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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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PPT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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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兵夜娖银胡簶,汉箭朝飞金仆姑” 用了什么修辞?说明当时的战争情
况怎样?
用了互文的手法。说明南奔时和金兵 的战斗很激烈。
立志报国
辛弃疾(1140—1207)字幼安,号稼轩,山 东济南人。他比陆游小十五岁,出生时北方久已 沦陷于女真人之手。他的祖父辛赞虽在金国任职, 却一直希望有机会“投衅而起,以纾君父所不共 戴天之愤”,并常常带着辛弃疾“登高望远,指 画山河”(《美芹十论》),同时,辛弃疾也不 断亲眼目睹汉人在女真人统治下所受的屈辱与痛 苦,这一切使他在青少年时代就立下了恢复中原、 报国雪耻的志向。
------清·黄梨庄
青玉案 元夕
①元夕:阴历正月十五日为元 宵节,是夜称元夕或元夜。
②花千树:花灯之多如千树开
东风夜放花千树,
花。
更吹落,星如雨。 ③星如雨:指焰火纷纷,乱落
宝马雕车香满路。 如雨。
凤箫声动,玉壶光转, 一夜鱼龙舞。
④玉壶:指月亮。 ⑤鱼龙舞:指舞鱼、龙灯。
蛾儿雪柳黄金缕, ⑥蛾儿、雪柳、黄金缕:皆古
读这首词,体会作者的心境。
• 一个老英雄,由于朝廷对外坚持投降政策, 只落得投闲置散,避世隐居,心情的矛盾 苦闷当然可以想见。忽然有人在他跟前慷 慨激昂地大谈功名事业,这位老英雄禁不 住又慨叹又有点好笑了。想起自己当年何 尝不是如此满腔热血,以为天下事情容易 得很,哪里知道并非如此呢!
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
1. 郁孤台:在今江西赣州市西南。清江:这里指赣 江。 2. 行人:被金兵骚扰流离失所的人。 3. 长安:此借指汴京(今河南开封市)。 4. 愁余:使我发愁。 5. 鹧鸪:鸟名,叫声悲切,听时像在说“行不得也 哥哥”。
背景介绍:
• 题序“书江西造口壁”说明这是一首登临 词。登临的地方就是“江西造口壁”。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

对国家和社会而言,受教育是义务。
四、国家制定了那些法律保护公民的受教育权?
1、《义务教育法》;
2、《教育法》;
3、《教师法》;
4、《宪法》。
其实,世上最温暖的语言,“ 不是我爱你,而是在一起。” 所以懂得才是最美的相遇!只有彼此以诚相待,彼此尊重, 相互包容,相互懂得,才能走的更远。 相遇是缘,相守是爱。缘是多么的妙不可言,而懂得又是多么的难能可贵。否则就会错过一时,错过一世! 择一人深爱,陪一人到老。一路相扶相持,一路心手相牵,一路笑对风雨。在平凡的世界,不求爱的轰轰烈烈;不求誓 言多么美丽;唯愿简单的相处,真心地付出,平淡地相守,才不负最美的人生;不负善良的自己。 人海茫茫,不求人人都能刻骨铭心,但求对人对己问心无愧,无怨无悔足矣。大千世界,与万千人中遇见,只是相识的 开始,只有彼此真心付出,以心交心,以情换情,相知相惜,才能相伴美好的一生,一路同行。 然而,生活不仅是诗和远方,更要面对现实。如果曾经的拥有,不能天长地久,那么就要学会华丽地转身,学会忘记。 忘记该忘记的人,忘记该忘记的事儿,忘记苦乐年华的悲喜交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对于离开的人,不必折磨自己脆弱的生命,虚度了美好的朝夕;不必让心灵痛苦不堪, 弄丢了快乐的自己。擦汗眼泪,告诉自己,日子还得继续,谁都不是谁的唯一,相信最美的风景一直在路上。 人生,就是一场修行。你路过我,我忘记你;你有情,他无意。谁都希望在正确的时间遇见对的人,然而事与愿违时, 你越渴望的东西,也许越是无情无义地弃你而去。所以美好的愿望,就会像肥皂泡一样破灭,只能在错误的时间遇到错的人。 岁月匆匆像一阵风,有多少故事留下感动。愿曾经的相遇,无论是锦上添花,还是追悔莫及;无论是青涩年华的懵懂赏 识,还是成长岁月无法躲避的经历……愿曾经的过往,依然如花芬芳四溢,永远无悔岁月赐予的美好相遇。 其实,人生之路的每一段相遇,都是一笔财富,尤其亲情、友情和爱情。在漫长的旅途上,他们都会丰富你的生命,使 你的生命更充实,更真实;丰盈你的内心,使你的内心更慈悲,更善良。所以生活的美好,缘于一颗善良的心,愿我们都能 善待自己和他人。 一路走来,愿相亲相爱的人,相濡以沫,同甘共苦,百年好合。愿有情有意的人,不离不弃,相惜相守,共度人生的每 一个朝夕……直到老得哪也去不了,依然是彼此手心里的宝,感恩一路有你!

