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原因分析
复旦大学投毒案例分析

复旦大学投毒案例分析近日,复旦大学发生了一起投毒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该案件不仅令人震惊,也引发了人们对校园安全的关注和反思。
本文将对此案进行分析,探讨案件的原因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
据报道,该案件发生在复旦大学某食堂,一名学生在食堂内投放了有毒物质,导致多人中毒。
这一事件给校园带来了极大的恐慌和不安,也给学校的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针对这一事件,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投毒者的动机。
是出于个人恶意还是其他原因?其次,我们需要分析学校的安全管理是否存在漏洞,为何投毒者能够轻易进入食堂并投放有毒物质?最后,我们需要探讨如何加强校园安全防范,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从投毒者的角度来看,可能存在心理问题或者个人恶意。
学校可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同时,学校也应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校园内人员的管控,防止陌生人进入校园。
从学校管理的角度来看,投毒事件暴露了食堂管理的薄弱环节。
学校应该加强对食堂的安全管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和检测,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
同时,学校也应该加强对校园内各个区域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体系。
最后,针对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学校需要加强安全意识教育,让师生都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学校也可以加强校园监控系统的建设,提高对校园安全的监控和预警能力。
同时,学校还可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综上所述,复旦大学投毒案件是一起严重的校园安全事件,对学校和社会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学校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反思和改进,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校园的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
希望通过对此案件的分析,能够引起更多人对校园安全的关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用犯罪心理学分析复旦大学投毒案

用犯罪心理学分析复旦大学投毒案
复旦大学投毒案是2002年全国最严重的毒品案件之一,当时发生在复旦大学校园内,涉及一名企图谋杀室友大一学生及其他几名学生,并布设毒品陷阱。
投毒案件给当地政府、学校、家长和学生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冲击,引发了全国性的讨论和漫长的调查。
以犯罪心理学理论解析投毒案,能够让我们更有效地预防类似的犯罪行为和行为。
由
于投毒案中的罪犯年纪轻,显然面临的是学习期间的挑战。
根据情绪冲动模型,犯罪者很
可能是一种情绪冷却,以达到自我降温和获取快乐的目的。
此外,抗拒自我的行为导致了
一种情绪失调,导致情绪暴力,进而对室友、学校的反应管理不当,最终对室友采取了谋
杀的行为。
此外,从抑郁、焦虑等角度探讨本案,犯罪者很可能在投毒行为发生前,正处于情绪
低落的状态,这表明抑郁症可能是此次投毒事件背后的罪魁祸首之一。
犯罪者可能也患有
焦虑症,从而表现出对室友、学校等压力过大,难以应对,脱离现实,虚报犯罪活动,并
最终造成严重的投毒事件。
当然,这些都只是影响犯罪者行为的原因,投毒案件背后可能存在其他社会因素,由
社会环境导致的犯罪,比如社会价值观的变迁、贫富差距的扩大、不安全感的增加、社会
的失序等等。
考虑到这些原因,要想有效预防重复发生类似投毒事件,学校应加强安全管理,采取
有效措施,重视学生的心理卫生教育,,鼓励学生们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加强锻炼,拓宽
学生的意识水平,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加强政府和社会组织的社会监督,以及
社会参与,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和平、文明的校园环境,减少犯罪的发生。
马原-复旦投毒案

事件:1 2013年4月1日,复旦大学2010级在读医科研究生黄洋身体出现不适,当晚被送至该校附属中山医院就诊。
入院后,病情加重,先后出现昏迷、肝功能衰竭等症状。
医院组织了多次全市专家会诊,未发现病因。
2013年4月9日,黄洋的师兄孙某收到神秘短信提醒注意一种化学药物,因此事件出现重要进展,黄洋的中毒终于确定毒源,但已中毒太深。
神秘短信在一审庭审时被证实是黄洋和林森浩的室友葛发的。
2013年4月11日,上海警方通报,在黄洋寝室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
