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公司出资的税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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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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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若干问题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若干问题来源:未知作者:佚名l 日期:10-01-10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为无偿取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穴以下称国务院55号令?雪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也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

由此可以看出,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内容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无权对划拨土地进行转让、出租或抵押等处分,这是因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相对出让土地使用权而言,是一种有限制的土地使用权。

能否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土地所有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都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这里主要讨论土地使用权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问题。

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实际上是将土地使用权以货币估价投入到企业中作为出资的一种形式。

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主体是否发生变化,来判断这种出资方式是土地使用权转让还是土地使用权出租。

对于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可以进行转让、抵押等,其作价出资没有法律障碍。

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ignore those who try to discourage you.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需要缴纳哪些税费?1、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

2、印花税。

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土地增值税。

我们在进行使用土地使用权来进行入股的时候,一般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而且,这里面经常会涉及到一定的税收的问题,不同种类的税费的计算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那么,大家知道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时候,都是需要进行缴纳哪些税费吗?下面,会为大家带来具体的种类和计算方法。

一、个人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问题1、契税1)财税〔〕1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征税。

因此,对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由土地使用权的承受方按规定缴纳契税。

2)财法字[1997]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四条条例所称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条例所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第八条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2、营业税财税[]191号《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现在一些房地产公司名下有大量的国有土地,这也是一笔财富。

如果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其它公司的话,可以用土地使用权入股。

既然是投资入股,就会涉及到投资收益,因此会产生税收。

那么,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小编了解下。

现在一些房地产公司名下有大量的国有土地,这也是一笔财富,如果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其它公司的话,可以用土地使用权入股,既然是投资入股,就会涉及到投资收益,因此会产生税收。

那么,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小编了解下。

▲一、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1、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因此,母公司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根据上述规定,母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投资给子公司,母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应视同销售;母公司应按购入土地的成本价投资给子公司,除非取得土地是外购的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关联企业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关联方的应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合理方法调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母公司取得土地的成本、税金等费用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土地经营权入股会计分录

土地经营权入股会计分录

土地经营权入股会计分录
一、土地经营权投资,主要涉及以下种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无形资产-土地经营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印花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业所得税
二、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

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

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出资成立公司需要缴税涉及哪些税费?

土地使用权出资成立公司需要缴税涉及哪些税费?

土地使用权出资成立公司需要缴税涉及哪些税费?1、营业税2、土地增值税3、企业所得税4、印花税5、契税.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行为,要按规定缴纳契税。

契税税率为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土地、房屋权属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土地使用权可以入股公司,很多人比较疑问以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否就可以不交纳税费了。

但是,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

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资成立公司需要缴税涉及哪些税费?今天,小编收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大家对此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一、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近来,部分地区反映对股权转让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转让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不够清楚,要求明确。

经研究,现对股权转让的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1、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中与本通知内容不符合的规定废止。

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土地增值税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1)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征免税问题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2)关于合作建房的征免税问题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You don't have that many viewers, don't be so tired.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土地出资是使用权出资,而不是所有权,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有土地,而且经过有偿出让,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未设权利负担4、交付使用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过户登记,两项义务不可分割,否则股东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5、税费成本。

公民如果没有物质能力以资金入股的方式与他人一起成立公司获取利益,但是手中有一定面积的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作为资本加入到公司的股东中去的,但是毕竟与实物入股有很大的不同之处,所以在以土地使用权入股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一、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出资条件第一,土地出资的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第二,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有土地,而且经过有偿出让;第三,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未设权利负担。

法条链接:《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规定,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制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风险。

二、履行方式履行方式包括交付和产权登记是土地使用权出资行为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

法条链接: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制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出资人以前款规定的财产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土地出让税费分析报告

土地出让税费分析报告

土地出让税费分析报告本报告为土地出让税费分析报告,通过对土地出让过程中涉及的税费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析,为相关各方提供有关土地出让税费的相关信息和建议。

本报告的目的是帮助读者了解土地出让税费的组成和计算方法,以便在土地交易中作出准确的决策。

一、背景介绍土地出让是指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的行为。

在土地出让的过程中,涉及到多种税费,包括土地出让金、契税、增值税等。

这些税费的收取和计算对于出让方、出让方代理机构和购买方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对土地出让税费进行分析和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和实际意义。

