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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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的流程有哪些

劳动监察的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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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的流程有哪些劳动监察的程序具体如下:(⼀)在执⾏⽇常劳动保障监察任务时,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员共同进⾏。

并出⽰中华⼈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告知⽤⼈单位检查的⽬的、内容、要求和⽅法。

(三)了解⽤⼈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员⼯花名册、职⼯就业登记、劳动⽤⼯登记、劳动合同书、⼯资表、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册、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劳动管理规章制度、⼯作考勤表等),巡视劳动场所,调阅或复制相关的资料。

(四)现场检查和询问情况应由监察员制作笔录。

笔录经核对后,由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单位法定代表⼈(委托⼈)或劳资⼈员双⽅签名或盖章(如询问对象是企业其他⼈员,笔录应由当事⼈签名或按⼿印)。

(五)在对⽤⼈单位检查时,如法定代表⼈或劳资⼈员不在现场,⽆法当场了解有关情况的,监察⼈员应当对⽤⼈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约定核对有关资料的内容、时间、地点和⼈员,并做好笔录。

(六)检查发现⽤⼈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的,应当调查取证,凡复印件证据材料应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被检查单位印章。

调查结束后,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及时向⽀队长汇报调查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经⽀队长批准后,向⽤⼈单位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告知⽤⼈单位申辩权利,并由⽤⼈单位法定代表⼈签名或盖章,⽤⼈单位法定代表⼈拒不签名或盖章的,应注明拒签情况,并应有证明⼈签名。

(七)对于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劳动保障违法⾏为,需要当场罚款(个⼈在五⼗元以下、法⼈或其他组织在⼀千元以下)或者处以警告⾏政处罚的,可按《⾏政处罚法》的有关条款执⾏。

(⼋)劳动保障监察员向⽤⼈单位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后应跟踪监督其整改,并要求⽤⼈单位将整改结果在规定的时限内书⾯报告。

劳动保障监察规范执法程序

劳动保障监察规范执法程序

• 提供的资料:与案情有关的直接、间接书面资料(可能 包括工资表、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考勤、营业执 照、入职登记、员工花名册、劳动规章制度等等)
• 注意事项:尽可能一次性穷尽需提供资料、要求提供的 资料应说明准确(如资料所属的具体时间、原件或复印 件)、资料应与案情有关
描述事实要客观真实; 引用法律要准确完整; 行政决定量刑幅度要适当。 3、语言:语言规范、严谨、准确、完整、逻辑性 4、填写(打印):蓝黑色、字迹清楚、文字规范
二、审查立案阶段的程序和文书
(一)案件来源
■ 举报投诉(来访、来信、来电、网上) ■ 专项检查 ■ 日常巡查 ■ 书面审查 ■ 上级督办 ■ 有关部门交办 ■ 层级间管辖移送 ■ 其它
用规范性文件处罚时,必须先引用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再引用规范性文件); • (4)处罚适当,依据《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 裁量权适用意见和适用标准的通知》; • (5)符合法定程序; • (6)语言规范,坚持文明用语,杜绝忌语。
法律文书使用和制作基本要求
1、格式:统一格式、名称、文号、要素必备 2、内容:文书项目填写要齐全;
■ 1、程序合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
程序法和实体法同样重要,不能轻程序重实体
2、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原则:
(1)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的原则; (3)及时、准确、高效、保密的原则。
依法行政包括依照实体法和程序法
监察执法的实体法: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社会保险法》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贵州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
一、规范执法程序的重要意义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 五、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
• • • • • • • • • • • • • • • • 被告知人: 经调查,被告知人的以下行为: 违反了以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 现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 劳社监罚告字〔 〕第 号
• • • • • • •
拟对被告知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 2. 3. 4. 5. 。 罚款合计: 元。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告知人如对该行政处罚意见有异议, 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 述和申辩的权利。 我局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签发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1.本告知书不适用当场处罚; 2.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被告知人。
• 七、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被告知人: 经调查,被告知人的以下行为: 违反了以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 劳社监听告字〔 〕第 号
现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
拟对被告知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 2. 3. 罚款合计: 元。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被告知人有权要求听证。被告知人如果要求听证,可在 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被告知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签发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被告知人,第三联交听证组织机 构。
• 六、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

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监察执法程序

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监察执法程序

审查处理
审查内容
对调查取证的材料进行审查,核 实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 性,分析、判断用人单位是否存
在违法行为。
处理决定
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 决定,包括责令改正、罚款、吊
销许可证等。
处理决定送达
将处理决定书送达用人单位,并 告知其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
政诉讼的权利。
执行
执行程序
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处理决定。逾 期不履行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 监察执法程序
目录
• 劳动保障监察概述 •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 • 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 • 劳动保障监察案例分析 • 劳动保障监察的未来发展
01
劳动保障监察概述
劳动保障监察的定义
劳动保障监察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 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 ,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劳动保障监察应当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被 监察对象,不受任何外界因素干扰,确保 执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高效便民原则
教育处罚相结合原则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应当高效、快捷,为劳 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便利,尽可能减轻他 们的负担。
劳动保障监察应当在依法处罚的同时注重 教育引导,帮助用人单位提高守法意识, 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
劳动保障监察的基本职能包括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行为、处 理处罚和宣传教育等。
劳动保障监察的目的和意义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监督检查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促进企业守法经营
通过劳动保障监察,促使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守法 经营意识和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流程

