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仪器设备保养及维护制度
医疗设备保养及维护制度范本

医疗设备保养及维护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提高医疗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利用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类医疗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
三、职责分工1. 设备科负责医疗设备的采购、验收、维护、保养、报废等工作。
2. 使用科室负责所使用医疗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3. 医疗设备维护人员负责医疗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修理等工作。
四、保养与维护内容1. 日常保养:由使用科室负责,主要包括保持设备清洁、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并报修。
2. 定期保养:由设备科统一安排,主要包括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清洁、检查、润滑、紧固等维护工作。
3. 年度检查:由设备科组织,对全院医疗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估、维修、更换配件等工作。
4. 特殊保养:对于特殊设备,如大型影像设备、高值耗材等,应根据设备厂商的要求进行专业的维护和保养。
五、保养与维护流程1. 使用科室应在每日工作结束后对所使用的医疗设备进行清洁、整理,并填写《医疗设备日常维护记录表》。
2. 设备科根据医疗设备的使用情况,制定定期保养计划,并通知使用科室和维护人员执行。
3. 维护人员按照定期保养计划对医疗设备进行保养,并填写《医疗设备定期保养记录表》。
4. 设备科定期对全院医疗设备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更换配件,并填写《医疗设备维修记录表》。
5. 设备科根据医疗设备的使用年限、状况等因素,制定报废计划,并报院领导审批。
六、管理制度1. 医疗设备采购、验收、维护、保养、报废等环节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 使用科室应妥善保管医疗设备使用说明书、保修卡等资料,并定期向设备科报送设备使用情况。
3. 维护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维护水平。
4. 设备科应建立健全医疗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基本信息、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等。
医院仪器保养管理制度

医院仪器保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的医疗设备的保养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影像仪器、实验室设备、手术室设备、监护仪器等。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和健全医疗设备保养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设备的及时保养和维修。
第四条医院设备科是全院医疗设备保养管理的牵头单位,设备科应制定详细的设备保养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五条科室(部门)负责设备的日常监测和保养,配合设备科做好设备巡查和维护。
第六条医院领导层应高度重视医疗设备的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二章设备保养管理第七条医院设备科应编制医疗设备的保养计划,明确设备的检修周期和保养措施。
第八条设备科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
第九条科室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包括设备的清洁、消毒、定期校准等。
第十条科室应定期对设备进行自主检修,及时调整设备参数,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科室应做好设备的维修记录和日常保养记录,及时上报设备科。
第十二条设备科应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维修和检定,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医院设备科应定期开展设备的维修保养培训,提高科室人员的保养维修能力。
第三章设备保养措施第十四条设备保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一)设备消毒清洁:定期对设备进行消毒清洁,保持设备的整洁和卫生。
(二)设备校准调整:定期对设备进行校准调整,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三)设备维修更换: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更换,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四)设备检测验收:对新购设备进行检测验收,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
第十五条设备科应对设备保养措施进行详细的制定和规范,确保设备的保养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六条科室应严格执行设备的保养措施,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
第四章设备保养记录第十七条设备科应建立设备的保养记录档案,包括设备的巡检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等。
医院医疗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医院医疗设备维护和修理保养制度医院医疗设备维护和修理保养制度(精选3篇)医院医疗设备维护和修理保养制度篇1医疗器械包含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卫生料子、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医用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及软件。
1、医疗器械的计划管理(1)凡医院由国家无偿调拨、拨款购置、租赁、嘉奖、院资金购置及接受捐赠的医疗设备均属于此管理范围。
(2)医院全部医疗设备一律由医疗设备科有计划地统一购入。