二、土地出让税费的组成1.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是指购买方在竞买成功后,向出让方支付的费用。

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法依据土地的出让价格、出让面积、出让条件等因素而定,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和缴纳。

2.契税契税是指购买方购买土地所有权时,需要缴纳的一种税费。

契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土地出让价格和相关法规进行计算,税率根据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3.增值税增值税是指在土地出让过程中,出让方在土地增值部分需要缴纳的税费。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土地增值额和相关法规进行计算,税率根据地区的不同有所差别。

三、土地出让税费的影响因素土地出让税费的数量和比例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价格、市场需求、交易方式和相关政策等。

了解这些影响因素,有助于各方更准确地预测土地出让税费,并作出相应的决策和安排。

四、土地出让税费的算例分析本报告将通过具体算例和实际案例,对土地出让税费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计算,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土地出让税费的计算过程和影响因素。

五、结论和建议基于对土地出让税费的分析和算例分析,本报告将给出相应的结论和建议,以供相关各方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作出准确的决策。

同时,我们也将结合当前的市场和政策环境,提出合理的建议和预测,以期为土地交易提供有益的参考。

六、参考文献在本报告中,我们将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研究报告和专业书籍,以提供可靠和准确的信息来源。

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涉税实务分析

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涉税实务分析

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涉税实务分析目录一、法律法规对不动产作价入股的有关规定(一)不动产与土地使用权的区别(二)法律法规对不动产作价入股的具体规定(三)不动产作价入股后需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二、与不动产作价入股有关的税收规定(一)营改增之前不动产作价入股是否缴纳营业税(二)营改增之后不动产作价入股缴税分析三、结语不动产作价入股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一种作为出资或者资产转让的方式之一。

其中,采取此种方式的原因之一是为达到节约税负的目的。

我们知道若某企业直接转让名下的不动产给其他企业,按照直接转让方式,该企业将承受高额的税负,包括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此种方式将很大程度上影响该企业的利润。

在地产的并购实践中,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后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完成并购一直被行业广泛推崇,实务中不少企业会有意地控制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格后,以评估价签订《出资入股协议》,并通过土地增值税、契税甚至所得税的筹划后办理资产的过户登记并以转让股权的方式最终完成地产项目的并购(比如在具备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办理《不征税申请表》、《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等,其他地产并购的税筹实操详见本公众号“西政资本”2017年9月20日推文《城市更新/旧改项目并购方案设计及税务筹划(西政资本201709实操版)》)。

就交易架构而言,具体的不动产作价入股方式如,A企业将其名下的不动产转让给B企业,直接转让方式将产生高额税负,那么通过A与B企业成立一个新的企业C,A公司将其名下的不动产以作价入股的方式出资给C,B公司以其他方式出资,A公司再将其持有C公司的股权转让给B公司,通过上述方式完成不动产的转让。

(A也可直接以不动产对C企业增资,再将股权转让给B企业(原股东),或从C企业减资退股方式实现货币方式退出,有同效)。

那么,营改增之后,不动产作价入股是否缴纳增值税?不动产作价入股方式是如何交税的,能否真正的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呢?此种方式适用的范围是否有限制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律法规对不动产作价入股方式以及其涉税问题的相关规定.一、法律法规对不动产作价入股的有关规定(一)不动产与土地使用权的区别在梳理不动产作价入股的相关规定时,还有一种作价入股,即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入股,很多人容易将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视为不动产作价入股,那么土地使用权与不动产存在什么区别呢?土地使用权属于不动产吗?这个答案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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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母公司A将其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非货币资产出资至全资子公司B公司名下的税费问题:
一、契税(无)
根据(财税[2018]17号)规定:
(一)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二)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二、土地增值税(很有可能征收)
根据《财税[2018]57号》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三、企业所得税(可以分期缴纳)
根据《财税〔2014〕116号》规定:
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
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印花税(需缴纳)
根据《财税[2006]162号》规定:
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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