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劳资冲突现状及解决途径
国有企业劳资管理面临问题及解决措施

国有企业劳资管理面临问题及解决措施国有企业劳资管理面临着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国有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福利。
以下将讨论国有企业劳资管理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国有企业普遍存在工资分配不公平的问题。
由于国有企业中存在权力、职位等级的特殊结构,导致高层管理者往往享受着高额的工资福利,而基层员工的工资待遇相对较低。
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建立公平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确保每个员工获得相对公平的报酬。
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设立工资调整机制,根据员工的岗位、工作量、工作质量等因素进行差异化调整;设立绩效考核机制,将员工的个人表现与工资挂钩,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加强工资透明度,建立工资公示制度,让员工了解自己工资的组成和水平,避免工资分配不公的情况发生。
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较为僵化,员工权益保护不到位。
在一些国有企业中,员工的权益较难得到有效保护,存在加班无偿、违法开除、工伤事故赔偿不足等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国有企业加强劳动关系管理,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员工的权益和义务,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提升员工的法律意识,加强员工的劳动法律知识培训,让员工能够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建立健全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为员工提供一个公正公平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渠道。
国有企业中存在职业发展空间有限的问题。
在一些国有企业中,由于晋升渠道狭窄、激励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导致员工的职业发展空间有限,缺乏动力和发展机会。
要解决这一问题,国有企业需要加强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建设。
具体做法包括:建立职业发展规划制度,让员工明确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和目标,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加强内外部人才交流,引进外部人才,提供员工的发展空间;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薪酬、岗位晋升、荣誉表彰等方式激励员工积极进取和提升自身能力。
国有企业劳资管理存在着工资分配不公平、劳动关系僵化、职业发展空间有限等问题。
浅析我国劳资冲突现状及解决途径

浅析我国劳资冲突现状及解决途径摘要:劳动与资本的关系是市场经济下各种经济关系的基础。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同时也伴随着劳资矛盾的凸显。
劳资冲突发生的原因以及如何妥善处理劳资双方的矛盾,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劳资冲突;劳方;资方;合理解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市场化的劳资关系已取代计划经济下的劳动用工关系,成为我国基础性的经济关系。
与此同时,劳资矛盾也开始凸显和加剧,各种纠纷不断,并不时引发一些激烈的群体性劳资冲突,这些矛盾和冲突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隐忧。
劳资矛盾发生的原因以及如何解决劳资矛盾是本文所想探索的问题。
一、我国劳资冲突现状(一)劳资冲突的含义劳资冲突是一种典型的社会冲突。
劳资关系专家常凯认为,劳资冲突是“指劳资纠纷和劳资矛盾激化和公开化,劳动关系双方以某种特定的方式———集体争议和集体行动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和争取自己的权益的社会行为”。
目前我国的劳资冲突主要以集体行动的形式呈现,例如罢工、集体上访、静坐、示威游行、集会、堵塞交通要道、围堵政府甚至诉诸暴力等。
(二)劳资冲突的表现2010年5月初,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的本田厂工人因工资待遇过低、同工不同酬等问题举行罢工。
以此事件为开始,仅5月25日到7月12日,广东省就发生了36起因员工要求加薪而引发的停工事件。
并且此次停工潮不仅在珠三角发生,还扩展到全国,江苏昆山美资KOK书元机械近千名工人集体停工,北京星宇科技有限公司1000余名员工停工,西安日资兄弟工业公司两家工厂约900名工人发起停工……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典型案例。
