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研究生投毒事件研究论文
思修论文-复旦投毒案的反思

题目:人际交往也是门课摘要: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沟通越来越密切,人际关系也成为了我们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而对于大学生来说,当我们进入大学校园的那一刻起,就决定我们需要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
良好的人际交往能使大学生在人际交往活动中,有效的沟通和交流,有原则地调节冲突和改善相互间的情感关系,以实现其心里平衡,促进自身健康发展。
把握人际关系原则,提高人际交往和沟通的技能。
掌握了这项技能,我们才能在未来的社会道路上走的更远。
关键字:人际交往、大学生、复旦投毒案正文:复旦投毒案是指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的案件。
该案件发生于复旦大学枫林校区中,犯罪嫌疑人为被害人室友林森浩,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
2014年2月18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作为一个拥有高学历的研究生,是出于怎样的心理去下此毒手呢?是教育的问题吗?还是心理的问题?又是什么原因导致寝室关系的危机呢?原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叶斌表示,人际关系是大学生心理咨询中的“大头”,极端个案只是极少数,但过度竞争、文化差异、生活习惯不同、缺乏包容等却导致学生之间矛盾不断。
因此,有四大原因导致大学生的寝室关系成为最微妙、最难以调和的关第一是文化和生活习惯的冲突。
高校和中学不同,学生来自五湖四海,也带来各自的文化、生活习惯、行为、价值观。
由于学生的寝室不是自己挑选而是由学校安排,一些学生互相之间缺乏包容别人生活习惯的大度,互相之间就容易产生矛盾。
一些外地学生曾找心理老师倾诉,感觉有一堵无形的墙,阻挡自己和本地学生的融合。
第二是不分城镇还是农村,不论南方还是北方,学生们都感觉到个人的独立空间变小甚至没有了。
到了高校寝室,他们原本享有的个人生活环境就发生了改变。
人均享有的空间面积缩小,需要分享,寝室的卫生、电力、热水问题的都有一个适应和分享的过程。
复旦大学投毒案例分析

复旦大学投毒案例分析近日,复旦大学发生了一起投毒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该案件不仅令人震惊,也引发了人们对校园安全的关注和反思。
本文将对此案进行分析,探讨案件的原因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
据报道,该案件发生在复旦大学某食堂,一名学生在食堂内投放了有毒物质,导致多人中毒。
这一事件给校园带来了极大的恐慌和不安,也给学校的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针对这一事件,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投毒者的动机。
是出于个人恶意还是其他原因?其次,我们需要分析学校的安全管理是否存在漏洞,为何投毒者能够轻易进入食堂并投放有毒物质?最后,我们需要探讨如何加强校园安全防范,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从投毒者的角度来看,可能存在心理问题或者个人恶意。
学校可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同时,学校也应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校园内人员的管控,防止陌生人进入校园。
从学校管理的角度来看,投毒事件暴露了食堂管理的薄弱环节。
学校应该加强对食堂的安全管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和检测,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
同时,学校也应该加强对校园内各个区域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体系。
最后,针对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学校需要加强安全意识教育,让师生都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学校也可以加强校园监控系统的建设,提高对校园安全的监控和预警能力。
同时,学校还可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综上所述,复旦大学投毒案件是一起严重的校园安全事件,对学校和社会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学校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反思和改进,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校园的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
希望通过对此案件的分析,能够引起更多人对校园安全的关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复旦投毒事件引发的思考

复旦投毒事件引发的思考摘要:2013年5月16日,复旦大学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因抢救无效,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
黄洋死于药物中毒,然而,令人震惊的是,把死亡魔爪伸向他的正是他朝夕相处的室友林某。
我们不禁感叹,到底是有多么大的仇恨,使他心中罪恶的种子萌发,最终残害了自己的室友。
在这场悲剧的背后,我们不禁要沉思,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才导致悲剧的发生?关键词:复旦投毒教育体制曾经马加爵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最近,复旦大学的投毒案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复旦大学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惨遭室友投毒,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天使般的年纪就这样黯然离世、长眠地下,致使家长痛失爱子、学校痛失学生。
如今,校园这一片净土也变得不再平静,校园悲剧屡见不鲜,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教育制度到底怎么了?生命的脆弱让人心痛,同宿友“相互残杀”是教育之殇。
教育本身是一片净土,是净化人心灵的土壤,但是因为一些教育体制的存在,这些高尚的教育早就被抛之九霄云外,人们都在为自己的一己私欲“努力奋斗”着。
仅仅因为生活琐事不满,就用化合剧毒杀害自己的同学,这样的冷血无情令人唏嘘,是什么点燃了林某心中的仇恨之火,乃至于狠毒到毁害他人的生命?是个人素质问题还是心理障碍抑或是故意伤害,无论是什么,都不逃过教育体制这个巨大的枷锁。
教育是教书育人,使人成人成才的,出现这样的悲剧就是中国教育的最大失败。
我们都知道中国的教育就是典型的应试教育,学生们一切的努力都只是希望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在千军万马的考试大军中脱颖而出,最终有个好工作好前程。
现在的学生,压力很大,虽然一直喊着减负,但是学生的担子却越减越重。
小学生就整天忙着学习,各种补习班奥数班占据着学生的课余时间,原本属于孩童的天真快乐却早已荡然无存。
长期处于这种巨大的压力之下,很难保证孩子的人格和身心都是健全的。
在复旦大学投毒案发生后,《人民日报》的媒体评论“当我们痛恨于这些残酷的行为时,我们是否想过,在他们受教育的过程中,家庭,学校,社会,是否像重视他们的学习成绩那样,重视他们的心理健康”?是的,中国的教育似乎就只是在乎学生的成绩问题,对于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却一直是处于边缘化被冷漠化的状态,虽然有的学校设置了心理学教育的课程或者有心理咨询室,但是由于他们并不被学校和学生的重视,所以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
关于复旦大学投毒案【三篇】