考点 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考点 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知道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法律维护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1、受教育权利的含义:所谓受教育权利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2、教育的的含义及其作用:(1)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2)教育的作用:①对个人的作用:就个人的成长而言,教育改变命运。

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

教育对人们一生的成长至关重要,为人们的幸福生活奠基。

一方面,教育让人们分享人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

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自己,从而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

只有通过接受教育唤醒潜力,发展才智,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丰富人生,享受现代文明,在职业活动和其他活动中获得成功。

因此,就个人的成长而言,教育改变命运;②对国家的作用:教育是促进社会进步、经济繁荣的物质力量是国家发展的先决条件。

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科学技术是关键,基础在教育,每个公民只有通过接受教育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思想道德水平,提高技术业务水平,才能更好地为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多做贡献。

因此对国家、民族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3、为什么说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1)从个人的角度讲,只有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自己。

受教育使我们更有可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在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的同时,自己也获得相应的报酬,从而更好地享受现代文明成果。

因此,就公民自身的发展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宪法和法律也规定了公民的受教育权利。

(2)从国家的角度讲,要实现现代化和推进民主化进程,提高公民的文化和科学素质是关键。

这就要求每个公民都能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道德水平和文化水平,掌握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力争为国家和社会进步多做贡献。

所以,从国家的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

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我们应当关注和积极参与的重要问题。

教育是个人发展、社会进步的基石,因此,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同时履行个人的受教育义务,对于实现全面发展、促进社会繁荣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教育是一项基本人权,每个公民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

这是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所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

受教育的权利体现了个体自由发展的需求,也是一种社会责任的体现。

通过教育,个体可以获得知识、技能和思维能力,提高自身素质,实现个人价值。

因此,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是构建公平、和谐社会的基础。

公民有受教育的义务。

作为公民,我们不仅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也有义务接受教育。

这是因为教育不仅仅是个人的需求,也是整个社会的需要。

通过受教育,公民可以增强自身素质,提高劳动力的质量与效益。

另外,教育也是一种社会投资,通过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公民,可以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繁荣做出贡献。

因此,履行受教育义务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也需要政府的支持和保障。

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和服务提供者,有责任为公民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这包括建设和维护教育基础设施、提供优质的教育教材和师资力量、制定教育政策和规划等。

政府还应当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确保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并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同时,政府还应当加强对教育的监管和评估,确保教育质量和公平性,促进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和支持。

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学校应当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学资源,家庭应当重视子女的教育,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鼓励。

社会各界应当关注教育公平问题,加强对弱势群体教育的帮助和支持,为他们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只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够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有效落实。

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需要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什么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什么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什么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受教育权和劳动权。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由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在我国,宪法确认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里指公民有获得文化科学知识和不断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平的权利,而且每个公民都必须按照法律要求,接受教育。

公民受教育,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文化科学水平,并不是公民个人的私事,而是有关社会发展、国家前途、民族命运的大事。

因此,法律规定受教育义务,是对公民的约束和要求,带有强制性。

中国公民的受教育义务,包括适龄儿童初等教育,也包括成年劳动者接受适当形式的教育和培训以及公民接受劳动就业训练等义务。

劳动权又称“劳动权利”。

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要求提供参加社会劳动的机会和切实保证劳动取得报酬的权利。

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劳动权是获得生存权的必要条件。

没有劳动权,生存权利也就没有保障。

劳动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代人权体系中诞生历史较短但发展较快,并且最为引人注目的权利类型。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

