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病伤住院护理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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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住院管理制度

职工工伤住院管理制度

职工工伤住院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工伤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公司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在工作中发生的工伤住院情况。

三、管理机构公司设立工伤管理委员会负责工伤住院管理工作,委员会由公司领导、人力资源部门相关负责人和医务人员组成,负责工伤住院管理的制定、执行及监督工作。

四、工伤认定1. 职工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报告,并由公司安排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

2. 工伤认定委员会由公司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对职工的工伤情况进行认定。

认定工伤后,公司将根据工伤保险法规定向职工支付工伤医疗补助和伤残赔偿金等待遇。

3. 工伤认定委员会应当在收到职工报告后的48小时内召开会议,对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进行评估,根据伤情和工作证明等材料进行认定。

五、住院管理1. 职工因工伤住院的,应当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工伤住院申请,并提交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和治疗方案等相关材料。

2.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在收到职工申请后的24小时内召开会议,对职工的住院情况进行评估,并安排相应的医疗、护理和生活保障措施。

3. 职工住院期间,公司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法规定为职工支付住院医疗和生活补助,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

4. 公司要对职工的住院治疗情况进行跟踪和管理,定期与医院进行沟通,了解职工的病情和治疗进展,确保职工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六、社会保障1. 公司在职工工伤住院期间,应当向职工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报告工伤信息,确保职工能够及时享受工伤医疗和保障待遇。

2. 公司应当协助职工申请工伤保险金和其他相关待遇,提供必要的证明和资料支持。

3. 公司应当与社会保险机构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确保职工工伤住院期间的社会保障待遇得以保障。

七、责任追究任何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公司将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医院职工病人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职工病人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与原则为规范医院职工病人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以病人为中心,尊重病人权益;2. 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3. 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纠纷;4.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二、职责分工1. 医院院长负责全面领导医院职工病人管理工作;2. 医务科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考核医院职工病人管理制度;3. 各临床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职工病人管理的具体工作;4. 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医院职工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 医疗纠纷处理部门负责处理职工病人医疗纠纷。

三、职工病人管理制度1. 接诊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对病人进行详细问诊、检查、诊断和治疗。

首诊医师负责对病人进行全程诊疗,确保诊疗质量。

2. 出院制度:病人出院前,主管医师需向病人及家属详细说明病情、治疗方案、出院后注意事项等,并告知复诊时间及有关事项。

责任护士负责办理出院手续,确保各项记录准确、及时。

3. 复诊制度:病人出院后,按医嘱定期复诊。

各科室需安排专人对复诊病人进行跟踪管理,确保病人病情稳定。

4. 特殊病人管理制度:对三无人员、病情危重且无经费者、病情危急身份不明者等特殊病人,各科室应给予重点关注,确保医疗救治。

5. 优质服务制度:各科室应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病人满意度。

6.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发生医疗纠纷时,应立即启动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四、职工病人管理流程1. 接诊流程:病人就诊→首诊医师问诊、检查、诊断→开具处方、医嘱→责任护士执行医嘱、治疗→病人出院或转诊。

2. 出院流程:病人出院前→主管医师告知病情、治疗方案、出院后注意事项等→责任护士办理出院手续→病人出院。

3. 复诊流程:病人出院后按医嘱定期复诊→各科室安排专人跟踪管理→确保病人病情稳定。

住院医疗作业流程管理详细规定

住院医疗作业流程管理详细规定

住院医疗步骤管理要求第一条依据现行医疗管理制度, 结合我院临床医疗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要求,各医务人员应该遵照该作业步骤管理要求。

第二条接诊患者入院后,值班护士应该立即接诊患者,依据病情安排床位,备好病员所需该床位物品, 简明介绍入院须知。

入院患者是急、危、重症时,接诊护士应该立即通知该床位当班主管医师。

对通常患者应该在5分钟内通知当班主管医师。

第三条检诊(一)主管医师接到通知后,应该立即对患者进行检诊。

正确采集病史,进行系统全方面体检, 下达医嘱,做好必需检验和开好必需处方,送当班护士实施。

(二)住院患者必需检验项目有: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胸透、心电图、血糖、血脂、肝功、肾功效、电解质、传染病四项。

