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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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微型企业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微型企业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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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章
微 型企 业贷 款贴 息
第 四条
微 型 企业 获得 资 本金 总额 1 O万元 以内 的创 业 扶持 贷款 ,基准 利率 的利 息 部分 由微 型 企业 自
行 承担 , 率上 浮部 分 由市 、 利 区县 ( 自治 县 ) 政给 予 3 财 %贴息 , 中市 与区县 ( 其 自治县 ) 政各 承担 5 %。贷款 财 0
办法 扶持 范 围 。 金融 机 构 以个 人 经 营性 贷 款 方式 发 放 给微 型 企业 法 人 代表 专 项 用 于微 型 企 业创 业 经 营 的扶 持贷 款 纳
人 本 办法 规定 的贷 款贴 息及 风 险补偿 范 围 , 贷款 资金 进人 微 型企业 基 本账 户进 行监 管 。
( ) 款时 间为 2 1 二 贷 0 1年 1月 1日之后 ; ( ) 三 补偿 的贷 款额 度不 超过 资本 金 总额 1 元 以内 ; 0万 ( ) 四 企业 不 能持 续经 营 , 微企 办确认 已破产 关 闭 ; 经
( ) 五 由金 融机 构对 微企 先行 处理 剩余 资产 后 , 无力 偿 还 的贷 款余 额 。 仍
账 号 报送 区县 ( 自治 县 ) 工商 部 门审 核 , 由工 商部 门审核 汇 总后 , 区县 ( 报 自治县 ) 政 部 门核拨 贴 息 资金 到 财
承贷 银行 , 由承贷银 行将 贴息 资金 一次 性划 入借 款人 在承 贷银 行开 设 的账户 内 。
第六 条 各 区县 ( 自治县 ) 政 于每 年 3月底 前将 上 年度 贴 息资 金情 况报 送市 财 政局 , 财政 局按 核 定 财 市
贷款 贴息 和 贷 款风 险损 失 补偿 的专项 资金 。市 级资 金 主要 在工 业 和信 息 化 、 业 、 贸 、 商 外 中小 企业 、 农业 、 科

重庆市小型微型服务企业亟待加大扶持力度

重庆市小型微型服务企业亟待加大扶持力度
好 。 26 4 .%的 企 业 表 示 与 上 年 同 期 持 平 ,还 有 2 .%的企 业 表 示 比 上 年 同 27 期 稍 差 . .%的 企 业 表 示 与 上 年 同期 74 相 比很 差 。生产 经 营 状 况 稍 差 或 很 差 的 企业 合 计 占 3 .%。 过 三 成 。 01 超 仅 三 成 企 业 营 业 收 入 增 加 。除 1 0
比较艰难 。
生 产 经 营 状 况 差 的 企 业 超 过 三
都 难 以抗 衡 ;与 同 规 模 企 业 竞 争 时 ,
缺 乏 特 色 ; 时 , 证 企 业 多 , 场 环 同 无 市 境 不 规 范 ,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响 了 企 也 业 发 展 , 17 的 企 业 认 为 缺 乏 规 范 3 .%
成 。除 1 0家 2 1 年 当 年 开 业 的企 业 01
外 ,其 他 16家 小 型 微 型 服 务 业 企 业 7
中 , _% 的 企 业 表 示 2 1 74 0 1年 本 企 业
市 场竞 争 中发展 变 化 的 现实 情 况 。 政 策 落 实难 。 随着 国务 院 最 近 支
刚 刚 达 到 三 成 。3 . 2 %的 企 业 表 示 营 4 业 收 人 与 上 年 同 期 基 本 持 平 . 近 三 接
分 之 一 。 还 有 2 .%的 企 业 表 示 营 业 10 收 入 与 上 年 同 期 有 所 减 少 。59 的 1 .% 企业表示 明显减少 。
2 1 年 以 前 开 业 的 1 1 有 融 资 需 01 3 家 求 的小 型 微 型 服 务 业 企 业 中 。66 4. %的 企 业 认 为 贷 款 审批 有 一 定 难 度 。
这 些 政 策 措 施 ,导 致 4 .%的 企 业 认 1 9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发文字号】渝人社发[2010]153号【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日期】2010.08.18【实施日期】2010.08.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15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商(分)局:为推进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10]6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办发[2010]19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一○年八月十八日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做好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鼓励九类人群积极参与创业培训,提高微型企业创业成功率,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10]6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办发[2010]192号)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微型企业创业培训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的创业者进行创业知识的培训,增强其创业能力,提高微型企业的创业成功率,以创业带动就业。

