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的会计核算(增值税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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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 来料及委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新会计准则 来料及委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来料加工的账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不在“原材料”科目核算。

以下分录仅供参考,请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出会计处理。

1、收到来料时,不编制会计分录,只对“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中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

2、领取“来料”及其他材料用于制造加工产品时,对“来料”领取的处理同上,对领取其他材料则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货记“原材料”等科目。

3、完工时,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

4、出口销售收取加工费等,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委托加工物资账务处理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与支付加工费用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按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公司2007年3月20日委托北海公司加工包装木箱一批,发出木材的实际成本为15000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150000贷:原材料——材料 150000【例2】承上例公司2007年5月10日支付给大地公司的加工费12000元,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04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12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0贷:银行存款140402、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企业委托加工物资收回的账务处理

企业委托加工物资收回的账务处理

贷:银行存款等 4、支付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 )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直接销售①: ⑵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或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5、收回委托加工物资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是什么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资。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 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应 当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 费、支付的税金等。 委托加工物资的内容和成本构成
企业委托加工物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回的账务处理
账务 处理
企业委托加工物资收回的账务处理 企业委托加工物资收回是指收回的余料,就是加工后剩下的东西,所以还是原材料。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发出委外加工物资相关会计处理: 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 3、支付的加工费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等 (2)一般纳税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
⑴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 (2)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等; (3)支付的税费,包括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税消费品所应负担的消费税(指属于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加 工物资)

消费税的计算及会计处理

消费税的计算及会计处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119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40000
其他业务支出
14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0140
►案例4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逾期未退还的 包装物押金2340元进行转账处理,增值税税 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8%。
►解析
没收押金的不含税收入=2340÷1.17=2000元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1、直接对外销售的会计核算
案例1
奇瑞汽车制造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月18 日销售小轿车300辆,每辆车的不含税销售 价格为9万元,货款尚未收到;每辆车的成 本价为6万元。小轿车的增值税税率为17%, 消费税税率为8%。
► 解析 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90000×300×17%=4590000元 应交消费税=90000×300×8%=2160000元 会计分录为:
► 解析
委托加工烟丝收回提货时,缴纳消费税,也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20+8)/(1-30%)=40万元 提货时,应交消费税=40×30%=12万元 提货时,应缴增值税=8×17%=1.36万元
提货时缴纳的增值税如能取得专用发票,可作为进项税 额抵扣。
注意:委托加工环节缴纳增值随和缴纳消费税的计税基 础不一致。提回委托加工的烟丝,售出的一半不再缴 纳消费税,但还需缴纳增值税;生产领用的另一半, 领用时既不缴纳消费税,也不缴纳增值税。因烟丝用 于连续生产卷烟,所以,提货时缴纳的消费税可以从 月末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中扣除。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25000
贷:银行存款
625000
►2、应税消费品包装物应交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会计处理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会计处理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会计处理一、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是指委托方将生产加工任务交由另一方的生产加工工厂进行,由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规格、数量、工艺等要求进行加工生产,并获得一定的加工费用的商业行为。

在委托加工业务中,应税消费品指的是将原材料和加工成品交由加工工厂进行加工处理后,加工成的消费品。

应税消费品是指增值税的应税货物之一,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交纳增值税。

二、收回应税消费品会计处理方法1、收回后直接销售如果委托方收回了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直接将其用于销售,那么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计算委托加工的成本:根据委托加工合同中的约定,计算加工成本。

加工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

(2)计算应纳税额:按照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等于加工成本乘以增值税税率。

(3)核算销售收入:将实际销售收入计入应交增值税账户,同时将销售收入记入销售收入账户。

(4)核算增值税:将应纳税额转入预付账款,待缴纳增值税时再将其转入应交增值税账户。

2、收回后处理储备(1)核算应交增值税账户:应将该笔货物的应交增值税核算到应交增值税账户中。

(2)核算储备账户:将该笔应税消费品及其成本核算到储备账户中。

(3)核算应付账款:如果受托方已经开具了应收账款发票,那么应该将应收账款核算到应付账款中。

(5)储备处理:如果委托方决定将该笔货物进行销售,那么应将其转入销售账户,同时核算销售成本。

三、结语在委托加工业务中,委托方收回应税消费品后的会计处理需要符合国家税收政策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如果委托方决定直接销售,那么应该按照加工成本计算应纳税额和增值税,同时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账户;如果委托方将该笔货物储备不销售,那么应该核算应交增值税、储备账户、应付账款和存货账户等。