各科室依据专科特点要求必需检验项目。

(三)对急危重患者,主管医师应该在当班内(2-4小时)完成首次病程统计。

对通常患者,主管医师应该在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统计。

(四)通常夜间入院患者,由值班主管医师按检诊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并于值班内完成首次病程统计,次日向主管医师具体交班,特殊病情和处理要做具体交代。

(五)属她科收治患者而误收,由首收科室完成入院统计、首次病程统计、转出统计,转入科室书写转入统计。

遇重危患者误收,首收科室要主动抢救,待病情平稳后转科。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推诿患者,不得无统计、不抢救将患者直接转入她科。

(六)遇危重患者入院,要立即汇报上级主管医师或请求急会诊,首诊主管医师应陪同上级主管医师或会诊主管医师再次检诊。

确定深入诊疗方案。

第三条查房(一)晨间查房1.住院医师每日晨间及下午最少各查房一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主任医师每七天不少于两次。

上级医师查房关键是对新入院患者、危重患者及诊疗不明确、诊疗效果不佳患者进行查房, 提出诊治意见,查房要按医院要求进行。

新入院患者应该在二十四小时内有上级医师查房意见,急诊患者应该在8小时内有上级主管医师查房意见。

2.节假日病房主管医师必需全部参与晨间查房,部分情况确实不能查房, 应该向值班主管医师交班,其间隔时间不得超出一天。

住院病人护理管理工作规程

住院病人护理管理工作规程

住院病人护理管理工作规程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住院病人护理管理工作流程一、病人入院时的服务流程1.护士接到病人住院的通知后,准备床位和用品,通知主管医师会诊,对危重和急诊病人应根据病情做好相应的抢救准备。

2.护士主动热情接待新病人,将病人送到床上。

3.填写住院病人一览表,床头卡,建立病历。

4.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能站立病人测量体重将测量的数值记录于体温单上,急、危、重症配合医生及时抢救。

5.了解病人的身心需要,根据病人情况,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入院教育。

6.教育内容包括:住院须知,与病人相关的规定,医务人员介绍主任、护士长、主管医师、责任护士、自我介绍、设施介绍、病房设施使用病床的使用、呼叫器使用、护士长半小时内到床旁做自我介绍。

二、病人住院的服务流程(一)1.医生开出医嘱后,护士按《执行医嘱制度》及时准确的处理并执行医嘱。

2.做出有关的护理标识、分级护理标识、饮食标识、药物过敏标识等。

3.护士按护理级别进行巡视,健全输液卡、巡视卡。

(二)健康教育教育内容包括:与疾病有关知识和预防疾病知识,如做特殊检查则介绍与相关检查相关知识,如做手术,介绍与手术前、中、后相关知识。

特殊药物应用相关知识。

(三)手术病人的服务流程术前:1.准备工作(皮肤、肠道等)术前饮食指导、皮试。

2.做好病人心理护理,告知手术的必要性。

3.保持病室安静,为病人创造一切有利休息的环境。

术后:1.床单位准备——病人返回病房(交换术后生命特征情况)伤口情况,病人麻醉清醒情况,各种管道情况,全身情况)——完成术后医嘱——术后护理(观察术后病情变化、生命体征、如出血、发热合并症等)——饮食要求,活动要求,出现不适症状的护理——做好术后健康教育,及时书写护理记录。

三、病人出院时服务流程1.患者出院提前一日告知患者,介绍办理出院手续的方法,通知病人及其家属做好出院准备。

公司生病住院管理制度

公司生病住院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生病住院管理,确保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实施生病住院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执行情况。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生病住院的日常管理工作。

3.员工本人负责及时报告生病住院情况,配合公司进行相关手续办理。

四、生病住院流程
1.员工生病住院,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2.部门负责人在接到员工生病住院报告后,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

3.人力资源部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审核员工提供的医疗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4.员工在住院期间,应保持与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的沟通,及时反馈病情。

5.员工出院后,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并提供出院证明。

五、生病住院待遇
1.员工因病住院,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医疗费用报销。

2.员工因病住院期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3.员工因病住院期间,公司可给予一定的调休或休假。

六、纪律要求
1.员工因病住院,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医疗证明。

2.员工因病住院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旷工、迟到或早退。

3.员工因病住院期间,不得利用公司资源从事与治疗无关的活动。

七、附则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生病住院管理制度,公司旨在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医疗保障,确保员工在生病住院期间得到及时有效的关爱和帮助,同时也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医护人员住院日常管理制度

