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关于市民社会概念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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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解读

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解读

( L EA I ) _ 6 ) _ _ J l j _L a n c e t , 2 0 0 9 ,3 7 4 ( 9 6 8 3 ) :3 9 — 4 7 .
克 思“ 市 民社会 " 概 念 解读
倪 松 玉
( 南 京 工 业 大 学 法律 与行 政 学 院 , 江苏 南京 2 1 1 8 0 0 ) 摘 要: 马 克 思在 对 前 人 研 究成 果 批 判 继 承 的 基 础 上 尤 其 是 对 黑 格 尔理 论 的 批 判 继 承 中创 造 性 的 发 展 了 市
3 1 3 — 2 O .
d o mi s e d, p a r a l l e l — g r o u p, m u l t i n a t i o n a l , oi a l
E z a ] V a l e n t i n e WJ , P a l me r A J , L a m m e r t M, L a n g e r J , B r a n d l e ^ , L
民社 会理论 。马克 思摒弃 了黑格 尔的那种从绝对精神 与伦 理精神 角度 出发 阐述 市民社 会缘起 的方法 , 并对黑格 尔所认 为的政 治国家高于市民社会的论 断进行 了批判 。马克思从唯 物 史观 的角度 出发 , 认为 市民社会 既是 一个
社 会 阶段 , 同 时 也是 以 私人 交往 关 系为主 的一 个 与 政 治 国 家相 对 的 私 人 领 域 , 随 着人 类 社 会 的 发 展 , 市 民 社 会 也
学者 的关注 , 在 引入 到中国后 , 也 引起了 国内学 者们极 大的研究兴趣 。早 在两千 多年前 亚里士多 德与柏拉 图 的著述 中就可发现 市 民社 会 的影子 , 只不 过 当时 的市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市民社会二重性及其关系阐释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市民社会二重性及其关系阐释
经圈
{ liil ● 社 二 t 关 _ B i[ii t 1l i tl l P 民 会 I I l -
何 颖 , 首 婧 王
( 哈尔滨工程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哈尔滨 10 0 ) 5 0 1
丈 j翁 号:05 9 3 (o9 1-0 9 C 5 孝 10- 1x 2o )2 00 - A 摘要 : 民社会是《 意志意识形 态》 市 德 中的重要概念 和 范畴 ,马 克 思批判 继 承 了黑格 尔关 于 市 民社 会 的j 基本
理 论 , 正 了被 黑格 尔颠倒 的 国家 与 市 民社 会 关 系 形 纠 成 了市 民社会 的历史 唯 物 主 义基 本 观点 。马 克思 对 市 民社 会 从 “ 生产 关 系总和 ” 资本 主 义 生产 关 系 两个进 与
行 了二重界定。市民社会二重性也具有其内在关联性。 关键 词 : 意 志意识 形 态 ; 民社 会 ; 重性 德 市 二 中图分 类号 :56 文 献 标识 码 : B1 A


