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群众文化专业副研究馆员资格条件简表
广东省群众文化专业副研究馆员

广东省群众文化专业副研究馆员资格条件及相关规定评审标准:群众文化专业副研究馆员须系统掌握文艺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国内外群众文化专业的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能组织策划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参与制定省、市群众文化发展规划,在业务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上有创见,部分辅导、指导、创作或学术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评奖中获奖,且产生较广泛的影响,业绩显著;能对自己的研究、艺术成果进行较系统的理论论述,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具有培养专门人才和指导中级专业人员的能力;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单位专职从事群众文化专业的组织、指导、辅导、培训和学术(艺术)研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忠于职守,甘当人梯,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间,考核职称(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1、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1、获博士学位,或取得馆员资格后,从事群众文化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
2、取消破格申报。
3、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第四条外语条件根据粤人发〔2007〕120号文规定,外语免试。
第五条计算机条件根据粤人发〔2005〕177号文规定,计算机免试。
第六条经历能力条件任现职期间,每年必须完成本单位和本岗位所规定的专业工作任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2项:1、主要参与制定并付诸实施的省级以上群众文化发展规划1项(市级为2项)以上,或解决本专业重大疑难问题1项以上。
2、主要参与完成大中型群众文化活动6次以上,其中大型2次以上。
3、完成定期、定项目指导专业人员进行学术研究和业务实践8人以上。
河南群众文化类职称评审要求

河南群众文化类职称评审要求总那么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群众文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群众文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实际和岗位要求,制订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各类群众文化单位(包括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文化宫、俱乐部、青年宫、少年宫、活动中心等)和在其它企事业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中专职从事群众文化研究,组织群众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向群众传播文化知识、技能,辅导群众进展业余创作、创造,对群众文化工作进展专业技术管理、指导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群众文化专业主要分支有表演艺术(音乐、舞蹈、曲艺、戏剧等)、美术创作(绘画、雕塑、摄影、书法等)、文学创作(诗歌、散文、小说等)理论研究、专业技术管理以及科普等专业。
分那么一、申报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根本原那么,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身体安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外语(古汉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五)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以下要求:1.申报馆员任职资格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2)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馆员职务2年以上;(3)研究生班毕业或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担任助理馆员职务3年以上;(4)大学本(专)科毕业学历,担任助理馆员职务4年以上,2.申报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担任馆员职务2年以上;(2)获得硕士学位,担任馆员职务4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担任馆员职务5年以上;3.申报研究馆员任职资格者,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副研究馆员职务五年以上。
二、评审条件(一)馆员任职资格评审条件1.根底理论和专业知识(1)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15、河北省群众文化专业研究馆员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副研究馆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主要参与制定并付诸实施的省级以上群众文化发展规划二项(或市级四项)以上,或解决本专业重大疑难问题二项以上。
二、负责组织策划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五次以上,或中型群众文化活动八次以上。
三、完成辅导业余创作作品十件以上,或高等专业培训教学工作五项以上。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副研究馆员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著作、调查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撰写学术专著1部;2、独立撰写学术论文5篇以上;3、独立撰写学术论文3篇和群众文化活动的专题调查报告、总体设计方案3篇以上。
破格条件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人员,取得副研究馆员资格二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四、主持或指导群众文化刊物、资料编撰的定期出版和发行工作。
五、独立创作相当数量的新作品,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中型作品(戏剧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音乐、舞蹈)三部以上,或中型作品一部和小型作品十二部以上;2、美术、书法、摄影作品三十件以上;3、大型剧本(戏剧、电视、电影)、长篇小说二部以上,或中型剧本、中篇小说四部以上,或诗歌集、散文集三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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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持完成民族民间艺术搜集、整理、研究和开发利用工作二项以上。
副研究馆员职称评定的条件要求

