决学费、书本、生活费等方面的困难,以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改善自身条件,摆脱贫困。

教育扶贫资助工作是推动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之一,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通过教育扶贫资助,能够帮助贫困家庭的学生克服经济困难,提高其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打破贫困代际传递的链条,实现个人成长和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教育扶贫资助的目标是确保贫困家庭的学生能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从政策制定、经费保障、组织实施、监督评估等方面推动教育扶贫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政策制定教育扶贫资助工作需要明确的政策支持,包括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资助标准、资助对象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政策制定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据贫困家庭学生的实际需求,确保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建立健全政策框架:制定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明确资助的目标、范围、标准、程序、责任等方面的内容,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建立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的监督机制,确保政策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政策的实施应该建立在信息公开、阳光操作的基础上,避免资助工作中出现腐败和不公平现象。

3.加强政策宣传和普及:广泛宣传和普及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提高学生和家长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通过宣传工作,培养社会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关心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关爱贫困家庭学生的良好氛围。

二、经费保障教育扶贫资助工作需要有充足的经费保障,确保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经费的保障来源包括中央财政、地方财政、社会捐助、企事业单位捐助等多种渠道。

1.加大政府投入:中央和地方政府要加大对教育扶贫资助的经费投入,确保资助政策得到切实的保障。

政府投入经费的重点应当放在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学生较多的学校,确保最需要帮助的学生能够得到资助。

肥东教育扶贫工作政策和资金发放渠道

肥东教育扶贫工作政策和资金发放渠道

肥东教育扶贫工作政策和资金发放渠道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每人每学期1000元(通过家庭涉农系统粮补存折发放)。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补助小学生每人每年12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500元(通过家庭涉农系统粮补存折发放)。

3.普通高中教育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在我县普通高中就读的通过邮政储蓄银行每学期发放1500元,不在我县普通高中就读的通过家庭涉农系统粮补存折每学期发放1500元)。

4.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在我县中职学校就读的通过工商银行每学期发放1000元,另通过家庭涉农系统粮补存折每学期发放1000元;不在我县中职学校就读的通过家庭涉农系统粮补存折每学期发放2000元)。

5.高等教育阶段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通过家庭涉农系统粮补存折发放)。

6.实行励志奖学金制度。

为当年录取一本院校和我县省级示范高中的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一次性发放3000元励志奖学金(通过家庭涉农系统粮补存折发放)。

7.免除建档立卡困难家庭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一、二年级学生“一科一辅”教材费用(通过家庭涉农系统粮补存折发放)。

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

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

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度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现将xx地区学生资助项目公示如下:一、学前教育阶段资助对象: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优先资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

资助项目:1、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每生每年500元;2、农村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每生每年600元(膳食补助)。

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

资助项目: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每生每年800元(膳食补助);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1-6年级每生每年1000元;7-9年级每生每年1250元。

三、普通高中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1、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农村孤残、低保、特供子女优先);2、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金每生每年19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3、免学费,每生每年高级中学1600元,兴农中学760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残疾学生均可享受)。

四、中等职业学校资助项目:1、免学费,每生每年2000元。

(贵州省户籍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2、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学生);3、教育精准扶贫资助金,每生每年1900元。

(经省扶贫部门按“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审核后进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学生)。

五、高等教育资助项目:1、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院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教育扶贫补助政策问答

教育扶贫补助政策问答

教育扶贫补助政策问答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学前教育可享受什么教育补助?享受该补助办理程序是什么?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学前教育可享受1000元/人/年教育补助。

办理程序:本市内就学的,幼儿家长携带精准扶贫系统截图、户口本复印件在幼儿园申报,幼儿园统计上报教育学生资助中心,资助中心汇总后上报扶贫办申请资金,资金拨付后,资助中心再通过银行发放到学生个人账户。

在外县市就读的,向就读学校申报。

政策依据:湖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财[2013]9号)。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接受义务教育可享受什么教育补助?享受该补助办理程序是什么?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接受小学教育可享受1000元/人/年教育补助;接受初中、特殊教育的可享受1250元/人/年教育补助。

办理程序:本市内就学的,学生携带精准扶贫系统截图、户口本复印件在学校申报,学校统计上报教育学生资助中心,资助中心汇总后上报扶贫办申请资金,资金拨付后,资助中心再通过银行发放到学生个人账户。

在外县市就读的,通过各镇(办、处、区)扶贫部门上报扶贫办统一汇总发放。

政策依据:《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规[2017]6号)。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接受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可享受什么教育补助?享受该补助办理程序是什么?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最高可享受3000元/人/年教育补助(华容区实发3000元/人/年);高三考大学新生路费省内资助500元/人,省外资助1000元/人(当年享受)。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可享受2000元/人/年教育补助,同时享受3000元/人/年(华容区实发5000元/人/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

办理程序:携带精准扶贫系统截图、户口本复印件到就读学校(学籍必须在就读学校且是应届生)申报,学校统计上报教育学生资助中心,资助中心汇总后上报相应财政局申请资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育扶贫救助基金资助政策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股室:资助中心;咨询电话:)
一、项目名称:教育扶贫救助基金。

二、实施对象: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补助标准: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救助标准:校内伙食费、文具用品500元/生/年。

2.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救助标准:校内住宿费、学习资料费500元/生/年。

3.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救助标准:生活补助1500元/生/年、建档立卡新生校服费300元/生/年。

4.对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新入学的学生救助标准:按照4000元/生标准分年度予以补助(本科按1000元/生/年逐年发放;专科第一、二学年按1000元/生/年发放,第三学年按2000元发放)。

另对于2016年9月以前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目前仍在校就读的,余下学年可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申请补助。

5.对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实施一次性入学路费资助(省内500元/生,省外1000元/生)。

四、实施程序:学生在就读学校或乡政府领取《马边县教育救助扶贫救助基金申请表》填报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复审--乡政府根据复核名单生成汇总表,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县教育局进行复核--发放资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