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职权行政行为概述
司法考试资料《行政法》行政行为概述

司法考试⾏政法 第⼗⼀章⾏政⾏为概述 ⼀节⾏政⾏为的概政法英杰念和特征 ⼀、⾏政⾏为的概念 (⼀)⾏为主体说 (⼆)⾏政权说 (三)公法⾏为说 笔者认为,⾏政⾏为是享有⾏政权能的组织(⾏政主体)运⽤⾏政权对⾏政相对⼈所作的法律⾏为。
这⾥所界定的⾏政⾏为主要是指外部、单⽅⾏政⾏为。
⼆、⾏政⾏为的特征 (⼀)⾏政⾏为的时代特征 1、⾏政⾏为的服务性 2、⾏政⾏为的从属法律性 (⼆)⾏政⾏为的法律特征 1、⾏政⾏为的单⽅性 2、⾏政⾏为的强制性 3、⾏政⾏为的⽆偿性 第⼆节⾏政⾏为的分类 ⼀、抽象⾏政⾏为和具体⾏政⾏为 分类标准:⾏政相对⼈是否特定。
(⼀)抽象⾏政⾏为 抽象⾏政⾏为是指⾏政主体针对不特定⾏政相对⼈所作的⾏政⾏为。
它在法国⾏政法学上称为规则⾏为,在我国,也有学者称之为“其他⾏政规范性⽂件创制⾏为”。
(⼆)具体⾏政⾏为 具体⾏政⾏为是指⾏政主体针对特定⾏政相对⼈所作的⾏政⾏为。
它在我国台湾地区⾏政法学上称为“⾏政处分”。
⼆、羁束⾏政⾏为和⾃由裁量⾏政⾏为 分类标准:⾏政主体对⾏政法规范的适⽤有⽆灵活性。
(⼀)羁束⾏政⾏为 羁束⾏政⾏为是指⾏政主体对⾏政法规范的适⽤没有灵活性的⾏政⾏为。
(⼆)⾃由裁量⾏政⾏为 ⾃由裁量⾏政⾏为是指⾏政主体对⾏政法规范的适⽤具有灵活性的⾏政⾏为。
三、依职权⾏政⾏为和应申请⾏政⾏为 分类标准:⾏政⾏为是否可由⾏政主体主动实施。
(⼀)依职权⾏政⾏为 依职权⾏政⾏为是指⾏政主体根据其职权⽽⽆需⾏政相对⼈申请就能主动实施的⾏政⾏为,也称主动⾏政⾏为和积极⾏政⾏为。
(⼆)应申请⾏政⾏为 应申请⾏政⾏为是指⾏政主体只有在⾏政相对⼈提出申请后才能实施⽽不能主动采取的⾏政⾏为,⼜称为被动⾏政⾏为、需参与的⾏政⾏为和消极⾏政⾏为。
四、附款⾏政⾏为和⽆附款⾏政⾏为 分类标准:⾏政⾏为是否有附款。
(⼀)附款⾏政⾏为 附款⾏政⾏为是指除⾏政法规范明确规定外,⾏政主体根据实际需要在主内容基础上附加从属性内容的⾏政⾏为,⼜称条件政法英杰⾏政⾏为。
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概述第一节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行为的概念(一)行政行为与行政法学行政行为主要是一个理论概念,是行政主体行使权力的外在表现形式,是行政权力的具体实现。
行政行为理论是全部行政法学理论的精髓和柱石。
(二)行政行为的定义行政行为的4层含义1、主体要素2、职权要素3、法律要素4、外部要素二、行政行为的特征(一)行政行为的执行性(二)行政行为的单方性(三)行政行为的裁量性(四)行政行为职权和职责的统一性第二节行政行为的形式与内容一、行政行为的形式行政行为的形式是指行政活动实施过程中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
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一)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具有许可职权的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以颁发书面证照的形式,依法赋予其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行为。
(二)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监督检查是指行政机关对杯管理者是否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活动所进行的检视、调查、查验。
(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即行政机关对违法者的惩戒制裁,它是在行政监督检查后的一种行为方式。
(四)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便于日后作出行政决定或实现行政目的,而采取的暂时性控制措施。
(五)行政征收行政征收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强制的方式无偿向相对人征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实物的行政行为。
特点1.行政征收的主体是依法负有行政征收职能的行政机关或其它组织。
2.行政征收的对象是负有法律所规定的有缴纳义务的相对人。
3.行政征收的目的是为保证国家和公共利益的需要。
4.行政征收是无偿取得相对人的财产。
5.行政征收具有突出的羁束性与强制性。
行政征收主要有以下几类1.税收征收2.建设资金费的征收。
3.资源使用费的征收4.管理费的征收。
(六)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主持解决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事项密切相关的特点的民事纠纷的活动。
行政裁决有以下特点: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
2.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居间解决有关民事纠纷的活动。
行政行为的分类及其标准

行政行为的分类及其标准
行政行为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这是基于行为适用范围对行政行为所作的一种划分。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所作出的处理决定。
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这是根据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对行政行为所作的划分。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对其范围、条件、标准、形式、程序等作了较详细、具体、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仅对行为目的、原则、范围等作一原则性规定,而具体的行为方式、方法等则需要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裁量确定的行政行为。
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这是根据有无法定形式要求对行政行为所作的划分。
要式行政行为是指必须具备法定形式才能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非要式行政行为是指不需具备法定形式即可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这是根据启动是否需要行政相对人先行申请对行政行为所作的划分。
依职权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作出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应请求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相对人提出申请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附款行政行为与无附款行政行为:这是根据有无限制条件对行政行为
所作的划分。
附款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附加了特定条件的行为。
无附款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附加任何特定条件的行为。
依职权行政行为概述

第二节 行政规划
二、特征 1、综合性 2、法定性 3、广泛的裁量性 三、性质 行政规划具有与行政立法及准 立法共通的一面,又不同于行政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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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规划的种类
1、根据对象事项,可分为:经济规划、产 业规划、社会规划、开发规划、土地规划、资源 保护规划、城市体系规划、教育开展规划,等等。
6、根据其有无法律上的根据,可分为: 法制上的规划和事实上的规划。
7、根据其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可 分为:非拘束性规划〔或指导性规划〕和拘 束性规划〔或政府组织落实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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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规划的作用
1、 选择与设定行政目标的功能 2、 统合行政活动方式的功能 3、 为相对人提供导引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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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征
1、行政命令的主体是行政主体 2、行政命令是一种意思表示行为 3、行政命令是一种设定义务性行为,其实质是
