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征收率_毙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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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121)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121)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121) 【知识点】:征收率
2. 征收率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或旧货
(2)2016年4月10日将自己购进的一台仪器出售,售价117万元(含税)。

该仪器是甲公司5年前购入的,甲公司此项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117÷(1+17%)×17%=17(万元)。

(3)2016年5月10日将自己购进的原材料出售,售价117万元(含税)。

该原材料是甲公司5年前购入的,甲公司此项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117÷(1+17%)×17%=17(万元)。

(4)2016年6月10日购进一批旧货,2016年7月10日将其出售,售价103万元(含税)。

甲公司此项业务应纳增值税税额=103÷(1+3%)×2%=2(万元)。

【案例2】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2016年3月10日将自己购进的一台机器设备出售,售价103万元(含税)。

该设备是甲公司10年前购入的,甲公司此项业务应纳增值税税额=103÷(1+3%)×2%=2(万元)。

(2)2016年4月10日将自己购进的一台仪器出售,售价103万元(含税)。

该仪器是甲公司5年前购入的,甲公司此项业务应纳增值税税额=103÷(1+3%)×2%=2(万元)。

(3)2016年5月10日将自己购进的原材料出售,售价103万元(含税)。

该原材料是甲公司5年前购入的,甲公司此项业务应纳增值税税额=103÷(1+3%)×3%=3(万元)。

2018年《中级经济法》预习知识点:股份_毙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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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经济法》预习知识点:股份
【内容导航】:
一、股票发行的基本规定
二、优先股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中级经济法》科目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知识点】:股票发行的基本规定、优先股
股份
考点1 股票发行的基本规定(★)
1.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

(P73)
2.同股同价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是相同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的份额。

3.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溢价发行),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折价发行)。

考点2 优先股(★★☆)
(一)优先股股东的权利(P71)
1.优先分配股利
(1)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

(2)公司对优先股的股利须按约定的股利率支付,有特别约定时,当年可供分配股利的利润不足以按约定的股利率支付优先股股利的,还可由以后年度可供分配股利的利润补足。

【解释1】约定的股利率,可以是固定股利率,也可以是浮动股利率;据此,优先股可以分为固定股利率优先股和浮动股利率优先股。

【解释2】如按约定当年可供分配股利的利润不足以按约定的股利率支付优先股股利的,还可由以后年度可供分配股利的利润补足的,该优先股为可累积优先股;相反为非累积优先股。

【解释3】优先股还可以分为强制分红优先股和非强制分红优先股;如果发行强制分红优先股,公司在有可分配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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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增值税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增值税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增值税年前知识全牢记,年后忙完好刷题。

面对着庞大的考生大军,我们要做到不慌不乱,巩固知识,一步一步,扎扎实实。

以下是中华会计网校为您准备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

1.购进扣税法(税款抵扣制)2.“链条式”的征纳税方式厂家的销项税就是批发商对应的进项税。

批发商的销项税对应的是零售商的进项税。

零售商的销项税对应的就是消费者需要承担的税负。

消费者是纳税的最终环节,是税务的最终承担者。

假设厂家无偿赠送给批发商,无偿赠送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对于厂家来说也需要缴纳销项税。

那么此时批发商也可以抵扣相应的进项税。

3.价外税与价内税的区别4.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5.税率与征收率(1)税率: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链接】营改增后,增值税的税率比较复杂,包括:17%、11%、6%、0,分别适用不同的征税范围。

17%:如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1%:如销售图书、提供交通运输6%:如转让专利技术0:如出口(2)征收率:在纳税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不能提供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等资料的条件下,由税务机关经调查核定,按与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相关的其他数据计算应纳税额的比例。

【注意】执行征收率的单位,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链接】营改增后,增值税的征收率日趋复杂,包括:5%、3%、按3%的征收率减按2%、按5%的征收率减按1.5%5%: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建房屋3%: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按3%的征收率减按2%:如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购入时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

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3%)×2%按5%的征收率减按1.5%:如个人出租住房。

