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管理制度详尽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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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离岗离职管理制度

严格离岗离职管理制度

严格离岗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离岗和离职行为,维护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的离岗和离职管理。

第三条离职是指员工与本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

第四条离岗是指员工因公、事、病等原因暂时离开工作岗位。

第五条员工应遵守本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管理。

第七条全体员工要认真履行本管理制度,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第八条离岗和离职员工应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单位机密信息。

第九条离岗和离职员工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如实填写各种表格和资料。

第十条离岗和离职员工应按照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离岗管理第十一条员工如需离岗,应提前向部门领导请假,并陈述离岗原因和时间。

第十二条临时离岗时间不得超过3天,如需长期离岗,需提供相关证明和申请。

第十三条员工离岗前应将工作交接给相关同事,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离岗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接受单位的工作安排和通知。

第十五条离岗员工应准时返回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通知单位。

第十六条离岗员工需在回岗后向单位报备,及时恢复工作状态。

第三章离职管理第十七条员工如需离职,应提前向部门领导递交书面离职申请。

第十八条部门领导应及时与离职员工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和意愿。

第十九条离职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离职员工应如实填写离职表格,交还单位相关证件和物品。

第二十一条离职员工应当缴清单位的所有款项,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二条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前将工作交接给接任人员,并讲解工作要点。

第二十三条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后向单位归还所有单位资产和机密信息。

第二十四条离职员工应保持手机畅通,接受单位的询问和处理。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五条离职员工如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单位有权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六条离职员工如有泄露单位机密信息、擅自带走单位资料等违规行为,单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离职与转岗管理制度

离职与转岗管理制度

离职与转岗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为规范企业内部离职和转岗流程,保障员工及企业权益,提高企业运营效率,订立本离职与转岗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和管理人员。

二、离职管理1. 离职申请1.1 员工如需离职,应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所在部门经理,并抄送人事部门。

1.2 离职申请应包含离职原因、离职日期和完成离职手续的计划。

1.3 经理在收到离职申请后应及时与员工沟通并确认离职事宜。

1.4 经理将员工离职申请及沟通记录报送人事部门,人事部门负责整理相关离职料子。

2. 离职手续2.1 离职前,员工应与所在部门和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2.2所在部门应核实并结清员工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相关款项。

2.3人事部门负责办理员工离职手续,包含签署离职通知书、办理社保和公积金等注销手续。

2.4 员工应如实交回公司物品、资料、设备等,并由部门经理确认。

3. 离职通知3.1 人事部门依据员工离职手续完成情况,发出离职通知。

3.2离职通知应包含员工的离职日期、岗位更改信息、离职手续办理情况等。

3.3 公司应依照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支出员工离职弥补、工资结算和社保公积金等事宜。

4. 离职档案管理4.1 人事部门负责归档、管理员工离职档案。

4.2 离职档案应包含员工的个人信息、薪酬福利、培训记录、岗位更改、离职原因等。

4.3 离职档案应保管至少五年,期满后可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安全销毁。

三、转岗管理1. 转岗申请1.1 员工如需转岗,应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并抄送人事部门。

1.2 转岗申请应明确转岗原因、转岗岗位、估计转岗日期以及需要具备的技能和背景等。

1.3 经理应及时与员工进行面谈并评估员工的转岗申请情况。

1.4 经理依据评估结果决议是否同意员工的转岗申请,并将结果及沟通记录报送人事部门。

2. 转岗布置2.1 人事部门依据员工转岗申请情况,进行岗位调配;应向员工供应转岗后的工作内容、薪酬、福利待遇等认真说明。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正常运转和员工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离职相关事宜。

第三条员工离职程序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公正,公平和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员工离职选择,提供必要帮助,合理安排员工离职手续。

第五条公司在经济情况允许的前提下,对员工提供离职补偿。

第二章离职申请第六条员工离职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附带个人资料,离职原因等信息。

第七条员工离职申请应当事先与直接上级进行沟通,并说明离职原因,确保沟通和理解。

第八条员工离职申请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下发同意离职函并备案。

第九条员工离职申请提交后,应当继续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职责,不得故意怠工或干扰公司正常运营。

第三章离职手续第十条员工在离职前应当予以完整的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交接工作、统计资产、归还公司物品等。

第十一条离职员工应当向公司交还相关证件、钥匙、设备等物品,并在资产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员工离职前,应当将工作台面清理干净,个人资料、文件和商业机密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带离。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为离职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协助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在离职后,应尽快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如社会保险登记、户口迁移等。

第四章离职补偿第十五条员工离职补偿标准应当合理,并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离职补偿政策。

