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的ESG投资实践与探索【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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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的ESG投资实践与探索

2020年12月1日,中国责任投资周暨第八届中国责任投资论坛年会于北京东方君悦酒店隆重举行,主题为“ESG 融入主流——中国ESG投资的风险和机遇”。

本次活动由商道融绿(SynTao Green Finance)和新浪财经(Sina Finance)共同举办,邀请了国内外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专家学者、产业代表及各利益相关方,共同探索ESG 投资的发展路径。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曹德云先生出席并发表了开幕致辞。

以下为致辞实录: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和嘉宾,大家好!

首先感谢商道融绿的邀请,也很高兴出席中国责任投资论坛举办的“第八届中国责任投资论坛年会”。这次论坛以“ESG融入主流—中国ESG投资的风险与机遇”为主题,在当前和未来我国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注重环境保护、更加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背景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我谨代表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对本次

年会的隆重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当今世界,形势复杂多变,呈现出不稳定、不确定和不可测性的特征,粮食安全、气候变化、环境污染、疾病流行、贫富差距等全球性问题层出不穷,对国际秩序、全球治理和人类生存构成了严峻挑战。特别是历经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世界大流行,我们认识到在脆弱的生态系统中,人类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人们忽略的社会问题,会演化为动荡不安;打破的生态平衡,会导致资源枯竭;不完善的全球治理,会引起发展不均衡等,所有这一切,都对人类社会造成巨大威胁。可以说,可持续发展并不仅仅在于今天世界能否继续发展,而是关乎未来人类如何生存下去的大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近些年来,国际国内就践行ESG理念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上已达成高度共识。2015年,由联合国193 个成员国正式通过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了包括消除贫困、实现粮食安全、可持续经济增长等17 项目标(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又称SDGs)。2019 年9 月,中国代表团出席第74 届联合国大会,并正式发布了《中国落实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进展报告(2019)》。中国将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有机结合,在多个可持续发展目标

上实现了突破。

目前,全球投资领域负责任投资蓬勃发展。2006年,联合国发起倡导的责任投资原则组织(UN PRI)将全球各地资产所有者、资产管理者以及服务提供商组成国际投资者网络,成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责任投资者网络,致力于推动发展更多可持续的全球金融体系。截至2020年8月,已经有超过3000家机构签署PRI,这些机构所管理的资产规模超过103.4万亿美元。其中,共有49家中国本土机构加入PRI,包括10家服务提供商,37家资产管理者和2家资产所有者(平安保险和双湖资本)。

同时,我国政府也积极推动资产管理机构可持续投资。2018年,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等部委共同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即《资管新规》)明确资管行业应当遵循责任投资原则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将重心放在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与权益保障以及风险控制等重点领域。在近期召开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到2035年的远景目标和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相关要点,又再次强调要实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包括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等。

因此,无论是面对国际发展趋势的潮流,还是国内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要求,以ESG投资为核心的负责任投资以及可持续发展金融,都应当成为包括保险机构在内的所有机构投资者所要考虑的战略重点和主流趋势。

从保险行业看,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保险市场持续快速健康有效发展,多层次、广覆盖、多类型的、与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的保险市场体系不断健全,保险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保险监管框架不断完善,监管有效性稳步提升。特别是经过多年改革探索,保险资金在投资管理模式上逐步呈现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多元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特征,保险资产管理业逐步成长壮大,成为支持保险主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20年10月末,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3.96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74%;保险资产总规模22.57万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20.85万亿元,分别较年初增长9.78%和12.52%。2006—2019年间,保险资产规模年均增长率为19.76%,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年均增长率为19.75%,保险资金在服务实体经济、金融市场、民生建设和保险主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保险业和保险机构始终注重履行社会责任,在推动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坚持把绿色与可持续发展放在首位,从负债端到资产端全方位地参与可持续发展的金融体系建设。在可持续发展的监管政策方面,保险监管部门下发的《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中,特别是中国银保监会最近下发的《关于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中都明确规定,保险资金投资要承担社会责任,恪守道德规范,充分保护环境,做负责任的机构投资者,不得投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污染、高耗能、未达到国家节能和环保标准、技术附加值较低等企业或项目。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作为保险资管产品的注册登记机构,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一方面对于投资符合绿色产业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服务,推动相关项目落地;另一方面,引导保险机构落实监管政策制度要求,有序开展绿色项目投资。

在绿色可持续投资的理念宣导方面,协会于2018年6月与联合国责任投资组织共同举办了“保险业ESG投资发展论坛”,同时发布了《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绿色投资倡议书》,引导和倡导各保险机构发挥金融服务供给侧改革的积极作用,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建立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新体系,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绿

