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交易中的机会主义成本分析
保险市场顺向选择:对逆向选择问题的深入探讨

保险市场顺向选择:对逆向选择问题的深入探讨李珮【摘要】由于信息不对称,理论上保险市场中应该存在严重的逆向选择问题,但是实证结果却不尽如此.本文试图从逆向选择理论的理性人假设出发,提出顺向选择理论,并逐步引入风险偏好、风险水平和财富水平等影响因素,建立从一维到二维、三维的分析框架,研究顺向选择的产生过程.最后探讨其作用原理,即保险市场上顺向选择和逆向选择的对冲作用.【期刊名称】《保险职业学院学报》【年(卷),期】2014(028)001【总页数】6页(P25-30)【关键词】逆向选择;顺向选择;风险偏好;风险水平;财富水平【作者】李珮【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保险与精算系,湖北武汉 43007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4一、引言20 世纪70 年代,George Akerlof 的旧车市场模型开创了逆向选择理论的先河[1]。
该理论基于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的基本事实而提出,具体是指,由于市场交易的一方能够利用多于另一方的信息使自己受益而对方受损,信息劣势的一方便难以顺利地做出买卖决策,于是价格随之扭曲,并失去平衡供求、促成交易的作用,进而导致市场效率的降低。
(一)研究背景在保险学领域,关于逆向选择问题的探讨尤其突出。
Rothschild 和Stiglitz(1976)首先提出了保险市场逆向选择理论的基本模型[2]。
他们指出,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如果只存在单一费率,低风险者投保后得到的效用可能低于其不参加保险时的效用,他们会退出保险市场,致使保险公司亏损,于是保险公司不得不提高保险费率;最终结果是越来越多的低风险人被“驱逐”出保险市场。
此后,众多学者的研究都在此基础上展开,从理论上肯定了保险市场存在严重的逆向选择问题,并不断扩展R/S模型,提出新的解决方法。
然而,包括车险、医疗保险、寿险在内的各保险险种中越来越多的实证研究结果却对保险市场逆向选择的存在性做出了否定。
Chiappori 和Salanie(2000)对法国年轻投保人的汽车保险金额和肇事记录进行研究,发现汽车保险市场上的逆向选择并不严重[3];Cardon 和Hendel(2001)详细分析了美国医疗支出调查数据,发现医疗保险需求和医疗支出消费之间的联系都可以由可观测变量进行解释,从而认为不存在信息不对称,也就不存在逆向选择[4];McCarthy 和Mitchell(2003)比较了英、美、日的生命表,也发现购买保险的人死亡率比较低,因而认为寿险市场不存在逆向选择[5]。
交易成本理论及合同法的经济分析(doc 17页)

交易成本理论及合同法的经济分析(doc 17页)交易成本理论与合同法的经济分析随着《统一合同法》的正式颁布,大陆法学界围绕合同法的价值定位与起草模式的争论终于告一段落。
大家对合同法统一规则、鼓励交易、增进社会财富的基本功能已经达成共识,并就该法的诸多创新之处展开了积极的研讨。
本文则选取了交易成本分析的独特视角,在对法律交易成本理论的一般解释框架予以阐述的基础上,提出合同法是法律制度与一般市场交易活动的最密切联系场域的观点,并就合同法的经济意义、合同形式的原则、不完全合同及其解释等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一、交易成本理论对法律的一般解释框架古往今来,有关法律的本质问题总是聚讼纷纷,法学家们从上帝意志、人类理性、绝对精神、民族传统中找寻法律的源头,也提出了许多学说观点,比较重要的如规则说、命令说、判决说,还有神意说、理性说、公益说、权力说等。
然而,这些理论大都只是从法律现象的某一个部分或某一个侧面出发得出结论,不能整体把握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和根本决定力量,因此不仅没有做出科学的回答,而且往往将问题弄得混乱不堪。
历史上,第一次对法律本质正本清源,做出科学的解释的是马克思。
他指出,“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
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
”[1]正因为马克思正确地认识到了法律上层建筑的经济本质,即每一个时代的法律制度“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2]开辟了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的先河,所以常常被后代学者视为对社会历史和制度研究的“一个根本的贡献”[3]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新制度经济学及其在法学领域的分支——法律经济学(或称经济分析法学)继承了马克思关于经济生活决定法律制度的观点,[4]将法律视为社会资源配置的秩序机制,它决定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并直接影响着经济运行的全部过程。
第4讲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人(A)在建立和维持委托—代理关系中 存在的困难
1、在选择代理人方面: A不知道哪个管理者最适合于他的企业,A只能按照 某种普遍存在的市场信号(如教育)来甄别雇员的能力, 或者根据某些人为的标准(如根据雇员的经历和经验)来 分析雇员的生产率。 2、A难以轻松地设计出在各种复杂条件下都能对B产生 最大化刺激的合同。 因为A不可能在合同中确切规定B的具体行为和努力程 度,即使能够做出规定,A也难以对B进行有效观察。
企业为何存在委托代理类契约?
