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稳性和强度须知
船舶建造标准

船舶建造标准作为一种重要的交通工具,船舶的建造标准对于保障航行安全、提升航行效率至关重要。
船舶建造标准涵盖了船舶的设计、材料、生产工艺、装配和验收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从船体结构、船用材料和船舶安全设备三个方面,探讨船舶建造标准的相关内容。
1. 船体结构船体结构是船舶建造中最基本的部分之一,它保证了船舶正常的航行能力和承载能力。
在船体结构设计中,需遵循以下标准:(1)强度标准:船体结构必须经受住各种环境条件和荷载的考验,保证船舶的结构强度和刚性,防止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发生破损和倾覆等事故。
(2)稳性标准:船舶的稳定性是保证航行安全的重要因素。
船舶必须满足一系列稳性标准,包括计算船舶的偏航力矩、俯仰力矩和横摇力矩等参数,以确保船舶在各种情况下的稳定性。
(3)可靠性标准:船舶建造应符合可靠性标准,包括使用高质量的材料,采用合理的工艺,确保船舶具备足够的耐久性和可靠性。
2. 船用材料船舶建造材料必须具备良好的耐压、耐腐蚀和耐磨损等性能。
在船用材料的选取和应用中,需要遵守以下标准:(1)材料强度标准:船舶的材料必须具备足够的强度,能够承受航行中的各种荷载和外力。
对于主要结构材料如钢板、铝合金等,需要根据船舶类型和使用环境等因素确定相应的强度标准。
(2)防腐蚀标准:船舶常常处于潮湿和腐蚀环境中,因此船用材料必须具备良好的抗腐蚀性能。
对于不同船舶部位和使用条件,需选用适合的防腐材料和防腐涂料,确保船舶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3)可焊接性标准:焊接是船舶建造过程中常用的连接方式。
船用材料必须具备良好的可焊接性,保证船舶的焊接接头强度和可靠性。
3. 船舶安全设备船舶安全设备是保障航行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船舶建造标准中,船舶安全设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救生设备标准:船舶必须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如救生艇、救生圈、救生衣等,以应对航行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这些设备需符合相关国际和行业标准,确保其性能可靠、操作简便。
关于稳性与船舶吃水差的调整的认识

匕科技.凰关于稳性与船舶吃水差的调整的认识熊丁(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南京211170)睛要]物体的运动包括平动和转动,平动涉及到力,转动涉及到力矩,要研究物体的运动当然离不开对源头的追溯,即对力和力矩的分析j要解决船舶的运动也是同样的道理。
船舶在航行中受到外力后倾斜,如何回复;当船舶要调整到某个倾斜角度,如何去做。
下面都分别做了论述。
饫锺阑】回复力偶;稳】生;吃水差;风力1保证稳性的重量分配船舶在重量上的纵向分配是保证纵向强度的经验做法,同样在垂向上分配的经验做法是所有货重的百分之三十五左右分配在二层舱,底舱分配余下的重量,当然,多层舱的船舶分配的量略有不同,按照经验,船舶重心低能保证具有足够的稳性,表面上去看,稳性仅仅和船舶的重心有直接的关系,下面我们从力和力矩的角度去理1生看待这样的问题。
11力的传动性和平行移动船舶正浮于水上,在不受外力的作用下,重力与浮力必然保持平衡,我们知道保#-T4鼾的力有这样的特点,力的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并且共线。
对于刚体(即受到力的作用时,物体变形可以忽略一般被视为刚体)来说其上单独作用一力F,与作用一力F同时再加任意一对平衡力是完全等效的,按此推理得出结论:1)力F沿着其延长线移动到刚体上某处和力移动前的状态完全等效。
2)物体在A点处受力F1,把力F1平行移动到B点处,A与B间距Lo在A处我们加上一对平衡力F2和F3,F2与F1同向且相等。
