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节约型社会的建设与税法保障措施的完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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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推行绿色税制的现状及建议

我国推行绿色税制的现状及建议

我国推行绿色税制的现状及建议1. 引言1.1 我国绿色税制的重要性我国绿色税制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绿色税制能够引导企业和个人更加注重环境保护,通过税收政策的激励和约束,促使各方主动降低排放和污染,推动绿色技术和清洁能源的发展与应用。

绿色税制可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与污染排放,促进可持续发展。

绿色税制也可以激励企业创新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国家竞争力。

绿色税制还可以为政府提供新增税收来源,弥补环境成本和治理成本,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我国推行绿色税制具有重要意义,既可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又能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加速推动绿色税制立法和实施对于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2 我国绿色税制的推行背景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目标。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人口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等问题日益突出,促使我国政府加快推进绿色发展,推行绿色税制成为当前绿色经济的重要举措之一。

我国政府多次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目标,绿色税制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污染排放和资源消耗征收税费,可以引导企业和个人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推行绿色税制已经成为我国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和保护环境的必然选择。

2. 正文2.1 我国绿色税制的现状我国绿色税制的现状可以说是处于初步阶段,虽然在推广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整体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我国绿色税制的立法进展相对缓慢,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备和系统。

目前,主要依托《环境保护税法》来规范和实施绿色税制,但这部法律在领域范围、具体征税标准等方面仍有待完善。

我国绿色税制的征管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

虽然各级政府部门已经建立了一定的绿色税收征管机制,但由于监管手段和技术设备相对滞后,对于一些企业而言存在漏税和逃税的隐患。

改善节能减排税收政策举措

改善节能减排税收政策举措

改善节能减排税收政策举措一、节能减排的概念节能减排就是节约能源、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节能减排"出自于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

根据这两个指标,如中国GDP年均增长一成,五年内就需要节能六亿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六百二十多万吨、化学需氧量五百七十多万吨。

二、节能减排税收政策存有的问题我国当前与节能减排相关的税收政策主要集中于资源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

下面我们从税收约束和税收激励两个方面来阐述节能减排税收政策存有的问题。

1、约束性税收政策力度不够我国现行的资源税是为了调节级差收入和促动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而开征的一个税种,从其实际运行来看,对节约资源和降低污染排放的作用并不是很大。

资源税的税率过低,对资源开采的约束力度不够,造成了资源开采过程中资源的过度浪费。

所以看来,现有的资源税远不能达到节能的效果。

增值税作为我国流转税的核心和我国税制的主体税种,是中央政府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因为增值税的中性特点,对于那些税率相同的产品,增值税显然不具有根据能源是可再生还是不可再生以及污染水准的不同实行特殊调节的作用。

我国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造成最终消费者只感觉到能源产品价格的高低,而不清楚自己到底支付了多少税金,因而不利于增强消费者的节能意识,使消费税的在节能减排方面的作用大打折扣。

2、鼓励性的税收政策不完善鼓励性的税收政策主要是通过税收优惠政策体现的。

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存有很多不完善之处。

首先,对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范围规定太窄,在当前随着企业节能减排投入力度持续的增大税收激励作用并不明显。

其次,在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中,设置了过多的限制条件,有些还具有一定时效性,这些都削弱了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

《2024年环境保护税实施情况分析及完善建议》范文

《2024年环境保护税实施情况分析及完善建议》范文

《环境保护税实施情况分析及完善建议》篇一一、引言环境保护税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经济杠杆,旨在促进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我国开始逐步推行环境保护税政策。

本文将围绕环境保护税的实施情况展开分析,并就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二、环境保护税实施情况概述环境保护税自实施以来,通过税收手段对污染排放和资源消耗行为进行调控,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税收征收范围逐步扩大:从最初的工业污染源到现在的包括农业、交通、建筑等多个领域的广泛覆盖,税收征收范围不断扩大。

2. 税收标准逐步明确:根据不同污染物和资源消耗的危害程度,制定了相应的税收标准,并随着环境治理要求的提高而不断调整。

3. 环保意识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许多企业开始主动采取环保措施,减少污染排放。

三、环境保护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尽管环境保护税在推动环保事业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1. 税收征收力度不够:部分地区在执行税收政策时力度不够,存在“一刀切”的现象,未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征收。

2. 政策宣传不足:部分企业和公众对环境保护税的认知不足,缺乏主动配合和遵守的积极性。

3. 配套政策不完善:如税收优惠、奖励机制等配套政策尚不完善,导致企业缺乏积极性。

四、完善环境保护税的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完善环境保护税的建议:1. 加大税收征收力度:根据地区和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税收标准,并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税收政策的执行到位。