而劳资冲突具体有哪些表现呢?1.侵犯劳动者权益现象严重。
如劳动合同虚无化、形式化、单边化、短期化。
签订率低、期限短、内容不规范,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存在对职工不利的条款甚至违法的条款;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没有得到全面执行,拖欠、克扣、压低员工工资的现象经常发生;超时加班现象比较普遍,劳动条件差;忽视职工劳动保护,工伤事故经常发生,职业病危害严重;社会保险覆盖面窄、统筹层次低,欠缴保险费现象严重;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足,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效率低。
我国劳资冲突的协调机制探讨

我国劳资冲突的协调机制探讨劳资冲突是指在劳动关系中双方利益发生冲突而导致的紧张局势。
在我国经济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劳资冲突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建立健全的劳资协调机制势在必行。
一、劳资冲突的背景和形势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阶层的分化加剧,劳动力市场的动荡,企业的转型升级,都为劳资冲突的爆发提供了土壤。
双方利益的不平衡和矛盾的加剧,也进一步加深了劳资关系的紧张。
劳资冲突主要表现为集体抗议、罢工、示威等形式,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我国劳资冲突协调机制的现状目前,我国劳资冲突协调机制包括政府、工会和企业三个主要方面。
政府在调解劳资纠纷、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工会作为职工的代表,维护职工权益,在劳资协商和谈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企业作为劳资关系的主体,其内部的管理制度和人力资源管理措施对于劳资冲突的防患和解决也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我国劳资冲突协调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政府在劳资纠纷的调解中还存在信息不对称、力量失衡等问题,导致调解结果不尽如人意。
其次,工会在一些地区和行业的组织力度和维权能力较弱,无法有效代表职工利益。
再者,一些企业在劳动关系管理方面欠缺规范和专业性,导致劳资冲突的发生和升级。
三、加强劳资冲突协调机制的建议为了解决当前我国劳资冲突协调机制存在的问题,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发展,我提出以下建议:1.加强政府的调解力量和能力。
政府应加大在劳资冲突调解中的投入,提高调解机构的专业化水平,推动构建社会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同时,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
2.提升工会的组织力和维权能力。
工会应加强与职工的联系,倾听职工诉求,形成强大的社会力量。
同时,工会应加强自身的组织建设和培训,提高维权能力和协商谈判的水平,为职工争取更多的权益。
3.完善企业内部的劳资关系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员工参与机制和沟通渠道,提高员工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当代中国劳动纠纷发展趋势与挑战

当代中国劳动纠纷发展趋势与挑战近年来,中国劳动纠纷的发展趋势和挑战日益凸显。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劳动力市场之一,其对劳动纠纷的敏感性和关注度不断增加。
本文将探讨中国劳动纠纷的发展趋势以及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劳动纠纷的发展趋势1. 劳动力市场的结构变化: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规模庞大,城市劳动力市场呈现出供求矛盾更加突出的特点。
这导致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纠纷更加频繁,劳动纠纷数量不断增加。
2. 薪酬不平等现象的加剧:尽管中国实施了一系列的劳动法律法规,但薪酬不平等问题仍然存在。
尤其是一些劳动密集型和低技术含量的行业,劳动者的工资普遍偏低,而高技术岗位的工资则显著高于其他职业。
这种不平等现象导致了劳动纠纷的增加,工人对于公平薪酬的追求也日益强烈。
3. 职场权益意识的觉醒:随着社会进步和信息技术的普及,劳动者对于自身权益的意识与日俱增。
他们更加关注劳动条件、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并且更加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益。
这种觉醒使得劳动纠纷事件更容易暴露,也更容易引起社会关注。
二、面临的挑战1. 法律执行不力:尽管中国的劳动法律法规相对完善,但是其执行力度仍需加强。
一些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违规解雇、拖欠工资等问题时有发生。
同时,一些劳动者也存在违法行为,如虚假索赔等。
