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员工岗位证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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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员工岗位证书管理规定

建筑企业员工岗位证书管理规定

建筑企业员工岗位证书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员工岗位证书管理办法(讨论稿)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岗位证书管理,引导广大技术人员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注册在本公司且能服从公司调配的注册类证书(如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建筑师、注册会计师等)、职称类证书(如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工程师、经济师等)、岗位证书(如施工员、造价员、安全员、质量员、会计员、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技工类证书等)。

第三条、公司在编持证人员对证书具有所有权,公司对本公司在编人员证书具有使用权。

?若持证人员离职,公司对其证书享有市场价优先聘用权。

第四条、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本办法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第一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设立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落实和执行。

?第六条、总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经营部牵头组织,其他各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参与。

第二章激励方式第七条、公司在编人员对取得适用于本办法的证书后,可向公司报销取得该证书时所产生合法合规的相关报名、教材、培训、考试等费用。

除考试成绩为两年滚动有效的,可按“就近时间”原则报销两次考试费用(教材、培训费仅报销一次)外,其他岗位证书均只允许报销一次。

报销期限自取得证书后一年内有效。

?第八条、取得证书后一次性奖励方案具体如下:?1、对通过一级建造师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元的奖励;2、对通过二级建造师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元的奖励;3、对通过注册造价师、建筑师、会计师等考试给予一次性元的奖励;4、领取本奖励金额则视同认可办法,并受本办法约束。

第九条、按照企业对证书需求程度及岗位性质,公司在编人员将按照考取的证书类型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不纳入个人薪金统筹范围,企业在编人员补贴按月度方式进行结算发放;非企业在编人员补贴按月度方式计算、按年度进行结算发放,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发放时间自证书注册领证当月起。

持证上岗的管理及重要性

持证上岗的管理及重要性

3.证书的有效性:所持证书按照国家及湖北省有关规定、 总公司的规定,由综合部按期组织到有关管理机关进行年 审或升级考核,对内部所聘人员进行审批。以确保所持证 书的有效性。 4.各工程处或项目经理部要在开工前或上岗前进行自检, 严禁无证上岗,违反操作规定。 5.工程技术部不定期到现场检查工程处或项目部执行持证 上岗管理规定的情况,检查结果报综合部,并纳入项目考 核中。
所有岗位证书都要进行有关方面的各类专业理论知识 考试和技能考核成绩合格后取得,相关部门按设置岗位的 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岗位要求,通过专业理论知识和专项 实际操作能力的考试,如从事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则必须 通过全国统一的注册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后再由企业进 行注册,取得资格证书后才能有执业资格。如现场作业人 员的木工、钢筋工等则更注重现场专业技能的考核。每个 岗位有它的专业性、特殊性和任职要求,并突出其专业性 。持证上岗是建设行业管理部门管理整个建筑行业的一个 重要手段,也是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和做好的基础工作,是 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有效措施。设岗定责使每个在 岗位上的作业人员都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 有没有资格做,有没有能力做,只有知道自己所从事的岗
(4)考核发证机关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四、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公司岗位管理,为更好地落实“岗位责任制”,使 工作规范化。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及专业特点,特制定持证上 岗管理规定如下: 1、持证上岗的岗位 (1)专业技术人员:有效证书为专业职称证书。 (2)管理人员: 机关管理岗位:档案员、劳资员、内审员、统计员、预算员 。 施工管理岗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可 由专业技术人员兼)、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统计员。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1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 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 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规定本规定。 2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规 定本规定。 3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 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 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 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员工考取证书及证书津贴支付管理办法

员工考取证书及证书津贴支付管理办法

员工考取证书及证书津贴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员工考取证书及各项津贴的支付标准,以提高在岗员工积极主动考取证书的热情,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结合行业特点及公司发展阶段,特制定在岗员工考取证书及享受津贴的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各部门、建筑公司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在岗人员。

第三条职责划分(一)综合部负责员工考取证书及证书津贴支付管理办法的制订、适时修订以及员工证书报考的组织工作;(二)综合部负责员工证书办理、证书注册、证书转移、证书的统一保管及证书的继续教育等事宜;并且负责证书的领用、保管和及时归还。

