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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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环境监管网格化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环境监管网格化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环境监管网格化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19•【字号】周政办〔2016〕 28号•【施行日期】2016.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环境监管网格化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16〕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周口市环境监管网格化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6年4月19日周口市环境监管网格化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5〕10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6〕8号)的部署和要求,尽快提升我市环境监管能力和环境质量,明确任务和责任,全面强化地方政府环境监管责任,进一步划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职责,着力构建“政府负责、部门监管、公众监督、企业自律”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和省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有关精神,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坚持党政同责、依法行政、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的原则,全面推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实,以环境监管“全覆盖”为目标,以属地管理为原则,通过实施“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模式,明确监管层级、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构建环境监管覆盖全市、责任到位、执法有序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二)目标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由市政府统一指导,以政府机构、市、县(市、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在全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和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内“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的管理,为全市环境质量实现根本性改善提供机制保障。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12•【字号】周政办〔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周口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2月12日周口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精神,提升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周口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二、学法形式政府领导干部学法以自学为主,采取自学与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相结合、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与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全年计划安排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1期,市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每季度至少1次。

三、学法内容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类法律法规,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深入学习宪法。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掌握宪法基本知识。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主动接受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主动接受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主动接受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09•【字号】周政办〔2024〕13号•【施行日期】2024.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主动接受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24〕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2024年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主动接受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4月9日2024年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主动接受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实施方案为落实《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联动监督方案》和《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联动监督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联动监督实施方案》)要求,明确目标任务,抓实重点工作,细化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切实让全市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二、工作目标在设施建设、资金保障、政策扶持、运营服务、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综合监管等方面同步发力,推动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保障更加坚实、供给更加优质、机制更加健全、产业更加繁荣。

2024年,全市完成8890户适老化改造、40所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成600个村级标准化养老服务站点、700个老年助餐服务场所。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发文字号】周政办[2012]1号【发布部门】周口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1.18【实施日期】2012.01.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周政办[201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编办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编办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为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履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职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1〕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职能,完善设施,加强保障,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规范、便捷、高效、均等的公共服务。

2、总体目标:各县(市、区)在现有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基础上,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在2012年底前全市所有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达到服务场所设施齐备、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的规范化建设标准,逐步推进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024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方案

2024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方案

2024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信息化程度较低、监察力量分散、监察效率不高等。

为了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高监察效能,我部决定在2024年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

该方案的目标是通过构建信息化平台,实现监察力量网格化配置、监察管理数据化、监察过程数字化,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二、工作思路:(一)建设信息化平台:1. 建立全国性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监察数据资源的集中、标准和共享;2. 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平台,实现监察力量的网格化配置和监察活动的监控;3. 推动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提高监察工作的灵活性和效率。

(二)实现监察力量网格化配置:1. 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网格化分布机制,确保每个地区都有一定数量的劳动保障监察人员;2. 根据地区的劳动保障监察需求和风险评估结果,合理调整监察人员的网格分配。

(三)推进监察管理数据化:1. 将劳动保障监察数据纳入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数据的统一管理和分析;2. 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劳动保障监察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提炼监察重点和热点。

(四)实现监察过程数字化:1. 在劳动保障监察活动中推广使用移动执法工具,实现监察过程的数字化记录和监察结果的实时反馈;2. 强化对劳动保障监察活动的监控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监察工作流程。

三、具体措施:(一)建设信息化平台:1. 下发文件,要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推进全面信息化建设,确保信息化平台的建设进度;2. 建设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平台,包括网格化配置、移动执法系统的建设等。

(二)实现监察力量网格化配置:1. 根据全国范围内各地区的劳动保障监察需求,合理分配监察人员的网格;2. 加强和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合作,提高监察力量的综合效益。

(三)推进监察管理数据化:1. 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数据标准和规范,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2. 制定数据分析和挖掘的技术标准,推动监察数据的深度利用。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电子政务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电子政务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电子政务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27•【字号】周政办[2010]135号•【施行日期】2010.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电子政务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周政办[2010]1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周口市电子政务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周口市电子政务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强化行政监管,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河南省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豫转提办〔2009〕1号)和《河南省2010年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豫转提发〔2010〕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推行电子政务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依法、廉洁、高效行政的部署要求,以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为目标,以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和监督网络化为主要内容,应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创新行政管理和行政监察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和行政监察水平,促进行政机关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和工作质量,为公众和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总体目标:按照市县(市、区)同步,两级联动,分步实施的方法,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到2010年底,建成覆盖市县(市、区)所有行政职能电子政务及电子监察系统。

之后,再逐步增容拓展,将市县(市、区)两级公共服务、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公共资源交易等事项纳入系统办理范围,实现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网上透明运行和实时监控。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02.01•【字号】周政办〔2010〕23号•【施行日期】2010.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周政办〔2010〕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周口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周口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周口市委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周文〔2009〕62号),设立周口市司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审批、管理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职责。

(三)增加律师工作机构和律师执业证年审(检)注册职责。

(四)增加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

(五)增加负责全市国家司法考试职责。

(六)加强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全市司法行政地方性文件、规章草案和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地、各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七)主管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有关仲裁机构登记工作。

(八)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09•【字号】周政办〔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周政办〔2024〕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周口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4月9日周口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3〕35号)要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更好保障老年人生活,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覆盖全体老年人的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1.基础性原则。

对社会预期进行合理引导,对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统筹考虑,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要。

2.普惠性原则。

强化政府兜底线、保基本职能,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确保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到位。

在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过程中,逐步拓展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内容,使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能够方便可及、大致均等地获得基本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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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
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工管理与奖惩
【发文字号】周政办[2011]68号
【发布部门】周口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7.04
【实施日期】2011.07.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周政办[2011]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泛区农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周口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高效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的意见》(人社部〔2009〕4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0〕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以下简称“两网化”)管理工作。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体系为依托,建立健全与我市实际相适应的科学、规范、高效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由被动反应式向主动预防式的转变,实现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充实、任务下移、体系延伸,促进用人单位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引导和帮助劳动者理性合法维权,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从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用一年时间,在全市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管理到位、资源共享、动态监管、服务重心下移、信息向上汇集、工作上下联动,市、县、乡三级执法并覆盖全市城乡用人单位的新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管理体系。

利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平台,将全市所有用人单位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中进行监管;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将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相关信息汇集到市级网络化数据库中,基本实现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化、监管一体化、管理信息化。

以达到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劳动者遵纪守法、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明显减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目的。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方案,全面启动本辖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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