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P600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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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版UCP600主要条款解读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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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与归档
开证行与申请人进行最终结算,并将 相关文件归档保存。
05
04
索偿与付款
议付行将单据提交给开证行进行索偿, 开证行审核无误后向议付行付款。
03
UCP600主要条款解读
适用范围和定义条款
适用范围
UCP600适用于所有在其文本中明确表明受本惯例约束的跟单信用证(包括备 用信用证)。除非信用证中另有规定,本惯例对一切有关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加强了风险管理 UCP600强调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要求进出口 商在贸易过程中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降低了贸 易风险。
UCP600在国际贸易风险防范中作用
01
提供了风险识别机制
UCP600通过明确的规定和条款,帮助进出口商识别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使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
02
建立了风险控制框架
UCP600为进出口商提供了一套完整的风险控制框架,包括风险评估、
单据审核与付款条款
单据审核
指定银行在收到单据后,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 审核过程中应遵循“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原则,确保 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的严格一致。
付款
在单据审核无误后,指定银行应按照信用证规定的付款方式进 行付款。若开证行或保兑行在收到单据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不符点,则视为接受单据并承担付款责任。
UCP600主要条款回顾
适用范围和定义
信用证的形式和通知
UCP600适用于所有在信用证中明确表明遵 循UCP600的交易,并对信用证、申请人、 受益人等关键术语进行了定义。
UCP600规定了信用证的形式、通知方式以 及修改和撤销的程序。
单据审核标准
拒付与追索权
UCP600确立了“单证相符”、“单单相符” 以及“表面相符”等单据审核标准。

ucp600条款内容

ucp600条款内容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是由国际商会制定的,适用于所有在正文中标明按本惯例办理的跟单信用证(包括本惯例适用范围内的备用信用证)。

此惯例旨在明确信用证有关术语的定义及其解释,以及规定了信用证有关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具体来说,UCP600定义了一些特定的词汇,例如:通知行意指应开证行要求通知信用证的银行;申请人意指发出开立信用证申请的一方;银行日意指银行在其营业地正常营业,按照本惯例行事的行为得以在银行履行的日子;受益人意指信用证中受益的一方;相符提示意指与中的条款及条件、本惯例中所适用的规定及国际标准银行实务相一致的提示;保兑意指保兑行在开证行之外对于相符提示做出兑付或议付的确定承诺;保兑行意指应开证行的授权或请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

此外,UCP600共有39个条款,比UCP500减少10条,但内容更准确、清晰,更易读、易掌握、易操作。

它将一个环节涉及的问题归集在一个条款中;将L/C业务涉及的关系方及其重要行为进行了定义,如第二条的14个定义和第三条对具体行为的解释。

UCP600 讲解

UCP600 讲解

UCP600 的变化—增加的条款
COMPLYING PRESENTATION: A presentation that i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e credit the applicable provisions of these rules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anking practice 在UCP600的条款中,专门规定了何为“相符的交单”, 强调要与信用证条款、适用的惯例条款以及国际银行 标准实务相符合。 这一对“相符”的界定,可能会减少实务中对于单据 不符点的争议。
UCP600 的变化—增加的条款
4、明确开证行可以作为转让行转让自己 开立的信用证。 UCP600第38条(B)款:An issuing bank may be a transferring bank. 取消了“信用证必须在开证行有效”的 前提,使得信用证得转让更具灵活性。
UCP600 的变化—增加的条款
UCP600 的变化
第14~16条是关于单据的审核标准、单证 相符或不符的处理的规定; 第17~28条属单据条款,包括商业发票、 运输单据、保险单据等; 第29~32条规定了有关款项支取的问题; 第33~37条属银行的免责条款;
UCP600 的变化
第38条是关于可转让信用证的规定;第 39条是关于款项让渡的规定 。 其中第2条(DEFINITIONS--定义条款) 和第15条(COMPLYING PRESENTATION-相符交单)为新增条款;
UCP600 的变化—增加的条款
3、要求“单据必须满足其功能” UCP500第21条规定:“对于运输单据、保险及发票之 外的单据,如果信用证未规定单据的出具人和内容, 只要内容与其他单据不矛盾,银行将予接受。” UCP600第14条(F)款要求: Its content appears to fulfill the function of the required document 以后,装箱单不表明包装,质量证不表明质量,检验 证没有检验结果,可能会被拒付。

ucp600 中的 国际贸易术语

ucp600 中的 国际贸易术语

第一部分:概述1. UCP600(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种贸易术语,它规定了与跨国贸易有关的信用证操作的标准。

