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单位办件中心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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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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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政务服务中心简报第1期(总第103期)泗洪县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1月4日本期要目【服务成效】12月份窗口服务考核情况通报12月份“评先评优”光荣榜12月份窗口办件情况汇总表【中心工作】政务服务中心:加强作风纪律监管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政务服务中心收看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税务窗口圆满完成全年税收任务泗洪100%实现“开办企业三个工作日完成”目标泗洪出入境窗口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日活动泗洪县首例普货车辆道路运输证异地年审在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办结环保窗口配合局机关开展“双百”活动做到六个“一”泗洪县公共信用查询实现“不见面”办理公积金窗口推出自助服务一体机助推“不见面审批”服务卫计委窗口顺利完成2018年再生育审批工作1-12月泗洪县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显著住建窗口多措并举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元旦活动专栏】首届政务服务职工“垂直马拉松”暨“迎元旦”趣味运动主题活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隆重举行泗洪县政务服务中心简报*服务成效*12月份窗口服务考核情况通报1.业务办理。

本月共受理各类办件58235件,办结58235件,其中审批许可类6988件,便民类51247件。

本月办件量较多的窗口为税务、不动产、公安等窗口。

其中税务、房产、民政、发改等窗口工作人员,经常加班加点为申请人服务。

2.信息报送。

本月上报县政府网站、宿迁日报或被中心采用信息共20篇,其中税务窗口3篇,市监窗口3篇,公安窗口2篇,公积金窗口2篇,住建窗口1篇,交通窗口1篇,发改窗口1篇,环保窗口1篇,经信窗口2篇,卫计委窗口1篇,安监窗口1篇,中心综合科2篇。

3.项目会办。

税务、不动产、公安、消防等部门领导就相关工作到中心进行会办。

二、综合考核情况根据综合考核,本月评出优质服务窗口6个,分别是市监窗口、经信窗口、公积金窗口、环保窗口、交通窗口、发改窗口;评出月服务之星8人,分别是税务窗口华敏、公安窗口刘桂微、经信窗口盛苏阳、农委窗口窦向阳、公积金窗口陈晨、交通窗口王书东、不动产窗口石光辉、并联审批张玉;党员先锋岗5人,分别是税务窗口赵正红、房产窗口杨晶、市监窗口陈芳玮、卫计委窗口张强、公安窗口朱静;本月共评出周之星24人,分别为房产窗口许杰、孙康、刘月慧,市监窗口李妍妍、孔静静、李洪,不动产窗口薛敏、陈琪芳、颜倩倩,税务窗口唐军、赵正红,公安窗口林珍、李媛,交通窗口王书东、孙加良,环保窗口陈怡璇,卫计委窗口潘倩倩,水产窗口王静,城管窗口彭云,发改窗口王紫嫣,公积金窗口丁向丽,石油公司马红兰,经信窗口盛苏阳,安监窗口徐小明。

便民服务中心简介 文档

便民服务中心简介 文档

便民服务中心简介一、中心概况交口街办便民服务中心成立于2013年1月,办公面积120平方米,其中大厅面积60平方米是办事处综合行政和服务群众的窗口和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推进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的服务平台。

中心坚持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宗旨,以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现入驻站所、科室7个,下设综合窗口和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民政优抚、农业、财政、综治司法等服务窗口。

中心集行政管理、证照发放、政策咨询、便民服务、投诉监察等为一体,实行“一站式审批”、“窗口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初步建立了以科学管理为内涵、网络技术为平台的运行机制。

今后,在办事处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不断发挥综合施政、便民利民的作用,为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应有贡献。

1、咨询答复有关政策法规及政务公开相关内容的事项;2、承办老年优待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再就业失业证等证件的代理事项;3、承办低保救助申请的受理、审核和发放;4、承办优抚金的审核和发放;5、承办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各项服务;6、承办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培训、职业指导、社会保险、办证审核等各项劳动保障服务;7、负责办理区、办两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窗口坐班。

中心每个窗口保证有一人全天坐班,不空岗,不脱岗。

2、来人登记。

对前来办事人员的姓名、事由、住址、联系电话等做好详尽的登记,待人热情有礼貌。

3、分流交办。

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帮助引导前来办事人员到对应承办窗口,明确办事流程。

4、跟踪落实。

对承办事项做好跟踪落实,搞好配合和协调,督促相关站所及时办结。

5、汇总登记。

对窗口每天业务办理情况及时进行汇总,每日一小结,填写《窗口办件登记表》,并向值班领导做好汇报,做好当日的值班记录。

①负责对服务窗口、进驻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②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的确定、调整、管理和监督;③督促牵头部门召开联审会议,对项目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④监督检查各窗口服务工作人员、服务窗口及有关站所对行政审批工作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⑤协同办事处受理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窗口及有关站所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⑥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⑦负责完成党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兴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事项办理规范(试行)

海兴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事项办理规范(试行)