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

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考点20、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考点20、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4)义务教育 为了国家、民族的未来,为了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 国家在大力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的同时,着力普及义务教 育。 义务教育具有三个特征: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
2. 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公民的义务
(1)含义: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 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2)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受教育 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自觉接受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不中途辍学;自觉遵 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学习。
1. 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是( B )
A. 期末考试后,小明所在学校取消了张榜排名的做法
B. 新学期,父亲让小明每天上午在家帮忙干农活,下午去上 学
C. 学校开设了多种多样的活动课,明从中得到锻炼
D. 某企业为家庭贫困的小明等数名学生提供助学金 2.八年级学生小淘辍学离校,校、镇领导多次 上门做思想工作未果,镇政府对小淘强制执行接受九年义务教 育,责令其立刻返校上学,并对其家长罚款1000元,镇政府处罚 小淘家长的法律依据是( A )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 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②③④ D. ①③④
7.四年前,带着父母的祝福和叮咛走进了初中校园,开始了初中生活。 四年来,教室里,装满欢歌笑语,我们在合作与快乐中不断进步;校 园里,留下成长足迹,我们在竞争与挫折中走向成熟。在即将离开母 校的日子里,我们更加相信“那间教室放飞的是希望”。我想大声对 您说:“今天,我以母校为荣;明天,我将成为母校的骄傲!” (1)学校和家长都在维护青少年的哪一项权利?(2分) (2)试从教育对公民个人发展影响的角度谈谈你对“那间教室放飞的 是希望”这句话的理解。(6分) (1)受教育权。 (2)教育能为人一生的幸福奠定良好的基础。(2分)公民只有通过接 受教育,才能掌握知识,增长才干,丰富和完善自己;才能获得良好 的就业机会,享受现代文明。(4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
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
1、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
2、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

侵害受教育权的具体表现:
1、适龄儿童和少年没有依照法律规定接受,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没有予以保证国民教育;
2、适龄儿童,少年没有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3、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收学费;
4、父母不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5、学校剥夺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
6、外界因素干扰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二)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三)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

第二条相关规定:
(一)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
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二)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三)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
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初二政治考试题目及答案

初二政治考试题目及答案

初二政治考试题目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这体现了()A.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统一B.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对立C.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分离D.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独立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是()A.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B.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C.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D.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3.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这体现了()A. 法律的平等性B. 法律的公正性C. 法律的权威性D. 法律的强制性4. 在我国,公民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基本原则是()A. 依法行使B. 随意行使C. 强制行使D. 无原则行使5.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这体现了()A. 国家对公民权利的尊重B. 国家对公民义务的尊重C. 国家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忽视D. 国家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强制6.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体现了()A. 法律的平等性B. 法律的公正性C. 法律的权威性D. 法律的强制性7.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这体现了()A. 公民权利的广泛性B. 公民权利的有限性C. 公民权利的随意性D. 公民权利的强制性8.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这体现了()A. 公民权利的多样性B. 公民权利的单一性C. 公民权利的排他性D. 公民权利的强制性9.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这体现了()A. 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B. 公民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C. 公民参与经济生活的权利D. 公民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10.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这体现了()A.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统一B.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对立C.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分离D.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独立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以下哪些方面()A. 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B. 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C. 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D. 家庭层面的价值观念2.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以下哪些权利()A. 财产权B. 劳动权C. 受教育权D.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以下哪些基本权利()A. 言论自由B. 宗教信仰自由C.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 劳动的权利和义务4.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应当履行以下哪些基本义务()A. 遵守宪法和法律B.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C. 维护社会秩序D. 依法纳税5.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应当()A. 遵守法律B. 尊重社会公德C. 不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D. 不侵犯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1. 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2. 简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四、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1.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公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这一观点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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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课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学目标(一)认知目标识记;受教育权的基本含义。

我国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的基本内容。

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义务教育的含义和特征。

我国义务教育法所确认和保障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要权利。

义务教育法有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要权利。

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责任。

我国教育法是保障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一项重要法律。

理解;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从国家强制性、普遍性和免费性三个方面说明义务教育的特征。

列举实例表明,国家、社会、学校、家庭要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运用:结合对受教育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的理解,结合自己的学习状况,制定学习小规划。