这些问题使得劳动纠纷的解决变得困难,给劳动市场的稳定性带来了挑战。
2. 劳动关系的复杂性: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化。
不同行业、企业的劳动关系不同,解决劳动纠纷的方法和途径也各不相同。
同时,劳动者的意识形态和利益诉求也有所差异,这导致劳动纠纷的解决更加复杂化和多样化。
三、解决方案1. 加强法律意识教育: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加大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教育力度,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知晓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企业劳资纠纷的现状及对策(精选多篇)

中国企业劳资纠纷的现状及对策(精选多篇)第一篇:中国企业劳资纠纷的现状及对策中国企业劳资纠纷的现状及对策摘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我国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
劳动关系性质也由过去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与劳动者构成的以共同利益为出发点的劳动关系逐步转变为雇主与雇员两个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的关系。
劳资纠纷正是劳动关系内在利益差别与矛盾的外在表现,是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冲突的必然结果。
正确处理劳资纠纷,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显得至关重要。
劳资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将对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本文就企业当前劳资纠纷的各方面进行粗浅分析探讨。
关键词:劳资纠纷处理劳动法1.引言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经济体制逐渐的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市场化的劳动关系基本形成并逐步占据主导地位。
企业劳资矛盾凸现,工资纠纷增多,成为经济发展中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
一方面,劳资纠纷破坏了劳资双方和谐关系,另一方面过多的劳资纠纷也是社会不稳定的潜伏因素。
正确处理好劳资纠纷,不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而且对于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当前劳资纠纷的新变化,针对其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考虑其发展趋势,政法机关和劳动监督维权部门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职能作用,正确处理好因劳资矛盾引发的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真正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的建立。
2.劳资纠纷的情况改革开放以来,外资企业、私营、个体企业的日益发展,促进了我市经济的发展。
但是,个别企业资方或资方代理人素质低,用的仍然是资本原始积累时代的管理方法,把获取高额利润的目光盯在工人的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劳动工资上。
他们在以最小的投人获取最高的利益的思想指导下擅自订立各种违反《劳动法》或有关规定的厂规厂纪,从而导致了劳资双方的纠纷。
据统计,自1995年1月劳动法实施以来,1996-2002年期间,劳动争议案件平均年增长率达19100 %,涉及人数平均年增长率达14119 %;其中集体争议案件平均年增长率达到16150 %,除1996年外,涉及人数均占当年劳动争议总人数的一半以上。
当前劳资矛盾及其化解途径浅析

单位 : 件
案件处理情况
处理方式
变更合同 解除合同 终止合 同 其他 结案数
仲裁调节
19 98 l9 99 20 0o 2 0 0l 20 02 20 03 20 04 2 0 05 2 9 92 2 4 80 3 6 49 3 2 89 4 5 24 3 3 6 1 18 80 214 19 208 9 3 3 407 0 1 48 1 2 8
54 34 45 72 8 3 01 1 81 0 6 12 8 0 9 l9 8 2 O l0 3 2 4 1 10 44
8 1 97 9 l 55 82 66
772 o9 928 2 8 1 18 2 29
3 73 2 9 34 3 18 3 50 9 5 4 87 17 493 2 3 5 95 0 2 6 75 7 6 84 o 3 0
当前 劳 矛盾 及 其 化解 途径 浅 析 资
陆燕春
( 肥 工业 大 学人 文 学院 合
中图分类号 : 1 C9 3 文献标识码 : A
安徽 ・ 肥 合
200 ) 309