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流程

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流程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其工作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举报投诉受理:劳动监察大队接受劳动者或用人单位的举报投诉,对举报投诉进行登记,并初步核实是否属于劳动监察职责范围。

2. 立案调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举报投诉,劳动监察大队进行立案,并指派专人负责调查。

调查人员通过询问当事人、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事实情况。

3. 责令整改:对于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劳动监察大队依法责令其整改,要求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4. 行政处罚:对于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大队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处以罚款等处罚措施。

5. 申请强制执行:对于用人单位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劳动监察大队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 结案归档:劳动监察大队在完成调查处理后,将案件相关材料进行归档,并定期对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流程可能会略有差异,具体流程还需以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的规定为准。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执法程序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执法程序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执法程序劳动监察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部门,是国家机关对监管劳动用工的行为的重要手段。

在中国,劳动监察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监管和管理。

本文将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执法程序方面进行介绍,希望对相关部门及劳动者提供参考价值。

劳动监察的职责和权利劳动监察是由国家机关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进行监管和管理的行为。

其职责范围主要包括:1.监督用人单位实施劳动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并对其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进行处罚;2.督促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合法的劳动报酬,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监督用人单位实施职业病防治措施,防止劳动者发生职业病。

对于劳动监察的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检查权:劳动监察人员可以随时进入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用人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实际操作情况等进行检查,并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调查权:劳动监察人员可以调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争议情况,可以获取相关证据,以便做出决定;3.行政处罚权:劳动监察人员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以保证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

劳动监察执法程序劳动监察执法程序是指劳动监察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时应当遵循的程序,以保证执法工作的公正、公开和合法。

目前,我国对于劳动监察执法程序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劳动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

劳动监察执法程序的主要流程劳动监察执法程序主要包括:报案、组织调查、向当事人下达调查通知书、开展听证工作、出具处理意见、执行后续行政处罚等环节。

1.报案:劳动监察人员接到报案后,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劳动监察执法程序的实施;2.组织调查:组织调查的目的是了解涉案情况的详细情况,确定执法定性和定罪处罚依据,调查涉案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人证言等;3.下达通知书:在劳动监察执法程序中,通知书是很重要的一环节,是对当事人进行法定告知的重要方式。

通过通知书,当事人了解执法事项、程序和应当履行的义务;4.开展听证工作:听证是劳动监察执法程序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听证,当事人可以进行自我申辩和辩护,维护自己权益;5.出具处理意见:在实施劳动监察执法程序过程中,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和充分性,形成处理意见;6.执行行政处罚:在确定违法违规行为后,劳动监察人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给用人单位下达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劳动监察的程序有什么

劳动监察的程序有什么

劳动监察的程序有什么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年度审查等方式。

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公务应当由两名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被检查单位监察的内容、要求和法律依据。

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以后,法定的劳动监察部门会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单位和劳动者的具体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关键是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相关行为有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

下面,小编为您解答劳动监察流程的内容。

一、日常巡视检查工作流程( 一)在执行日常劳动保障监察任务时,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员共同进行。

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二)告知用人单位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

(三)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职工就业登记、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书、工资表、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手册、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考勤表等),巡视劳动场所,调阅或复制相关的资料。

(四)现场检查和询问情况应由监察员制作笔录。

笔录经核对后,由劳动保障监察员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或劳资人员双方签名或盖章(如询问对象是企业其他人员,笔录应由当事人签名或按手印)。

(五)在对用人单位检查时,如法定代表人或劳资人员不在现场,无法当场了解有关情况的,监察人员应当对用人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约定核对有关资料的内容、时间、地点和人员,并做好笔录。

(六)检查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调查取证,凡复印件证据材料应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被检查单位印章。

调查结束后,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及时向支队长汇报调查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支队长批准后,向用人单位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告知用人单位申辩权利,并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拒不签名或盖章的,应注明拒签情况,并应有证明人签名。

