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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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安全、治安、环保管理制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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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安全、治安、环保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一)为确保项目建设期间安全、治安、环保工作的有效实施,维护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治安、环保管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治安、环保管理。

第三条定义(一)项目建设期间:指从项目建设开始到竣工验收期间。

(二)安全生产:指为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所采取的措施。

(三)治安管理:指对项目建设期间的治安秩序进行管理和维护的活动。

(四)环境保护:指对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进行保护和治理的活动。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一节安全生产第四条安全生产目标(一)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工人员安全。

(二)保证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三)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培训。

第五条安全责任体系(一)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安全工作。

(二)承包商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作业。

(三)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巡查和检查,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执行。

第六条安全管理措施(一)项目建设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承包商要制定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并进行培训和督促执行。

(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节消防安全第七条消防设备配置(一)消防设备的配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对消防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消防演练(一)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二)制定消防演练计划,并进行演练记录。

第九条储存物品安全(一)储存物品要放置在指定的区域,并做好相应的标识。

(二)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三章治安管理第一节治安要求第十条保护施工场地治安(一)加强对施工场地的门禁管理和人员核验。

(二)建立并维护治安监控系统。

第十一条工人安全(一)建立完善的工人信息登记制度,确保工人身份的真实性。

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1.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项目的环境安全和可连续发展。

2.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进行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全部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

2.建设项目指企业规划并实施的土地开发、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和其他相关工程。

3.项目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对本规定应负有责任,并搭配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项目筹办阶段管理第三条环境影响评价1.在项目筹办阶段,企业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由专业机构负责编制,内容合规、准确,并报相关环保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四条环保设施规划1.项目筹办阶段,企业应编制项目的环保设施规划,包含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以及噪声等的防治措施和设备。

2.环保设施的规划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由环保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资金保障1.企业在项目筹办阶段应合理确定环保工程所需的投资,并进行专项管理,确保环保工程的实施。

2.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环保资金的监督和审核,确保合理使用。

第六条宣传公示1.项目筹办阶段,企业应自动公开项目环保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可通过企业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布项目环保评估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和环保设施规划等。

第三章施工期环保安全管理第七条施工组织设计1.企业应依据项目实际情况,订立认真的环保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2.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环保设施的建设、施工期废弃物的处理、不安全品的管理等内容。

第八条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环保安全管理制度。

2.施工人员应依照规定佩戴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违反施工工艺和环保要求。

第九条废物和污染物的处理1.施工现场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应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2.废物和污染物的处理要努力探求资源化、无害化,并记录相关数据,接受监督检查。

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的管理,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设项目的环保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业项目、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项目,是指在一定区域内进行的,具有组织性、系统性、综合性的工程活动。

第四条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依法合规,注重科学技术支撑。

(三)社会共治,加强社会监督。

第二章项目环评和安全评价第五条建设项目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境审批手续等。

第六条建设项目在环评过程中,需进行安全评价,评估该项目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及其防范措施等。

第七条环评和安全评价的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参与和监督。

第八条建设项目环评和安全评价结果应作为项目审批、立项等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环保安全监管第九条环保部门应组织力量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保安全监管,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环保安全监管规定,明确监管责任和权限。

(二)制定环保安全监测标准和方法,开展监测工作。

(三)开展环保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四)对环保安全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觉遵守环保安全法律法规,做好建设项目的环保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环保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配备环保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培训。

(三)建立环保安全责任制,实行属地管理。

(四)定期组织环保安全演练,提升应急能力。

(五)及时上报环保安全信息,接受监督检查。

第四章环保安全风险防控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对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环保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控制,包括但不限于:(一)设计合理,科学选址,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二)使用环保安全设备,配备必要的防护措施。

工程项目部环保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环保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2. 工程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环保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活动不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3. 环保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现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二、环保责任1. 工程项目部成立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负责环保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 项目经理是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确保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 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人员都应遵守环保管理制度,对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三、环保措施1. 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环保标识,划定施工区域,严格控制施工噪音、粉尘等污染物的排放。

2. 施工废水、废弃物应进行分类收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或倾倒。

3. 采用低污染、低排放的施工设备和技术,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 对于易产生环境污染的施工作业,应制定专项环保方案,并严格执行。

