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炭销售的管理办法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附件一:山西汾西正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销售管理办法为加强煤炭销售管理,规范操作程序,落实岗位责任,规避运作风险,确保煤炭销售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运作,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煤炭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章程》约定的具体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山西焦煤集团公司煤炭销售政策的指导下,兼顾股东和地方利益,由汾西矿业孝义煤矿管理分公司提供用户管理、价格指导、合同签订、集运服务、货款结算、售后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指导与服务。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集团公司”是指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所称“孝义公司”是指汾矿集团孝义煤矿管理分公司;所称“矿井公司”是指孝义煤矿管理分公司所辖的子公司。
第三条孝义公司是各矿井公司煤炭销售的管理部门,负责煤炭销售的指导与服务,销售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协调销售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行使指导、服务、协调、监督、检查、考核等管理职能,为各公司煤炭销售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第四条成立煤炭销售和质量管理相应管理机构,负责本公司煤炭产品的销售及质量管理工作,并与孝义煤矿管理分公司经营部实施业务对接。
第五条煤炭产品实行集中统一销售,根据产品质量及市场行情确定销售价格,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后执行。
逐步纳入山西焦煤集团销售管理,逐步形成依托山西焦煤的国际、国内大市场和发挥区域小市场相结合的销售战略,达到树立产品品牌,提升企业形象,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煤炭产品销售业务情况需报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审定和备案。
第六条煤炭销售实行煤款全额预付制度,本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形式(顶账、抹账、赠送等)变相销售煤炭产品。
第七条制订和编制煤炭产品销售策略和方案,在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审定的煤炭产品销售价格范围内,与公司董事会协调确定每批次煤炭产品销售价格,根据公司煤炭产品质量和市场需求情况可以优化配售,组织管理协调煤炭产品集运业务。
第八条结合本公司实际,完善矿井储装运设施,制定煤炭销售与煤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逐步规范和理顺煤炭销售管理工作,做到管理制度化,工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达到煤炭销售和煤质管理的标准化要求。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煤炭是中国能源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煤炭行业也面临着转型升级的要求。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是适应市场需求、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煤炭销售管理的背景中国煤炭行业是全球最大的煤炭生产和消费国,但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例如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
其中,煤炭销售管理的制定和实施,是促进煤炭行业转型升级、推动市场化、规范竞争秩序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煤炭销售管理的主要内容(一)销售模式煤炭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煤炭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情况,自主选择销售模式。
其中,煤炭企业可以通过煤炭交易市场、煤炭电子交易平台、直接与用户签订合同等形式进行煤炭销售。
(二)销售计划为了保障市场供应,煤炭生产企业应当制定销售计划。
同时,为了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煤炭行业,煤炭销售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煤炭产能固定、产量稳定的企业应当依据市场需求和市场化原则,接受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
(三)价格形成机制煤炭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煤炭价格应当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
具体来说,煤炭价格的形成应当依据市场供需情况、煤炭质量及配送成本等因素,并参照煤炭交易市场或煤炭电子交易平台价格指数等公开、透明的价格信息。
(四)质量监管为了保障用户的权益,煤炭销售管理办法对煤炭质量监管提出了要求。
煤炭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炭质量检测和计量管理制度,确保销售的煤炭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合同约定。
三、煤炭销售管理的意义和影响煤炭销售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将对中国煤炭行业的发展产生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首先,煤炭销售管理办法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和促进市场化。
通过规定销售模式、销售计划、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的内容,有助于建立健全竞争机制,推动市场化发展,提高市场透明度。