医护人员住院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护人员住院期间的管理,保障医护人员身心健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护人员住院期间的管理。

第三条医护人员住院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及本制度,自觉维护医院形象,确保医疗安全。

第二章住院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医护人员因疾病需要住院治疗,应向所在科室提出申请。

第五条科室负责人审核申请,认为符合住院条件的,报医务科审批。

第六条医务科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住院条件的,安排住院。

第三章住院期间管理第七条医护人员住院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时参加查房、交接班、查对等医疗活动。

(二)保持病房整洁,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

(三)不得擅自离院,如有特殊原因需离院,应向科室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院。

(四)不得在病房内饮酒、吸烟、赌博等。

(五)不得在病房内大声喧哗、打闹。

(六)不得将非医疗物品带入病房。

(七)不得擅自调换病房。

第八条医护人员住院期间,应遵守以下纪律:(一)保持良好的医德医风,尊重患者,关爱生命。

(二)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三)积极参加科室组织的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关心同事,互相帮助,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五)服从科室安排,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章住院期间生活管理第九条医护人员住院期间,应遵守以下生活管理规定:(一)按时作息,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合理饮食,注意营养搭配。

(三)保持个人卫生,定期洗澡、剪指甲。

(四)保持病房内空气流通,注意保暖。

(五)如有病情变化,应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

第五章住院期间离院管理第十条医护人员住院期间离院,应遵守以下规定:(一)离院前需向科室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院。

(二)离院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三)离院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通知科室负责人。

(四)离院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科室安排。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一条医护人员住院期间违反本制度,由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住院病人护理管理工作流程

住院病人护理管理工作流程

住院病人护理管理工作流程一、接诊当病人到达医院时,前台接待护士应该主动接待病人,并核对其身份信息。

同时,询问病人的主诉,并了解病情。

二、入院前准备1.签订入院须知:相关工作人员需要与病人或家属签订入院须知,详细说明入院流程、费用支付方式等。

3.卫生清洁:清洁工作人员应对病人住院病区进行及时清洗、打扫卫生。

4.床位安排:护士长或护士长助理负责将病人安排到指定的床位,并核对信息是否正确。

三、住院护理1.护理计划制定:护士负责制定病人的护理计划,包括护理目标、护理措施和护理时间安排。

2.健康宣教:护士需要向病人或家属宣讲病情、治疗措施和注意事项,提醒病人合理饮食、注意休息和遵守医嘱。

3.定期体检:定期对病人进行体温、脉搏、血压等基本生命体征的检查,并记录在病历中。

4.护理记录:护士要做好病情观察,记录病人的病情变化、治疗效果以及护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给药管理:护士需要根据医嘱规定,合理安排给药时间,并确认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剂量。

6.护理评估:定期对病人的病情进行评估,包括身体状况、情绪状况及家庭支持等,并及时向医生汇报。

四、病情观察及记录1.生命体征监测:定期检测病人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并将结果记录在病历中。

2.病情变化观察:护士应对病人的病情变化进行及时观察,包括病人的疼痛程度、意识状态、排便情况等。

3.病情记录:将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时、准确地记录在病历上,以便医生及时了解病情。

五、护理措施1.基础护理:包括病人个人卫生护理、营养护理、床位转换等。

2.特殊护理:根据病人具体病情进行特殊护理,如安排皮肤护理、伤口护理、糖尿病护理等。

六、床位转换1.病人转床:当病人需要转至其他床位时,责任护士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办理转床手续。

2.病人清洁:转床前,清洁工作人员应对原床位进行彻底清洁,并确保新床位的清洁卫生。

七、出院准备1.医嘱整理:对病人的出院医嘱进行整理,包括药物处方、治疗建议等,并将其交给病人或家属。

企业员工生病事件处理流程

企业员工生病事件处理流程

企业员工生病事件处理流程
一、员工报告病情
当员工感觉身体不适或出现疾病症状时,应立即向直属上级报告病情。

二、安排就医
1.收到员工病情报告后,直属上级应立即与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联系,安排员工就医。

2.如有需要,公司可安排车辆接送员工前往医疗机构,或为员工提供其他适当的交通方式。

三、诊断与治疗
1.员工应积极配合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遵循医嘱,按时服药,按时复诊。