文章编号 :6 2 7 9 ( 0 0)9 1 8 0 1 7 — 8 4 2 1 1- 8 — 3 研究专家常凯称为是 我国劳资关系发展 的标志性事件① 。近 年来 的劳资矛盾主要 表现在 : 1劳动合同不规 范与签约率低并存 。近年来 , ) 劳资纠纷 的争议原 因主要集 中在 劳动合 同上。一些企业管理 随意性 较大 , 不顾 劳动合 同和劳动法规政策 。在劳动合 同签订非 常 低 的背景下 ,还存在合 同内容很 不规范 ,或者必备条款不 全, 或者协商条款 随意 , 或者加上一些 霸王条 款 , 的私 营 有 企业 劳资合 同还存在违法条 款 ,签订 了合 同却不依法履 行 合同, 或故意违约 , 对职工 随意无 故解除劳动合 同。根据 全 国人 大 20 0 5年劳动法执法检查报告披露 , 中小型非公有 制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 2 %,个体经济组织 的签订率更 0 低 。近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中 , 责令补 签劳动合 同的数量达 到千万份 。根据劳动科学研究所 2 0 0 5年 3月至 5月对佛山 市、 重庆市 、 无锡市 、 阳四城 市 4 0 沈 0 0多劳动者 的抽样入 户 调查 , 在所有被调查者 中, 签过劳动合 同的占 4 .6 0 %。最 近 7 国际国内宏观环境变化所 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在 劳资领域 已 明显 反映 , 一些用人单位尤其是纺织 、 冶金等传统行业 的企 业经 营出现困难 , 不少企业大量裁员或处 于停 产状态 , 些 一 传统 国有企业甚至 申请破产 ,从 而引发 了大量 的解 除劳动 合 同纠纷 , 包括群体讨薪纠纷 、 求订 立无 固定期 限劳动合 要 同纠纷 、 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 同的经济补偿 金纠纷 、 要求 支 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纠纷等。 劳动合 同短期化问题严重 。根据上述劳科所 的调查 , 在 所 有签订劳 动合 同 的劳 动者中 ,合 同期 以 1 5年 为主 , — 占 4 。 %, 62 9 没有 固定期 限的仅 占 3 . %, 1 9 还有 1.1 4 4 %并不 知 5 道 自己所签合 同的期限。 表 1劳动争议处理情 况
劳资纠纷处理与解决

劳资纠纷处理与解决在现代社会中,劳资纠纷是相对常见的事情。
自古以来,雇佣关系就是一种蕴含劳资矛盾的关系。
在雇佣关系中,雇主和雇员的利益是不同的。
维护双方的利益平衡,加强对劳资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已成为现代法律制约雇佣关系的基本要求之一。
一、劳资纠纷的发生原因1.1 操作不当在某些情况下,劳资纠纷可能是由员工的错误操作所引起的,或是由于员工不熟悉某项任务而发生的。
这可能会导致雇主因员工的错误操作而受到了财务损失或时间浪费等影响。
1.2 费用问题在一些情况下,员工和雇主之间的劳资纠纷可能是由于费用问题引起的。
这可能涉及薪水、养老金、奖金、加班费等经济问题。
1.3 环境问题在一些情况下,员工和雇主之间的劳资纠纷可能是由于环境问题引起的。
例如,缺乏清洁和卫生条件、缺乏安全措施、缺乏文化课程和培训等,都可能导致员工和雇主之间的纠纷。
二、解决劳资纠纷的途径2.1 调解调解是解决劳资纠纷的一种非诉讼方式。
它是通过和解等妥协方式来解决纠纷,使纠纷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
在调解过程中,中介人会出现并维持交易的平衡。
2.2 仲裁仲裁是诉讼中的一种替代方案。
它是通过一个仲裁组织或个人来解决争议。
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将提交证据,并且仲裁庭将根据证据做出裁决。
通常,仲裁庭的裁决就像法院的判决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2.3 诉讼诉讼是一种非常正规的解决办法。
当调解和仲裁不起作用时,诉讼是唯一还存在的解决办法。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会提交证据并制定论点。
法院最终将根据证据和法律判决纠纷的胜负。
三、预防劳资纠纷3.1 管理通过完善的管理系统和程序,可以为雇佣关系中的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这可能包括安全措施、清洁卫生条件、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等。
3.2 培训为新员工提供培训,引导员工熟悉公司的规定和政策,促进互相理解。
3.3 教育通过教育和启发,员工应该更好地理解他们与公司之间的雇佣关系,并且与公司精神相融合。
这样可以更有效地避免劳资纠纷的发生。
国有企业劳资管理面临问题及解决措施

国有企业劳资管理面临问题及解决措施随着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劳资管理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
国有企业员工的思想观念相对固化,传统的“铁饭碗”思维仍然根深蒂固,抵触企业改革创新和市场竞争。
国有企业的薪酬制度相对僵化,依然采用传统的“以工资为主、以福利为辅”的模式,无法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国有企业在劳动合同制度、工时管理、岗位评价等方面存在着不完善的问题,缺乏弹性的管理机制,无法满足员工的工作需求和个人发展的要求。
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管理和沟通交流不够密切,员工参与决策的渠道有限,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分歧和矛盾无法及时化解。