上海警方经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洋同寝室同学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
当晚依法对林森浩实施刑事传唤。
4月12日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黄洋终不治身亡。
黄洋去世后,其父母明确同意警方进行尸检,尸检于4月17日进行,尸检结果成为重要的案件证据。
2013年4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黄洋的室友林森浩。
2013年10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透露,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案。
2013年11月27日上午9时,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14年2月18日,该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问题:一、林森浩投毒行为的原因分析(列出所有可能的联系、原因,进行归类、分析,分析出最主要的原因)二、为什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定罪?你是否同意法院判决?法院是否找对了联系?解答:一、原因分析1.学校和家庭生命教育的缺失著名教育学者、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在以“复旦投毒案:知识与德行的错位”为题指出:“目前整个校园,学生发生冲突以后往往喜欢用武力和暴力解决问题,反映出学生的生命教育的缺陷。
从小学时的崇高理想教育,到中学时艰深的理论诵记,再到大学时简单的行为纠正,中国学校看似重视思想道德教育,实则苍白无力,人格养成教育始终无所适从。
“复旦投毒案”案例评析

“复旦投毒案”案例评析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8日对“复旦投毒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森浩和被害人黄洋均系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分属不同的医学专业。
2010年8月起,林森浩与葛某等同学同住于复旦大学枫林校区西20宿舍楼421室。
2011年8月,黄洋调入421室,与林森浩、葛某三人同住。
之后,林森浩因琐事对黄洋不满,逐渐对黄洋怀恨在心,决意采用投毒的方法加害黄洋。
2013年3月31日下午,被告人林森浩以取物为名,通过同学吕某进入中山医院11号楼二楼影像医学实验室204室,趁室内无人,取出其于2011年参与动物实验时剩余的装有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并装入一只黄色医疗废弃物袋中随身带离。
当日下午5时50分许,林森浩将前述物品带至421室宿舍,趁无人之机,将上述二甲基亚硝胺投入该室的饮水机内,尔后,将试剂瓶等物连同黄色医疗废弃物袋带出宿舍楼予以丢弃。
同年4月1日上午,黄洋从421室饮水机中接取并喝下已被林森浩投入二甲基亚硝胺的饮用水。
之后,黄洋发生呕吐,于当日中午至中山医院就诊。
次日下午,黄洋再次至中山医院就诊,被发现肝功能受损严重,遂留院观察。
4月3日下午,黄洋因病情严重被转至外科重症监护室治疗。
在黄洋就医期间,林森浩还故意隐瞒黄洋的病因。
4月11日,林森浩在两次接受公安人员询问时均未供述投毒事实,直至次日凌晨经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传唤到案后,才如实供述了上述投毒事实。
被害人黄洋经抢救无效于4月16日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黄洋符合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的症状。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森浩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致被害人黄洋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
被告人林森浩系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又曾参与用二甲基亚硝胺进行有关的动物实验和研究,明知二甲基亚硝胺系剧毒物品,仍故意将明显超过致死量的该毒物投入饮水机中,致使黄洋饮用后中毒。
复旦大学投毒案分析与反思

案情分析与反思
复旦投毒案
目录
1.复旦投毒案回顾 2.事件反思 3.问题思考
复旦大学投毒案事件回顾
【事件回顾】受理,公诉方指控涉案人林某 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 人民法院C1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2013年11月27日上午9时30分‚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
复旦大学投毒案事件回顾
2013年5月5日, 黄洋父母给复 旦大学校长杨 玉良写亲笔信, 质疑学校推诿 避责,官僚作 风。
事件反思
进入21世纪,仅是校园投毒案,就已经发生多起。1995年,清华
大学女生朱令被投毒,导致终生残疾。1997年和2007年,北京大 学和中国矿业大学也分别发生投毒案。3起投毒案所使用的毒品都 是重金属铊,清华投毒案的毒品来源不明,北京大学投毒案的毒品 来源于学校实验室,中国矿业大学投毒案的毒品来自网上。 出如此极端的举动,校园里此类案件频发,到底原因何在,更值得 反思。2013年1月,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新闻专业学生针对大学生寝 室关系,在华中师范大学等12所高校做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 仅43%的大学生对寝室关系表示满意。记者调查发现,容易引发寝 室矛盾的原因主要是性格、生活习惯以及沟通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 而当问题出现时,多数学生会选择跟室友‚冷战‛。
