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20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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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

实验室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

1.目的:规范我公司实验室计算机化系统管理,确保其准确、稳定、可靠运行。

2.范围:适用于实验室计算机化系统3. 责任:QC负责对本规程的编写、修订、审核、培训和执行;QA负责对本规程的执行进行监督;质量部负责人负责对本规程的批准。

4. 内容:4.1 计算机化系统定义:计算机化系统由一系列硬件和软件组成,利用一系列指令(软件)执行自动功能的设备(硬件)。

4.2 实验室计算机化系统分类a 没有测量能力或没有常规校验要求的检验设备;没有用户界面,不产生原始数据及测试结果。

如氢气发生器、冰箱、磁力搅拌器、微波消解仪、离心机、菌落计数器等。

b 提供测量值的标准仪器和设备;仪器可通过需要校准的物理参数(如温度、压力、或流量)进行控制;仪器提供的功能和操作限制与用户要求一致;没有用户界面,产生原始数据及测试结果但不存储及处理。

如硬度仪、崩解仪、折光仪、旋光仪、电子天平、滴定仪、恒温恒湿箱、PH计等c 用户对于功能、运行和操作的限度要求与实际的分析应用相关;配置参数可存储并可再使用;没有用户界面,产生原始数据及测试结果但不存储及处理,如键盘控制仪器。

d 仪器结构复杂,包括仪器和与之相关的计算机化系统;有单一用户界面,配置参数可存储及再使用,但软件不能配置;产生原始数据及测试结果及处理。

如HPLC、GC、UV、IR、AAS等。

4.3 实验室计算机化系统管理原则4.3.1 计算机化系统代替人工操作时,不会对产品的质量、过程控制和其质量保证水平造成负面影响,不增加总体风险。

4.3.2 风险管理应当贯穿计算机化系统生命周期全过程,应当根据书面的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验证和数据完整性控制的程度。

4.3.3 制定实验室计算机化系统供应商管理规程,供应商提供产品和服务时,企业应当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4.3.4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供与供应商质量体系和审计相关的文件。

4.4 计算机化系统权限管理4.4.1 实验室计算机化系统实行三级管理权限:管理员权限(IT管理员)、标准用户权限(实验室负责人、QA经理)、受限制用户权限(仪器分析员)4.4.2 管理员拥有最高权限,可以修改计算机系统的任何设置。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1.目的:为规范公司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话系统管理,确保其运行稳定、准确、真实、可靠,特制订本管理规程。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我公司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化系统管理。

3.责任3.1工程设备部:3.1.1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对公司主要计算机化系统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验证、登记、配备、维修、检查、改造、报废和更新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

从技术角度完成供应商审计工作,包括供应商技术能力评估、软件开发标准及软件测试能力审核、程序编制人员的资格审定、硬件开发及制造能力评估等。

3.1.2负责与设备集成在一起的计算机化系统(常见PLC系统)的日常监督管理;维护、维修相关事宜。

3.2质量部:3.2.1对计算机系统软件进行评估,参与计算机化系统软件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验证、维修、检查、改造及供应商审计等工作,并在计算机化系统使用及维护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3.2.2参与公司主要计算机化系统管理,监督其他部门对计算机化系统的使用、维修、维护是否符合标准,确保计算机化系统始终处于验证要求的状态。

3.2.3根据各部门规定职责,监督计算机化系统的管理工作与计算机化系统验证工作。

负责质量部门实验用计算机化系统的全面管理。

4.内容:4.1计算机化系统定义:由硬件、系统软件、应用软件以及相关外围设备组成,可执行某一功能或某一组功能的体系。

是指在适宜的计算机系统的基础上,将这种系统与具体的工艺或操作相结合,实现最终管理和控制目标的系统。

4.2计算机化系统管理原则4.2.1风险管理应当贯穿计算机化系统的生命周期全过程,应当考虑数据完整性和产品质量。

作为质量风险管理的一部分,应当根据书面的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验证和数据完整性的控制的程度。

4.2.2针对计算机化系统供应商的管理制定管理规程。

供应商提供产品或服务时(如安装、配置、集成、验证、维护、数据处理等),应当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并基于风险评估的结果开展供应商质量体系审计。

(完整版)计算机化系统标准管理规程

(完整版)计算机化系统标准管理规程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内容:1 计算机化系统定义:由硬件、系统软件、应用软件以及相关外围设备组成的,可执行某一功能或一组功能的体系.2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原则:2.1 计算机化系统代替人工操作时,应当确保不对产品的质量、过程控制和其质量保证水平造成负面影响,不增加总体风险。

