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员工管理办法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9篇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9篇兼职人员管理办法 1为规范业务、劳务外包的管理,及时解决外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用人的规范、合法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1条各部职责1.业务外包部门:根据项目实施、部门(项目)人员情况,确定发起外包需求;负责外包人员的工作、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外包人员管理办法的拟定与修改;负责、协调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具体合作的洽谈;负责协调外包业务中个体人员的意外险种的上缴;负责监督外包业务的日常执行;3.财务部门:接受相关的外包合作备案,按相关协议办理外包费用核算及结算;4.总经理:负责审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审核批准相关部门的外包需求。
第2条外包人员定义外包人员是指公司因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项目需求时,需临时外雇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或个人到我公司或项目实施地提供相应劳务,由我公司对其派遣的人员进行任务分配、管理、监督。
第3条外包范围1.软件开发、测试、美工等非核心业务;2.集成项目实施;3.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项目。
第4条外包合作渠道要求1.法人企业:公司所有业务的人员外包无特殊情况均首选有法律主体、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并且有权要求外包公司为其派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意外险,规避用人风险。
2.施工队:特殊情况下,需与无主体的施工团队合作时,施工队必须指配具体人员负责与我方的沟通,并且负责施工队内部的人员分工及管理。
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施工队成员办理意外险。
3.个人:因地点及应答时间等要求,可以选择与个人进行合作。
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意外险。
4.无论与何种合作主体合作,用人部门(项目经理)必须配合人力资源部在合作前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支付方式、人员更换、结算方式等内容。
临时性(15天内)外包的且外包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可由项目负责人与其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但必须将人员身份证、服务内容、结算方式等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做为结算依据。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一、概述兼职人员是指在本单位以外的工作场所从事一定时间的工作,并按小时或按天计酬的工作人员。
为了规范兼职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权益,特制定本《兼职人员管理办法》。
二、招聘与选拔1. 招聘需求根据各部门工作需求,充分评估项目和任务的性质与规模,确定兼职人员的招聘需求。
2. 招聘渠道(1)通过内部渠道和电子媒体发布兼职岗位信息,向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士宣传兼职机会。
(2)与相关高校合作建立校企合作项目,通过学校渠道招聘兼职人员。
3. 选拔程序(1)收集并筛选兼职人员的简历与申请表。
(2)初步面试合适候选人。
(3)选拔合格兼职人员,并与其签订兼职工作协议。
三、兼职工作管理1. 岗位安排根据岗位需求,将兼职人员分配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2. 工作时间(1)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兼顾兼职人员的学习和个人时间需求。
(2)制定工作时间表,确保兼职人员知悉工作时间安排。
3. 工作考勤(1)要求兼职人员按时到岗、准时下班,遵守工作时间管理制度。
(2)建立考勤记录并及时汇总,确保工作时间的准确统计。
4. 绩效评估根据兼职人员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和工作成果,进行绩效评估,并对表现优秀的兼职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四、权益与待遇1. 薪酬支付在兼职工作完成后,结算薪酬和津贴,并及时支付给兼职人员。
薪酬的计算方式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和任务而定。
2. 劳动保护(1)兼职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劳动保护权益,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
(2)在工作场所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工作环境,确保兼职人员的人身安全。
3. 职业发展为兼职人员提供培训机会和职业发展指导,提升其工作技能和专业素养。
五、违纪与处罚1. 违章行为兼职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出现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旷工、工作不认真、违反工作纪律等,将被视为违纪行为。
2. 处罚措施对于违纪行为,根据违纪程度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止使用或解除兼职合同等。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为规范业务和劳务外包管理,确保外包过程中问题的及时解决,以及用工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1条各部门职责1. 业务外包部门:依据项目实施和人员需求,确定外包需求;负责外包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2. 人力资源部:拟定和修订外包人员管理办法;协调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和洽谈;监督外包业务的日常执行;处理外包人员的保险事宜。
3. 财务部门:负责外包合作的备案和费用核算、结算。
4. 总经理:审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审核外包需求。
第2条外包人员定义外包人员指在公司人员配置无法满足工作或项目需求时,临时外雇的具备相关资质的公司或个人,由公司分配任务并进行管理、监督。
第3条外包范围1. 软件开发、测试、美工等非核心业务。
2. 集成项目实施。
3. 公司可能增加的其他外包项目。
第4条外包合作渠道要求1. 法人企业:优先选择有法律主体和资质的企业合作,要求外包公司为其人员签订合同、支付工资、办理保险。
2. 施工队:特殊情况下合作,需指定沟通人员,负责分工和管理。
合作超过15天,需办理意外险。
3. 个人:因地点和时间要求,可选择与个人合作。
超过15天合作需办理意外险。
4. 用人部门需与人力资源部签订协议,明确合作条款。
短期外包需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并向人力资源部备案。
5. 特殊岗位外包人员必须提供证件,无证件不得雇用。
第5条外包发起流程1. 软件外包:软件部门根据项目需求,与人力资源部共同选择合作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2. 集成项目外包:项目立项时预估外包需求,项目经理列出预算,系统集成部推荐合作渠道,人力资源部签订协议。
