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图书资料专业副研究馆员、馆员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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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研究馆员评定标准

副研究馆员评定标准

副研究馆员评定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电力档案、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档案、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档案、图书资料工作的进步、发展和专业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档案、图书资料专业的特点,制定本评定标准,作为电力档案、图书资料副研究馆员评定的依据。

第二条按照本评定标准,经评审合格并获得副研究馆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其已具备副研究馆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其职务聘任与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决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评定标准中的“档案专业人员”指:在各单位、各部门从事档案管理(含文书、科技、会计、声像、医疗卫生、人事档案, 档案保护、编研、计算机档案管理)、档案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图书资料专业人员”指:在各单位、各部门从事图书资料管理、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

第三章申报人员技术资历鉴定标准第四条基本资历(一)本人所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二)本人所取得的馆员(含其他专业技术中级,下同)资格证书。

(三)各类获奖证书。

(四)符合申报副研究馆员要求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证书(成绩)或证明。

第五条主要贡献取得馆员资格证书后,在工作中做出如下贡献之一:(一)获得网(省)公司级单位授予的本专业科技成果一等奖一项或其它等次奖多项,并且是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前三名)。

(二)获得省(部)级单位授予的本专业科技成果二等奖一项或其它等次奖多项,并且是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前三名)。

(三)在档案、图书资料保护技术、科研、现代化管理等工作中,完成具有较高水平的技术项目和科研项目,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认定。

(四)在档案、图书资料管理工作中,制定的网(省)公司级及以上专业标准,同时对系统具有指导意义并被采纳。

(五)在编研工作中,公开或内部出版过20万字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编研史料或参考材料。

(六)熟练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承担过本专业教材的编写工作,其中本人撰写的部分不少于3万字,并在本专业教育培训工作中,曾系统地讲授过档案、图书资料专业课程。

图书档案岗位聘用条件和岗位职责

图书档案岗位聘用条件和岗位职责

图书档案岗位聘用条件和岗位职责一、岗位名称及等级图书档案岗位分为10个等级。

包括正高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

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1个等级,即研究馆员岗位,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四级;副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副研究馆员一级、副研究馆员二级、副研究馆员三级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馆员一级、馆员二级、馆员三级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的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助理馆员一级、助理馆员二级、管理员分别对应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十一至十三级。

二、正高级岗位聘用条件和岗位职责(一)聘用条件具有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且上一聘期考核合格;或在有空岗的前提,已具有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且上一个聘期还满足以下业绩条件之一: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相关研究论文5篇;2、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著6万字以上),且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相关研究论文3篇;3、主持一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相关研究论文3篇;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2,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项排名前3),且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相关研究论文3篇。

(二)岗位职责三、副高级岗位聘用条件和岗位职责(一)聘用条件1、副研究馆员一级岗位已具有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且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年以上(含6年);上一聘期考核合格。

竞聘办法:(1)根据学校设定的副研究馆员一级岗位职数,综合考虑受聘副研究馆员年限和科研业绩因素,计分排名,竞争上岗。

(2)个人分数=受聘副研究馆员年限名次分*45%+科研业绩名次分*55%;受聘副研究馆员年限名次分和科研业绩名次分均以百分位计算;受聘副研究馆员年限以从受聘当年起算至2013年12月排序,科研业绩以上一聘期内学校认定的科研工作量排序。

(3)个人分数相同者,以工龄长短排序。

2、副研究馆员二级岗位已具有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且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含3年);上一聘期考核合格。

一、图书馆专业技术岗位条件

一、图书馆专业技术岗位条件

图书馆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方案一、岗位设置类型及数量图书馆岗位设置分为三类: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

