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和国家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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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国家观及其当代启示

马克思的国家观及其当代启示
为马克思的核心思想一 “ 产关 系” 相关 思想 。马克思 认为 , 生 的
1 纪 , 格尔在其《 哲学 原理 》 , 家庭 、 民社会 和 国 9世 黑 法 中 把 市 家 看 作 是 伦 理 精 神 存 在 的 j个 实体 性 环 节 及 其 由低 级 向高 级 发 展 的三 个 不 同 的 阶段 , 出 : 指 家庭 是 直 接 的 、 自然 的感 性 的 伦 理 精 神 , 家 庭 成 员 由 自然 形 式 的爱 、 此 信 任 和 需 要 而结 合 在 一起 ; 民 社 彼 市 会 是 具 体 的伦 理 精 神 的“ 裂 ” 特 殊 化 , 一 群 特 殊 的 原 子 式 的 分 和 是 个人的集合 ; 家是伦理精 神的特 殊性 、 体化 二者 的有 机统一 , 国 具 因此 是 有 机 的全 体 或 具 体 的普 遍 。很 显 然 , 庭 、 民 社 会 和 国 家 家 市
马 克 思 的 国 家 观 及 其 当 代 启 示
伍 新 辉 陆 继 华
( 南师 范 大 学公 共 管理 学 院 湖
【 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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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 克 思 的 国 家 观 其 实就 是 一 种 对 市 民 社 会 与 国 家 关 系的 准 确 马
里 , 庭 和 市 民社 会 只不 过 是 国家 自身 发 展 的 环 节 和 阶段 , 是 市 家 不 民 社 会 决定 国 家 , 是 国家 决 定 市 民社 会 , 民社 会 和 国家 的 关 系 而 市
域 , 的成 员 是最 直 接 的现 实 的人 。市 民 社 会 是 国家 的 前 提 和 基 它

方 面 , 民 社 会 是 人 类 生 活 的 基 础 , 人 的 最 直 接 的 现 实 生 活 领 市 是

马克思主义社会与国家关系理论及其启示

马克思主义社会与国家关系理论及其启示

马克思主义社会与国家关系理论及其启示贾建芳我国正处于数千年未有的社会转型时期,面临的一个重大任务就是调整国家与社会关系、构建新型的现代社会、现代国家①。

对此,各种社会思潮此起彼伏,各有主张,也几乎都有其理论依据或批驳对象。

它们的理论取向大致可归结为西方自由主义或马克思主义。

实际上,对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观和社会观,我们似乎很熟悉,但往往似是而非。

表面上看,这是由于我们并不真正系统地研读文本,只对革命时期形成的国家、阶级斗争、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观念记忆犹新。

从深层次看,这是囿于社会发展状况。

东、西方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很大。

马克思曾说:“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

”②社会主义国家诞生以前及其以后的几十年中,经济结构和经济关系都还是传统意义上的,这种经济状况和社会现实制约了我们对马克思恩格斯有关理论的理解,而我们接受的往往是列宁等共产党领导人从东方国家革命的实际需要出发对有关理论的理解和发挥。

今天,我国现代化过程中已经出现许多马克思恩格斯时代的现象,重温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与国家关系的理论,对于我国构建新型的现代社会、现代国家具有多方面的启示。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与国家关系理论的人本取向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关于人的解放和发展的学说,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观、国家观和社会与国家关系的理论都是人的解放和发展这个主题下的核心内容和理论逻辑中的重要环节。

从人的解放和发展这个视角、主题来解读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观、国家观和社会与国家关系理论,可以清晰地把握马克思恩格斯的有关思想及其逻辑和方法,并且得到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与国家关系的启示。

(一)人的解放和发展是社会与国家关系理论的旨归马克思恩格斯的一个重要特点和过人之处就是在任何物的关系中看到了人和人的关系。

他们的社会观、国家观和社会与国家关系理论都以人为着眼点、出发点和落脚点。

【摘要】 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观、国家观和社会与国家关系的理论都是在人的解放和发展这个主题下的核心内容和理论逻辑中的重要环节。

试述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和国家观

试述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和国家观

试述马克思的市民社会和国家观一什么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马克思用“die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和Bourgeoisgesellschaft”表达。

