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
全聚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1、公司近三年毛利率变动情况
项目
2019 年
餐饮收入
110,428.06
餐饮成本
36,830.77
毛利额
73,597.29
餐饮毛利率
66.65%
商品销售收入
41,189.90
商品销售成本
27,628.40
毛利额
13,561.50
商品销售毛利率
32.92%
(1)餐饮毛利率变动情况
2018 年
2019 年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019 年比 2018 年变动 2018 年变动
2、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餐饮服务及食品加工、销售业务,旗下拥有“全聚德”、“仿 膳”、“丰泽园”、“四川饭店”等品牌。2019 年末公司在北京、上海、杭州、 长春等地拥有餐饮门店共计 118 家,其中全聚德品牌门店 110 家,仿膳品牌门店 1 家,丰泽园品牌门店 5 家,四川饭店品牌门店 2 家,形成以全聚德品牌为龙头, 多品牌协同发展的态势。食品加工、销售业务主要为鸭坯及其它食品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目前已形成以真空包装原味烤鸭、入味烤鸭等为代表的预包装产品, 以鸭肉酥、蛋黄酥等为特色的即食休闲类产品以及日常主食等系列产品。 近三年来,面对餐饮市场需求和消费结构快速变化带来的挑战,餐饮业竞争 日趋加剧。公司的餐饮和食品板块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原因有多方面,从内 部来看,产品和服务滞后于市场需求,特别是 90 后、00 后消费群体的兴起,消 费需求转换迅速,而全聚德的餐饮及包装食品都存在着产品陈旧、创新不足、调 整缓慢等问题,特别是与年轻顾客的消费认知形成了差距;从外部来看,餐厅经 营类型更加多元化、差异化,市场进入者众多,正餐市场客源分流明显。全聚德 作为传统正餐领域的知名品牌,一直未涉足其他餐饮领域,经营模式和产品类型 单一,行业扩展不足,因此客流量呈现连续下降趋势,公司业绩及业务发展情况 受到较大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已着手进行调整,作为典型老字号企业的代表,公司将
中简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依据《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2019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结构性存款或者固定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事项。
问询函专项说明

问询函专项说明天健函〔2019〕48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由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股份公司或公司)转来的《关于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5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
我们已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说明的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一、2018年度,你公司已对停产涉及的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2,463.86万元,并计提与讼诉相关的环境污染赔偿及罚款支出1,286.06万元,计提环境管控与修复费用10,967.03万元,年审会计师表示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上述会计处理是否充分、适当。
(1)……。
(2)……。
(3)……。
(4)针对上述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环境污染赔偿及罚款支出以及环境管控与修复费用,请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执行了何种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原因,是否执行替代程序,以及形成保留意见的依据。
(5)……。
(问询函第1条第4点)(一) 针对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环境污染赔偿及罚款支出以及环境管控与修复费用所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1. 针对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实施的相关审计程序针对辉丰股份公司所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 了解与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2) 询问并复核管理层评估上述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所做的相关考虑及客观依据;(3)获取并评价公司资产减值测试资料是否恰当、合理,并对资产减值测试过程进行相应复算;(4) 结合已复产车间的相关情况以及未复产车间的整改进展,了解公司复产的可能性,并向管理层和主管环保部门进行访谈核实;(5) 获取公司资产处置与整改方案,分析其合理性,并关注其实际执行情况;(6) 关注期后资产状况;(7) 检查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基于光大证券的乌龙指事件

度加 以阐释 , 这 里便不再赘述 。第二刑事责任。我 国《 刑法 》 第】 8 2 条规定 : 操纵证券交 易价 格 , 获 取不正 当利益或者转嫁 风险 , 情节
严重 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
入, 并没收光大 证券非法所得 8 7 2 1 万元 , 并处 以 5倍罚款 , 共计 5
、
光大乌龙 指事 件始 末
2 0 1 3 年 8 月 1 5 E l , 上证指数收于 2 0 8 1 点。 8 月 1 6 l, E 上证指
