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投资性房地产会计与企业所得税处理及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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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浅谈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浅谈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为出租、增值或者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与自用性房地产相对。

投资性房地产在会计处理上与自用性房地产有很大的不同,本文将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作一详细的介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在会计处理上需要进行分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号:“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方法是将投资性房地产与其他种类的资产,如自用性房地产、生产性房地产及账面价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号第十五、十八、十九、二十一号规定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可以按照章程预计的使用寿命不加以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在计量上有一些特殊之处。

《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号规定:“在初始确认投资性房地产时,其成本包括:取得投资性房地产的价格、可能与取得房地产有关的直接成本(如经纪、律师和评估费)和与取得该资产并使其能够达到预定状态有关的一些其他开支。

短期借款的利息、折价和发行费用不是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

企业在初始确认投资性房地产时发生的直接将资产置于可用状态的费用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构建成本列示并计入成本。

”在持有期间,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两种方法,即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

成本模式是指以成本减值为基础的资产减值测试方法。

而公允价值模式是指以公允价值减值为基础的资产减值测试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号规定:“企业无需选择使用成本模式或者公允价值模式,而可根据2013年度的第三十九号规定,可每期自由维护使用。

(a) 要确定是否取得对资产和负债持有以及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估计的权重。

(b) 至少每年初次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应当计算其可变回报。

如果这种可商业回报减少至使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收益减少至低于成本的水平,则企业应将其账面价值下调至此等于可预期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还需要进行折旧和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号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按销售产出的时期,不需要予以固定资产折旧或摊销费。