原主要指西欧中世纪末随着工场手工业出现的社会结构。

市民社会介乎国家与私人生活之间,是横向的经济、社会交往方式(区别于“管”与“被管”纵向结合方式),民众自主性社会组织和结构。

马克思对于市民社会的理解: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

“市民社会”这一概念实际上指称的是“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

马克思理解“市民社会”概念的变化: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等著作中较多使用“市民社会”。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也谈到,但明显减少。

此后,马克思主张“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

二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观的继承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是在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进行批判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黑格尔将市民社会从政治国家中分离出来,采取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划分。

马克思对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划分是认同的,并继承了这一思想。

“在政治国家真正发达的地方,人不仅在思想中,在意识中,而且在现实中,在生活中,都过着双重的生活———天国的生活和尘世的生活。

前一种是政治共同体的生活······后一种是市民社会的生活······”马克思肯定了黑格尔的这一法哲学思想具有深刻的理论价值,“他处处从各种规定出发······的对立出发,并把这种对立加以强调”,并且“把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分离看做一对矛盾”。

在中世纪时期,封建统治统摄一切,市民社会中个人的特性发展以及社会组织的多元化是不可能出现的,市民社会是依附于政治国家的,两者糅合为一体。

最新 马克思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及其对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启示-精品

最新 马克思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及其对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启示-精品

马克思“国家—社会”关系理论及其对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启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的逻辑起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表明我们党执政治国理念的提升创新和方式的转变。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就是在社会成长与国家治理之间构建良性的和谐互动关系,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使国家治理体系能够有效适应现代性公共问题的治理要求。

马克思国家-社会关系理论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国家与社会关系,找寻国家与社会互动逻辑,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启示。

一、马克思的“国家—社会”关系理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首要阐明的基本问题。

马克思寻找唯物史观这块基石“就是从研究国家社会关系开始的”。

[1]早在马克思之前,西方就有了国家与社会相分离的理论传统,并由此出现了两种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经典理论研究范式:一是近代自由主义家们的“市民社会先于或外于国家”的研究框架。

该范式以理想化的自然状态为理论出发点,将社会看作是依凭人的天赋权利组织起来并先于或外于国家的共同体,国家仅是社会为实现自然状态所隐含的自由和平等价值的一个“理性产物”。

从而在逻辑上确立了社会先于或外于国家的理论范式。

运用该范式来论证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的边界,就为西方社会制约和控制国家政治权力提供了学理基础,进而为建构“有限政府”和“有限国家”提供了政治框架和理论范型。

二是黑格尔的“国家高于或优于市民社会”的理论框架。

黑格尔在承认国家与社会二元分离的前提下,将市民社会研究的重心转向了经济活动,从而“摆脱了自由主义理论家通过虚构的自然状态来建构国家和社会关系框架的理论模式”。

[2]在黑格尔眼中,市民社会虽是独立存在的,但它是一个“个人私欲的战场,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场”,[3]309只有外在的最高的公共机构——国家,这个“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东西”,才能解决市民社会自身的矛盾冲突。

因而,在黑格尔的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的三位一体的中,国家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普遍利益的代表者和社会的管理者,它具有绝对的权威和神圣性,国家决定社会,个人和社会只是国家的工具和附庸。

让国家回归社会——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社会的观点——让国家回归社会——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社会的观点

让国家回归社会——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社会的观点——让国家回归社会——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社会的观点
方。
二、马克思主义国家与社会学说 的要点
比较而言 ,我们对 马克思主义的 国家学说论述和
三 、马克 思主义 国家 和社 会理论 的 当代
意 义
只要 国家存 在一天 ,那就必然存在 国家与社会 的
关 系问题 。马克思主义关于 国家与社会关系 的理论对
研究较 多 ,对 其主要 观点也较为熟悉 。概括地说 ,马
让 国 家 回 归 社 会
马克思主义关于 国家 与社会 的观 点
一 俞 可平

Hale Waihona Puke 、国 家 与 社 会 学 说在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们根源 于物质 的生活关系 ,这种物质 的生活关系 的总
和 ,黑格尔按照 1 8 世纪的英 国人和法 国人的先例 ,称
体 系 中 的地 位
简而言之 ,国家与社会 的关 系问题 ,是整个历史