应纳税额=含税租金÷(1+5%)×1.5%6.减免税国家为什么要制定税收减免政策?【注意】鼓励和照顾都是有限度的。

2018年《中级经济法》预习知识点(二十三)

2018年《中级经济法》预习知识点(二十三)

2018年《中级经济法》预习知识点(二十三) 【知识点】: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1.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等),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计税方法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4)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知识点】:免税项目免税项目1.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1)完全在境外发生的下列服务:①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②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③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④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⑤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⑥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⑦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⑧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

第六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章节解读】本章主观题会涉及简答题甚至综合题,随着营改增,本章相关知识点最近几年变动较大,请考生回归教材作为出发点,沿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作为思路,结合历年真题对进行重点学习和掌握。

【高频考点】1.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与税率2.征收率3.当期进项税额的确定第一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知识点1:增值税的纳税人(2018多、单)增值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中国境内销售货物 货物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销售劳务应税劳务发生地在境内 销售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 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 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 不动产在境内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不属于中国境内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2018单(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承包、承租、挂靠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中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小规模纳税人(2019修订)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年应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2018年中级经济法习题(7个专题)老师上课用习题和答案

2018年中级经济法习题(7个专题)老师上课用习题和答案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习题班中级经济法答案b解析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除外
吾爱财经:2018 年中级会计职称习题班
前言
中级经济法
(2)当期销项税额=200×60%×17%+15×17%+3.51÷(1+17%)×17%=23.46(万元)
(3)当期应纳增值税=23.46-14.43=9.03(万元)。
大题精讲
【大题 5】(2017 年)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电冰箱的生产和销售,2017 年 6 月发生如下事项: (1)购进生产用钢材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 280 万元,委托某运输企业(一般纳税 人)将该批钢材运回,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 10 万元。 (2)进口钢材一批,支付给国外的购货款 120 万元(人民币,下同)、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运输装卸 费 11 万元、保险费 13 万元。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后,开具了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将一批压缩机销售给某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 28.08 万元。 (4)将一批 A 型电冰箱赊销给乙公司,双方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6 月 15 日付款。6 月 15 日甲企业开具 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 1040 万元;乙公司于 6 月 30 日支付货款,当日还依约支付了 5.85 万元 的违约金。 (5)将自产的 10 台 A 型电冰箱(总成本为 3.5 万元)赠送给当地的敬老院。 (6)将甲企业新试制的 2 台 B 型电冰箱用于本企业的职工食堂,每台成本 1 万元,市场上无 B 型电冰 箱的销售价格。 已知:甲企业进口钢材的关税税率为 7%;A 型电冰箱当月平均不含税售价为每台 0.75 万元;A 型电冰 箱和 B 型电冰箱的成本利润率均为 10%;甲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在当期均 已通过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问题 1】计算事项(1)中甲企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答案】事项(1)中甲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80×17%+10×11%=48.7(万元)。 【解析】①购进钢材、接受运输服务用于生产,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②钢 材适用 17%增值税税率,交通运输服务适用 11%增值税税率。 【问题 2】计算事项(2)中甲企业应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答案】事项(2)中甲企业应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20+11+13)×(1+7%)×17%=26.19(万 元)。 【解析】①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等应当计入关税完税价格; ②关税完税价格=120+11+13=144(万元);③关税税率在已知条件中已经提供,为 7%;④应纳税额=关税 完税价格×(1+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问题 3】计算事项(3)中甲企业的销项税额。 【答案】事项(3)中甲企业的销项税额=28.08÷(1+17%)×17%=4.08(万元)。 【解析】这是销项!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的计算与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 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无关。

2018年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征收率-毙考题

2018年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征收率-毙考题

2018年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征收率-毙考题2018年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征收率一、3%(1)小规模纳税人:“除销售旧货及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及“进口货物”外的应税行为【理解】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注意】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和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进口货物不区分纳税人,一律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2)一般纳税人下列销售行为:①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寄售代销)②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死当销售)③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受托拍卖)(3)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方法征税的特定服务项目①公共交通运输服务;②电影放映服务;③仓储服务;④装卸搬运服务;⑤收派服务等。

