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doc
节水型企业目标导则

附件2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一、为促进企业合理用水,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推动企业节水技术进步,提高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水平,制定本目标导则。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行业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应当遵守本目标导则。
三、根据建设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联合发布的《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建城[1996]593号)、建设部CJ21-87《工业用水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等有关标准规定,制定节水型企业目标导则。
四、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节水型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各县(区)节约用水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五、节水型企业(单位)定量考核指标见附表一,基础管理考核指标见附表二。
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各项定量考核指标均不得低于各项考核指标的最低标准水平,其中定量考核指标中的1、2、4、5、8项不低于标准水平5%,第3项最低值不低于1%,第6、7项不得高于5%。
有一项达不到最低标准水平的都具有否决权。
六、节水型企业(单位)采取百分制的考核办法。
节水型企业的定量考核指标为50分,基础管理指标为50分。
节水型单位的定量考核指标为40分,基础管理指标为60分。
总分达到90分以上的可评为节水型企业(单位)。
凡工业用水统计中,应有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间接冷却水循环率、万元产值取水量指标的均按企业标准考核。
其他的一律按单位标准考核。
七、对于有空项(如无自备供水设施)的企业(单位),可按其余项目达标情况进行折算,公式如下:其余项目得分折算后总得分= ——————————×100100-空项的总得分八、节水型企业(单位)由当地节水管理部门依据本目标导则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考核。
达标的节水型企业(单位),由当地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建设局城市节水办公室备案。
九、各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获得节水型的企业(单位),需要新增用水量的应优先考虑,对其节约的用水量可留作企业(单位)发展的用水指标。
节水型企业目标导则

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建设部关于印发《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的通知建城[1997]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计划单列市建委,深圳市水务局:城市节约用水是贯彻两个转变的方针,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
去年,建设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联合颁布了《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建城[1996]593号),这对促进和指导城市节水工作的开展,提高我国城市节水管理的总体水平,创建节水型城市,发展节水型经济,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和作用。
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活动是创建节水型城市的重要基础,为推动企业节水技术进步,提高工业节水管理水平,规范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根据《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和有关标准规定,结合我国工业节约用水工作的实际情况,我部制定了《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
将《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深化工业节水工作,尽快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单位),为实现节水型城市目标创造条件。
各地在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告建设部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四日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一、为促进企业合理用水,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推动企业节水技术进步,提高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水平,制定本目标导则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行业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应当遵守本目标导则。
三、根据建设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联合发布的《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建城[1996]593号),建设部CJ21-87《工业用水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等有关标准规定,制定节水型企业目标导则。
四、各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节水型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五、节水型企业(单位)定量考核指标见附表一,基础管理考核指标见附表二。
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各项定量考核指标均不得低于各项考核指标的最低标准水平,其中定量考核指标中的1、2、4、5、8项的最低标准比标准水平低五个百分点,3项最低标准不得低于1%,6、7项最低标准不得高于5%。
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

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提高城市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改善城市水环境,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印发<节水型城市申报和考核办法〉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推动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把节水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领域,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契机,建立健全城市节水法规制度,完善科学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体系,树立全民节水意识,发展节水型经济,改善水生态环境,在全市形成科学、合理地开发和利用水资源的管理体系,缓解城区供用水矛盾,不断提高节约用水管理水平,为实现城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二)创建目的。
创建节水型城市,发展节水型经济,形成科学、合理的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体系,缓解城市供用水矛盾,不断提高节水管理水平,是城市节水工作的主要方向,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基本要求。
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是维持城市水资源供需平衡、打好碧水保卫的有效载体,是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治本之策。
通过创建,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使有限的水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
(三)工作目标。
从生态宜居、安全韧性、综合节水等方面全面发力。
到2023年年底创建范围内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2024年保持建成区各项指标稳定达到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II级,2025年完成自评和节水型城市申报。
二、创建范围城市建成区(不含乡镇)全部范围。
三、工作任务(-)夯实城市节水基础。
1编制城市节水相关规划。
编制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并报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目标任务推进落实。
省节水型企业(单位)评价标准