色经济发展。

在绿色可持续投资实践方面,近年来,保险机构不断探索绿色投资新路径,创新具有保险特色的绿色投资方式。保险机构发挥保险资金优势,面向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绿色项目,为我国经济向绿色化转型提供融资支持。就具体投资方式而言,保险资金一方面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私募股权基金、产业基金、信托计划、PPP项目等形式,直接参与了能源、环保、水务、防污防治等领域的绿色项目投资建设;另一方面,还通过间接投资方式特别是投资绿色债券等金融工具,积极参与绿色金融试验区等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支持绿色金融发展。

根据协会统计,截至2020年9月底,保险资金实体投资项目中涉及绿色产业的债权投资计划登记(注册)规模达9646.65亿元。其中直接投向的重点领域包括,交通2905.22亿元、能源2757.38亿元、水利688.04亿元、市政521.17亿元等。保险资金还以股权投资计划、私募股权基金、股权直接投资等形式进行绿色投资,如投资环保类、新能源类企业股权等。

在ESG领域的国际合作方面,近两年来,国内保险机构

也逐渐出现在绿色金融、负责任投资和可持续发展等相关话题的国际舞台上。2018年国寿资产成为国内第一家签署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UN PRI)的保险资管机构;2019年平安保险集团正式签署该原则,成为中国第一家加入该组织的资产所有者。协会还充分利用国际机构资源,依靠协会国际专家咨询委员会(IEAC)成立ESG研究小组,撰写了《IEAC ESG 专题报告》。《报告》收集整理了包括:德国安联保险、瑞银资产管理、法国巴黎资产、美国贝莱德、英国安本标准投资管理等10家机构在内的ESG投资理论研究和管理实践,为国内保险资管行业提供经验参考。协会还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组织行业培训等方式,与更多相关的国际机构和组织进行研讨交流,持续借鉴国际机构经验,推动保险资金在ESG 领域的发展建设。

在ESG理念与实践的研究方面,协会于今年8月首次开展了保险机构绿色可持续投资情况专项调研。本次调研对象涵盖了保险集团、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再保险、保险资管机构等190多家保险机构会员。问卷内容包括绿色可持续投资战略管理、制度建设、投资运作、计划与展望等四大部分,可以全面反应保险机构投资者开展绿色可持续投资的整体情况。

从调研结果看,保险机构普遍认为,保险资金投资期限长,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与ESG投资所倡导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天然匹配。同时也认为国内的ESG认知和实践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多数保险机构对ESG投资理念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但在ESG投资实践、ESG投资策略或发行ESG投资产品领域还仅限于部分大型保险机构。这项工作任重而道远。

调研还显示,保险机构普遍认为绿色可持续投资领域目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市场缺乏可靠的ESG投资数据;二是国内企业的ESG相关信息披露不足;三是绿色可持续投资的定义不够清晰;四是绿色可持续投资领域的金融产品供给不足。此外,也有部分机构指出国内保险机构开展绿色可持续投资还面临着“缺乏对保险资金参与绿色可持续投资的政策优惠配套机制”,“ESG理念及责任投资战略对具体业务的影响仍然有待评估,如何平衡长期价值和短期利益仍有待考量”等问题。

为此,我们就加强绿色可持续投资和ESG投资理念发展提出四点建议:一要积极鼓励各行业在ESG投资领域开展探索和实践。一方面,协会等自律组织要推动相关课题研究,形成行业共识和具体可执行的方案,制定行业性绿色可持续

投资的标准或指引,发挥引领导向作用;另一方面,吸收借鉴国内外的ESG投资实践经验,结合各行业自身特点,研究推出具有示范效应的ESG投资最佳实践。

二要加大绿色可持续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推动绿色债券、绿色ABS、绿色资产担保债券、绿色收益支持证券、绿色指数产品、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创新,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专业机构设立绿色发展基金,为绿色项目以及投资者提供更加多元化多样性的绿色金融产品。

三要积极推动可持续金融领域能力建设。加大科技投入,改进技术手段,拓展业务途径,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产品开发、环境风险管理、ESG投资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通过行业协会等培训平台,培养和造就更多绿色可持续金融领域专业人才。同时强化与绿色金融相关的信息披露机制,提高投资透明度,有效防范“洗绿”风险。

四是继续深化可持续金融的业内外合作。行业协会要不断深化与中国金融学会绿金委、亚金协绿色金融合作委员会及PRI等组织的合作,发挥监管与市场之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加强业内外、境内外的交流,通过研讨、培训、调研、

考察等多种方式,推广绿色金融领域的最佳实践,倡导ESG 理念,强化绿色可持续金融发展共识,共同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总之,可持续发展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仍处于经济增长动能转换和结构调整升级的重要阶段,面临艰巨的可持续发展任务。包括保险资产管理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要抓住可持续发展的机遇,践行ESG 投资理念,积极探索绿色可持续投资的实现路径,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朝着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高效率迈进!

