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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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学计划财务处浙江⼤学计划财务处浙⼤计发[2017]1号浙江⼤学计划财务处印发《浙江⼤学本科⽣实习费⽤报销规定》的通知各学院(系),⾏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学本科⽣实习费⽤报销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浙江⼤学计划财务处2017年6⽉7⽇浙江⼤学本科⽣实习费⽤报销规定第⼀条为进⼀步规范本科⽣实习费⽤的报销,提⾼经费使⽤效益,确保实习⼯作顺利进⾏,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条实习费⽤是指本科⽣在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综合)实习等教学实习活动中发⽣的交通费、住宿费、实习管理费、实习指导费、保险费及其他有关费⽤。
第三条各学院(系)要加强实习费⽤的预算管理,除规定特殊⽤途的专项经费以外,可统筹其他经费安排教学实习⽀出。
学院(系)在组织教学实习过程中应遵循出⾏从简、节约经费、统筹安排、⾼效使⽤的原则,⼀律不得开⽀与学⽣实习⽆关的费⽤。
第四条集中实习⽅式实习费⽤的开⽀范围及标准1.城市间交通费:乘坐⽕车硬座或⾼铁/动车⼆等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位、普通长途汽车。
确因路途遥远,不便乘坐上述交通⼯具时,可选择乘坐⽕车硬卧、飞机经济舱,超过⽕车硬座或⾼铁/动车⼆等座票价部分费⽤应由学⽣⾃理。
以上车船票均按最近直达线路计算,凭票按实报销,超规定部分不予报销。
由学院(系)统⼀安排交通⼯具的,可报销⼤中型客车租赁费⽤。
2.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实⾏包⼲管理,限额补贴标准为 15元/⼈.天。
具体包⼲补贴额度由学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在限额标准内⾃⾏确定。
由学院(系)统⼀安排交通⼯具或由实习单位派车接送的,随⾏⽇和接送当⽇市内交通费不予补贴。
3.住宿费:住宿费限额标准为 150元/⼈.天,凭票按实报销。
学⽣离开校区所在市区到外地实习的,在限额标准之内由学院(系)根据学⽣实习时间长短⾃⾏确定报销额度;在校区所在市区内实习的,原则上应回校住宿。
科研经费支出明细说明 -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

科研经费支出明细说明 -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科研经费支出明细说明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科研经费是支持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的必要资金来源。
为了确保透明、规范的资金使用,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对科研经费支出进行明细说明,对经费的各项支出进行分类和说明,以供相关部门和人员参考和审阅。
1. 科研经费支出类别科研经费支出被分为以下几个类别:1. 人员费用:用于支付科研项目中参与人员的工资、津贴、公积金和社保等相关费用。
人员费用:用于支付科研项目中参与人员的工资、津贴、公积金和社保等相关费用。
2. 设备购置:用于购买或租赁科研项目所需的实验室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等设备。
设备购置:用于购买或租赁科研项目所需的实验室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等设备。
3. 耗材费用:用于购买科研实验所需的耗材,包括试剂、标准品、培养基等。
耗材费用:用于购买科研实验所需的耗材,包括试剂、标准品、培养基等。
4. 差旅费用:用于参与科研项目的人员因参加学术会议、实地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差旅费用。
差旅费用:用于参与科研项目的人员因参加学术会议、实地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差旅费用。
5. 会议费用:用于组织科研项目的学术会议、研讨会、研讨班等活动所需的场地租赁、餐饮和嘉宾费用等。
会议费用:用于组织科研项目的学术会议、研讨会、研讨班等活动所需的场地租赁、餐饮和嘉宾费用等。
6. 出版费用:用于科研项目成果的出版、发表所需支付的版面费、印刷费、稿酬等。
出版费用:用于科研项目成果的出版、发表所需支付的版面费、印刷费、稿酬等。
7. 管理费用:用于保障科研项目的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人员薪酬和办公费用等。
管理费用:用于保障科研项目的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人员薪酬和办公费用等。
2. 科研经费支出说明2.1. 人员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财务标准和政策,根据科研人员的职务和工作时间,确定相应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
同时,按照浙江大学的相关规定,核定津贴、公积金和社保等费用。
人员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财务标准和政策,根据科研人员的职务和工作时间,确定相应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
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使用指南

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使用指南目录一、已有CALIS馆际互借账户的登录 (2)二、没有CALIS馆际互借账户,第一次使用此服务 (8)三、没有浙大统一身份认证的校外用户使用指南 (15)四、FAQ部分 (18)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使用指南一、已有CALIS馆际互借账户的登录读者网关原来是从http://210.32.137.38/gateway/进入,现在也可以从ZADL(浙江省高校数字图书馆)门户http://182.61.52.44/进入。
