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学生社团面对商业赞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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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冠名利益管理规定

学校冠名利益管理规定

学校冠名利益管理规定近年来,冠名成为了一种获得经费和宣传效应的重要途径。

随着冠名市场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学校选择与企业合作,将校园内的建筑、设施、活动等冠以企业的名字。

然而,这种形式的合作也存在着一系列的利益关系和管理问题需要面对和解决。

为了确保学校冠名合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学校冠名利益管理规定应运而生。

第一,合作机制的规范化。

学校冠名利益管理规定应明确规定合作机制,明确学校和企业之间的权责关系,防止出现权利和利益的不均衡。

同时,还要规范合作期限和合作条款,明确合作的目的和合作的内容,确保合作符合学校的发展定位和办学理念。

第二,冠名资金的使用和监管。

学校冠名利益管理规定应明确规定冠名资金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

冠名资金应主要用于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最大化效益。

同时,还要加强对冠名资金的审计和监督,防止使用资金不当或者出现贪污腐败等问题。

第三,品牌形象的保护。

学校冠名利益管理规定应明确规定保护学校品牌形象的相关要求和措施。

学校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良好口碑的机构,不应该因为冠名合作而损害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规定应要求企业保持良好的商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冠名合作进行虚假宣传或者违规操作,以免影响学校的声誉。

第四,学校资源的平衡利用。

学校冠名利益管理规定应明确规定学校资源的平衡利用原则,防止因不合理的冠名合作导致资源过度集中在特定企业或特定项目上。

学校资源的平衡利用不仅有助于提高学校的整体实力,也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多元化的人才培养。

同时,学校还要充分考虑资源利用的长期性和可持续性,避免过度依赖冠名合作带来的利益。

第五,合作效益的评估和反馈机制。

学校冠名利益管理规定应建立合作效益的评估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合作的效果和影响,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这有助于提高合作的效果和质量,促进学校和企业之间的良好互动和合作关系。

评估和反馈机制要充分考虑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学校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达到公平公正的目的。

协会捐赠管理制度应用

协会捐赠管理制度应用

协会捐赠管理制度应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协会捐赠管理,提高协会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协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向协会捐赠的个人、组织和单位。

第三条协会接受捐赠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合法、透明的原则,保障捐赠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协会应当建立捐赠管理部门,负责接受、管理、使用捐赠资金,并定期公布捐赠情况。

第二章捐赠形式第五条捐赠可以以现金、物品、服务或其他形式进行。

捐赠者应当在捐赠时明确捐赠形式及用途。

第六条捐赠物品应当符合协会的发展需求,对于不符合的物品,协会有权拒绝接受。

第七条捐赠服务应当符合协会的活动方向,对于不符合的服务,协会有权拒绝接受。

第八条捐赠资金应当用于协会的正常运作和项目开展,不得用于个人私利。

第九条捐赠者可以要求对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捐赠程序第十条捐赠者应当向协会提交书面捐赠申请,并明确捐赠形式、用途、金额或物品。

第十一条协会应当及时回复捐赠者的申请,并确定是否接受捐赠。

第十二条协会应当签订捐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捐赠物品的所有权归属。

第十三条捐赠者应当全额支付捐赠款项或交付捐赠物品,并与协会共同确认捐赠事项。

第十四条协会应当向捐赠者开具捐赠凭证,并提交捐赠报告。

第四章捐赠管理第十五条协会应当建立捐赠管理制度,明确捐赠的管理流程、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第十六条捐赠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捐赠评估和管理,及时汇总捐赠款项和物品的使用情况。

第十七条捐赠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捐赠档案,详细记录捐赠者信息、捐赠形式、用途及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捐赠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捐赠款项和物品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捐赠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五章捐赠公示第十九条协会应当定期公布捐赠情况,包括捐赠者信息、捐赠形式、用途及使用情况。

第二十条协会应当建立捐赠信息公示平台,便于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捐赠者有权要求协会公布捐赠情况,保障捐赠的透明和公正。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协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不得违法使用捐赠资金。

174436_武汉大学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

174436_武汉大学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

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学生组织是高等学校适应时代发展,延伸工作手臂,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依托;是高校共青团通过充分发挥组织动员、教育引导、关心服务青年大学生及代表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作用,吸引和凝聚青年的有效组织载体;是学生通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重要渠道。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协调关系,有效联动,形成合力,推动校级学生组织在协助我校共青团做好“融入中心、走近青年”的进程中,为促进高校完成人才培养任务提供丰富的方式方法和青年参与的动力,实现自身的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级学生组织的设置原则以“组织有力、行为有序、目标统一、精简效率”为检验标准,各校级学生组织的设置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纲领性原则各学生组织的设立必须有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的行动纲领。