对相对人赋课作为义务或不作为义务,而不 是赋予行政相对人权利 4、行政命令的实质是为行政相对人设定具体的 行为规那么 5、行政命令以行政处分或行政强制执行为保障 6、行政命令是依职权行政行为 7、行政命令适用特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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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温州百位村民诉规划局案
据?中国青年报?2003年1月8日报道,2002年7月,温 州市Y县H镇浦西村交通干道破土开工,村民们发现即将 盖起的大楼,将把双塔路上的控制红线完全占据,把砻 坊巷通往双塔路的出口完全堵塞。居住在巷子里的近百 户村民,如果想到双塔路就必须绕很远的路。村民们屡 次向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未果,遂将H镇人 民政府和Y县规划建设局告上法庭,认为H镇人民政府和 Y县规划建设局违反?城市规划法?,侵犯了他们的通行 权。 2002年11月7日,Y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维持被告Y 县规划建设局向H镇人民政府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
依职权行政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依职权行政行为的种类有哪些依职权行政行为的种类有许多,在本中将详细介绍这些种类,并对每个种类进行细化说明。
以下是依职权行政行为的主要种类:一、立法行政行为立法行政行为是指国家机关或政府依法对国家制定或者修改法律、法规、规章等行为。
立法行政行为具有普遍和根本性的特征,对整个社会都有广泛的影响。
二、行政许可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特定条件下对申请人进行许可的行为。
行政许可行政行为有三要素:行政机关的许可权、申请人的申请和受许可行为的客体。
三、行政奖励行政行为行政奖励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履行职责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的行为。
行政奖励行政行为是一种鼓励和表彰的方式,旨在提高公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四、行政处罚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的行为。
行政处罚行政行为具有惩罚性和强制性,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权威。
五、行政征收行政行为行政征收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收取财产的行为。
行政征收行政行为是国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征收的一种手段,用于满足行政机关公共事务开支的需要。
六、行政强制行政行为行政强制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利用执法手段,对违法行为或者管理上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的行为。
行政强制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和处罚性,旨在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秩序。
七、行政裁决行政行为行政裁决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与行政行为有关争议作出决定的行为。
行政裁决行政行为的特点是具有司法性质,可以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公平和正义。
八、行政管理行政行为行政管理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社会经济事务进行管理和调节的行为。
行政管理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监督、行政指导、行政协调等,旨在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便是依职权行政行为的主要种类的详细介绍。
--------------【附件】:本无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机关:指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特设行政机关等。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行政处罚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行政处罚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行政处罚1. 引言在行政管理领域,行政行为和行政处罚是常见的概念。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授予的职权,对特定对象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
而行政处罚则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主体采取的具体行政措施。
本文将从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行政处罚的定义、特点、程序以及相关案例等方面进行阐述。
2.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的定义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根据特定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授予的权力,对特定对象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
这种行政行为是基于特定职权的行使,具有强制性质和一定的法律效力。
3.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的特点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点:强制性: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可以对特定对象采取强制措施,如责令停产、停业、拆除等。
具体性: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对特定对象采取的具体行为,涉及具体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法律效力: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对特定对象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确定性: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应当依法确定依职权的行政行为的内容和方式,不得随意变动。
4. 依职权的行政处罚的定义依职权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主体采取的具体行政措施。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以行政权力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的一种形式,主要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5. 依职权的行政处罚的特点依职权的行政处罚具有以下特点:独立性:依职权的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独立决定的,不受其他行政机关或个人的干涉。
惩罚性: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进行的一种惩罚措施,可以采取罚款、行政拘留、吊销执照等措施。
程序性: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听证、陈述申辩等程序,确保被处罚主体享有合法权益的保护。
6.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行政处罚的程序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行政处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立案:行政机关在接到相关案件后,应当依法立案,并对案件进行初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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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行政处理(二)——依职权行政行为15.1 本章重点■理解并掌握依职权行政行为■重点掌握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征收15.2 重点难点导学一、依职权行政行为概述1.依职权行政行为的概念(1)依职权行政行为,或者称主动性行政行为、积极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据其所具有的法定行政职权即可直接作出,而不需要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作为启动前提条件的行政行为。