1 / 9第二章员工考取证书管理办法第四条员工考证原则(一)由综合部定期收集员工考取各类证书、职称评定的信息,并在公司内及时发布,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员工参加考试;(二)公司在编人员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九大员和技工证类证书由公司统一报名安排员工参加相应培训和考试,报名费由公司承担,其他如建造师、造价员等证书由员工自行报名参加考试,公司员工对取得适用于本办法的证书后,可向公司报销取得该证书时所产生合法合规的相关报名、教材、培训、考试等费用。

除考试成绩为两年滚动有效的,可按“就近时间” 原则报销两次考试费用(教材、培训费仅报销一次)外,其他岗位证书均只允许报销一次。

报销期限自取得证书后一年内有效。

(三)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公司将给予一次性奖励,若非客观原因不参加考试或二次考试均未通过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员工一次性处罚,具体规定详见附件1(在岗员工考证奖罚标准表);(四)由公司综合部根据公司证件管理的需要,安排员工参加岗位证书考试时,员工应全力支持与配合。

2 / 9第五条证件管理原则(一)在岗员工通过公司组织或自行考取的证书均应第一时间注册到公司,并享受相应证书津贴(本职岗位需要的证书除外);(二)新入职员工已持有的证书应根据公司综合部的要求,第一时间全部转移注册到公司,并享受相应证书津贴(本职岗位需要的证书除外)。

员工考取证书及证书津贴支付管理办法

员工考取证书及证书津贴支付管理办法

员工考取证书及证书津贴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时发布,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员工参加考试;?(二)公司在编人员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九大员和技工证类证书由公司统一报名安排员工参加相应培训和考试,报名费由公司承担,其他如建造师、造价员等证书由员工自行报名参加考试,公司员工对取得适用于本办法的证书后,可向公司报销取得该证书时所产生合法合规的相关报名、教材、培训、考试等费用。

除考试成绩为两年滚动有效的,可按“就近时间”原则报销两次考试费用(教材、培训费仅报销一次)外,其他岗位证书均只允许报销一次。

报销期限自取得证书后一年内有效。

(三)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公司将给予一次性奖励,若非客观原因不参加考试或二次考试均未通过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员工一次性处罚,具体规定详见附件1(并享受((三)财务职称类津贴:注册会计师、会计师。

?第七条??证书津贴支付原则。

?(一)由公司特殊安排并出资取得的资格证书不享受津贴;?(二)通过公司组织报考或本人自行报考的资格证书可享受一定的证书津贴;?(三)从外单位办理资格证件转移并注册到公司的人员可享受一定的证书津贴;?(四)根据公司资质平台及投标平台建设的证书需求状况,证书暂不需要存放公司的员工暂不享受证书津贴。

?第八条???证书使用(四)持证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安排的继续教育,如未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导致证书失效的,公司则扣除当年度全部津贴补助,并由持证人员承担全部后果。

?(五)持证人员享受报销和之相关证书培训、考试、教材、注册费用等和一次性奖励的持证人员,原则上应为公司服务满3年。

?1)取得证书后一年内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证书不再服从企业调配的,则须退回一次性奖励和报销费用(报名费、培训费等),并向公司补偿等额经济损失;2)取得证书后二年内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证书不再服从企业调配的,则须退回一次性奖励和报销费用;?3)取得证书后三年内与公司解除合同的,则须退回一次性奖励和报销费用总?第十二条?附件?(一)在岗员工考证奖罚标准表;?(二)在岗员工证书津贴支付标准表在岗员工考证奖罚标准表单位:元注:高、中级职称的其他专业是指:结构、给排水、暖通、机械、焊接、电气、公路、桥梁、交通土建、隧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城市隧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环境卫生、照明、绿化工程等相关专业。

建筑工程公司员工证书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公司员工证书管理办法

..XXXXXX建筑工程公司员工证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培养适应公司多元化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促进公司持证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各类证书的管理,满足公司市场拓展、资质维护、生产经营和个人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的证书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证书主要是指与公司资质、生产经营及持证人才岗位适任紧密相关的各类证书。