有关人员需要根据具体业务情况来开展会计处理工作,保证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谈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交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谈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交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鼹 消费税是针对特定的 消费品和消费行 为在特定的环
节征收 的 一种 流转 税 , 实现 在 对货 物普遍 征 收增值 税 的 以 基础 上 , 某 些 需要 特 殊调 节 的 消费品 或 消费行 为再 征收 对


道 消 费税 . 成 交叉 征税 、 形 双层 次调 节 的模 式 。 消费税 的
资 产 2 0 年 末 的 计 税 基 础 为 13 0万 元 01 5 ( 0 —15 0 15 0 0 /
税 前 扣 除 ,所 以该 无 形 资 产 的 计 税 基 础 为 l2 0万 元 0
( 0 — O /0 2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小 于 计 税 基 础 , 15 0 15 O1 x )
象 . 当计 提 减 值 准 备 , 提 的 减 值 准 备 在 以 后 的 会 计 期 间 应 计
处 理 上 存 在 很 大 的 差 异 , 生 这 些 差 异 的 原 因 主 要 有 以 下 产
方面:
( )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处 理 更 体 现 了谨 慎 性 一 企 从 会 计 准 则 的 会 计 处 理 来 看 .其 处 理 方 法 更 加 体 现 了
产 或 收 益 , 好 地 保 证 会 计 信 息 的可 靠 性 。 企 业 自行 研 发 更 如 创 造 的 无 形 资 产 的初 始 确 认 和 计 量 都 体 现 出 了这 一 点 。 ( ) 法 的 处 理 体 现 了 国 家 的 鼓 励 政 策 二 税
取 得 成 本 为 150万 元 ,企 业 预 计 其 使 用 期 限 为 l 0 0年 , 按 直 线 法 对 其 进 行 摊 销 。 0 0年 1 21 2月 3 1日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可

解析委托加工业务的会计处理及涉税问题

解析委托加工业务的会计处理及涉税问题

作者: 陈景 陈苏广
作者机构: 宿迁学院社会服务系
出版物刊名: 商业会计
页码: 28-29页
年卷期: 2011年 第6期
主题词: 委托加工业务 会计处理 涉税问题 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 辅助材料 委托方 受托方
摘要:委托加工业务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

其流程如下:第一,委托方向受托方发出原材料;第二,受托方进行加工;第三,受托方向委托方交付已经加工完成的物资。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关于委托加工的会计处理基本遵循了委托加工业务的流程,即分成三大步:第一,委托方发出加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第二,委托方和受托方进行加工费、税费等的核算;第三,委托方收回加工好的物资。

其中,同时涉及了增值税和消费税等税务筹划问题。

本文以职称考试教材中的例题为基础进行详细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账务处理

委托加工物资账务处理

委托加工物资账务处理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与支付加工费用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按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公司2007年3月20日委托北海公司加工包装木箱一批,发出木材的实际成本为15000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150000贷:原材料——材料150000【例2】承上例公司2007年5月10日支付给大地公司的加工费12000元,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04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12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40贷:银行存款140402、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例】公司2007年5月16日将委托大地公司加工的包装木箱收回,按实际成本160000元验收入库。

