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制度9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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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及工作方法

监理工作制度及工作方法

(一)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1、积极维护国家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在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兼职。

5、不为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和材料供应商。

6、不收受施工单位的任何礼金。

7、不泄露监理工程的保密事项。

8、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监理例会制度1、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按时组织/主持召开现场监理例会。

2、监理例会参加人员:监理组全体成员、业主代表、承包商项目经理、质保体系有关人员。

3、会议使用<<会议纪要>>首页签到。

4、会议指定专人记录,形成文件,发给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

5、会议内容:1)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总结上周监理工作。

包括:质量控制方面、进度方面、投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情况,对施工单位的协调等,上周例会的跟踪结果,下周工作安排及工作跟进;2)承包商项目经理总结上周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及协调的情况;3)业主意见、对承包商工作、监理工作意见等;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其本专业等存在的问题,对承包商等要求、建议。

6、将各方意见统一形成决议,供各方执行、检查、跟进。

7、会议中如有重要问题需经公司解决,要报公司监理部及有关领导。

(三)、文件收发制度为加强公司与上级管理部门、社会各有关单位的联络沟通,完善各类文件、资料的收发管理,制定如下制度:1、公司与上级部门、有关单位的各类书信函件,文件资料的往来统一由办公室负责。

2、建立收发档案,收到外单位的各类书信函件,先交由办公室,对有用函件资料编号登记,需办理的请示公司领导后转有关部室办理。

3、上级部门下达的各种文件,通知应做好编号登记,及时呈报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加注意见后由办公室办理或转交有关部室办理,并由办公室归档备查。

4、以公司名义上报或下达的各种文件,先由办公室统一拟稿,呈送公司领导审批并签字,再由办公室负责打印,盖章发出并与签发底稿原件一并留档。

监理工作制度《综合部》

监理工作制度《综合部》

监理工作制度
一、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不泄露所监理工
程需要保密的事项。

二、实行岗位责任制,各级监理人员对自己所签认的文件负责,
对上级安排的工作要认真执行,无条件服从,做到团结一致,统一认识,做好本合同段的监理工作。

三、执行各司其职的原则,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但分工不分
家,发现其他专业施工存在问题时,应及时向承包商下达指
令。

四、工序检查或隐藏工程验收检测应做到及时、严格,恪守“严
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十六字方针,
及时办理各种签证文件和批阅审查承包商的各类报告。

坚持
“以数据为准,以文字为据”的原则,数据必须准确可靠,
文字必须清晰简练,不准使用圆珠笔和铅笔记录。

五、各专业工程师、监理员应每日记好监理日志,监理员尚须填
写所旁站的工地的监理日报,由专业工程师审阅,交技术部
存档。

六、上现场要戴安全帽,佩挂上岗岗位卡,不得穿拖鞋上现场。

七、保存好各种文件、签证资料,做到办公室、办公桌面上整齐、
清洁、有序。

八、严把三关:原材料试验关、工序质量控制关、施工参数控制
关。

经常抓好四个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爱业敬岗教育、清
正廉洁教育、知识更新教育。

九、每周召开总监办内部会议,并应做好会议记录。

监理上班管理制度

监理上班管理制度

监理上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监理工作的管理,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监理人员,严格执行,认真遵守。

第二章工作时间1. 监理人员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

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午休时间为12:00-13:30。

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2.监理人员需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事先得到批准。

3.加班情况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示,并得到批准。

严禁擅自加班。

第三章工作内容1.监理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建设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2.监理人员需按照监理合同和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监理过程的公正公平。

3.监理人员需及时记录和报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向相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工作要求1.监理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监理规程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监理制度。

2.监理人员需遵守工作纪律,服从上级领导的管理和指挥,不得擅自决定工程建设相关事宜。

3.监理人员需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有效沟通和协调各方利益关系。

4.监理人员需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秘密和客户信息。

第五章工作考核1.监理人员工作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一般为每月一次,不定期考核由领导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

2.监理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日常工作表现、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方面。

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调整和奖惩的依据。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不合格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奖惩制度1.对于表现优秀的监理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表彰、奖金、晋升等。

2.对于工作不合格或违反管理制度的监理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教育、降职、停职、开除等。

3.奖惩制度执行由监理单位领导负责,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公平公正。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监理工作制度一、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1、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组织监理人员熟悉、了解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对图纸中出现的问题和差错提出建议,以书面形式报建设单位。