第二章相关释义第四条:员工证书:本办法所称证书包含员工岗位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其他证书。

第五条:员工岗位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员工岗位资格证书包括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上岗证书、培训证书等。

第六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指通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后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包括初级工(国家五级)、中级工(国家四级)、高级..工(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资格证书。

第七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分为助理(员)、中级、高级(副高、正高),专业主要包括工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

第八条: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执业资格证书,是通过全国(省)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师(初级 / 中级 / 高级)等。

第九条:学历证书:本办法所称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

此类证书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等。

第十条:其他证书:主要包括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并被公司采用的员工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著作或译著、发明、专利、“四新“应用或推广,规范标准工法等编写,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完成者证书和获奖证书等。

公司工程证书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工程证书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工程证书管理制度内容
一、制度目的
明确工程证书管理的目标和意义,确保所有相关证书的申请、使用、保管和更新等环节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升项目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工程建设、监理、设计等相关业务的部门和个人,包括但
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证书分类与管理责任
详细列出公司所需管理的工程证书类型,如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等,并明确各类型证书的管理责任人或部门。

四、证书申请流程
规定证书申请的标准流程,包括资料准备、申请提交、审核跟进以及证书领取等步骤,并
对每一步骤的负责人和时间节点做出具体要求。

五、证书使用规范
说明证书在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如必须保证证书的真实性、有效性,严禁伪造、涂改
证书信息,以及在招投标、项目验收等环节正确展示证书的重要性。

六、证书保管与归档
阐述证书的保管条件、保管责任人以及如何进行证书的归档工作,确保证书的安全和便于
查询。

七、证书更新与延续
制定证书到期前的检测、评估和续期计划,防止因证书过期而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项目
进度。

八、违规处理机制
对于违反证书管理规定的行为,应明确违规的后果和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职务或解除劳动合同等。

九、培训与宣传
定期对员工进行工程证书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管理意识和操作能力,确保
制度的有效执行。

十、监督与评审
设立监督机构,定期对工程证书管理工作进行评审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持续优化证书管理流程。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持证上岗制度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持证上岗制度

为加强本工程岗位管理,为更好地落实“岗位责任制〞,使工作标准化。

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及专业特点,特制定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如下:一、持证上岗的岗位1.专业技术人员:有效证书为专业职称证书。

2.管理人员:工程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可由专业技术人员兼〕、平安员、材料员、预算员、统计员。

3.工人:机械操作工、施工员、电工、电焊工、气焊工、试验员、信号指挥员、钢筋工、混凝土工、测量工。

二、岗位等级1.技术岗位:执行?工程等级与人员资质管理规定?〔QB/GL03-02〕。

2.管理与工人岗位:一般分高、中、初三级。

三、岗位种类根据工种及岗位工作性质将岗位分为以下两种1.需持国家、河南省有关单位和部门颁发的证书〔简称外发证〕的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特殊工种。

2.允许持本集团公司或工程内部颁发的证书或聘书〔简称内发证〕的有:试验员、测量工、预算员、仓库保管员、信号指挥员、机械操作工、施工员等勘察与测绘局部工种。

四、持证上岗的管理方法1.取证:经公司有关部门及指导批准后,按局有关管理规定参加各种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获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2.证书使用管理:在工作过程中,均应随身携带自己的岗位证书,不得随意涂改、转借,应将证书复印件交工程综合部保存备案。

如有丧失,报综合部协助补办。

3.证书的有效性:所持证书按照国家及河南省有关规定、公司的规定,由综合部按期组织到有关管理机关进展年审或晋级考核,对内部所聘人员进展审批。

以确保所持证书的有效性。

4.各部门负责人或工程经理部要在开工前或上岗前进展自检,严禁无证上岗,违背操作规定。

5.平安环境部不定期到现场检查工程处或工程部执行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情况,检查结果报综合部,并纳入工程考核中。

一、持证上岗人员类别:1、煤矿主要负责人:煤矿正副矿长、正副总工程师等;2、平安消费管理人员:平安消费管理机构的部长〔含副职〕、科长〔含副职〕、平安监察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区队长〔含副职〕等;3、特种作业人员:〔1〕电工作业。