契约总是不完备的 (自然包括委托代理类契约) 原因:未来存在不确定性;有限理性;订立 成本过高;语言能力有限;信息不对称等
委托代理信任的重要性
阿罗认为,委托代理的信任构成市场经济的灵魂,
缺乏这种信任是经济落后的原因之一。 一个成功的经济体制的特征之一就是委托人与代理 人之间的充分信任,代理人不敢轻易欺骗委托人。 缺乏委托代理信任,导致社会的高交易成本。 在市场经济中,委托代理信任主要体现在:
委托代理关系
建立或签定合同前后,市场参加者双方掌握的信息 不对称,这种关系即属于委托-代理关系。
代理人 掌握信息较多,具有相对信息优势
委托人
掌握信息较少,处于信息劣势
委托代理关系的基本思想
(1)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存在着明显信息不对称,即委托人对代 理人的行动细节并不了解。 (2) 委托者的目标和代理人的目标存在着明显的偏差 。
(1)对委托代理合同的承诺,或对市场规则的承诺与遵守。 (2)敬业精神 信任程度高 信任程度低 交易成本低 交易成本高 经济效率高 经济效率低
委托代理信任的重要性(续)
市场参与者遵守各种市场规则的水平,体现了市场
经济发展的成熟程度。然而,遵守市场规则,不可 能在其他参与者不遵守的情况下要求某些个别参与 者严格遵守;即使个别参与者能够在一个时期严格 遵守,他们也没有动机长期严格遵守。 对我国而言,提高委托-代理的信任任重道远!
金融市场产生交易成本的原因

金融市场产生交易成本的原因。
非理性的交易者可能给市场带来什么结果?交易成本来自于人性因素与交易环境因素交互影响下所产生的市场失灵现象,造成交易困难所致。
威廉姆森指出六个交易成本的来源:(1)有限理性:指交易进行参与的人,因为身心,智能,情绪等限制,在追求效益最大化时所产生的限制约束。
(2)投机主义:指参与交易进行的各方,为寻求自我利益而采取的欺诈手法,同时增加彼此不信任与怀疑,因而导致交易过程监督成本的增加而降低经济效率。
(3)不确定性与复杂性:由于环境因素中充满不可预期性和各种变化,交易双方均将未来的不确定性及复杂性纳入契约中,使得交易过程增加不少制定契约的议价成本,使交易难度上升。
(4)少数交易:某些交易过程由于专属性,或因为异质性信息与资源无法流通,使得交易对象较少及造成市场被少数人把持,使得市场运作失灵。
(5)信息不对称:因为环境的不确定性和自利行为产生的机会主义,交易双方往往握有不同程度的信息,使得市场的先占者拥有较多的有利信息而获益,并形成少数交易。
(6)气氛:指交易双方若不互相信任,且又处于对立立场,无法营造一个令人满意的交易环境,将使得交易过程过于重视形式,徒增不必要的交易困难及成本。
非理性的交易者可能给市场带来什么结果?一、股票溢价之谜Mehra和Prescott(1985)提出了“股权溢价之谜”(Equity Premium Puzzle),他们指出股票投资的历史平均收益率相对于债券投资高出很多。
虽然股票比债券风险大,但从历史来看,对于从现在开始为退休做储蓄的人来说,投资于股票市场的风险微乎其微。
股票溢价之谜的现象是,相对于债券而言,人们在股票上的投资为何如此之少?二、股利之谜股利与资本利得是投资者投资收益的两项主要来源,在一个不存在税收和交易成本的有效资本市场中,对于理性投资者而言,收益的形式是红利还是资本利得是不存在区别的,因为在有效市场理论中理性投资者并不需要依赖公司去创造红利,他们自己可以通过出售股票而获取利润,特别是在一个对红利征税比对资本利得征税更高的现实市场中,公司不派股利应该对投资者更为有利。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机会主义还是监督效应?r——基于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机会主义还是监督效应?r——基于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常启国;高挺【摘要】以我国2007—2015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考察了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效用,并对其治理效用的作用期限进行了探讨.研究发现:董责险的引入对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着消极影响,这支持了董责险的机会主义假说;董责险对上市公司的机会主义效应存在一定时滞性,在上市公司认购董责险3年后开始显现出来.研究董责险的公司治理机制,对于深入理解董责险在我国资本市场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期刊名称】《金融理论与实践》【年(卷),期】2018(000)007【总页数】7页(P96-102)【关键词】董事高管责任保险;机会主义;监督效应【作者】常启国;高挺【作者单位】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海南海口 570228;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海南海口 570228【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40.32一、引言近年来,随着万福生科财务造假、光大证券内幕交易等事件频繁曝光,国内中小股东与上市公司的民事纠纷案件日益增加。