省节水型企业(单位)评价标准一、适用范围省内采用节水管理措施和节水技术的企业(单位)。
二、评价程序申报节水型企业(单位)采用材料提交、材料审查、现场评价、综合评审等程序进行评价。
三、评价办法节水型企业(单位)评价指标包括基本条件、基础管理指标、技术评价指标和鼓励性指标4类,合计110分。
总分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可评为节水型企业(单位)。
四、评价指标(一)基本条件(一票否决)(二)基础管理指标(企业50分,单位60分)(三)技术评价指标(企业50分,单位40分)(四)鼓励指标(企业10分,单位10分)节水型企业(单位)评价指标的计算方法1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应按下式计算:%100=i r⨯+rV V V R ··················································(B.1)式中:R—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V r —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企业的重复利用水量(m 3); V i —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企业的取水量(m 3)。
2 间接冷却水循环率应按下式计算:%100c ⨯+=cfcr crV V V R ············································(B.2)式中:R c —间接冷却水循环率;V cr —间接冷却水循环量(m 3/h ); V cf —间接冷却水循环系统补充水量(m 3/h )。
完整版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2023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5020-20211总则1.0.1为在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工程建设中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水资源与生态环境安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必须执行本规范。
1.0.3工程中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的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
其中,创新性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2基本规定2.0.1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工程应具有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能力,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应制定有关应急预案。
2.0.2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工程的防洪、防涝标准不应低于所在区域城镇设防的相应要求。
2.0.3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工程选用的材料、产品与设备必须质量合格,涉及生活给水的材料与设备还必须满足卫生安全的要求。
2.0.4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工程选用的工艺、设备、器具和产品应为节水和节能型。
2.0.5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工程中有关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和节水设施的建设,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0.6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应制定相应的操作标准并严格执行。
2.0.7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不应对建筑环境和人身健康造成危害。
2.0.8建筑给水排水设施运行过程中使用和产生的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危险品应实施严格管理,防止人身伤害和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2.0.9对处于公共场所的给水排水管道、设备和构筑物应采取不影响公众安全的防护措施。
2.0.10设备与管道应方便安装、调试、检修和维护。
2.0.11管道、设备和构筑物应根据其贮存或传输介质的腐蚀性质及环境条件,确定应采取的防腐蚀及防冻措施。
2.0.12湿陷性黄土地区布置在防护距离范围内的地下给水排水管道,应按湿陷性等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创建节水型单位实施方案三篇

创建节水型单位实施方案三篇篇一:创建节水型单位实施方案为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通过强化管理,推动我单位走上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道路,促进水资源的高效率利用,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节水型单位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要求,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为核心,强化节水宣传教育,提高节水自觉意识,在我所建立节约用水的长效管理机制,扎实推进水资源节约工作,为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二、目标和任务1、建立较为完善的节约型单位,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工作制度和机制,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和管理方法。
2、全面增强全体民警的节水意识,在所内形成“节约用水,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把建设节水型单位的总体要求体现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争做节约用水的表率。
三、组建创建节水型单位领导小组,创建节水型单位领导小组成员:组长:xxx副组长:XXXX组员:XXX,XXX,XXX,XX(一)组长负责创建节水型单位全面工作。
(二)副组长负责创建节水型单位具体实施工作。
(三)XXX,XXX,XX负责单位节水型器具的检查。
(四)XXX负责节水宣传工作。
四、具体措施(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节水意识1、在我所日常宣传栏位置制作“节水·和谐·生态”为主题的宣传标语和宣传警示语,在卫生间、洗手台处张贴节约用水温馨提示语,营造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2、借助“世界水日”、“中国水日”、“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时间组织民警观看有关节约用水的宣传片和相关展览栏,积极参加节约用水的相关活动,进一步增强民警的节约用水意识。
3、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有关用水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介绍节水常识,倡导“爱水、惜水、节水”的社会风尚。
(二)加强用水管理。
1、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维修损坏的供水管网和设施,定期检查更换水龙头、管道阀门、冲水阀等排、给水器具,防止“跑、冒、滴、漏”浪费现象发生。
上海市节水型机关(单位)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模板】