那么力F1平行移动后物体的整个受力情况是,物体受到F2(F1=F2)力作用同时.#t曾/J07-F1和F3构成的力偶,力偶距大小为F1口Lo12回复力矩与倾覆力矩船舶在受到一侧风力的作用,按经验判断船舶必定顺着风向一例倾斜,但倾斜并不是因为风力,力是物体间的相互柳械作用,力本身只会让物体平动,而力矩才可以让物体转动。
在风力的作用下船舶有J顷风向一侧移动的趋势,船舶运动给水推力,根据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水必然给船舶一大,J、丰目等方向相反的力,作用点当然位于水下,而船舶露出水面的部分才会受到风压力F,F=P[]A:F:为船舶一侧受到风力:P:风压强:A:受风侧投影面积。
船舶建造技术规范

船舶建造技术规范船舶是人类利用水面自由航行的交通工具,被广泛应用于贸易、旅游、捕捞、军事等领域。
为确保船舶建造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持续发展,船舶建造技术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设计、结构、材料和舾装等方面探讨船舶建造技术规范。
一、设计规范船舶设计规范是船舶建造的基础,涉及到船体形状、稳性、操纵性等重要问题。
设计规范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船体结构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防止船体破裂、倾覆或变形等情况发生。
同时考虑船舶在不同水域和天气条件下的航行安全。
2. 效率性:船舶设计应考虑到船体阻力、能源利用效率和船舶运行的经济性。
减小船体阻力、提高船舶的载重能力和燃油经济性,是设计规范的重要内容。
3. 可持续性:船舶建造应考虑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
合理利用和循环利用材料、降低船舶的排放物排放以及减少对海洋生态的影响,是设计规范的重要方向。
二、结构规范船舶的结构规范是确保船体强度和稳定性的基础。
结构规范主要包括船体材料选择、船体横剖面设计、船体纵剖面设计等方面。
具体要求如下:1. 材料选择:选择适合船舶建造的材料,如钢铁、铝合金、复合材料等。
材料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耐腐蚀性能,并符合环保要求。
2. 船体横剖面设计:合理设计船舶的船底、船舱、甲板等结构,确保船体具备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此外,船舶的甲板和舱口应采用合适的防水措施,防止进水和波浪冲击。
3. 船体纵剖面设计:根据船舶用途和航行条件,合理布置船体的甲板、舱室和设备,确保船舶的航行性能和安全性。
三、材料规范船舶建造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确保船舶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
材料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材料强度:船舶结构所使用的材料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韧性,能够承受来自海浪、风力和装载等各种外力的作用。
2. 耐腐蚀性:船舶处于恶劣的海洋环境中,材料应具有较好的耐腐蚀性能,减少维护成本和延长使用寿命。
3. 焊接质量:船舶结构的焊接连接处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船舶完整稳性规则

附则3 关于国际海事组织文件包括的所有船舶的完整稳性规则说明与要求1 本附则是国际海事组织第18届大会1993年11月4日通过的A.749(18)决议的附件。
2 本附则中“动力支承船”的有关规定已被《国际高速船安全规则》所替代。
详见本法规第4篇附则2《际高速船安全规则》。
3 船舶的完整稳性还应符合本法规总则与第1篇的适用规定。
349第1章一般规定1.1 宗旨关于国际海事组织文件包括的所有类型船舶的完整稳性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旨在提出稳性衡准及其他为确保所有船舶的安全操作而采取的措施,使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船舶、船上人员和环境的危害。