海兴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事项办理规范(试行)第一条为加强业务管理,规范审批程序,方便服务对象,提高办事效率,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所有事项必须通过中心的行政审批系统办理。

第三条窗口依据各类申报事项的不同情况,按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联办件、补办件、退回件、急办件七件分类办理。

第四条申办人申报事项的一般审批程序分为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五个环节,由窗口直接办理或窗口单位相关科室、领导协助办理。

第五条窗口受理事项申报后,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向申报人开出《受理通知书》或《补办通知书》或《退回通知书》并注明理由。

第六条办理事项需严格按照对外承诺的时限办结,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应当符合《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延长时限的理由应当告知申办人;需要申办人补交申报材料的,自申办人补齐材料之日重新启动审办程序。

第七条实行一次性全面告知制度,由窗口人员一次性全面告知申办人需要申报或补交的全部申请材料,逾期不告知或不一次性全面告知的,窗口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实行否定事项报备制。

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事项中,认为申办人申报事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能办理的,要进行登记备案并按业务管理权限逐级请示报告,确定不能办理后,要以书面形式如实向申办人说明否定的理由和依据。

第九条申办人对申报事项的处理持有异议的,可向中心提出复核申请。

第十条七件的分类和处理程序(一)即办件1、办件的认定程序简便,不需要经过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以及现场勘验等特定程序且部门主要领导已向窗口工作人员授权的,应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性申请事项,均属即办件。

2、即办件的管理(1)即办件必须即收即办,直接办理;(2)实行即办件登记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受理之后必须录入中心网络办理系统,并向申办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对办结的即办件要向申办人出具办结通知书(其中,需交费的即办件,窗口工作人员根据中心收费处的交费收据将待办件转为已办件),中心通过数据库对各窗口单位即办件办理情况进行汇总统计。

政务大厅基本情况介绍

政务大厅基本情况介绍

政务大厅基本情况介绍政务大厅基本情况介绍一、政务大厅总体设置情况介绍(一)大厅建设基本情况:政务大厅总面积10500m2,设有窗口176个,审批室82间,功能用房(卫生间、机房、茶水室、更衣室等)16间,业务用房(行管人员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等)22间。

设垂直电梯5台,人行扶梯2台,设有地下停车场一个,车位110个,地面临时停车场1个,车位100个。

(二)进驻部门人员及入驻事项:全县涉及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事项的单位共58个,全部进驻政务中心服务大厅集中办理,部门入驻率达100%。

分三种方式入驻:其中,开辟常驻窗口入驻的单位有县发改局等37个单位,采取综合委托方式集中入驻的有县安监局等14个单位,因特殊阵地需要,入驻分中心的有交警车管所等9个单位。

共进驻工作人员277名,其中共产党员131名。

进驻大厅办理事项900项,占全县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总事项清单的97.5%,其中常驻窗口办理事项768项,综合窗口办理事项77项,分中心办理事项55项。

圆满达成了政务服务集中办理改革工作目标。

二、政务大厅运行机制情况介绍充分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桃源实际,经优化产业环境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报第15次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建立了三大运行机制。

(一)建立了“双重”管理制度窗口工作人员接受原单位和政务中心的双重领导,日常工作由政务中心进行管理和监督。

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不转,党、团组织关系须转入县政务中心。

派驻政务中心工作期间,不再承担原工作单位其他工作。

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由县政务中心组织实施,原单位按有关程序予以确认。

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由原单位组织,政治学习、上岗培训、职业操守、公务礼仪等相关培训由县政务中心统一组织,人社部门对培训工作予以指导。

(二)建立了规范服务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着装,除公安、交警着原有制服外,统一其他窗口工作人员着装;规范办公时间,采取朝九晚五作息时间;规范服务语言,使用文明用语;规范服务礼仪,使用服务手势和肢体动作;规范服务标准,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窗口单位工作制度

窗口单位工作制度

窗口单位工作制度为规范服务,提高窗口文明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工作守则1、严格依法办事,讲究原则,不准徇私、舞弊;2、树立服务意识、热情规范,不准轻视、生硬;3、坚守工作岗位,热情接待,不准迟到、早退;4、政策内可以办的事坚决办理,不准设卡、刁难;5、能够迅速办成的事及时办理,不准拖延、推诿;6、政策不允许办的事耐心解释,不准简单、粗暴。

二、仪容仪表要求1、窗口工作人员穿着应整洁、大方,上班时应统一着工作服,并佩带工作胸牌。

工作场所不得挽袖挽裤、敞胸露怀。

非特殊原因,不得戴便帽、墨镜。

不准在服务台外穿拖鞋。

2、窗口工作人员应修饰得当,仪表端庄。

女同志可以化淡妆上岗,但不得浓妆艳抹,不剪怪异夸张的发型,不留长指甲;男同志不留长发长须,不留小胡子。

三、接待行为要求1、行为举止要文明、端庄、大方、自然,站、坐、行、听姿势要端正,在办公场所不要剪指甲、化妆、抠鼻子、挖耳朵、抓头搔痒、脱鞋颤腿。

2、接待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礼貌热情,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在窗口服务过程中,要做到忙时与闲时一样耐心,生人与熟悉人一样和气,干部与群众一样尊重,本地人与外地人一样接待,受理与咨询一样热心。