针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措施。
国有企业应该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引导员工转变观念,增强市场竞争意识,理解并接受企业改革创新。
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导向的考核和评价体系,激励员工个人能力的发挥和主动担当。
国有企业应该进行薪酬制度改革,建立起与企业实际情况相适应的薪酬体系,强调绩效考核、绩效激励和优胜劣汰机制,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道德。
国有企业应该健全劳动制度,建立灵活的工时管理机制,实行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岗位评价制度,充分发挥员工的潜力和特长,提高劳动资源的配置效率和经济效益。
国有企业应该加强与员工的沟通交流,建立员工参与决策的机制,设立员工代表会议、员工联谊会等组织形式,注重“人”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从整体来看,国有企业劳资管理面临的问题是复杂而严峻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解决。
国有企业要切实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培养员工的综合素质,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支持。
劳工部门和工会组织也要加强对国有企业劳资关系的监管和协调,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促进企业与员工的良好合作关系。
还需要加强对国有企业劳资关系研究的深入分析和探索,推动劳资关系管理的创新和升级,为国有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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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劳资冲突现状及解决途径摘要:劳动与资本的关系是市场经济下各种经济关系的基础。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同时也伴随着劳资矛盾的凸显。
劳资冲突发生的原因以及如何妥善处理劳资双方的矛盾,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劳资冲突;劳方;资方;合理解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市场化的劳资关系已取代计划经济下的劳动用工关系,成为我国基础性的经济关系。
与此同时,劳资矛盾也开始凸显和加剧,各种纠纷不断,并不时引发一些激烈的群体性劳资冲突,这些矛盾和冲突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隐忧。
劳资矛盾发生的原因以及如何解决劳资矛盾是本文所想探索的问题。
一、我国劳资冲突现状(一)劳资冲突的含义劳资冲突是一种典型的社会冲突。
劳资关系专家常凯认为,劳资冲突是“指劳资纠纷和劳资矛盾激化和公开化,劳动关系双方以某种特定的方式———集体争议和集体行动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和争取自己的权益的社会行为”。
目前我国的劳资冲突主要以集体行动的形式呈现,例如罢工、集体上访、静坐、示威游行、集会、堵塞交通要道、围堵政府甚至诉诸暴力等。
(二)劳资冲突的表现2010年5月初,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的本田厂工人因工资待遇过低、同工不同酬等问题举行罢工。
以此事件为开始,仅5月25日到7月12日,广东省就发生了36起因员工要求加薪而引发的停工事件。
并且此次停工潮不仅在珠三角发生,还扩展到全国,江苏昆山美资KOK书元机械近千名工人集体停工,北京星宇科技有限公司1000余名员工停工,西安日资兄弟工业公司两家工厂约900名工人发起停工……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典型案例。
而劳资冲突具体有哪些表现呢?1.侵犯劳动者权益现象严重。
如劳动合同虚无化、形式化、单边化、短期化。
签订率低、期限短、内容不规范,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存在对职工不利的条款甚至违法的条款;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没有得到全面执行,拖欠、克扣、压低员工工资的现象经常发生;超时加班现象比较普遍,劳动条件差;忽视职工劳动保护,工伤事故经常发生,职业病危害严重;社会保险覆盖面窄、统筹层次低,欠缴保险费现象严重;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足,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效率低。
2.劳资收入分配差距加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国民收入出现了快速增长,但是劳动和资本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不合理,在利益分配上出现了收入与贡献的逆向偏离,劳动收入占 GDP 的比重持续下降。
近年物价房价上涨,造成劳动者实际生活水平下降。