数以2 0 7 5点低开 , 到上午 1 1点为止 , 上证指数 一直在低位徘徊 。 1 1 点0 5分 , A股金融 、 地产 、 石油 等股 均出现了诡异 的直线飙 升 , 沪指盘 中一度暴 涨 1 0 0余 点 , 涨 幅达到 5 %, 大爆发仅 仅持续 了两 分钟左右 , 随后沪指虽有 回落但升势不改 , 午盘 的几分钟金融股全
( 一) 内部控 制法律规制 弊端 根据我 国《 证券法》 第7 7条规 定, 禁 止任何人操纵证券市场 , 且操 纵证 券市场行 为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 , 行 为人 应当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 , 这条规定并没有 明
以光大证券 只能通过 股指期货( 对冲风险 ) , 这 是降低公 司损失 的 第 一反应 。 最终 , 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构成 内幕交易 、 信息误导 、 违
反证券公 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对相 关四位相关 决 策责任人徐浩 明 、 杨赤忠 、 沈诗光 、 杨剑波处 以终身证券市场禁
内部控制 l I n t e r n a l C o n t r o
上市公 司 内部 控制存在 的问题及对策
基 于光 大证券的乌龙指事件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说明

二、 公司目前出资情况及在投资基金享有的权益
1、公司目前出资情况
截止 2018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及孙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已实缴出资
67,911,762.00 元,占艳阳天基金实缴出资 68,174,500.00 元的 99.60%,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投资企业
认缴金额
持股比 例(%)
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0,102,169.28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15,382,477.47 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8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南洋股份 2017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中的“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 义的损益项目”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相 关规定。
7
(本页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洋天融信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的回复说明的签章页,以下无 正文)
问题一:问询函第 2 题第(1)点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参与投资 成立珠海安赐艳阳天网络信息安全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艳阳天基金”)。该投资基金总规模 50,000 万元,其中公司及孙公司认缴出 资 49,800 万元,占比 99.60%。艳阳天基金使用自有资金认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中网信息及鸿翼股份定向发行的股份。 (1)请结合公司目前出资情况及在投资基金享有的权益,补充说明将该投 资基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
同益股份:关于对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对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天职业字[2020]2953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根据贵部《关于对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328号)的要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我们”)作为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益股份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现就年报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回复的问题回复如下:1.年报显示,报告期分行业营业收入构成中,批发业(化工材料)、批发业(电子材料)营业收入分别为134,376.01万元、44,359.3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4.83%、253.90%,销售量同比分别增长86.27%、55,022.99%,其中批发业(化工材料)毛利率提升0.85个百分点至11.20%,批发业(电子材料)毛利率下滑2.01个百分点至7.78%。
财务报表注释销售费用中运输及车辆费本期发生额1,685.01万元,同比增长30%。
(1)请结合具体产品构成、销售均价较上年变动情况等说明报告期批发业(化工材料)、批发业(电子材料)营业收入增幅远低于销售量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结合具体产品构成、主要客户情况、行业发展等说明报告期批发业(电子材料)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
(3)请结合销售模式、运输费定价方式等说明运输及车辆费增幅远低于批发业(化工材料)、批发业(电子材料)销售量增幅的原因。
(4)请结合上述情况以及产品定价方式等说明批发业(化工材料)营业收入增幅远低于销售量增幅情况下毛利率提升、批发业(电子材料)营业收入大幅增长而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审计机构核查发表明确意见。
1.(1)题公司回复:公司销售产品主要有工程塑料、通用塑料、电子材料和其他化工材料。
