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借款纠纷中诉讼时效的中断和补救
浅析银行借款合同及诉讼时效中断的补救

浅析银行借款合同及诉讼时效中断的补救内容提要:随着商业银行市场化程度的逐年加强,我国金融法制建设的步伐也随之加快,金融立法呈现出一种超常规的开展态势,差不多出台的法律、法规全然上覆盖了商业银行业务的经营范围。
同时,为习惯新形势所规划的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以及新的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划、制订等方面工作也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效益性、平安性、流淌性是商业银行的经营原那么,防范债权风险、保证债权平安一直是商业银行的工作重点。
本文从两个方面:“借款合同存在的风险和诉讼时效〞分析论述了银行如何防范债权风险风险,保证债权平安。
近年来,随着社会法律意识的增强,商业银行与客户在合同文本上的法律博弈也不断加剧。
本文通过对“按法律确认借款人的主体资格、由借款人填写借款格式合同、在“借新还旧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借款用途、明确约定提早还款及违约条款和在合同其它约定事项中增加“如发觉借款人有违约行为要终止履行时,贷款方应在多少天内通知当事人。
〞的条款“等方面论述了借款合同存在的风险和法律对策。
通过对“起诉、给借款人发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和“会计结算对账单〞、申请支付令、扣收债务人帐户利息或本金、公证催收、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主张权利、贷款重组、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面分析论述了中断诉讼时效时存在的风险及防范的方法,以及对超时效债权补救方式等措施。
要害词:银行借款合同风险诉讼时效中断随着商业银行市场化程度的逐年加强,我国金融法制建设的步伐也随之加快,金融立法呈现出一种超常规的开展态势,差不多出台的法律、法规全然上覆盖了商业银行业务的经营范围。
同时,为习惯新形势所规划的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以及新的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划、制订等方面工作也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效益性、平安性、流淌性是商业银行的经营原那么,防范债权风险、保证债权平安一直是商业银行的工作重点。
为了更好地保全银行债权、防范借款合同、债权诉讼时效风险,本文就如何从法律上对银行借款合同有关条款的风险及中断诉讼时效风险作一探讨。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中断规定具体有哪些

Happiness is a kind of perfume that cannot be poured on others, but oneself does not touch som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中断规定具体有哪些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中断规定具体有还款期满后进行诉讼时效的处置,对于不定期的还款的民间借贷时间上的限定比较灵活,所以对于问题的处理需要自己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调查,看自己的民间借贷的形式具体是哪一种,如果存在问题需要有关部门介入。
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中断规定具体有哪些(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
”根据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第一,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贷款纠纷诉讼的时效是怎么样的