2. 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加强环境保护税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3. 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完善的税收优惠、奖励机制等配套政策,鼓励企业采取环保措施,减少污染排放。

同时,加强与环保、资源管理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推动环保事业发展。

4. 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引入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和使用进行监管和评估,确保税收政策的公平、透明和有效。

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探讨节约型政府的构建

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探讨节约型政府的构建

VOICE区域治理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探讨节约型政府的构建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 神英喃,张晨阳,郭文政,刘原辰摘要: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建设节约型政府则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关键。

为建立适度、廉价、高效的节约型政府,优化政府职能、降低资源消耗、最大化决策效益,我国不断积极地探索现代节约型政府构建方案,成果显著,但仍未建成最科学高效的节约型政府模式。

本文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对构建节约型政府进行研究,对政府财务整体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优化节约型政府结构的财务策略,如:构建政府财务管理体系、推广财务共享技术等,希望为节约型政府的构建提供新的思路,从而降低各类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关键词:节约型政府;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系统;财务共享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0)13-0022-0002一、我国节约型政府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从财务管理角度的原因分析(一)节约型政府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行政措施的深入和职能范围的扩大,政府人员和机构不断扩充、膨胀,节约型政府建设压力加大,行政成本也随之逐年攀升。

当前,建设节约型政府主要面临以下几个问题:1.行政支出过高行政支出过高的表现,一方面是我国行政开支不断增加,行政开支增长速度甚至在一些年份超过了财政总开支和GDP的增长速度;另一方面,行政经费投入过多,超过了正常政府行政活动所需的经费水平。

这些过度支出或浪费都给财政开支和公共经费造成了影响,严重侵占了公共财政资源。

2.行政效率水平低行政效率的水平主要体现在行政活动投入的人力成本、财政成本、时间成本等各类成本与行政活动产生的效果以及效益的比例上,行政效率低下就意味着占用更多资源成本的同时却获得了低于预期的效果。

这些效率低下的行政行为不仅浪费了各类资源,更不利于行政队伍水平的提高和廉洁政府的建设。

3.节约型政府保障体系不健全现阶段节约型政府的建设有一定的制度保障,中央八项规定、官员的选拔任命及政绩考核制度中新加入的资源节约考核标准等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对行政人员的制约作用,但是,我国依旧不具备科学完善的节约型政府保障体系,各制度之间没有纽带连接,就造成了有空子可钻、有羊毛可拔。

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体系及政策建议

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体系及政策建议
1 . 7 2
9 5 3 1 0 . O 3 O . O 6 l 1 1 1 3 5 9 4 1 6 8 l 2 8 9 O 1 . 3 O . 1 5 8 l 4 2 8 7 0 . 9 0 . 1 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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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税收体系及政策建议
■王 旭 陈颖超 张媛媛 钱丽蕾 赵敏桌 南京审计学院
摘 要: 伴随着中国经济腾飞发展 , 中国目前的环境 问题 日益严峻 , 在“ 十二五” 发展规划出台的背景下, 绿 色低碳 式的经济模式是未来 的发展方向。中国目前税收体系与落实仍然与世界先进发达 国家的绿 色税收体 系有一定差距, 这需要中国在本 国税收体 系及其政策落实上
2 0 0 7
2 0 o 8
1 1 0 5 3 4 . 9 0. 2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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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该 表中我们得出 : 中国高速经济发展 的同时 , 碳排 放量也
推 进 节 能 减 排 中 国 目前 政 策 现状 。 ”
的体系 。
在 增 值 税 方 面 ,我 国 以工 业 废 气 为 原料 生 产 的高 纯 度 二 氧
从“ 十二五 ” 规划纲要 中我们认识到可持续发展是 中国 目前 化碳制 品实行 即征 即退政策 , 同时也在资源综合利用方 面 、 再生 所提倡 的发展 模式 ,中国 目前国民生产总值很大一部分被工业 资源方面给予 了税收 的优惠政策 。但是 , 作为石油液化气 、 天然 所 占据 , 占有率基本维持在 4 0 %上下 , 然这些创造 出巨大 国民生 产总值 的企业 同样 也是 高碳排放量型企业 ,每年需要排放数 十 的碳排放总量来分析我国的低碳理念 的贯彻落实情况 :

构建节能减排税收制度的设想

构建节能减排税收制度的设想

构建节能减排税收制度的设想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加剧,各个国家都在积极采取行动,推出各种节能减排政策。