其中,工程塑料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72亿,增幅15.86%,产品类别主要包括PC+GF、GUR、ABS、PC、POM、PP等高分子材料;电子材料营业收入同比增加3.18亿,增幅253.90%,主要为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在显示模组、显示面板、芯片等行业开拓了新的市场,带来新的营业收入增长。
关于对2012年10月27日《问询函》的回函

关于对2012年10月27日《问询函》的回函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本人于2012年10月27日收到公司董事会发来的《关于对天健集团资产权益交割进展及司法解散诉讼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现本人回函如下:一、截止本函作出之日,双方已完成四项分配财产权益的交割手续。
2012年6月8日,本人与梁广义方签署《关于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析产总协议》(以下简称《析产总协议》)。
截止本函作出之日,双方已完成香港项目公司权益、天行健投资权益、天昌投资权益、江西晶安权益的交割手续。
本人2012年10月12日对公司董事会《问询函》的回函已详细说明本人全面履行《析产总协议》及《交割时间表》、《补充交割时间表》约定的交割义务,将香港项目公司权益、天行健投资权益交割给梁广义方,在此不再重复。
二、由于梁广义方的原因,《析产总协议》约定的财产权益交割尚未全部完成。
在《析产总协议》签署前,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集团”)以其持有的8000万股美达股权为本次析产所涉的财产权益(包括分配给梁广义方的财产权益)提供债务总额超过两亿元的质押担保。
根据《析产总协议》6.1条的约定,持有美达股份权益的天健集团权益分配给本人。
《析产总协议》第7.7条约定:“协议履行期内,由债务重组小组就偿还江门船厂、天健广场、天健家具、天健实业、天健集团银行贷款事宜提出债务重组实施方案,经甲、乙双方达成书面一致同意后,由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具体实施”。
据此,梁广义方与本人应在所有分配财产权益完成交割前(即协议履行期内),签署债务重组实施方案,对上述债务的偿还及担保解除等问题作出安排和约定,从而清晰界定析产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析产双方日后的纷争,维护企业的稳定。
《析产总协议》签署后,在债务重组小组1的组织下,本人与梁广义方的代表进行多次协商,也一度就债务重组实施方案的核心问题基本上达成共识,但在正式签署债务重组实施方案之际,梁广义方的授权代表张崇彬先生突然改变态度,提出债务重组事宜要先搁臵,日后另行协商。
上市公司复杂关联交易案例研究

上市公司复杂关联交易案例研究作者:柴燕来源:《国际商务财会》2023年第15期【摘要】隋田力通过其控股的21家公司,与密切关联人构建了一张硕大的关联网络,以“专网”业务为由,通过融资性贸易方式制造了震惊证券市场的上千亿骗局。
文章梳理了因“专网”业务造假被证监会处罚的10家上市公司的相关资料,以新海宜为例,从压力和机会两方面对其财务造假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对新海宜审计报告中“专网”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率及“专网”业务客户、供应商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防范上市公司复杂关联交易造假的五条建议。
【关键词】“专网”业务;融资性贸易;财务造假;关联交易【中图分类号】F275一、引言2021年5月30日,上海电气发布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披露其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普遍逾期,存在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1 ],由此揭开了“专网”业务造假的盖子。
截至2023年6月30日,因隋田力“专网”业务诈骗案涉及的上市公司达25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有14家,被证监会处罚的公司达10家,具体被处罚公司如表1所示。
从证监会公布的处罚告知书中得知,专网通信是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自循环业务,众多上市公司以生产型企业的名义加入专网通信业务链条,但其真实身份是作为垫资方,以先向上游供应商支付大部分预付款(80%~100%),向下游客户收取少许预付款(10%),根据合同规定伪造采购、生产、销售等相关单据,并没有进行“专网”业务的实际生产,物流单据也是没有货物流的空转,导致收入、利润虚增。
最早涉足“专网”业务造假的是江苏舜天,从2009年到2021年长达13年时间连续造假,其累计虚增营业收入为103.33亿元;造假金额最大的公司是凯乐科技,2016年到2020年的5年时间,其造假金额高达512.25亿元。
华讯方舟、凯乐科技、泽达易盛因虚假信息披露被强制退市。
二、新海宜“专网”业务造假的案例简介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宜)的前身是成立于1997年的海乐公司,2006年在深交所成功上市,主要专注于通信业务,后逐步在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链进行投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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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简科技”或“公司”)收到贵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85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就问询函中需要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问题3:报告期你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82.35%,较上年上升2.76个百分点。
请你公司结合产品定价方式、产品的市场竞争格局、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高毛利率的合理性及可持续性。