马克思 主义论苑 T H E O R E T I C A L H O R I Z O N


编者按 :近 日,中央 党校马克思主 义理论教研 部主办了 “ 马克思主 义关于社会 与国家的 学说”研 讨会 ,邀请
国 内知名专家围绕主题进行深入探讨 。本期笔谈 选登部分专家的发 言,以飨读者。
唯物 主义 的逻辑起点 。唯物史观是 马克思主义整个体 系 的理论基石 ,马克思寻找这块基石就是从 研究 国家
之为 “ 市民社会” ,而对市民社会 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
济学中去寻求。 可 以说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是理解唯物史观 的
钥匙 。不研究 国家与社会 的关系 ,就无法正确理解马 克思的唯物史观 。如何看待 国家与社会 的关 系,直接
最终消亡之 时。马克思 所说的国家 ,既不是领土意义 上的 “ 国家 ” ( c o u n t r y ) ,也 不是 民族 意 义上 的 “ 国 家 ”( n a t i o n ) ,而是政 权意义 上 的 “ 国家 ”( s t a t e ) 。因 此 ,马克思主义语境 中的 “ 国家消亡 ”过程 ,实际上

1843年马克思在什么中提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观点

1843年马克思在什么中提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观点

1843年马克思在什么中提出市民社会决定国
家的观点
1843年马克思在《关于德国经济学的研究》中提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
的观点。

这是他早期对政治经济学的思考,倡导对民众保护以及社会
改革的理念。

《关于德国经济学的研究》是他倡导共同财富分配机制
的重要作品。

马克思在该著作中做出的历史性贡献是他创立的社会理论:“市民社
会决定国家”的观点。

也就是说,国家的社会状况取决于其民众的社
会结构。

马克思通过对德国政治和经济状况的分析,认为德国近代史
上发生的大多数政治、经济问题可以归因于当时德国公民社会不发达,缺乏公民权利和社会进步。

在马克思看来,唯有一个强大的公民社会,才能够促进国家的发展和繁荣。

因此,他提出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观点,他主张政府应该采取
改革措施,加强公民社会的发展。

马克思认为,只有在全面的公民社
会中,国家才能获得真正的发展和繁荣。

总之,1843年马克思提出的“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观点,至今仍是
关于国家政治分析与改革的基石。

他强调公民参与与发展,多年来一
直是重要的社会观念之一。

马克思国家观

马克思国家观

马克思主义国家观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分工和私有制的产物。

在原始社会末期,劳动分工、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和发展,使得人类社会出现了巨大的利益分化和对立。

面对这种社会利益结构和利益关系的变化,氏族社会原有的公共权力及其组织制度和设施已经失去了原有的社会共同利益基础,又不能胜任维护奴隶主阶级利益、协调新的利益矛盾的要求,因此已经过时了。

奴隶主阶级为了维护和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镇压和控制奴隶阶级的反抗,协调其他利益矛盾,需要一种新的、不同以往的“特殊的公共权力”,国家即是这种新的公共权力组织。

因此,“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

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

因此,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定义,国家是阶级社会中的特殊的公共权力。

比起原始社会中的公共权力来,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1)国家是实行阶级统治的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其本质是阶级统治。

因此,“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机器”。

在实行阶级统治的同时,国家也必须承担社会管理职能。

同时,国家本质上是阶级统治,但是形式上却表现为超然于社会之上的独立力量。

(2)国家是按照地区来划分其国民的。

阶级的产生,破坏了原始社会的血缘关系,形成了社会流动和不同血缘关系的社会成员交杂居住,为了便于实行对于居民的统治,国家不再按照氏族划分居民,而按照地区实行对于国民的统治。