其次,煤炭销售管理办法有助于改善煤炭行业的环境问题。
煤炭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煤炭销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炭销售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员工以及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煤炭销售工作的正常进行,据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炭销售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煤炭销售安全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修改该制度。
第三条煤炭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煤炭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使员工能够熟悉安全管理制度,认真遵守并落实。
第五条煤炭销售企业应当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设备、工具、交通工具等进行定期检查,保障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第六条煤炭销售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规范员工的安全操作行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
第七条煤炭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发生事故时,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八条煤炭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督查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九条煤炭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教育惩罚。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煤炭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责任细化到具体岗位,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煤炭销售企业应当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转,做好设备管理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煤炭销售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规范员工的安全操作行为,实施全员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煤炭销售企业应当加强对火灾、爆炸、有毒有害气体等特殊作业环境的安全防范工作,制定专门的安全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第十四条煤炭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详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确保数据真实性。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煤炭作为重要的能源资源,其销售管理对于保障能源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以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实现煤炭销售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高效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销售计划与目标1、市场调研定期开展市场调研,了解煤炭市场的需求动态、价格走势、竞争对手情况等,为制定销售计划提供依据。
2、销售计划制定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和企业生产能力,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销售计划。
销售计划应包括销售数量、销售区域、销售价格等方面的目标。
3、销售目标分解将销售目标分解到各个销售区域和销售人员,明确其责任和任务。
二、客户管理1、客户开发积极拓展新客户,通过市场推广、参加展会、网络营销等方式,吸引潜在客户。
2、客户评估对新客户进行信用评估,包括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誉情况等,确定合作的风险程度。
3、客户分类根据客户的购买量、购买频率、信用状况等因素,将客户分为不同的类别,如重点客户、一般客户、潜在客户等,采取不同的服务策略。
4、客户维护定期回访客户,了解其使用产品的情况和需求,及时解决客户的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三、销售渠道管理1、直接销售通过企业自身的销售团队,直接与客户进行销售交易。
2、经销商销售选择有实力、信誉好的经销商,与其建立合作关系,借助经销商的渠道和网络进行销售。
3、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展示产品信息,开展线上销售活动。
四、价格管理1、定价策略根据煤炭的品质、市场供求关系、成本等因素,制定合理的价格策略。
2、价格调整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销售价格。
价格调整应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3、价格优惠针对不同客户、不同购买量等情况,制定相应的价格优惠政策,但应确保价格优惠不影响企业的整体利润。
五、合同管理1、合同签订销售合同应采用规范的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
2、合同审批合同签订前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风险可控性。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煤炭销售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煤炭销售行为,保障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规章。