这一系列贸易术语是由国际商会(ICC)制定,为国际贸易提供了规范和标准。

其中有些术语在国际贸易中应用非常广泛,本文将对UCP600中的国际贸易术语进行详细解读。

第二部分:UCP600中的主要贸易术语2. 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指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的一种支付方式,是由进口商的银行按照进口商的委托和指示,通过信用证发证银行向出口商支付货款的一种贸易方式。

UCP600对信用证的操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开证、保兑、修改、议付、承兑、拒付等环节。

3. 保兑(Confirmation)是指出口商的银行在收到信用证后,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对信用证条款中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加以承诺和保证,以达到出口商的风险防范和融资需要。

4. 修改(Amendment)是指信用证生效后,交易双方经协商同意对信用证的内容进行变更,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名称、价格、交货时间等条款的变更。

UCP600对信用证的修改规定了相应的程序和操作规则。

第三部分:UCP600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5. UCP600在国际贸易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规范了信用证的操作流程和标准,有利于提高贸易效率,降低贸易风险,保障贸易双方的权益。

也为银行和保险公司提供了统一的操作标准,便于开展跨国贸易业务。

6. 在实际操作中,贸易双方和金融机构都要遵循UCP600的相关规定,确保信用证的操作符合规范,从而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导致的纠纷和损失。

这对于提升国际贸易的信誉和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四部分:UCP600的优势和不足7. UCP600作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贸易术语,其优势在于规范了信用证操作的流程和规则,有利于提高贸易效率和降低交易风险。

UCP600主要条款解读

UCP600主要条款解读

解读UCP600主要条款
【案例4】 某银行电报开出一份不可撤销信用证,电文中并 未声明“以邮寄文本为准”的字句。受益人按照电报 信用证文本已将货物装运,并备好符合信用证要求的 单据向当地通知行议付收款时,当地通知行出示刚收 到的开证行寄到的“邮寄文本”,并以电开文本与邮 寄文本不符为由拒绝议付,后经议付行与开证行联系, 开证行复电称“以邮寄文本为准”而拒绝付款。 试问:在这种情况下,开证行有无拒付的权利?
UCP的发展历史
1.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国内惯例 2.《商业跟单信用证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 74号出版物)的问世
UCP的发展历史
从1930年5月15日实施《商业信用证统一规则》 (国际商会第74号出版物)至《跟单信用证统一 惯例》(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共经历了6 次修改 。 UCP500共包括49条,分别归入七大部分:A.总 则与定义(包括5条);B.信用证的形式与通知 (包括7条);C.责任与义务(包括7条);D.单 据(包括19条);E.杂项规定(包括9条);F.可 转让信用证(包括1条);G.款项让渡(包括1 条)。
UCP的发展历史
自2003年5月起,国际商会就授权ICC Commission on Banking Technique and Practice 对UCP500进行修改。本次修改的总目标就是 能够跟进目前国际银行业、运输业和保险业 的新发展,对UCP中的语言以及形式中所使 用的措词进行修改以适应实际应用并更易于 解释。
解读UCP600主要条款
【案例3】 某出口商A与进口商B达成一笔出口合同,合同中关于包装的条款是这样规定 的:“木板或胶合板包装,内部可以采用蜡纸或硫酸纸包装。”但是当出口商A接 到进口商B的开来的信用证的时候,在证中是采用下述规定的:“采用木板包装, 内部包装是硫酸纸。”由于信用证并没有与合同相冲突,于是出口商严格按照信 用证的规定装货。正当即将把货物装船之际,在1月20日进口商通过原开证行开来 了信用证修改书,其中对包装条款进行了修改:“采用木板包装,内部包装是蜡 纸。”但由于此时出口商已经没有时间重新包装了,即使更改包装其损失也是巨 大的,出口商决定不接受信用证的修改。并于1月24日仍由原来的信用证所规定的 情况装船,并于第二天向议付行办理议付,并将信用证修改书退了回去。但是开 证申请人却去电提出异议,认为出口商这样做是没有道理的,并要求赔偿由于包 装的问题所导致的所有损失。其理由如下: 按照国际惯例的规定,卖方收到修改书的3天内未提出不接受的意见,应认为是 默认接受。出口商接到修改书是1月20日,但是在1月24日才装船出运,期间已经 超过了3天,应该被认为是默认接受这种修改。而出口商仍然按照原有的情况装船 出运,明显是违约的举动,因此,出口商应该为此承担所有的责任。 试分析,出口商A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

ucp600

ucp600

ucp600UCP600(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国际商业信用证业务规则,由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简称ICC)制订并于2007年开始实施。

