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学校校产维护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提高校产使用效益,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产,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备、实验设备、办公设备、文体设施、校舍建筑、校园环境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成立校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校产管理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校产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校产登记、验收、调配、维修、报废等。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校产负直接管理责任,确保校产安全、完整。
四、校产管理内容1. 校产登记(1)新购校产入库时,由后勤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包括校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日期、购置价格、使用部门等信息。
(2)各部门使用的校产,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后勤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2. 校产验收(1)新购校产入库前,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验收,确保校产质量符合要求。
(2)验收合格后,由后勤管理部门将校产分配到使用部门。
3. 校产调配(1)校产调配需经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2)调配过程中,需确保校产使用效益最大化。
4. 校产维修(1)校产出现故障或损坏时,使用部门应及时向后勤管理部门报告。
(2)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校产维修,确保校产恢复正常使用。
5. 校产报废(1)校产达到报废条件时,由后勤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报废。
(2)报废过程中,需确保报废程序合法、合规。
五、校产使用与维护1. 使用部门应按照校产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校产安全、高效运行。
2.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校产进行检查、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后勤管理部门。
3. 使用部门应合理使用校产,避免浪费和损坏。
六、监督检查1. 学校定期对校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校园校产管理制度【10篇】

校园校产管理制度【10篇】一、校产管理必须统一二、校产管理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定期向校管会汇报工作,负责建立财产总帐、明细账、位置帐,做到帐物相符。
搞好物品调配、清查、核对、报废、维修的督促检查、责任制度落实等,实行规范管理。
三、按财会制度进行分类核算。
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班级,分口负责管理体制。
四、财产的购入,实行学校统一采购、购入、调入、调出、自制、自建,增加财产必须由总务处办理验收手续,由校产管理员和会计入帐入库。
报废物资由校产管会批准上报备案,贵重物品报上级审批,方可报废五、各部门、班级要负责自己管辖内设施的使用与管理,各项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认真保护与维修,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设备设施;借用物品及时返还,要有手续;损坏设备、设施按校产奖惩制度执行;自然损坏物品报书面材料,报校管会批准核销。
教师调动工作要及时移交所用物品,校内设备、设施不得擅自供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需经主管六、定期检查盘点,每学期要进行一次清查核实,查出问题及时解决。
校内设备、设施不得擅自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移动时,必须到管理员处办理移动手续及调帐,使学校设备、设施有序流动。
七、保管员变动时,要办理好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帐物清楚。
八、爱护校产是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的各部门、年级、班级,必须进行爱护公物教育,使全校师生都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
校园校产管理制度篇4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保证学校各类校产的完好率,满足教学、办公、生活等正常使用的要求,防止校产的.浪费及流失,必须加强校产的管理。
一、校产管理责任状学年初总务处与各室负责人签定校产管理责任状,将各室物品交付负责人承包使用,总务处组织安排每周五对教室、办公室、专用教室进行校产检查,并在每学期期中、期末各一次对全校校产进行检查。
二、购物审批制度1.学校购置物品必须本着勤俭节约、统筹安排的原则。
2.购置物品,添置校产先由部门负责人(班主任、专用教室负责人、教研组长、办公室、科室负责人)申请,经总务处审核,由校长签字同意后,总务处负责购置。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一、概述学校校产是一种宝贵的资源,是为教育、科研和社会服务所准备的各种物资和设备。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学校校产,加强对校园物资的管理和监督,学校建立了校产管理制度,以规范校产的使用、归还和维修等工作,确保校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本文将对学校校产管理制度做出详细描述。
二、校产的管理与归还2.1 校产的分类学校校产主要分为以下几类:•固定资产:包括设备、家具、建筑物等。
•流动资产:包括课程和科研资料、实验用品、文艺用品、体育用品、研究用专项资金等。
2.2 校产的管理学校在校产的使用中进行动态管理,每学期开展一次全面的校产清查工作,明确校产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在使用前,使用人须向原保管人申请校产,经过确认后方才得以领用。
领用后,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做到合理使用,不能破坏或任意调换,如遇评审或检查,还应积极配合。
2.3 归还校产校产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归还,并按规定填写归还登记表。
归还时,要检查校产的完好情况、维修情况、使用记录等,如有损坏或其他问题,需要及时上报。
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暂时无法归还,使用人须写出“托留证明”,说明原因,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校产。
三、校产的维修与修建3.1 校产的维修学校定期开展校产的维修工作,及时做好校产的保养、维修和保险等工作。
对于有损坏的校产,需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以保证校产的正常使用。
3.2 新校产的建设与维护学校在建设及维护新校产时,应制定相应的计划,并明确相关责任人、责任部门及建设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建设目标。
在新校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关的规定和程序,如需要申请工程验收等,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使用。
四、监督管理4.1 监督管理的任务学校的校产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负责,并由校产管理委员会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该委员会由各学院及校领导办公室、资产管理处等部门组成。
4.2 监督管理的方法对于校产使用中不得不有的调动、移动等情况,申请人需提前向校产管理委员会申请,经审批后才能实施,并必须对调整后的校产做好记录,适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3篇)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校产的保护和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环境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校产包括固定资产、图书资料、实验仪器设备、文物古迹等。