(3)国家是一种特殊的暴力机器。

其特殊性在于:国家具有武装的人和常设的暴力机关;国家的暴力为统治阶级专属,统治阶级以此为凭借实行对于内外的统治,国家的暴力具有精巧性和系统性。

然而,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也不是一簇而就的。

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社会”关系理论要义

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社会”关系理论要义

会 关系 , 在 交 换 和 消 费 形 式 产生 并 发 展 到 一 定 阶 段 , “ 就 会 有 相 应 的社 会 制 度 、 相 应 的家 庭 、 等 级 和 阶 级 组织 , 一句话 , 就会有 相应 的市 民社 会 , 有 一 定 的 市 民社会 , 就 会 有 不 过 是 市 民 社 会 的 正 式 表 现 的 相 应 的政治国家 。 ” ① 可见 , 马克思 运用历史 唯物主 义 , 辩 证 地 揭 示 了 国家 的 产 生 、 国家 和社 会 的 关 系 , 堪 称 国 家 与社 会 关 系 理 论 的经 典 。
持其 阶级统 治。同时 , 被压 迫 阶级也会 利用 这一 管
理 社 会 的 机 构 表 达 自 己 的 利 益 诉 求 和 争 取 阶 级 利 益, 此 时 国家 无 形 中 充 当 了 缓 和 阶 级 冲 突 , 维 持 社 会
既 定 运 转 秩 序 的角 色 。
基 于 以上 认 识 , 马克 思 、 恩 格 斯 对 国 家 冠 以 了 “ 虚 幻 的共 同 体 ” 这 一 概 念 。不 得 不 承 认 在 这 里 马 克 思 主 义 者 即 暗含 了 国家 的 阶级 性 又 承 认 国 家 具 有
二、 国家脱离 、 驾 驭 社 会 的理 论
阐释 马 克 思 、 恩 格 斯 国家 脱 离 、 驾 驭 社 会 理 论 的
逻 辑 思 路 不 得 不 从 国家 的起 源 谈 起 。
在 生 产 力 发 展 的一 定 状 况 下 , 私有财产产生 , 导 致原始社会公有财产解体 , 阶级 随之 产 生 , 社 会 内部 由此 形 成 了不 同 的利 益 集 团 。在 不 同利 益集 团 相 互 之 间 的矛 盾 不 断 加 剧 的状 态 下 , 社 会 需 要 并 呼 吁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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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马克思的市民社会和国家观
一什么是市民社会?
市民社会,马克思用“die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和Bourgeoisgesellschaft”表达。

原主要指西欧中世纪末随着工场手工业出现的社会结构。

市民社会介乎国家与私人生活之间,是横向的经济、社会交往方式(区别于“管”与“被管”纵向结合方式),民众自主性社会组织和结构。

马克思对于市民社会的理解: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

“市民社会”这一概念实际上指称的是“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

马克思理解“市民社会”概念的变化: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等著作中较多使用“市民社会”。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也谈到,但明显减少。

此后,马克思主张“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

二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观的继承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是在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进行批判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黑格尔将市民社会从政治国家中分离出来,采取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划分。

马克思对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划分是认同的,并继承了这一思想。

“在政治国家真正发达的地方,人不仅在思想中,在意识中,而且在现实中,在生活中,都过着双重的生活———天国的生活和尘世的生活。

前一种是政治共同体的生活······后一种是市民社会的生活······”马克思肯定了黑格尔的这一法哲学思想具有深刻的理论价值,“他处处从各种规定出发······的对立出发,并把这种对立加以强调”,并且“把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分离看做一对矛盾”。

在中世纪时期,封建统治统摄一切,市民社会中个人的特性发展以及社会组织的多元化是不可能出现的,市民社会是依附于政治国家的,两者糅合为一体。

虽然黑格尔是从逻辑思辨的角度分析得出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分离,但是这一分法启发了马克思,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观的批判
在1843年的夏天,马克思完成了第一部批判黑格尔的著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随后又发表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和《论犹太人问题》等,在这些文章中,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进行了批判,并建立了自己关于市民社会的理论思想。

马克思最早是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该书中使用“市民社会”这一概念的,他指出:“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真正的构成部分……是国家存在的方式。

家庭和市民社会本身把自己变成国家。

它们才是真正的原动力……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

它们是国家的必要条件。

”他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思想,把市民社会看做是市场经济中人与人的物质交往关系以及由这种物质交往关系所产生的社会生活领域,并且认为国家是依附于市民社会的,也即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

四马克思对市民社会本质的认识
在黑格尔之前的思想家,例如洛克、孟德斯鸠、亚当·斯密等主要是从抽象和非历史的人性论来论证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和社会相分离的必然趋势,黑格尔批判了这种基于抽象人性论,非历史地论证国家和社会关系的政治哲学的方法,认为市民社会的本质是一种“需要的体系”。

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在分析国家和社会相分离趋势的历史主义方法论,但是马克思从现实的社会关系入手,认为市民社会的本质是“物质交往关系”,或者说是“生产关系”。

他指出“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

它包括该阶段上的商业生活和工业生活”,“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

马克思从社会关系的本质上来认识社会关系(即生产关系),与黑格尔相比,马克
思对市民社会的本质认识更为深刻。

结语
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内容概括起来是:市民社会是自由、平等的、国家以市民社会为基础的、市民社会的本质是经济交往。

