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制度-26 药品使用超常预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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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品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

临床药品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

临床药品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Ⅰ目的加强医院药品使用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Ⅱ范围适用于全院临床各科室、药学部、医务科。

Ⅲ制度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我院药品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二、对全院所有药品使用实施排名并监控,及时进行超常预警,对使用金额排名前十名的药品和前十名的医师每月公布一次。

针对排名情况以及每季度处方点评结果,对存在超常使用药品的医师,以及连续两个季度都出现在排名前十药品中前三名的医师,由纪检监察室给予诫勉谈话予以警示。

警示后连续三次出现超常处方的,采取离岗培训,限制其处方权等相应处理。

三、对全院各科室用药情况的督导检查:每月抽调全院病历,检查药物使用合理性,评价结果定期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以督促临床科室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四、对专科用药情况的督导检查:进行运行病历督导,对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糖皮质激素、血液制剂、营养性辅助性用药等药物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向临床科室予以反馈,并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建议,督促临床科室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五、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与评价: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鼓励各科室对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积极上报。

对于每月出现科室零报告的,依据考核标准扣除科室当月考核分数。

对全院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进行分析评价并发布在《药学通讯》上,以指导临床合理安全用药。

六、提供及时的药学服务:针对医院在使用药品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提供药学技术支持,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Ⅳ参考依据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卫办医发〔2015〕43号)。

药品使用超常预警制度

药品使用超常预警制度

生效日期 2012.4 题目 药品使用超常预警制度 修改日期 2015.9页数 1/21 目的:加强药品监督,防止商业贿赂,达到因病施治,对不合理用药行为及时干预,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院合理用药水平。

2医院成立药品使用监管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分管医疗副院长任组长,监察室、医务科、药学部、IT中心及相关临床科室专家为成员。

由药学部、IT 中心负责提供相关数据,每月进行动态监测。

3 动态监测方法:3.1 药学部每月一次统计上一月全院使用金额排名前十位药品;3.2 药学部每月一次统计上一月全院使用金额/DDD排名前十位抗菌药物;3.3 药学部与IT中心对全院使用量增长幅度波动大的药品,提供使用情况分析,包括使用合理性及科室和医生分布。

3.4 医院药品使用监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讨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医院奖惩委员会讨论决定。

4 动态监测重点4.1 药品异常波动:单品种月使用金额或使用量波动幅度老药(引进使用六个月以上视为老药)大于30%,新药大于50%,即对该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调查,无正当理由则认定为异常波动。

4.2 药品异常使用:药品在个别科室集中使用而无正当理由的,药品由个别医生集中使用而无正当理由的,认定为异常使用。

4.3 药品违规使用:药品超适应症、超剂量(超过规定剂量上限)、超疗程使用而无正当理由的,认定为违规使用。

4.4 医院药品使用监管领导小组认为需要进行调查分析的其他药品。

4.5 药品异常波动、异常使用和违规使用的界定必须由医院药品使用监管领导小组会同涉及该药品使用专业的二位以上专家共同认定。

5 药品使用排名公示5.1 对抗菌药物使用金额前十位和DDD前十位进行院内网公示。

5.2 对全院使用金额排名前十位的药品进行院内网公示。

6 对药品异常波动、异常使用、违规使用的处理6.1 首次认定,将向该药品供应商、使用科室和使用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其作出书面陈述,限期整改。

题目 药品使用超常预警制度 页数 2/26.2 二次认定,则对该药进行限量使用(限量为异常波动前三到六个月平均使用量的60%);并对使用医生进行经济处罚和书面警告,并责成科室作出书面改进计划,当事医生作出书面检查。

药品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

药品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

药品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
为了进一步促进临床医师合理用药,特别是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杜绝医疗购销中不正之风。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工作在医院院长及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日常事务,医务科、药剂科协助工作。

二、药品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工作每季度必须进行用药品动态报告及预警分析,提出意见,供领导决策作参考意见。

三、每季度对全院抗菌药物销售排名前十位进行重点分析,多方面了解、调查使用情况是否属正常现象。

对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处理。

对非前十位药品也要经常注意其使用动向,对价格较高的药品也应多注意观察,特别是数量陡升的药品应重点观察,并由合理用药小组对该药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对不合理用药者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不合理用药情况严重、普遍则对该药进行限量采购甚至停止使用。

四、每季度根据金额排名和数量排名相结合原则,并根据实际消耗数量或金额对全院排名前十位药品也应进行分析,对数量陡升者进行重点分析,并由合理用药小组对该药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对不合理用药者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不合理用药情况严重、普遍则对该药进行限量采购甚至停止使用。

五、对要求整改的内容应在下一次监测中监督其执行情况,反映在报告之中。

六、对监测结果和超常情况进一步核实情况,并在适当范围内及时处理。

药品超常预警谈话制度模板

药品超常预警谈话制度模板

药品超常预警谈话制度模板为了加强药品使用管理,预防药品滥用和异常消耗,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药品超常预警谈话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药品采购、储存、配送、调剂、使用等工作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二、预警指标1.药品使用量异常增长:单个药品月使用量超过去年同期100%或年度使用量增长超过50%。