最后,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浅谈互联网保险所面临的信息安全风险及防范对策

浅谈互联网保险所面临的信息安全风险及防范对策 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责任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盛超 摘要: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持续火爆,让传统的金融机构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而今,这股旋风已经刮到了保险行业,应运而生的互联网保险或将改变保险业原有的营销模式。互联网保险与传统保险的经营方式相比,有着得天独厚的网络技术优势,然而保险行业在享受现代网络技术风光的同时,也面临着方方面面的风险,而首当其冲的就是信息安全问题。系统的安全、业务信息的安全、信息传输的安全等等,这些安全风险无不影响着互联网保险的健康和可持续性的发展。因此,我们在推进互联网保险的同时,必须重视随之而来的各类信息安全的问题,这些问题也必须通过合理的风险管理来进行有效管控,才能保障互联网保险有一个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关键词:互联网保险信息安全风险 1.相关概念 1.1 什么是互联网保险 互联网是信息时代高度发展的产物,它的应用已经涉及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世界上几乎所有的行业都看到了互联网发展中所蕴藏的无限商机,都把目光投向了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保险作为一个需要多种专业部门协同工作、通信时效

要求又比较高的行业,更应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强互联网建设。而当电子商务应用于保险行业,便赋予了保险新的形式,从而互联网保险也就应运而生了。 从狭义上讲,互联网保险是指保险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电子商务,如通过互联网买卖保险产品和提供服务;从广义上讲,互联网保险还包括保险企业的内部、保险企业之间、保险企业与非保险企业之间以及与保监会、税务部门等政府相关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活动。因此,互联网保险是指保险企业采用互联网来开展一切活动的经营方式,它包括在保户、政府及其他参与方式之间通过电子工具来共享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的信息,并完成商务活动、管理活动和消费活动。 互联网保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电子交易,即通过互联网实现保险信息咨询、保险计划书设计、投保、缴费、核保、承保、保单信息查询、保权变更、续期缴费、理赔和给付等保险全过程的网络化。互联网保险无论从概念、市场还是到经营范围,都有着广阔的空间以待发展。 1.2 什么是信息安全 信息安全是指信息网络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信息服务不中断。信息安全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的内容,即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不可否认性及安全认证。 信息安全的根本目的就是使内部信息不受外部威胁,因此需要在信息系统的整个生命周期中,通过对信息系统的风险分析,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安全保障策略,从技术、管理、工程和人员等方面提出安全保障要求,确保信息系统的保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保监发[2016]6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1.18 【实施日期】2016.0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保监发〔2016〕6号) 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精算师协会、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现将《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监会 2016年1月18日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任职资格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提高任职资格考试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关于规范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任职资格考试是评价保险机构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任职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水平的制度安排,考试成绩是核准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保险机构类别分为保险集团公司、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再保险公司、专属自保公司、相互保险组织等7类。 第四条岗位类别分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合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 知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信访 【发文字号】保监发[2017]5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1.12 【实施日期】2017.01.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保监发〔2017〕5号) 各保监局,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精算师协会、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各保险公司: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厅字〔2016〕32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保险信访工作责任制,我会制定了《保险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监会

2017年1月12日 保险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保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信访工作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各单位,包括中国保监会及各派出机构,各保险公司。 中国保监会会管单位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落实保险信访工作责任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综合运用督查、考核、惩戒等措施,依法规范各单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把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好,把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解决好,确保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