4月1日,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身体不适, 送至医院就诊。医院未查明病因。 4月11日,上海警方通报,在黄洋所在的寝室饮水机中发现了 残留的有毒化合物成分。 4月13日,犯罪嫌疑人林某被警方带走 ,其作案动机仍在调查。 4月15日,复旦大学微博发布通告称,黄洋病重住院,其寝室 饮水机疑似遭到投毒。 4月16日下午黄洋抢救无效死亡
复旦投毒案事件始末

复旦投毒案事件始末篇一:复旦大学投毒案引发的思考复旦大学投毒案引发的思考摘要: 2013年4月16日,复旦大学发布官方微博,2010级医科在读研究生黄洋于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中山医院不治身亡。
上海警方表示,在该生寝室饮水机内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
并锁定同寝室某同学有投毒的嫌疑。
2013年4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与黄洋同宿舍)依法批准逮捕。
关键词:大学生死亡,同学作案,琐事引发案件,近年类似事件频发,大学生心理健康。
正文:复旦大学研究生黄洋,4月1日,因生体不适住院,后来警方在其寝室饮水机内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经警方调查,锁定作案嫌疑人为黄洋同宿舍同学林某,并于4月25日将林某依法逮捕。
两位风华正茂的学子,本是前途无量,却一个离我们而去,一个进入高墙!着实令人悲哀,愤怒与无奈,让人无法不为之动容。
随着嫌疑人林某被捕,他所交代的杀人动机为“和死者黄某因生活琐事引起不和,心存不满”。
动机一经曝出,引发公众惊愕,包括林某家人在内很多人都表示怀疑,他们“不理解”和“不相信”复旦大学的一名校高材生会仅仅因为生活琐事就毒杀舍友。
因为林某不但成绩优异,并且在网络上发布过不少类似“医学是神圣的!”和“医乃仁术,爱心是一个医务工作者所必不可少的”内容的微博。
一方面在立志救人,一方面却谋划实施投毒的“双面性格”也让公众无所适从,不少人感性上很难接受林某就是杀人嫌疑人。
呜呼哀哉,一位应该救人于生死的高学历医务人员,本应认真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但却因为一些琐事将同宿舍同学投毒杀害,着实让我无法理解,我们应该反思为什么高学历人才却心理不健康,甚至有些是多面人格!毒杀案因“特殊”引关注,但我们更应重视背后的普遍问题,因为近年来在学校中因琐事引发的血案有些数不胜数!1994年,清华大学才女朱令,生了怪病,后经确诊为铊中毒,造成100%伤残,至今该案因缺少证据不能直接断定是其室友投毒,成为悬案。
复旦大学投毒案案例分析

复旦大学投毒案案例分析一、案情介绍2013年,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中毒身亡,而涉嫌投毒的犯罪嫌疑人恰恰是被害人舍友林森浩。
名校、投毒,这两个元素组合起来的案件新闻迅速引发全社会关注。
4月25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林森浩批准逮捕。
11月27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林森浩称自己看不惯黄洋,决定投毒出于愚人节整人想法。
2014年2月18日上午10点半,该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5日上午,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正式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
二、关键点分析林某用他以前写过论文研究过的毒药来下毒存在疑点,而且作为亲密无间的室友,他要是真想害黄某他有很多机会,他竟然选择了往饮水机里投毒,这样怎么看他都会成为嫌疑最大的人。
而且退一万步讲,就算他选了这种笨透了的谋杀方式,他都不知道在黄某已经毒发后好好清洗一下饮水机么,还让警方事后查出了毒药的成分。
还有那个短信,不是说专家们都束手无策不知道是什么中毒,没有那个短信就没人知道黄是什么中毒,甚至根本不会有人觉得是有人投毒,应该只是深谙这种毒的特性,怀疑室友是中了这种毒,想要救室友一命,又怕惹祸上身才匿名发了这个短信。
又或者根本那个短信就不是他发的。
黄某不是喝完水后还怕室友喝了“过期的水”生病清洗了水桶,只有三个人住的寝室,而除了黄、林的第三个人又是不怎么住寝室的,那黄某担心“喝过期水生病”的不正是林某么,试问如果黄、林之间只是“表面上没有矛盾”,黄某用不用做到这个份上。
三、结论14年2月18日上午10点半,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复旦投毒案"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月25日上午,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正式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
四、反思成长过程中,很多孩子被灌输的是“不输于人”的竞争意识,缺乏的是团结友爱、共同进步的提醒和教诲。
公务员面试热点解析:复旦室友投毒案