2、监理工程师还应提请业主组织图纸会审,及时形成图纸会审会议纪要和图纸会审记录,经项目总监确认后书面报建设单位。

3、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主持,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有关专业人员参加。

一般情况,总监及相关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该参加。

4、监理工程师通过设计交底主要了解以下主要内容: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要求,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施工环境、环保要求等;设计主导思想、建筑艺术构思和要求,采用的设计规范和施工规范,确定的抗震烈度,装修设计等;对土建施工(装修)和安装施工的要求,对主要建筑材料的要求,对所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要求,以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设计单位对承包单位和监理机构提交的图纸会审记录予以答复;在设计交底会上确认的设计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一般情况下,承包单位负责整理设计交底会议纪要,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认后分发有关各方;如分期分批供图,应通过建设单位确定分批进行设计交底的时间安排。

二、工地例会制度1、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每月不少于2次)。

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6)其他有关事宜。

3、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监理工作,保障建设工程按照设计方案、标准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达到预期目标,保障投资人的利益。

二、工作职责1.监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图纸、规划和施工图纸,确保施工符合质量标准、安全规范和进度要求;2.审查、监督施工单位执行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图纸,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报告、资料及各种证明文件,并填写相关记录,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误工、停工、返工等事件的发生;3.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监理部门要求的各种验收标准、施工安全及环保要求,定期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工程建设进度符合合同要求;4.对发现的工程质量和安全技术缺陷,编写监理意见,并向建设单位提出监督申请,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5.对施工现场遇到的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6.对建设工程涉及的各种技术问题和工艺难点,监理人员应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并提出监理意见,保障建设工程质量;7.对施工质量及工程验收结果提出专业意见,建议是否同意验收,并签署相关验收文件。

三、管理要求1.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影响建设工程的正常施工;2.监理人员应保护施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施工、质检批文等机密信息;3.监理人员应配合建设单位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的检查、调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4.对监理人员的行为不当或者不符合职业道德的行为,主管部门可对其进行惩戒,甚至取消其监理资格。

四、管理流程1.施工单位提交施工方案和计划,监理人员进行审查,对问题及时提出监理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改正;2.施工单位开始施工,监理人员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定期填写施工日志;3.施工完成后,监理人员组织验收工作,并提交相关验收申请;4.建设单位进行验收核对,监理人员对验收结果进行专业判断并提出意见,最终建设单位主动签署验收文件。

1_监理工作制度

1_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一、前言监理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监理行为的准则,旨在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规范,结合我国工程建设实际,对监理工作的组织、职责、程序和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二、监理组织机构1.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特点和需要,设置相应的监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监理组织机构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岗位,形成层次清晰、职责明确的监理团队。

3. 监理单位应确保监理组织机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得随意更换或调整监理人员。

三、监理职责1.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负责监理项目的整体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监理团队开展各项工作。

(2)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等文件,并提出审查意见。

(3)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问题。

(4)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5)负责协调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关系,维护项目利益。

2. 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1)负责所负责专业的监理工作,协助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巡查、验收等工作。

(2)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所提交的专业施工方案、施工计划等文件,并提出审查意见。

(3)负责对所负责专业的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4)负责所负责专业的工程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 监理员职责(1)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及时记录施工情况,发现和处理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2)负责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3)负责对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4)负责向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时反馈问题。

四、监理程序1.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需要,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报业主单位批准。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1、设计图纸学审制度现场监理在收到设计图纸后,及时进行设计图纸的审阅工作,同时,要求承包单位也认真审阅设计图纸。

主要是读懂设计图纸,记录设计图纸中的有关问题、不明确或相互矛盾的地方,合理化的建议,届时请设计单位予以答复或澄清。

2、设计图纸交底制度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组织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由设计单位就设计意图、理念、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向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交底。

同时,就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在学审设计图纸后提出的问题和合理化的建议进行解答。

3、施工方案审核制度承包单位在施工前,应结合本工程的设计图纸、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企业内部工法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并及时报现场监理。

现场监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审查、审核,并提出意见,及时做好向建设单位的汇报工作,并督促承包单位修改。

4、工程开工报审制度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办理好前期手续,做好现场三通一平等工作。