毒品的经过。
2013年3月31日下午,林森浩以取物为借口,从别人那里借钥匙后,进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11号楼204影像医学实验室,2011年参加医学动物实验后,取出保管在这里的剩馀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原液的试剂瓶和注射器,放入黄色医疗废弃物袋离开该室。
2013年3月31日17时50分左右,林森浩携带上述物品回到421室,利用无人机,将试剂瓶和注射器内的二甲基亚硝胺原液投入该室饮水机内,将试剂瓶等物品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袋,投入宿舍楼外的垃圾箱。
2013年4月1日9点左右,黄洋在421室从该饮水机接水饮用后,出现呕吐等症状,当天中午在中山医院就诊。
4月2日下午,黄洋再次去中山医院就诊,检查发现肝功能受损,住院观察。
4月3日下午,黄洋病情加重,转院重症监护室救治。
警察调查了一下。
林森浩在法庭上二审宣判[2]2013年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接到复旦大学保卫所通报黄洋中毒事件,上海警察接到通报后立即组织特务组进行调查。
林森浩在接受公安人员调查询问之前,没有说实话。
2013年4月12日零时左右,公安机关确定林森浩有犯罪嫌疑,呼吁后,林森浩如实供述了向421室饮水机投入二甲基亚硝胺的事实。
2013年4月12日,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黄洋经急救无效,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某医院去世。
经法医鉴定,黄洋系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导致急性肝衰竭,继发多器官衰竭死亡。
正式逮捕。
2013年4月19日下午,上海警方正式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申请逮捕复旦大学4·1事件嫌疑人林某。
2013年4月25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嫌疑依法批准复旦大学4·1事件嫌疑人林某逮捕。
2013年5月5日,黄洋父母给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写了亲笔信,怀疑学校逃避责任,做了官僚的做法。
2013年6月26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发出《上海市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诊断林森浩没有精神异常。
复旦投毒案事件始末

复旦投毒案事件始末篇一:复旦大学投毒案引发的思考复旦大学投毒案引发的思考摘要: 2013年4月16日,复旦大学发布官方微博,2010级医科在读研究生黄洋于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中山医院不治身亡。
上海警方表示,在该生寝室饮水机内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
并锁定同寝室某同学有投毒的嫌疑。
2013年4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与黄洋同宿舍)依法批准逮捕。
关键词:大学生死亡,同学作案,琐事引发案件,近年类似事件频发,大学生心理健康。
正文:复旦大学研究生黄洋,4月1日,因生体不适住院,后来警方在其寝室饮水机内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经警方调查,锁定作案嫌疑人为黄洋同宿舍同学林某,并于4月25日将林某依法逮捕。
两位风华正茂的学子,本是前途无量,却一个离我们而去,一个进入高墙!着实令人悲哀,愤怒与无奈,让人无法不为之动容。
随着嫌疑人林某被捕,他所交代的杀人动机为“和死者黄某因生活琐事引起不和,心存不满”。
动机一经曝出,引发公众惊愕,包括林某家人在内很多人都表示怀疑,他们“不理解”和“不相信”复旦大学的一名校高材生会仅仅因为生活琐事就毒杀舍友。
因为林某不但成绩优异,并且在网络上发布过不少类似“医学是神圣的!”和“医乃仁术,爱心是一个医务工作者所必不可少的”内容的微博。
一方面在立志救人,一方面却谋划实施投毒的“双面性格”也让公众无所适从,不少人感性上很难接受林某就是杀人嫌疑人。
呜呼哀哉,一位应该救人于生死的高学历医务人员,本应认真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但却因为一些琐事将同宿舍同学投毒杀害,着实让我无法理解,我们应该反思为什么高学历人才却心理不健康,甚至有些是多面人格!毒杀案因“特殊”引关注,但我们更应重视背后的普遍问题,因为近年来在学校中因琐事引发的血案有些数不胜数!1994年,清华大学才女朱令,生了怪病,后经确诊为铊中毒,造成100%伤残,至今该案因缺少证据不能直接断定是其室友投毒,成为悬案。
复旦研究生遭投毒