对服务事项受理时间较长的,应请服务对象在休息厅等候、休息。

3、公务场合要使用普通话(个别听不懂普通话的,可使用地方方言),用敬语,注意语调亲切、语速适中、语态谦和,杜绝使用不文明禁语。

接听电话时,首先讲“您好”,回答问题简洁明了。

4、对服务对象的咨询,应做到有问必答,直到服务对象满意。

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应耐心听讲,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克制自己,耐心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得与服务对象争吵,妥善予以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中心办公室领导报告。

四、业务工作要求1、工作人员精通业务,熟悉经办窗口工作职责,做到“一口清”、“一手清”,认真执行“一次告知、两次终结制”和“首问负责制”。

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管理办法

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管理办法

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管理办法
根据工作需要,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一个,为进一步加强对综合窗口各单位人员管理和监督,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1、综合窗口包含窗口单位15个,即:区烟草专卖局、区发改局、区乡企农机局、区民委、区安监局、区教科局、区民政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广电局、区档案局、区粮食局、区财政局、区文体局、区物价局、区地震办等。

2、综合窗口每周安排一个窗口单位上班,并由“中心”管委会工作人员轮流值班,集中收件交由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办件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综合窗口各单位必须落实专人负责对行政审批项目的管理工作,必须每月及时将单位收、办件情况准确、及时书面报送“中心”督查股,“中心”督查股负责对综合窗口各单位的收、办件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通报相关单位。

4、综合窗口各单位应加强与中心管委会的交流、衔接,及时解决审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办事群众排忧解难。

南平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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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制创新
二、协调机制创新 1、对“中心”各窗口间的横向协调。 (1)针对部门间在相互沟通方面存在困难,特别
是在办事过程中互为前置问题较为严重,“中心”建 立的横向协调机制,有效地解决办理项目过程中不同 窗口之间的内部协作问题。

⑵、行政服务中心的组织结构模式:扁平式的组织结 构,它与窗口单位形成一个“临时任务编组” 管理模 式,其定位是市政府派出机构, “市、区一体”地为 群众、为企业、为基层提供审批办证方面服务的综合 性窗口,入驻“中心”的工作人员是从市、区二级政 府相关部门和单位选调而来。目前进驻“中心”的工 作人员有126人,窗口人员、窗口负责人及分管领 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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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制创新
跨部门并联审批工作机制
市行政服务中心 5月20日,“九峰山环山道路建设”项目联10合月踏2勘2日,“同人节能产业园”项目回访
现场联合踏勘
并联审批
电话回访
实地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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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制创新
2、对“中心”各窗口内部的纵向协作。 为避免各窗口只是充当“收发室”的角色,“ 中心”要求各职能窗口专门刻制“审批专用章” ,对本窗口职能范围之内的审批事项直接盖章办 理,无需会原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流程再造
§ (1)两集中 :
• ①多个科室的职能向一个科室(审批科)集中 • ②行政审批科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
§ (2)两到位
• ①审批事项到位 • ②审批权限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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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再造
§(3)窗口单位入驻形式 :
• 审批科、城建制式入驻、首席代表制式入驻、入驻综合窗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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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制度模版(3篇)

便民服务中心制度模版(3篇)

便民服务中心制度模版一、单位和个人到中心来办事,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

二、首问责任人必须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主动了解办理事项,给办事人员满意的答复;不得“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找别人去”等推诿性语言。

三、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若来访人手续完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受理、处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来访人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负责介绍到相关窗口,直接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四、遇有相关窗口工作人员不在或有事外出时,首问负责人要负责接待,记录办理事项和要求,并尽快联系具体承办人员,确定办理时间,办理要求和联络方式。

五、相关窗口对首问责任人转办的事情仍需进行督办,直到事情办理结束。

六、违反本制度,依照中心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规定,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曾家镇便民服务中心限时办结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行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限时办结,是指窗口单位在申请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窗口人员按照对外公示的时限,及时办结(上报)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和领导效办事项。

二、进驻中心的办事事项须明确窗口办事时限,窗口负责了解该事项上级办结所须时限,经中心审核后公示。

三、特殊原因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需延期办结的事项,须向服务群众出个延期办结通知书,并说明延期的理由。

四、延期办结不得超过____天,延期承诺后,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五、各窗口应建立便民服务登记台帐,详细填写受理时间、受理编号、办结时间、取件人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六、未按时办结的,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情况严重的,按中心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因过错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曾家镇便民服务中心全程代办制度一、群众在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后须到市及以上单位办理、审批、核定的不须本人亲自到场可办理的事项,均可实行代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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