它的合理内核对今日的中国仍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中国需要发展起市民社会。

尤其是在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而政治体制改革相对缓慢的阶段,市民社会的孕育和发展对维护公民私权利、控制国家公权力,建设法治国家,有着重要的意义。

从前的社会组织是纵的组织,现在所要求的社会组织是横的组织。

从前的社会组织是分上下阶级竖立系统的组织,现在所要求的社会组织是打破上下阶级为平等联合的组织……李大钊
马克思的国家观
一马克思国家观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认为,国家是分工和私有制的产物。

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的有关论述,国家是阶级社会中的特殊的公共权力,比起原始社会中的公共权力来,这种特殊性主要体现在:(1)国家是实行阶级统治的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它的本质在于阶级统治;(2)国家是按地区来划分其国民的;(3)国家是一种特殊的暴力机器。

国家是经济上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和实现自己的阶级利益,按照区域划分原则而组织起来的,以暴力为后盾的政治统治和管理组织。

(4)国家职能问题上,马克思提出国家具有政治统治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双重基本职能,而在现实社会中,国家的职能往往因为统治阶级追求自身利益而被异化。

马克思对黑格尔把市民社会与国家区分开来给予充分肯定,但他反对从伦理精神出发论述市民社会同国家的区别,而是把它们看成分属于人类物质生活和政治生活两个不同领域。

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的那样:“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制约同时也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马克思还指出:“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

”在批判地继承黑格尔的思想基础上,马克思把市民社会看作是市场经济中人与人的物质交往关系和由这种交往关系所构成的社会物质生活领域,这一思想后来成熟衍化为马克思的核心思想———“生产关系”的相关思想。

马克思认为,国家属于政治生活领域,是以社会物质生活领域为基础的上层建筑。

这样一来,马克思不但把黑格尔的“伦理关系”转换为“社会物质关系”,而且强调国家的政治性质,并称国家为“政治国家”以区别于市民社会,从而深化了黑格尔的思想。

二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起源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这个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可以看出过去那种轻视现实关系而局限于言过其实的历史事件的历史观何等荒谬。

”马克思的论述表明,一方面,市民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基础,是人的最直接的现实生活领域,它的成员是最直接的现实的人。

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和基础,是决定国家的因素;另一方面,国家、政治制度只不过是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国家在现象上、形式上是全社会的代表,即虚幻的共同体,但在实质上它是在市民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

马克思所确立的这一观点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它奠定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基本关系,是理解马克思市民社会和国家理论的基本出发点。

三国家本质与消亡
马克思在国家本质问题上,认为国家既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也是平衡社会各阶级不同利益的工具。

马克思是从与市民社会相对应的角度论述国家的本质的。

首先,马克思论述了社会的一般性质,他说:“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所制约、同时也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

”马克思阐明了国家的性质:“国家是属于统治阶级的各个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是该时代的整个市民社会获得集中表现的形式。

”所以,国家的活动不能是
任意的,必须自觉地限制在一定的规章制度和法律规范中。

因此,正确理解马克思关于国家起源和国家本质的论述,必须从冲突论和融合论相统一的角度去理解:一方面,社会内部的各利益集团的冲突使国家产生并成为某个阶级的统治工具成为必须;另一方面,社会内部各个不同集团的利益协调使国家产生并成为共同利益的维护成为可能,这也是避免社会崩溃或解体的基础。

马克思揭示了市民社会和国家消亡的途径。

他认为,市民社会和国家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成果,是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物。

随着生产力和分工的发展,原始社会末期出现了私有制和阶级,社会内部产生了私人利益同公共利益的矛盾。

为了协调社会矛盾,迫切需要一个代表全社会利益的公共管理机关,这个公共管理机关就是国家。

马克思揭示出市民社会与国家正是在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领域,经历了一起产生到分离的历史发展过程,并将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中走向消亡。

马克思预在批判、吸收了乌托邦主义者和空想社会主义者思想的基础上,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共产主义社会的蓝图。

即未来理想社会必须是“在保证社会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

对于国家的发展趋势,马克思认为会朝着“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的历史性方向前进。

对于未来国家的发展形态,这种新的联合体被马克思称之为共产主义社会“,共产主义最独特的地方在于:它推翻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基础,并且第一次自觉地把一切自发形成的前提看做是前人的创造,消除这些前提的自发性,使它们受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

”共产主义是一种必要的乌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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