“复旦研究生遭投毒”的痛与惑
人们关注黄洋事件,容易理解。
如果林某投毒属实,那么这一事件毁灭的,将是两个风华正茂的高学历人才,以及他们背后原本满怀期待的父母家人。
已有的材料显示,黄洋与林某,都是各自专业中颇为优秀的佼佼者,作为名校医科研究生,五年本科、三年研究生,加上十余载基础教育,不论是国家、家庭还是他们本人,都付出不小代价,将成才而遽失,世间从此又多两个失独家庭,一念及此,谁能不痛心!
人们疑惑难释:究竟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怎样扭曲的心态,才会令一个研究生做出对室友投毒之举?而我宁愿相信,那是年轻人没有按住心底魔鬼、不考虑后果的一时冲动和失算意外,是小概率却总会有的一类极端个案,不需要动辄上升到“中国教育的失败”或者“医疗水平与费用”“瞒报”一类高度。
如果真要从黄洋的不幸个案中检讨中国教育到底缺失了什么,那大概不是什么专业性的“关注学生心理”,而是在更大范围内的人文教育的荒芜与缺失。
该指责的不只是大学,而是涵盖整个漫长的儿童、青少年至青年期,从学校到家庭和社会,哪一环都有份儿。
一味注重功利性、技能性知识的大剂量灌输,轻忽人文教育的做法,今天依然普遍。
而这正让许多孩子成长期里,可以养成积极健康和完美人格的“富营养土”变得无比稀薄。
盯着功利性十足的个人目标,在竞争的压力下一路飞奔,其实很容易造成一些高学历人才的精神偏陋或心理失常,在原本只属于常识、常规的人际关系或行事挫折面前,缺少包容心与应对
能力,意外折了羽翼。
如此事例,并不在少数。
不能反思与改变及此,而以工具心态说青少年心理学、人格养成,怕只是空谈。
浅谈复旦大学投毒事件

案件发生后,人民日报在其官方微博上发表评论:
“复旦大学投毒案受害人黄洋离开了祈福。令人 恐怖的不是有毒物质而是人心。从1995年清华大 学、1997年北京大学两起铊盐投毒案,到2004年 马加爵案、扬州大学秋水仙碱投毒案,再到2007 年中国矿业大学铊盐投毒案。那一颗颗漠视生命 的心,一颗颗扭曲的心灵,震惊社会。”
5
大学生舍友矛盾普遍存在
复旦投毒事件发生后,网友们纷纷发表对此事件和自身处境的感叹。在 微博和各大论坛中,不时会看到有同学抱怨自己的室友“极品”、“奇 葩”、“不能忍”,回帖中也有不少同样遭遇者吐槽。有网友在唏嘘之 余,也为自己“捏了一把冷汗”。 @小启的夏天:室友抽烟,通宵打游戏,不讲卫生,满口脏话,真心厌 倦了我的大学宿舍生活。
4
历年来的高校内杀舍友事件
1994年清华大学女生朱令铊中毒事件。这位才艺双全的清华
大学化学系女生因为铊中毒,而导致全身瘫痪、大脑迟钝, 留下严重后遗症。警方曾断定凶手就在朱令的“身边”,甚 至有人说名道姓,指出嫌疑人系其舍友,案件至今悬而未决。 (孙维) 1997年5月,北京大学发生全国第二起铊投毒案件。犯罪嫌 疑人王晓龙是两名受害人的同学; 2004年,云南大学马加爵连杀4名同学;同年,扬州大学 “秋水仙碱”投毒案,副教授投毒毒害上司; 2007年6月,中国矿业大学发生3名大学生铊中毒事件; 2010年,四川大学曾世杰因被人嫌丑,杀1人,砍伤2人。
浅谈复旦大学投毒事件
11药学3班 廖卓影 学号:11071105
1
复旦大学投毒事件回顾
历年来的校园暴力事件
大学生心理问题产生原因
校园暴力带给我们的事件反思
2
事件回顾
4月1日,复旦大学2010级在读医科研究生黄
复旦大学投毒案案例分析