(二)能力目标初步提高对有关教育方面事例是否合乎教育法律的判断能力。

初步培养维护自己受教育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思想觉悟目标通过对教育作用的分析,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打下铺垫,并由此增强我们热爱学习的意识。

通过对依法施教事例的分析,帮助我们进一步认识我国法律在保障公民受教育权方面的作用,由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联系社会上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事例,增强我们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结合受教育即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初步培养自己对社会的责任感,增强自己的义务观念。

教学重点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普及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

自学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教学难点义务教育的含义和特征。

课时安排3课时。

第一课时导入新课在讲新课前,先请同学们阅读第十一课题、框题和目题,对所学内容有一个粗浅的了解,认识其知识框架。

(阅读后,教师提问,学生回答,教师在黑板右上角列出本课的知识总体框架结构。

)这节课,我们学习第一个框题:一、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板书)请同学们看插图及投影一:自从老一非革命家时年93岁的帅孟奇大姐,率先捐款,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为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而实施的希望工程已经历了十个年头。

它牵动了党和国家领导人、老一辈革命家,以及企业家、艺术家、普通工人、学生、海外华人等千千万万人的心。

提问:(1)希望工程为什么会有如此巨大的魅力?(2)透过女孩一双明亮的大眼晴,你看到、想到了什么?(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设计此问题的目的;通过看图说话的形式,培养学生发散思维的能力,激发学生对本课学习的兴趣以及对本课内容的初步了解。

)希望工程之所以有如此大的魅力,是因为它的宗旨在于救助失学儿童、发展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

这一宗旨无疑选准了基础教育与我国下个世纪发展关系这个切入点,从救助我国贫困地区失学儿童,保障其受教育权入手,由此唤起人们的爱心和极大的热情。

女孩的一双大眼睛饱含着贫困儿童对学习的期盼,对知识的渴求。

我们望着女孩的大眼睛,油然而生一种责任感,为了满足贫困地区的孩子渴望读书的需求,为了救助因家境贫寒而上不起学或被迫中途辍学的千百万名儿童能背起书包走进课堂,获得受教育权,我们愿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同时也要更加珍惜自己的受教育权,好好学习。

那么究竟什么是受教育权呢?什么是受教育权(板书)1)受教育权的含义(板书)请同学们阅读教材,在了解教育的作用、教育含义的划分的基础上,解释受教育权的含义并加以分析。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是传递生产经验和社会经验的必要手段。

一个人来到世间,他所获得的科学知识,绝大部分是通过受教育获得的。

教育的含义有广狭之分。

本课使用的教育概念,就是从狭义上讲的,指的是学校教育。

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

请同学们看投影二:材料一;从今年6月以来,九江市遭受了历史上水位最高、受灾面积最广、时间最长的洪涝灾害,8月初九江长江大堤4—5号闸口的决口更是造成了巨大损失。

据九江市教委的初步统计,全市有12个县的1317所中小学受灾,占全市学校总数的47.1%,全市倒塌校舍平方米、新增危房平方米,加上其他教学设施的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达49605.16万元.然而,为了保证孩子们如期开学,国家拨款,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当地政府想法设法,搭起临时的帐篷小学,租民房、仓库改成临时教育,让孩子到城里学校免费借读……总之,一切能想到的办法都用上了,近30万名中小学生如期开学了。

材料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总人口235万系国务院18个贫困片之一,目前,有43万人尚未脱贫,有3万儿童因交不起学费而失学;全州中小学缺教室达10万平方米,危房达9万平方米,教育设施极为简陋,师资不足,以至于全州有50多个乡镇没条件办初中,适龄少年能升入初中继续读书的寥寥无几。

提问:上述材料说明了什么?(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材料一说明在洪水给九江市的教育设施造成了巨大损失的条件下,国家想方设法为孩子们受教育创造了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保证了孩子们如期开学,获得了受教育权。

材料二说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目前仍有3万名因贫困而失学的孩子,这些孩子因为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无法上学,丧失了受教育权;同时由于全州缺乏受教育的物质保障,50多个乡镇没条件办初中,致使许多适龄少年升入初中继续接受教育的权利落空。

通过上面的材料分析,使我们对受教育权的要领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总之,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否则,受教育权将难以实现。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受教育人口目前已达到3亿多人,建立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