第三条微型企业创业培训的对象是具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符合渝办发[2010]192号文件规定扶持条件的九类人群(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摘要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摘要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摘要(一)创业扶持类1.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以个体形式可申请最高10万元,以企业形式最高可申请不超过200万的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

联系单位:县就业局就业科联系电话:85657230 856456962.入驻创业孵化基地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可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发展,并享有场租减免、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免费培训以及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联系单位:县就业局市场科联系电话:74635597 85643650注:创业孵化基地地址在垫江县温州商贸城3.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微型企业给予不超过注册资本金50%的补助资金;除享受国家和我市对中小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符合规定的企业,其所得税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其实际缴付的所有税收中地方留存部分,以微型企业注册资本金等额为限,按规定实行补贴;办理证照、年检、年审等手续,3 年内免收行政性收费,详情请咨询县工商局。

4.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详情请咨询县税务局。

注: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现调整为《就业创业证》。

5.“泛海扬帆”创业扶持重庆市开展“泛海扬帆—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2015年评选100个大学生创业项目,并给予每个2—5万元创业资本金补助。

联系单位:县就业局市场科联系电话:74635597 85643650(二)就业促进类1.就失业登记为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办理就业登记,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免费办理失业登记,并及时为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创业证》。

联系单位:县就业局市场科联系电话:74635597 856436502.就业创业定制服务计划对实名登记的每一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和培训意愿,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定制服务。

微型创业扶持政策

微型创业扶持政策

微型创业扶持政策微型创业扶持政策1、微型企业的定义微型企业是一种企业雇员人数少、产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产品服务种类单一、经营规模微小的企业组织,具有创业成本低、就业弹性空间大、成果见效快等特点。

我市扶持发展的微型企业主要是指雇工(含投资者)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

2、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为国家政策聚集帮扶的“九类人群”,具体包括:(一)大中专毕业生。

指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中专、高职、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学历层次的毕业生,以及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教育毕业证书的职教生(含本市集体户口)。

(二)下岗失业人员。

指持有“下岗证”或“职工失业证”的本市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等三类人员;持有“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和“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的已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的本市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三)返乡农民工。

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在户籍所在地之外从事务工经商1年以上,并持有相关外出务工经商证明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

(四)“农转非”人员。

指因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依法征收(用)进行了城镇居民身份登记的本市居民。

征地时已作就业安置、户籍关系已迁出本市的人员除外。

(五)三峡库区移民。

指在本市行政区划内安置的长江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水淹移民和占地移民。

(六)残疾人。

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并具备创业能力的本市居民。

(七)城乡退役士兵。

指在本市行政区划内,所有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退役士官和义务兵。

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件,已安置工作的除外。

(八)文化创意人员。

指从事文化艺术、动漫游戏、教育培训、咨询策划及产品、广告、时装设计等的本市居民。

(九)信息技术人员。

指从事互联网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服务的本市居民。

3、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需具备的条件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创业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二)属于“九类人群”;(三)具有创业能力;(四)无在办企业;(五)属于“九类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重庆的创业政策有哪些

重庆的创业政策有哪些

重庆的创业政策有哪些业不仅是解决就业,增加收入、促进会发展的有效途径,更是有志青年攀上事业巅峰的必经之路。

下面是整理的一些关于重庆创业政策的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重庆市创业就业部分扶持政策汇编一、政策补贴类(一)社保补贴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4号)补贴对象:各类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退役士兵(指符合4050、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建卡贫困户条件的登记失业退役士兵,下同),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政策。