2.药品使用金额异常增长:单个药品月使用金额超过去年同期100%或年度使用金额增长超过50%。

3.药品使用频率异常:单个药品日使用频次超过临床常规使用范围。

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增多:单个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月增长超过50%或年度增长超过100%。

5.其他异常情况:如药品库存积压、过期失效等。

三、预警谈话程序1.触发预警指标后,由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预警谈话。

2.药事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预警谈话。

3.预警谈话由药事管理部门负责人主持,参与人员包括药学、临床、护理等相关人员。

4.谈话内容应包括:药品使用情况分析、异常原因调查、改进措施制定等。

5.参与人员应认真记录谈话内容,并签字确认。

6.药事管理部门应在预警谈话后5个工作日内,对谈话内容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批。

7.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批通过后,药事管理部门应按照谈话内容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8.整改措施实施过程中,药事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措施。

9.整改措施实施完毕后,药事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效果。

四、谈话记录及归档1.预警谈话记录应包括:谈话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谈话内容、整改措施等。

2.谈话记录应由药事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归档保存。

3.归档材料应包括:谈话记录、书面报告、整改措施实施情况、验收记录等。

五、奖惩措施1.对于及时发现、报告并实施整改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医院药品规范使用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医院药品规范使用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医院药品规范使用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药品使用的监测管理,遏制医疗服务过程中乱开药、开高档药、开大处方、拿药品回扣等不正之风,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特建立“医院药品规范使用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如下:
1、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医院药事委员会、药剂科、医务处(科)、行风办分工负责,定期对全院药品的使用进行动态监测。

2、药剂科牵头,信息中心协助每月15日之前,对单价在10元以上,每月销售前10位的中成药、西药、抗菌药物分别统计,报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医院药事委员会、医务处(科)、行风办。

3、医务处(科)组织医院相关专家对排在前10位的药品进行合理性论证。

对使用数量和金额都大,并且明显存在不合理用药的药品要及时、科学、合理调整药品采购计划和临床用药方案,对超常现象分析原因、查找漏洞。

对排位靠前的科室或个人的超常用药行为,给于院内公示预警,并视情节依照“药品用量超常处罚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对超常使用的药品,由纪检、行风办找其经销人员、厂方代表诫勉谈话或停止与其业务关系,情节严重的报“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委员会”备案,三年内取消该企业在本市的招投标资格。

4、建立健全与之配套的“医生用药情况排位制度…'药品使用超常处罚规定”。

建立药品动态用量发布渠道和超常预警公示渠道,做好监测和超常预警公示记录。

完善“用药排位情况登记台帐”和“不合理用药处罚
记录台帐”。

5、加强药品使用信息查询统计的管理,建立实行计算机查询药品使用信息双密码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6、对用药排位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分别药品、人员列出本单位季度用药排位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药品使用动态监控及超常预警制度

药品使用动态监控及超常预警制度

药品使用动态监控及超常预警制度
一、动态监控临床科室药品使用,每季度一次汇总、分析,由药剂部门及时将结果上报医院质量管理部门。

二、严格控制临床科室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凡超过科室规定的医药比例时,由职能部门向该科室发送预警通知,组织相关人员调查超常原因,客观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并将科室药品比例纳入科主任及医师个人绩效考核。

三、职能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对超过200 元的门诊处方进行统计、分析,研究用药合理性,对用药不合理的科室、医师发送预警通知,每季度向药事管理委员会汇报一次。

四、药剂科对医院每季度药品使用总金额排名前10 位的药品(重点是抗菌药物)进行排序统计,由临床药师进行循证用药分析,重点实施监控。

对超常用药,按照限量采购原则进行限量控制。

五、药剂科及质管部每月对门诊处方和住院病历进行分析调查,及时登记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并进行备案,对临床不合理用药每季度进行一次点评,将科室和医生不合理用药情况每月上报质管部,由质管部对科室作出整改意见,并上报经管办纳入绩效考核。

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四篇)

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四篇)

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避免和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建立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促进合理使用。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院内使用的所有临床药品均为动态监测对象。

其中抗菌药物、进口药、合资药、新特药和中成药为本院重点动态监测对象。

二、药剂科每月一次对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对使用金额和使用量居前____位的药品品种进行排序,特别是重点监测的药品品种,按科室、医生进行综合分析,上报院部和药事管理委员会。

三、药剂科每季度组织对全院、科室、医生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督查,对排名前列的抗菌药物结合处方、病历等相关资料,根据监测情况和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对滥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和医生,提出预警,上报院部和药事管理委员会。

四、药剂科每季度对门诊处方和住院病历进行分析调查,及时登记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并进行备案,为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供动态监测。