UCP600的本质是为了规范和简化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操作,以促进全球贸易的顺利进行。

UCP600的制定是为了弥补旧版的UCP500的不足之处。

UCP500作为前一版的国际信用证规则,于1993年开始实施,并在国际贸易中长期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以及金融和技术的变化,UCP500的一些规定已经变得过时和不适应现代贸易的需求。

因此,国际商会决定制定UCP600,以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并提供更加准确和清晰的规则。

UCP600的主要目标是提供在国际贸易过程中使用信用证的参与方(包括买方、卖方、银行等)一个统一而清晰的操作指南。

通过制定统一的程序和规则,UCP600可以减少误解和争议,并为参与方提供可预测性和安全感。

这些规则可以确保信用证的执行和支付过程流畅无误,从而促成贸易双方之间的信任和合作。

UCP600的主要特点是注重简化和统一规则。

它通过排除一些多余和冗长的条款,并将关键信息集中在几个主要条款中,使得文本更加简洁和易读。

此外,UCP600尽量避免使用模糊和歧义的术语,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争议。

这种简化和统一的特点使得UCP600易于理解和实施,并降低了各方参与的成本和风险。

UCP600涵盖了许多关于信用证操作的重要方面,包括信用证的开证、修改、通知、验单和支付等。

这些规则详细规定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在不同情况下的操作程序。

UCP600还提供了一些补充规定,以适应特定的贸易情况和需要。

与UCP500相比,UCP600引入了一些新的规定,以适应现代贸易的要求。

例如,UCP600明确规定了电子信用证的使用规则,使得电子贸易中的信用证操作更加方便和高效。

专题UCP600解析无案例版

专题UCP600解析无案例版

g.提交的非信用证所要求的单据将被不予理会,并
可被退还给交单人。 h.如果信用证含有一项条件,但未规定用以表明该 条件得到满足的单据,银行将视为未作规定并不予 理会。 (案例45) i.单据日期可以早于信用证的开立日期,但不得晚 于交单日期。 k.在任何单据中注明的托运人或发货人无须为信用 证的受益人。 l.运输单据可以由任何人出具,无须为承运人、船 东、船长或租船人,只要其符合第十九、二十、二 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或二十四条的要求。
c.在受益人告知通知修改的银行其接受该修改
之前,原信用证(或含有先前被接受的修改的 信用证)的条款对受益人仍然有效。 受益人应提供接受或拒绝修改的通知。 如果受益人未能给予通知,当交单与信用证以 及尚未表示接受的修改的要求一致时,即视为 受益人已作出接受修改的通知,并且从此时起, 该信用证被修改。
单据部分14~28
第十四条 单据审核标准(案例21)
a.按指定行事的指定银行、保兑行(如果有的
话)及开证行须审核交单,并仅基于单据本身 确定其是否在表面上构成相符交单。 b.按指定行事的指定银行、保兑行(如有的话) 及开证行各有从交单次日起至多五个银行工作 日用以确定交单是否相符。这一期限不因在交 单日当天或之后信用证截止日或最迟交单日届 至而受到缩减或影响。

修改信用证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凡是需要主动修改的内容,应做到一次性向买方提出,避免多




次修改信用证的情况; ②对于不可撤消信用证中任何条款的修改,都必须取得当事人的 同意后才能生效;信用证修改书未到,不应装运货物! ③受益人对开证行和买方提出的信用证修改内容的接受或拒绝有 两种表示形式,即作出接受或拒绝该信用证修改的通知,或者以 行动按照信用证的内容办事; 收到信用证修改后,应及时检查修改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并分 别情况表示接受或重新提出修改; ⑤对于修改内容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全部拒绝,部分接受修改中 的内容是无效的; ⑥有关信用证修改必须通过原信用证通知行才具真实有效,通过 买方直接寄送的修改申请书或修改书复印件不是有效的修改; ⑦明确修改费用由谁承担。

ucp600中英文对照及解读

ucp600中英文对照及解读

对UCP600的分析UCP600已于2006年11月正式颁布。

要通读该文件并与UCP 500进行比较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条款的增减及审单标准的变化UCP600从原先49条调整为39条,减多增少。