(一)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冈位数备注1研究馆员2四级岗位2副研究馆员5六级岗位3副研究馆员5七级岗位4馆员10九级岗位5馆员7十级岗位6助理馆员3 1 ,级冈位7助理馆员3十二级岗位合计35(二)管理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冈位数备注1馆长1职员五级2副馆长2职员六级3办公室主任1职员七级合计4(三)工勤技能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冈位数备注1综合管理员7工勤技能三级二、岗位聘任条件(一)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1研究馆员四级岗位、副研究馆员六级、七级岗位聘任条件按照西石大党(2010) 52号文件执行。

2馆员九级、馆员十级岗位聘任条件(1)馆员岗位基本条件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身体健康;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有较强的业务水平,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师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有从事图书馆工作经验,熟悉图书馆相关业务环节。

(2)馆员九级岗位聘任条件从事图书资料工作一年以上,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聘任到馆员九级岗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或担任图书馆部室负责人;或以学校为第1署名单位、本人为第1作者公开发表论文2篇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参加厅局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陕西省图书馆学会)教学、科研项目1项;或获厅局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1项(获奖者之一)或获厅局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奖励或获学校先进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3)馆员十级岗位聘任条件首次聘任,没有聘任到馆员九级岗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聘任到馆员十级岗位。

3助理馆员十一级、十二级岗位聘任条件按质按量完成图书馆安排的工作任务;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能担任选书、书目编辑、文献研究的辅助工作,能辅导读者查阅馆藏目录及文献检索工具;助理馆员任职满5年可聘任到助理馆员十一级岗位(从事图书资料工作一年以上),任职不满5年聘任到助理馆员十二级岗位。

图书馆图书资料系列各级职务任职条件

图书馆图书资料系列各级职务任职条件

图书馆图书资料系列各级职务任职条件第一条管理员的任职条件一、大学专科毕业或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成人教育专科和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能够履行管理员职责。

二、初步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工作方法和技能。

三、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术,粗通一门外语。

第二条助理馆员的任职条件一、获得硕士学位;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成人教育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满两年;大学专科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2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4年以上。

二、具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图书资料有关工作方法和技能。

三、对改进图书档案资料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等方面提出可行性建议2项以上。

四、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掌握一门外语。

第三条馆员的任职条件一、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馆员职务2年以上;大学本科、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职务4年以上,能够履行馆员职责。

二、系统地掌握图书资料或其他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独立工作能力。

三、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对改进图书档案资料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等方面提出可行性建议2项以上。

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比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第四条副研究馆员的任职条件一、取得博士并学位担任馆员职务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担任馆员职务5年以上,能够履行副研究馆员岗位职责。

二、具有现代化图书馆工作所需要的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合理的知识结构,对图书馆学、文献学和情报学或其它某学科有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较深的研究,是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或业务骨干,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杂志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2篇以上为第一作者)。

三、实践经验比较丰富,能够解决业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和一门外语。

第五条研究馆员的任职条件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副研究馆员职务5年以上,能够履行研究馆员职责。

二、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具备现代化图书馆工作所需要的扎实的理论基础。

三、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对图书馆学、文献学和情报学或其它某学科有系统的理论研究和突出的成果,作为学术带头人,能及时掌握图书信息学科领域国内外发展动向,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杂志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增刊除外,3篇以上为第一作者),并且至少有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若有已出版的较高水平的论著或译著(须是第一、二作者或主编、第一副主编)或主持、参与(前三名)科研项目者,可以适当减少对论文的要求。

图书资料系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图书资料系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图书资料系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评定标准:图书资料副研究馆员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和扎实的专业技能;熟悉相关业务范围内的政策法规、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较全面地了解本专业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动态,对本专业某一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并有研究成果发表;完成过重要业务建设项目,能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工作。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从事文献资源建设与信息组织、读者服务与研究、社会教育与阅读推广、参考咨询服务、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图书馆现代技术应用与开发、业务管理、图书馆学研究与辅导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取得馆员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馆员任职资格2年以上;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馆员任职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一)掌握一门外语。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馆员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一)主要参与完成图书馆或图书情报资料机构的重要业务建设项目和重大服务项目2项以上,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二)主要参与制定并付诸实施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业务工作标准、规范及业务管理制度等2项以上,实施效果良好;(三)主要参与完成2项以上业务改革、技术创新工作,在同行业处于先进水平,经有关部门组织论证,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成效显著;(四)向本单位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交过有独到见解的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独立或第一作者,4000字以上),对实际工作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并有本单位或相关部门签署意见;(五)具体指导助理馆员以上人员开展专业技术工作,在业务培训中讲授过本专业课程,取得明显的教学效果。