五、对使用抗菌药物用量排名前____名的前____名的医生,药事管理委员会对这前____名医生使用抗菌药品的合理性进行重点检查。

如无理由大处方、高价药、无适应证用药、经济利益挂钩处方等。

六、根据每月药品使用动态监测与分析报告,对近两个月内用量及使用金额对比上升超过____%的药品;对院内个别科室异常使用被列入预警、监控的药品。

医院将在周会上对各临床科室提出口头预警,并密切监测,必要时暂停使用该药品____个月。

七、院部、药事管理委员会对不合理用药的科室或个人进行问责。

包括:警告谈话限期改正、限定处方权、取消处方权。

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必要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在周会上进行全院通报。

医院管理在控制药品成本上,梳理所有药品,形成上海市一药品目录,严控高价药。

实行一品两规,以“必需、可及、非医保”为原则进药。

率先关闭医院内大药房,医保全部使用院内采购药品。

临床用药监控和超常预警制度

临床用药监控和超常预警制度

临床用药监控和超常预警制度
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使用药物,
全面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
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院内使用的所有临床药品均为动态监测对象。

其中抗菌药物、中成药注射剂、辅助治疗药物为重点动态
监测对象。

二、药剂科每月一次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对使
用金额和使用量居前10位的药品品种进行排序,特别是重
点监测的药品品种,并将统计结果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
治疗委员会。

三、药剂科每月对院科两级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
调查分析,对排名前列的抗菌药物结合处方、病历等相关
资料,根据监测情况和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进行合理性
分析评价,对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和医师,提出预警,并将结果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

四、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使用金额排名前10名的医
师进行排名,并将统计结果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
员会。

五、根据每月药品使用动态监测与分析报告,对连续
两个月内用量及使用金额排名前列的药品,及时采取干预
措施,必要时做暂停销售处理;对院内个别科室异常使用
被列入预警、监控的药品,临床药学室协同医务部对处方、医嘱用药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如发现属不合理应用,在
院周会上对相关科室提出口头预警,并由药剂科采购部门对药品业务代表就药品的使用进行沟通,同时继续密切监测。

六、院纪检、医务部对不合理用药的科室或个人进行问责。

包括:警告谈话、限期改正、限定处方权、取消处方权;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必要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进行院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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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2012.4 题目药品使用超常预警制度修改日期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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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加强药品监督,防止商业贿赂,达到因病施治,对不合理用药行为及时干预,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院合理用药水平。

2医院成立药品使用监管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分管医疗副院长任组长,监察室、医务科、药学部、IT 中心及相关临床科室专家为成员。

由药学部、IT 中心负责提供相关数据,每月进行动态监测。

3动态监测方法:
3.1药学部每月一次统计上一月全院使用金额排名前十位药品;
3.2药学部每月一次统计上一月全院使用金额/DDD 排名前十位抗菌药
物;
3.3药学部与IT 中心对全院使用量增长幅度波动大的药品,提供使用情况
分析,包括使用合理性及科室和医生分布。

3.4医院药品使用监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讨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医院奖
惩委员会讨论决定。

4动态监测重点
4.1药品异常波动:单品种月使用金额或使用量波动幅度老药(引进使用六
个月以上视为老药)大于 30%,新药大于 50%,即对该药品使用情况进
行分析调查,无正当理由则认定为异常波动。

4.2药品异常使用:药品在个别科室集中使用而无正当理由的,药品由个别
医生集中使用而无正当理由的,认定为异常使用。

4.3药品违规使用:药品超适应症、超剂量(超过规定剂量上限)、超疗程
使用而无正当理由的,认定为违规使用。

4.4医院药品使用监管领导小组认为需要进行调查分析的其他药品。

4.5药品异常波动、异常使用和违规使用的界定必须由医院药品使用监管
领导小组会同涉及该药品使用专业的二位以上专家共同认定。

5药品使用排名公示
5.1对抗菌药物使用金额前十位和DDD 前十位进行院内网公示。

5.2对全院使用金额排名前十位的药品进行院内网公示。

6对药品异常波动、异常使用、违规使用的处理
6.1首次认定,将向该药品供应商、使用科室和使用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
成其作出书面陈述,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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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药品使用超常预警制度页数2/2
6.2二次认定,则对该药进行限量使用(限量为异常波动前三到六个月平均
使用量的 60%);并对使用医生进行经济处罚和书面警告,并责成科室
作出书面改进计划,当事医生作出书面检查。

3 三次认定,作停药处理。

6.4供应商所代理的药品在同一招标周期内,累计出现三次异常波动、异
常使用、违规使用等情况(同一次回顾算一次),则将对其所供应的
所有药品进行调查,并视情况对某一种或几种药品限量乃至停止使用。

6.5对一年内有四次被认定为药品异常使用或违规使用的科室,除进行经
济处罚外,将在全院通报批评,并计入科主任业绩考评档案。

6.6对一年内有三次被认定为药品异常使用或违规使用的个人,除进行经
济处罚外,将在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其三个月的处方权。

历次修改日期: 2020 年 4 月
获经批准
院长日期2020.09.16
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医学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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