本办法将从销售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违约处理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旨在保障销售双方的权益,并提高整个煤炭行业的运作效率和竞争力。
一、销售合同的签订在销售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双方应当明确煤炭的品质、数量、价格等基本要素,并约定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具体细则。
销售方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授权证明文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同时,买方需认真审查合同内容,并明确自身的权益和责任。
双方应当遵守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二、销售履行煤炭销售方在交付煤炭时,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品质、数量进行交付,并确保产品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交货应当及时、安全,保证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买方应按时支付货款,并提供相关付款凭证,确保交易的及时完成。
三、质量问题的处理若煤炭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有权拒绝接收、要求退换货物或索赔。
销售方在接到买方的质量问题投诉后,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若双方对质量问题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仲裁等方式解决。
在解决质量纠纷时,应充分保障买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四、合同违约处理对于违反合同的一方,另一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在违约处理过程中,应注意依法办事,不得滥用权力,确保公平有效的执行。
五、争议解决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如协商未果,双方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
争议解决应当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和程序进行,确保公正、公平。
六、其他事项煤炭销售方应当合法经营、遵纪守法,并依法纳税。
买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合法经营,并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双方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保障销售后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总结煤炭销售管理办法是规范煤炭交易行为的重要依据,对于促进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煤炭是我国主要的能源资源之一,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监督煤炭销售,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制定并执行煤炭销售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本文将针对煤炭销售,从市场准入、合同管理、价格管理以及监督执法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市场准入为了保障煤炭市场的有序运行,市场准入是首要考虑的问题之一。
对于希望从事煤炭销售的企业或个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注册和备案,取得相应的销售资质。
1. 注册和备案企业或个人在开展煤炭销售之前,应当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向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或地方县级以上煤炭管理机构进行注册和备案。
注册和备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营业执照、煤炭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证明等。
2. 资质审核注册和备案后,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或地方煤炭管理机构将对企业或个人的销售资质进行审核。
资质审核将主要关注销售者的经营能力、信用记录以及合规性等方面。
只有通过审核并获得销售资质,企业或个人才能正式从事煤炭销售。
二、合同管理在煤炭销售过程中,合同是双方权益的保障。
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合同管理应当实施规范,合同的签订、履行、违约都需要有相应的处理措施。
1. 合同签订煤炭销售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合同内容应当包括煤炭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期限等要素,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
2. 合同履行合同履行是煤炭销售过程中的核心环节。
销售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购买方应按时支付款项。
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确保煤炭交易的顺利进行。
3. 合同违约处理如果出现合同违约行为,受损害的一方有权向相关部门提起诉讼或仲裁,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同时,对于恶意违约的行为,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三、价格管理合理的价格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对于煤炭销售也同样适用。
在煤炭销售过程中,应当建立相关的价格管理机制,保障价格的合理、公正和透明。