(2)特征①更严格的法定性,体现在:a.行政职权的设定必须体现人民的意志,行政主体的职权必须由宪法和组织法予以设定;b.依职权行政行为必须在职权范围内,并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c.依职权行政行为的行使必须遵照严格的行为规范。
②更多强制性。
法治是适用于整个法律制度的原则,其要义是政府守法,同时也要求政府必须具有足够的权威,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③积极主动性。
现代法治行政的原则,不仅要求行政行为合法,而且还要求行政主体积极地采取措施,保证法律规范的实施,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④更强效率性。
由于行政主体肩负着不同于行政相对人的特别职责,正是行政法赋予行政主体的这种主观能动性,决定了依职权行政行为的及时、迅捷和效率性。
⑤更重视救济性。
与依申请行政行为相比较,依职权行政行为往往更容易造成侵权,包括积极作为的侵权和消极不作为的侵权。
因此,对依职权行政行为,规定了较完备的救济途径。
2.依职权行政行为的种类依职权行政行为的种类包括行政规划、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某些行政奖励和行政给付中也呈现出较强的依职权行政行为的特征,至于规制性行政指导、政府采购合同的缔结等,更具有浓厚的依职权性。
二、行政规划1.行政规划的概念(1)行政规划,又称行政计划,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公共事业及其他活动之前,首先综合地提示有关行政目标,事前制定出规划蓝图,以作为具体的行政目标,并进一步制定为实现该综合性目标所必需的各项政策性大纲的活动。
(2)特征,包括:①综合性;②法定性;③广泛的裁量性。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行政处罚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行政处罚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行政处罚一、行政行为1.1 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权依法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行政命令、行政许可、行政决定、行政协议等。
1.2 行政行为的基本原则1.2.1 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1.2.2 公正公平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正、公平,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2.3 真实合法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基于真正的事实和依据,不能平空捏造或者违法滥用职权。
1.2.4 自由裁量原则:行政行为应当尊重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但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
1.3 行政行为的分类1.3.1 行政命令:行政机关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命令。
1.3.2 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对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进行审批,并赋予批准兴许可。
1.3.3 行政决定: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作出的具体决定,对特定对象产生具体效果。
1.3.4 行政协议:行政机关通过与其他主体达成协议的方式解决行政管理问题。
二、行政处罚2.1 行政处罚的概念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旨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法律权威。
2.2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2.2.1 法定性原则: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2.2.2 公正公平原则:行政处罚必须公正、公平,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2.3 适当原则:行政处罚必须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适用相应的处罚措施。
2.2.4 事先告知原则:行政处罚必须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有关权利和义务。
2.3 行政处罚的程序2.3.1 立案调查:行政机关接到举报或者发现违法行为后,应当立案调查,采集证据材料。
2.3.2 听证程序: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听证会,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意见。
2.3.3 处罚决定:行政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和听证意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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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可证。村民们不服,提起上诉。 被上诉人Y县规划 建设局答辩称,他们是依法向H镇政府颁发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符合H镇的总体规划。原告代理律师则 认为,H镇人民政府从1990年到现在的12年间,建设 规划发生了5次大变动,平均每两年变动一次。处理 这样一件涉及老百姓重大利益的公共事务,决策如 此轻率随意,不符合群众的根本利益。
纲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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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规划
二、特征 1、综合性 2、法定性 3、广泛的裁量性 三、性质 行政规划具有与行政立法及准 立法共通的一面,又不同于行政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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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规划的种类
1、根据对象事项,可分为:经济规划、产 业规划、社会规划、开发规划、土地规划、资源 保护规划、城市体系规划、教育发展规划,等等。
3、改变不特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 性质上属于行政立法。例如依据《土地管 理法》制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4、直接影响特定相对人或者可确定 范围的人的权利义务,导致法律效果的成 立、变更、消灭或确定时,性质上属于行 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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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行政规划与司法救济
行政相对人不能直接针对行政规 划本身提起行政诉讼,但若行政相 对人认为行政主体依据行政规划作 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 益时,行政相对人可针对该具体行 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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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温州百位村民诉规划局案