税收作为一种有效的政策工具,可以在制约企业的不良行为的同时,促进企业的环境保护行为。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节能减排税收制度,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一、建立税收制度对排放标准的监管
对于企业而言,只有明确的法规和标准,才会在环保方面得以规范和监管。

因此,建立税收制度对于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应以严格的惩罚性税收的方式实行,以实现企业减少碳排放的目标。

另外,针对一些排放较严重的行业,如石油、化工、钢铁等,应推出环保税等有力措施,鼓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更加注重环保,减少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排放,以达到减少碳排放的目标。

二、鼓励企业投资低碳技术、设备
通过税收制度鼓励企业投资低碳技术、设备的生产和研发,将会对企业节能减排行为立下良好的奖励体系。

对于在环保领域具有创新性的企业,可推出税收减免政策,以鼓励这些企业继续推进环保技术、工艺创新。

三、帮助企业参加碳交易市场
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企业可根据自身排放情况进行自愿限制自身的碳排放,并通过将这部分减排配额出售获得收益,这种模式将帮助企业更好地推进节能减排。

政府应建立稳定的碳交易市场
并提供相应政策支持,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和帮助,以刺激企业对于低碳技术的采用。

总之,建立科学合理的节能减排税收制度对于企业减少对环境的损害、依靠低碳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是非常有必要的,政府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完善的税收政策,从而促进企业的环境保护行为并达到减少碳排放、降低温度上升的目标。

发挥税收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职能作用

发挥税收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职能作用
21 0 2年 O 8月第 4期 第2 ( 5卷 总第 15期 ) 2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J u a fHu a a l z o r lo n nT xCol e n e
V 12 . o . 5 No 4 A K 02 U .2 1
发 挥税 收促 进 “ 两型 社 会 ” 建设 的职 能作 用
和谐 的税 收征 纳 关 系 是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的 重 要
议对戒毒类 系列产 品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 ; 对抗肿瘤类
系列药品实行增值 税税负超过 3 %部 分先征后返政 策 ; 组成部分 , 是 “ 型社会 ” 也 两 建设 的基本要 求 。税务 机
对重大疾病个体化药物治疗基 因检测 芯片, 从开始生产 关要积极推进依法治税 , 优化 纳税环境 , 努力构建 和谐 之 日起 ,—5年增值税 实行先征后退 , 3 以后 年度减半征 的征纳关系 , 营造 良好 的税收环境 。 收。六是加大农产 品深加工企业 的税 收优惠力度 , 建议 是规范税 收执法 , 进执 法方 式。要 始终 坚持 改
[ 收稿 日期 ] 0 2 O 2 2 1 一 5— 2 [ 作者 简介 ]彭爱民( 9 2 ) 男 , 17 一 , 湖南双峰人 , 湖南省 国家税务局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 经济师 , 中南大学公共管理采成 点与支持 , 引导 产业 升级 , 推进 节能减 排 , 发展 循环 经 淡水等纳入征税范围 , 本、 行业利润 等 因素 , 实行从 价计 征 , 进 资源 的合 理 促 济,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 更好地服务“ 两型社会 ” 建设 。 遏制资源过度滥采 。 在增值税方 面 , 一是扩 大增值税 征税范 围 , 目前 利用 , 将 征 收营业税 的交通 运输 业 、 筑业 和部 分现代 服务 业 建 此外 , 从长 期来看 可考虑 开征 环保税 。在征 税 对

《2024年环境保护税实施情况分析及完善建议》范文

《2024年环境保护税实施情况分析及完善建议》范文

《环境保护税实施情况分析及完善建议》篇一一、引言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环境保护税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政策工具,其重要性愈发凸显。

环境保护税的实施不仅是对传统税收制度的补充,更是对环境治理的强力推动。

本文旨在分析我国环境保护税的实施情况,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问题,并据此提出针对性的完善建议。

二、环境保护税实施概况1. 税收征收范围和标准我国的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噪音污染和固废处理等领域。

针对不同污染类型和程度,我国设置了不同的税率和税收征收标准。

在征收过程中,国家也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和准确性。

2. 税收征管措施为了确保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和使用得到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我国在税收征管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

例如,建立和完善了环保税征收系统,提高了征税过程的信息化水平;同时,强化了与环保部门的协作,对违法排放和逃税行为进行了严格的打击。

三、环境保护税实施成效分析1. 税收收入的成效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在为政府提供了财政收入的同时,也为环保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持。

税收收入的增加,有助于推动环境治理的进行和环保技术的研发。

2. 环境治理的成效通过环境保护税的征收,企业和个人对于环保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主动采取减排措施的积极性显著增强。