关于印发《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整, 现予 以发 布。

工工作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全省劳务开发和农 民工工作。领 。
导 小组 下设办公 室( 简称 省农劳办 )作 为负责 全省劳务 开发 , 和农 民工T作 的专 门工作机构 ,业务工作归 口省劳动保障厅 管理 。省劳务开发暨农 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 员单 位和相关部
门要统筹协调 、 通力合作 , 深入调查研究 , 制订有效措施 , 提高 服务水平 , 认真履职尽责。各级 人民政府也要建立 相应 的协调 机制和工作机构 。 进一 步理顺体 制机制关 系 , 明确职能 , 落实
宣传劳务开发在 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新农 村建设 中的重
四川省劳动和社 会保 障厅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规定( 试行 )
1 0日内报 省劳动保 障厅备案 。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O O六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关 于印发《 四川省劳动和 社 会保 障厅劳动保障监察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执法程序规定 ( 试行 )的通知 》
川劳社办『064 号 20 ]5
为规范本厅劳动保 障监察执法行为 , 我厅制定了《 四川省 劳动和社会保 障监察执法程序规定( 试行 )。 》 现一并印发 给你 们。 供在监察执法工作中参考 、 借鉴。
维普资讯

策 规

各地 、 各部 门要认真 按照本《 意见》 定结合 实际抓 紧制 规 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及具体办法 .积极研究 解决T作 中遇 到的 新 问题 . 确保各项工作和政 策措施落 到实处 。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 OO 六年七 月十七 日
( 每 月 50 ( 日 2. 元 ) 四) 8元 每 72 ; 7
二、 调整后全省非全 日制用工小时最低 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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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查立案阶段
坚持“四审”把好立案关



Hale Waihona Puke 审职责范围 审管辖权限 审投诉时效 审双方主体资格
审职责范围(是否属于监察事项)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理顺监察与仲裁的关系 1、受案范围有交叉的,遵循不重复受理或 处理、在先受理原则 2、不属于监察受理而应当通过劳动争议或诉 讼程序办理的告知投诉人
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


一、行政执法程序正当的意义
二、劳动监察执法程序
三、劳动监察部分法律文书的制作
一、行政执法程序正当的意义
(一)行政执法程序相关制度依据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4- 3 -22
首次将正当程序确立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明 确规定所有的行政执法都应当遵循 公正、公开、 公 平和效率等行政程序基本原则,遵守公开、听证、 回避等行政 程序基本制度,为全面规范我国行政 程
案例讨论1
• 法律衔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 二十一条第二款 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 处理程 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 按照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 调解、
厘清人社部门内部相关单位的职责
厘清社保征收机构、经办机构与社保行政 部门、劳动监 察部门的职责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 保险行政部门 责令限期改正…”“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 纳社会保险费的, 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 社保行政 劳动监 足…逾期仍不缴纳 ? 部门或劳 动保障行 察部门 政部门社 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 保障行政 部门 倍以下的罚
树立程序与实体并 重的执法理念
程序违法同样导致 整个案件错误
2、在社会转型、体制
转 轨、社会关系急剧变 动的时 期,呼唤规范执法程序; 3.正当的程序是执法为 民 的重要体现; 4.加强程序建设有利于 提 高执法效率和运行效能。
规范执法 的敲门砖
规范执法 的试金石
规范执 法的金 钥匙
程 序 正 义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若干重大问题决定》 2014年10月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 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 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 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 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审管辖权限(是否属于本监察部门管辖)
《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七、八、九条 《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有关事项授权的通知》 黔人社厅函(2017)213号 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 用工所在地的县级人社部门管辖 省、市(州)人社部门管辖范围 指定管辖 授权管辖 特殊机构批准地管辖 省外用人单位实行用工所在地县级管辖 (中央驻黔国企除外) 首问责任制与管辖移送问题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2007年 “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 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2010年 “各级行政机关都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程 序 执法。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 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
二、劳动监察执法程序
(一)劳动监察执法程序总要求
主体适格
顺序合法
职权范围
权利告知
措施法定
时限法定
主体适格
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机关或组织应具有法定行政执法主体 资格。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委托执法的组织应当以委托 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可 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行政执法对象(当事人)的主体适格
(三)违反程序的情形及裁判 • 程序违法 一是行政行为无效.《行政处罚法》第3条第2款 二是撤销或部分撤销.《行政诉讼法》第70条第3款 三是确认违法但不撤销或不需要撤销。《行政诉 讼法》第74条 • 程序瑕疵 法定程序违反情节较轻 违反的不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程序,而是一些规范 性文件设立的程序,没有严重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 (2016-2020年)》 2016年9月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目标: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执法体制基本
建 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 公正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二)行政执法程序正当的意义 1、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和可靠保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 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2015年3月21日 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
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
防和统筹城乡转变。创新监察执法方式,规范执
法行为,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扩大日常巡
视检查和书面审查覆盖范围,强化对突出问题的 专项整治。
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年)》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 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 种类、幅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 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 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 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 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 定的适用条件……”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

《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 劳部发(1994)448号
29367人,占24.1%
兼职
25700人,占21.1%
专职 监察员
监察员
66839人,占54.8%
监察 协管员
劳动监 察队伍
121906人
监察执法的程序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人社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贵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民事诉讼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强制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复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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