各使用科室应本着先急后缓、勤俭节省的原则,结合临床和科研工作需要,在做好可行性预算的前提下,向医疗设备科做出每月计划和年度计划,由医疗设备科统一汇总,经有关部门及医院领导批准后方能实施。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订购任何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使用科室有责任介绍欲订购物资的品名、产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等,供购置时参考。
(4)医疗设备的购置计划须经使用科室论证小构成员签字,报设备科统一订立计划,经医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5)为保证计划的严厉性,经批准后的购置计划一般不得随便改动。
如系特殊情况需调整时,也应书面呈报设备科并由医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改动。
2、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1)医疗设备科所购医疗器械严格执行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应商查验索取必需的证件,审查招标医疗器械公司是否有不良记录(如有,一票否定,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医院任何形式的招标)、是否为进口二手大型医疗设备、是否为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并备档。
(2)一般医疗设备的购置,使用科室要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核后再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由设备科组织采购。
大型医疗设备除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外,还需要填写“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
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政府采购办批准购买。
50万元以上设备经过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政府采购办批准后委托招标公司招标购入。
(3)新进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必需严格执行贵州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严格依照中标(成交)产品采购手册进行采购。
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4篇)

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一、医疗设备维护保养管理(三级保养):1、一级保养。
使用科室指定专人对所使用的设备,每天进行表面除尘和基本参数校正。
2、二级保养。
护理部、后勤处配合并指导使用设备科室专管人员,对设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设备内部清洁和技术参数校正。
3、三级保养。
护理部、后勤处对所分管的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参数校正,包括内部除尘、机械部位加油、除锈等。
二、设备维修管理1、分管院领导负责制,护理部总体负责全院日常维修和医疗手术设备紧急维修的外联,及陪同工程师维修,直至解决问题。
2、各医疗科室应将设备维修联系工程师的联系电话汇总,报备护理部,由护理部负责制表,报备综合办及院领导,以便应急时需要。
3、维修实行三级负责制。
一级,日常维修保养,定期保养,由科室、手术室负责。
二级,大型设备出现问题或定期保养,由科室报护理部,护理部协调工程师维修,直至解决问题,报备院领导。
三级,大型设备出现问题,或定期保养中发现维修不好及更换零件,应在事故出现____小时内报院领导,由护理部协助院领导联系公司或厂家来工程师解决疑难问题。
4、实行逐层上报,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上报护理部、护理部对将要维修的设备初步筛查,根据情况,上报分管院领导。
维修所产生的费用,要有分管院领导协商、商榷、上报院长审批核准。
5、所申请维修的设备,要及时制定责任人,限时完成,原则上在保修期内的设备____小时必须完成,在保修期外的设备____小时必须完成。
6、使用科室负责医疗设备的技术验收、保修期内、外维修登记、保修期到期前设备状况总结、设备维修纪录(自修或外修)、关键零配件来源、使用记录、维修价格登记等。
7、维修中由于故障特别复杂或零配件采购困难,后勤人应及时通知设备使用科室,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8、对返修率高的医疗设备,后勤人员也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护理部可与办公室结合,医院后勤人员可参与医疗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并积极听取设备使用人员对所用设备的反映,了解设备的使用现状。
医疗设备日常保养规章制度

医疗设备日常保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内的各类医疗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
第三条医疗设备指医疗机构用于诊疗、治疗、监测等医疗工作的各类设备。
第四条医疗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为宗旨。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设备日常保养工作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为医疗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物资和财力支持。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维修、校准和检测,确保设备性能符合要求。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设备保养记录,对每一台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进行记录和备份。
第二章医疗设备日常保养工作内容第九条医疗设备日常保养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设备清洁:定期对设备表面、控制面板等部位进行清洁,保持设备外观清洁整洁。
(二)设备检查:定期对设备各部位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修理或更换。
(三)设备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工作,包括润滑、校准等。