上海市节水型机关(单位)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本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所称的机关(单位)是指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其他以生活用水为主的单位可参照此标准。
一、评价指标(二)定性评价指标(60分)(三)附加评价指标二、指标说明(一)水计量率水计量率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内,用水单位、次级用水单位、用水设备(用水系统)的水计量器具计量的水量与占其对应级别全部水量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按照《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国家标准执行,标准如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
验收时采用查阅资料和现场随机抽查的方式。
(二)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节水型器具普及率中节水器具是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水使用量的机械设备和储存设备的统称,如节水型水龙头、便器、淋浴、洗衣机。
喷灌等器具,应符合《节水型卫生器具》(GB/T31436)、《水嘴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 25501)、《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2)、《淋浴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 28378)、《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8377)和《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等国家标准,水效等级应达到二级及以上。
标准如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
验收时采取现场随机抽查的方式,抽查的用水点不少于10处。
(三)人均生活日用水量人均生活日用水量是指单位日均生活用水量和相关用水人数的比值,生活用水量主要指在编与外来临时人员办公生活、食堂、浴室、宿舍、门急诊、病房、宾馆床位及其他类型生活用水,以分类计算为主,将人均生活日用水量与《上海市用水定额(试行)》中相应行业的用水定额值作对比,验收时采取查阅资料的方式。
(四)用水器具漏失率用水器具指机关(单位)内所有用水器具、设备和部位,如洗衣机、便器、水嘴和水泵等。
计算漏失率的方法是检查统计滴漏点。
如:检查用水器具100件,其中有两处漏水点,漏水率为2%。
验收时采取现场随机抽查的方式,抽查用水点不少于10 处。
公共机构用水及节水型单位建设