承包单位及时搭建现场管理机构,搭设临时设施,准备好施工技术文件、工程用材料、施工机械(具)、制定好各种计划。

具体条件后,及时向监理报审开工报告,监理及时审查各项准备工作,符合条件后,及时做好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工作,予以签署。

5、材料质量检验制度按有关规定,未经检查验收,或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用于工程的施工。

承包单位的材料在进场前,应知会现场监理和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并附样品和质量保证上书,检查合格后允许进场。

再经外观检查和书面检查合格后,对须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应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复试。

复试合格后,现场监理签署意见,允许使用。

6、工程变更处理制度工程中的变更可能会涉及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建筑物尺寸、立面效果、感观质量、整体环境等方面,所有的变更均由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出具书面变更通知,并经现场监理发放至承包单位。

在现场施工中,承包单位可提出工程变更的请求-工程变更单,但均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现场代表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认后生效。

监理工作制度_规范

监理工作制度_规范

监理工作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理工作,规范监理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监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公正、独立、保密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合同为准绳,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人民群众利益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承担监理业务。

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履行监理职责。

第四条监理工作范围应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环境保护等方面。

第二章监理组织机构第五条监理组织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复杂程度,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监理组织应设立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经验。

第七条监理组织应设立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作的专业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三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经验。

第八条监理组织应设立监理员,负责工程现场的日常监理工作。

监理员应具备相关职业资格,且有两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经验。

第三章监理工作程序第九条监理工作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目标、期限等事项;(二)编制监理规划,确定监理工作重点、方法和措施;(三)召开监理启动会议,介绍监理组织、职责、工作程序等;(四)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文件;(六)检查施工单位的资质、人员、设备等;(七)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八)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协调解决工程中的问题;(九)组织工程验收,评估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指标;(十)编制监理报告,总结监理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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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示范文本)北京燕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部年月编制:审核:批准:目录1、设计技术交底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2、监理交底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3、图纸审查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4、技术文件审批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5、工程开工审批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6、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7、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8、工程现场检查指示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9、工程暂停施工及复工管理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10、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11、工程验收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12、请示报告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1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14、监理信息报告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15、会议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16、监理日志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17、工程监理旁站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18、原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检验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19、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20、质量缺陷备案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2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22、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23、监理廉政工作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1、设计技术交底制度1.1设计交底时间:监理部应在收到设计图纸后,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设计交底。

1.2设计交底的目的:设计交底的目的是使监理单位、发包人、承包人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1.3参加设计交底人员:监理部应组织设计人员、监理人员、承包人管理人员、发包人相关技术人员参加,总监或副总监主持。

1.4设计交底内容:设计交底的内容应包括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并对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

1.5设计交底文件:设计单位应根据交底内容提供设计交底记录。

1.6设计交底纪要:监理部应根据交底情况填写设计交底会议纪要。

纪要应完整记录设计交底过程及相关设计问题的讨论结论,并附签到表和《设计交底记录》。

2.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部应提醒发包人及时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2.2发包人、承包人、监理部的主要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并相互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3总监理工程师就监理的目标、监理的范围、监理的依据、监理人员的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方法、监理工作措施等向承包人做施工监理及安全监理交底。

2.4会议纪要由监理部负责编写,并分发与会各方。

3.1协调图纸供应:监理部应根据工程建设进度目标和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承包人上报的《施工用图计划报告》,并按计划协调设计供图。

3.2图纸审核:在收到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后,监理部应根据文件内容填写《设计文件签收表》,并做好每张施工图纸的审查,及时发现、纠正施工图纸中存在的图面缺陷和差错,估算工程量和造价变化情况。

如果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及合同技术文件存在重大偏离或工程造价发生重大变化,应召开专题协调会议予以审议、分析、研究和澄清。

监理工程师根据预核情况填写《施工设计图纸核查意见单》,总监核查后发送到各参建单位。

3.3图纸会审: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可组织图纸会审,会同承包及发包人复查设计图纸,交流对图纸的审核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设计单位。

3.4优化建议:施工过程中,监理部或承包人可以提出优化设计的建议,提交发包人研究。

3.5图纸签发:只有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加盖图纸专用章后的设计图纸和文件才能在工程施工中使用。

根据合同要求应由承包人设计的图纸,监理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批准的承包人图纸加盖图纸专用章后发放承包人实施。