(四)设备维修:对于出现故障的设备,应当及时进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五)设备备品备件:及时购买设备的备品备件,保证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设备保养记录:建立健全设备的保养记录,记录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设备的使用频率和运行情况,制定具体的日常保养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对设备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对设备的保养情况进行抽查。
第三章医疗设备日常保养工作的责任第十二条医疗设备日常保养工作的责任部门为医疗机构的设备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具体的保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维护、校准和检测,确保设备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督促设备操作人员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保养工作。
第十六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设备保养中出现的问题,并对保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医疗设备维保与维修制度

医疗设备维保与维护和修理制度为了确保医院内的医疗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特订立本规章制度,明确医疗设备的维保与维护和修理工作的责任分工、流程和要求。
一、维保与维护和修理工作的目标1.正常维保:保持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防备设备故障和损坏。
2.防备维护:定期检查和保养设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并及时发现潜在故障。
3.设备维护和修理:对显现故障或损坏的设备进行维护和修理,确保其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二、维保与维护和修理责任分工1.设备科:负责医院内全部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维护和修理和更新工作,包含设备的日常检查、设备故障的排出、设备升级和设备报废等。
2.技术员:负责医疗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工作、设备故障的排出和简单的维护和修理工作。
3.外部服务商:负责医疗设备保修期内的维保工作,以及设备保修期外的维护和修理工作。
三、设备科的职责与权限1.定期检查医疗设备:依据设备的使用频率和紧要性订立检查计划,并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技术员。
2.防备性维护:定期进行设备的保养,包含清洁、消毒、润滑和校准等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故障排出与维护和修理:及时处理设备故障报警,并进行相应的维护和修理工作,严禁将未修复的设备投入使用。
4.设备更新计划:跟踪医疗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技术更新情况,订立设备更新计划,并提出采购申请。
5.设备报废处理:对于实现使用年限或无法修复的设备,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做好报废处理工作。
四、技术员的职责与权限1.执行设备科订立的定期检查计划,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和工作情况。
2.及时处理设备故障报警,并依据情况进行简单的维护和修理工作或报告给设备科。
3.帮助设备科进行设备的更新计划和报废处理工作,供应必需的技术支持和建议。
五、外部服务商的职责与权限1.在保修期内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保工作,确保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2.在保修期外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修理工作,及时响应医院的维护和修理恳求,并尽快恢复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医疗设备保养维护管理制度(5篇)

医疗设备保养维护管理制度为使我院医疗设备的预防保养、日常维护、故障请修、备品零件管理、维修绩效作业有章可循,以维持医疗设备正常运转,降低故障率,提高使用率,根据____《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大型医疗设备定义及分类1.中大型医疗设备是指单机价值超过人民币万元以上(重点十万元以上)用于医疗急救、诊断、治疗和医学科研设备。
2.设备分为:____线诊断机械设备类、监护及手术室设备类、碎石设备类、超声诊断及检验设备类、供氧及呼叫设备类、消毒及常规设备类。
二、工作职责与保养1.保养维护人员(1)协助新购置设备的安装、试机和验收。
(2)故障修护的执行。
(3)定期检修计划的拟定和执行。
(4)设备使用异常反应和故障原因分析。
(4)委托外部修理的申请、督导与验收。
(5)对使用部门的清洁保养实施情形的检查。
(6)建立各项设备档案。
(7)闲置设备的整修或报废建议。
(8)工作改善、设备改善方案的实施情形追踪。
(9)督促各使用部门依规范执行保养维护工作。
(10)会同财会科定期盘点使用部门设备。
2.设备使用人员(1)协助新添置设备装机、试车、验收等作业。
(2)设备清洁、整理及周围环境整洁的维护。
(3)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清洁保养作业。
(4)协助设备定期保养、故障维修作业。
(5)设备改善建议及报告研究如何提高利用率。
3.设备保养管理(三级保养)(1)一级保养:使用科室指定专人对所使用的设备,每天进行表面除尘和基本参数校正。
应该做到:班前检查:开机前应按要求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
规范操作: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及《标准作业指导书》中的规定操作设备。
班后清理:下班前,彻底清洁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整理工具使之摆放整齐。
设备维修人员每月月底收齐《设备使用记录》,建立档案保管。
(2)二级保养:设备维修人员配合并指导使用设备科室专管人员对设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设备内部清洁和技术参数校正,填写《设备二级保养记录》并由设备使用主管核实验收签字。
医疗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为确保医院内设备的正常运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订立本《医疗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订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管理。