公共机构用水及节水型单位建设阴亚军【摘要】本文分析了北京市公共机构主要用水部位和用水特点,依据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和要求,系统总结阐述了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内容,对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创建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期刊名称】《城镇供水》【年(卷),期】2017(000)002【总页数】5页(P57-60,83)【关键词】公共机构;节水创建;工作内容【作者】阴亚军【作者单位】北京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北京 100142【正文语种】中文我国公共机构数量多、人员集中、公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
公共机构带头开展节水工作,提高用水效率,创建节水型单位,必然具有社会率先垂范作用,对于促进全社会提高节水意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包括各级政府机关、商业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
不同行业用水差异较大,主要用水部位也不尽相同。
据对北京市部分单位的用水统计:机关单位主要用水部位在办公卫生与餐厅,占到总用水量的65%以上。
医院主要用水在病房和门诊,占到60%。
大学用水主要在宿舍与教学办公区,可占到75%;中小学用水主要在食堂、教室与宿舍,占到74%。
科研机构用水主要在冲刷洗涤,占到76%。
2.1 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水利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在2013年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
该标准由节水技术标准和节水管理标准两部分组成,总计100分。
其中节水技术标准由水计量率、节水器具普及率、人均用水量、用水器具漏失率、中央空调冷却水补水率、锅炉冷凝水回收率等6 项指标组成,合计为40分;节水管理标准由规章制度、计量统计、节水技术推广与改造、管理维护、非常规水源利用、节水宣传等6项指标组成,合计为60分。
按照评分规则,计算每项指标的得分,总得分≥90分即达到节水型单位标准,但有一个前提,就是水计量率、节水器具普及率两项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
一、节水技术标准(40分)
序号 指标 计算方法 评分规则 分值
1 ★水计量率 %100总水量水计量器具计量水量 用水单位水计量率达到100%,得4分; 次级用水单位水计量率达到95%,得4分;达到90%,得2分。 8
2 ★节水器具 普及率 %100总用水设备器具数量节水设备器具数量 节水设备、器具数量占总用水设备、器具数量的比例,≥98%得8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8
3 人均用水量 用水总人数单位全年用水量 依据评价上一个自然年度本省(区、市)同类型单位用水量平均值进行判定;无法取得平均值时,依据本省办公、生活等相关用水定额进行判定:人均用水量≤0.9×平均值(或定额),得8分; 0.9×平均值(或定额)<人均用水量≤平均值(或定额),得6分; 平均值(或定额)<人均用水量≤1.1×平均值(或定额),得4分; 1.1×平均值(或定额)<人均用水量≤1.2×平均值(或定额),得2分; 1.2×平均值(或定额)<人均用水量(或定额),得0分。 8
4
用水器具
漏失率
%100
总件数
漏水件数
用水器具漏失率≤4%得8分,否则每高1%扣2分,直至扣完。
8
5
中央空调
冷却补水率
%100
量中央空调冷却塔总循环
中央空调冷却塔补水量
中央空调冷却补水率≤1%得5分,每高2%扣1分,高于10%的不得分。
5
6
锅炉冷凝水
回收率
%100
年蒸汽发气量
年蒸汽冷凝水回收量
锅炉冷凝水回收率大于50%得3分,每低5%扣1分直至扣完。
3
二、节水管理标准(60分)
序号 指标 考核方法 评分规则
分
值
1 规章制度 查看文件和相关资料 1)建立节水管理规章和制度得4分; 2)制定并落实年度用水计划、完成当年节水指标得4分,完成其中1项得2分; 3)明确节水主管部门和节水管理人员得3分; 4)制定节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得2分; 15
5)两年未受到浪费用水处罚得2分。
2 计量统计 查阅有关资料,核实数据 1)依据《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9149-2012),用水计量器具的配备按分户、功能分区、主要设备实现三级计量,得4分,实现按分户、功能分区计量得3分,实现按分户计量得2分; 2)有原始用水记录和统计台账得3分 。 7
3 节水技术 推广与改造 查阅节水改造资料和设施建设材料、核对节水器具清单,现场查看 1)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得3分; 2)实施食堂用水设施、中央空调冷却塔、老旧管网和耗水设施等节水改造和节水设施建设,每实施一项得1分,满分4分; 3)铺设透水地面或地面采取透水措施得1分; 4)所用节水设备和器具全部为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节水产品,或者符合《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2010)、《坐便器用水15
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2-2010)等国家颁布最新节水标准的节水
产品,以及节水管理部门公布并经有资质机构检测合格的节水产品,得3分;
5)景观用水、泳池、浴室等采用水循环利用或其他节水措施,每一项得1分,
满分3分;
6)绿化采用高效浇灌方式得1分。
4 管理维护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抽查 1)定期巡护和维修用水设施设备,得2分;记录完整得1分; 2)无擅自停用节水设施行为得2分; 3)有完整的管网图得2分; 4)有完整的计量网络图得2分; 5)5年内开展水平衡测试得4分,经节水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得2分。 15
5 节水宣传 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查看 1)编制节水宣传材料得2分; 2)开展节水宣传主题活动、专题培训、讲座等,每开展一次得1分,满分3分; 3)在主要用水场所和器具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标识得3分。 8
三、鼓励性标准(5分)
序号 指标 考核方法 评分规则
分
值
1 非常规 水源利用 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查看 1)建设雨水集蓄、水重复利用设施,得2分;正常运行的,得1分; 2)绿化、景观用水等采用非常规水源,每一项得1分,总分2分。 5
说明:
1、对于有缺项指标(如无锅炉、无中央空调)的单位,按其余项目达标情况进行折算,公式:折算后总得分=其余项目实际得分
(不包括鼓励性标准得分)/(100-缺项的分值)×100+鼓励性标准得分。
2、本标准由节水技术标准和节水管理标准、鼓励性标准三部分组成,总计105分。其中节水技术标准为40分,由水计量率、节
水器具普及率等6项指标组成;节水管理标准为60分,由规章制度、计量统计等5项指标组成;鼓励性标准为5分,为非常规水源利
用1项指标。
3、其他按水利部等三部委水资源〔2013〕389号文印发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所附的说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