公务员面试热点解析:复旦室友投毒案华图教育陈伟在公务员面试中,社会现象类的考法比较多样,比如说可以出应急应变题考查考生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性格特征,可以出组织管理类题考查考生策划、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还可以是综合分析类题要求考生对一个社会想象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考查考生看问题的角度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华图教育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资深面试专家陈伟就近期比较热门的复旦大学室友投毒案,从公务员面试综合分析角度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新闻背景】近年来,“同室操戈”的事件并不鲜见,而归纳这些恶性案件,似乎都有这样几个关键词:大学、室友、杀人……2013年4月16日,复旦大学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经抢救无效去世,他是被同宿舍室友在饮水机里投毒所害,起因是生活琐事导致关系不好。
同样是2013年4月16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发生命案,大三学生小蒋被室友小袁挥刀刺中胸口身亡,起因是袁某没有及时给未带钥匙的蒋某开门。
这样的极端事件,在此之前也常见报端。
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就业等实际问题。
“关系再好,面对竞争时,免不了存有‘他人即地狱’的心态。
”小蔡在一所南京高校读博,一路读下来,面临过不少竞争,他颇有感触地说道,“当然最好的竞争是用实力去打败别人,而不是存有不健康的心态。
”【模拟题目】2013年4月16日,复旦大学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经抢救无效去世,他是被同宿舍室友在饮水机里投毒所害,起因是生活琐事导致关系不好。
你如何看待这一事件?本题界定为社会现象类,基本答题思路为导入-分析-期望即可。
名校研究生,国家高素质、精英人才居然为了生活琐事投毒杀害自己的室友,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反应了什么问题?有什么样的解决方法?【华图经典解析】【原因分析】事情的发展由内外因共同作用所致。
外在原因主要是个人生活习惯上的差异。
生活习惯分为卫生习惯和作息习惯,卫生习惯差、抽烟、喝酒、行为不检点等个人习惯导致室友之间“臭味不投”产生矛盾;作息习惯源自学生本身的自律性,有的人需要午休、早睡早起,而有的人切好相反导致“噪音污染”产生矛盾,当然还有的可能是由于感情生活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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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关于复旦投毒案的几点思考》关于复旦投毒案的几点思考---- 浅谈大学生心理教育《摘要》教育,民生之本,强国之基。
对国人的教育更为重要,教育是一件极为重要又严肃的问题。
在当今时代,一个国家竞争力与教育是密切相关的,教育的目的不是在制造机械,而是在造成人。
我们在注重教育成才的同时,学生的心理教育也是不容忽视的。
增强学生的知识教育和心理教育是增强国家竞争性人才的前提,是一个国家提高竞争力不可缺失的。
《关键词》教育的缺失,心理教育,人才的培养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在现如今经济文化快速发展的时代,繁华的都市生活迷乱的人们的眼睛,我们在注重物质生活的时候却忽视了精神方面的教育,近年来多次发生在大学校园里的杀人案件一次次让人警醒,比如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杀害四名同学;药家鑫开车撞人又将伤者刺八刀致其死亡;复旦大学黄洋中毒案本文将从复旦投毒案简析教育的缺失。
一、复旦大学投毒案事态发展(1)复旦大学投毒案发生的过程2013年4月1日,早上黄洋喝下寝室内饮水机内的水,发现水的味道不对,认为水过期了,特意将过期的水倒掉,把桶刷干净。
到十点多,黄洋开始有恶心、呕吐、发烧等症状,被导师和同学送到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医院初步诊断认为是吃坏了东西,按照胃肠炎给予输液治疗。
最终在医院治疗无效死亡。
嫌疑人林森浩在法庭上透露,他就是想趁“愚人节”整黄洋一下,未预料到后果。
林森浩说,他看到黄洋在宿舍说,愚人节要到了,他要整人。
“他拍着别人的肩膀,得意洋洋的,我觉得那我就整你一下。
以前,听说过有人用这个毒物搞同学的事情,没有想到有这个后果。
”林森浩还说他看过报纸上刊登过类似的事件,“好像是清华大学。
那件事情没有被查获,所以我就做了。
”林森浩说3月30号晚上,他看到饮水桶是空的,于是将毒物投入饮水桶,“黄洋的水杯是白色的。
黄色液体放进去很明显。
所以投入饮水桶里。
”案发后,林森浩说,他查过毒物的性状,有侥幸心理,认为这是个病程,黄洋不会死。
“4月5号,跟我的同学去看过他。
当时他在我们重症监护病房。
从玻璃窗看到的表情很自然,我当时不敢跟他说话。
同去的同学都跟他说话了。
在路上,我说这是个病程,以后会好转,这也是我的一个自我安慰。
6号,我一个人去了医院,碰到了他的父亲和会诊的医生。
8号我又去了。
想去看他好转没有。
”林森浩说,案件发生后,他认为黄洋喝的很少,而且他用来做实验用的大鼠都没有死,所以一直存有侥幸心理,认为黄洋会好转,因害怕影响到自己,一直都没有公开向水桶投毒的事情。
【1】(2)投毒案的处理4月25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林森浩批准逮捕。