学生组织须严格根据纲领阐述的宗旨、目标与任务开展工作,主动承担纲领所赋予的使命,合理行使职权,保证工作的正确性与效率性。

(二)精简性原则每个学生组织的职能须保证唯一性和高效性。

在有利于青年成长成才与学校发展大局的前提下,合理分配资源,尽量减少学生组织之间职能直接或者间接重复的情况,降低重复建设浪费,提升管理效率,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三)协调性原则学生组织的设置做到“和而不同”。

从总体上,各学生组织在团委或直接在校党委领导下,为实现我校共青团“融入中心,走近青年”这一共同的工作目标而相互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力。

同时,学生组织各自承担不同的使命,在相关工作中发挥着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规范性原则学生组织作为相应学生群体的代表,在人事任用、成员绩效考核、工作业务及流程、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有理可依。

(五)稳定性原则各学生组织在组建时要充分考虑组织的时代适应性、科学性与前瞻性,确保其纲领、职能与组织架构在较长的时间内能够满足其实际需求,从而保持组织的稳定性。

(六)发展性原则本着服务于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于学校发展大局、服务于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原则,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学校可根据实际工作的要求,科学整合、调整现有校级学生组织的职能,以及取缔或成立新的校级学生组织。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在学校中,学生社团活动是学习之余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丰富学生们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的社交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然而,学生社团的发展需要经费的支持和管理。

本文将围绕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的管理办法,从几个方面展开回答写作。

一、经费来源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的来源有多种途径,一是由学校提供的固定经费,学校视情况而定,为社团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是由社团成员进行自费捐献,这是一种常见的经费来源方式,通过自愿捐款,会凝聚起成员之间的凝聚力。

三是由社团成员参加一些赞助商活动获取经费,通过与赞助商进行合作,社团可以为赞助商提供一定的宣传推广,以获取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经费使用准则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的使用需要遵守一定的准则。

首先,经费应用于社团正常运转的开支,如举办活动所需的场地租赁费、音响设备的租用费等。

其次,经费的使用需要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社团成员有权了解和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

最后,社团成员应当对经费的使用负有责任感,合理利用经费,不得挥霍浪费。

三、经费管理方式社团活动经费的管理方式应当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制度。

一是建立经费管理部门,由专门负责经费的相关人员进行管理,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

二是制定经费使用审批制度,对社团活动经费的使用进行审批和监督,确保经费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三是建立财务报账制度,要求社团成员进行精确的财务报账,保证经费的使用记录清晰可查。

四、经费使用范围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应当合理规范。

经费的使用应当与社团的宗旨和目标相符合,不能用于个人私用或其他无关活动中。

社团可以通过申请经费进行活动策划、宣传推广和代表参赛等方面的费用支持。

五、经费监督机制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的监督机制是确保经费使用规范的关键。

一是社团内部可以设立监督小组,由社团成员组成,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控,及时报告存在的问题。

二是学校可以成立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监督委员会,由相关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对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评估。

公司对外赞助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赞助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赞助管理办法一、目的该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对外赞助的行为,确保赞助活动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和价值观,并提高对外赞助的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二、定义1. 对外赞助:指公司以经济或非经济的方式给予外部个人、组织或活动资金、物品、服务或其他资源支持的行为。

2. 赞助活动:指公司所赞助的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赛事、展览、会议、慈善活动等。

三、赞助审批程序1. 公司各部门提出赞助申请,应填写赞助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支持材料。

2. 赞助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赞助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及目的;- 赞助金额或提供的资源;- 预期对公司形象、品牌推广或商业利益的影响等;- 公司所需达到的目标和预期效果。

3. 赞助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汇总形成赞助报告。

4. 赞助报告由公司高层领导审批,决定是否批准赞助申请。

5. 审批通过的赞助申请将记录在赞助台账中,由相关部门负责后续的跟进和管理。

四、赞助资金管理1. 赞助资金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确保使用合法合规。

2. 赞助资金使用范围应与赞助目的和活动内容相符,严禁挪用、套取或私自使用赞助资金。

3. 赞助资金的使用应经过相应的会计核算和审计,确保资金的使用情况透明可追溯。

五、赞助绩效评估1. 赞助活动结束后,相关部门应对赞助活动进行绩效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指标:- 目标达成情况;- 影响力和影响范围;- 媒体曝光和报道效果;- 受益人或受众的满意度调查等。