3.劳资争议案件数量增加。
在劳动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情况下,法院、仲裁机构等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剧增,且多以仲裁方式解决。
劳资争议主要集中在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不平等,从 2001年开始关于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方面的劳动争议案件以每年上万件的增幅大幅度上升,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争议也在逐年增加。
二、我国劳资冲突的特点及原因(一)特点:1.由劳资冲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增速明显。
近些年来,因劳方不满资方而引发的群体性冲突事件增多,劳资冲突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导致社会冲突的新的导火索。
诸如2008年7月的云南孟连事件、11月的湖北武汉下岗职工上访事件和广东东莞劳资纠纷事件令人印象深刻。
2.劳资冲突过程中的破坏性和暴力化倾向增强。
近几年中国的劳资冲突出现非理性、激烈化趋势。
劳资冲突的破坏性扩大,停产罢工造成企业无法正常生产,冲上街头、围攻政府、警民对峙,既导致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双输,又浪费了大量公共资源,更是影响了人们正常生活和工作以及社会稳定。
3.集体行动意识和组织化意识越来越强。
近几年,劳资冲突表现为一种群体性的、集体的抗争行为。
当劳资之间矛盾和纠纷无法通过正常的途径进行调解时,劳动者深切地感到自身的利益被侵害,除了以上访这种高成本的方式表达不满以外,没有更好的途径可以改变自身的状况。
这时一旦资方有恃无恐的行为超过了劳方的承受底线,他们便联合起来发挥集体行动的力量,就使劳动纠纷解决走向显性的对抗方式,甚至爆发大规模的群体性冲突。
(二)原因:1.买方约束型的劳动力市场。
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是一个供求不平衡的买方市场。
劳动力的供给大大超过需求,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和大学生连年增加的人数使劳动力的供给压力越来越大,而社会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有限,很难保障就业机会平等,这就导致了就业市场的激烈竞争,劳动者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选择就业和报酬的余地相对狭小,企业常常以“你不愿意干,有的是人干”相要挟,迫使劳动者为了保住就业岗位不得不做出让步,放弃一些合法权益,并忍受企业提出的苛刻条件,加深了劳资关系主体不平等的程度,为日后发生劳资冲突埋下了隐患。
2.利益分配失衡利益分配失衡指劳资关系中资本对劳方利益的无偿占有。
马克思认为“分配的结构完全取决于生产的结构。
分配本身就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说也是如此。
就对象说,能分配的只是生产的成果,就形式说,参与生产的一定方式决定分配的特殊形式,决定参与分配的形式。
”因此,生产要素占有上的失衡必然造成利益分配失衡。
资方作为资本的占有者,在利润最大化原则的驱动下,会利用资本主导权加强对劳方的剥削,劳方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必将反抗资方从而直接引发劳资冲突。
3.企业缺乏应有的人文关怀。
富士康深圳厂区接连发生跳楼、坠楼事件后,富士康集团负责人公开“检讨”:“不管出于什样的原因,不管员工选择了什么方式,毕竟在富士康的厂区内,员工在工作期间出现了问题,我们应该在管理上、企业文化上检讨自己的问题。
”据悉,富士康在深圳的31万普工中大多数是80后、90后。
新生代职工与上一辈职工相比有一个显著区别:上一辈的诉求主要是“能够挣到工资”,而新生代职工则要求有自己的工会为自己主张各种权益。
公司当然要重视员工的心理需求,加强人文关怀。
针对富士康事件,有学者指出: “尽管富士康为工人设有浴室、游泳馆等公共活动和娱乐空间,在天天加班的情况下,工人月工资也能拿到 2000 - 3000元左右,他们要获得体面的、有尊严的生活,就必须‘被加班’,也就不可能有更多时间留给自己休闲。
”4.劳资关系调节体系不健全。
我国有关劳资关系的法律体系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监督体系的有效建立;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使得劳方在与资方的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目前体制内维权渠道还不畅通;政府对劳资矛盾往往都是“事后被动介入”;在工会组织不健全的条件下,劳工权益的保护更多地来自于政府的立法及其监察机制,这些方面工作的不完善,致使劳工利益受损的情况极易发生,必然导致劳资纠纷增多。
三、解决我国劳资冲突的一点建议(一)制定完善的法律是处理劳资冲突的必要手段尽管我国在劳资领域颁布了一些法律,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但却缺少一些专门的法律,法律上的漏洞让许多不法企业有机可乘。
健全的法律制度在劳资冲突的解决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国家应加大力度完善《公司法》以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劳动条件、劳动工资以及福利等。