2。

2 风险管理应当贯穿计算机化系统的生命周期全过程,应当考虑数据完整性和产品质量。

作为质量风险管理的一部分,应当根据书面的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验证和数据完整性控制的程度。

2.3 供应商提供产品或服务时(如安装、配置、集成、验证、维护、数据处理等),应当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并基于风险评估的结果开展供应商质量体系审计。

3 术语:3。

1 计算机化系统生命周期:计算机化系统从提出用户需求到终止使用的过程,包括设计、设定标准、编程、测试、安装、运行、维护等阶段。

3。

2 应用程序:安装在既定的平台/硬件上,提供特定功能的软件。

3。

3 PLC(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可编程控制器。

3.4 URS:用户需求标准,用户需求说明书.3.5 I/O:输入/输出3。

6 白盒法:白盒法也称为结构测试或者是逻辑驱动测试,是在软件测试过程中,由详细设计提供的文档,从软件的具体的逻辑结构和执行路径出发,设计测试用例,完成测试的目的,白盒法测试主要用于测试程序内部逻辑。

3。

7 黑盒法:黑盒法也称功能测试或者数据驱动测试,是基于规格说明的测试,它是在已知产品所应具有的功能,通过测试来检测每个功能是否都能正常使用,在测试时,把程序看作一个不能打开的黑盒子,在完全不考虑程序内部结构和内部特性的情况下,测试者在程序接口进行测试,它只检查程序功能是否按照需求规格说明书的规定正常使用,程序是否能适当地接收输入数据而产生正确的输出信息,并且保持外部信息(如数据库或文件)的完整性,常用如下4 种方法:3.7。

1 等价划分法(将系统的输入区域划分为若干等价类,用每个等价类中的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数据作为测试数据)。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定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定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定 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1. 目的:规范公司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化系统管理,确保其运行稳定、准确、真实、可靠,计算机化系统代替人工操作时,不会对产品的质量、过程控制和其质量保证水平造成负面影响,不增加总体风险。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我公司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化系统管理。

3. 责任:工程部、质量部、生产部、质量部。

工程部: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对公司主要计算机化系统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验证、登记、配备、维修、检查、改造、报废和更新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

从技术角度完成供应商审计工作,包括供应商技术能力评估、软件开发标准及软件测试能力审核、程序编制人员的资格审定、硬件开发及制造能力评估等。

负责与设备集成在一起的计算机化系统(常见PLC系统)的日常监督管理;维护、维修相关事谊。

负责对计算机化系统的评估、设计、验证、安装和运行等方面进行培训和指导。

质量部QA:参与计算机化系统软件的评估、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验证、维护、检查、改造、报废和更新及供应商审计等工作,并在计算机化系统使用及维护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参与公司主要计算机化系统管理,监督其他部门对计算机化系统的使用、维修、维护是否符合标准,负责计算机化系统验证过程的监督和控制,确保计算机化系统始终处于验证要求的状态。

根据各部门规定职责,监督计算机化系统的管理工作与计算机化系统验证工作。

负责质量部实验用计算机化系统的全面管理。

行政部、质量部、生产部等使用部门;按照本规程正确使用相关的计算机化系统,明确所有使用和管理计算机化系统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接受相应的使用和管理培训。

参与本部门的计算机化系统软件的评估、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验证、维护、检查、改造、报废和更新及供应商审计等工作,并在计算机化系统使用及维护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

目的: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计算机化系统验证》要求,规范我公司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化系统管理,确保其运行稳定、准确、真实、可靠,计算机化系统代替人工操作时,不会对产品的质量、过程控制和其质量保证水平造成负面影响,不增加总体风险。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我公司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化系统管理。

职责:设备工程部门:对生产部门使用的计算机化系统进行管理,负责对公司主要计算机化系统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验证、登记、配备、维修、检查、改造、报废和更新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

生产部门:在工程设备管理部门指导下正确使用、维护、验证计算机化系统。

质量管理部门:监督计算机化系统的管理工作,按照《验证管理规程》(SMP-YZ-1001-00)规定职责,管理计算机化系统验证工作。

质量控制部门:对本部门使用的计算机化系统进行管理,负责对公司主要计算机化系统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验证、登记、配备、维修、报废和更新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