2.2 全部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必需依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有违章操作和私自修改维护保养计划。
第二章维护保养工作的组织与职责第三条维护保养工作的组织3.1 医院设立专职维护保养部门,负责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3.2 维护保养部门设立专职维护保养负责人,负责协调、组织和监督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四条维护保养部门的职责4.1 订立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和细则,并及时更新。
4.2 负责医疗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修理工作。
4.3 组织对医疗设备的维护和修理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维护和修理质量。
第三章维护保养计划的订立与执行第五条维护保养计划的订立5.1 维护保养部门依据医疗设备的类型、用途和规模订立年度维护保养计划。
5.2 维护保养计划包含设备的维护保养周期、具体维护保养项目和维护保养方法等内容。
第六条维护保养计划的执行6.1 维护保养部门依照维护保养计划的要求组织和执行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6.2 维护保养部门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记录,并进行归档保管。
6.3 维护保养部门要定期对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四章维护保养的具体要求第七条定期检查和保养7.1 维护保养部门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和安全性能。
7.2 检查项目包含设备外观、电气安全、性能指标等方面的内容。
7.3 保养项目包含设备的清洁、润滑、调校等方面的内容。
第八条维护和修理和更换8.1 维护保养部门依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保养记录,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和潜在问题,并进行维护和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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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仪器设备保养及维护制度
1、凡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或价值虽不到1万元,但其灵敏度较高;稍有不慎极易损坏者;属精密贵重仪器设备。
2、所有仪器必须指定保养人,定操作规程,定存放地点的“三定”办法。
仪器设备的保养人由使用单位领导指定,经管仪器的使用、保养、校正和维修等工作。
3、保养人应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有操作经验,其职责为:3.1、仪器设备的验收、启用、检验工作。
3.2、制作操作规程。
3.3、登记使用情况,或督促检查使用人登记使用情况。
3.4、进行各级保养,办理修理、校验以及报停、报废等事项。
3.5、审查使用人员是否掌握操作技术,进行技术指导。
认为程度不合格的,有权拒绝交给使用。
4、仪器应建立详细的档案交总务设备科按规定保存。
4.1、出厂时所带一切技术文件(各种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装箱单、图纸、保证书等)。
4.2、仪器设备申请、选型、订购过程中的文件资料。
4.3、购置后的验收记录及性能鉴定书。
、技术操作规程。
4.4.
4.5、事故报告。
4.6、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档案由设备科指定人员保管,凡须借阅应经设备科同意,办理借阅手续。
说明书如须长期借阅,应以复印制本借出。
5、每件仪器设备须有详细的中文操作规程,任何人在未掌握使用方法以前不得擅自使用。
特别贵重的仪器,其操作人员应经过使用单位领导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操作,如因违反操作规程以致损坏仪器设备,按公物损失赔偿制度处理。
6、设备仪器使用维修记录簿,每次使用后要逐项登记日期、用途,使用的技术指标、操作时间、实际使用时数、仪器情况,使用人签名后保养人验收签字。
设备要有保养维修记录,凡进行保养或者维修以后要详细记录修理日期,使用人主诉仪器故障现象,修复后的检验情况,并须由修理人、保养人签字。
(修理人如系院外人员应注意所在单位)
7、仪器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
7.1、日常保养。
由保养人进行,主要内容为表面清洁,注意在使用过程中仪器工作是否正常,进行表面检查和调整。
、一级保养。
由保养人按计划进行,主要内容为内部7.2.清洁,检查仪器有无异常情况,进行局部检查和调整。
7.3、二级保养。
由保养人会同修理人员共同进行,是一种
预防性的修理,对仪器的主体部分或主要组件进行检查,调整精度,必要时更换易损部件。
8、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由设备科指定专职分工的修理人员定时主动上门检修。
各单位发现有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通知修理人员,使用人不得自己拆修。
如仪器设备内容重要组件损坏需要拆卸修理,应由保养人与维修人共同鉴定,查明原因报设备科审批后方能拆卸。
9、仪器设备必须妥善保管,确定存放地点,并按操作规程规定的方法搬动,以免在移动时受到损坏。
10、仪器保养人应相对稳定,如有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将仪器、附件及有关资料移交清楚。
11、各单位外出工作,确需带仪器设备时,应经科主任同意并经设备科批准方能带出,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原物带回,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拨或赠送。
院外借用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须经院长批准,院内借用经设备科批准,借出与归还时,保养人应将主机、附件连同操作规程当面点交验收。
12、医疗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应立即报总务设备科,使用科室不得与厂、商供货单位直接联系进行维修。
否则,一经发生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一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如出现故障,使用科室先填写维修报告单,由总务设备科统一安排进行维修,使用科室不得私自与厂、商
供货单位联系直接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