展 的一 个 阶段 , 一种体 现 了特 定伦 理精 神 的 ‘ 理 是 伦 实体 ”。黑格 尔认为 , 民社 会是指 由“ ’ 市 相互 需要 ” 的 契 约关 系而将 人们 联 系起来 的市 场 交往体 系 及其保 障机制 , “ 是 处在 家庭 和 国家之 间 的差 别 的阶段 ” 因 。 为“ 家庭 的直 接统 一 已涣散 而 成 为 多数 ”所 以市 民 , 社会是对以“ 家庭 ” 为基 础 的传 统 社 会关 系 的扬 弃 , 但 是 由于市 民社 会 的局限性 ,需 要 通过 国家 强力 统 治 才能 达到人 与人真 正 的联 合 。 二 、德意 志意识形 态》 《 中市 民社会二重 性分析 黑 格尔 在《 哲学 原理 》 法 中对 市 民社会 的论述 已 经 形成 了较 为完 备 的理 论体 系 , 有 极大 进 步意义 。 具 然而 , 由于 黑格 尔 唯 心 主 义哲 学 基础 , 终 得 出 “ 最 国 家 决定 市 民社 会 ” 的错误 结论 , 以马克思 批 判继 承 所 了黑格 尔 的市 民社会理 论 , 站在 唯物 主 义立场 上 , 具 体 地 历 史地 分 析 阐述 了“ 民社会 ”创造 性 地 提 出 市 , 了历 史 唯物主 义 的市 民社会 理论 。马克思在 《 黑格 尔 法哲 学批 判 》 中开 始使用 “ 民社 会 ” 市 这一 概念 , 并把 它 归结 为在摆 脱 封建伦 理 ,宗教 和 政治 等方 面种 种 束缚 的基础 上形成 起来 的 ,以独 立 自主地 追 求经 济 利 益为 目标 的各 种社会 关 系的领域 。 德意 志意识形 《 态 》 马 克 思 主义 哲 学成 熟 的 标 志 , 中 , 市 民社 是 其 对 会 的认识 更 为深刻 ,并 使其 发展 为 唯物史 观 的理论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解读及其当代价值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解读及其当代价值

239《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解读及其当代价值《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解读及其当代价值胡晓敏(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山东 济南 250300)摘要:市民社会是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的重要的基本范畴之一,它构建起了整个唯物史观的理论基石。

本文主要从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二重规定、马克思对未来市民社会的设想及其研究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在当代的价值三个方面对《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的理论进行解读,以期对建设中国特色市民社会具有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 马克思 市民社会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11-0239-02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市民社会的理解是建立在彻底的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是马克思唯物理论成熟的标志之一,研究马克思对于市民社会的理论,对当代社会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一、《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的二重性解读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第一部分《费尔巴哈》中。

在《费尔巴哈》中对市民社会的表述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1)市民社会贯穿人类整个历史。

“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制约同时又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

[1]在这里,市民社会被理解为交往形式或者生产关系。

马克思在这一层面上理解的市民社会是相对于政治而言的狭义的市民社会,是伴随着人类整个社会的发展而言的。

在这层意义上,不可以把市民社会简单和资本主义画上等号,因为资本主义社会也只不过是市民社会渊源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一个缩影,一个暂时的形态而已。

而市民社会则是永恒的,存在于整个人类社会的生产活动之中。

马克思提出市民社会这一层含义实质上是针对于黑格尔所认为市民社会是“绝对精神”产物而提出的批判性成果。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的涵义是站在唯物主义的高度出发来阐述现实的社会生产发展的过程,把市民社会看作推动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因素的基础,也是马克思告别黑格尔的思辨的哲学,走向独立的唯物主义的标志。

诠释学视域下把握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的四重维度

诠释学视域下把握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的四重维度

Journal of Hubei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湖北行政学院学报DOl:10.3969/j.issn.1671-7155.2024.01.No.1,2024General No.1332024年第1期总第133期·马克思主义研究·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最早提出“市民社会”这一概念,其基本含义是“城邦”。

“市民社会”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期所特有的城邦政治思想,意指政治共同体的生活状态。

随着社会形态的多元化发展,近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概念源于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的社会契约论,洛克提出了关于政治权力和政治组织的理论,强调个体的自然权利和政治合法性的基础,将市民社会视为从自然状态经过订立契约而形成的政治社会,在他看来,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是重叠的,甚至是等同的。

近代资产阶级哲学家如亚当·斯密、孟德斯鸠、卢梭、康德、黑格尔就常用这一范畴表示当时社会生活中的经济关系和财产关系。

黑格尔不满于洛克将市民社会等同于政治国家,他严格区分了国家和市民社会,强调国家对于个体行为的规范和调和作用,将国家视为实现更高层次道德目标的关键机构,并在此基础上展开了对市民社会的批判。

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是个人私利的战场,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场,同样,市民社会也是私人利益跟特殊公共事务冲突的舞台,并且是它们二者共同跟国家的最高观点和制度冲突的舞台。