2. 绩效评估结果将纳入公司对外赞助的决策依据和改进措施。

六、法律合规要求1. 公司对外赞助活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2. 公司严禁以赞助名义从事违法违规行为或损害公司声誉的活动。

3. 在对外赞助中涉及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应经过法务部门的审核和确认。

七、附则1. 公司对外赞助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高层领导层所有,并保留随时进行修订的权利。

2. 所有员工在参与对外赞助活动时,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

>以上仅为公司对外赞助管理办法的一般规定,具体操作细则将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社团活动月赞助众筹策略

社团活动月赞助众筹策略

社团活动月赞助众筹策略一、背景介绍与目标设定近年来,社团活动在大学校园内越来越受到关注。

然而,要举办一场成功、规模较大的社团活动常常需要大量资金支持。

因此,我们策划了社团活动月赞助众筹策略,旨在通过众筹的方式筹集资金,为社团活动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

本策划书的目标是制定一套有效的众筹策略,确保活动能够成功举办。

二、众筹平台选择为了增加众筹活动的可信度和可见性,我们建议选择知名的第三方众筹平台作为筹款渠道。

国内目前已存在多家知名众筹平台,比如“水滴筹”、“腾讯乐捐”等,或可考虑在这些平台上开展众筹活动。

同时,为提升活动的宣传效果,可以结合校园网络、社交平台以及线下宣传方式进行推广。

三、众筹主题的设计为吸引更多赞助者的关注和支持,我们需要创造一个具有吸引力的主题。

建议将主题与社团活动的特点、目标等紧密结合,突出活动的独特性。

例如,可通过给予赞助者社团活动参与机会、限量周边产品或礼品赠送等方式,增加大家对众筹活动的兴趣和投入。

四、赞助奖励的设置设置合适的赞助奖励可以吸引不同层次的赞助者,并提升众筹活动的成功率。

根据赞助的金额不同,可以设定不同层次的奖励。

举例来说,对于低额赞助者可以提供社团定制的感谢明信片或贴纸等小礼品,对于高额赞助者可以提供VIP门票、特别活动参与资格等高价值奖励。

此外,还可以设计一些特别的赞助奖励,如与社团成员面对面交流的机会等。

五、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社团活动常常需要丰富多样的资源支持,如场地租赁、物料采购等。

因此,在众筹的过程中,我们需要积极寻找合作伙伴,并与其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

比如,可以联系校内企业或商家,进行赞助或合作,争取获得更多资源支持,并为众筹活动提供更多的优惠奖励。

六、宣传推广策略成功的众筹活动离不开有效的宣传推广。

我们建议在众筹活动前后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推广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制作宣传海报、在校内公告栏发布活动信息、利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推广、组织路演宣传等。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管理规定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管理规定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管理规定第一节:背景介绍随着社团活动的不断扩大和丰富多样化,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精确的经费管理规定是确保社团活动能够稳定发展的关键。

第二节:经费来源学生社团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学校拨款、社团成员自筹、赞助机构。

学校拨款应该是主要的经费来源,通过学校颁布的规定,确保拨款的公平合理。

社团成员自筹的经费可以通过自办活动筹款、捐赠等方式进行,但需要学校审批。

赞助机构可为社团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但应确保合法合规。

第三节:拨款依据学校应根据社团活动的规模、质量和影响力等因素,设定拨款依据。

该依据应该公开透明,按照一定的评估标准进行评估,并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四节:拨款程序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拨款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率。

拨款程序包括申请、审批、发放等环节。

这些环节中应设立相关的责任人,以确保资金的正确使用。

第五节:预算编制社团在申请经费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的预算编制要求,详细列出所需经费的项目和金额,并附上说明。

预算编制的目的是确保社团经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六节:经费使用社团在使用经费时应坚持财务规范,严禁挪用、浪费和滥用经费。

经费使用应以活动实际需求为基础,根据预算编制进行合理安排。

第七节:经费报销社团在经费使用后,应及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经费报销。

报销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单据和明细记录,确保报销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八节:经费监督学校应建立相应的经费监督机制,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

