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15年下半年教学工作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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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5.01.16•【字号】鲁教师函〔2015〕1号•【施行日期】2015.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15〕1号各市教育局、财政局:根据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教科文司《关于做好2015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4〕749号)和省教育厅等5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人发〔2013〕1号)精神,为做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教师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总结2014年工作请各市认真总结2014年度计划实施的基本情况,包括出台的文件,选派和培训教师数量、学科等情况,受援学校反馈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等,形成文字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二、填报选派教师统计表请各市按照要求据实报送2015年春季学期选派教师汇总表和2015至2016学年的教师选派需求计划数。

我省将根据各市需求上报教育部、财政部批复后下达选派计划。

各市要认真测算选派教师需求,防止实际选派数与计划数出现较大出入。

无援助任务的青岛、东营、烟台和威海4市,对口支援菏泽、聊城、临沂和济宁4市,2015年春季学期跨市选派教师情况统计由受援市填报,2015至2016学年的跨市选派需求计划由派出市商受援市确定后填报。

三、做好支教教师选派工作选派计划正式下达后,请各市按照计划数及有关要求,安排好2015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支教教师选派工作,落实好专项经费,并及时通过受援学校发给支教教师。

完整word版,2014-2015学年度初一级部第二学期工作计划

完整word版,2014-2015学年度初一级部第二学期工作计划

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初一级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年级愿景:在学校领导的关怀下,在各处室的指导下,通过年级全体师生的努力下,力求把本年级建成“奋进的团队,和谐的群体,规范的年级”。

总体管理目标:建立符合英华中学特色的高质、高效、规范、科学的教育教学管理体制。

建立以年级为核心的考核制度和目标量化体系。

建立以“365心智高效课堂”为主要特征的课堂教学模式。

德育工作目标:建立一个以自主教育、自主管理为中心的德育机制;培育一个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培养一支基本素质优秀、基础道德过硬的优秀学生干部队伍。

家长、学生满意率超过95% 教学工作目标: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以课堂教学为核心,以教学评价为保障,构建“365心智高效课堂”课堂教学模式;构建“虚拟卓越班、普通班”二个层次教学管理模式,实施分层教学,分类推进,确保优秀率50%,及格率90%。

安全工作目标:建立级部安全管理网络,全面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实施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确保不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具体措施:一、抓细节,抓落实,促进级部管理的内涵式发展。

年级管理的目标:以精细化的管理推动内涵发展,努力把级部打造成“奋的团队、和谐的群体、规范的年级”,使级部管理成为学校管理的标杆和榜样。

⑴加强制度建设。

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依据本年级管理特点,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管理制度,使年级的一切工作都有案可稽、有章可循。

拟制定《英华中学初一级部教师工作规范》、《英华中学初一级部班主任工作规范》、《英华中学初一级部班级管理工作规范》、《英华中学初一级部教师工作量化细则》、《英华中学初一级部班级管理量化细则》、《英华中学初一班级文化建设方案》、《英华中学初一级部学生自主管理实施方案》等管理制度。

⑵加强教师管理。

努力把初一的教师队伍打造成“团结和谐、精神昂扬、治学严谨、探索创新、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的团队,认真贯彻“严、硬、细、实、真、韧”六字方针,在教师中大力倡导“视校园如家园,视学生如朋友,视质量如生命”的教育之风,引导广大教师要安于平凡,淡泊名利,讲究职业良心,努力在精神境界上提高自己。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任务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任务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5.29•【字号】鲁教高字〔2015〕7号•【施行日期】2015.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高等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任务的通知鲁教高字〔2015〕7号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2〕4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要求,在学校自愿申报对接和统筹考虑全省布局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了2015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校、专业及培养规模。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学校、专业及培养规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高职高专院校46所,共计75个专业点(含2015年新增的42个专业点),衔接本科高校26所,培养规模4980人。

“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中等职业学校34所,共计42个专业点(含2015年新增的11个专业点),衔接本科高校17所,培养规模2870人,其中,非师范类“3+4”试点中等职业学校26所、专业点31个、培养规模1430人,师范类“3+4”试点中等职业学校8所、专业点11个,培养规模1440人。

具体试点学校、专业及培养规模见附件。

二、报名、录取及转段(一)“3+2”贯通培养试点考生需报名并参加夏季高考,按文史类或理工类专科(高职)批填报志愿,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我省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下50分之内,由高职院校根据高考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并办理专科录取手续。

(二)“3+4”贯通培养试点1.“3+4”贯通培养试点生源范围为学校所在设区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1)学籍注册地在试点学校所在设区市。

2015年中国高等教育大事盘点

2015年中国高等教育大事盘点

2015年中国高等教育大事盘点作者:刘广明来源:《北京教育·高教版》2016年第01期摘要:围绕调整高等教育结构和推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两大任务,对2015年中国高等教育有影响的大事进行了盘点,从九个方面勾勒出2015年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整个脉络。