当有劳资冲突发生时可以有法可依,使劳资双方更好的解决问题,从而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工会的重要职能就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调劳动者与企业、雇主之间的关系,以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所以我们要积极完善工会组织。
一方面,使工会真正成为劳动者利益表达渠道。
首先,劳资双方确立劳动关系以后,劳动者要积极加入工会组织。
工会能将分散的个人组织在一起,组织度越高,与资方谈判的力度就越大,这可以有力地改变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的弱势位。
其次,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切实做到为劳动者维权。
工会可以借助政府部门、媒体舆论和其他社会力量,大胆创新工作方式、维权模式,实现维权目标。
(三)增强劳资双方的法律意识。
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和宣传载体,广泛开展劳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劳资双方依法履行权利义务。
促进用人单位自觉规范用工行为。
通过法律意识的增强,使双方用工时能自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明确工资报酬数额或计算方法,避免产生劳资纠纷。
同时,通过正、反面案件的宣传教育,使劳动者认识其采取极端手段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
注意发挥新闻舆论和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对违反劳动法、用工严重不规范,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批评。
(四)国家加大法律援助在劳资争议纠纷案件中,多数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
有的纠纷发生时,劳动者经济十分困难,个别的甚至连衣食都难以保证,如不能及时处理,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从而影响社会安定。
因此,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律援助,法院要积级开展司法救助。
对经济困难,无力缴纳诉讼费,保证有理、有据、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
要坚持公正裁判,强化效率意识,充分运用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等法律手段,及时解决劳动者的生活困难和后顾之忧,确保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快立、快审、快结。
(五)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增强维权能力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劳动力价格较低、地位不高。
为提高在劳资谈判中的地位,获得更多的收入,劳动者必须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更新日新月异,如果不注意更新知识很容易被社会淘汰。
劳动者只有不断积累知识、提高技能,才能在与资方的谈判中形成一种潜在的要价能力,为利益分享创造条件。
(六)加大政府的执法和监督力度在“强资本弱劳动”的现状下,单个劳动者的力量是有限的,要实现和谐的劳资关系,政府需要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我个人认为最有效的方式是加大企业的违规成本。
现行劳动法律对资方的违规处罚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资方违法的可能性。
例如,我国对企业欠薪没有刑事责任的约束。
对一些欠薪的企业只是对其进行数额较低的罚款,这对企业没有威慑作用。
在欠薪成本低于罚款成本的情况下,企业更愿意欠薪。
由此导致个别企业恶意欠薪,从而引起劳方集体讨薪的不正常社会现象。
因此,政府要适当加大企业的违规成本,使企业不敢违法,减少劳资纠纷。
(七)积极开创网络解决劳资冲突的新平台网络化治理作为一种多中心治理结构,主张政府部门与非政府部门(第三部门、私营部门、公民个人)等众多行动主体的协调与合。
网络化治理所意涵的理论模式已广泛的渗透至社会科学的不同学科领域之中,成为社会科学解释社会现象、分析社会问题的重要理论工具。
在网络化治理模式下,劳资主体合作关系的制度性构建成为可能,这对当前的劳资冲突治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经过30多年的努力,我国的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这其中伴随的劳资争议成为我国目前需要解决的重要议题。
处于买方市场的现状让中国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这就导致资方的强势。
从而出现诸多劳资争议,这需要劳资双方,国家社会长足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