”[1](P309)在此,黑格尔“把普遍的东西本身变成一种独立的东西”[2](P55),只看到了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之间的分裂、对立和冲突,“非批判地把有限的东西当作观念的表现”[2](P55),由此可见,他的市民社会理论体现了一定的辩证性质,但它是唯心主义和自相矛盾的,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黑格尔将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关系颠倒了,“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3](P865)。

这使得马克思002〔作者简介〕闫超阳(1989—),男,河南登封人,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试论马克思的市民社会

试论马克思的市民社会
人之间的矛盾 , 是b o u r g e o i s 和c i t o y e I l 之间 、 是市 民社
政 治解放实 现 了市 民社 会 和 国家 的分 离 , 人 的 二元化 。人既 是公 民也是 市 民 , 作 为公 民人 人平 等 , 作为市 民人人 敌对 , 所 以这 样人 就产 生分 裂 , 过着 双 重 的生 活 , 在政治共 同体 中是一 种生 活 , 在 社会 当中 是另一 种生活 , “ 市 民社会 中的生 活 , 在这 个社 会 中 , 人作为 私人进行 活动 , 把他 人看 作工 具 , 并 成 为异 己 力量 的玩 物 。 ” _ l 1 ( n ’ ’ 你把别人看作工具 , 也 就 同 时
把 自己看成 了工具 。
会的成员 和他 的政治狮皮之 间的同样 的矛盾。 ” 【 1 ] ( P 1 7 3 ) 正是因为市民社会 当中存在着 矛盾 和问题 , 所 以才需 要国家这个政治狮皮 , 来掩饰 市民社会 的矛盾 。
马克思讲的金钱崇拜 , 认为金钱成了主体 , 人成
了一个赚 钱的工具 , 使人 成 了异 己力 量 的玩物 , 所 以 说政治 国家对 市 民社会 的关 系 , 就 像 宗 教 当中 天 国
对尘世 的关 系一样 , 也 是唯灵 论 的 , 也 是一 种虚 假 的 关系 , 国家也是虚 假 的。 因此 , 在 国家 中照 样要 承认
二、 市民社会包含的主要因素
市民社会 包括 了 的物质 要素 , 同时 还包 括教 育 、 宗教方 面的精神要素 , 就是 说政治 解放虽 然在政 治上 废 除了宗 教 , 但是 宗教 只不 过发 生 了转 移 , 过去 在 国 家, 现 在转移 到了市 民社会 , 变成 了私人 的信仰 , 所 以 市 民社会包括 了私有财产的物质要素 , 以及 宗教信仰 、 受教育程度方面等精神要 素两个方面 。后来马克思思 想发生 了变化 , 认 为市民社会 主要是人 们 的经 济交往 关 系的体现 , 就是讲市 民社会决定 国家 , 或者讲市 民社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市民社会概念探析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市民社会概念探析

238现代交际·2019年10期作者简介:李恩毕,广西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传统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市民社会概念探析李恩毕(广西民族大学 广西 南宁 530000)摘要:市民社会概念是马克思在创立历史唯物主义语境中使用最频繁的概念之一,而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马克思对市民社会概念的界定是处在由不成熟向成熟转变的过渡时期。

市民社会贯穿于整个人类历史,只要有生产和交往就存在市民社会。

关键词:市民社会 私人所有 社会组织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10-0238-02马克思主义并不是凭空而产生的理论,这个理论的产生,其思想来源和创新离不开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的各大哲学家的思想,在《形态》中马克思彻底清算了之前的哲学思想,与黑格尔、费尔巴哈彻底划清了“界限”。

黑格尔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来源之一。

在黑格尔看来市民社会是从国家出发来解释和说明的,而在马克思看来恰恰相反。

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把握是从家庭到市民社会再到国家,认为国家是处于最高顶层的。

在《形态》之前,虽然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国家高于市民社会的逻辑进行了颠倒,但马克思对于市民社会的理解一直处在黑格尔的框架中,没有完全脱离和独立。