变更登录方式后,首次登录都要先注册一个门户账号,如图1,点击注册图1:ZADL门户首页如果你是从原来的网址http://210.32.137.38/gateway/进入的,第一次会切换到ZADL登录界面,如图2所示图2一样,可以点击注册然后可以看到图3所示图3:选择学校后选择绑定一卡通账号还是用校外用户注册校内用户(有浙大统一身份认证的账号),可以在选择浙江大学后,再选择“去绑定一卡通账号”,出现浙大统一身份认证的登录界面,登录后,见图4。
图4 注册门户账号点击“立即注册”后,就算注册好了,以后登录可以用邮箱与ZADL门户密码登录,也可以用学号(或者工号)与ZADL门户密码登录。
见图5图5:系统登录之前在CALIS读者网关已注册使用过的读者,http://210.32.137.38/gateway/登录后,会直接进入CALIS读者网关,可以去提交申请。
如果是从ZADL门户登录后,要进CALIS系统读者网关,提交申请,必须点击图中的馆际互借图标,如图6下面是读者网关的界面点击申请管理菜单,然后选择提交申请,见图8费用限制处没有填写阿拉伯数字的出错界面如图9图9 费用限制处不填写阿拉伯数字时出错提示另外,备注中的文字也不要填写太多,超过一定限度,提交后会直接显示“提交申请失败”。
还有就是文章标题与刊物名称中最好将一些单引号等符号删除,将详细的信息填写在备注中。
浙大计财处报销材料

浙大计财处报销材料
对于浙江大学计财处报销材料的问题,我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
回答。
首先,如果您是浙江大学的在校学生或教职工,需要进行报销
的话,您可以前往学校的计财处或者财务处进行咨询和办理。
一般
来说,报销材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报销申请表、费用发票、费用明细表、相关证明文件等。
具体的报销材料要求可能会根
据报销的具体费用项目和学校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在办
理报销前先咨询清楚所需的具体材料。
其次,如果您是第一次办理报销或者对报销流程不太了解,建
议您提前与学校的财务人员联系,了解清楚具体的报销流程和要求。
这样可以避免因为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而耽误办理时间。
另外,如果您在办理报销过程中遇到了困难或有疑问,可以向
计财处的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和咨询。
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
相关的指导和帮助。
总之,办理报销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流程,需要仔细准备和咨询
相关人员。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也可以随时向我咨询。
浙江大学会计委派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会计委派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计(2007)2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核算质量,实施和完善会计委派制度,实现有效的财务监督和会计监督,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财会[2000]12号)、《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大发计[2007] 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确保会计委派制度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会计委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实施会计委派制度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会计委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管理中心编制单列,挂靠计划财务处。
第三条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委派会计人员的竞聘、选拔与聘任;(二)拟订委派会计人员的待遇政策、考核标准、奖罚办法及各项管理制度;(三)负责委派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评聘、业务培训、继续教育以及工资、岗贴、奖酬金、福利等的发放;(四)监督检查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定期组织对委派会计人员进行业绩考核;负责委派会计人员的岗位轮换,对会计移交进行监督;(五)检查指导被委派单位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收取被委派单位应上缴的利润和返回的各项费用;(六)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根据岗位设置和任职条件,对委派会计人员实行竞聘上岗,聘期为2年,可连续聘任,但在同一被委派单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3个聘期。
经管理中心聘任的委派会计人员,由学校发文公布,各被委派单位无权任免或调动。
第五条对委派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被委派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子女及直系亲属,不得在该单位担任会计和出纳。
第二章委派范围和委派方式第六条会计人员的委派范围包括学校机关部门所属财务机构、非法人二级核算单位和学校二级独立法人单位。
第七条学校对不同类型的单位实行不同的会计人员委派方式。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

您的本次作业分数为:99分单选题1.某公司最近一年分配的股利为2元,以后每年递增4%,投资者要求的报酬率为12%,则股票价值为()元。