请保荐机构和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回复——一、补充说明中简科技是生产高性能碳纤维及碳纤维织物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航空航天领域碳纤维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其生产的ZT7系列碳纤维产品已批量稳定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已成为我国高性能碳纤维技术研发和工程产业化稳定生产的领跑者。
近年来,公司业绩稳步增长,综合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2019年度实现的毛利率较上年度上升2.7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公司产品销售价格较为稳定,随着产量的提高,单位成本降低,进而导致碳纤维及其织物毛利率有所增长。
公司高毛利率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分析如下:(一)高毛利率的合理性分析1、价格稳定、单位成本持续降低公司碳纤维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内航空航天领域企业,客户性质特殊,销售价格根据国家相关部委制定的价格管理办法采取审价方式确定,销售价格经审定后,除因国家政策性调价、国家审价定价方式政策性调整、订货量变化较大等因素影响外,一定期限内产品价格保持稳定。
公司碳纤维及其织物近三年的价格情况如下:从上表可知,公司最近三年碳纤维销售价格呈逐年小幅上涨趋势,主要系公司价格较高产品的销售比重提升所致。
单位成本方面,随着销量的增加,公司碳纤维及其织物的单位成本逐年降低,具体情况如下:单位成本逐年下降的主要原因为:(1)随着公司碳纤维产销量逐年提高,导致对生产成本中固定成本摊薄效应明显,故单位成本逐年降低;(2)公司技术团队及产业化设备技术人员,利用多年来生产一线技术和经验积累,对现有百吨级生产线持续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提升,降低了原材料损耗率,提高了单位时间产量,碳纤维原丝及碳丝的生产效率大幅提升,耗用的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等单位成本逐年下降;(3)公司销售价格较高产品对应毛利率相对其他产品偏高,2019年,公司产品结构中,价格相对较高产品销售比重有所提升,致使公司2019年综合毛利率亦有所提升。
综上所述,公司碳纤维及其织物在销售价格较为稳定的情况下,由于单位成本降低及产品结构变化导致综合毛利率有所上升。
2、产品的市场竞争格局我国碳纤维行业技术上与国外差距较大,掌握高性能碳纤维研发核心技术并能够实现稳定、成本可控的规模化生产的企业较少,绝大多数企业不能满足航空航天规模化应用需求,主要围绕体育、休闲等领域。
全球碳纤维产能主要集中在日美两国,日本拥有全球碳纤维的主要制造厂商,代表企业包括日本东丽、日本东邦和日本三菱丽阳等,其他地区的主要厂商包括美国的赫克塞尔、卓尔泰克以及德国的西格里等。
国内碳纤维市场呈结构性分化趋势,目前,我国大多数碳纤维企业所提供产品以通用类别(如文体、休闲用品)碳纤维为主,加之国外龙头企业依靠自身规模化、低成本化优势对国内倾销式销售通用类别(如文体、休闲用品)碳纤维,严重制约国内碳纤维生产企业的生存发展,导致我国通用类别(如文体、休闲用品)碳纤维领域产能过剩问题严重。
相较而言,受技术研发限制,多数国内碳纤维企业尚无法批量稳定提供高性能碳纤维,而国外龙头企业在航空航天类别碳纤维方面对国内采取禁运或限制某些领域应用措施;与此同时,以航空航天为代表的领域对高性能碳纤维需求旺盛。
从行业竞争来看,公司的高毛利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高毛利率是行业高技术壁垒的体现公司所生产的ZT7系列高性能碳纤维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其对产品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要求极高,所以航空航天碳纤维的研发、生产重点与一般产品完全不同。
不同的研发重点、不同的技术要求、不同的工艺规范对一般碳纤维生产厂商形成天然的技术壁垒,导致航空航天碳纤维领域的竞争相对起点较高,进而也造成整体的毛利率水平较高。
(2)高毛利率反映了公司产品的独创性及高附加值公司所生产的ZT7系列(高于T700级)高性能碳纤维产品,打破了国外公司的垄断,达到了国际同类高性能碳纤维产品的水平,碳纤维在航空航天领域作为新型材料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是整体产品正常使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产品的价值也因此得到提升。
3、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公司在碳纤维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为光威复材(SZ 300699)。
该公司是专业从事碳纤维、碳纤维织物、碳纤维预浸料、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及碳纤维核心生产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该公司主要产品为碳纤维及其织物,同时还生产预浸料、碳梁和其他制品等。
为了更好的比较双方同类业务的毛利率,选择光威复材主营业务中的碳纤维及碳纤维织物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比较,最近三年的毛利率情况如下:单位:万元注:光威复材数据取自年度报告由上表可以看到,公司与光威复材的碳纤维及碳纤维织物的毛利率较为接近,均维持在较高水平,符合行业特征。
综上所述,公司的高毛利率具有合理性。
(二)高毛利率的可持续性分析1、公司产品的客户粘性较强公司主要客户为大型航空航天企业,该类企业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且与公司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
公司作为航空航天特定应用场景供应商,从取得特定行业科研生产资质,到取得定型特定应用场景批产供应商经历了五年的积累;航空航天产品需要经过立项、方案论证、工程研制、定型等阶段,一旦定型批产,所用原材料、零部件一般不能轻易更换。
通常情况下,航空航天产品使用周期较长,确保了公司高性能碳纤维产品在航空航天领域的市场地位。