图书馆馆员职称评定条件有哪些

图书馆馆员职称评定条件有哪些

图书馆馆员职称评定条件有哪些?图书馆职称面对的是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图书馆和图书、资料室从事图书资料管理及研究工作的人员,包含文献信息开发、文献采编、读者服务、技术开发与服务等岗位。

图书馆职称等级分三级,分别是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图书馆职称评定需要通过外语(古汉语)、计算机职称考试,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图书馆职称评定申报条件就是要满足相应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评审条件除日常工作业绩考核外还需要发表相应的论文论著。

图书馆职称评定条件详情如下:申报馆员学历资历条件:1、硕士需要从事图书、资料工作2年以上;2、本科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工作4年以上;3、专科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工作5年以上;4、中专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工作7年以上;申报馆员论文论著条件,需要独立或者第一作者身份取得下列成果之一:1、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者在省级内刊、论文集、增刊上、会议上发论文2篇;2、县及县级以下的需要在市(州、地)级刊物上发论文1篇;3、获得省级以上论文奖或地厅级图书馆优质服务奖;4、市(州、地)级科研成果二等奖或省级科研成果优秀奖;5、支持编写2-3次十万字以上文献。

申报副研究馆员学历资历条件:1、博士从事图书、资料工作2年以上;2、硕士取得馆员资格后工作4年以上;3、本科取得馆员资格后工作5年以上;4、专科取得馆员资格后工作7年以上;申报副研究馆员论文论著条件,需要独立或者第一作者身份取得下列成果之一:1、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或者发省级论文1篇并在省级内刊、论文集、增刊上、会议上发论文2篇;2、出版学术著作或2-3次文献l部,十五万字以上;3、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市(州、地)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申报研究馆员: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后工作7年以上。

论文论著需要独著或者第一作者撰写发表以下成果之一:1、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其中核心2篇,或者获中国图书馆学会、中国情报学学会优秀论文奖1次;2、出版学术著作或2-3次文献l部,二十五万字以上;3、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

文化部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

文化部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

文化部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任职资格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第一条思想政治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二)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1.近3年年度考核中出现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者;2.未解除记过以上处分者;3.近3年在职称申报中弄虚作假者;4.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第二条学历资历条件(一)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现任副研究馆员,且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二)获得大学专科学历,现任副研究馆员,且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

第三条外语(古汉语)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二)参加文化部职称外语(古汉语)能力测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三)文化部系统外人员参加本地区(部委)组织的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四)符合本地区(部委)规定的免试条件。

第四条计算机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二)参加文化部职称计算机能力测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三)文化部系统外参加本地区(部委)组织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四)符合本地区(部委)规定的免试条件。

第五条论文、着作条件(一)任现职以来,独着或作为第一撰写者,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水平、在业内有较大影响的专着2部,及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有重大学术价值的论文5篇。

(二)参与图书情报资料工作自动化、网络建设、计算机系统开发等工作的人员,任现职以来,独着或作为第一撰写者,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着1部,或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有重大学术价值的论文5篇。

第六条工作能力和业绩条件(一)对某一学术领域有深入研究,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全国性图书馆业务工作项目,研究成果对工作实践有明显促进作用,对推动本单位相关业务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副研究馆员职称评定的条件要求