11月27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林森浩称自己看不惯黄洋,决定投毒出于愚人节整人想法。
2014年2月18日上午10点半,该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5日上午,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正式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
(3)投毒案的现状2月18日,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月25日上午,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正式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这意味着,复旦投毒案很快将进入二审程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在一审判决后10日内,被告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或其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今天距离一审判决不满10日,林森浩的上诉当然生效,因此不出意外,上海市高院不日将对该案进行二审。
被害人一家拒绝接受道歉。
二、复旦大学投毒案案例发生的原因分析虽说黄洋和林森浩都是复旦大学的高材生,但是受害学生黄洋在不久前的直升考博中,取得了耳鼻喉科第一名的好成绩,而且是校园的最佳辩手,据此猜测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可能缘于由妒生恨。
【2】尽管“嫉妒”说只是推测,但由此折射出的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着实应当引起大学和社会的关注反思。
而对于林森浩自己所说只是愚人节的一个小小的恶作剧,则更让人觉得是为自己脱罪,一个学医已经在实验鼠上做过多次二甲基亚硝胺实验的研究生不知道该药品的毒性之大,更令人怀疑。
三、对投毒案的反思黄洋中毒案背后反映的是年轻人的人格缺失。
从表面上看,这起案件的发生是心理问题,但从深层看,这触及到人性的问题。
涉案的林森浩在家长和同学眼中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学生干部、科研骨干等等。
然而,为什么如此优秀的学生会做出如此毒恶的事情,这也许就是教育的悲哀。
黄洋案件给我们一个深深地反思,教育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人格。
教育之目的在于实现人才的完美个性及健康人格的塑造与养成。
“以德为先”,方能养成一个人的健康人格,使个体成长为一个“真正完整的人,’,一个适应社会的人,一个对社会和他人有益的人。
要成才,先成人!【3】(1)中国大学生心理教育现状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大学生心理咨询专委会做过的一项调查表明近40%的大学新生和50%以上的毕业生存有不同的心理问题,其中人际交往、学习压力、就业压力、情感困境是最为突出的四大心病【人民日报 2013-06总第155期】.首先人际交往环境的变化。
从中学到大学是一个巨大的飞跃,生活环境发生很大的变化。
如何自觉、自理,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大的挑战。
与中学时代单纯的人际关系相比,进入大学接触的教师、同学来自不同的省份和地区,语言、生活习惯等方面有很大不同。
其次学习和生活方式的转变。
大学的学习方式与中学相比有着天壤之别,大学的学习对学生个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进入大学后,个人财务、个人卫生都得自行处理,这让很多学生束手无策。
3.情感困惑和危机。
大学生正处于青年中后期,生理心理发育已趋成熟,恋爱与性的问题就不可避免地摆在面前。
现实中因恋爱而造成的情感危机是诱发大学生心理问题的重要因素。
关于就业形势严峻、生活压力大。
大学生正处于自我确认期,他们对未来有美好的憧憬和向往,而现实中的种种客观因素常阻挠"理想自我"的实现。
使大学生毕业后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
有的学生目前,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迅速发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不能很好的实施,发展不平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缺失导致大学生犯罪案的增加,所以亟需加强大学心理教育。
(2)解决大学生心理教育缺失的对策掌握心理学知识、预防心理疾病。
目前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离不开对心理学知识的掌握,所以当代大学生应系统的掌握心理学知识。
学会心理保健知识,自我调节控制情绪;同时,校园开增设大学心理学等课程。
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
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是大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要外在条件,大学生心理素质的培养离不开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高校要积极营造良好的校风,提倡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让学生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和人间真情,形成健康向上的氛围,宽松活泼的环境。