直到《形态》的完成,马克思才真正进行了一次思想的蜕变,摆脱了黑格尔的国家观的束缚,真正意义上构建了自己的市民社会概念。

在《形态》中马克思多次对市民社会相关概念进行了论述,其中最集中的主要是在第一章的《费尔巴哈》中,马克思在这一章中多处提及市民社会。

下面我们将从原文出发谈谈对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的理解:马克思认为:“在过去的一切历史阶段上出现的受生产力制约同时又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1],根据马克思的这一说法,我们可以这样说,市民社会贯穿于整个人类的历史,只要有生产力和交往形式出现,就有市民社会。

_德意志意识形态_中市民社会的内涵及特征探析_伍艳

_德意志意识形态_中市民社会的内涵及特征探析_伍艳

第13卷第3期2014年5月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TAIYUAN NORMAL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Vol.13No.3May2014[收稿日期]2013-12-26[作者简介]伍艳(1986-),女,湖北荆门人,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研究生。

【哲学】《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市民社会的内涵及特征探析伍艳(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5)[摘要]马克思主义是开放的发展的理论体系,当代中国要发展马克思主义离不开对马克思恩格斯经典原著的解读。

市民社会是马克思著作中使用频率相当高的一个概念,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

结合马克思自身思想发展变化的轨迹,在全面理解市民社会三方面含义的基础上,正确把握市民社会的特征,以期把握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思想实质,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提供真实的思想原料。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市民社会;内涵;特征[文章编号]1672-2035(2014)03-0013-03[中图分类号]B0-0[文献标识码]A市民社会是马克思著作中使用频率相当高的一个概念,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相对于马克思早期著作中对“市民社会”的论述,《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理解已成熟成型并不断向生产关系这一概念靠拢,在其市民社会理论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为唯物史观的创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的提出与发展从理论生成的内在逻辑来看,马克思从批判黑格尔的法哲学开始论述市民社会的概念,把市民社会看作是国家的基础,经过了政治经济学批判时期,他对市民社会的理解已不仅仅是国家的基础,而把它看作是不同于自然经济和未来社会的商品经济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又赋予了市民社会新的理论内涵,即“交往形式”,到《哲学的贫困》明确把市民社会界定为生产关系。

_德意志意识形态_中的市民社会概念_上_

_德意志意识形态_中的市民社会概念_上_

5德意志意识形态6中的市民社会概念(上)韩立新[摘要]本文作为研究马克思市民社会历史观的系列文稿之一,是以马克思的两部文献5德意志意识形态6和5穆勒评注6为文本依据,对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所做的一个系统研究。

[关键词]5德意志意识形态6市民社会资产阶级社会分工交往市民社会是马克思用于表现近代社会本质的最基本的概念,也是马克思在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初语境中使用最频繁的概念之一,它是马克思建构历史理论、完成政治经济学批判、展望共产主义的理论前提。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在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不仅鲜有人提及,而且在被提及时也往往被当成一个马克思不成熟时期的过渡性概念。

其结果,这一概念的地位和意义被严重低估,成了一个/消失了的范畴0¹。

不仅如此,/消失了的0远不止这一范畴,随之消失的还有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时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理论视角:/市民社会历史观0。

这不得不说是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重大遗憾。

本系列论文的目的就是,从马克思的原初语境出发追寻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的成立过程,重新定位市民社会概念在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中的地位,挖掘马克思市民社会历史观的内容,以恢复马克思历史理论的本来面貌。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及其市民社会历史观的形成经历了三个时期:早期、中期和晚期。