按图纸签发情况填写《施工设计图纸签发表》。

4.1技术文件的提交:监理部应按合同规定,要求承包人在合同项目开工前提交完整可行的总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并为审核工作留出充足的时间。

随工程进展提交其它专项施工方案、试验计划和月进度计划等技术文件。

4.2审核依据:监理部应依据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设计文件、现场实际情况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

4.3技术文件的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临时施工设施、生活设施、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施工方法、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人员计划、设备计划、安全措施、施工组织机构设置和关键人员及其资格等。

总进度计划应包含:工程概况、编制依据、主要工程量、总体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介绍、计划的目标及分解描述、关键线路描述及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高峰期施工强度分析、资源配置计划(劳动力、材料、设备、资金等资源)、有利和不利因素分析及措施、配套图表(横道图、网络图、劳动力分布图、施工强度分析图等)。

试验方案应包括:工程量、材料用量、检验依据、试验项目、自检数量、见证数量等。

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至少应履行编制、审核、审定或审批程序。

监理部应根据工程建设情况,要求承包人报送相应的专项技术方案,其中对风险性较大的安全措施方案,应要求承包人提供专家审查意见。

4.4技术文件的审核、审批:监理部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提出具体的审核或审批意见,总监签发后以技术方案《批复表》的形式批复承包人。

若技术方案需要较大幅度的修改,应要求承包人重新报审。

对于重大工程项目可组织专家对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技术方案进行审核。

当施工组织设计与投标文件发生较大变化时,应按合同文件要求履行相关手续,明确相关责任。

最终确定的总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等技术文件作为监督承包人施工的依据之一。

4.5技术方案的重审:当工程施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如发生较大的进度拖后、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时,已批准的技术文件应进行相应的修改和重新审查。

5.1合同项目开工审核:当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承包人应及时提出《合同项目开工申请》。

监理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后,审核承包人主要人员、设备、材料是否已经进场并获得批准,图纸、道路、测量基准点和水电供应等是否具备,总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是否已经上报并获得批准,《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附件开工申请报告和已具备开工条件的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5.2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承包人具备合同项目开工条件并逐项检查落实签认后,由总监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开工令由项目经理签收。

5.3分部工程开工审核:分部工程开工前,监理部应做好施工准备的检查并做好记录。

施工准备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必需的生产性试验已经完成,用于施工实施的各种参数选择已经批准。

②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方案与进度计划、技术检验标准、施工措施计划等技术交底已经进行。

③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劳动组织与技工配备已经到位。

④开工所必需的材料、构件、工程设备到位,经检验合格并能满足计划施工时段连续施工的需要。

⑤施工辅助生产设施和施工相关措施准备就绪。

⑥施工场地、交通道路、测量布网及其他临时设施满足开工要求。

⑦施工管理、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质量保证措施落实到位。

⑧《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已经提交并且附件齐全。

5.4签发分部工程开工令:当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查验合格或认定施工准备工作不影响工程施工进展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分部工程开工令》。

当检查发现不具备开工条件时,应督促承包人尽快落实,待具备条件后签发开工令。

6、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制度6.1根据合同约定需要分包的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部应督促总承包单位填报《施工分包申报表》及相关证明资料。

6.2监理部在收到承包人的《施工分包申报表》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

6.3监理部对分包单位资格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6.3.1分包单位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等证件;其证件是否按照规定经过原发证单位的年检;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是否在其证件核定的范围以内。

6.3.2分包单位有无挂靠行为,是否能够独立完成分包任务。

6.3.3分包单位以往的施工业绩,是否满足本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

6.3.4分包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有资格证,对证件的有效性及年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6.4监理部对承包人的分包申请完成审核后,报送发包人批准。

只有在分包项目最终获得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和分包人签订了分包合同后,监理部才能允许分包人进入工地。

7、隐蔽工程检查制度7.1隐检项目的确定:工程开工前监理部应与各参建方共同根据图纸和相关标准确定工程中的隐检项目,重要隐检项目应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7.2隐检报验:工程隐蔽以前,承包人应根据相关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进行自检,并将检查评定资料报监理部。

7.3现场隐检:监理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重要隐检项目应会同承包人、发包人、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未经检查验收的隐蔽部位不得覆盖,已覆盖的部位监理有权要求进行重新检查,承包人必须予以配合。

8、工程现场检查指示制度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做出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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