1. 价格监测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价格监测系统,及时掌握市场煤炭价格走势,并公布有关信息。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东易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矿)煤炭营销管理,进一步规范煤炭营销工作,使本矿煤炭销售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正规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各部门在煤炭销售中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
内容包括计划管理、合同管理、发运管理、统计结、算管理等.第二章管理内容及要求第三条计划管理一、根据公司对煤炭的销售计划,矿上计划经营科应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煤炭销售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和日计划。
二、计划经营科是矿上煤炭销售的专职部门,主要负责煤炭销售计划的实施和调整,煤场根据日计划,组织煤炭装车、计量、统计等工作。
第四条合同管理一、矿上根据公司市场营销部签订的书面合同,结合矿上的销售计划,销售科要做好销售合同的登记和管理,建立合同台账。
第五条发运管理一、计划经营科根据客户提供的煤炭销售合同和提货单,确认发货时间、单位、煤种、数量、金额。
二、计划经营科负责人和财务核对煤款的情况,然后审批称重管理系统中的客户信息,最后组织客户拉煤.三、煤场工作人员要合理安排车辆的运煤路线,空车、重车进出路线要明确分开,要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四、开票员和司磅员要认真核对客户信息,开出过磅单后要与客户和司机核对票据 ,如果误差要及时修改,避免客户混淆。
五、进入煤厂的驾驶员必须遵守煤场管理制度,不得扰乱煤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否则煤场管理员根据情节轻重做相应惩罚。
六、煤场工作人员有弄虚作假,损公肥私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六条统计、结算管理一、统计员根据当日的销售情况制作日报表并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公司.二、统计员要及时和财务、公司核对数据,结合实际销售情况填报销售台账.三、矿上接收到由公司销售部开具的结算单时,根据销售合同和客户的运煤情况,核对结算单数据,确认无误后开具相应的结算单,办理相应的手续并尽快移交到财务。
四、对于未履行完合同量的客户,经过客户和公司相关部门的协商,有公司销售部开具相应的单据,然后销售科再办理相应的手续.计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过磅管理,提高过磅效率,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及时,合理规范过磅流程,根据《商品煤炭销售计量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一、总则煤炭作为我国主要能源资源之一,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
为规范煤炭销售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提高行业竞争力,特制定本《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二、市场准入1. 煤炭销售企业应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取得煤炭销售资质。
2. 煤炭销售企业需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确保销售的煤炭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三、煤炭销售合同1. 煤炭销售应通过签订书面合同的方式进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合同履行期限。
2. 煤炭销售合同中应明确煤炭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价格、交货时间等关键条款,并注明是否可分批交付和是否可提前解除合同。
四、价格形成和调整1. 煤炭销售价格由市场供需情况和政府管理部门的指导价相结合确定,不得恶意抬高或压低价格。
2. 煤炭销售企业应依法公布煤炭价格,确保市场透明度和信息公开。
五、市场监管1. 煤炭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销售流程,并进行有效的市场竞争调查和分析,提高市场预测和应对能力。
2. 煤炭销售企业应及时申报相关经营信息,并接受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合规经营。
六、违规行为处罚1. 对于虚假广告、价格欺诈、偷漏税等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销售资质等。
2. 对于恶意串通、垄断市场、限制竞争的行为,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存在的煤炭销售企业需在半年内进行相关合规整改。
政府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管力度,确保煤炭销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结语本《煤炭销售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推动我国煤炭行业的发展,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各煤炭销售企业应切实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加强自身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