实现灵活就业(家政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商贩、网约车驾驶员)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退役士兵,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按用工单位为录用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计算。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5年,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申办流程:向所在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区县财政部门复核;区县财政部门将社会保险补贴划入用人单位基本账户。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由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核后将其划入灵活人员个人账户。

(二)参保职工提升技能补贴政策依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165号)补贴对象:在渝注册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中法定劳动年龄段在岗参保职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岗职工。

申领条件: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

2.在岗缴纳失业保险费期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办理流程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办理流程

重庆农村商业银⾏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办理流程
重庆农村商业银⾏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怎么办理?为了更好满⾜重庆微型企业的流动资⾦或购置固定资产的资⾦需求,重庆农商银⾏特推出了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

谁能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根据《重庆市⼈民政府关于⼤⼒发展微型企业的若⼲意见》规定注册...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重庆农村商业银⾏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办理流程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重庆农村商业银⾏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怎么办理?为了更好满⾜重庆微型企业的流动资⾦或购置固定资产的资⾦需求,重庆农商银⾏特推出了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

1、谁能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根据《重庆市⼈民政府关于⼤⼒发展微型企业的若⼲意见》规定注册成⽴的微型企业,其营业执照上须标明“微型企业”字样的企业可以申请,借款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企业法⼈代表、股东等⾃然⼈。

2、贷款利率是多少,能贷多久,最多能贷多少?根据重庆农商银⾏的规定,贷款额度最⾼达⼈民币15万元,期限最长可贷2年。

贷款性质属政策性扶持贷款,享受基准利率。

3、对抵押担保有什么要求,多久能放款?担保⽅式除抵质押担保和**农商⾏准⼊的专业担保公司保证担保外,还可由有稳定收⼊的⾃然⼈保证担保。

⼿续操作简便,最快⼀天可放款。

4、办理流程:受理贷款申请→“⼀表通”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合同、落实担保⼿续→出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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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重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对策研究