工程建筑公司职称、证书补贴管理办法

工程建筑公司职称、证书补贴管理办法

工程建筑公司职称、证书补贴管理办法一、目的: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员工队伍整体素质,规范专业技术职称及各类证书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二、原则:鼓励自学,统一管理,按级补贴。

三、道用范围:公司正式入职员工四、定义:职称、资格证管理包括:证书分类、补贴标准、补贴条件费用审批的管理五、组织与职责:(1)工程管理部是本办法的主导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

各部门有配合落实的责任和义务。

(2)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不允许将证书外借挂靠,必须在本公司注册。

办公室负责所有员工职称、资格证的保管。

有职称、资格证书的员工必须将证书交给公司保管。

六、证书分类、补贴标准和补贴条件1、补贴条件(1)公司给予取得专业资格证书的员工相应的资格补贴,但其取得的国家专业资格证与其现工作岗位相关联的或是通过职称、资格证书取得资格从而进行报考另一种资格证书而取得证书的不给予补贴,如:用二级建造师报考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培训的,木标准只适用于未从事相对应证书的岗位人员(2)学历补贴和职称补贴可同时享受。

(3)同时具有多职称证书的按最高等级职称标准给予补贴;一人如具有多个资格证书的,除与其现工作岗位相对应的资格证书不予补贴外,其他证书补贴可重复累加。

(4)补贴由个人凭证原件申请,经工程管理部、办公室查实、并注册到公司后,自注册之日所在月份起计提发放。

(5)未列出的其它专业资格证书按个别情况特殊审核处理,经审核后按相应的标准给子资格补贴。

①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②所获得的证书必须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人事部或建设部等权威机构发,全国通用,可根据证书号在网上查询;③其它证书,如果需要补充时,根据公司需要及时补充。

2、证书所产生的培训费、继续教育、年审、延期注册等相关费用均由公司承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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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XXX公司员工岗位证书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公司各科室、各项目部:
企业为改善人才结构,打造知识科技型品牌建筑企业,提升建筑业发展形态,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实力,经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方针,加大力度鼓励和支持公司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相关的注册类执业资格考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淄博铠模建工有限公司员工岗位证书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XXXX有限公司
《XXX有限公司员工岗位证书
管理办法(试行)》
(讨论稿)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岗位证书管理,引导广大技术人员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注册在本公司且能服从公司调配的注册类证书(如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建筑师、注册会计师等)、职称类证书(如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工程师、经济师等)、岗位证书(如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会计员、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等)。

第三条公司在编持证人员对证书具有所有权,公司对本公司在编人员证书具有使用权。

第四条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第一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审批,设立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落实和执行。

第六条总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人事部牵头组织,工程
部、综合部、财务预算部积极配合,共同参与。

第二章激励方式
第七条公司在编人员对取得适用于本办法的证书后,可
向公司报销取得该证书时所产生合法合规的相关报名、教材、培训、考试等费用。

除考试成绩为两年滚动有效的,可按“就近时间”原则报销两次考试费用(教材、培训费仅报销一次)外,其他岗位证书均只允许报销一次。

报销期限自取得证书后一年内有效。

第八条取得证书后一次性奖励方案具体如下:
对通过一级注册类证书的员工,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奖励;对通过注册造价师、建筑师、会计师等考试给予一次性8000元的奖励;对通过二级建造师级(副)高级工程师的员工,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奖励。

(领取本奖励金额则视同认可办法,并
受本办法约束)
第九条按照企业对证书需求程度及岗位性质,公司在编人员采用以基本补贴加上工程补贴的形式进行补贴,补贴金额不纳入个人年薪统筹范围,其中企业在编人员基本补贴按月度方式进行结算发放,非企业在编人员基本补贴按月度方式计算、按年度进行结算发放;工程补贴均统一按月度方式计算、按年度进行结算发放,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发放时间自证书注册领证当月起。

具体补贴金额基数方案如下:
(建造师配套使用的三类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员配套使用的三类人员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再计取,建造师和安全员自取得配套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当月起进行补贴。