此外,环保税的征收也促进了相关企业和行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从而在源头上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

四、环境保护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1. 税收征收标准的统一性和公平性有待提高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税征收标准在各地存在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和统一性。

此外,部分标准的制定可能缺乏科学依据,导致其无法真实反映污染程度和成本。

2. 税收征管效率有待提升尽管我国在环保税征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征管效率不高的问题。

这主要表现在部分地区征管系统落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方面。

五、完善环境保护税的建议1. 统一和优化税收征收标准建议国家制定统一的环境保护税征收标准,并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特点进行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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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税收作为政府所掌控的最主要的经济杠杆和宏观调控手段之一,能够为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发挥重要的促进、保障作用。

为此,就需要我们积极地、认真地构筑和完善旨在保障节约型社会建设的税法制度与体系。

首先,尽快修订、完善我国的《资源税暂行条例》,改进现行的资源税计量依据、征收办法,促进我国矿产资源开采的有效节约。

其次,修改《消费税暂行条例》,将私人游艇列入消费税征税范围,取消小排量汽车的消费税,提高大排量汽车的消费税率,从而促进我国石油能源的有效节约。

再次,积极制定燃油税法,及时开征燃油税,努力打造一个节约型的汽车社会。

【正文】人均资源相对短缺的国情和资源利用效率较低、能源浪费严重的现状,决定我们国家必须从科学发展观出发,积极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促进经济循环发展。

由此就需要我们将促进与保障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和发展作为一项新的经济立法原则,积极构筑并不断完善一个能够促进、保障节约型社会形成与存续的法律制度。

一方面,应当加强与建设节约型社会密切关联的经济立法,进一步完善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资源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体系;另一方面,还需要我们推行能够形成长效机制的各种经济激励政策,积极动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等经济杠杆,完善相关法律,以促进节约型社会的建成。

本文仅对如何完善保障节约型社会建设的税收法律制度,进行探讨、研究。

一、关于节约型社会的涵义
在我们国家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权威性的认识,专家、学者们对其涵义有着多种界定和观点。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节约型社会一般是指在社会的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在健全各种保障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合理调整产业结构、技术进步、加强管理、宣传教育等手段,倡导和激励全社会节约资源和更有效地利用资源,达到以尽少的资源消耗来满足国民日益增多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用最少的资源消耗来支撑我们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它要求经济的发展应做到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它更主要的是指一种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经济增长方式。

从社会生活的层面上来看,节约型社会则应指一种公众生活的方式、态度和消费理念,也即提倡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文明消费。

它的通俗涵义可以用一句话表达“你有权花钱但无权浪费”,也可以从“适度消费”的角度来理解,就是“根据可能而生活”,即在不严重破坏环境、浪费资源、不侵犯其他人和子孙后代基本的生存权的前提下,根据自然条件的许可程度来生活。

相对于我们国家的实际国情而言,建设节约型社会对于我们这样的国度,其意义更加重大和深远。

这是因为,无论是我们的企业行为,还是公众行为,抑或是政府行为,都普遍存在着一个“一方面是资源短缺、能源紧张,另一方面资源利用率很低、能源浪费严重”的“二律背反”的现象。

例如,在我们许多自然资源面临枯竭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却在疯狂地进行掠夺性乱挖烂采;在各地频频拉闸限电、大闹水慌的情况下,许多单位的食堂、宿舍里的“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却屡禁不止,许多城市的供水管道由于没有及时维修而经常“跑冒滴漏”、街水横流;在国家每年进口大量石油的情况下,轿车行业却在生产、倡导以及国人在追求大排量、大功率、大体积的家用轿车,而1.3升排量以下的低排量、省油的经济型轿车却在许多地方在上牌照、过路桥、进宾馆等方面受到无端的限制;在国家投入巨额资金搞南水北调工程、许多地区为之作出巨大牺牲的时候,华北一些城市的许多人还在用自来水浇花;在许多城市,街道、广场、管道、建筑等公用设施“拆了建、建了又拆”,等等。

诸如此类的不正常的现象,可谓不胜枚举。

我国改革开放的25年来,国内生产总值(gdp)每年平均以惊人的8%的速度增长[1],中国因此成了经济奇迹的代名词,但我们的经济繁荣是以付出生态和自然资源的破坏为巨大代价的。