浅析重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对策研究
时代经贸 2 1 00弃 7 月 中旬刊 总第15 期 7
浅 析 重 庆 欧 晓蓉
( 庆 市九 龙坡 区第一 中医 医院 ,重 庆 重 40 8 ) 0 00
日前 ,重 庆 市 政 府 第 7 次 常 务 会 议 , 审议 通 过 《 庆 市 人 3 重 民政 府 关 于 大 力发 展 微 型 企 业 的若 干 意 见 》 ,在 全 国率 先 出台 扶 持微 型企业发展 的政策措 施。 《 见》将微型 企业定义 为:雇 意 员 ( 投 资者 )2 人 及 以下 ,创 业 者 注 册 资 金 l 万元 及 以下 的 企 含 0 0 业 。 《 见 》 明确 ,全 市 大 学 毕业 生 、下 岗失 业 人 员 、返 乡农 民 意 工、 农转非 人员等九类社会群体创办微型企业,将 获得政府的 直接资金补助,补助额度为其企业注册资本的3 % 5% 0一 0 。另外这些 企业还将获得税费返还、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 重庆 发 展微 型 企 业的 现实 意 义 重庆 市市 长黄 奇帆 表示 ,扶 持微 型企 业 是一个 民生 问题 ,对 金 融危机后启动经济发展,激发经济活力,扩大就业有重要意义。 ( )培育微 型企业 ,是加快转变 经济发 展方式 的新 尝试 一 和新亮点 。市场主体按规模大小可分为大型、中型、小型 、微型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国际上普遍将微型企业从中小企业 中分离 出 来 ,施 以特 殊 的政 策 进 行 倾 斜 性扶 持 ,从 而 使 更 多 的贫 困人 口有 机会就业和参与发展 。但现实中,我 国通常把微型企业与小企业 混 为一 谈 ,导致 相 关 政 策 缺 少 差 异性 和 针 对 性 。重 庆 市政 府 立 足 统筹 城 乡 综 合 配套 改革 试 验 区 实 际 ,先 行 先 试 , 积 极探 索 ,率 先 出台微型企业发展政策 ,对于确保市场主体增量,繁荣活跃城乡 经济 ,解 决 就 业 问题 ,激 活 民间 活力 ,集 聚 民间 力 量 ,构 建 和 谐 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 的战略意义。 ( 二)培育发展微型企业 ,是扩大就业 、改善 民生的新渠道 和新途径 。民生连 民心 ,民心系全局 。对于个人和家庭来说 ,就 业 意味 着 生 存 和 发展 ;对 于 国家 和社 会 而 言 ,就 业 体现 着 和 谐 与 稳定 。从世界各国促进微型企业发展 的经验来看,微型企业是减 少贫 富差距的有效途径 ,是扩大就业 的主要渠道,也是社会和谐 发展 的重要 助 推器 。 目前 ,重 庆市 城 镇 人 口 中有2 0 0 多万 劳 动 力需 要就 业和 再 就业 ,农村 尚有 近 30 富余 劳动 力 需要 转 移就 业 。 0万 ( )培 育发 展 微型 企业 ,是 增强 重庆 经济 综合 竞争 力 的新手 三 段和 新方 法 。市场 经济 的 基本元 素 是 市场主 体 。市 政府 出 台的 意见 中 ,明确 提 出 了 “ 资者 出一 点 、财政 补 一点 、税 收返 一 点、 金融 投 机构贷一点”的基本构想。这些政策和 目标 ,必将激发市民的创业 激情 ,盘 活更 多 民间 的资 本 ,集聚 更 多的 民间 力量 ,不仅 可 以培育 壮大经济发展新动力,催生大批有所作为的企业家 ,还能提升全民 整体 素质 ,增强 我市 的经 济 总体水平 和 综合 竞争 力 。 二 、微 型 企业 是重 庆 发 展 的一块 短 板 重 庆 市 目前 有 2 万 户 中 小 企 业 ,主 要 集 中 于 汽 摩 、 电子 信 O 息 、装 备 制 造 、 餐饮 、商 业 服 务 等领 域 ,其 中 ,注 册 资金 1万 元 O 及以下,雇员2人 以内的微型企业只有3 0 万户。比较发达 国家和地 区 ,这 一 数 量 和 占 比偏 小 。欧 洲 20 多万 家 中小 企 业 中 , 微 型企 00 业 占 了9% 3 ,美 国微 型企 业 就业 人 数 接近 9% 0 ,印 度 为8% 0 。国 内微 型 企业 2 0 多 万 户 ,就 业 人 数 1% 00 5 ,沿 海 地 区 已超 过 3 % 而重 庆 0, 的微 型 企 业 占全 部企 业 比重不 足 1% 5 ,就业 贡献 不 足 5 。 目前 ,微 % 型企业发展仍存在许多制约难题。 ( 一)缺乏分类指导和扶持。据悉,国际上近45 / 的国家和地 区在小企业 中专门划分出了微型企业,政府对这些微型企业在税 收、金融服务 、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方面都给予了更特殊的优惠 政策 ,政 策针 对 性强 ,效 果好 ,对企 业 的发展 有 良好 的促 进作 用 。 如美 国,专 门建 立 了 《 企业 法 》 、 《 会均 等法 》 、 《 小 机 小企 业经 济政 策法 》等 扶 持微 型企 业发 展 的法 律体 系 ,并 规定 美 国总统 每 年 要 向 国会 递交 有 关微 型企 业 的竞 争情 况报 告 。 日本 专 门成 立 了 “ 微 型企业经营改善资金融资制度 ”,对融资能力较弱的微型企业提供 低利 息 、无担 保 、无 保证 的融 资服 务 。但 在我 国,小 型企 业是 与 中 型 企业 合 并在 一 起 统称 为 中小 企 业 ,国 家 针对 中小 企 业 笼 统地 制 定扶 持和 指 导政 策 ,没有 对 小型 企业 和微 型 企业 进行 细分 ,政 府 对 微型企业关注度还不够,没有针对微型企业制定适应的优惠扶持政 策,微型企业基本上处于一种 自生 自灭的状况,难以发展壮大。 ( 二)缺乏公平 竞争 的市场环境 。近 年 出台的政策 多是 按 照 企 业规 模 和 所 有 制 设 计操 作 的 ,对 大 企 业优 待 多 ,对 中小 企 业 特 别 是微 型企 业 考 虑 少 ;对 公有 制 企 业 优 待 多 ,对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考 虑 少 ;政 策 适 用 不够 公平 。在 税 收 政 策 上 , 国有 企 业 可 先 缴 后 退 ,非国有企业无此待遇;中小企业特别是微 型企业往往是小额 纳 税 人 ,增 值 税 发 票 难 以抵 扣 ,实 际 税 负 增加 ;微 型 企 业 存 在 双 重纳税等 。在行业准入上,中小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还受到诸多 限制。此外 ,市场交易规则缺乏 ,市场秩序混乱,致使微型企业 正常经营困难重重 。没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微 型企业就只能 在 低层 次 小打 小 闹 ,无建 百 年大 店 之雄 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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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解读一、微型企业的定义微型企业是一种企业雇员人数少、产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产品服务种类单一、经营规模微小的企业组织,具有创业成本低、就业弹性空间大、成果见效快等特点。