贷款纠纷诉讼的时效是怎么样的一、贷款纠纷诉讼的时效是怎么样的1、普通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二、民间借贷诉讼怎样举证(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至少一种)。
1、借款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借款合同。
2、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抵押物登记情况的证据;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保证合同或保证函等证据;以质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质押合同、质押动产或质押权利凭证交付的证据,以依法应进行出质登记的财产权利出质的,还应提交出质登记的证据。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1、证明贷款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即已向借款人提供合同项下借款的凭证,如借款借据等。
2、证明借款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即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如银行进帐单、现金缴款单等。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解读」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解读」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指在借款合同产生纠纷时,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提起诉讼的时间限制。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即从借款人违约或者出借人要求履行债务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有效。
以下将就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进行解读。
首先,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保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的一项制度,具有两个主要目的。
一方面,这一制度可以防止借贷纠纷长期悬而未决,维护社会秩序和正常的借贷关系;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借款人和出借人及时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促使借贷纠纷及时解决。
其次,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暂停或者延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借贷双方对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中断,即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表示要求解决借贷纠纷。
同时,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也可以因借贷双方达成协议、法律规定或者诉讼程序发生特殊情况而暂停或者延长。
再次,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以合同的订立时间开始计算的。
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时,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针对借款合同中未约定借款期限或者借款期限无确定标志的情况,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从出借人要求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而对于借款合同中出现的违约情况,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从借款人违约之日起计算。
最后,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被法院中断或者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借款人或者出借人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无法行使起诉权的,可以适当延长诉讼时效。
同时,如果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按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也可以中断诉讼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时效。
此外,在借款人或者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诉讼时效也会被中断。
综上所述,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具有保护权益、及时解决纠纷的作用,但同时也要考虑到特殊情况下的中断和延长。
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了解和明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和补救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和补救借款合同是最常见的合同,根据当事⼈是否约定了还款⽇期,其诉讼时效是不同的,但⼀般都是3年。
那⼤家知道借款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吗?⼩编马上为⼤家介绍。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怎么中断和补救1、争取债务⼈⾃愿还款。
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并没有丧失受领⼒和保持⼒。
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愿履⾏债务,债权⼈便可接受债务⼈的清偿⽽使债权得到满⾜;债务⼈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返还财产。
但是,当债务⼈偿还部分债务后⼜停⽌履⾏债务,债权⼈能否要求债务⼈履⾏未完成的部分债务?应将债务⼈的履⾏视为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事由,债务⼈履⾏部分债务意味着债务⼈对此笔债务的认可,债权⼈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履⾏债务,⽽不论债务⼈是否意识到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2、争取债务⼈与债权⼈达成还款协议。
最⾼⼈民法院在法复(1997)4号⽂中指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但是这条解释没有说明债权重新获得保护的理由。
双⽅当事⼈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的还款意思表⽰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3、债务⼈签收催收通知。
最⾼⼈民法院在法释(1997)7号⽂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条的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社向借款⼈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该规定中的债务⼈应当包括债务⼈本⼈、法定代表⼈、代理⼈等。
诉讼时效是法律对某项权利进⾏保护的⼀个期限,过了这个期限,权利⼈要想实现权利,就需要采取⼀定的措施进⾏补救,以期能够恢复或者是中断诉讼时效。
在债务纠纷中,如果您有遇到借款已过诉讼时效的情况,先不要与债务⼈起争执,最好是先咨询⼀下债权债务律师具体应该怎么做,再作打算,以便能够增加⽋款追回的成功率。
债务起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债务起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中断情形:1. 提起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债权人就债务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中断债务起诉的诉讼时效。
这就是最常见的情形,一旦债权人通过法院提起诉讼,无论结果如何,债务起诉的诉讼时效均被中断。
2. 申请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债权人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在申请仲裁的过程中,债务起诉的诉讼时效也会被中断。
3. 民事调解。
当债务纠纷当事人达成和解或签署调解协议时,债务起诉的诉讼时效也会被中断。
此时,债务起诉的诉讼时效将从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二、合同约定的中断情形:除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中断情形外,根据合同或其他法律规定,债务起诉的诉讼时效也可能会发生中断。
以下是常见的合同约定的中断情形:1. 合同约定的提醒通知。
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提醒通知的义务,债务人在收到债权人的提醒通知后,债务起诉的诉讼时效将会中断。
这通常适用于一些需要付款或履行义务的合同,债权人可以通过书面通知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一旦债务人收到通知,诉讼时效将会中断。
2. 双方同意的中断方式。
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某种特定的中断方式,例如,可以约定在某个具体时间点之前必须提起诉讼,一旦到达该时间点,诉讼时效就会中断。
3. 当事人一方行为表明清偿意向。
当事人一方在债务到期后的一系列行为表明其有清偿意向,例如,主动支付部分债务、承认债务等,这些行为也可以被视为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
三、其他法律规定的中断情形:除了民事诉讼法和合同约定的中断情形外,还有一些其他法律规定的中断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债务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债务人死亡后,债务起诉的诉讼时效将中断,直到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为止。
2. 法定代表人行为。
如果债务人是未成年人、被宣告为失踪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债务起诉的诉讼时效将中断,直到其法定代表人为止。
综上所述,债务起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有: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民事调解、合同约定的中断方式、提醒通知、当事人行为表明清偿意向、债务人死亡以及法定代表人行为。
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以及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断

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以及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发生相关法定事由而使得已经过的时效无效,且待该事由消除后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权利人向义务人作出履行请求和义务人作出同意履行的意思表示。
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包括相关主张权利的文书要送达至对方当事人等。
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物权返还请求权,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请求权,撤销权,解除权,人格权受侵害当事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都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法典》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三、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有哪些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
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较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
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
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如下计算: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时间一般是三年。
如果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借款合同的诉讼费谁承担一审案件的诉讼费用依照以下原则确定。
1.败诉方负担。
2.双方当事人分担。
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大小,确定双方当事人分担的比例。
3.当事人协议分担。
主要适用于调解解决的案件。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4.原告负担。
原告撤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流程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流程:1.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
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
2.庭前准备。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
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
3.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
4.上诉。
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申请执行。
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正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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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借款纠纷中诉讼时效的中断和补救
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在权利受到侵害后,权利人有权请求国家执法机关给予司法救助的期限。
超过法律规定的这一期限,权利人仍未行使权利的,执法机关对其权益不再给予保护(法律规定的具有中止、中断和延长事由的除外)。
根据民法总则188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银行贷款合同纠纷适用的是最普通的三年期诉讼时效。
相比较而言,发达国家在诉讼时效的规定上就要灵活、科学得多。
一般来说,发达国家的诉讼时效期限相当长,而且,对于银行债权,在诉讼时效上的出台了一些特别规定。
发达国家这种充分考虑债权人利益的思路和做法是值得我国借鉴的。
据了解,福州市建设银行城东支行现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包括曾超过诉讼时效但后采取措施得以补救的债权)共计8笔,涉及金额266.5万元。
截止2001年7月31日,建设银行全行系统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共计62,187笔,累计金额236.9亿元。
其他商业银行在这方面的准确数字虽然没有做详细调查,但确信也已经到了相当惊人的程度。
所以,如何中断诉讼时效,如何避免诉讼时效风险、如何中断、延续、补救诉讼时效等法律问题应引起大家的注意。
(一)正确理解法律规定,依法中断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前提条件,是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法律事实发生,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前提是必须有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
因此,如果没有权利被侵害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