第十条公司在编人员一人持有多本证书的基本补贴,除持有多本注册类证书的第二本注册证书按基本补贴0.5倍累计外,其余均按所持有证书补贴额的项目进行单项补贴,按月度进行结算发放。

第十一条公司在编人员一人持有多本证书的工程补贴,按承接业务实际情况(一人承接多个项目的,按单项工程补贴额计取,累计项目补贴),以月为单位,按年度进行结算发放。

第十二条公司在编人员为实际在施工现场从事管理的,其岗位资格证书对应只享受基本补贴,工程补贴在岗位薪资中予以考虑。

第十三条由外单位转入本公司注册的岗位证书,自转入之日起只享受证书基本补贴。

第三章证书管理
第十四条综合部负责证书日常登记、使用、调配,以及淄博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人员信息的维护,并对人员承接业务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地告知工程部。

第十五条综合部须对每月企业所有工程进度情况进行统计,在年度末向人事部门提供准确、真实的证书使用情况。

第十六条由综合部组织职工证书的考试报名通知、证书注册(考核)、证书领取、继续教育报名及通知,以及基本补贴、工程补贴的校核,并编制相应补贴清单交董事会讨论审核。

第十七条财务部根据经审核的基本补贴和工程补贴清单,按时向适用本办法的持证人员发放专项补贴。

第四章证书使用
第十八条风险项目借用公司在编人员岗位证书参加工程招投标的,风险项目部须按工程补贴额向公司支付招投标期间各类岗位证书所对应的补贴,按月进行计算,自工程项目报名开始至工程投标截止,不满一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十九条风险项目部借用公司在编人员岗位证书的,公司按工程补贴额1.2倍向风险项目部计取各类岗位证书补贴,
证书借用时间按月进行计算,自工程项目中标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或各类岗位证书解禁为止,不满一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二十条风险项目部员工具有岗位证书的,则风险项目部上交公司的费用中扣除该员工对应岗位证书的补贴额。

第二十一条公司承接业务使用风险项目部员工岗位证书的,公司按工程补贴额支付该员工岗位证书所对应的补贴,按月进行计算,不满一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二十二条风险项目部全部借用公司员工岗位证书参加招投标并中标的,则根据工程性质,公司在签订内部合同时一次性向风险项目部计取0.1-0.2%的管理费。

第二十三条风险项目结束后,风险项目部应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和宁波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信息系统解锁程序。

如因主观原因未及时办理的,经公司查实后,拖延期间所生产的
占用证书时间,公司根据工程性质,按工程补贴基数的3-5倍
向风险项目部按月计取罚金,不足一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二十四条证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污损、遗失、超期押证等情况,公司根据工程性质,按工程补贴基数的2倍向责任项目部按月计取罚金,直至证书复原或补证为止,不足一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二十五条在证书使用过程中,所在项目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导致证书暂扣的,证书暂扣期间,公司根据工程性质,按工程补贴基数的3-5倍向责任项目部按月计取罚金,不足一
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二十六条在证书使用过程中,所在项目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导致证书吊销的,公司根据工程性质和被吊销证书的性质,可对责任项目部处以工程合同额10%的罚金。

公司同时向证书所有人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在三年内被吊销证书人员仍可享受基本补贴。

第二十七条综合部应积极安排的继续教育,如未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导致证书失效的,公司按规定继续发放年度全部工程补贴,综合部员承担全部后果。

第二十八条持证人员享受报销和之相关证书培训、考试、教材、注册费用等和一次性奖励的持证人员,原则上应为公司服务满3年。

(一)取得证书后一年内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证书不再服从企业调配的,则须退回一次性奖励和报销费用,并向公司补偿等额经济损失;
(二)取得证书后二年内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证书不再服从企业调配的,则须退回一次性奖励和报销费用;
(三)取得证书后三年内与公司解除合同的,则须退回一次性奖励和报销费用总额的50%。

第二十九条公司在编人员取得证书后,出租、转借、授权他人(单位)使用的,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其所有基本补贴和工程补贴,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职工本人承担,同时,公司根据情节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XXXX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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