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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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完善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完善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完善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8.30•【字号】赣府发〔2022〕19号•【施行日期】2022.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完善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推进我省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社会保障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以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主线,推进社会保障体制机制创新、覆盖范围广泛、保障水平提高、治理能力跃升,构建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有效率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全面建设“六个江西”作出更大贡献。

到2025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80万人和400万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各县(市、区)建成不少于1个公办或规范化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90%以上城市社区;电子社会保障卡签发率达到70%、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70%;社会保障领域政务服务好评率达到98%以上。

二、重点举措(一)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

1.加快多支柱养老保险发展。

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建立养老保险工作考核机制和财政投入长效机制。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

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研究

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研究

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研究摘要:社会保障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任务。

我们应立足于城乡统筹发展,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围绕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重点完善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努力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可见,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势在必行,文章在正确把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基本方针和目标的基础上,探讨了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中图分类号:f840.6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7-047-02社会保障一词源于英文social security,本意为社会安全。

在不同国家和不同时期,社会保障一词曾有着不尽相同的解释,但其基本内容、性质、目的、宗旨却大体相同。

现代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以社会安全网络的形式出现,起到安定社会生活的作用。

我国根据发达国家及国际劳工组织关于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的设计,结合我国实施社会保障的实践,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但尚存在覆盖面小、实施范围窄、统筹层次低的问题。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

党的十七大报告也进一步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且第一次在党的重要文献中提出了三个基础、三个重点和二个补充的发展新思路,即“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

所谓“广覆盖”,就是要尽快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并迅速普及城乡,把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作为社保制度建设的优先目标;所谓“保基本”,就是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出发,充分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确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保障水平;所谓“多层次”,就是要以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构建多层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保障需求;所谓“可持续”,就是在着力解决现实突出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着眼长远,统筹协调,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保持社会保障事业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浅谈如何做好社会保险全覆盖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社会保险全覆盖工作

经济视野Economic Vision 社会保障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到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实现。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

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是我国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性安排,社会保障全覆盖工作意义重大。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工作中的重要组成,做为一名社会保障工作者,现就如何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工作谈一下自己的认识。

全覆盖首先要做到制度全覆盖,让每个人都享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机会。

制度全覆盖,意味着全体国民都拥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不分城乡、不分地域、不分性别、不分工作与否、不分从事何种工作,所有居民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在各种“制度组合”中对号入座,参加社会保险,获得基本保障,避免百姓想参保却找不到适合其情况的保障制度。

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城乡居民低保是最主要的三项。

目前,基本医疗,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已全面建立并覆盖13亿人;城乡居民低保覆盖了所有省区市,实现了应保尽保。

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探索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而全面推开、不断完善。

2009年,新农保试点启动,部分地区的农村居民开始享受国家普惠式的养老保险。

2011年,城居保试点启动,试点地区的非就业居民开始享有养老保障。

目前,新农保、城居保已经扩展至全国,这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标志着我国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制度建立起来,养老保障实现制度上的全覆盖。

全覆盖更重要的是实现全民群体的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

制度全覆盖初步实现。

而老百姓理解的“全覆盖”,则是该参保的都参保,人人拥有社会保障。

云浮市人民政府印发云浮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印发云浮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印发云浮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05•【字号】云府[2011]90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印发云浮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府〔2011〕9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云浮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一月五日云浮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城镇居民老有所养,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以及《印发广东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2011〕127号)、《印发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9〕124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补充规定的通知》(粤农试〔2010〕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幸福云浮、宜居云浮、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要求,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原则,加快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任务目标。

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措施相配套,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切实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5受各种因素的制约,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中的失误与教训也不少
由于过于担心社会保障水平过高可能会给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在制定社会保障长远发展目标时,往往侧重经济效率、强调个人责任多一些,对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往往通过转嫁方式隐性化处理,导致改革举措难以摆脱历史因素的影响,多支柱模式难以真正建立起来。在决定短期应急措施时,又侧重社会稳定、强调政府责任,忽略了长效机制建设。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大方向总体上看是清晰的,但某一时期的一些改革目标(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刺激消费、解决下岗再就业问题等)往往纠缠在一起,导致社会保障在多个目标中不断摇摆,社会保障政策反复多变,缺乏稳定性。很多政策出台主要是作为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的一种手段,表现为被动、应急特征,缺乏前瞻性的制度设计。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初步建立,对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相对而言,社会保障作为再分配的手段之一,目前在发挥其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方面的作用还不充分,对降低基尼系数、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亟待提升。
4扩大参保覆盖面,改善参保人群的年龄结构
参保人群的老化问题要求我们必须优化参保结构,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来扩大参保人群,将参保范围从原来的城镇职工扩大到全社会,设计出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险项目来适应不同层次的人群,使更多的人可以参加社会保险,扩大在职人员和年轻人参加社会保险比例,使参保人员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延缓参保人员结构老龄化的进程。
(二)对策措施
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已经成为普遍共识。而未来养老、医疗及教育成本的不确定性影响着每一个家庭的储蓄,抑制了正常的消费支出,只有消除这种不确定性才能促进个人消费。近几年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迅速扩大,医疗养老等对居民的生活压力有所下降,通过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使更多的家庭具有了规避生活风险的能力。而通过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消除家庭正常消费的后顾之忧,才能稳定消费预期,坚定家庭居民的消费信心,使居民放心消费,从而扩大内需。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1]69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1]69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1〕69号)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已经2011年7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城镇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具有我区城镇户籍的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第三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