副研究馆员职称评定的条件要求

副研究馆员职称评定的条件要求副研究馆员职称评定的条件要求文章标题:副研究馆员职称评定的条件要求副研究馆员职称是图书馆工作人员中的一个重要职称,它是对个人在图书馆事业上的突出贡献和专业能力的认可。

然而,要获得这一职称并不容易。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来评估副研究馆员职称评定的条件要求,帮助读者更全面深入地理解相关内容。

1. 整体职业能力副研究馆员职称评定的首要条件是具备全面的职业能力。

一名合格的副研究馆员应该具备广泛的知识面和敏锐的信息感知能力,同时还应具备较高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他们需要熟悉相关的图书馆学理论和实践,能够独立完成图书馆事务,并能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2. 学术成果与专业贡献副研究馆员职称评定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学术成果和专业贡献。

这包括发表的论文、参与的学术研究项目、编写的图书馆相关著作、组织的培训或学术活动等。

具有丰富的学术成果和专业贡献能够证明他们在图书馆事业中的深入研究和学术影响力。

3. 组织与协作能力副研究馆员职位的评定还侧重于个人的组织与协作能力。

作为副研究馆员,他们需要能够与其他同事合作,共同完成图书馆的各种任务和项目。

他们应该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并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团队成员,达到预期的工作目标。

4. 创新与发展意识副研究馆员应当具备创新与发展意识。

在图书馆行业中,新技术和新思维的引入对于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至关重要。

评定副研究馆员职称的条件之一就是他们是否具备在图书馆事业中寻找新方法和新途径的能力,以促进图书馆的创新和发展。

总结回顾:副研究馆员职称评定的条件要求包括整体职业能力、学术成果与专业贡献、组织与协作能力以及创新与发展意识。

要获得这一职称,个人需要具备全面的专业能力,包括广泛的知识面和敏锐的信息感知能力。

他们还需要在学术研究和专业活动中取得卓越成果,证明自己在图书馆事业中的深入研究和学术影响力。

优秀的组织与协作能力以及创新与发展意识也是评定副研究馆员职称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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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图书资料专业副研究馆员资格条件评定标准:图书资料专业副研究馆员须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系统掌握图书馆学、情报学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掌握国内外图书资料专业的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能运用新技术传播和开发文献信息,在业务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上有创见,完成较高难度的科研课题或工作项目,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具有培养专门人才和指导中级专业人员的能力;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镇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图书资料专业的中外文书刊采编、借阅、参考咨询、文献开发、图书馆学研究与辅导、技术开发与服务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读者,爱护书刊资料,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博士学位,取得馆员资格后,受聘馆员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馆员资格后,受聘馆员职务5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馆员资格后,受聘馆员职务5年以上。

(四)虽不具备上述学历,但取得馆员资格后,受聘馆员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馆员资格后,受聘馆员职务3年以上。

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独立完成并公开出版本专业有重大学术价值或显著社会影响的专著(字数不少于15万字),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2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第四条外语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对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可选考外语或古汉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1.获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专业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从事文献信息开发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根据有关政策及社会需求,把握文献信息开发方向,开发有关专题文献信息。

2.较准确分析、判断文献信息价值及其优劣,独立进行信息加工整理。

3.主持大型书目索引编制工作,撰写较高质量的提要、文摘、注释和综述。

(二)从事文献采访、编目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主要参与制定、修订文献资料采访工作条例或规章,在文献类型结构、入藏品种及其比例、复本数量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2.较熟练运用分类法、主题法、编目法、排检法等各种工具及其方法,参与市(厅)级以上专业规范的编制工作。

3.熟悉图书采访、编目工作全过程,协助总审校。

(三)从事读者服务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全面主持或指导某项读者服务工作。

2.熟练运用中外文工具书及各种文献检索方法(含传统手工方法和机器检索方法),从事各类参考咨询服务或用户辅导工作。

3.主持l项以上重大服务项目,或指导过1名以上胜任参考咨询工作的业务骨干。

(四)从事技术开发与服务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参与缩微、音像、计算机、多媒体等技术工作,承担较大系统可行性分析、总体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