1.合并条款:原保险单据共三个条款现合并为第28条“保险单据和投保范围”。

2.分拆条款:原第9条“开证行和保兑行的责任”分拆成现第7条和第8条,分别规定。

3.其内容被完全删除的条款:原第8条“信用证的撤销”、第30 条“运输行出具的运输单据”、第33条“运费待付/预付的运输单据”、第38条“其他单据”;但后三条的内容在补充解释UCP500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中却有详细规定。

4.增加的条款:第2条“定义”,第3条“解释”;第3条合并了原第8、46、47等条款许多内容。

5.为强调其意义从原各条款内容中单列出来的条款:第6条“兑用(可用)方式、交单到期日和地点”、第10条“修改”、第12条“指定”、第15条“相符提交或相符单据”、第17条“正本单据和副本”、第29条“到期日或最迟交单日的顺延”。

相应被删除的原单列条款有:第10条“信用证的类型”、第12条“不完整地或不清楚的指示”、第21条“未规定单据出具人或单据的内容”、第22条“单据的出具日期与信用证日期”、第42条“交单到期日和地点”、第43条“到期日的限制”、第44条“到期日的顺延”、第46条“装运日期的一般用语”、第47条“装运期间的日期术语”等。

以这些名称冠名的条款虽被删除,但其部分内容也被安排在其他条款中,部分表述作了调整。

要注意的是,新条款虽为39条,但业界要比照阅读的条款实际却大大增加了,那就是ISBP约200条。

UCP600第14条d款明确规定对照解读单据中的数据内容(data)时除了具体信用证、单据本身外还有ISBP。

与UCP600匹配的新的ISBP条款正在修订之中。

UCP调整开证行、保兑行(如有)与申请人、受益人及各指定银行间的单据交易和债权债务清偿关系,而ISBP规范的是银行根据什么标准来审核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其内容不能穷尽却很详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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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之二:交单须与UCP600的相关 适用条款保持一致
众所周知,一份信用证的背后往往存 在着一份由进出口商双方签订的销售 合同,但信用证与其所可能依据的销 售合同在法律上是完全独立的两份法 律文件,UCP600第二条对于信用证的 定义是:信用证是指一项不可撤销的 安排,无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该项 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 的确定承诺。
◆案例:某MT700信用 证,…………………..问:该信用证下 单据应该在何时提交指定行?
1)装运日后21个日历日内 2) 装运日后21个日历日内及信用证效期内 3) 装运日后21个银行工作日内及信用证效
期内 4) 信用证效期内
samuelsony@
UCP600-Article 14g
☆The beneficiary should give notification of acceptance or rejection of an amendment.
samuelsony@
UCP600-Article 10e
◆ 案例:某MT707主要内容有两项: 1)信用证增额USD1000.00 2)开证行以外的费用改由受益人承
samuelsony@
UCP600-Article 14j
◆案例: MT700 50:Applicant栏规定:
ABC IMP/EXP. CO. LTD. NO.111, ZHONGSHAN ROAD, NANNING, CHINA TELE.NO:82897089
受益人提交的发票为:
samuelsony@
UCP600-Article 3
◆ “on or about JULY 10”指哪几天?
☆ 1)JULY 6-15 2) JULY 6-14 3) JULY 5-14 4) JULY 5-15
samuelsony@
UCP600-Article 3
samuelsony@
UCP600-Article 10c
何时信用证被有效修改?
☆It is when the beneficiary communicates its acceptance of the amendment to the advising bank.
收到信用证修改书后,受益人应如何处理?
samuelsony@
情形之一:交单须与信用证条款保持一致
假如信用证中包含以下条款: Insurance policy/certificate in duplicate for 130 percent of the invoice value showing claim payable in China in currency of the drafts blank endorsed covering ocean marine transportation all risks and war risks。
担。 受益人收到该MT707后,告知通知行
其只接受增额修改,不接受费用承担。 问:该MT707结果如何?
☆It means that the beneficiary has rejected the whole amendment.
samuelsony@
UCP600-Article 14c
☆相符提示/交单的三要素: 1)与信用证条款一致 2)与UCP600条款一致 3)与国际标准银行实务一致
samuelsony@
单证相符Complying presentation
传统上,在银行从事国际结算工作的员工以 及进出口企业的单证人员对于相符交单的 理解是所谓的“八字真言”,即“单证相 符、单单一致”;而在UCP600的规则之下, 相符交单的涵义被扩大了:受益人提交的 单据不但要做到“单证相符、单单一致”, 而且要做到与UCP的相关适用条款相一致, 还要做到与国际标准银行实务(简称ISBP) 一致,只有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方面的要求, 受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才是相符单据。