四、环保监督1. 环保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环保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

2. 鼓励员工、社会公众参与环保监督,对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3. 建立环保违规行为的处罚机制,对于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个人或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工程项目部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培训,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2. 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环保理念和工程的环保措施。

六、应急管理1. 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进行风险评估和预防。

2. 一旦发生环境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散,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损害。

七、持续改进1. 环保管理部门应定期总结环保工作的经验和不足,不断优化环保管理制度。

2.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升环保管理水平。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项目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和安全工作,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范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行为,减少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

一、总则1. 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类建设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工业生产建设、城市建设等。

2.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制定相应的环保安全管理措施,并明确责任和权利。

3. 监管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追究责任。

二、环境保护管理1.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进行环评工作,并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和计划。

2. 建设单位应当在设计阶段合理规划和布局,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3. 建设过程中应当使用环境友好型的材料和设备,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4. 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5. 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验收,确保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

三、安全管理1. 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筹备阶段进行安全评估工作,制定安全措施和预案。

2.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建筑物的安全结构和安全设施。

3.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人员的安全职责和权责。

4. 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5. 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人的生命安全。

6. 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对建筑物进行安全评估和消防验收,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四、法律责任1.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履行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职责,如有违法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对于环保和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依法给予处罚。

3.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

五、监督检查1.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2. 监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环保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对合格的单位予以奖励,对不合格的单位予以处罚。

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的环保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项目运营和废弃物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使用与管理,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要求进行备案和监督。

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环保安全义务和责任,不得违反国家和地方的环保安全管理规定和标准。

第二章环保安全管理机构第五条各建设项目应设立环保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该项目的环保安全管理工作。

环保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应具备专业的环保安全知识和技能,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第六条环保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并落实环保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2. 监督建设项目的环保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3. 提供环保安全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4. 组织开展环保安全宣传教育活动;5. 参与建设项目的环评和验收工作。

第七条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机构应与当地环保部门、安监部门等密切配合,联合开展环保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

环保部门、安监部门等有权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环境污染行为,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三章环保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建设项目应建立并合理运行环保安全管理制度。

环保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规定环保安全操作程序与要求,建立健全环保安全责任制。

建设项目所涉及的环境保护标准和工作要求,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规定和标准制定并执行。

第九条环保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2. 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管理;3. 对废弃物和污水等环境污染物的管理;4. 对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放监控等监测工作的管理;5. 对环保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工作的管理。

第十条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环保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执行环保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项目建设安全、治安、环保管理制度(三篇)

项目建设安全、治安、环保管理制度(三篇)

项目建设安全、治安、环保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各类项目的建设也日益增多。

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秩序和环境,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

本文所述的项目建设安全、治安、环保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项目的安全进行、治安稳定和环保保障。

二、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1.1 项目经理负责统一项目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方案,明确各方责任。

1.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项目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

1.3 承建单位负责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执行。

2.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2.1 项目经理、监理人员和承建单位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取得安全生产证书。

2.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安全技术措施制度3.1 在项目建设前,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和安全设计,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2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控。

3.3 定期检查和维护各类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4. 火灾防控制度4.1 施工现场必须划设消防安全区,安装必要的灭火器材。

4.2 必须进行消防演练,增强人员的灭火技能和应急反应能力。

4.3 严禁施工现场出现明火,禁止吸烟。

三、项目建设治安管理制度1. 治安管理责任制度1.1 项目经理负责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治安管理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

1.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治安管理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

1.3 承建单位负责设立治安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治安管理,保障项目的治安秩序。

2. 保安人员管理制度2.1 项目建设期间,必须配备专职保安人员,保障项目的安全和治安秩序。

2.2 保安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保安从业资格证书。

2.3 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加强巡逻和安全防范工作。

3. 出入管理制度3.1 项目建设期间,严格控制人员和车辆的出入,对外来人员进行有效的身份核验。

2024年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2024年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2024年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保障工人安全健康,促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

第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通过加强法规宣传、培训教育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职业健康意识,推动全员参与安全管理。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等,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第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同时,要建立稽查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力度。

第七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施工中的危险源,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工程建设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与设备,如安全防护网、警示标识、防护栏杆等。