据《中国青年报》2003年1月8日报道,2002年7月, 温州市Y县H镇浦西村交通干道破土动工,村民们发现即 将盖起的大楼,将把双塔路上的控制红线完全占据,把 砻坊巷通往双塔路的出口完全堵塞。居住在巷子里的近 百户村民,如果想到双塔路就必须绕很远的路。村民们 多次向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未果,遂将H镇 人民政府和Y县规划建设局告上法庭,认为H镇人民政府 和Y县规划建设局违反《城市规划法》,侵犯了他们的 通行权。 2002年11月7日,Y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维持被 告Y县规划建设局向H镇人民政府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
6、根据其有无法律上的根据,可分为: 法制上的规划和事实上的规划。
7、根据其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可 分为:非拘束性规划(或指导性规划)和拘 束性规划(或政府组织落实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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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规划的作用
1、 选择与设定行政目标的功能 2、 统合行政活动方式的功能 3、 为相对人提供导引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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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行政规划的法律效果
1、是一种事实行为,不具有法律 上的约束力。如各种长期或中短期经济 发展计划。
2、不直接改变相对人权利义务, 而对行政机关内部具有拘束力的行政计 划,属于行政规定。例如《公路法》第 二章中规定的国道规划、省道规划、县 道规划、乡道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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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行政规划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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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不足的原则 4、尊重和符合客观规律的原则 5、公开、民主和参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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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规划
一、行政规划的概念
也称行政计划,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
公共事业及其他活动之前,首先综合地提
示有关行政目标,事前制定出规划蓝图,
以作为具体的行政目标,并进一步制定为
实现该综合性目标所必须的各项政策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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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命令的种类 P304
(一)从行政命令的内容及形式分,可分为: 1、形式意义的行政命令:是指一切使用“令” 作为形式或名称的命令,如授权令、执行令、禁止 令、任免令、公告令、委任令等。 2、实质意义的行政命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 要求行政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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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规划中的几种重要程序制度
1、行政规划公开制度
包括规划制定和变更过程中的公示制度 和规划制定后的公开制度。前者的目的在 于通过公示来征求公众意见。后者旨在通 过公开让公众了解计划的内容,也利于对 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
2、听证制度
目的是使公众可以参与行政决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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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已经制定的行政计划是否可以变更,如 果可以,那么对于那些因此受到损害的民众如何进 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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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行政命令
一、概念与特征
(一)概念
(通俗用法):行政命令泛指行 政机关(政府)的一切决定或措施。
(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依法
要求行政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作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是行
2、根据其对象的范围,可分为:综合规划 (或总体规划)和特定规划。
3、根据其区域范围,可分为:全国规划、 地方规划和区域规划。
4、根据其时间长短,可分为:长期规划 (或长远规划、远景规划)、中期规划、短期规 划(如年度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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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规划的种类
5、根据其内容的具体性,可分为:目标 规划(如基本规划、规划纲要)和实施规划 (如事业规划、管理规划、处分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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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征
1、行政命令的主体是行政主体 2、行政命令是一种意思表示行为 3、行政命令是一种设定义务性行为,其实质是
对相对人赋课作为义务或不作为义务,而不 是赋予行政相对人权利
4、行政命令的实质是为行政相对人设定具体的 行为规则
5、行政命令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执行为保障 6、行政命令是依职权行政行为 7、行政命令适用特定的程序
第九章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第一节 依职权行政行为概述
第二节 行政规划
第三节 行政命令
第四节 行政征收
第五节 行政征用 第六节 行政处罚
第七节 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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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依职权行政行为概述
一、概念
是指行政主体依据其所具有的法定行 政职权即可直接作出,而不需要以行政相 对人的申请作为启动前提条件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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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征
1、法定性 2、强制性 3、主动性 4、及时、迅捷性 5、侵权救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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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类
1、行政规划 2、行政命令 3、行政征收 4、行政处罚 5、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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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职权行政行为的原则
1、公共目的性原则 2、尊重和促进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原则 3、尊重权限范围,维护市场秩序,补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