与此同时,公司依靠自身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不断研制更高性能的碳纤维产品,以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新型号需求,进一步增强客户粘性以及交易的可持续性。
2、募投项目的投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作为航空航天客户碳纤维产品的稳定供应商,持续多年提供高性能碳纤维,现有生产线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维持在较高水平,毛利率亦保持在较高水平。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启动了“1000吨/年(12K)或300吨/年(3K)国产T700级碳纤维扩建项目”,并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项目已于2020年3月经验收合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随着该项目的逐步达产,公司在国内高性能碳纤维领域的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受客户需求安排、市场开拓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在完全达产前,单位产品生产成本可能高于现有产品,进而稀释公司综合毛利率,但整体毛利率仍会保持在相对较高水平。
未来,随着募投项目后续产能利用率的逐步提高,公司相对较高毛利率的可持续性将得到进一步巩固。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保荐机构查阅了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变化情况,了解了产品的市场竞争格局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产品的定价、碳纤维及其织物的产销量、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等进行了取证,并进行相应的分析;同时,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年报、与上市公司财务人员进行访谈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毛利率较高主要是由于产销量的增加,单位成本降低导致,且与产品的售价、成本变动配比,符合行业竞争特点和行业共性,具备合理性;基于公司产品较高的客户粘性,以及未来募投项目的投产对公司核心竞争力起到积极提升作用,公司高毛利率有望得到保持。
问题4:年报显示,你公司2019年与主要客户签订金额为34,369.36万元的《产品订货合同》,年内你公司实际履行订单22,390.58万元,占订单总量的65.15%。
报告期你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98.85%。
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作出补充说明:(1)主要客户的获取方式、上述合同产品交付和验收标准,结合客户需求和市场竞争状况说明你公司主要产品向客户销售的持续性,是否对主要客户存在重大依赖;(2)近三年你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的订货周期以及各报告期末的在手订单金额,年初未完成订单在报告期的履约金额,未来主要客户订货周期是否存在变动可能,是否影响你公司销售增长的持续性。
请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回复——(1)主要客户的获取方式、上述合同产品交付和验收标准,结合客户需求和市场竞争状况说明你公司主要产品向客户销售的持续性,是否对主要客户存在重大依赖;一、补充说明1、获取客户的方式公司销售产品主要为高性能碳纤维及碳纤维织物,且绝大部分用于航空航天领域型号产品。
为确保产品后续的顺利应用,客户在产品批量生产以前已介入;在产品验证阶段,客户对公司各项性能参数指标通过定型、认证、评审通过后,进入最终用户认定的合格供方目录;在产品批量生产阶段,由客户根据最终用户的需求,向公司下订单并签订合同。
因此,公司客户主要基于自身较强的研发实力以及过硬的产品质量通过特定行业一系列严格的评定而获取。
2、产品交付和验收标准公司高性能碳纤维产品绝大多数销售给航空航天用户,取得供货资质并在进入最终用户认定的合格供方目录后,由客户根据最终用户的需求,通过直接销售的方式向公司采购碳纤维产品,公司不存在以招投标方式销售的情形。
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年度合同或年度供货协议,安排年度生产计划;市场部每月下发《产品交付计划表》,由生产部组织生产,待公司自检合格后,市场部分批次向客户发货;产品交付后,经客户检验,确认合格形成销售收入,其具体销售流程如下:3、向主要客户销售的可持续分析(1)行业政策及碳纤维在航空航天领域的应用趋势高性能碳纤维作为国家战略新材料,其价格不仅仅只遵循市场规律,还与供需两端国家的相关政策有关。
随着国产高性能碳纤维技术和产业化的不断发展,为确保国家对高性能碳纤维国产化需求,避免长期受制于人和国外企业垄断国内市场,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大力扶持国产高性能碳纤维在航空航天领域的广泛应用。
未来随着国家对高性能碳纤维国产化需求的不断增长,国产高性能碳纤维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
(2)市场竞争状况全球碳纤维产能主要集中在日美两国,日本是全球碳纤维的主要制造厂商,代表企业包括日本东丽、日本东邦和日本三菱丽阳等,其他地区的主要厂商包括美国的赫克塞尔、卓尔泰克以及德国的西格里等。
从国内来看,由于碳纤维行业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规模化生产需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耗费的时间较长,技术壁垒较高,因此国内碳纤维企业与国外知名碳纤维企业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3)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业务情况由于公司主要客户为大型航空航天企业,多年来,公司与主要客户形成了密切配合的战略合作关系,航空航天产品的研制均需经过立项、方案论证、工程研制、定型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