(4)一般纳税人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可选择”按照3%的征收率纳税:①县级及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②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③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④用微生物、血液或组织等制成的生物制品;⑤自来水;⑥商品混凝土;【简化记忆】水、电、生物制品、建材。

(5)一般纳税人销售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3%的征收率纳税: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注意1】上述(3)、(4)、(5)是否执行3%的征收率由纳税人选择,如:自来水可以选择执行13%的税率,也可以执行3%的征收率,执行13%税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执行3%的征收率按简易办法征税。

【注意2】选择简易办法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考题·单选题】(2016年)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下列服务中,不适用简易方法计征增值税的是( )。

A.地铁公司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B.快递公司提供的收派服务C.搬家公司提供的搬运服务D.广告公司提供的广告制作服务【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改增”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的特定项目,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适用简易方法计税。

2018年《中级经济法》预习知识点(二十二)

2018年《中级经济法》预习知识点(二十二)

2018年《中级经济法》预习知识点(二十二) 【知识点】:应税范围的基本规定;应税范围的基本规定1.交通运输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2.邮政服务邮政服务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

3.电信服务电信服务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解释】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缴纳增值税。

4.建筑服务建筑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解释】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5.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解释】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6.现代服务(1)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2)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4)物流辅助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

(5)租赁服务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解释1】租赁服务包括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租赁服务。

【解释2】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属于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而非“融资租赁服务”。

(6)鉴证咨询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解释】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按照“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

(7)广播影视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和安全保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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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征收率
一、3%
(1)小规模纳税人:“除销售旧货及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及“进口货物”外的应税行为
【理解】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注意】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和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进口货物不区分纳税人,一律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2)一般纳税人下列销售行为:
①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寄售代销)
②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死当销售)
③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受托拍卖)
(3)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方法征税的特定服务项目
①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②电影放映服务;
③仓储服务;
④装卸搬运服务;
⑤收派服务等。

(4)一般纳税人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可选择”按照3%的征收率纳税:
①县级及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②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③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④用微生物、血液或组织等制成的生物制品;
⑤自来水;
⑥商品混凝土;
【简化记忆】水、电、生物制品、建材。

(5)一般纳税人销售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3%的征收率纳税:
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注意1】上述(3)、(4)、(5)是否执行3%的征收率由纳税人选择,如:自来水可以选择执行13%的税率,也可以执行3%的征收率,执行13%税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执行3%的征收率按简易办法征税。

【注意2】选择简易办法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考题·单选题】(2016年)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下列服务中,不适用简易方法计征增值税的是( )。

A.地铁公司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B.快递公司提供的收派服务
C.搬家公司提供的搬运服务
D.广告公司提供的广告制作服务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改增”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的特定项目,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适用简易方法计税。

【考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下列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有( )。

A.仓储服务
B.港口码头服务
C.融资租赁服务
D.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简易计税范围。

营改增中规定了仓储服务和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征收。

二、减按2%
【考题·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计征增值税适用征收率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
B.按3%的征收率征收
C.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
D.按6%的征收率减半征收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增值税。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二手车交易,2015年2月取得含税销售额206万元;除上述收入外,该企业当月又将本企业于2007年6月购入自用的一辆货车和2010年10月购入自用的一辆货车分别以10.3万元和35.1万元的价格出售,则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A.9.19
B.9.3
C.11.3
D.11.4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06÷(1+3%)×2%=4万元;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10.3÷(1+3%)×2%=0.2万元;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征收:35.1÷(1+17%)×17%=5.1万元;
应纳税额=4+0.2+5.1=9.3万元。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法条比较多,容易记混记乱,但是掌握了知识点的基本原理就可以避免这些问题,为了帮助大家吃透知识点,更好地记忆经济法,万题库邀请多位名师为大家讲解知识点,助力大家一一攻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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