内容:1计算机化系统组成和计算机化系统相关定义1.1计算机化系统指:由硬件、系统软件、应用软件以及相关外围设备组成的,可执行某一功能或一组功能的体系。

1.2计算机化系统指:受控系统、计算机控制系统以及人机接口的组合体系。

可以说计算机系统是计算机化系统的一部分。

如果计算机系统只是用于数据处理,则计算机系统本身就代表着待验证的全系统。

1.3数据可靠性:是指数据的完全性、一致性和准确性。

1.4元数据:是描述、解释或以其它方式更容吻地获取、使用或管理数据的结构化信息。

1.5追踪审计:是指安全的、计算机生成的、时间标记的电子记录。

包括对数据创建、修改或删除的记录以及那些在记录和系统层面的行动。

1.6备份:用来指在整个记录保存期间安全地保存的原始的数据的真实有效副本。

1.7可配置软件:由供应商开发的程序,该软件可提供通用功能,使用户可按某种途径为自己设计程序。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整理稿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整理稿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整理稿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计算机化系统在各个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为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然而,随着系统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不断提高,计算机化系统的管理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旨在整理和探讨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的相关内容,以期为系统的有效管理和稳定运行提供指导。

一、系统管理规程的基本概念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是指对计算机化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测试、部署、运行和维护过程中所需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流程的总称。

通过制定和执行管理规程,可以确保系统能够满足业务需求,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同时降低因系统故障或错误而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二、系统管理规程的主要内容1、系统规划与设计阶段在系统规划与设计阶段,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系统的目标和需求,制定可行的计划和预算。

(2)进行系统架构设计,确定系统的硬件和软件环境。

(3)制定系统开发流程和标准,明确开发过程中的质量标准和风险管理措施。

(4)确定系统的测试策略和验收标准。

2、系统开发与测试阶段在系统开发与测试阶段,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明确各阶段的任务和时间节点。

(2)采用合适的开发方法和工具,遵循编码规范和安全标准。

(3)进行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确保系统功能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4)建立缺陷跟踪和修复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系统部署与运行阶段在系统部署与运行阶段,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系统部署计划,明确部署步骤和风险应对措施。

(2)进行系统安装和配置,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3)进行系统性能测试和优化,提高系统的响应速度和吞吐量。

(4)建立系统监控和报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系统故障或异常情况。

4、系统维护与更新阶段在系统维护与更新阶段,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定期进行系统维护和优化,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对系统进行升级和更新,提高系统的性能和功能。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计算机系统管理规程,规范质量控制室的日常管理。

适用范围:适用于计算机系统的日常管理。

责任:质量控制室主任、QC及相关人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内容:1. 计算机系统(Computer system):由硬件、系统软件、应用软件以及相关外围设备组成的,可执行某一功能或一组功能的体系。

2. 计算机化系统(Computerized system):指受控系统、计算机控制系统以及人机接口的组合体系,是用于报告或者自动控制的集成系统,包括数据输入、电子处理和信息输出。

3. QC用计算机化系统质量控制室的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红外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薄层色谱扫描仪等其具有同步记录分析过程数据的功能,并能实现分析数据的输出。

所有分析数据一经形成无法修改,以输出的纸面记录作为分析过程原始记录并开展数据计算及结果判定,电子记录仅作为操作复核的辅助途径,并为异常情况下的调查工作提供信息及线索。

4.基本管理原则4.4.1计算机系统应当验证,验证的深度和广度取决于计算机应用的差异性、复杂性和关键性。

4.4.2计算机化系统应当有足够的控制,以防止未经许可存取或改动数据,应当由防止数据丢失的控制。

应有记录显示任何数据的变更、原来的数据、谁进行的变更以及什么时候进行的变更。

4.4.3应当有计算机化系统操作和维护的书面程序。

4.4.4手工输入关键性数据时,应当另外检查输入的准确性。

这可由第二位操作人员或系统本身来进行。

4.4.5对计算机化系统所做的变更应当按照变更程序执行,并应当经过正式批准、记录成文并作测试。

所有变更记录都应当保存,包括对系统的硬件、软件和任何其它关键组件的修改和升级。

这些记录应当证明该系统维持在验证的状态。

4.5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要求4.5.1设备管理基本要求4.5.1.1检验用计算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且不得连接互联网,应安装杀毒软件防止病毒感染,非经批准部门主管批准不得使用移动存储器。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1 目的:规范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化系统,确保其运行稳定、可靠、数据真实,计算机化系统代替人工操作时,不会对产品的质量、过程控制和其保证水平造成负面影响,不增加新的风险。

2 范围:适用于公司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化系统。

3 职责:3.1 工程部:对公司计算机化系统全面负责。

3.2 计算机化系统管理员:对公司主要计算机系统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验证、登记、维修、改造、报废和使用、更新全过程进行管理。