2.在诊断和治疗期间,员工应尽可能地保持工作状态,通过远程工作等方式完成工作任务。

四、跟踪病情进展
1.公司应定期了解员工的病情进展情况,确保员工的健康状况得到及时关注。

2.直属上级应定期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身体状况和工作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五、安排工作调整
1.根据员工的病情和医生的建议,公司应对员工的工作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员工的身体状况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2.工作调整可包括调整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任务等,以满足员工的身体状况和工作需求。

六、提供支持与关怀
1.公司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康复支持,如提供药品、器械等医疗资源。

2.公司应关注员工的心理状况,为其提供关怀和支持,帮助其度过困难时期。

七、恢复工作安排
1.当员工的病情得到控制并具备返岗条件时,直属上级应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返岗意愿和条件。

2.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为其安排适合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确保其工作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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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病伤住院护理管理程序
1 范围
为了规范公司病伤职工住院护理的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含公司属各专业公司)病伤职工住院护理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管理职能
4.1 职能与分工
4.1.1 公司卫生所是病伤职工管理的归口部门。

4.1.2 人力资源部是护理人员管理的归口部门。

4.1.3 财务部是护理人员差旅费管理的归口部门。

4.1.4 各部门是本管理标准的执行部门。

4.2 责任
4.2.1 人力资源部
4.2.1.1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公司属各部门、公司对本标准的贯彻执行。

4.2.1.2 负责执行分管领导批示,协调落实护理人员。

4.2.1.3 负责结算外借陪护人员的护理费。

4.2.2 卫生所
4.2.2.1 负责依据病伤职工所在医院的要求,以及病人家属提出的陪护申请,拟定陪护人员。

4.2.2.2 负责审核去外地陪护本公司住院职工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

4.2.3 财务部
4.2.3.1 负责审核报销去外地陪护本公司住院职工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

4.2.4 其他各部门
4.2.4.1 负责本部门病伤职工住院护理标准的贯彻执行。

4.3 权限
4.3.1 卫生所
4.3.1.1 有权依据职工的住院证明、护理证明及职工的病(伤)情况,确定护理人数和护理时间。

4.3.2 人力资源部
4.3.2.1 有权依据文件规定审核护理人员及护理费标准。

4.3.3 财务部
4.3.3.1 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护理人员的差旅费,有权不予报销。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管理内容
5.1.1 住院护理
5.1.1.1 职工住院后,由其家属依据住院、陪护证明到公司卫生所填写《住院陪护申请表》,本着先直系亲属、后其他亲属,先本公司、后外单位的原则,提出陪护人选。

5.1.1.2 公司卫生所根据职工病(伤)情况(生活不能自理),确定陪护人数(一般为一人,病情严重需特级护理者不得超过两人)和陪护时间。

5.1.1.3 所长在《住院陪护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经分
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协调办理。

5.1.1.4 因工伤需要护理的,及病伤职工本人无亲属需要护理的,由所在部门派人护理,并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5.1.2 护理费标准及护理人员待遇
5.1.2.1 护理人员系本公司正式职工且为病人直系亲属的,护理期间发给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奖金按原享受标准的50%发放。

5.1.2.2 护理人员系由公司指派的本公司正式职工,且非病人直系亲属的,护理期间工资、奖金全额照发,赴外地护理的按因工出差对待。

5.1.2.3 护理人员系非本公司正式职工的,不区分其工作单位和工资标准,统一根据被护理人员所需陪护时间,每天陪护一个工作日(8小时)的,执行每人每天10元的护理费标准;昼夜不离病房陪护的,执行每人每天20元的护理费标准。

5.1.2.4 外单位联系借用本公司职工陪护亲属的,经公司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事假手续(事假期间的待遇按公司《工资管理标准》执行),但不影响所在部门的出勤率。

其护理费由对方单位按其规定直接支付给陪护者本人。

5.1.2.5 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住院,其护理费标准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5.1.3 外出就医陪护管理
5.1.3.1 职工因病情需要在外地就医的,其护理人员的一次往返捷径交通费、住宿费(费用标准按财务规定执行)由卫生所所长签字、人力资源部审核、各分管财务部门按规定报销。

护理期间的往返路费及市内交通费不予报销。

5.1.3.2 护理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等,均不占护理人员所在部门承包的差旅费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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