全国车险信息平台大数据战略实践

当今世界已经进入大数据时代,数据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为重要的生产因素,引领电子商务、金融投资等各方面的创新与应用,推动了相关行业升级和转型发展。保险在市场化、互联网化的过程中形成了保险大数据的历史积累、巨大诉求,具有广阔的应用场景和创新空间,在保险的电子化过程中逐步显现出大数据的时代特征。 当今推动共享经济和大数据战略已成为国家战略。2015年国务院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大力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加快政府信息平台整合,消除信息孤岛,推进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以集中建设和运营保险业信息共享平台为使命的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保信)应运而生,被天然赋予了大数据的政策基因和行业责任。自2013年8月成立以来,中国保信依托市场与监管“双轮驱动”,规划建设覆盖主要保险业务主题的行业数据共享格局,短短两年时间先后启动了农险平台、健康险平台、中介云平台和保单登记平台建设,并全面整合全国各地分散建设与管理的车险信息平台,顺应市场化、互联网化和大数据时代趋势,精心构思和打造了全国新一代车险信息平台,使之成为支撑车险市场改革与发展的新型基础设施。 车险信息平台的全国一体化再造 为建立车险信息共享与交互机制,支持我国交强险制度实施和车险市场科学发展,自2004年起,全国各地陆续建立了14个分散的车险信息平台,在落实交强险制度、规范车险市场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分散建设与管理形成的信息孤岛,严重制约了车险业务的深层次发展和行业信息共享效用,增加了行业成本,信息安全管理上也存在着巨大隐患。 中国保信成立后,即着手各地车险信息平台的整合工作,通过“管理权移交、系统迁移、系统重构”三步走的策略,成功完成了各地车险信息平台管理权的集中和各地车险信息平台向北京的物理迁移。同步科学规划设计全国新一代车险信息平台,推进系统优化与整合,重新构造“对外服务统一、内部组件灵活组装、数据与生产适度剥离”的新型技术架构(如图1所示)。特别是2015年以来,通过打造强大的交易服务总线,推进系统解耦和标准化,实施系统服务的注册制和可配置,实现了系统的组件化、模块化和微服务化,大幅提升了系统性能、灵活性和可扩展性;针对14个分散平台,加快建设统一接口平台,实施系统内部结构统一和逻辑集中,提升了系统对外服务形象和能力;以“业务交易”与“数据服务”为双核心,应用分布式计算和内存数据库等技术驱动系统的整体技术架构改造;以云计算驱动生产环境重构,实现开发测试云平台的落地和生产虚拟化,加快多数据中心 全国车险信息平台大数据战略实践 文‖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吴晓军 吴晓军,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历任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副主任、统计信息部主任等职,曾担任中国保险标准化委员会主任委员。业务创新Business Innovation 栏目编辑:郑艺

布局互联网大数据:保险业尝试“弯道超车”

布局互联网大数据:保险业尝试“弯道超车” 2014年01月16日01:40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杨芮 新年伊始,在与互联网、大数据的深度结合上,保险业动作频频,不断加速尝试“弯道超车”。 1月15日,一直披着神秘面纱的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保信”) 正式成立。目前该保险公司间及保险业与其他行业之间信息共享平台已进入正常营运状态。 而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监管层针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首个规范性文件也将于近期出台,对于跨区瓶颈将有所突破。保监会近日下发《关于促进人身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对人身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发展进行了规范。 大数据平台初步成形 保险业作为一个历来以数据为生产资料,以数据、专业人才为特征,以严格准则和监管报批核准的金融行业,与互联网以及大数据的紧密联系不言而喻。有业内人士表示:“保险业在大数据和互联网两方面的频频举动也意味着保险业在大资管背景下向金融业各板块"同台竞技"的跑道上迈出了一大步。” 中国保信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注册资本20亿元,是中国保险行业首家大数据公司,成立的主要目的是统一建设、运营和管理保险信息共享平台。保监会统计信息部原主任吴晓军任中国保信法人代表。 监管层对中国保信的主要业务概括则是一个统一建设、运营和管理保险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息技术手段,采集保险经营管理数据,建立标准化、系统性的数据体系,为保险业发展和监管提供基础性的网络和信息服务支持。 这个保险信息共享平台被业界视为保险业顺应“大数据时代”的必经路径。中国保信相关负责人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介绍,保险业务就是一个数据业务,但一方面长期以来保险业没有一个完全的数据平台来服务、汇集行业数据,使得这个行业更加科学和精细化。另一方面,从监管的角度看,亦需要行业的数据来准确计量和判断行业的风险。中国信保的重要意义在于推动整合和统一各项标准。 知情人士向本报透露,目前原各地分别建立的车险信息平台已全部移交到中国保信管理,目前正在进行业务对接和数据迁移,预计信披6月底将迁进除北京、上海外的所有平台信息,集中后的车险信息将成为保险信息共享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将分三步走,一是接受

《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全文

《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全文 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评价保险公司服务质量,促进保险公司改进服务,提升保险业社会信誉,增强保险消费者信心,推动保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服务评价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一)消费者导向。服务评价以消费者体验与感受为核心,引导保险公司树立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 (二)全流程覆盖。服务评价覆盖保险服务的各个环节,全方位、多角度评价保险公司服务水平。 (三)客观公正。服务评价力求过程科学规范,结果客观公正。 (四)持续改进。适应形势变化,逐步完善评价体系。同时发挥服务评价导向作用,