浅述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与企业所得税纳税差异

浅述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与企业所得税纳税差异
浅述 投 资性房 地 产 会 计 核 算 与 企 业 所 得税 纳税 差 异
董 千明 ( 津津滨发 份有限 天 展股 公司
摘要 :0 7 1月 1日 20 年 财政部颁布 了新 的《 企业会计准则》 在上市公 司 42 采 用 成 本计 量模 式 的会 计 处理 与企 业 所 得 税 处理 部 分 一致 . 率 先执行 , 新准则体系引入 了公允价值模 式 , 鲜明地体现 了新准则体 系这一 421 没有减值迹 象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 .. 重要特点, 文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核算 中与企业所得税纳税差 异 得税处理基本一致 , 当按 照《 本 应 企业会计 隹则第 4号—— 固定 资产》 进行简述。 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 6号—— 无形资产》 的规定 , 对投资性房地产进 关 键词 : 资 性 房 地 产 会计 核 算 企 业所 得 税 差 异 投
行计量 , 计提折 旧或摊销。如果没有减值迹象 , 采用成 本计量模式的 1 投资 性 房 地产 的定 义 及 计量 模 式 会计 处理 与 企 业 所 得 税 处理 基 本 一 致 。 投 资性 房 地 产是 指 为 赚取 租 金 或 资 本 增值 ,或 者 两 者兼 有而 持 422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采 用 成 本 计 量 模 式 的 会计 处理 与企 业 所 .. 有 的房 地 产 , 要 包 括 : 主 已出租 的建 筑 物 、 出租 的土 地 使 用 权 、 有 已 持 得税 处理 不一 致, 当按照《 应 企业 会计 准则第 8号—— 资产减值 》 的 并准 备 增 值 后 转让 的土 地 使用 权 。 规定 进 行 处理 。 要对 其 账 面价 值 进 行 复 核 , 根 据 需要 计 提减 值 准 需 并 投 资 性 房地 产 的计 量 方式 有 成 本 模 式和 公 允价 值模 式两 种 : 备 , 具 体做 法 与 固定 资产 准 则 和 无 形 资产 准则 的规 定 一致 。 其 11采用成本模式计量与核算 , . 适用《 企业 会计准则—— 固定资 企 业 所 得 税 相 关 法规 规 定 :对 固定 资 产 和 无形 资 产 计 提 的减 值 产》 日常核算仍然计提折 旧与减值 ; , 采用成 本模 式计量的土地使用 损 失 不允 许 扣 除 。 权 的后续计量, 适用《 企业 会计准则—— 无形资产》 日常核算仍然进 , 5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转 换 会 计 处 理 和 企 业 所 得 税 处 理 的 比较 及 差 行 摊 销 及减 值 的相 关 处理 。 异分析 12 采 用 公 允 价值 模 式 计 量 与核 算 , 同 时符 合 两 个 条 件 : 资 . 应 投 51投 资性房地产转换 为一般性固定资产 或无形资产会计和税 . 性 房地 产 所 在 地 有 活 跃 的房 地 产 交 易市 场 ;企 业 能够 从 房 地 产 交 易 务处理 的比较 企业将 原采用成 本计 量模 式计价的没有提取减值准 市场上取得 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 关信息 ,从而对 备 的投资性房地产 , 转换 为一般性固定 资产或无形资产时 , 会计和企 投 资性 房 地 产 的 公 允价 值 做 出科 学 合 理 的 估计 。 业 所 得 税对 资产 的计 价 基 本 一致 。 已提 取 减 值 准 备 的投 资 性房 地 产 , 2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确 认 与 初 始 计 量 会 计 处 理 和 企 业 所 得 税 处 理 转 换 为 一般 性 固定 资 产 或 无形 资产 时 ,会计 和 企 业 所得 税对 资 产 的 的 比较 计 价 不 一致 。 21 新 企业 会 计 准 则 规定 投 资 性房 地 产 , . 是指 为赚 取 租 金 或 资 新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规定 ,转 换 前 采用 公 允 价 值计 量模 式 的 投 资性 本增值 , 或两者兼有而持有 的房地产。包括① 已出租 的土地使用权 ; 房地产转换为 自用房地产时 ,应当以其转换 目的公允价值作为 自用 ②持有并准 备增值后转让 的土地使用权 ; 已出租 的建筑物。 ③ 房 地 产 的账 面 价值 。 ・ 22 企业 所 得 税 法 规 定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规 定 :纳 税 人 的 固 定 资 . 52 自用房 地 产 或 存 货 转换 为投 资性 房 地 产 会 计 和 税务 处理 的 . 产 , 指使 用期 限超 过 一 年 的 房 屋 、 是 建筑 物 、 器 、 械 、 机 机 运输 工 具 以 比较 及 其他 与 生产 、 营 有关 的 设 备 、 经 器具 、 具 等 。 形 资产 是 指 纳 税 人 工 无 521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新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 自用 房 地 产 或 存 货 等 -. 在 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 的资产 , 包括专利权 、 商标权 、 著作权 、 土 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 ,应根据转换后的投资性房地产所采用的计 地 使 用权 、 非专 利 技 术 和 商誉 等 。 在 将转 投 资性 房 地 产 在 企 业 所 得 税 上 确 认 为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 其 量模式分别加以处理。 转换后采用成 本计量模式进行计量的 , 换前资产 的账面价值直接作 为转换后 的投 资性房地产 的入账价值。 中在会计上确认为投资性房地 产 的房产 ,在企业所得税上确认为固 在转换 后采用公允价值模 式进行计量的 ,按转换 当日的公允价值计 定 资产 , 会 计 上确 认 为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土地 使 用 权 , 企 业所 得 税 在 在 价 差 额 计 人 当期 损 益 ; 其 上确 认 为无 形 资产 ,二 者 应 按 固定 资 产 与 无 形 资产 的相 关 规定 进 行 转换 当 日的公 允 价值 大于 原 账 面 价 值 的 ,其 差 额 作 为 资本 公 积 计 入 税务处理。 所 有者 权 益 。 3 投 资 性 房 地产 发 生 后 续 支 出会 计 和 企 业所 得 税 处 理 比较 522 企 业 所 得 税 相 关 法 规 规 定 企 业 所 得 税 相 关 法 规 规 定 , _. 开 31投 资 性房 地 产 后 续 支 出 新 会 计 准 则 的 规定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规 定 , 资 性 房 地产 发生 后 续 支 出 时 , 投 如果 该 支 出将 会 引起 相 关 的 经 发企 业 将 开 发 产 品 转作 固定 资 产 应视 同销 售 ,于 开 发产 品所 有权 或 或利润) 的实现 。 济 利 益 很 可 能流 入 企 业 而且 该 支 出的 成 本 能够 可 靠 计 量 ,就 应 该 将 使用权转移时确认收入( 523 会计 处理和税务 处理 的比较 当房地产开 发企业将开发 _. 其资本化 , 计入投 资性房地产 的成本 ; 如果不能满足上述条件 的, 应 产 品 转 作 固 定 资产 ( 资 性 房 地 产 )无 论 企 业 采 取 成 本 计 量模 式 还 投 , 当在发生的时候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 32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 , _ 符 是采取公允价值计量形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价 ,企业所得税处