在这一体系中,我国公民究竟能够享有哪些受教育的权利呢?2)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主要内容(板书)(学生阅读教材后回答,教师归纳。

)学龄前儿童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适龄儿童、少年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符合一定条件的公民,有接受高级中等教育及继续深造的机会;成年人有接受成人教育的权利;公民可以从社会其他合法教育机构、合法途径接受教育。

请同学们看投影三北京市确定2000年现代化教育基本框架,这一基本框架包括;以义务教育为主体,3岁以上学龄儿童入园率达到85%以上;进一步推动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适当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规模,使普通高中在校生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的40%,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25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的60%,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其他职业培训年平均达到300万人次;高等教育稳步发展本科教育,适度发展研究生教育,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等。

提问;上述材料说明了什么?(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材料以北京为例,反映出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内容是广泛的,而且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到2000年,国家将为公民享有受教育权提供更多的机会。

总之,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2。

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板书)请同学们看投影四;图示说明;教育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状况制约着教育的性质与发展;另一方面一定的教育又是一定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并给社会的政治、经济以巨大的影响和反作用。

在当前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大爆炸的形势下,一个人如果不接受教育,那么他很难在社会上立足,相反,只有接受教育,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请同学们看投影五;希望工程第一个受助者张胜利自述我的家乡在河北省涞源县桃木疙瘩村,人均改入不到百元。

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父亲病故,娘改嫁,家中只剩下弟弟妹妹和近80岁的奶奶。

为了生活,我只好离开学校,上山放羊去了。

1989年10月,全国开始实施希望工程作为第一批受助生,我重新走进了课堂。

那年,我13岁这以后,我不再为学费发愁。

3年后,我小学毕业升入上庄中学读书。

读到初中毕业,我看到村里因为没老师,孩子没学可上。

于是,我当上了桃木疙瘩村的一名代课老师。

1995年,中国青年基金会在浙江建立了希望工程全国教师培训基地,我又荣幸地成为第一批学员。

在上海举行的开学典礼上,我被上海第一师范学校破格录取。

1996年6月,我作为希望工程受助生的代表,赴美国参加了第26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圣火的传递。

提问;张胜利从小山村到大上海、到大洋彼岸,是什么改变了他的命运,使他的人生充满了希望?张胜利的经历给我们了哪些启示?(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希望工程给了张胜利受教育的权利,是教育改变了他的命运,促进了他的个人发展。

给我们的启示是作为公民为了自身的发展一定要上学接受教育;作为国家一定要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

总之,从公民的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来说,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1)从公民的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来说,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板书)请同学们看投影六教育兴万事通浙江省慈溪市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走经济发展靠科技,科技进步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的路子。

慈溪市从1995年起一方面实行市、镇(乡)两极教育经费单列,从机制上保证对教育投入的增加,1997年,市财政教育事业费支出9563万元,约占财政总支出的30%;另一方面,人民教育人民办。

1996年以来,慈溪市乡镇企业局、市住宅建设公司等16个单位各捐资20万元以上,社会个人捐资助教额达2050万元。

随着该市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全面提高了学生的素质,为各条战线输送了大批合格人才。

这些人才在生产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推动了慈溪市经济的发展。

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伊敏芳深有感触地说:“教育兴则万事通。

慈溪市经济总值跃居浙江省各县市第一位,这主要得益于市委、市政府认真组织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得益于全市人民对教育的大力支持。

”提问:慈溪市发展教育,培养人才,以此带动了本市的经济发展的事实,给了我们什么启示?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经济振兴的关键在科技,科技进步的基础在教育,教育的发展的目的在人才。

”我们要振兴中华民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一个重要的考虑,就是能够通过发展教育,培养出数以亿计的各类人才。

常言说“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每个公民应该怎么做呢?(学生回答,教师归纳)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受教育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思想道德水平,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力争为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多做贡献。

因此,从国家的繁荣发展和对公民的要求来说,受教育又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2)从国家繁荣发展和对公民的要求来说,受教育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板书)正因为如此,我国宪法以根本大法的长工,确认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规定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

课堂小结这节课,我们学习了一个概念;什么是受教育权;明确了一个观点:在我国,受教育既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巩固新课甘肃庆阳师范学校学生李勇,家住山区,生活条件艰苦,不仅经济困难,而且父亲身患重病,无人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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