副研究馆员职称评定的条件要求副研究馆员职称评定的条件要求文章标题:副研究馆员职称评定的条件要求副研究馆员职称是图书馆工作人员中的一个重要职称,它是对个人在图书馆事业上的突出贡献和专业能力的认可。
然而,要获得这一职称并不容易。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来评估副研究馆员职称评定的条件要求,帮助读者更全面深入地理解相关内容。
1. 整体职业能力副研究馆员职称评定的首要条件是具备全面的职业能力。
一名合格的副研究馆员应该具备广泛的知识面和敏锐的信息感知能力,同时还应具备较高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他们需要熟悉相关的图书馆学理论和实践,能够独立完成图书馆事务,并能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2. 学术成果与专业贡献副研究馆员职称评定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学术成果和专业贡献。
这包括发表的论文、参与的学术研究项目、编写的图书馆相关著作、组织的培训或学术活动等。
具有丰富的学术成果和专业贡献能够证明他们在图书馆事业中的深入研究和学术影响力。
3. 组织与协作能力副研究馆员职位的评定还侧重于个人的组织与协作能力。
作为副研究馆员,他们需要能够与其他同事合作,共同完成图书馆的各种任务和项目。
他们应该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并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团队成员,达到预期的工作目标。
4. 创新与发展意识副研究馆员应当具备创新与发展意识。
在图书馆行业中,新技术和新思维的引入对于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至关重要。
评定副研究馆员职称的条件之一就是他们是否具备在图书馆事业中寻找新方法和新途径的能力,以促进图书馆的创新和发展。
总结回顾:副研究馆员职称评定的条件要求包括整体职业能力、学术成果与专业贡献、组织与协作能力以及创新与发展意识。
要获得这一职称,个人需要具备全面的专业能力,包括广泛的知识面和敏锐的信息感知能力。
他们还需要在学术研究和专业活动中取得卓越成果,证明自己在图书馆事业中的深入研究和学术影响力。
优秀的组织与协作能力以及创新与发展意识也是评定副研究馆员职称的重要条件。
江苏省群众文化专业馆员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群众文化专业馆员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群众文化工作规律与方法;具有组织中、小型群众文化活动的实践经验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在创作、辅导和研究等工作中业绩较显著,并在市以上评奖活动中获奖,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具有指导初级专业人员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群众文化的组织、指导、辅导、培训和学术(艺术)研究等专业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馆员资格。
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二)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下列学历(学位)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馆员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一)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二)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群众文化工作规律与方法。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2项:(一)主要参与完成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群众文化活动3次以上。
(二)辅导业余文艺骨干10名以上,或组织培训教学活动15次以上,培训人数200人次以上。
江苏省群众文化专业研究馆员

江苏省群众文化专业研究馆员资格条件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从事群众文化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取得副研究馆员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不得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年以上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年以上申报。
(三)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延迟年以上申报。
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有专业技术资格。
(四)受处分期间和处分未撤销者,不得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大学本科学历以上,取得副研究馆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以上。
(二)取得副研究馆员资格年以上,主持完成的项目获省(部)级学术奖一等奖以上。
(三)虽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年,1 / 15且取得副研究馆员资格年以上者,男性满周岁,女性满周岁。
第四条继续教育条件取得副研究馆员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
第五条专业理论水平及研究成果条件具有较高的群众文化专业理论知识,在重大业务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上有创新。
取得副研究馆员资格以来,发表、出版本专业学术论文或著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部(本人撰写部分汉字共万字以上)。
(二)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部(本人撰写部分汉字万字以上),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篇。
(三)独立或合作撰写(排名第一)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篇(其中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
(四)独立或合作撰写(排名第一)并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篇和受市(厅)级以上行政部门委托并批示认可的本专业大型或综合性调查报告(含事业发展规划、活动总体设计方案)篇。
第六条专业技术能力及业绩条件取得副研究馆员资格以来,从事专业技术研究,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发挥主导作用,热心公益活动,主动培养人才和指导下一级专业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担任总导演、第一执行导演、艺术总监、总统筹、2 / 15总策划、撰稿等参与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或省文联主办的全省性的群众文化活动次,或参与个以上省辖市主办的中型群众文化活动次。
群众文化职称评审条件规定简介

群众文化职称评审条件规定简介摘要:群众文化评审条件,群众文化职称资格条件,群众文化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是很多迫切关心的问题。
根据我们所掌握的群众文化职称文件以及多年以来的群众文化职称论文发表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关键词:群众文化职称论文一、学历资历、语言、计算机和继续教育要求(一)申报研究馆员学历资历要求1、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位后,受聘担任副研究馆员职务满;2、大学专科毕业后,并从事群众文化工作满,受聘担任副研究馆员职务满。
(二)申报副研究馆员学历资历要求1、取得博士学位后,受聘担任馆员职务满;2、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受聘担任馆员职务满;3、大学专科毕业后,并从事群众文化工作满,受聘担任馆员职务满。
(三)语言及计算机要求:参加国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符合有关免试条件。
(四)继续教育要求: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二、研究馆员条件(一)专业技术能力要求1、有丰富的群众文化实践经验,负责策划组织6次市级以上重大群众文化活动,并制定相关设计方案及撰写工作总结;2、有很强的学识水平,主要参与制定并付诸实施2项(市级4项)省级以上群众文化发展规划或活动方案,或主要参与制定并主持指导中级以上专业人员完成2项本专业重点课题研究,或主持完成1项省级以上群众文化重点研究项目,或主持完成2项省级以上民族民间艺术的搜集、整理、研究和开发利用项目,并通过同级主管部门的验收鉴定;3、有很强的创作能力,独立创作的作品在省级以上活动演出、播出、展览或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符合下列条件其中之一:(1)2部戏剧、音乐、舞蹈类大型作品,或1部中型作品和10部小型作品;(2)50件美术、书法、摄影作品;(3)2部长篇小说,或4部中篇小说,或3部诗歌、散文集。
4、有很强的培训教学能力,独立编写并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10万字群众文化专业培训教材。
文化部群众文化专业副研究馆员