引导保险公司不断改善服务水平。 第三条设立“保险公司服务评价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保监会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担任主任,成员包括:保监会机关有关部门及部分保监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保信”),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及保险消费者代表等。 评委会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服务评价工作,具体包括:制定服务评价工作方案;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规则;明确重大服务创新及重大负面事件加减分标准;审定服务评价结果。 第四条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评价结果由保险监管部门对外发布。 第二章评价范围 第五条开业满一个会计年度的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纳入服务评价范围。养老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政策性保险公司视条件成熟逐步纳入评价范围。 第六条服务评价范围包括保险公司总公司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分公司两个层级。 第七条服务评价范围覆盖保险公司销售、承保、保全、理赔、咨询、回访、投诉

中国保信保险行业“营改增”项目增值税管理系统方案介绍

中国保信保险行业“营改增”项目增值税管理系统上线实施方案 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CHINA INSURANC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MANAGEMENT CO., LTD.

目录 中国保信 C I I T C 系统建设需求 业务流程介绍 系统功能介绍 系统建设部署方案 系统运维方案

系统建设的政策性需求 中国保信 C I I T C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税法规定,保险公司需向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供应商购买增值税税控专用机具设备,并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向客户开具发票,以满足金融保险业全面执行增值税的税务合规要求。 ※为确保业务系统稳定以及满足专业化增值税管理功能的需求,保险公司需要建立增值税管理系统,通过与保险公司业务系统、税控开票系统对接,实现增值税销项发票购买及入库、分配与领用、开票打印、发票作废,以及进项发票下载等处理。

需要实现哪些业务场景? 中国保信 C I I T C 针对增值税的复杂性和严格的税务监管,为有效防范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风险,提高增值税管理效率,针对保险公司应主要实现如下业务场景: 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保险公司需将增值税发票作为重要空白凭证统一管理,建立一整套领、用、 存、分发、调拨等流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销项管理 保险公司需要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 发票的自动、手工开具、发票作废、发票红冲等一系列功能。 进项管理 保险公司需要实现进项发票的认证、抵扣、归集等一系列功能。 纳税申报 保险公司从前未接触过增值税,且增值税纳税申报逻辑具有一定的复 杂性,需要实现销项、进项的数据统计、自动填报申报表等功能。

全面支持业务、服务与管理创新

全面支持业务、服务与管理创新 图一保险应用系统体系架构 图二行业信息化知识库项目实施前后中科软业务收入对比(单位:万元) 国内保险业向国际市场逐步开放,要想与国际市场同步,首先就要在信息化方面与国际同步发展。为此,北京市科委早在2005年策划“重点行业信息化知识库及服务体系构造”(以下简称行业信息化知识库)项目时,就将“保险行业信息化知识库建设与示范工程”列为行业信息化知识库项目的重点子课题之一,先行启动了该项目的相关工作,并确定由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科软)承担该行业知识库建设工作。 把握需求有的放矢 近年来,本着迅速做大做强的方针,国家加大了对保险业的投资和资金支持力度,保险公司所有资产、保费收入大幅度上升,资产运营状况良好。 但是,我国保险业信息化建设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2005年中国保险行业IT应用市场规模已达到36.75亿元,其中硬件投资在IT应用市场中占60.7%,软件和服务列居第二位,占37.4%。虽然近年来国内保险业IT投入呈现稳中有升的局面,但与同期保费收入的快速增长相比,IT整体投入比例较低。总的来说,国内保险行业对IT投入的提升空间还很大,国内保险行业对IT投入的比例还不足保费收入的1%。信息化应用水平,尤其是行业知识资源应用水平低这一薄弱环节已成为制约保险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瓶颈”。 对于国内保险行业业务软件厂商而言,在保险行业解决方案市场,价格战在逐渐摊薄业务软件厂商的利润。但实际上,业务软件厂商可以凭借其在优势领域的行业知识沉淀,将服务产品化,打造自身业务品牌。而保险行业用户非常看重与IT厂商的合作伙伴关系,如果解决方案提供商与用户有过成功合作后,双方将有机会形成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并通常很难被打破。另外,国外保险解决方案提供商进入我国市场通常是先建立销售队伍,产品研发团队仍然保留在国外,服务本土化问题制约其在我国的发展。国内保险行业业务软件厂商的主要优势就在于对国内行业知识(国情)的深入了解,通过建立行业信息化知识库使行业知识转变为动力,必将推动国内保险行业业务软件厂商向高端咨询服务型企业转变,从而进一步提升企业自身创新能力和市场地位,营造良好的行业价值生态链。因此,面对国外厂商带来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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