我市扶持发展的微型企业主要是指雇工(含投资者)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

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为国家政策聚集帮扶的“九类人群”,具体包括:(一)大中专毕业生。

指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中专、高职、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学历层次的毕业生,以及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教育毕业证书的职教生(含本市集体户口)。

(二)下岗失业人员。

指持有“下岗证”或“职工失业证”的本市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等三类人员;持有“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和“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的已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的本市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三)返乡农民工。

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在户籍所在地之外从事务工经商1年以上,并持有相关外出务工经商证明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

(四)“农转非”人员。

指因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依法征收(用)进行了城镇居民身份登记的本市居民。

征地时已作就业安置、户籍关系已迁出本市的人员除外。

(五)三峡库区移民。

指在本市行政区划内安置的长江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水淹移民和占地移民。

(六)残疾人。

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并具备创业能力的本市居民。

(七)城乡退役士兵。

指在本市行政区划内,所有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退役士官和义务兵。

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件,已安置工作的除外。

(八)文化创意人员。

指从事文化艺术、动漫游戏、教育培训、咨询策划及产品、广告、时装设计等的本市居民。

(九)信息技术人员。

指从事互联网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服务的本市居民。

三、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需具备的条件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创业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二)属于“九类人群”;(三)具有创业能力;(四)无在办企业;(五)属于“九类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四、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的创业者,应当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材料:(一)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二)身份证明;(三)户口簿;(四)居住证明;(五)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居住地与身份证明或户口簿载明的住址一致的,申请人可不提交居住证明。

五、申请人是否必须进行创业培训各区县(自治县)微企办收到工商所报送的申请审批资料后,应当对申请人组织开展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已经接受创业培训或具有相关创业知识的申请人可不参加。

申请人有创业培训经历的,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的同时,提交人力社保部门培训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创业培训的主要内容微型企业创业培训是政府提供的免费培训。

微型企业创业培训以提高申请人创业能力为目的,开展政策解读、项目选择、担保贷款、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合同签订及风险的规避、员工聘用与社会保障、工商税务知识、创业实例分析、创业投资计划书制作及答辩等培训内容。

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将出具结业鉴定意见。

七、创业审核的流程及时限创业审核按照尽职审查和集中会审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申请人向拟创业所在区县(自治县)微企办提交创业投资计划书后,微企办审核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意见提交由工商、财政、税务、教育、人力社保、科技、金融、承贷银行、担保机构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审核小组集中会审。

审核小组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会审1次,并审定财政资本金补助比例。

八、通过审核后,微型企业注册登记的流程(一)申请人通过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后,应在拟创业所在地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等银行中选择一家开户银行以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开设帐户,并将投资资金存入该帐户。

(二)申请人通过创业审核,且投资资金到位后,由区县(自治县)微企办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本金补助。

财政部门按照微企办审定的补助比例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本金补助资金转入申请人开设的帐户。