并且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对于涉及危险作业的工作人员要进行特殊培训和考核,确保其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确定排查频次和必要的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和责任人。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要求传达给相关岗位人员。

第三章职业健康管理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其体检结果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通过合理的操作方式和工艺流程,降低对工人身体健康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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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规定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与职责、管理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制定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建设项目环境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术语和定义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
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安全评价:是指采用科学的方法,辨识和分析系统存在的危险性,
并根据其形成事故的风险大小,采取相应大安全措施,以达到安全
的过程。

4总则
建设项目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保证防治环境污染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坚持以新代老,治理老污染,推广清洁
生产,满足污染总量控制要求。

5组织机构与职责
5.1组织机构
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工作在公司总工程师、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由技环处归口管理,采取分工负责、协同工作的体制。

5.2相关部门职责
计划发展部:负责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中,公司部门之间及公司
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协调。

技环处:组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配套建设的环保

全工程技术方案的编制评审、参与环保安全工程招投标和调研工作。

参与组织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竣工验收。

基建技改处:组织配套建设的环保安全工程招投标和调研工作、施工管理、公司内部验收,参与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竣工验收。

设备处:参与配套建设的环保安全工程技术方案的评审、招投标、调研、公司内部验收、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竣工验收。

工艺处:对配套建设的环保安全工程规划平面位置,并为环保安全专业设计提供相关工艺参数,参与工程技术方案的评审、招投标。

冶金处、质量处:为环保安全专业设计提供相关工艺参数,参与工程技术方案的评审、招投标。

使用单位:参与配套建设的环保工程技术方案的评审、招投标、调研、公司内部验收、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档案馆:负责建设项目安全环保档案资料的归口管理。

6管理规定
6.1建设前期阶段
项目建议书获批,可研报告编制阶段,计划发展部根据公司总体要求,通知技环处分别启动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预评价工作。

技环处根据建设项目分类和规模请示国家环保总局或省环保局或市环保局,明确做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或登记表后,委托有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预评价工作。

计划发展部协调设计单位在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中,落实公司环保安全建设要求以及环评报告和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污染防治和安全措施。

建设过程中发生建设内容变更时,计划发展部通知并会同技环处向批复该项目环评报告和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说明或提交书面调整报告。

工艺处在组织技术部门进行工艺规划、生产线布局和设备选型中应保证满足环保安全要求。

位、技术主管部门与技环处共同商讨,提出可行对策,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2实施阶段
技环处负责提出配套建设的环保安全工程技术要求,在副总师的领导
下组织计划发展部、基建处、设备处、工艺处、冶金处、环境保护设施使用单位和外请专家进行技术方案编制评审,向公司主管领导提交评审结论,组织签订技术协议。

基建处按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组织配套建设的安全环保工程招投标工作。

基建处负责签订工程合同,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督管理,保障工程建设符合技术协议、工程合同规定要求。

6.2.4工艺处负责组织技术部门在引进国外进口设备及技术时,符合我国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同时引进与主体设备配套的污染防治和安全设施。

6.3竣工验收阶段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基建处保证配套建设的环保安全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环境保护设施使用单位,从试运行开始安排专人负责设施的操作与运行。

环境保护设施试运行期满达到技术协议和工程合同要求后,基建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公司内部验收,验收需要基建处组织提供技术协议、环境监测报告、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设备文件,竣工图等资料。

公司内部验收合格后,技环处委托有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验收评价,并将《劳动安全卫生验收报告》报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劳动安全卫生验收阶段,基建处提供项目相关技术协议、竣工图、安装检测报告、特种设备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报告,公司内部项目总体验收报告等资料。

计划发展部提供项目试运行情况说明。

上述工作完成后,根据计划发展部通知,技环处和基建处共同向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进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竣工验收,委托竣工验收监测,办理竣工验收审批手续。

档案馆进行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

7其他要求
7.1计划发展部负责将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内容纳入整体技改管理考核之中,并将环境影响评价(包括评估)、安全评价、安全环保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验收评价、监测、竣工验收等费用列入计划予以落实
7.2生产准备处负责组织实施的涉及环保安全设施建设或改造的技措项目
的管理按此规定执行,生产准备处的职责参照基建处执行。

8检查与考核
《建设项目环保安全管理规定》由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计划发展部、技环处负责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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