浅议投资性房地产会计与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

浅议投资性房地产会计与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

浅议投资性房地产会计与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引言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为出租、增值或者资本回报而持有的土地和建筑物,其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有着密切的关联。

在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处理中,存在一些重要的差异和相似点。

本文将就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处理进行比较,并分析其影响因素及不同之处。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中的相关规定。

根据IFRS,投资性房地产应被作为非流动资产分类,并按成本或公允值计量模型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应按照成本模型进行后续计量,即按照成本减少累计折旧和减值损失计量。

计量方法在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中,采用的计量方法主要有成本模型和公允值模型。

•成本模型:按成本减少累计折旧和减值损失计量投资性房地产。

这种方法适用于企业的固定资产,且一般适用于企业的长期投资策略。

采用成本模型的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以购入成本进行计量,不受市场变动的影响。

•公允值模型:按公允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

这种方法适用于企业的短期投资策略,将房地产的公允值作为计量依据,并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调整。

采用公允值模型的企业,在每个报告期结束时,应重新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值,并将改变反映在利润表上。

盈利与投资回报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通常与企业所得税处理有关。

企业通过房地产的租金收入、增值收益或资本回报获得盈利,但在税务处理中,这些收益可能会被纳税所得认定为企业所得税的一部分。

企业所得税处理税务法规企业所得税处理是根据国家税务法规进行的。

根据税务法规,投资性房地产的出租收入通常被视为企业的经营收入,应按照一定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费用抵扣与减免企业在投资性房地产的经营中可以抵扣相关的支出和费用。

这些支出和费用通常包括租金收入的管理费用、房地产的维护费用、贷款利息等。

企业通过合理的费用抵扣和减免,可以降低企业所得税的负担。

性质的影响企业所得税处理受到投资性房地产的性质影响。

浅谈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浅谈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浅谈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包括确认、计量、披露、内部控制以及实际操作等方面。

首先介绍了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及会计处理的重要性,然后详细分析了其确认、计量、披露和内部控制等关键环节。

结合实际操作,探讨了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的综合性,并提出了相应建议。

最后展望未来发展趋势。

通过本文的阐述,读者可以了解到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的相关原则和实践经验,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参考和指导。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 会计处理, 确认, 计量, 披露, 内部控制, 实际操作, 综合性, 建议, 未来发展趋势1. 引言1.1 投资性房地产概述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为获取租金、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与自用性房地产相比,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是为了投资和经营目的而购买,而不是为了自身使用。

投资性房地产的主要特点是其长期性、盈利性和价值变动性。

投资性房地产通常为企业持有并出租,以获取稳定的租金收入和资本增值,从而增加企业的财务收益。

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包括各类商业地产、办公楼、工业厂房、酒店等形式的不动产。

这些房地产的共同点是其不是企业主要业务场所,而是为了投资和获利而持有的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占据重要位置,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有着重要影响。

The scope of investment real estate includes various formsof real estate, such as commercial properties, office buildings, industrial factories, hotels, and other types of real estate. The common feature of these properties is that they are not the primary business premises of the enterprise, but assets held for investment and profit. Investment real estate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balance sheet of enterprises and has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financial position and operating performance of enterprises.1.2 会计处理的重要性2. 改善管理决策的依据。

浅谈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浅谈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浅谈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为了出租、增值或者经营出售而持有的房地产。

在会计处理上,投资性房地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和计量,并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需要根据其性质进行分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可以分为三类:出租房地产、经营性房地产和开发性房地产。