同时,还要大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有益大学生身心的健康活动,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和健康愉悦的情绪特征,帮助他们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让他们去发现自己多方面的价值,增进人际关系,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充分发展个性建立健全高校心理干预体系。
在高校设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相关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要充分进行推演,设立应急小分队,熟练掌握处理此类情况的步骤要求,积极配合各院系、学院完成学生心理干预,减少伤亡的发生。
积极引导大学生进行自我教育,提高自我调适能力。
大学生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主体,要引导大学生从正面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指导,主动正视现实、正确认识自我、积极悦纳自我、有效控制自我。
参考文献【1】360个人图书馆【2】中国人民日报2013年6月总第155期【3】中国知网---中国青年研究;2013年8月【4】万方学术—民风2013年5月第5期篇二:《复旦投毒案中的马原分析》复旦投毒案中的马原分析——马克思原理课案例分析一.案件概述 2013年4月16日下午,复旦大学通过官方微博发出通报“我校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同学经抢救无效,于4月16日15:23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
黄洋住院期间,医院组织全力抢救、多次会诊,我们为挽救自己的学生尽了最大的努力。
家长失去爱子,学校失去宝贵学生,我们表示沉痛的哀悼!”该官微同时将头像调至黑白,以示哀悼。
4月19日,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上海”发布通告称,上海警方已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复旦大学“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
1事件进展去世原因2013年4月1日前后,黄洋在寝室使用饮水机喝水时,感觉水的味道不对,还特意将饮水机中的水倒掉,并对机器和水桶进行了清洗,原因是怕室友喝了这些水不好。
4月1日,黄洋出现呕吐、发烧等症状,2日晚间发现急性肝损伤。
得知消息的黄父在第二天赶来了上海,但黄洋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
4月5日时,还流着鼻血,之后就处于昏迷状态。
2013年4月16日抢救无效去世。
11日警方通报在学生的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有毒化合物,12日基本认定同寝室的林某存在重大犯罪嫌疑。
上海警方称,已排除“情杀”可能性,但案件侦破远未结束,各种猜测充斥网络,找出犯罪动机的关键一环仍悬疑待解。
经调查,导致复旦研究生黄洋中毒的物质初步确定为N-二甲基亚硝胺。
该物质毒性强,常用于医药及食品分析研究,可在实验动物中人为制造肝损伤的模型。
较小剂量的长期暴露也可能增加肝癌风险。
普通医院并无库存,一般由课题组购买。
室友批捕2013年4月16日上午,上海警方证实,中毒研究生同寝室的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13年4月13日被警方带走,现已被刑事拘留,其作案动机和原因还在调查中。
其同学证实,犯罪嫌疑人与黄洋属于同一医院的不同科室,疑似为误杀。
具体情况,警方正在调查中。
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进展情况2013年4月19日,复旦大学研究生黄洋被疑投毒致死案有新进展,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该案犯罪嫌疑人林某。
警方称,他们在2013年4月11日接到复旦大学保卫处报案,该校枫林校区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某自2013年4月1日饮用了寝室内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身体不适,有中毒迹象,正在医院抢救。
接警后,上海警方立即组成专案组展开侦查。
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某同寝室同学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依法对林某实施刑事传唤。
12日,林某被警方拘留。
经警方初步查明,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合、心存不满,经事先预谋,2013年3月31日中午,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水槽。
4月1日晨,黄某饮用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后经医院救治无效于2013年4月16日下午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