同时,政府部门也需要加强监管,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为煤炭销售行业的繁荣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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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煤炭销售的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煤炭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和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煤炭经销和税费征收秩序,根据____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煤炭统一经销管理的实施办法》(临政发[XX]19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从XX年4月1日起对全区煤炭实行统一经销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煤炭行业生产、运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行政与加强煤炭安全生产、严禁煤矿超能力生产相结合,坚持扶持合法煤矿发展与打击非法采矿相结合,坚持依法征收煤炭税费与打击偷逃税费相结合,以规范煤炭生产、经销、税费征收秩序为目标,对煤炭产、供、销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统一管理,促进煤炭生产、运销健康有序发展。
二、领导机构为了加强对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___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领导组,领导组下设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办公室,简称“销管办”,(名单附后)。
销管办设在区煤炭税费统一征收办公室与统征办合署办公。
领导组及销管办职责如下:1、对全区的煤炭生产经营(含原煤、精煤、焦炭)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全区煤炭市场宏观调控,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打击私开滥挖、非法生产行为,杜绝非法煤炭产品进入市场。
3、对煤炭生产总量和销售总量进行控制,实行严格的“三票”(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票和煤炭税费统征票)管理体制。
[找文章到☆大☆秘☆书☆网()一站在手,写作无忧!]对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及超核定能力生产的煤炭依法予以查处。
4、对洗煤厂、焦化厂和铁路发运站台、发电厂、储(售)煤场等收购、销售非法煤焦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
5、组织开展煤焦生产经营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各类非法煤焦交易行为。
监督检查煤焦生产企业是否按规定标准和渠道上缴煤焦专项基金、统征税费及其它费用。
三、煤炭生产管理办法(一)管理主体。
煤炭生产统一管理的主体为区煤炭工业局,负责全区所有合法煤矿的生产管理工作。
(二)管理办法。
凡经市、区煤矿复产验收领导组批准同意复工复产的煤矿,一律在煤矿大门或计量衡室外悬挂由省煤矿整顿领导组与省煤炭工业局监制的“山西省合法煤矿公示牌”。
区煤炭工业局按市煤炭局下达的年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到市煤炭纠察支队领取“山西省煤炭总量控制票”,按月核定各合法煤矿的产量,各合法煤矿按当月核定的生产能力向区煤炭工业局领取力口盖区“XX矿票证专用章”的“山西省煤炭总量控制票”,防止煤矿串票。
区煤炭运销公司派专人进驻煤矿,根据区煤炭工业局开具的“山西省煤炭总量控制票”开具运销票据,严禁超量销售,并派专人进驻用煤企业,查验票据,严禁无票煤炭进入。
区煤运公司和民营局下设的公路煤焦营业站、管理站负责对“煤炭总量控制票”和公路煤炭经销票据、煤炭税费统征票据进行查验,无票车辆不得放行。
区经贸局根据洗煤厂、焦化厂核定生产能力情况,制定洗煤厂、焦化厂的用煤计划,区煤炭运销公司根据用煤计划和煤炭总量控制票安排销售计划。
四、公路煤炭统一经销(一)公路煤炭1、经销的主体和范围①经销主体。
___区煤炭运销公司是全区煤炭经销的主体,在领导组的直接领导下,根据市统一经销的安排部署,负责全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
②经销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合法煤矿、洗煤厂、焦化厂生产的通过公路运销的原煤、精煤、焦炭及其副产品,全部纳入统一经销范围。
按销售渠道分为:公路出省煤焦、省内工业用煤焦、省内电厂用煤、加工转化用煤、铁路发运上站煤焦。
2、经销管理办法区煤炭运销公司成立“___区公路煤焦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全区公路煤炭经销业务工作。
按照____市和___区政府关于公路煤炭经销管理要求,负责办理合同、票据、供货、结算等经销业务。
3、经销价格公路出省煤焦及省内工业用煤焦、省内电厂用煤、铁路上站煤焦销售价格,执行市经销公司(____市公路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参照中国太原煤炭交易市场公布的挂牌价格。
根据市场行情,与煤炭生产企业充分协商确定的价格。
煤矿坑口价和洗煤厂、焦化厂出厂价,经调查协商报区煤炭统销领导组批准执行。
4、合同管理①区煤炭运销公司和合法生产的煤矿、洗煤厂、焦化厂,必须认真落实煤矿与____煤炭运销公司签订的《煤炭产销合作协议》。
②区煤炭运销公司,要积极组织合法煤矿、洗煤厂、焦化厂参加____市公路煤焦年度订货会,签订购销合同,扩大市场份额。
通过合同管理,杜绝非法开采的煤炭进入流通领域,切断非法用煤企业的煤炭来源,优先保证本区工业用煤焦。
5、票据管理公路煤炭经销使用的票据:一是车辆运输运行票据,即煤运系统相关票据;二是结算票据,即税务票据。
有关部门要制定严格的票据使用管理规定,切实加强票据管理。
6、经销程序公路煤炭经销分为两种交易方式,即:期货交易和现货交易。
期货交易的经销程序为:(1)签订双向合同;(2)预付货款;(3)核发票据;(4)用户派车提货,生产企业装车,煤运公司驻矿人员开票;(5)源头煤焦营业站复磅验票;(6)双向对票结算。
现货交易的经销程序为:(1)用户交款后装车开票;(2)源头煤焦销售营业站复磅验票;(3)经销企业与生产企业对票结算。
7、结算方式(1)公路煤炭统一经销,坚持统一结算和先付款后发货的原则。
(2)期货交易,经销企业必须及时预付货款,定期结算。
(3)现货交易,用户在生产企业交款提货,经销企业与生产企业双方定期对票结算。
8、纳税缴费①实行公路煤炭统一经销后,经销企业和生产企业属本区管理的都要按属地管理原则照章纳税。
煤炭专项基金和其他费用,仍按照原规定标准和渠道收缴。
②区物价局要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对煤焦生产、运销企业的收费监督。
任何部门都不得另立名目搭车收费。
(二)公路焦炭经销管理1、全区所有合法焦化企业生产的通过公路运销的焦炭均属经销管理的范围。
区民营局管理的焦炭运销管理业务,由区民营局委托区煤炭运销公司进行经销管理。
区民营局下设的公路焦炭营业站由区煤炭运销公司负责管理。