据2016年《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报告》统计数据显示,仅2015年国内上市公司披露诉讼案件共计达32571次,涉案资产逾6018万元。
其中涉及高管责任诉讼案件达493次,为2011年110次的近五倍,其增长速度快得惊人。
同时,伴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上市公司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公司管理层所面临的执业责任风险也将不断加大,为转移管理者可能面临的职业风险、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董责险在我国资本市场上的重要性日益突显。
然而在董责险引入的16年里,国内上市企业董责险投保率至今仅为13%,相比欧美国家80%的投保率过于偏低,与之相关的研究也十分匮乏。
因此,本文基于我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对董责险的公司治理角色和经济后果进行考察,这对于理解董责险在我国资本市场中的作用以及完善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交易成本理论

资料来源:MBA智库——交易成本理论词条
总之,企业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的存在可以降低配置资 源的成本。
The Nature of the Firm
四、回答问题
Part 2 然后,科斯探讨了企业的规模的问题。科斯认为企业的规模或 企业的边界的决定标准是:“企业将倾向于扩张直到企业内部组织 本或在另一个企业中组织同样交易的成本为止”。
奥利弗·伊顿·威廉姆森(Oliver Eaton Williamson)
奥利弗·伊顿·威廉姆森(Oliver Eaton Williamson, 1932.09.27-),美国经济学家,1955年毕业于美国 麻省理工学院。他因“对经济治理尤其是企业边界的 分析”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共同被授予2009年诺贝 尔经济学奖。威廉姆森以交易成本经济学方面的研究 著称,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
“和很多现代经济学家一样,他们相信我们选择理论应该基于理 论预测的准确性,理论假设的现实性完全没有关系。我在20世纪 30年代不相信这个观点,现在仍不相信。”(科斯,1993b, p.52)
“新”在何处
康芒斯不仅在他生活的时代率先提出经济组织的合同观,把交易 作为分析单位,而且他对冲突、互利和秩序的关注,隐含着治理 这一概念。更通俗地说,他首次把作为问题和解决方案的组织, 看成是能用经济学进行分析的主题。但是,康芒斯和他的学生、 同事都没有赋予这些概念以操作性的内涵。相反,制度经济学的 旧风格阻碍了理论的发展。
交易成本的定义的演进
Williamson(1975) 对交易成本的分类:
1、搜寻成本:商品信息与交易对象信息的搜集。 2、信息成本:取得交易对象信息与和交易对象进行信息交换所 需的成本。
机会主义行为的概述

机会主义行为的概述机会主义行为是指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人们不完全如实地披露所有的信息及从事其他损人利己的行为。
一般是用虚假的或空洞的,非真实威胁或承诺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
如虚假广告、专利剽窃、偷税漏税、违约现象、偷懒行为等。
机会主义行为就是一种损人利己的行为。
新制度经济学家威廉姆森认为,人们在经济活动中总是尽最大能力保护和增加自己的利益。
自私且不惜损人,只要有机会,就会损人利己。
损人利己的行为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在追求私利的时候,“附带地”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例如化工厂排出的废水污染了河流,另一类则纯粹是以损人利己为手段为自己谋利,如坑蒙拐骗、偷窃。
机会主义行为使各种社会经济活动处于混乱无序状态,造成资源极大浪费,给社会带来难以估计的损失,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具体到管理活动中,机会主义行为会降低管理绩效,使管理目标难以达成。
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原因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原因有多种。