◆ Nominated bank --means the bank with which the credit is available or any bank in the case of a credit available with any bank.
☆哪些银行是Nominated bank? 1) issuing bank 2) paying bank
on any document need not be the beneficiary of the credit.
samuelsony@
UCP600-Article 14l
◆ 汇票:drawn at 30 days after B/L date(B/L date= JUL/9/2007).问到期日是哪一天?
☆ AUG. 8,2007
◆汇票:drawn at 30 days from B/L date(B/L date= JUL/9/2007).问到期日是哪一天?
☆ AUG. 8,2007
samuelsony@
UCP600-Article 2
◆ Complying presentation-means a presentation that i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e credit, the applicable provisions of these rules and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anking practice.
samuelsony@
UCP600-Article 10a
◆ 信用证修改或撤销须经哪些人同意?
☆1) the advising bank 2) the applicant 3) the beneficiary 4) the issuing bank 5) the confiming bank(if any)
◆案例:某信用证中没有要求提 交………………但受益人交单时提交了, 问指定行应如何处理该份单据?
☆14g. A document presented but not required by the credit 1)will be disregarded and nter.
samuelsony@
那么受益人必须要按照信用证规定的 投保比例即130%向保险公司投保,而 不是按照UCP600第二十八条按照110% 的比例投保。也就是说,当信用证中 规定的条款与UCP600的条款出现冲突 时,信用证条款具有优先权,单据制 作以信用证条款为准。
samuelsony@
samuelsony@
UCP600-Article 3
南宁分行开立的信用证,46A documents required中单据要求为:certified commercial invoice。受益人提交一份 signed invoice,但没有其它注明。问 是否构成不符?
不是不符点。any signature, mark, stamp or label on the document which appears to satisfy that requirement.
☆ JULY 9,2007
samuelsony@
UCP600-Article 3
◆ 信用证规定:shipment to be made between JUL/1/2007 and JUL/9/2007.问 最早和最迟装运日期是哪一天?
☆ JULY 1,2007 和JUL 9,2007
◆ 信用证规定:shipment to be made before JUL/9/2007(Monday).问最迟装运日期 是哪一天?
☆ JULY 8,2007
◆ 信用证规定:shipment to be made after JUL/9/2007.问最早装运日期是哪一天?
☆ JULY 10,2007
samuelsony@
3) accepting bank 4) advising bank 5) confirming bank 6) negotiating bank 7) deferred payment undertaking bank 8) transferring bank
UCP600 逐条详解
samuelsony@
UCP600修改历程-自1933年问世后的第六次
修订版
◆ UCP问世- 1933年国际商会第82号出版物 ◆ 1951 进行第一次修订,出版号为: NO.151(18年) ◆ 1964 进行第二次修订,出版号为: NO.222(13年) ◆ 1974 进行第三次修订,出版号为: NO.290(10年) ◆ 1983 进行第四次修订,出版号为: NO.400(9年) ◆ 1993 进行第五次修订,出版号为: NO.500(10年) ◆ 2003 着手第六次修订,期间(10年)
◆案例: 谁可以做…..中的“shipper”? ☆任何人。 ◆案例: 谁可以做…..中的“consignor”?
☆任何人。 ◆案例: 谁可以做…………..中的“shipper”? ☆任何人。 ☆14k. The shipper or consignor of the goods indicated
samuelsony@
UCP600-Article 3
◆ 信用证规定:shipment to be made until JUL/9/2007 (Monday).问最迟装运日期是哪一天?
☆ JULY 9,2007
◆ 信用证规定:shipment to be made from JUL/9/2007. 问最早装运日期是哪一天?
ABC IMP/EXP. CO. LTD. NO.222, DONGFENG ROAD, YANTAI, CHINA
TELE.NO:66770065 问:是否为不符点? ☆不是不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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