1.2 适用范围1.2.1 除非另有说明,本规则中的完整稳性衡准适用于长度为24m及以上的下列类型船舶和其他海上运输工具:——货船;——装载木材甲板货的货船;——装载散装谷物的货船;——客船;——渔船;——特种用途船;——近海供应船;——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方驳;——动力支承船;——集装箱船。
1.2.2 沿海国家可对新型设计的船舶或未包含在本规则内的船舶的设计方面制定附加要求。
1.3 定义下列定义适用于本规则。
对过去常用的术语但在本规则中未定义的,如在1974 SOLAS公约中所定义的,亦适用于本规则。
1.3.1 主管机关:系指船旗国政府。
1.3.2 客船:系指经修改的1974 SOLAS公约第Ⅰ/2条中规定的载客超过12人的船舶。
1.3.3 货船:系指非客船的任何船舶。
1.3.4渔船:系指用于捕捞鱼类、鲸鱼、海豹、海象或其他海洋生物资源的船舶。
1.3.5 特种用途船:系指国际海事组织《特种用途船舶安全规则》(A.534(13)决议案)1.3.3中规定的因其特殊用途载有12名以上特种人员(包括可不超过12名乘客)的机动自航船舶(从事科研、探险和测量的船舶;用于培训海员的船;不从事捕捞作业的鲸鱼或鱼类加工船舶;不从事捕捞作业的其他海洋生物资源加工船或其设计特点和运行方式类似上述的其他船舶,根据主管机关的意见可列入此类范围)。
8 第八章 客船培训稳性强度吃水差

第六节 使用计算机核算稳性、吃水 差和强度
使用<临界稳性高度曲线>时,要求船舶实 际的初稳性高度应不小于临界初稳性高度 值。 使用<极限重心高度曲线>时,要求船舶实 际的重心高度应小于极限重心高度。 <极限重心高度曲线>表示满足船舶稳性要 求的实际重心高度的最大值。
泰坦尼克号——1912年,1500余人遇难
为强对流天气造成短时强风雨,瞬时风力 12
级,通过雷达再分析,有龙卷风存在。据调查
反映,当时突遇龙卷风,船舶左舷受风,船体
向右舷急剧倾斜,在1分钟内向右倾覆。
东方之星号——2015年,400余人遇难
尽管“东方之星”运行20多年未发生重大
事故,但回溯其建造改造环节,仍存在造改船
资质存疑、忽视安全性等系列问题。据涉事公
二、吃水差
1 吃水差及其产生原因 一、概念: t d F d A 二、原因:纵向上,船舶装载后总重心与 正浮时的浮心不共垂线,即 xg xb
( Pi xi ) xg
纵倾力矩
G B
二、吃水差
首倾、尾倾、平吃水的概念 禁首倾和过大尾倾
第二节 对船舶完整稳性的衡准
船舶完整稳性的要求 一、国际航行船舶:《IMO稳性规则》 1.对初稳性的要求:GM 0.15m 2.对大倾角稳性要求 (1)复原力臂曲线在横倾角0°~30°之间所 围面积应不小于0.055m〃rad (2)复原力臂曲线在横倾角0°~40°或进水 角中较小者之间所围面积应不小于0.090 m〃rad
船舶右舷与冰山相撞,最前面五个水密隔舱 破损,海水溢过舱壁向后漫延,船舶沉没。
第七节 车辆甲板积载因数及装载量 的计算
第二节 对船舶完整稳性的衡准
船舶安全要求

船舶安全要求船舶安全要求是确保海上交通运输的重要一环,它涵盖了各个行业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船舶设计、船舶建造、船舶设备和船员训练等多个方面论述船舶安全的要求。
1. 船舶设计要求船舶的设计是确保其安全性和性能的起点。
船舶设计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结构设计:船舶的结构设计应符合相关的国际和国内规范,确保船体在恶劣环境下的稳定性和强度。
(2) 储存舱室:船舶应具备充足的储存舱室,以保证货物的安全存放和运输,并满足相应的防火、防水和防爆要求。
(3) 船舶布局:船舶的布局应合理,确保船上的通道、楼梯、门窗等设施的安全性和舒适度,方便船员和旅客的日常活动。
2. 船舶建造要求船舶建造要求是确保船舶在建造过程中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其结构的牢固性和使用寿命,并满足使用者的需求。
(1) 材料选择:船舶建造过程中应选用高质量、符合特定要求的材料,确保船体的耐久性、防腐性和耐磨性。
(2) 检验和检测:船舶的建造过程中应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检测,确保船体各个部位的质量和符合要求。