早期是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的形成期,其基本思想主要体现在/早期三论稿0,即5黑格尔法哲学批判6(1843年3)9月)、53黑格尔法哲学批判4导言6(1843年10)12月,1844年2月发表)和5论犹太人问题6(1843年10)12月,1844年2月发表)之中;中期是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的定型期,其对市民社会的认识主要集中在5巴黎手稿6(1844年4)8月)、5德意志意识形态6(以下简称5形态6,其主体部分写于1845年11月)1846年夏)和5哲学的贫困6(1847年)之中;而晚期则是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的成熟期,这一时期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剖析和批判主要体现在5资本论6及其主要手稿,即5经济学批判大纲6(1857) 1858年)、5政治经济学批判6(1859年)以及5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6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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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关于市民社会概念的论述作者:姜永禧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2期摘要:市民社会概念有着深刻的历史烙印,它并不是由马克思创立,但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理解却达到了前人无法企及的地步。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以人类发展历史为脉络,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以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的角度去审视市民社会,认为不是政治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

关键词:市民社会;政治国家;生产力;生产方式中图分类号:A8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12-0041-02市民社会作为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概念由来已久,它并不是由马克思创立,有着深刻的历史烙印,其概念也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其概念大体上可以归结为两类:一类是以亚里士多德、西塞罗等为代表,由于他们所处时代的限制,他们认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应该是高度统一的;另一类是以黑格尔为代表,在黑格尔的时代,欧洲经历了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人类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有了极大的提高,资本主义已经形成并发展,经济关系逐渐脱离了国家政治而独立,所以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是一对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主张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离开来。

黑格尔的这一理念,对于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的理解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起源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始于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在《对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文中,马克思并没有明确提出市民社会的概念,或者说他并没有形成自己的理论,只是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去批判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以客观唯心主义的立场论述了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关系。

他认为,虽然政治国家是从家庭和市民社会中发展起来的,但它仍是后者的原则和基础。

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也大体上持有同样的观点。

然而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彻底改变了他的观点,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批评了黑格尔的警察和司法制度,否定了二者是过度到国家的必经之路,也不是调整市民社会特殊利益和政治国家政治联系矛盾的工具,而认为警察和司法制度的实质是为保护和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服务的,并不是为市民社会服务的,这一论断深刻地揭示了隐藏在背后的阶级根源。

他同时也批判了黑格尔认为家庭与市民社会没有联系的观点,认为私人利益体系的一个部分就是家庭,它应该包含于市民社会理论之中,并且不是政治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相反,而是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

马克思认为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基础和前提,政治国家如果没有市民社会的人作为基础以及没有家庭作为人的基础就根本不会存在。

他通过扬弃黑格尔的思想,把市民社会理解为在市场经济中发展起来的人与人之间的物质交往和由这种交往关系所构成的一切社会生活领域的总和。

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包括“两个层次三个领域”的内容和要素。

即:个人或私人层次、团体或组织层次,经济生活领域、社会生活领域和文化生活领域。

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是:“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

”也就是说市民社会是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为基础,建立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基础之上。

因此,要想真正理解市民社会的概念就要从生产力发展情况出发来研究。

马克思同时也认为:“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

”因此,对市民社会概念的理解要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立场,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出发,结合人类社会的实践,以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为脉络。

(一)市民社会的形成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确定了一切人类生存的三个前提,即人类历史的三个前提:首先,人类为了能够生存,就要维持自己的生命,解决自己的吃饭和穿衣问题,因此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

其次,在第一个前提的基础上,人类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需要去,以求更好地满足自己的生活,所以,人们就发明和创造了新的工具,用这些新的工具不断地对自然界按照人类自身的需求去改造,从而创造人类自身的历史。

第三个前提就是人类自身的发展和延续,也就是繁殖。

人类通过繁殖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父子关系等,这样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逐渐紧密,从而形成了家族。

马克思认为:“生命的生。

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达到的自己生命的生产,或是通过生育而达到的他人生命的生产,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

”自然关系就是人类通过自身繁殖而形成的血缘关系;社会关系则是由于人们在改造自然的历史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社会关系以生产力为基础,建立在生产力的基础之上。

在人类社会早期,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比较单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相对简单;但在生产力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变得复杂多样,这就导致社会关系也变得相对复杂多样。

有了人类历史的三个前提,也就找到了人类发展的根源。

人类因生产力的发展并通过自身的繁殖而结成家庭,又由于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和人类实践活动的需要而形成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而结成社会。