关键词:高等教育;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综合改革2015年中国高等教育基本围绕两大任务展开:一是调整高等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

主要开展的工作有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二是推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取得进展。

主要开展的工作有推进省级政府和高校教育综合改革、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等。

出台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建设高教强国成为国家意志2015年11月,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到2020年,我国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到2030年,更多的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所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前列,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显著提升;到21世纪中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数量和实力进入世界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国。

《方案》提出,国家将鼓励和支持不同类型的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差别化发展,总体规划,分级支持,每五年一个周期,2016年开始新一轮建设。

《方案》确定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传承创新优秀文化、着力推进成果转化等五项建设任务;明确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实现关键环节突破、构建社会参与机制、推进国际交流合作等五项改革任务。

《方案》标志着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模式正式成形;标志着“双一流”建设将与国家五年建设规划同步;标志着“高教强国建设”战略首次进入国家文件,成为国家意志。

山东师范大学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

山东师范大学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

附件1-1山东师范大学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及《山东省教育体制改革推进计划(2011-2015年)》,加快本科教学改革步伐,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推进我校建设国内一流综合性师范大学进程,决定在学年学分制基础上,全面深化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为核心,优化专业结构,加强课程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多部门协同联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加大投入,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不断丰富和有效配置,充分调动全体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全面实施学分制改革,促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二、基本目标(一)建立专业自主选择机制,基本赋予学生在大类中选择专业和专业方向的权利,不断扩大跨学科自主选择专业的范围。

(二)建立按学年注册、按学分收费、按学分毕业、按绩点授予学位的学籍与学费管理机制。

(三)建立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导师制为重要保证,包括重修制、主辅修制、学分互认制等在内的教学管理模式。

(四)深化教学、人事、财务、后勤和学生管理制度改革,营造学生成才和学校发展互动共赢的管理制度和文化氛围。

(五)完善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学管理及教学信息服务体系,提高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广大师生提供便捷的信息获取途径及完备的教学信息服务。

三、主要内容(一)深化大类招生改革充分利用学分制改革契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大类招生改革,把专业的选择权和学习的自主权交给学生,使学生通过一段时间的校内学习和对专业的了解后,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自主选择专业,学校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和学生的学习表现确定专业方向,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按照“注重基础、拓宽面向、提高素质、创新思维、突出能力”的理念,结合学生的专业选择、专业建设水平、专业发展前景和就业状况等,合理整合现有专业,建立有效的专业更新和淘汰机制,不断完善学科大类。

山东师范大学下学期校历表

山东师范大学下学期校历表

山东师范大学年下学期校历表
(济南聚贤教学站)——函授专本科开学领书时间:暑假班:年月日注:(月日上午领教材,下午考试)
寒假班:年月日注:(1月22日上午领教材,下午考试)
上课时间:暑假班月日——月日上午——;下午——
寒假班1月22日——1月9日上午——;下午——
★★根据教育厅相关规定,学员平时考核(出勤率、作业)占总评成绩。

、学员凭《学员证》到校领取教材、上课和参加考试。

所有学员必须在开学时间到相应教学点领取教材,不得随意改变上课和考试地点;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在原教学点办理转点手续。

、学员应认真阅读每学期校历表,牢记开学时间、考试时间和课程安排,每门课程结束时即安排任课教师复习,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学员要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旷课、早退;因故不能上课,学生必须出具单位开据的请假证明。

、学员必须准确填写自己的联系电话、邮箱及号(若有变更,务必及时告知)
考试注意事项:
每门课程结束,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进行考试。

学员在考试时要严格遵守《考场准则》。

对于不及格或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给予两次补考机会。

补考收取补考费元科次。

联系电话:(天桥)(天桥)(大观园商场)。

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填报说明【模板】

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填报说明【模板】

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填报说明一、相关指标解释(一)涉及人事、学生的相关的指标1.(表11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标情况:是指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要求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各评价指标满分为100分。

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2.(表112)专任教师中有海(境)外经历累计一年以上的:本指标统计在海(境)外学习、工作、科研单次时长半年,总时长累计一年及以上的专任教师数。

3.(表311、表312、表313、表314)分专业学生数:与《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统计用)》中专业名称不完全对应的专业,按其内涵、外延相近的专业填报,自主专业名称栏按实际专业名称填报。

当按专业类招生时,专业代码第5、6位填‘99’(使用教育统计软件填报时会自动生成)。

4.(表311、表312、表313、表314、表317、表318、表321、表322)招生数:是实际报到入学的学生,招生数≤一年级在校生人数。

5.(表312)毕业生数为上学年度实际毕业的人数(含往届推迟毕业、学分制提前毕业的学生)。

授予学位数为上学年度实际授予学位的人数(含补授学位、学分制提前毕业可授学位的学生)。

6.(表317、表318)国家任务、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硕士、博士各类小计后填写分专1业(领域)学生数,学术型学位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统计用)》填写,专业学位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按《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代码(统计用)》的专业(领域)代码填写。