(3) 附属设备:船舶建造过程中应安装和调试各种附属设备,如航行设备、通信设备和安全设备等,以确保船舶的安全性和操作性。
3. 船舶设备要求船舶设备是确保船舶安全运行和人员生命安全的关键。
船舶设备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导航设备:船舶应装备符合最新导航标准的设备,如雷达、ECDIS、GPS等,确保船舶在海上的导航安全。
(2) 通信设备:船舶应装备可靠的通信设备,如卫星通信系统、无线电通信设备等,以确保与岸上和其他船只的通信连接畅通。
(3) 救生设备:船舶应装备充足的救生设备,如救生艇、救生筏、救生圈等,以应对突发事件和保证乘员的人身安全。
4. 船员训练要求船员的素质和技能是确保船舶安全运营的关键。
船员训练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船员证书:船员应按照国际和国内规定获得相应的船员证书,证明其经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考核。
船舶行业船舶的稳定性安全性评估报告

船舶行业船舶的稳定性安全性评估报告摘要本报告旨在评估船舶行业中船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通过对船舶结构、重心位置、稳性能力、波浪影响等因素的研究,对船舶的稳定性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建议。
本报告的结果可供船舶设计和航行操作方面的决策参考。
1. 引言船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是航运业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船舶在波浪中的稳定性不仅涉及船舶自身的安全,还影响乘客和货物的安全。
因此,评估船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对于确保航行的顺利和安全非常重要。
2. 船舶结构评估船舶的结构是决定其稳定性和安全性的重要因素。
本章将评估船舶的结构强度、稳定性和尺寸。
首先,通过船舶结构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检查船舶结构的设计和建造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然后,进行结构强度分析、应力分析和振动分析,以评估船舶的结构可靠性和安全性。
3. 重心位置评估船舶的重心位置对其稳定性产生直接影响。
本章将评估船舶的重心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分析重心位置的变化对船舶的稳定性产生的影响。
通过船舶的等重线图和相关测量数据,确定船舶的重心位置,并分析重心位置的变化对船舶倾覆和侧翻风险的影响。
4. 船舶稳性能力评估船舶的稳性能力是评估其在不同海况下的稳定性的关键指标。
本章将根据船舶的几何参数、稳性曲线和船舶的荷载情况,评估船舶在不同浮置条件下的倾覆和侧翻风险。
通过对船舶稳性条件的分析和计算,确定船舶的稳性性能,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5. 波浪影响评估波浪是航行中最主要的外部环境因素之一,对船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影响。
本章将评估船舶在波浪中的运动特性和受力情况。
通过测量船舶在波浪中的倾斜和加速度数据,分析波浪对船舶稳定性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减少波浪影响的建议和措施。
6. 安全措施和建议基于船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评估结果,本章将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建议。
包括但不限于改进船舶结构设计、优化重心位置、提高船舶稳性能力、加强波浪影响的控制等方面。
这些安全措施和建议可供船舶设计师、船舶操作者和相关决策者参考,以提高船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船舶和海洋工程行业的规范制度