???? a 16.67 b 24.04 c 25 d 26 单选题2.某公司的投资组合中有五种股票,所占比例分别为30%、20%、20%、15%、15%,β系数分别为0.8、1、1.4、1.5、1.7。
假定市场上所有股票的平均收益率为10%,无风险收益率为6%。
则该投资组合的必要收益率为()。
???? a 12% b 10.8% c 11.8% d 12.8% 单选题3.某企业基建3年,每年初向银行贷款100万元,年利率为10%,银行要求企业在第5、第6和第7年的年末等额偿还,则企业每年应偿还()万元。
???? a 161.04 b 177.15 c 146.40 d 177.69 单选题 4.权益乘数是指()。
???? a 1/(1-产权比率) b 1/(1-资产负债率) c 产权比率/(1-产权比率) d 资产负债率/(1-资产负债率)单选题5.某公司经营杠杆系数为1.5,财务杠杆系数为2。
那么,总杠杆系数将为()。
??? a 3 b 4 c 6 ? d 8 单选题6.某公司股票的β系数为1.5,无风险利率为4%,市场上所有股票的平均收益率为10%,则该公司股票的必要收益率为()。
???? a 11% b 12% c 13% d 14% 单选题7.某公司发行普通股筹资,每股面值10元,发行价格15元,筹资费率3%,预计第一年每股股利2元,以后每年按5%递增。
则普通股筹资的资金成本率为()。
???? a 18.75% b 18.33% c 13.33% d 14.44% 单选题8.投资于国库券时可不必考虑的风险是()。
???? a 违约风险 b 购买力风险 c 利率风险 d 再投资风险单选题9.下列筹资方式中,一般而言,资金成本最低的是()。
???? a 发行普通股票 b 发行优先股票 c 长期借款 d 留用利润单选题10.某企业基建3年,每年初向银行贷款100万元,年利率为10%,银行要求建成投产3年后一次性还款,问企业到时应偿还()万元。
管理会计视角下的高校财务流程优化

ACCOUNTING LEARNING07基金项目:本文获得浙江省教育会计学会课题项目:管理会计视角下的现行高校财务流程优化(项目编号:ZJKJ22097A )的资助。
管理会计视角下的高校财务流程优化吴瑾秋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摘要:本文以管理会计理论研究为基础,阐明管理会计对于高校财务流程优化具有提供决策支撑、合理配置资源、完善绩效评估、遏制财务风险等重要意义。
本文从目前高校财务管理流程存在的普遍问题: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人才培养落后、绩效考核考评机制欠缺、信息化建设不足等为切入点,结合Z 高校将管理会计运用于高校财务流程优化方面的成功做法,探析出高校财务流程实用性高、推广性好、借鉴性强的建议,从而更有效地发挥管理会计在高校财务流程优化中的作用。
关键词:管理会计;高校;财务管理引言随着国家《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等工作规范和文件的颁布与实施,政府会计进一步深化改革,加速服务职能的转变。
作为一项基础性、辅助性、支持性的工作,财务工作在管理体制和模式上都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高校在做好教育科研管理活动的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与挑战。
现如今,我国高校的经费来源都是依靠于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比较单一,因此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尤为重要。
但是目前高校财务管理意识普遍薄弱,财务管理流程烦琐,财务预算管理执行不严,缺乏高效的绩效管理方式。
[1]因此,管理会计作为一种新型管理方式,将其会计理念和方法与高校财务管理流程相融合,可以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高校财务管理体系逐步朝着体制化、完善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保证高校经济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保证各类资源的价值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从而促使高校教育建设能够长期高效地发展下去。
一、管理会计理论基础管理会计是为满足管理层决策与控制需要而设计的一种会计体系,是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
步骤一进入浙江大学高级财务管理平台

步骤一:进入浙江大学高级财务管理平台
步骤二:点击“财务数据上报模块” “酬金录入”
选择办理的网点,如在紫金港校区财务大厅办理,请点击“紫金港校区”,输入项目号和摘要后,点击“录入酬金发放单据”开始录入数据
注意:
(1)项目号为财务处规定的可开支的卡号:
包括横向课题、纵向课题有人工费预算的、结题课题以及其他规定可以开支的经费
如有疑问,请咨询财财务处核算管理办公室,电话88981093
(2)硕博必须区分,分两次录入,摘要务必按照以下格式填写:Xx年xx学期硕士生助研津贴
Xx年xx学期博士生助研津贴
步骤三:输入学生学号,姓名会自动匹配,输入发放金额,全部学生录入后,点击“提交本次发放清单”
注意:1、硕博分开输入,博士生一张表,硕士生一张表;
2、发放金额为合计数据,学生银行卡会自动匹配(中行卡,卡号2);
步骤四:核对数据后,点击流水号导出
步骤五:点击“下载excel”表格,表格导出后经费管理人员签名后,递交财务处报销大厅,进行金额发放。
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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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
浙大计发[2017]1号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印发《浙江大学本科生实习费用报销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大学本科生实习费用报销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
2017年6月7日