(三)创业者投资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区县(自治县)微企办应当按照企业登记的相关规定,将相关资料转到企业注册登记办理机构,5个工作日内办完营业执照。

九、对微型企业有哪些扶持政策(一)财政扶持政策。

市级财政部门每年根据市微企办确定的各区县(自治县)微型企业发展计划,安排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资金预算,将补助资金切块下达给各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

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对市级财政资金、区县(自治县)配套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筹安排,并向申请人拨付资本金补助资金,补助比例控制在注册资本金的50%以内。

(二)税收扶持政策。

从微型企业成立次年起,财政部门按企业上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计算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补贴总额以微型企业获得的资本金补助资金等额为限。

微型企业凭纳税证明和营业执照,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享受税收扶持政策。

(三)融资担保扶持政策。

微型企业可在开户银行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购置,贷款额度不超过投资者投资金额的5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基准利率执行。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期限为1—2年,并按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微型企业申请创业扶持贷款,可由三峡担保公司或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指定的当地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四)行政规费减免政策。

微型企业办理证照、年检、年审等手续,三年内免收行政性收费。

十、违反本《管理办法》的有哪些惩处措施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县(自治县)微企办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区县(自治县)微企办撤销申请人扶持资格,并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一)不按投资计划书使用资本金补助资金的;(二)采用欺骗手段取得被扶持资格的;(三)出租、出借被扶持资格的;(四)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抽逃注册资本的;(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工商、财政、税务、人力社保、金融等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微型企业资金用途、开业状况、关闭注销、雇工情况等实行全过程监管,严厉查处套取、抽逃、转移资金和资产的行为。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人恶意骗取、套取、挪用资本金补助资金等违法行为记入企业征信系统或个人征信系统。

相关行政机关、金融机构依据不良信用记录,在银行信贷、行政许可、政策扶持等工作中依法对违法当事人采取禁止或限制措施。

十一、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解答1.从外地来重庆读书的大中专毕业生可不可以享受微型企业扶持政策?答:从外地来重庆读书的大中专毕业生,只要其户口(包括集体户口)还在重庆,就可以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

从重庆到外地读书的大中专毕业生,只要户口迁回重庆,也可以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

2.创业者要经过哪些环节才能享受到扶持政策?答:创业者要经过4个主要环节:一是创业申请环节。

主要由乡镇或街道、工商所对申请者条件进行审查。

二是创业培训环节。

由培训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创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

三是创业审核环节。

由相关市级部门组成的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创业投资计划书进行集中会审。

四是注册登记环节。

申请人通过创业审核,且投资资金到位后,由微企办向财政部门申请资本金补助。

资本金补助资金到位后,企业就可以完成注册登记,享受税收和融资担保等相关扶持政策。

3.创业审核主要审查哪些内容?答:创业审核主要审查以下内容:培训机构结业鉴定意见;拟创办企业及申请创业者自身基本情况;拟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情况;拟创办企业的人员及组织结构;市场预测、营销策略;拟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的生产管理计划;资本金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等财务规划;注册登记应当提交的相关材料;创业投融资计划等相关内容。

4.不具备抵押或担保条件的微型企业,可否申请享受微型企业贷款的扶持政策?答:不具备抵押或担保条件的微型企业,可由三峡担保公司为微型企业贷款提供担保。

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指定当地专业担保公司为微型企业提供担保的,由三峡担保公司为其提供再担保。

担保公司按现行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最低标准且不高于担保额的2%收取担保费。

5.已有的微型企业能不能享受扶持政策?答: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主要是鼓励创业,因此,已有的微型企业不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而且新创业的申请人也只能享受一次微型企业扶持政策。

十二、相关政策的查阅途径可以登录“重庆红盾网”()查询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相关政策。

如有问题和疑问,可拨打当地工商部门公开咨询电话,也可向市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63835460)。

十三、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请见附件。

附件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注:1、申请书中“人员类别”只能选取1项。

2、如其他投资人中有属于“九类人群”的投资人,该投资人应提交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

3、申请人有创业培训经历的,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的同时,提交人力社保部门培训证书、经济管理类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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