第三条学校校产的保护与管理应坚持依法、科学、规范、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校产的管理工作应以科学普及、安全可靠、公平公开、高效便捷为目标。
第五条学校校产管理工作应以全面查阅、持续更新、定期维护为核心。
第六条学校校产管理工作应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校产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七条学校校产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八条学校校产管理应坚持现代科学技术与传统文化的有机结合。
第九条学校校产管理应重视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的原则。
第十条学校校产管理应以学生为中心,服务于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第三章校产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学校应设立校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学校校产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校产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十三条学校应设立校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校产管理工作。
第四章校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第十四条校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制定校产管理方针和政策,决定校产的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校产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实施校产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校产的登记、盘点、借用、归还等。
第十六条各职能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校产的管理,做好校产的保护和维护工作。
第十七条学生应加强对校产的保护和爱护,不得私自损坏、乱用校产。
第五章校产的管理措施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更新校产档案。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使用申请制度,明确使用校产的程序。
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借用管理制度,确保校产的利用合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维护修理制度,保证校产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保险制度,对校产进行适当的保险。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校产的安全性。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对校产使用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提高校产管理水平。
校产管理制度

校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校园内的所有财产管理,有效保护校园财产安全,促进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学校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电子设备、实验仪器、教学设备、办公用品等各类财产。
第四条学校财产管理的原则是依法合规、科学有效、严格管理、防范风险。
第五条学校建立健全校产管理领导体系,配备专门的校产管理人员,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第二章校产领用管理第六条学校的各项财产领用应当依据规章制度进行,领用应当经过合理审批程序。
第七条领用人员应履行领用手续,准确填写相关登记表格,保证领用财产的真实性。
第八条领用的财产应当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得挪用或私自处置。
第九条领用的财产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归还,逾期不归还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校产管理部门应当对领用的财产进行定期清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三章校产维护管理第十一条学校的各项财产归属明确,应当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负责维护。
第十二条学校财产维护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和操作技能,严格执行维护要求。
第十三条财产维护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对校产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四条财产维护管理人员应当统一使用维护记录表格,详细记录维护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财产维护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维护工具和设备,保证维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章校产使用管理第十六条学校的各类财产使用应当遵循科学合理、节约用水、合理分配、合理定额的原则。
第十七条财产使用人员应当遵守使用规定,合理使用和保护财产,不得进行超支或虚报。
第十八条财产使用人员应当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安放和分配,做到物尽其用,避免浪费。
第十九条财产使用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设备和工具的检查和保养,确保财产的正常使用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二十条严格禁止将财产私自外借、转让或擅自分配使用。
第五章校产分类管理第二十一条学校依据财产的性质和用途,对财产进行分类管理。
中学校产管理制度(5篇)

中学校产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校产的使用效率,延长使用期限,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要求1.师生员工必须树立主人翁意识,热爱学校,爱护校产。
2.固定资产必须及时登记,及时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3.执行谁用谁管,责任到人的校产管理原则。
4.各部门校产保管人员必须做好日常校产的保养工作。
二、申购1.各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购物申请。
2.凡申请购物者(部门)须填写申购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安排采购。
三、验收1.征用的土地、新(扩建)的房屋、建筑物等校产,由校产管理员依据凭证(一式两份)入帐。
2.自制、局拨、捐赠的固定资产等由经办人将物品、原始凭据交校产管理员验收签字,填写入库凭证,凭证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交校产保管员,并据此及时记帐。
3.低值易耗品,由保管员验收签字,分类定位储存。
四、领用1.学校各部门申购的公用设备,均由部门领用,个人保管,调离学校时归还。
2.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特殊的办公用品或教具,经负责此项工作的总务主任同意,可向仓库保管员领取,在领用登记卡上签名或写借条。
3.学校配发的一般办公用品和清洁工具,在每学期初由部门负责人向仓库保管员统一领取,在领用登记卡上签名。
五、管理1.建立校舍资料档案,做好房屋编号。
做好固定资产的编号、登卡、入帐工作。
2.每学期开始,总务处安排相关责任人根据登记情况,到各部门核实所有公用设备。
学期结束,各部门应自行核实台帐,再由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到各部门收齐所借用的物品及教具,复查台帐及有关物品,做到帐实相符。
3.需报废、报损的的物品,应由有关人员会同技术人员作出鉴定,经确认无修复和使用价值后,由经管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具意见,分管校长验证,并报校长同意。
4.坚持领用、借用、赔偿制度。