3. 其他临时外包:短期且费用较低的外包需经部门主管同意并备案。
超过一定期限或费用的需总经理审批。
4. 保密项目外包:涉及保密事项的外包需总经理批准,并签订保密协议。
第6条费用结算1. 按工作量结算的,根据项目进度和协议支付。
2. 按出勤天数结算的,需提供出勤情况表。
3. 合作方需为公司开具正式发票,个人外包业务需与财务部门沟通解决方案。
部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部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部门兼职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部门兼职人员的资格条件
1.部门兼职人员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
2.部门兼职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部门兼职人员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安排;
4.对于拟任部门兼职人员,需经过部门领导同意,并报公司人事部备案。
第三章部门兼职人员的职责
1.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安排,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积极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
4.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四章部门兼职人员的管理
1.部门领导负责对部门兼职人员进行管理和指导工作;
2.部门兼职人员需定期向部门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3.部门领导有权对部门兼职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对表现不佳的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部门领导应积极为部门兼职人员提供工作支持和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五章部门兼职人员的考核与激励
1.公司将定期对部门兼职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2.对于表现不佳的部门兼职人员,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帮助其提高工作表现;
3.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兼职人员进行适时的奖励和表彰。
第六章附则
1.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为部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希望大家遵守执行,共同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内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内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充分利用人力资源,提高内部运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兼职人员管理,包括部门内部、零散项目任务等兼职人员。
第三条兼职人员应服从公司的管理,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完成上级委派的工作任务。
第二章选拔和管理
第四条选派兼职人员应根据项目需求和人员能力,经过部门主管或项目负责人审批确定。
第五条选派兼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能力背景。
第六条兼职人员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及时向主管汇报工作进度,接受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待遇和激励
第七条兼职人员根据工作时间和任务难度,获得相应的报酬和奖励。
第八条兼职人员有权享受公司相应的福利政策,如员工培训、健康体检等。
第九条兼职人员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可以获得相应的考核评价和晋升机会。
第四章绩效考核和评价
第十条兼职人员的工作绩效应由部门主管或项目负责人负责评估和确定。
第十一条兼职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活动。
第五章离职和解散
第十二条兼职人员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的行为,将被解除兼职合同。
第十三条兼职人员在项目结束或任务完成后,可提出离职申请,需提前通知部门主管并经过审批同意。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兼职人员在公司内部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任何人员不得违反或修改。
以上为内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如有需要可对具体条款进行调整和完善。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1. 目的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优化兼职人员的招募、培训、工作安排和绩效评估等管理工作,确保兼职人员的合理利用和工作效果的最大化。
2. 定义2.1 兼职人员:指在组织内部或外部,以雇佣合同、劳动合同或协议等形式与本单位签署的人员,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提供特定服务,但与本单位的用工关系较为临时和灵活的人员。
2.2 兼职职位:包括但不限于文员、客服、推广员等。
2.3 兼职任务:指兼职人员需要完成的具体工作任务或提供的特定服务。
3. 招募与录用3.1 需求确定: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对兼职人员的需求,并明确任务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等。
3.2 招募渠道:采取多种渠道招募兼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招聘网站、校园招聘、人才市场等。
3.3 筛选与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简历筛选,并进行面试,了解其职业技能、工作经验和工作态度等。
3.4 录用与合同签订:经过面试考核合格的候选人,经过部门主管审批后,正式录用,并与其签订兼职合同。
4. 培训与知识传递4.1 入职培训:新录用的兼职人员进行入职培训,包括介绍公司背景、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和相关规章制度等。
4.2 岗位培训:针对具体兼职职位,提供相应的培训,包括岗位技能、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等。
4.3 知识传递:定期组织知识分享会、经验交流会,促进兼职人员之间的相互学习和知识传递,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5. 工作安排与管理5.1 任务下达:根据工作需求,由相应部门将任务安排给兼职人员,并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工作期限等。
5.2 工作指导与监督:为兼职人员指派专人负责进行工作指导和监督,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达标。
5.3 工作绩效评估:定期对兼职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工作安排和培训计划,激励和引导其提升工作能力和绩效水平。
6. 薪酬与福利6.1 薪酬制度:根据兼职任务的性质和工作难度,制定相应的薪酬标准,确保薪酬合理、公平和透明。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11篇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11篇兼职人员管理办法1第五条出勤管理销售人员应依照本公司【员工手册】之规定,办理各项出勤考核。