具体委托办法由区民营局与区煤炭运销公司另行商定。
出省焦炭基金由,区煤炭运销公司统一征收,并按照规定渠道上缴。
2、由区煤炭运销公司向合法的焦化企业派驻开票管理人员,焦炭的运销必须按1:1.5的比例携带煤炭总量控制票。
否则视为非法焦炭予以查处。
3、全区焦化企业要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否则,将予以查处。
五、煤炭税费统一征收管理实行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后,煤炭税费统一征收的项目、标准、渠道、方式保持不变,仍按照《___区煤炭税费统一征收实施办法》(尧区政办发[XX]37号文件)执行。
六、煤炭统一经销管理运作模式1、煤管局派员进入区煤炭税费服务大厅合署办公,按月核定各煤矿的产量,煤炭企业根据区煤管局核定产量交纳相关统征税费,并凭统征税费缴纳回单领取等量煤炭总量控制票。
2、煤运公司按煤矿企业提供的煤炭总量控制票办理煤炭运销相关业务。
3、坑口煤炭产品出矿、出厂必须携带三票,即区煤炭税费统征票、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有关票据。
洗精煤按1:1.2、焦炭按1:1.5的比例携带“煤炭总量控制票”,随车备查。
站下煤炭产品出厂必须携带“两票”,即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相关票据,比例标准同上。
4、煤焦营业站负责查验煤炭税费统征票、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票。
5、统征办煤炭税费稽查大队对全区煤炭统一经销进行稽查。
七、工作职责1、区经贸局:负责对洗煤厂、焦化厂、储(售)煤场、站台的整顿和稽查工作。
负责洗煤厂、焦化厂生产能力的核定工作。
2、煤炭工业局:负责组织煤矿进行复产验收工作;向煤矿颁发合法煤矿公示牌;制定煤矿年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并及时通报区煤炭运销公司;向煤矿按月核发“煤炭总量控制票”;组织对煤炭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进行纠察。
3、煤炭运销公司:负责与达到复产验收标准的煤矿签订《煤炭产销合作协议》;负责公路煤炭统一经销工作,收取煤炭专项基金、服务费、管理费及其它费用;负责查验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税费统征票和公路煤焦运销票据工作;每月及时向区煤炭工业局通报上月销售情况。
4、民营局:负责公路焦炭运销票据管理和公路焦炭相关业务的监督协调工作。
5、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打击干扰、破坏煤炭统一经销秩序的违法行为。
6、发展计划局:负责对统一经销管理工作进行收费监督。
查处违反规定标准或搭车收费等违反物价法律法规行为。
7、工商分局:负责储(售)煤场所的营业执照审查工作。
对未办理工商执照的非法储(售)煤场,责令停业,予以查封。
8、国土资源局:负责各类煤炭储(售)场所占地手续审核,对违法占地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私开滥挖,对违反统一经销管理规定收购、运输非法煤矿煤炭的储(售)煤场场所,按照打击私开滥挖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切断非法煤炭进入市场的渠道。
对生产销售煤炭的非法煤矿进行查处。
9、区煤炭税费统征办:负责煤炭税费统征票据发放管理,坚持“统一组织、部门主体、联合执法、统一稽查”的原则,负责煤炭统一经销管理的稽查工作。
稽查所扣寸甲非法煤炭产品等按规定和程序依法处置,罚没款项等收入按规定上缴区财政专户。
10、监委:负责查处煤炭生产经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八、保证措施1、统—思想。
煤炭统一经销管理是规范煤炭市场秩序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服务___经济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煤炭统一经销管理的重大意义,无条件地服从服务于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
2、落实责任。
为了加强对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领导组,领导组下设的销管办具体负责全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日常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定严格的配套管理办法,部门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管责任人,要抽调专人负责,认真制定和落实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区政府将把此项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体系。
通过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3、团结协作。
煤炭统一经销管理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和完善煤炭统一经销体制。
4、严格奖惩。
区委、区政府将对在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失误和严重后果的部门及责任人,追究党政纪责任。
对违规违纪、循私枉法、干扰破坏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依法从严查处。
附:___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领导组名单___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领导组名单组长:樊克俭(副区长)副组长:魏明学(区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公室副上任) 吉安生(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陈志华(区经贸局局长)赵成河(区煤炭工业局局长)郭望绣(区民营局局长)郭明德(区煤炭运销公司经理)成员:王冬生(区国土资源局局长)郑晋平(___工商分局局长)张世龙(区发展计划局副局长)关新田(区供电分公司经理)唐继光(区财政局副局长)李晓青(___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元峰(交警大队教导员)领导组下设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办公室(简称销管办),和统征办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