2.参与解决重大技术难题;主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技术人员进行程序设计和系统维护等。

其他图书资料专业岗位人员,比照以上四类人员的条件执行。

七条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二)市(厅)级科研成果一、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主要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或专业工作项目的研究2项,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主要参与市(厅)级科研课题或专业工作项目的研究3项,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1.主要参与本专业技术开发、文献信息开发、读者服务项目2项,取得较显著效益,经有关专家认可。

2.主要参与制定大中型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业务工作标准、规范、规章、规程及业务管理制度,其中3项付诸实施,效果良好。

3.在业务改革、技术创新方面业绩显著,在同类图书馆中处于领先水平,经专家认可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推广应用。

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调查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独立撰写学术专著1部。

(二)合作(排名第一)撰写学术著作1部和独立撰写学术论文1篇以上。

(三)独立撰写学术论文3篇以上。

(四)独立撰写学术论文2篇和专业调查报告l篇以上。

第九条附则(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图书资料专业副研究馆员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见附录。

广东省图书资料专业馆员资格条件评定标准:图书资料专业馆员须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图书馆学、情报学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了解国内外图书资料专业的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能参与科研课题研究和独立完成一定难度的专业工作,取得较好的业绩;能对自己的业务成果进行理论论述,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具有指导初级专业人员的能力;较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图书资料专业的中外文书刊采编、借阅、参考咨询、文献开发、图书馆学研究与辅导、技术开发与服务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读者,爱护书刊资料,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硕士学位,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3年以上。

(二)获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受聘助理馆员职务3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受聘助理馆员职务4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受聘助理馆员职务5年以上。

(五)中专毕业,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受聘助理馆员职务5年以上。

(六)虽不具备上述学历,但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受聘助理馆员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受聘助理馆员职务3年以上。

任现职期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县级科研成果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第四条外语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对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可选考外语或古汉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1.获硕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专业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从事文献信息开发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参与文献信息开发选题、内容分析及实际开发,在一些重要专题开发中发挥骨干作用。

2.参与文献信息编辑工作,撰写提要、文摘、题录和一般性文献信息专题综述。

3.熟悉信息产品营销,积极推广传播文献信息。

(二)从事文献采编,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l.熟悉藏书和出版发行情况,参与制定、修订文献资料采访工作规章。

2.了解分类法、主题法、编目法、排检法等各种工具及其方法,熟悉分编工作全过程,在文献形态描述和内容标引方面起骨干作用。

3.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文献整理工作。

(三)从事读者服务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主持借阅服务工作,胜任一般性参考咨询。

2.承担读者调研任务,分析阅读倾向,开展优质服务。

3.熟练运用主要中外文工具书及文献书目检索方法 (含传统手工方法和机器检索方法),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读者服务工作。

(四)从事技术开发与服务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参与制定或实施本部门技术工作总体方案。

2.了解缩微、音像、计算机、多媒体等技术,并熟练运用其中一技能。

3.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承担程序设计和系统维护等。

其他图书资料专业岗位人员,比照以上四类人员的条件执行。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一)市(厅)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县(处)级科研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二)参与完成本单位组织的科研项目或文献信息开发课题2项。

(三)独立编写本单位的业务制度、技术规章、工作细则,或提出业务建设的可行性建议2项,并被采纳应用。

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调查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合作撰写的学术著作l部。

(二)独立撰写学术论文或专题调查报告2篇以上。

(三)独立撰写论文l篇和在市(厅)级以上学术研讨会宣读论文2篇以上。

(四)独立撰写论文l篇和专题调查报告2篇以上。

第九条附则(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图书资料专业馆员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见附录。

附录: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一)凡贯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如“称职以上”含“称职”,“5年以上”含“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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