受托加工单位退回一部分木材的实际成本2600元,已验收入库。

退回的木材:借:原材料2600贷:委托加工物资2600加工完成的包装物验收入库:借:周转材料——包装物160000贷:委托加工物资160000一、受托加工的账务处理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借:生产成本贷:制造费用等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贷:生产成本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代缴消费税)5. 在备查簿上登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收付情况,并结转库存商品:借:营业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二、委托加工的账务处理1.转材料到加工单位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2. 计算支付加工费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贷:应付账款3.收回加工完成产品借:库存商品贷:委托加工物资(包括材料及加工费)注:①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1.当月销售卷烟应交纳的消费税额 =100×3×56%+100×0.015=169.5(万元)
2.当月可扣除的已纳消费税税额 =(10+30-15)×30%=7.5 (万元) 3.当月实际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169.5—7.5=162(万元)
1.当月购进烟丝
借:原材料
3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 000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计算应交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例1:某日化用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当月销售化妆品5000件,不含增值税的 销售价为50元,实际生产成本为28元,款项 已通过银行收妥。
1.确认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292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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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生产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时,采用除赊销、分期收款、托 收承付、委托收款、预收货款等方式外,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 讫销售款或者取得收款凭据的当天。
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税法上视 同销售
用于在建工程、连
续生.产非应税消费
品、馈赠、样品
1.税法、会计上都视同销售行为的会 计处理
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发放股利、抵偿 债务、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等,应确 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1)发放股利
例4: 某啤酒厂以自产的啤酒向投资者发放股利,共10 吨,每吨不含税售价为3 000元,成本每吨2 000元。增值 税税率17%。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吨啤酒出厂价(含包 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 000元(含3 000元,不含增值税) 以上的,单位税额250元/吨;3 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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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的会计核算(增值税、消费税)
一、委托加工——增值税企业委托加工货物,将发出货物的实际成本、加工过程中发生的加工费、运杂费等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的借方,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及按税法规定计提的运费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加工完毕收回后再由“委托加工物资” 科目转入“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委托加工的认定: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不属于委托加工的情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二、委托加工——消费税委托方将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直接用于销售的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随同应支付的加工费一并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1. 发出原
材料时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2. 支付加工费、增值税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3. 支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4. 收回入库后借:原材料贷:委托加工物资5. 对外直接销售时除了作收入实现的
账务处理外,
同时结转成本:借:其他业务成本贷:原材料受托单位则是
代扣代缴,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应
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委托方将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最终的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时予以抵扣,而不是计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成本中委托方提货时借:委托加工物资(应支付的加工费)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加工费支付的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加工成最终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最终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实际应缴的消费税于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某化妆品厂发出材料委托某企业加工一批产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批产品加工费10000 元,受托方依法代收代缴消费税1579 元,增值税1700 元。

该化妆品厂在提货时正确的涉税会计处理为()A. 借:委托加工物资13279 贷:银行存款13279B. 借:委托加工物资1157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银行存款13279C. 借:委托加工物资10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57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银行存款
13279D. 借:生产成本13279 贷:银行存款13279 答案:
C 某工业企业委托乙企业代为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材料(非金银首饰)。

该企业的材料成本为800 000 元,加工费为150 000 元,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80000 元(不考虑增值税)。

材料已经加工完成,并由该企业收回验收入库,加工费尚未支付。

该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原材料的核算。

(1)如果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2)如果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直接用于对外销售①如果收回的
委托加工物资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借:委托加工物
资800 000 贷:原材料800 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80000 贷:应付账款230000 借:原材料95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950000②如果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直接用于对外销售:
借:委托加工物资800 000 贷:原材料800 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230 000 贷:应付账款230 000 借:原材料1
03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1030 000 乙企业对应收取的受托加工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作会计分录如下:借:应收账款
80000 贷:应交税费一一应交消费税80000A 企业委托B 企业加工
一批甲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成本为100 000 元,支付加工
费为26 000 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汽车轮胎加
工完毕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尚未支付。

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
17% 。

请做出下述两种情况下,A 企业的会计处理
①若A 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②若A 企业
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 1 )发出委托加工
材料借:委托加工物资100 000 贷:原材料——甲材料100 000
(2)支付加工费用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100 000+26
000 ) + (1 -10% )=140 000 (元)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40 000 X 10%=14 000 (元)应纳增值税=26 000 X 17%=4 420(元)
①若A 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借:委托加工物资26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 420 ——应交消费税14 000 贷:
应付账款——B 企业44 420 ②若A 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借:委托加工物资40 000 (26 000+14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 420 贷:应付账款——B 企业(3 )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原材料甲①若A 企业收回加工的材料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借:原材料——甲材料126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126 000 ②若A 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
借:原材料——甲材料14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14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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