第十六条员工在满足离职条件后,有权主张相应的离职补偿。

第十七条员工在离职补偿上有异议时,可以申请人力资源部门复核。

第五章保密规定第十八条离职员工应继续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擅自传播公司商业机密,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公司应对员工的个人资料和离任原因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员工或外部人员。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离职员工在履行离职手续、归还物品等方面故意违反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员工在离职时故意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或侵犯公司利益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方案5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方案5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方案5篇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主要内容3.1职责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离职审批离职手续办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离职审批,工作交接,并配合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

3.2定义3.2.1合同离职:指员工与公司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而离职。

3.2.2员工辞职:指合同期未满,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

3.2.3自动离职:指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企业3天以上,包括不辞而别或申请辞职但未获公司同意而离职。

3.2.4 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的(需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5)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况。

3.2.5 公司辞退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况。

3.3 工作程序3.3.1 合同离职3.3.1.1行政人事部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将《劳动合同续订/终止意向书》送达员工本人,员工须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表达自己的意见反馈至行政人事部,否则视为员工自愿终止劳动合同。

3.3.1.2终止劳动合同的,行政人事部向员工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和项目完成交接工作等事项后方可依法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篇11.制定目的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作业流程,确保离职交接工作顺畅进行。

2.适用范围公司三职等(含)以下员工的离职作业。

3.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管理部门。

4.内容4.1离职类型及申请要求4.1.1辞职:自动请辞离职(1) 三职等(含)以上须提前一个月申请(2) 一、二职等须提前10天申请4.1.2辞退:解雇离职因故被解雇者,公司应事先通知员工,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提出申请。

4.2离职程序4.2.1员工辞职,由本人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按《员工离职申请单》上所列事项具体填妥后,亲自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2若属辞退情形,则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离职缘由”栏内“公司因素”的“其它”项中注明缘由,其余交由员工本人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3离职流程:离职申请→直接主管、上级主管签批→本部门手续办理→人力资源部手续办理→财务部手续办理→(副)总经理签核→离厂4.3离职移交离职人员提出《员工离职申请单》,经直属主管核准后,即可办理离职移交。

4.3.1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收人接收;若无适当的接收人,应暂由该职务的直属主管进行接收。

4.3.2移交人与接收人在办理职务移交时,均应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托付他人代理。

4.3.3各项移交,由各部门经办人员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签核即可,必要时需填写《工作移交清单》。

4.3.4离职人员原职务上的、代管的或正办理中的工作、文件资料(公司规章、公文、报表、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

4.3.5对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离职人员需向接替人或有关部门交代清晰。

4.3.6离职人员原领用的器材、工具、文具(消耗性除外)、印章等,应交还有关部门。

4.3.7移交手续未完备前,应保留移交人当月薪资,待其移交完成后,再行支付。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4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4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确保离职程序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离职管理,包括辞职、解聘、合同到期、退休等形式的离职。

第三条公司建立离职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离职管理制度、审查离职申请、解决离职问题等工作。

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在正常合同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提前解决离职手续。

第五条公司员工离职必须经过公司审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离职。

第六条离职员工应当认真履行离职手续,如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条离职员工必须保守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技术、业务和客户信息。

第八条离职员工享有应有的离职待遇,包括工资结算、离职证明、劳动关系转移等。

第二章离职申请第九条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应书面向公司提出申请,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

第十条公司在收到离职申请后,将组织离职管理委员会审核,并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离职申请需要公司批准,未经公司批准不得离职。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拒绝离职申请。

第十二条如离职申请被批准,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离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离职程序第十三条公司发出离职批准后,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离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四条离职员工应当清算工作任务,交接相关资料,并如实记录在职期间的工作经验。

第十五条离职员工应当清算工资待遇,包括向员工结算工资、假期补偿、奖金等。

第十六条离职员工应当办理离职证明等相关手续,并交还公司财务、设备等物品。

第十七条离职员工应当提交离职报告,对在职期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建议。

第十八条离职员工应当完成与公司之间的清账工作,包括清偿借款、返还物品等。

第十九条离职员工应当遵守公司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

第四章特殊情况的离职第二十条如员工因病、伤、婚丧、生育等特殊原因需要离职,应向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接到员工特殊离职申请后,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5篇

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5篇

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5篇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了规范离职操作流程,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主要职责3.1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离职面谈、离职的审批与离职手续的办理。

3.2 各部门行政助理负责监办部门内交接工作。

4.制度内容4.1 辞职4.1.1 正式员工应提前三十日向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职原因;试用期内员工提前三天向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职原因。