船舶和海洋工程行业的规范制度船舶和海洋工程行业是与海洋相关的重要领域,为了确保行业的顺利运行以及人员生命安全,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制度。
本文将介绍船舶和海洋工程行业常见的规范制度,包括船舶设计规范、航行规则、海洋工程施工规范以及相关的安全与环保标准。
一、船舶设计规范船舶设计规范是确保船舶结构、强度、稳定性等方面能够满足运输和操作要求的重要标准。
不同国家和地区制定的船舶设计规范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通常都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1. 船舶尺寸和排水量限制:规定了船舶的最大尺寸、最大排水量以及与之相对应的建造要求,确保船舶安全性。
2. 结构和强度要求:规定了船舶各个结构部位的最小厚度、材料强度等要求,确保船舶在恶劣环境条件下的结构安全性。
3. 稳性要求:规定了船舶在不同条件下的倾覆稳性要求,以确保船舶在运行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 操纵性和机械设备要求:规定了船舶操纵性能、推进设备、导航设备等要求,确保船舶在运行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安全性。
二、航行规则航行规则是为了确保船舶在海洋上的安全航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
常见的航行规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航道规则:明确了在不同水域内船舶之间的交通规则,例如会遇规则、限速规定等,以确保船舶在航行过程中的安全与顺利。
2. 通航管理规定:包括了港口进出口管理规定,船舶航行许可证要求等,以便海事管理部门对船舶进行有效管理与监督。
3. 避碰规则:规定了船舶在遇到其他船舶时的避碰原则,明确了首航权、会遇角度、优势船等概念,以确保船舶之间能够安全避让。
三、海洋工程施工规范海洋工程施工规范是为了确保海洋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施工质量而制定的规范。
常见的海洋工程施工规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施工安全规范:明确了施工前的安全评估要求、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以及施工结束后的安全检查要求。
2. 结构设计规范:规定了海洋工程结构的设计要求,例如承重能力、抗风抗浪能力等,以确保工程的结构稳定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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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水使用左右不均时,船舶很快偏向一舷; 用舵转向或拖船拖顶时,船舶明显倾斜且复原较慢; 甲板上浪、舱内货物少量移动、货舱少量进水时船舶出现较大横倾角; 货物装卸时因吊杆起落摆动或舱内货物左右不均而横倾异常,或缆绳受力过大。 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尽量使用油水舱的调拨,将深液舱注满;将半舱的油水舱注满或抽空。 航行中,万不得已可驶往就近港口,进行上下轻重货的倒舱。 条件许可,抛弃部分甲板货。 码头边,可采取改变装货顺序,先装底舱,少装或停装上层舱。 船舶强度须知 船舶强度概述: 1. 船体强度是指船舶的船体结构抵抗各种内外力作用,不致造成严重变形或破坏的能力。 2. 船体强度,按船体结构的受力状况,分为总纵强度、局部强度、横向强度、扭转强度等。 总纵强度对应的外力是总纵弯曲力. 横向强度对应的外力是横向力, 局部强度对应的外力是 局部应力。对营运中的船舶来说,主要考虑总纵强度和局部强度。
改善中拱方法: 货物配置:按舱容比分配货物,在舱容允许的条件下,中区货舱应按装货重量的上限 值装,首尾货舱按下限值装;中途港货物不应过分集中于中区货舱。 油水分配及使用:油水应自中区向首尾装载;使用时应自首尾向中区。 与以上相反。 大型散货船满载时,如按舱容比配货,一般中垂较大,中间舱应适当的减少配货量, 减少量根据各船中垂的实际情况而定。