因此,家庭与社会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它是社会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

家庭通过与家庭之间的联系组成了社会,并且影响着人类社会,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发展。

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也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就是在人类社会中产生了分工。

人类社会早期的分工首先是从家庭分工开始的,进而发展到社会分工,家庭的分工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使生产方式发生了变化而自然形成的。

社会分工则是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使人们各自从事的生产方式日趋专业化。

生产方式的专业化就是人们“各尽其能”,发挥自己在生产方式上的优势,从而提高生产效率,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

马克思认为伴随着分工而来的还有分配,因为在同一时期不同的人们的劳动生产率是不同的,劳动生产率高的那些人,就可以在相同的生产时间内分配较多的劳动产品,而劳动生产率较低的那些人,在相同的生产时间内就只能分配较少的劳动产品。

这样,由于劳动生产率的原因,造成了劳动者生产的劳动产品在数量上的差异,从而导致了劳动者所拥有的劳动产品上的不平等。

这样,分配就成了不平等的根源,分配的不平等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和发展,导致了劳动者之间的巨大差异,因而形成了所有制,早期的所有制就是奴隶制。

随着分工的发展,个人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其他人或家庭的利益就会产生矛盾。

矛盾包含着对立和统一两个方面:矛盾统一的方面就是个人或家庭之间通过一定的协商达成一致,以契约的形式形成了国家,国家成为维护这些个人或家庭的利益的工具,并通过强制力来维持这种契约;而矛盾斗争的方面就成为了一切斗争的根源,个人或家庭之间通过战争来获得自己的利益。

因此,国家作为维护一个共同利益的形式,建立在家庭和社会的基础之上,是以家庭和社会为基础和前提的,没有家庭和社会也就没有国家,市民社会决定着国家政治。

(二)市民社会概念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就是“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制约同时又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

市民社会与生产力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生产力的发展情况决定了市民社会的发展,反过来,市民社会的发展情况又影响着生产力的发展。

马克思还认为:“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

它包括该阶段的整个商业生活和工业生活。

”因此,市民社,会概念应该是很广泛的,既包括某一阶段的商业生活,又包括某一阶段的工业生活。

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的全部概念都包含在了人类的历史发展之中,所以,市民社会也是一个历史的范畴。

综上所述,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关于市民社会的概念是:市民社会由生产力决定,与生产力相互作用,并且包含了生产力的发展历史和与之相对应的各个阶段的物质交往的总和。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认为,与市民社会相对应的范畴是国家政治。

市民社会和国家政治的关系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归根结底是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关系。

市民社会的发展是由生产力的发展的水平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也就有什么样的市民社会。

在人类社会的早期,由于生产力的水平有限,市民社会的程度并不是很高,而在生产力水平相对发达的时期,市民社会的程度也就相应的变得很高。

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制约的市民社会也作为推动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动力,决定了与之相对应的上层建筑,亦即国家政治的发展。

有什么样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什么样的国家政治。

因此,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出发,国家政治只能由市民社会所决定。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市民社会同时也有资产阶级社会的意思,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

这是因为资本主义社会是由掌握绝大部分生产资料的资本家和只能依靠出卖劳动力的劳动者组成的,出卖劳动力的劳动者占资本主义社会的大多数,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主体,社会的发展方向以及人类历史的发展方向掌握在这些占大多数的劳动者手里,因此,市民社会也有资产阶级的社会的意思。

三、《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市民社会概念的意义与影响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是以人类发展的历史为脉络,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角度、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的角度并结合人类社会的分工、分配以及资本的原始积累等一系列原理得出的,深刻的揭示了市民社会形成、发展的根源。

同时,马克思还提出与市民社会相对应的政治国家,深刻地揭示了政治国家对于市民社会的关系、影响,批判了黑格尔的政治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的观点。

马克思的这一观点也与其历史唯物主义的另一个观点——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市民概念,对于以后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理解有着重要的影响,其形成的历史唯物主义更是对人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马克思的思想史中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责任编辑孙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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