坚持保障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第四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自治区级统筹,统一制度、统一征缴、统一核算、统一拨付、统一结算。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黄彦蓉副省长强调劳动保障工作—必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黄彦蓉副省长强调劳动保障工作—必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目要完成重建并 交付使用 相关地方政 府 要按照此 目 ,制定重建 进度计划 , 标
明确 责任 . 时筹 措调 度 资金 , 保重 及 确
建 任务 的完成 二是建立健全就业社保
施城 镇居 民基 本医疗保 险 。 好大学生 做
参保 工作 . 提前一年 实现城镇 居 民基本
市场准 人 限制 . 强信 息服 务 . 更 多 加 使
系列有利于促进 就业 的政 策措施 . 拓宽
就业渠 道 . 点抓 好高 校毕 业生 、 重 就业
困难人 员 、 乡农 民工 就业 工作 , 返 确保
零 就业 家庭 有 一人 实现 就业 三 是促 进
创业带动就业 完善鼓励 创业 政策 , 建
立健全 工作 机制 . 增加 融资 渠: 放 宽 道.
劳动保 障工 作 , 须抓 住关 键 , 出重 必 突
点。应着重抓好 以下六项工作 :
实 施 更 加 积 极 的 就 业 政 策 . 解 扩 . 破
今 年 提高企 业退 休人 员基 本 养老 金工
作 . 一步提 高医保参保人 员医药费报 进 销水平 . 当提 高失业保 险金标惟 。五 适 是继续 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全 面解 决“ 工伤 ” 老 人员参 加 工伤 保险 问
大就业难题 。促 进就业 、 改善 民生是安 国之策 . 越是 困难 时候 . 越需 要关 注 民 生 面临 当前严 峻经济形 势 . 好就业 做
体 系 、 策扶持体 系 以及 面向城乡所 有 政 困难群体 的就业援 助体系上下功夫。 加快健全城 乡社会保 障体 系 . 发挥 劳动保 障促进 内需作用。不断扩大社会 保 险范 围和稳 步提高社 会保障水平 . 健
制度 基本统一 . 遇有所差别 的新型农 待

2012年事业单位改革: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养老保险制度

2012年事业单位改革: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养老保险制度

2012年事业单位改革: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养老保险制度2012年事业单位改革: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据新华社北京5月2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

会议指出,“十二五”时期,要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形成基本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健全的管理服务体系,并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基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

会议确定了以下主要任务:(一)推进制度建设。

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完善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

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

大力发展补充保险。

(二)加快城乡社会保障统筹。

整合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和经办管理资源,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三)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

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人群实现基本覆盖。

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

(四)逐步提高保障标准,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差距。

统筹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普遍开展和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门诊医疗费用统筹。

逐步提高各级财政补助标准,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

(五)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六)加强社会保障管理与监督。

严格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

加快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步伐。

会议讨论通过了《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

会议指出,要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全面提升兽医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动物疫病综合防治能力。

力争到2020年,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16种优先防治的国内动物疫病达到规划设定的考核标准,动物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显著降低,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传入和扩散风险有效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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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十二五”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制度建设。

明确目标任务,把握基本方针,推进制度建设,抓好重点工作,是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合理构建和健康运行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明确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任务社会保障体系是由政府主导、社会统筹而构建的防范和化解经济生活风险,提供生活保障和提升生活质量的全民共享的社会保障制度、体制、机制和网络。

社会保障的援助是通过采取公共措施实现的,是由政府主导的行为,可见,建设社会保障体系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正因为如此,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三次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任务。

”同时,社会保障具有很强的社会性特征,因此,社会各方都要强化社会保障意识,积极参与社保工作,承担应有义务和责任。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

广西在“十二五”期间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做到突出重点,增强公平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力争与全国同步,到2020年完成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

二、正确把握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基本方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必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十二字”方针。

“十二字”方针明确了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原则和要求,正确把握和坚持“十二字”方针,是做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保证。

“广覆盖”是要尽快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育有所补、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贫有所帮、灾有所援的人人享有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将各类人员都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实现城乡统筹和应保尽保,促进社会和谐。