复旦大学投毒案案例分析一、案情介绍2013年,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中毒身亡,而涉嫌投毒的犯罪嫌疑人恰恰是被害人舍友林森浩。
名校、投毒,这两个元素组合起来的案件新闻迅速引发全社会关注。
4月25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林森浩批准逮捕。
11月27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林森浩称自己看不惯黄洋,决定投毒出于愚人节整人想法。
2014年2月18日上午10点半,该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5日上午,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正式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
二、关键点分析林某用他以前写过论文研究过的毒药来下毒存在疑点,而且作为亲密无间的室友,他要是真想害黄某他有很多机会,他竟然选择了往饮水机里投毒,这样怎么看他都会成为嫌疑最大的人。
而且退一万步讲,就算他选了这种笨透了的谋杀方式,他都不知道在黄某已经毒发后好好清洗一下饮水机么,还让警方事后查出了毒药的成分。
还有那个短信,不是说专家们都束手无策不知道是什么中毒,没有那个短信就没人知道黄是什么中毒,甚至根本不会有人觉得是有人投毒,应该只是深谙这种毒的特性,怀疑室友是中了这种毒,想要救室友一命,又怕惹祸上身才匿名发了这个短信。
又或者根本那个短信就不是他发的。
黄某不是喝完水后还怕室友喝了“过期的水”生病清洗了水桶,只有三个人住的寝室,而除了黄、林的第三个人又是不怎么住寝室的,那黄某担心“喝过期水生病”的不正是林某么,试问如果黄、林之间只是“表面上没有矛盾”,黄某用不用做到这个份上。
三、结论14年2月18日上午10点半,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复旦投毒案"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月25日上午,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正式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
四、反思成长过程中,很多孩子被灌输的是“不输于人”的竞争意识,缺乏的是团结友爱、共同进步的提醒和教诲。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复旦大学研究生投毒事件,到底,谁,应该对此负责
任?
——以江西师大为调查试点1、提出的问题
复旦大学投毒事件,投毒者应该负全责吗?被投毒者应该负责任吗?教师,学校以及社会应该对此负责吗?
2、理论假设
投毒者之所以会做出不理智的行为,在一方面来说是应该负起责任的,但是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行为,一定程度上是跟被投毒者的刺激有关的,而且教师以及学校的监管力度,社会的不良影响,应该都对此事件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或者是推动作用。
3、研究设计
第一阶段:提出问题假设,设计问卷问题
第二阶段:选取部分地点发放问卷并收回
第三阶段:统计问卷结果
第四阶段:总结出问题结论
4、调查论证
问卷调查
访谈调查
5、得出结论
复旦大学的投毒事件,根据各方观点,在社会上还存在着一些负面影响,教师以及学校对学生的监管不力,对学校设施没有妥善保管,对
学生之间的矛盾以及学生们的思想动态关心不到位,都对此事件的发生有着一定的影响。
同时,被投毒者对投毒者的过去的不友善行为以及一些会刺激投毒者的行为和话语,也导致了他的被害。
最重要的是,投毒者对于自己内心的不理智情绪没有很好地掌控,没有找到合适的与人交流的方式,没有受到正能量的思维引导,所以才导致了最后不幸的发生。
附件:
复旦大学研究生投毒事件,到底,谁,应该对此负责任?
性别年龄学院
1.复旦大学投毒事件,你认为,最大的错在谁?
A 投毒者
B 被投毒者
C 教师
D 学校
E 社会
2.你认为,投毒者的心理是否有问题呢?
A 是
B 不是
C 不一定
3. 你认为,被投毒者对投毒者的某些刺激行为,是否是导致自己被害的原因呢?
A 是
B 不是
C 不一定
4.投毒者是否有自卑的心理?
A 是
B 不是
C 不一定
5.你认为,教师的引导或者沟通,是否可以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呢?
A 是
B 不是
C 不一定
6.你认为,思想教育对于大学生或者研究生,也是必须的吗?
A 是
B 不是
C 不一定
7.你认为,学校的管理,可以有效地减少各种事件的发生吗?
A 是
B 不是
C 不一定
8.你认为,社会上的那些负面新闻或者消息,会对投毒者的行为产生影响吗?
A 是
B 不是
C 不一定
9.你认为,社会上的各种不良行为,会对你本人的思想产生一定影响吗?
A 是
B 不是
C 不一定
10.复旦大学投毒事件,你认为,投毒者应该负全责吗?
A 应该
B 不应该
11.复旦大学投毒事件,你认为,被投毒者应该负全责吗?
A 应该
B 不应该
12.复旦大学投毒事件,你认为,教师以及学校应该对此负责吗?
A 应该
B 不应该
13.复旦大学投毒事件,你认为,社会应该对此负责吗?
A 应该
B 不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