4.1.2主管与员工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

经部门主管/经理签署意见后(如有辞职报告可附后),交人事行政部。

4.1.3人事行政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后,了解离职原因签署批准意见。

4.1.4员工的辞职申请均需按照审批权限批准签字后交人事行政部确认备案。

4.1.5 通过审批后,人事行政部通知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4.2 辞退4.2.1 辞退正式员工须由该员工上级主管提前三十日以上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退原因(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

4.2.2 人事行政部须核实辞退原因是否属实,签署审批意见。

4.2.3员工的辞退申请均需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签字后交由人事行政部确认备案。

4.2.4通过审批后,主管告知员工辞退理由和离职时间,安排员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离职。

4.3 离职手续4.3.1 离职人员在本部门工作移交完毕后,凭部门主管/经理及部门助理签字的《离职交接清单》至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物品。

各部门接待交接的人员应认真检查相关记录,确保离职人员各项款项、物品及工作移交清楚、完毕。

4.3.2离职人员将完成的《离职交接清单》交至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人事行政部发放离职证明,办理养老保险等停止或转移手续,在一个月内,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负责咨询、办理等相关事项。

离职管理制度(精选17篇)

离职管理制度(精选17篇)

离职管理制度(精选17篇)离职管理制度第1篇第一条目的为维护公司合法行使用工权,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离职种类一、试用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试用期内离职):指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个人因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满离职):指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终止。

三、劳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内离职,包括辞职、辞退、擅自离职)。

(一)、辞职:指员工方由于自身原因等合法因素,向公司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辞退:因下列原因,由公司提出与员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其中: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因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非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④因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需裁减人员的;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一月内累计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二天(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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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管理制度详尽版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第一条目的为维护公司合法行使用工权,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离职种类一、试用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试用期内离职):指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个人因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满离职):指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终止。

三、劳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内离职,包括辞职、辞退、擅自离职)。

(一)、辞职:指员工方由于自身原因等合法因素,向公司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辞退:因下列原因,由公司提出与员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其中: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因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非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④因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需裁减人员的;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一月内累计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二天(含)以上。

4、擅自离职:指员工未申请辞职或辞职申请未经批准或未按公司要求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开公司工作岗位。

第四条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的离职管理职责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一)、依据员工副档在《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一)中填入拟离职员工的基本信息。

(二)、与集团公司员工和子公司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进行离职面谈,并做好记录。

(三)、办理集团公司员工子公司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的离职审批事宜;(四)、办理集团公司批准离职员工行政类事项的离职交接;(五)、办理集团公司离职员工的薪酬结算、社保终止等事宜;(六)、分析集团每月的员工离职情况。

二、子公司办公室(一)、依据员工副档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中填入离职员工的基本信息。

(二)、与本公司主管(含)以下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并做好面谈记录;(三)、负责办理本公司离职员工的离职审批事宜;(四)、办理本公司批准离职员工行政类事项的离职交接;(五)、办理离职员工的薪酬结算、社保终止等事宜;(六)、分析本公司每月的员工离职情况。

第五条其他部门离职管理职责一、离职员工所在部门:(一)、接收员工书面辞职申请并提出意见;(二)、提出与所辖员工除辞职外的其它种类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建议(三)、参加与离职员工的离职面谈;(四)、办理获批离职员工在本部门工作事项、工具、资料等离职交接。

二、集团公司/子公司财务部:审核本公司离职员工借支状况及薪酬结算。

三、集团公司审计部:实施子公司及集团公司离职高管的离职审计。

第六条离职管理的审批权限一、子公司负责人:审批本公司主管(含)以下员工离职事项。

审核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的离职事项。

二、集团公司总裁:审批集团公司总裁班子成员以下员工(集团公司财务部、审计部部长除外)、子公司主管(不含)以上员工的离职事项。

三、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集团公司总裁班子成员和集团公司财务部、审计部部长的离职事项。

第七条依法辞职、辞退(非员工过失辞退)、合同期满离职管理流程及规范:一、工作流程:流程相关记录责任人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公司提出辞退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离职面谈《员工离职申请单》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离职审计/审批《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所在部门/办公室/总经理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总裁离职交接《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办《员工离职(异动离任)文件、公室)/财务部/审计部物品、事项交接清单》薪资核算/社保终止《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离司/离职分析在规定薪资发放日发放薪资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二、流程各环节作业规范(一)、离职申请规范及要求:1、辞职:①合同期内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

②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

③由员工本人以书面形式向自己工作部门负责人递交辞职报告,部门负责人与离职申请人沟通后,仍决定离职的,由部门负责人在收到辞职报告后的两天内,向本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转交辞职报告,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责任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交离职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