出租房地产是指企业用于出租或者增值的房地产;经营性房地产是指企业用于经营出售的房地产;开发性房地产是指企业用于开发出售或者自用的房地产。

对于出租房地产,企业需要根据其持有方式进行计量。

如果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可以可靠地进行计量,就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成本计量且无法可靠地进行计量,就按照成本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长期净账面价值。

对于开发性房地产,首次确认时按照成本计量,并在后续进行重新计量。

企业需要按照项目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财务费用的有关规定进行计量,并根据资产的建设进度和相关风险进行分期计量。

建设完毕后,如果企业决定自持用于出租或者增值,就按照出租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如果决定自用,就按照经营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如果决定出售,就按照成本或者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还需要注意披露的要求。

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中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披露,包括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计量方法、公允价值的依据及其变动、持有成本及其变动、出租情况、租金收入等。

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和计量,并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企业在处理投资性房地产时需要合理运用会计原则和方法,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读性。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分析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分析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分析2009-5-715:2尹磊【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根据新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投资性房地产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新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没有将投资性房地产单独列出,而是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处理,导致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和所得税处理存在较大差异。

一、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差异投资性房地产根据来源不同可分为外购的和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

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房地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的差异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根据借款费用准则的规定,可以资本化的借款金额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

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38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同时,为防止资本弱化,新税法第46条和实施条例第119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纳税人外购或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发生的借款费用,若已按借款费用准则的规定进行了资本化处理,但仍存在新税法和条例规定不得扣除的借款费用,会导致投资性房地产的计税基础小于会计成本,以后期间按计税基础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与按会计基础计算的差异,需作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增处理。

(二)购买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企业通过购买取得投资性房地产时,有时会采取超过正常的信用条件购买投资性房地产,如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投资性房地产,使投资性房地产的购进具有融资租赁的性质。

按新准则规定,该方式下购入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不以各期付款额之和确定,而是以各期付款额的现值之和确定,两者差额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

浅谈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浅谈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浅谈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一、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概述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而有之而持有的房地产。

其特点是投资者希望通过租金收益和资本增值来获得回报。

与持有待售房地产和自用房地产相比,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更为复杂,需要考虑到租金收益、价值变动、折旧等多种因素。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确认在会计处理上,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且应当进行定期的评估。

如果选择按成本计量,其会计确认主要包括购入成本、改良支出、折旧等;如果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其会计确认则要求定期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公允价值测量,其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会计处理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是指资产的价值随着使用和年限的增加而减少。

在会计处理上,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应当按照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残值率进行计算,且应当根据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会计确认。

折旧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至关重要,它不仅能够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还能够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

四、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益会计处理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益是投资者获得的主要收益来源之一。

在会计处理上,租金收益应当在发生时确认,并应当根据租赁合同的条款和条件进行会计确认。

如果租金收益超过了成本,则需要进行资产减值测试,以保证资产的价值不受到影响。

五、投资性房地产的报告要求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或法规,公司在编制财务报告时需要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基础、评估方法、租金收益情况、价值变动等。

这些披露信息对于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更好地了解和评估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状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

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相关的会计准则和规定,合理进行会计处理,以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公司也需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会计处理流程,提高财务透明度,以更好地满足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的信息需求。

希望本文所述内容能够为投资者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使他们更好地了解和把握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与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与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与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摘要】投资性房地产是新会计准则确认的一项新的资产,在企业所得税的法规中没有相对应的资产。

企业所得税对会计准则中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理,应依据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进行。

本文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角度,对投资性房地产在确认、后续计量、转换和处置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的相关处理进行分析比较。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成本计量模式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一、投资性房地产确认与初始计量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包括(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3)已出租的建筑物。

(二)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的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无形资产是指纳税人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

(三)投资性房地产在企业所得税上确认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会计上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所得税上确认为无形资产,应按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二、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后续支出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处理比较(一)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如果该支出将会引起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而且该支出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就应该将其资本化,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如果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在发生的时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2)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3)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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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投资性房地产会计与企业所得税处理及影响分析
作者:王喆
来源:《企业文化·中旬刊》2013年第09期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也在不断更新和改进,会计准则也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新的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很多企业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对投资性房地产业的影响,投资性房地产是新会计准则确认的一项新的资产,在企业所得税的法规中没有相对应的资产。