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规定办理:第六条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需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返回公司处理当日洽谈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七条工作职责销售人员除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外,应善尽下列之工作职责:1、销售主管人员1) 负责推动完成所辖区域之销售目标;2) 执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种事项;3) 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4) 控制销售单位之经费预算。
5) 随时稽核各销售人员之报表。
2、销售人员1)基本事项A. 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B. 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C. 不得无故接受客户之招待;D. 不得有挪用所收货款之行为。
2)销售事项A. 客户资料的整理,档案的建立;B. 公司生产及产品性能、规格、价格之说明。
C. 客户抱怨之处理;D. 定期拜访客户并汇集下列资料:a、产品品质之反应。
b、价格之反应。
c、消费者使用量及市场之需求。
d、竞争品之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e、有关同业动态及信用。
f、新产品之调查。
3、货款处理公司收款方式主要以汇款方式处理,遇特殊状况需收取现金或票据,销售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a、收到客户货款应当日缴回;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缴收回之现金;d、不得以不同客户的支票抵缴货款。
e、货品变质可以交换,但不得退货或以退货来抵缴货款。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2一、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5.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为规范外派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外派对象包括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的优秀管理干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可塑性大学生、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各类管理人员。
外派任务涵盖筹建新单位开业与经营、组建培养一支属地化优秀员工团队、聚集品牌商品、开发新项目、倡导星级服务和现代管理理念,以实现利润最大化,并创建具有友谊特色的优秀企业。
外派纪律要求必须贯彻落实集团的经营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集团利益放在首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体现出友谊人的奉献精神与优良品质。
同时,必须服从领导,执行决定,严格执行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和谐团结,展现出友谊集团的团队精神。
外派管理规定,集团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集团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经营单位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各单位总经理批准,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外派人员由派往单位负责管理,安排日常工作及生活,并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
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晋升;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按集团的有关规定处理。
外派待遇方面,外派人员按所任职务级别由派出单位支付工资,并享受保险及相关福利。
医疗保险规定对外派人员因病异地治疗采取市内统筹,具体包括异地日常门诊治疗、异地住院办理及起付标准等。
生活补助标准为900元/人·月,住房补贴标准根据职级和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
驻外休假规定,外派人员每年享受20天驻外假,具体休假时间由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经批准后执行。
附则中提到,外派人员休假往返交通费按相关规定执行,未回本地休假的外派人员家属探亲往返交通费可报销,外派人员驻外假可在回总部办公时一并申请休假。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外派人员补贴的规定》同时废止。
集团有限公司220xx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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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员工管理办法
摸索形成一套新型的用人与合作机制;
工作中发觉具有潜质的后备人员。
二、兼职职员聘请流程:
Ø申请人向本部门领导和交工部领导提出书面申请,讲明聘请兼职职员的缘故,兼职职员的具体岗位职责、兼职时刻、工作部门等内容;
Ø获批准后,申请人组织、人力资源室配合聘请工作;
Ø确定人选后,填写兼职职员登记表并向人力资源室报备,人力资源室与兼职职员签订兼职协议,内容涉及工作类型、薪酬等,同时将身份证复印件等在人事和财务各存一份;实习时刻及酬劳从实习生到人力资源室报到、签订实习协议之日起算。
Ø申请人按照实际工作时刻,填写《劳动人员薪酬审批表》,经室主任审核、主管主任批准之后,每个月10日前将上个月的《劳动人员薪酬审批表》交给财务人员,不满一月的按照实际时刻另行支付。
Ø财务人员按照《劳动人员薪酬审批表》支取劳务并发给兼职职员。
Ø正式实习生可凭实习协议书向运算机治理员申请考勤卡、运算机、内部通讯用户,其他兼职职员可申请运算机,但不可申请内部通讯用户和考勤卡,并限制其对服务器的访咨询权限。
三、兼职职员酬劳
所有兼职职员的酬劳足月按600元/月核算,不足部分按30元/天核算。
兼职职员的酬劳有专门要求的,申请人须经室主任、主管主任批准。
正式签订实习协议的京外实习生,与正式职员一样,享受房补和通讯补助;其他兼职职员则不享受。
所有兼职职员如在兼职期间发生人身意外损害,我部门仅给予道义上的援助和支持。
四、兼职职员的治理
兼职职员应及时填写兼职职员登记表并向人力资源室报备,否则不予办理劳动酬劳,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兼职职员到岗后,申请人应负责向其讲明交通工程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尽快进入角色。
申请人有义务督促兼职职员树立集体荣辱观,自觉爱护交通工程部的集
体形象。
短期兼职人员(两个月以内)离职时应写出工作报告,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系统总结;由主管人员写出评语(包括任务内容、完成情形、后续需求,该受聘人员的作用与奉献等简短记录)。
中长期人员(超过两个月)应按工作进程写出时期性工作总结报告,由主管人员附署工作考评。
所有兼职职员需签订保密协议并自觉遵守,利用在我部门工作期间成果和数据发表的论文等形式成果必须冠以我部门名称。
除小时工外,其他兼职人员离职时应交接工作及所借公物,申请人务必告知人力资源室,否则申请人将负责所造成的财务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