7.(表317、表318)在校生年制的最后一年级含具有学籍未完成学业推迟毕业的学生数。

8.(表317、表318)毕业生数为上学年度实际毕业的人数(含往届推迟毕业、学分制提前毕业的学生)。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西部经济隆起带和“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西部经济隆起带和“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西部经济隆起带和“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6.09•【字号】鲁教师字〔2015〕7号•【施行日期】2015.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西部经济隆起带和“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7号各市教育局:根据省委组织部等9部门《关于加强对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地区人才支持的意见》(鲁组发〔2014〕49号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对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地区人才支持的意见〉有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鲁组发〔2014〕5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的通知》(教民厅函〔2015〕9号)精神,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和我省确定的教师选派任务,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现将2015年西部经济隆起带和“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教师选派任务根据鲁组发〔2014〕49号文件要求,我省西部经济隆起带人才支持计划和国家“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合并实施,受援地由55个县(市、区)扩大到77个。

考虑到2015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省专项资金已经预拨,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专项计划不含新增受援县(市、区),待下达下一年度计划时调整补齐,非义务教育学段教师专项计划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选派计划和各市去年“三区”人才计划实施情况,核定2015年教师选派计划(详见附件1)。

教师选派工作原则上以本市范围内调配为主,本市无援助任务的青岛、东营、烟台和威海4市分别对口支援援助任务较重的菏泽、聊城、临沂和济宁4市,具体组织实施由支援市和受援市协商进行。

二、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地区人才支持教师选派工作是国家实施的“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教师资源配置管理、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城镇教师支持农村教育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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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15年下半年教学工作安排意见
各有关学院、函授站、教学点:
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15年下半年教学工作以集中面授和远程网络教学两种形式进行。

为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时间安排
1、非远程教学专业:校内有关学院在暑假开学后,利用双休节假日在本学院组织安排教学考试。

各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利用暑假假期或双休节假日在当地安排教学考试。

各教学单位要提前将面授通知寄出,通知内容包括:面授时间、地点、开设课程、考试科目等,确保学员按时参加考试及面授学习。

2、远程教学专业:由我院根据教学计划统一安排网络学习课程,学员凭学号(用户名)、身份证号(密码)登录“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学与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入“学生工作室”即可学习,学习时间为7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单位要通知、引导学员开展网上学习,通过电话、邮箱或以班主任身份进入“平台”做好督学、促学工作。

3、综合(书面)作业:根据教学管理规定,远程教学专业每门课程须完成并上交1次综合(书面)作业。

每学年第一学期作业完成并上交各站点的截止时间为6月15日,第二学期作业完成并上交各站点的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

作业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评阅并按百分
制成绩录入“平台”。

批改后的作业要按规定时间上交我院存档。

二、统考课程及时间安排
1、按照教学计划本次考试将对2015级本、专科各专业开设的大学英语(英语专业除外)、大学计算机基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除外)两门公共课实行统一考试,统一考试由我院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试卷、统一阅卷、统一录入成绩;其它课程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阅卷完毕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录入成绩。

2、为便于各单位安排教学、考试,本次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27日及7月11日两个时间段进行,上午8:00至9:50考大学英语,10:00至11:50考大学计算机基础。

各单位根据教学安排选择一个时间段安排统一考试科目,并于6月5前报我院教学部。

3、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的考试课程可与统考课程一并统筹安排。

三、做好教学安排与考试安排数据上报
按照省教育厅阳光教学平台和我院远程教学与管理平台的要求,各单位必须及时将各年级本次教学、考试安排通过平台上传。

做好学期中期远程教学专业课程的辅导、答疑等工作。

四、毕业考试及本科毕业生论文答辩
1、组织好2013级毕业班毕业考试工作。

每门课程结束后,由任课教师组织本课程的结业考试(开卷),不再单独组织毕业考试。

专科专业于6月初前,本科专业于12月初前完成毕业考试。

2、组织好2013级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各单位将本单位2013级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安排计划,于6月30日前报我院
教学部。

五、命题要求
非统考课程每学期授课完成后,由授课教师依据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拟出水平相当的A、B、C三套试题,一套用于考试,其余两套用于补考备用。

所有试题由各单位按年级、学期妥善保存。

六、师资要求
各单位要安排优秀教师授课,提倡名师上讲台,确保教学质量和办学声誉。

面授课程及授课教师如有变化,须报继续教育学院批准。

七、考风考纪
组织好考试及补考工作,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试秩序,加强对监考教师和考务人员的管理与培训。

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考场记录要按科目、学期装订并由各单位保存。

八、学生管理
做好面授期间学生的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选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人员担任班主任,认真考勤,严格请销假制度,确保面授期间学员到课率。

九、加强领导
面授期间,各单位要成立函授面授工作领导小组,做好面授期间的管理工作,妥善安排好授课教师、学员的食宿,确保函授面授工作顺利进行。

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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