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做好计算机化系统供应商审计工作。

3.3使用部门:设备在工程部门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维护、验证计算机化系统。

3.4 质量管理部门:监督计算机化系统的管理工作,管理计算机化系统。

4内容:4.1 计算机化系统的定义:由硬件、系统软件、应用软件以及相关外围设备组成的,可执行某一功能或一组功能的体系。

4.2计算机化系统管理原则4.2.1 针对计算机化系统供应商的管理制定操作规程,供应商提供产品或服务时(安装、集成、验证、维护、数据处理等),应当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并基于风险评估的结果开展供应商质量体系审计。

4.3 计算机化系统的分类4.3.1 类别A:嵌入式计算机系统。

该类计算机化系统的特点:没有用户界面,只产生原始数据及测试结果但不存储及处理,软件程序固化在系统的内部存储器中;可以输入并储存运行参数,但不能对软件进行修改和配置。

如:①现场安装的智能化传感器、显示仪、温度、频率、转速、PH、电导率仪等。

①现场安装的智能化仪表自动控制系统。

温控仪、压力控制器、带调节信号及报警信号的智能仪表等。

①电子衡器、数显式检测仪器、测试工具、离线仪表等。

4.3.2 类别B:工业过程控制类计算机该类计算机化系统特点:有单一用户界面,配置参数可存储及再使用,但软件不能进行配置,产生原始数据及测试结果存储及处理,具备显示、控制功能。

如:HMI+PLC控制系统(HMI:人机界面;PLC:可编程逻辑控制器,一种数字运算操作的电子系统,专为在工业环境应用而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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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化系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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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规范公司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化系统管理,确保其运行稳定、准确、真实、可靠,计算机化系统代替人工操作时,不会对产品的质量、过程控制和其质量保证水平造成负面影响,不增加总体风险。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我公司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用的计算机化系统管理。

3. 责任:
3.1设备科:负责生产板块计算机化系统的维护、维修以及配合计算机化系统的验证工作。

3.2信息中心:负责公司ERP系统的维护及配合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性能的验证。

3.3质检科:负责检验板块计算机化系统的维护及相关验证工作;负责相关文件的起草和培训工作。

3.4质量保证科:负责组织、协调、推动公司计算机化系统管理体系的建立;相关验证的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供应商的评估管理。

3.5制造部:参与计算机化系统软件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验证、维修、检查及供应商审计等工作,并协助设备科完成本部门计算机化系统的维护工作。

4.内容:
4.1计算机化系统定义
由硬件、系统软件、应用软件以及相关外围设备组成的,可执行某一功能或一组功能的体系。

是指在适宜的计算机系统的基础上,将这种系统与具体的工艺或操作相结合,实现最终管理和控制目标的系统。

4.2计算机化系统管理原则
4.2.1 风险管理应当贯穿计算机化系统的生命周期全过程,充分考虑患者安全、数据完整性和产品质量。

根据书面的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验证和数据完整性控制的程度。

4.2.2加强计算机化系统供应商的管理。

供应商提供产品或服务时(如安装、配置、集成、验证、维护、数据处理等),应当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并基于风险评估的结果开展供应商质量体系审计。

4.3 计算机化系统软件分类
基于GAMP5的计算机化系统软件分类原则:
●类别1:分层式软件或用于管理操作环境的软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引擎、版本控制软件、网络监控工具等。

●类别3:不可配置软件,可以输入并储存运行时间和参数,软件不可以通过配置来适合业务流程,比如压片机、包衣机、纯化水、灭菌柜等。

●类别4:可配置软件,可以通过配置来满足用户的特殊业务流程需求,软件代码不可以修改,如液相、气相、色谱工作站、LIMS、ERP、数据控制与数据管理系统等。

●类别5:定制软件,如内部和外部开发的IT应用程序,定制固件,电子表格软件(宏)等。

4.4 计算机化系统清单管理
4.4.1公司制定包含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计算机化系统清单,以GMP文件管理模式编号管理。

清单内容模板见(附件1)。

4.4.2 计算机化系统清单在公司计算机化系统出现新增、报废、安装位置变更、软件升级、功能变动等情况出现时及时变更。

4.5 计算机化系统供应商管理
应根据风险级别及计算机化系统的类别建立计算机化系统供应商档案,档案的内容至少包括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供应商介绍、供应商资质证明、供应商评估报告、质量保证协议等。

4.6计算机化系统验证管理
4.6.1计算机化系统的验证范围与程度应当基于科学的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应当充分考虑计算机化系统的使用范围和用途。