浙江大学本科生实习费用报销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实习费用的报销,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实习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习费用是指本科生在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综合)实习等教学实习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实习管理费、实习指导费、保险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第三条 各学院(系)要加强实习费用的预算管理,除规定特殊用途的专项经费以外,可统筹其他经费安排教学实习支出。
学院(系)在组织教学实习过程中应遵循出行从简、节约经费、统筹安排、高效使用的原则,一律不得开支与学生实习无关的费用。
第四条集中实习方式实习费用的开支范围及标准
1.城市间交通费:乘坐火车硬座或高铁/动车二等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位、普通长途汽车。
确因路途遥远,不便乘坐上述交通工具时,可选择乘坐火车硬卧、飞机经济舱,超过火车硬座或高铁/动车二等座票价部分费用应由学生自理。
以上车船票均按最近直达线路计算,凭票按实报销,超规定部分不予报销。
由学院(系)统一安排交通工具的,可报销大中型客车租赁费用。
2.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管理,限额补贴标
准为 15元/人.天。
具体包干补贴额度由学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在限额标准内自行确定。
由学院(系)统一安排交通工具或由实习单位派车接送的,随行日和接送当日市内交通费不予补贴。
3.住宿费:住宿费限额标准为 150元/人.天,凭票按实报销。
学生离开校区所在市区到外地实习的,在限额标准之内由学院(系)根据学生实习时间长短自行确定报销额度;在校区所在市区内实习的,原则上应回校住宿。
4.学生实习期间不实行伙食费补贴。
5.实习管理费:是指实行校外集中实习方式时,接受学生实习的单位所收取的管理费(含实习地上课所产生的场租费)。
报销时须凭实习接收单位的有效票据,据实报销,并通过银行汇款方式结算。
⒍实习指导费:是指实行校外集中实习方式时,聘请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授课及指导实习发生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800元/人.天,总额应限定在实习总费用的10%以内。
支付指导费时应提供实习指导教师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卡号等信息,由指导教师本人签名,经实习带队教师确认,学院(系)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销。
实习指导费应通过学校酬金系统发放,并按规定依法纳税。
7.保险费: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应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据实报销。
8.其他费用:实习材料与资料费、与实习教学内容密切相关或确属必须的参观门票费等,可据实报销。
第五条学院(系)与校外学生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实行实习费用协议包干的,其各项开支额度应不超过第四条规定的限额标准。
协议内容应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实习管理费、实习指导费、保险费等。
报销时须凭实习接收单位的有效票据与协议文本,据实报销。
第六条实行分散实习方式的,采用费用包干报销制,其额度由各学院(系)根据学生实习地点远近及实习天数按平均额度不超过当年生均实习教学经费自行统筹安排确定。
报销时应提供“本科生分散实习教学完成表”及城市间交通费等有效票据,报销费用打入学生银行卡。
第七条学生集中实习需借款的,须经学院(系)教学管理办公室(科)审核盖章、分管负责人签批,由实习带队教师办理借款手续。
住宿费等相关费用按学校有关公务卡使用规定结算。
第八条学生参加海外合作实习交流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实习带队教师联系实习和带队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及出差补贴等按学校差旅费管理规定报销。
第十条实习结束后,应在一个月内由学院(系)集中统一办理实习费用的报销手续。
除提供有效票据外,集中实
习报销时须提供“本科生集中实习财务报销汇总表”、“本科
生集中实习教学情况表”;分散实习报销时须提供“本科生
分散实习财务报销汇总表”、“本科生分散实习教学完成表”。
报销汇总表要由学院(系)教学管理办公室(科)审核盖章、
分管负责人签批。
学院(系)对实习费用报销的真实性、合
理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十一条本规定中有关额度标准为最高限定标准,各
学院(系)应依据本规定结合学院(系)实际情况制定实习
费用报销实施细则,并报计划财务处、本科生院备案。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计划财务处、本科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浙江大学本科
生实习费用报销暂行规定》(浙大计发〔2014〕1 号)同时
废止。
附:1.本科生集中实习财务报销汇总表
2.本科生集中实习教学情况表
3.本科生分散实习财务报销汇总表
4.本科生分散实习教学完成表
抄送: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 工会、团委。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 主动公开 2017 年 6月 7日印发
附件1:
本科生集中实习财务报销汇总表
经办人:教学管理办公室(科)审核:分管负责人(签名):
本科生集中实习教学情况表
填表人:教学管理办公室(科)审核:分管负责人(签名):
本科生分散实习财务报销汇总表
经办人:分管负责人(签名):
教学管理办公室(科)审核:
附件4:
本科生分散实习教学完成表
注:1.该表由学生填报;2.无需实习单位的实习教学,由院(系)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