据中科院测算,2003年中国消耗了全球31%、30%、27%和40%的原煤、铁矿石、钢材、水泥,创造出的gdp却不足全球的4%[2]。

这种浪费型发展模式使煤、电、油、运“荒”声一片。

建设节约型社会,事关我们每个人的利益,与我们每个人的生存与发展休戚相关。

对此,我们所有的公民都不是旁观者,而应是积极的倡导者、实践者、维护者。

建设节约型社会,法治更不是“旁观者”,而是极其重要的保障。

建设节约型社会,无疑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国民经济的所有领域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这就需要我们采取经济的、行政的、道德的以及法律的等各方面的手段与措施,为建设节约型社会提供多形式多方位的综合保障。

但从长远、稳定、持续的角度看,其中最重要的应是法律手段。

要想有效地营造与持久地维护一个节约型社会,我们必须依靠法治。

二、税收作为政府所掌控的最主要的经济杠杆和宏观调控手段之一,能够为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发挥重要的促进、保障作用。

我们可以通过税种的开征与停征、税率的调高与调低、税收优惠措施的增减变动,通过橇动纳税人的利益分配格局,来激励对能源与资源的综合利用与节约;通过建立导向性和扶持性税收调控机制,来促进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要想让税收杠杆持久有效地发挥对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各项功能,防避其对经济运行的负面影响,就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通过立法加以规范和保障。

为此,就需要我们积极地、认真地构筑和完善旨在保障节约型社会建设的税法制度与体系。

第一,尽快修订、完善我国的《资源税暂行条例》,改进现行的资源税计量依据、征收办法,促进我国矿产资源开采的有效节约。

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类矿产资源是国家至关重要的战略资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命脉和支撑。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和能源需求的日益旺盛,能源供需方面的矛盾将不断加剧。

但令人触目惊心的现状却是,我国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浪费现象极其严重,所导致的地质环境问题非常突出。

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我国1993年重新制定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在资源税计量依据、征收办法等制度设计上存在着一定缺陷与欠科学之处。

要想切实解决我国矿产资源开采中的严重浪费现象,就迫切需要我们及时修订与完善《资源税暂行条例》中的有关税法要素,充分发挥资源税的杠杆调控功能。

1.将现行资源税的计税依据由按销量计征改为按储量计征
我国1993年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在计量依据上采用的是按销量计征,即按企业的矿产资源销售量来计征的。

按销量计征的方法比较简单,容易操作,便于征管。

但它却存在一定弊端,它所导致的一个负面效应就是我国许多矿产企业受利益驱动,“吃肥丢瘦”,掠夺性开采,矿产回采率普遍低下,浪费情况非常严重。

能源矿产资源作为不可再生的资源,按规范采掘要求,其回采率应为80%至90%。

但目前我国国有的大型煤矿企业一般采用机械化综采或普采,回采率最高不到50%,一般只在30%左右。

陕西神府矿区内的一家煤矿可采储量消耗了6亿吨,却只产出煤炭5800万吨[3]。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矿产企业“吃肥丢瘦”、回采率普遍低下、浪费严重的问题,就必须改进现行资源税的计量依据,由按企业的矿产资源销售量改为按划分给企业的资源可采储量来计征资源税。

在税法理论上,可供选择的用来确定资源税计税依据的标准有三个“量”,即矿产资源的储量、产量和销量。

从能否促进、保障矿产资源节约、有效开发利用的角度来看,这三种计税依据是存在着高低优劣之分的。

最佳、最科学的资源税计税依据是资源储量,也即按照已探明的划分给矿产企业的资源可采储量计征其应缴资源税额。

如果矿产企业能够科学、节约地开采矿产资源,提高矿产回采率,那么等量的资源储备量消耗就能够开采出更多的矿产品,单位矿产品负担的税额就会相对较少,矿产企业就能够获得尽可能多的利润,从而促进、激励其节约、有效地利用资源。

也就是说,资源税计税依据采用资源储量模式,能够为矿产企业科学、节约、有效地开采、利用矿产资源提供强有力的经济驱动力。

相比而言,按资源产量计税的方法虽然不如按资源储量计税方法,但较之按资源销量计税,则更符合对资源占用开发性质的课税,更有利于保护资源。

这是因为,按产量计税能够从税收方面促使企业“以
销定产”,尽可能减少产品的积压和损失,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而按销量计税,当产量大于销量发生积压时,这部分积压产品没有税收约束,则很可能造成损失。

因此,曾有学者主张,应将我国现行资源税按应税资源产品销售数量计税改为按实际产量计税。

[4]但笔者认为,资源税按产量计税虽然比按资源销量计税合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利于保护资源,但它仍然会导致矿产企业“吃肥丢瘦”,掠夺性开采,不能解决我国矿产回采率普遍低下、浪费严重的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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