●1类计算机化系统:只需记录版本号,进行安装测试即可;
●3类计算机化系统:该类计算机化系统应重点确认其显示及控制功能的准确性,和
设备运行确认一并进行;
●4类及5类的计算机化系统:该类计算机化系统验证应包括硬件确认及软件验证。

4.6.2计算机化系统的确认总体框架同普通设备确认一样,包括设计确认(DQ)、安装确认(IQ)、运行确认(OQ)及性能确认(PQ),除对系统硬件确认之外,还应当着重对系统的软件进行确认,包括显示、控制、数据的采集及存贮、数据处理、贮存、权限、报警、安全控制、断电/修复、灾难恢复等。

4.7 计算机化系统安全管理
4.7.1用于备份的储存设备或介质和备份的程序要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应当储存在另一个单独的、安全的地点,保存时间应当至少满足GMP中关于文件、记录保存时限的要求,备份的频率、定期备份的方法和职责,备份复本的保管要有明确的规定,电子数据网络备份一天一次,硬盘备份两周一次。

4.7.2计算机化系统及电子数据安全管理需要采取的措施:
a. 系统应当安装在适当的位置,以防止外来因素干扰。

b. 明确并设置所有人员访问计算机化系统的权限,包括:物理访问和逻辑访问。

并通过使用人员密码、通行证和制定相关的规定来控制。

密码持有者应至少由部门负责人授权。

c. 至少有两个超级用户管理每台计算机系统,并且不能同时出差或休假,若必须,则进行临时授权,出差或休假完成后立即收回。

d. 如果一个计算机系统不再使用,要保证在GMP规定中文件、记录保存时限内至少有一台仪器能够打开原有的资料。

e. 定期对识别码、密码进行检查,有核对的程序,保证识别码、密码正确、安全。

f.为满足质量审计的目的,存储的电子数据应当能够打印成清晰易懂的文件。

g.必须采用物理或者电子方法保证数据的安全,以防止故意或意外的篡改或损害。

日常运行维护和系统发生变更(如计算机设备或其程序)时,应当检查所存储数据的可访问性及数据完整性。

4.8 计算机化系统使用维护管理
4.8.1当人工输入关键数据时,应当复核输入记录以确保其准确性。

复核可以由另外的操作人员完成,或采用经验证的电子方式。

必要时,系统应当设置复核功能,确保数据
输入的准确性和数据处理过程的正确性。

4.8.2计算机化系统应当记录输入或确认关键数据人员的身份。

只有经授权人员,方可修改已输入的数据。

每次修改已输入的关键数据均应当经过批准,并应当记录更改数据的理由。

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计算机化系统应建立数据审计跟踪系统,用于记录数据的输入和修改以及系统的使用和变更。

4.8.3应建立《计算机化系统应急预案管理制度》,规定系统出现故障或损坏时的应急预案及进行处理的方式及程序,必要时对该操作方式及程序的可行性进行验证。

系统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启动偏差调查程序,按照《偏差处理管理制度》执行。

4.8.4定期对计算机化系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对生产和质量控制中关键的3、4、5类系统应建立预防性维护计划。

维护保养的内容根据计算机化系统的不同而不同,如硬件的检测、数据整理、备份等,并形成记录。

4.9计算机化系统的变更
计算机化系统安装位置变更、硬件改变、软件升级、关键参数的变更、功能变动等情况出现时,变更应当按照公司《变更管理制度》执行。

4.10 计算机化系统引退
当一个计算机系统的现行功能实施不再适用,或执行一个新系统替代现有系统的功能时,该系统就从实际使用中引退。

4.11.1 引退系统
应制定一个工程计划以确定引退工作的步骤、鉴别将要替代原有系统的新系统、引退过程的期限及相关责任;确定原系统数据是否应按照一定的格式存档;存档的数据应导入新系统中,数据转移的准确性需验证。

4.11.2系统引退时,应通知到所有受影响的用户,并完成以下工作。

①撤销系统特殊的程序。

②切断系统通道。

③整理系统所有逻辑值、符号和菜单参考。

④删除所有软件和工作环境下存档的电子记录。

4.11.3 系统引退报告
系统引退报告用于总结整个系统引退工作的实际执行结果,确认是否按要求正确实施引退活动。

5.培训对象:质量检验科、设备科、前处理车间、合成制剂车间、固体制剂车间
6.本规定解释权归质量管理部。

7.变更记载及原因:
文件编号:文件版次:
附件1
计算机化系统清单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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