企业所得税对会计准则中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理,应依据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进行。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影响公允价值成本计量模式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及会计核算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是地产商为了获取房屋租金或房屋固定资产的不断增值,或者是同时达到这两点目标而进行的一种投资获利性房地产。

新会计准则明确规定,针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特有特点,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也具有严格的规定,它需要明确的前提条件才能实现会计确认,这个前提条件主要是指要具备很可能流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的经济利益以及该房地产企业的资本成本能够很明确的核算和计量,
二、投资性房地产确认与初始计量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
1.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包括(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3)已出租的建筑物。

2.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的规定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无形资产是指纳税人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

在会计上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所得税上确认为无形资产,应按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二、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后续支出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处理比较
1.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及新会计准则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如果该支出将会引起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而且该支出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就应该将其资本化,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如果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在发生的时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企业所得税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2)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3)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3.新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规定的比较
对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管理的建筑物发生的后续支出,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规都做出了规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

但对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管理的建筑物发生的后续支出,资本化处理和费用化处理的判断标准,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不同。

三、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及差异分析
1.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在企业所得税上不予确认
会计准则规定,对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投资性房地产,平时不计提折旧,也不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问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在企业所得税上不予确认。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部分一致
新会计准则规定,在成本模式下,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

如果没有减值迹象,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基本一致。

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

需要对其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根据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其具体做法与固定资产准则和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一致。

同时,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不允许扣除。

四、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及差异分析
1.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会计和税务处理的比较
(1)企业将原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没有提取减值准备),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对资产的计价基本一致。

(2)企业将原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已提取减值准备),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对资产的计价不一致。

(3)企业将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对资产的计价不一致。

所以,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转换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

2.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和税务处理的比较
(1)新会计准则规定
新会计准则规定,在自用房地产或存货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根据转换后的投资性房地产所采用的计量模式分别加以处理。

在转换后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进行计量的,将转换前资产的账面价值直接作为转换后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

在转换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的,按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人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作为资本公积计入所有者权益。

(2)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
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

(3)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比较
当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论企业采取成本计量模式还是采取公允价值计量形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价,企业所得税处理为:(1)当期确认视同销售;(2)按开发产品公允价确认为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的原始计价。

五、投资性房地产处置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及差异分析
新会计准则规定,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性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所得税法规对投资性房地产处置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让,按取得收入与计税成本和相关税费进行配比的差额确认损益,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在增加会计上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之初,应记录企业所得税确认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原始计税成本;在投资性房地产持有期间,记录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土地使用权的摊销额和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同时记录会计和税收处理的差异。

六、新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业未来发展趋势的影响
投资性房地产业是有别于普通房地产业的一种企业,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1.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会影响地产业的实际经济利益
投资性房地产的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它是通过出租已出售或出租的某块土地使用权,从中获取利益,但那些留作厂房或是用以经营的建筑物则不可以归于投资性房地产,因而也无法在市场上进行交易,获取利润。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提出了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公允价值模式的会计计量,这样就会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会影响企业的实际利益,但如果市场经济能一直稳定持续的发展,房地产业能在市场上占据有利的竞争地位,能够拥有有利的价格优势,那么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会不断推动投资性房地产的快速的发展。

2.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投资性房地产未来的发展趋势影响深远
传统的会计准则中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都是采用成本核算,这种模式有其一定的优点,但也具有缺陷。

传统的成本模式主要考虑的是企业的资本,所需做的报表很多,这样不仅消耗时间,也影响了工作效益,但新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公允价值模式,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这种现象,公允价值模式下,是通过企业的账面价值,直接的反应企业的赢利或亏损情况,它可以将各种报表加以有序的整合,这样不仅节省人力物力,同时还可以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益,能通过简易清晰的账面价值报表,反映出房地产业的发展情况。

新的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同时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未来发展趋势也将会产生很深远的影响意义,为了能更好地运用新的会计准则,我们必须努力发展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系。

参考文献:
[1]向巧玲.浅谈新会计准则之投资性房地产[J].当代经济,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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