改善中垂方法:
4.5.3
局部强度 局部强度是船舶结构抵抗船体局部发生变形和破坏的能力; 船体局部结构抵抗内外力作用的能 力。 1. 负荷量的表示及局部强度的校核方法: 均布载荷 Pd 单位面积允许承受的最大重量(kPa)。 集中载荷 P:某一较小特定面积上允许承受的最大重量(kN)。 车辆载荷 Pv:载车部位允许承受的以特定车轮数目为前提的车辆及所载货物的总重量 (kN)。 堆积负荷 Pc:载箱部位上作用在箱底座处的集装箱总重量(kN)。 校核原则:甲板实际负荷量≤甲板允许负荷量。 应严格遵守《稳性手册》中甲板、舱盖和舱底的承重限制; 按船舶腐蚀程度确定允许负荷量; 舱内货物重量分布应均匀; 装载重大件货物时应根据船舶需要局部强度铺设足够的衬垫; 自动舱盖上不能装货或只能装轻货; 固体散货应合理配载、平舱; 装载重货时应限制其落底速度; 注意载重的横向和纵向分布。 散货船的货物操作不当,很容易造成船舶结构损坏。为提高散货船的安全性,国际海事组 织(IMO)针对散货船制定了一系列强制性要求,并陆续生效实施。船舶在实际操作中要严格遵 守这些规定,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在航更换压载水时,根据“压载水管理计划”合理选择压载水更换方法。在恶劣海况下不 宜使用排空法,尤其是老龄船。如果更换船舶压载水操作危及船舶和船员安全的话,将不得进 行更换,即安全是放在第一位的,到港后船长提供一份事实状况说明给港方。 2. IMO 规定船长 150 m 及以上所有散货船,即船长 150 m 及以上的散货船均应配备装载仪, 提供主船体梁的剪力和弯矩资料。它最主要的功能就是方便船员对各种装载状况下的强度计 算。在装卸货前大副要根据“装载手册”和“装卸货次序”等相关资料制定合理的装卸货次 序,确保在整个装卸货过程中,船体所承受的剪力和弯矩都在不损伤船体结构的合理范围内, 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要监督装卸工人严格按照该计划进行装卸。 3. 定期对“关键结构区域”进行检查(可利用每次完货清舱时),查看是否有损害船舶结构 完整性的裂缝、屈曲、变形及腐蚀状况。
进水角处的静稳性力臂值应不小于该值; c) d) 4.2.3 4.2.4 4.2.5 4.3 4.3.1 4.3.2 最大静稳性力臂对应横倾角θsm 应不小于 25°; 稳性衡准数 K 不小于 1。
集装箱船 G0M 不得小于 0.30 米。 散粮船 G0M 不得小于 0.30 米。 木材船 G0M 应不小于 0.10m。 船舶获得适度稳性的方法: 了解船舶状况及航线情况。了解船舶装载或压载的能力、重量分布及相应的稳性状态;熟悉本 航线所经海区的自然条件、可能出现的气象现象等,从而确定既安全又适当的稳性值。 合理配载。根据经验统计,对于万吨级船舶满载时,底舱和二层舱装载量所占全部载货量的比 例约为 65%:35%;若需装载甲板货时,则甲板货重量一般不超过全船载货量的 10%,且堆积高 度一般不超过船宽的 1/6~1/5,这样,底舱、二层舱、甲板货的配货比例大体为 65%:25%: 10%; 对于具有 3 层甲板的船舶, 底舱、 下二层舱、 上二层舱的配货比例大体为 55%: 25%: 20%。
4.3.3
合理调整船舶稳性。在采取加(排)压载水方法时,应注意自由液面对稳性的影响,且加(排) 压载水后因排水量的变化导致许用重心高度或最小许用初稳性高度改变。 加装甲板货时因受风 面积增大,引起风压倾4 4.3.5
货物紧密堆垛,防止大风浪航行中移位。 合理平舱。对于件杂货而言,各舱装载后应保持货物表面基本平整,不允许出现不同舱位处的 货物表面凹凸不平,尤其是因舱口前后两端因堆垛困难而将其舱位弃之不用;对于固体散货, 根据装货数量和货舱形状确定是否采取分段平舱, 无论如何, 散货装载完毕时应保证货物表面 平整,对于满载舱应尽量将货物充满整个货舱空间,必要时采取止移措施。
2. 保证局部强度不受损伤的措施:
4.5.4
散货船操作中的特别注意事项
T 0.58 f
B 2 4 Kg 2 GM
来核算 GM 值。
f—根据船宽吃水比 B/d 查表确定的系数; B—船舶型宽(m); d—核算装载状态下的型吃水(m); Kg—核算装载状态下未经自由液面修正的船舶重心高度(m); GM—核算装载状态下未经自由液面修正的初稳性高度(m)。 横摇周期计算公式中 f 系数查算表:
船舶稳性和强度须知
1 目的 规范船舶在生产运输过程中对稳性和强度的要求, 对已认定的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使与 之相关的人和物得到保护。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管船舶。 3 责任 大副负责本须知的具体实施,船长为最终责任人。 4 4.1 4.1.1 4.1.2 4.1.3 船舶稳性须知 稳性的概述 概念:船舶稳性(Stability)是指船舶受外力作用发生倾斜,当外力消失后能够自行回复到原 来平衡位置的能力。 船舶具有稳性的条件:初始状态为稳定平衡,这只是稳性的第一层含义;仅仅具有稳性是不够 的,还应有足够大的回复能力,使船舶不致倾覆,这是稳性的另一层含义。 稳性大小和船舶航行的关系: 1. 稳性过大,船舶摇摆剧烈,造成人员不适、航海仪器使用不便、船体结构容易受损、舱内 货物容易移位以致危及船舶安全。 2. 稳性过小,船舶抗倾覆能力较差,容易出现较大的倾角,回复缓慢,船舶长时间斜置于水 面,航行不力。 4.2 4.2.1 稳性的要求 IMO 对普通货船的稳性要求: 1. 船舶在各种装载情况下的初稳性高度≧0.15m; 2. 横倾角在 0~30º之间静稳性曲线下的面积≧0.055m*rad; 3. 在 0~40º(或小于 40º的进水角θf)之间静稳性曲线下的面积≧0.09m*rad; 4. 30~40º(或小于 40º的进水角θf)之间静稳性曲线下的面积≧0.03m*rad; 5. θ≧30º处的复原力臂不小于 0.2m; 6. 最大复原力臂对应的角度最好大于 30º,至少不少于 25º; 7. 满足天气衡准数的要求。 4.2.2 我国“海船稳性规范”对普通货船的稳性要求: 1. 国际航行船舶 应满足 IMO《稳性规则》中规定的稳性衡准。 2. 国内航行船舶 经自由液面修正后,船舶稳性在所核算的装载状况下必须同时满足: a) b) 初稳性高度 G0M 不小于 0.15m; 在横倾角为 30°时的静稳性力臂 GZ30°应不小于 0.20 m;若进水角小于 30°时, 则
4.3.6 4.3.7 4.3.8 4.3.9 4.4 4.4.1
尽量减少自由液面形响。 消除船舶初始横倾。船舶的初始横倾使稳性力矩降低,从而对船舶的大倾角静稳性、动稳性都 产生不利影响。 航行中做好货物检查和加固。 改变船舶与波浪的相对位置:在航行中可通过改向或变速的措施来改变船舶与波浪的相对状 态,以脱离相应的危险境遇,改变船舶的外部环境。 稳性不足的表征及应采取的措施。 稳性不足的表征: 船舶在较小风浪中航行时,横摇摆幅较大,摇摆周期较长; 用秒表测定船舶的摇摆周期,用公式
4.5.2
总纵强度: 1. 总纵弯曲变形 中拱变形:船体受正弯矩作用,中部的浮力大于重力,首尾部的浮力小于重力;发生中部 上拱的变形。 中垂变形:船体受负弯矩作用,中部的浮力小于重力,首尾部的浮力大于重力;发生中部 下垂的变形。 中拱中垂的判定:首尾平均吃水大于中间实际吃水为中拱;小于中间平均吃水为中垂。 总纵弯曲产生的原因: 船舶所受重力和浮力沿船长方向分布不一致造成的; 单位长度的船 体,前后两端受到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弯矩作用,则该段船体将发生弯曲变形。距首尾 L/4 的剖面处受剪力最大;船中剖面处受弯矩最大;剪应力最大处为距首尾 L/4 剖面的中 和轴处;弯曲应力最大值为船中剖面的上甲板/底板处。 2. 利用拱垂差的大小校核总纵强度: 拱垂值:δ = | d - dM | dM = dF/2 + dA/2 有利范围:δ < LBP/1200 正常拱垂范围:LBP/1200≦ δ < LBP/800 极限拱垂范围:LBP/800≦ δ < LBP/600 危险拱垂范围:δ ≧ LBP/600 船舶处于有利和正常拱垂范围: 可以开航; 船舶处于极限拱垂范围:只能好天气开航; 船舶处于危险拱垂范围:不能开航; 3. 合理分配载重,提高船舶总纵强度:
B/d
2.5 及以下
3.0
3.5
4.0
4.5
f B/d f 4.4.2 4.4.3 4.4.4 4.4.5 4.4.6 4.4.7 4.4.8 4.4.9 4.5 4.5.1
1.00 5.0 1.17
1.03 5.5 1.21
1.07 6.0 1.24
1.10 6.5 1.27
1.14 7.0 及以上 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