“保基本”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积极作为,量力而行,注重公平,分类实施,逐步提升,在人人享有的广覆盖前提下,确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保障水平,尤其要优先考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最基本的社会保障问题。

“多层次”是要建立以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以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需要。

“可持续”是要求既要立足现实,解决好历史和现实问题,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打好基础,积累经验,又要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要以制度建设为着力点。

而制度建设的重点,是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努力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的精神,明确责任,完善政策。

各级财政要主动分担农村社保责任,健全社保的财政补贴机制,克服地方财政补贴不到位甚至空壳化现象;搞好新农保制度与其他制度的衔接,实现与老农保、农村低保、农民工养老保险、失地农民保险、农村计划生育扶持政策等有关制度的协调,保证新农保制度的正常运行;加强新农保的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切实解决农民特别是年轻农民对长期性养老保险缺乏兴趣和热情而不愿意缴费参保的难题。

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既要提高参保率,又要适度提高保险标准。

虽然我区2010年重点调整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后人均基本养老金1209元,增幅达11.16%,但是,离“保基本”的要求还有差距,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任务还很艰巨。

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重点是要建立和实行统账结合的基本制度,增强激励机制,建立多层次保障体系。

四、突出重点,统筹协调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中央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十二字”方针,突出重点,统筹协调推进以下三项工作。

扩大农村社保试点。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保体系建设的重点,农村涉保人员多、基础差、起步晚、难度大,要明确方向,逐步推进。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试点区域将会继续向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陆地边境线、革命老区等农村地区倾斜。

广西要抓住机遇,认真落实2011年试点计划,将试点县由2009年的14个将扩大到27个,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铺开,到“十二五”期末与全国同步实现农村社会保险全覆盖。

提高社保统筹层次。

按照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求,适应劳动力跨区域流动的特点,化解社会风险,提高社保资金使用率,积极探索与全国统筹接续的机制,在巩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的基础上,逐步过渡到全国统筹。

扩大社保覆盖范围。

切实解决好体制转轨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面落实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重点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农民工的参保工作;引导农民参与新农合和新农保,并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保制度,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安全网,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重要标志。

中国是一个十三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国家,且农村人口占多数,建立一个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程。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十一五”时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时期。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主要是制度不够健全、覆盖范围比较窄、城乡发展不平衡、管理基础比较薄弱等,同时,还将长期面临人口老龄化加剧、城镇化加速、就业方式多样化的挑战,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任务十分繁重。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描绘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蓝图,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认真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社会保险法》为准绳,注重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从无到有,优先解决制度缺失问题。

继续把弥补制度缺失放在首位,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定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失业保险制度体系。

建立并形成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

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形成多层次的保障体系。

第二,从窄到宽,逐步扩大覆盖面。

推动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各类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使更多的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

加速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十二五”期内实现制度全覆盖。

继续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政策,实行先保后征。

继续解决体制转轨的历史遗留问题,将未参保集体企业已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企业“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第三,从低到高,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各方面承受能力,不断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

要建立正常待遇调整机制,保障弱势群体,拓展保险范围和项目,使保障水平做到持续、有序、合理增长。

第四,从分到合,积极推进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统筹。

推进制度整合和城乡衔接,探索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合并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农保制度,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扩大基金调剂和使用范围,增强基金共济能力,有效解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

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第五,实现精确管理,提高社会保障经办能力和水平。

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加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更加注重向农村倾斜、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向社会贫困群体倾斜。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全国统一、功能兼容的“社会保障卡”发行8亿张,发挥信息化建设最大服务功效。

加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使参保人员能够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享受到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一、时政背景社会保障关系着社会里每个人的安全感和幸福指数,是切实关系民生的大问题,在今年也依然是社会和政府关注的热点。

除了城镇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实现顺畅转移接续,今年,多个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涨也体现了政府对于社会保障的重视。

2010年1月份,温家宝总理到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道为当时正在起草的《政府工作报告》和改进政府工作的目的进行考察。

考察中,温总理在认真听取了残疾群众的意见之后说,“关于完善《工伤保险条例》,我们要认真加以研究、修订和补充”。

李克强副总理今年3月份考察新疆时,切实强调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稳定,“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相辅相成,要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等重点民生工程,使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

二、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截至2009年6月底,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4亿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37亿人。

农村社会保障也取得明显成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人数达到4291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合农民达到8.14亿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主要问题有:城乡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广大农村地区严重滞后;一些基本保障制度覆盖面比较窄,保障水平不高,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健全。

反映在社会群体上,则表现为农民、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城市无业人员和城乡残疾人等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比较突出。

1、社会保障覆盖面小。

我国虽然相继建立了针对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但是不少保障制度刚刚起步,覆盖率不高。

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保障的人口大概在3亿人左右,目前参保人数为1.18亿,参保率只有39.3%。

此外在养老保障方面,还有农民、农民工和城乡无保障老人三个群体,无法纳入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范围还未覆盖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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