但最根本的可归纳为以下两方面:首先,机会主义行为源于人的逐利本性。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对人的假设。
人是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人,人们所从事的各种经济活动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
人们在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时,常常会走到机会主义上去。
会借助各种不正当的手段谋取自身利益,不惜损人利己。
其次,信息不对称和人的有限理性给机会行为存在提供了活动空间。
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认为人是完全理性的。
由于人具有完全理性能洞察现在和未来,以说谎、欺骗和毁约来谋取私利的行为都无从得逞。
而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人是有限理性的,这种观点更贴近现实。
正因为人是有限理性的,他不可能对复杂和不确定的环境一览无余,不可能获得关于环境现在和将来变化的所有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就可能利用某种有利的信息条件如信息不对称环境,向对方说谎和欺骗,或者利用某种有利的谈判地位背信弃义,要挟对方以谋取私利。
机会主义行为的内容与表现一、关于人的机会主义行为的命题作为自利倾向的机会主义不同于一般的自利,区别在于:自利行为受服从和遵守信用的约束,而机会主义不受此类约束。
机会主义行为的概述

机会主义行为的概述机会主义行为是指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人们不完全如实地披露所有的信息及从事其他损人利己的行为。
一般是用虚假的或空洞的,非真实威胁或承诺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
如虚假广告、专利剽窃、偷税漏税、违约现象、偷懒行为等。
机会主义行为就是一种损人利己的行为。
新制度经济学家威廉姆森认为,人们在经济活动中总是尽最大能力保护和增加自己的利益。
自私且不惜损人,只要有机会,就会损人利己。
损人利己的行为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在追求私利的时候,“附带地”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例如化工厂排出的废水污染了河流,另一类则纯粹是以损人利己为手段为自己谋利,如坑蒙拐骗、偷窃。
机会主义行为使各种社会经济活动处于混乱无序状态,造成资源极大浪费,给社会带来难以估计的损失,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具体到管理活动中,机会主义行为会降低管理绩效,使管理目标难以达成。
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原因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原因有多种。
但最根本的可归纳为以下两方面:首先,机会主义行为源于人的逐利本性。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对人的假设。
人是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人,人们所从事的各种经济活动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
人们在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时,常常会走到机会主义上去。
会借助各种不正当的手段谋取自身利益,不惜损人利己。
其次,信息不对称和人的有限理性给机会行为存在提供了活动空间。
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认为人是完全理性的。
由于人具有完全理性能洞察现在和未来,以说谎、欺骗和毁约来谋取私利的行为都无从得逞。
而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人是有限理性的,这种观点更贴近现实。
正因为人是有限理性的,他不可能对复杂和不确定的环境一览无余,不可能获得关于环境现在和将来变化的所有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就可能利用某种有利的信息条件如信息不对称环境,向对方说谎和欺骗,或者利用某种有利的谈判地位背信弃义,要挟对方以谋取私利。
机会主义行为的内容与表现一、关于人的机会主义行为的命题作为自利倾向的机会主义不同于一般的自利,区别在于:自利行为受服从和遵守信用的约束,而机会主义不受此类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