文化部群众文化专业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第一条思想政治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二)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1.近3年年度考核中出现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者;2.未解除记过以上处分者;3.近3年在职称申报中弄虚作假者;4.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第二条学历资历条件(一)获得博士学位,现任馆员,且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二)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现任馆员,且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三)获得大学专科学历,现任馆员,且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
第三条外语(古汉语)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二)参加文化部职称外语(古汉语)能力测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三)文化部系统外人员参加本地区(部委)组织的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四)符合本地区(部委)规定的免试条件。
第四条计算机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二)参加文化部职称计算机能力测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三)文化部系统外人员参加本地区(部委)组织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四)符合本地区(部委)规定的免试条件。
第五条论文、著作条件任现职以来,独著或作为第一撰写者,公开出版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著1部,或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有要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3篇。
第六条工作能力和业绩条件(一)具备深厚的群众文化理论基础,对相关学科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群众文化实践能力和培训教学能力,能够承担省部级群众文化专门课题的研究,能在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中担任计划制定和组织指导工作。
(二)任现职以来,在本地区文化主管部门举办的群众文化活动中担任部分项目的计划制定和指导工作5次;在所在地区政府或文化主管部门举办的群众文化活动中担任总体设计和指导3次,并写出有关设计方案及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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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历
1、获博士学位,或取得馆员资格后,从事群众文化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
2、取消破格申报;3、从2006年起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外语
免试
计算机
免试
经
历
能
力
任职期间,每年必须完成本单位和本岗位所规定的专业工作任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2项:
1、主要参与制定并付诸实施的省级以上群众文化发展规划1项(市级为2项)以上,或解决本专业重大疑难问题1项以上。
3、独立创作、辅导(导演)的大中型新作品,获国家级一等奖1次或二、三等奖各1次。
4、独立创作、辅导(导演)的大中型新作品,获省、部级一、二等奖各1次或二等奖3次。
5、独立创作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获国家二等奖以上1次或三等奖2次。
6、独立创作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获省、部级一、二等奖各1次。
7、主要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有较大影响和特色的大型群众文化活动3次,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经专家鉴定认可,并有报刊发表重要文章予以评论、推广。
2、主要参与完成大中型群众文化活动6次以上,其中大型2次以上。
3、完成定期、定项目指导专业人员进行学术研究和业务实践8人以上。
4、完成辅导业余创作作品15件以上,或完成中等以上专业培训的教学工作8项以上,培训较高层次业余文艺人才120人次以上。
5、主持或指导本专业刊物或资料编撰的出版发行工作
6、独立或联合(排名第一)创作一定数量的作品,并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大中型作品(戏剧、音乐、舞蹈)各1部以上或小型作品10部以上。(2)美术、书法、摄影作品24件以上。(3)大中型剧本、长中篇小说1部以上,或诗歌集、散文集2部以上。
8、独立编写并被省内同行推广采用的中等培训教材15万字以上。
论
文
公开发表或出版:
①独立撰写学术专著1部或论文3篇以上。
②合作(排名第一)撰写学术专著1部和论文1篇以上。
③独立撰写论文2篇和群文活动的调查报告或总体设计方案2篇以上。
④独立撰写论文1篇和在省级研讨会宣读并获奖论文3篇以上。
省群众文化专业副研究馆员资格条件简表
评
定
标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准
系统掌握文艺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国内外群众文化专业的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能组织策划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参与制定省、市群众文化发展规划,在业务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上有创见,部分辅导、指导、创作或学术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评奖中获奖,且产生较广泛的影响,业绩显著;能对自己的研究、艺术成果进行较系统的理论论述,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具有培养专门人才和指导中级专业人员的能力;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7、参与完成民族民间艺术搜集、整理、研究工作2项以上。
8.承担或主要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按期完成阶段性工作,或对群众文化艺术某些学科有较系统的研究,并撰写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
业
绩
成
果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市、厅级科研成果一、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