监督机制主要包括财务审核、检查和抽查等环节,以及相关的处罚措施。

第九节:经费追溯学校应建立完善的经费追溯制度,追究财务违规行为的责任。

经费追溯的目的是防止财务违规行为的发生,并维护社团活动经费的安全。

第十节:社团活动经费审计学校应定期进行社团活动经费审计,以检查社团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效果。

审计结果应向社团成员公示,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总结: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管理规定是确保社团活动能够顺利发展的基础。

武汉大学学生社团评优细则(试行)

武汉大学学生社团评优细则(试行)

武汉大学学生社团评优细则(试行)武汉大学学生社团年度评优办法(试行)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学生社团的工作积极性,推进学生社团工作的不断发展,使学生社团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服务学生成才的过程中发挥出积极的作用,特制定本评优细则。

一、奖项设置(一)优秀学生社团(二)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三)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四)社团活动积极分子二、评比办法(1)学生社团注册成立须满一年,注册登记及时。

(2)社团主要负责人年度内无违纪和必修课成绩不及格现象;(3)学生社团年度无违纪现象;(4)遵守《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初评为合格。

(1)负责人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满分5分);(2)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与业务指导单位及业务指导老师联系紧密(满分5分);(3)财务管理及档案管理科学有序(满分15分);(4)活动开展有特色,有创新,有影响,有实效(满分20分);(5)学生社团的网络建设,校内外媒体(报刊杂志、网络及广播电视等)对本社团的宣传报道;(满分10分)(6)模范遵守《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满分5分);(7)现场答辩(40分)。

3.评比程序(1)学生社团向学生社团联合会递交自评材料。

自评材料应包括社团章程及其它规章制度、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业务指导单位及指导老师推荐意见、社团活动声像材料等;(2)学生社团联合会依自评材料对学生社团进行初选;(3)初选通过的学生社团选派两名同学参加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复选答辩;(4)通过复选答辩的学生社团参加现场答辩;(5)网上公示并对获奖学生社团予以表彰。

(二)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1(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2)热心学生社团工作,积极指导、参与学生社团活动,业绩良好;(3)所指导的学生社团在年度内开展了在校内外具有广泛积极影响的社团活动的指导者,可优先推荐。

2(1)学生社团召开会员大会讨论通过推荐人选;(2)学生社团负责人填写《武汉大学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推荐表》,同时上交相关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以及其它相关材料;(3)学生社团联合会邀请相关部门以及学生组织人员进行评选;(4)网上公示;(5)颁发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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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学生社团面对商业赞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大学学生社团与社会企业或部门的工作行为,扩宽学生社团活动的经费来源,推动我校学生社团更好更快发展,根据《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武汉大学学生社团在发展本社团的过程中,经校团委批准可以向校外企业或部门争取以资金、实物等方式的赞助。

第三条
为防止学生社团活动商业化、功利化,背离学生社团活动宗旨,扰乱学校正常秩序,影响学生社团整体外联环境,对学生社团所有接受的商业赞助活动,实行审批管理制度。

第四条
社团面对赞助企业,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分析研究,明晰企业背景和信誉,防止为不法企业进行宣传。

第五条
帮助企业在校内推广产品的,不得损害消费者(广大师生)的利益,不得有损于学校和社团的形象。

社团在接受捐赠或争取赞助的过程中不得承诺社团章程规定范围之外的条件。

第六条
在对企业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可适当接受一定数量的赞助,并明确社团对企业的回报,对于把经济利益放在首位的企业的“收购型”赞助,坚决加以拒绝。

第七条
社团接受商业赞助原则上须签订书面合同。

第八条
加强社团管理及社团成员的思想教育,建立健全社团管理制度,切实使用好赞助金。

第九条
学生社团获得的赞助资金必须合理用于学生社团活动,如有发现滥用赞助资金或用于非社团活动的,校社联对其进行警告,屡犯者将上报校团委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条
做好对赞助企业的服务工作。

社团接受企业赞助应本着“双向受益、互惠互利”的原则,积极寻找二者之间的共同点,尽社团所能做好回报工作。

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进行企业文化宣传,聘请企业有关负责人为社团顾问,以加强社团和赞助单位间的联系。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在校内为赞助商进行的经销、宣传等一切活动必须随活动的结束而停止。

第十二条
如果赞助商因宣传效果未达到预期目的或因双方未履行赞助合同所规定的权力和义务而发生纠纷,一切责任由学生社团自行根据与赞助商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但不得损害社会、他人和学校的利益。

第十三条
其它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第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武汉大学所有校级学生社团。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于武汉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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