④部门负责人收到《员工离职申请单》在两个工作日内务必与申请离职员工进行面谈并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2、辞退:由拟辞退员工所在部门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在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责任人已填入拟辞退员工基本信息的《离职申请单》中注明辞退原因。

3、合同期满离职:劳动合同期满前至少三十二天,由员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向员工及员工所在公司(部门)发出《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附件四):①如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不愿续签合同,员工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中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项并签名后,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将单交还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责任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交离职面谈人。

离职面谈人与员工面谈,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记录签字后,将单交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②如公司或部门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愿续签合同,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中选择不续签合同项,签字后交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由人资资源主管部门责任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交离职面谈负责人。

离职面谈人应在劳动合同期满日前三十天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并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记录签字后,将单交还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二)、离职面谈规范及要求: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由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并确定能否挽留。

2、部门提出的离职申请,在申请获批后,由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向员工说明辞退等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或其违纪事实。

3、离职面谈参与人均应做好面谈记录并签名。

(三)、离职审核规范及要求:1、《员工离职申请单》经相关人员审核后生效,并确定离职日期。

审核权限见本制度第六条。

离职申请未经批准人签字同意不得办理后续离职手续。

2、高管人员离职申请经批准后视情况由集团公司决定是否需进行离职审计。

如需进行离职审计,则在离职审计完毕后方可确定离职日。

3、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经济赔偿未处理完毕以前,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四)、离职交接规范及要求:1、在离职生效日,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通知离职管理相关部门及离职员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由相关人员填写《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附件二)。

如离职交接内容较多,在《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中填不下的再加填《员工离职(异动离任)文件物品事项交接清单》(附件三)。

离职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所在部门:工作事项、工具、资料、借用物品等交接,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②(集团公司/子公司)财务部:对离职员工借支状况进行审核,由经办人及财务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③办公室:收回离职员工胸卡、办公用品、工作服等物品。

④离职员工:在员工离职交接表单上,对离职交接内容签名确认。

2、以上部门如未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导致交接不清,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关键或特殊岗位员工离职,除按本制度规定执行外,还应按相关岗位工作交接规定执行。

第八条因员工过失被辞退离职、擅自离职管理流程及规范一、工作流程:流程相关记录责任人员工违纪事实达到辞退程度擅自离职事项违纪事实所在部门提交员工违相关规章制度相关规章制度纪报告及处理意见做出辞退决定,由所在公司提出意见后报请集团公司、工会通过辞退决定违纪员工所在公司、集团公司、工会书面通知被辞退离职人被辞退离职人签收人力资源主管部门邮件寄达离职交接(拒不履行离职交接者,由所在公司组织进行清查,提交损失报告)《员工离职(异动离任)联审单》相关部门《员工离职(异动离任)文件、相关部门物品事项交接清单》停发薪资、终止社保。

追缴擅自离职被辞退离职人所造成的损失。

集团法律顾问二、流程各环节作业规范:(一)、离职意见的提出规范:员工擅自离岗、旷工或违纪事实达到公司规章制度所订立的辞退条件或擅自离岗事实成立,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出具《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书面材料及及辞退依据,提出处理意见,提交所在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二)、做出辞退决定规范: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对部门提交的处理意见进行初审,调查,依调查结果对处理意见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见后依人事管辖权限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或总裁办公会做出决定并通知工会。

(三)、书面通知被辞退离职人规范:1、辞退决定做出后,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向被辞退离职员工告知辞退决定和办理离职的时间及相关要求。

2、书面通知的主要方式及要求:①被辞退离职人当面签收。

签收后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将签收件原件存档。

②依员工档案所留地址以挂号信或快递方式寄达。

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将发信存根存档。

③以登报方式告知。

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将刊登通知的报纸保留存档。

(四)、离职交接规范:1、按本制度第七条第二款第(四)项:离职交接规范及要求办理离职交接。

2、如离职员工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或擅自离职行为造成无法办理离职手续,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离职员工所在部门、财务部(管理人员需视情况决定是否需集团审计部参与)对其工作事项、物品、借支项、需赔偿项等进行核查,同时对其非正常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做出书面报告报所在公司或集团公司。

第九条离职薪资结算和欠公款、经济责任清算规范及要求:1、离职员工薪资结算按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由人力资源部经办人会同离职员工及所在部门、财务部对离职员工在离职前所涉及的处罚项、借支项、应交社保款项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赔偿项、违反服期及竞业限制协议所应承担的违约金进行清算,依实际金额在薪资中扣除后确定最终支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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