中学校产管理制度(2)导言:中学校产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中学校产的使用、保管、维护及处置等工作,加强中学校产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提高中学校产的利用效率,确保中学校产完好无损地用于教育教学和学校建设的工作。
学校闲置校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闲置校产的管理,提高校产使用效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闲置校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闲置房屋、场地、设备、设施等。
第三条学校闲置校产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确保校产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闲置校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闲置校产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闲置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闲置校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审核闲置校产的出租、出借、处置等事项;(三)监督闲置校产的使用情况,确保校产安全、完整;(四)定期对闲置校产进行盘点、评估,提出改进措施;(五)处理闲置校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学校设立闲置校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闲置校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闲置校产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收集、整理闲置校产信息,建立校产台账;(二)根据校产实际情况,提出闲置校产出租、出借、处置等建议;(三)负责闲置校产出租、出借、处置的具体实施;(四)监督校产使用情况,及时反馈问题;(五)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闲置校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闲置校产的管理与利用第八条闲置校产的管理与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二)合理定价,确保收益;(三)注重效益,提高校产使用率;(四)保障校产安全,维护学校形象。
第九条闲置校产的出租、出借:(一)闲置校产出租、出借前,应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合理价格;(二)出租、出借期限不得超过校产的使用寿命;(三)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四)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第十条闲置校产的处置:(一)处置闲置校产前,应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处置价格;(二)处置闲置校产,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三)处置闲置校产所得,应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闲置校产的使用:(一)闲置校产的使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二)使用者应爱护校产,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校产用途;(三)使用者应定期向学校报告校产使用情况。
学校资产物品管理制度(5篇)
学校资产物品管理制度是指学校为有效管理和保护各类资产和物品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它是为了确保学校资产物品的安全、合理利用和减少浪费而设立的,有助于提高学校资产物品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学校资产物品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资产物品分类:对学校所有的资产物品进行分类管理,如设备、图书、实验器材、建筑物等。
2. 资产物品登记:对学校的所有资产物品进行登记记录,包括名称、数量、规格、编码等信息,以便准确了解学校资产物品的状况。
3. 资产物品使用:规定学校资产物品的使用范围、使用期限、使用方式和使用权限,确保学校的资产物品得到合理利用。
4. 资产物品保管:明确各部门和个人对所属资产物品的保管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资产物品的损坏、丢失或被盗。
5. 资产物品维护:规定对学校资产物品的定期检查、保养、维修和更新等管理措施,确保资产物品的正常使用和延长使用寿命。
6. 资产物品报废:制定学校资产物品报废的程序和标准,对不再使用的资产物品进行处置,防止浪费和滞留。
7. 资产物品盘点:对学校的资产物品进行定期盘点,核实实际库存和登记记录的一致性,并及时调整。
8. 资产物品处置:对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物品进行处置,如进行转售、捐赠、报废、租赁等。
9. 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资产物品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部门和人员的监督检查,确保资产物品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学校资产物品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学校资产物品的管理效率和透明度,减少浪费,保护财产安全,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学校资产物品管理制度(2)是学校为确保学校资产物品的安全、合理利用以及规范管理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下面是学校资产物品管理制度的几个主要内容:1. 资产物品的登记和分类:学校应建立完整的资产物品档案,对学校内所有的资产物品进行登记和分类。
包括固定资产、道具设备、文体用品等。
2. 资产物品的统计和清查:学校每学期或每年进行资产物品的盘点清查,记录资产物品的数量、状态和价值。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3篇)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一、所有校产、教具要分别登记入册,保管落实到人,财务室要建立固定资产总帐。
二、校舍管理由基建维修负责,逐年逐项登记入册,建立健全校舍管理档案。
.三、各部门财产管理使用人员必须做到:有帐有物、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各科室、教室、学生宿舍用品用物均需造册登记,并编写物资清单,一式三份,一份交科室负责人或班主任,一份管理人员留存,一份由保管员留存。
五、学校房屋、设备、各处室、教室、宿舍的公用财物由总务处统一调配,及时登记注册,任何人不得擅自搬离或调换。
六、添置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入帐、报销手续。
均须经管理人员先登记入帐,开出回联单,一联留存,二联记入实物总帐,三联作购物发票的附件交会计室报销并记入总分类帐,四联交由保管员记实物帐。
七、完善使用制度,凡出库的物品,都要填好出库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库,八、财产管理人员对财物要存放得当,使用方便,防止霉变,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九、固定资产报损报废,须由使用部门填写报损报废申请单,由总务处检查审定后报校长批准。
十、每学期各部门财产管理使用人员、保管员、会计校对一次财产帐,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后订正,年终作一次全面清查。
十一、凡借出的学校财物,须办理借用手续,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并在门房登记,同时须按照批准日期如期归还。
随便借出或占用者,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教职工工作调动,凡借用学校公物,必须办理交还手续,如有损坏,按价格赔偿,否则,不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十二、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罚款。
凡属保管员保管不善造成损失者,除按具体情节扣除奖金外并按价赔偿。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2)是指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规范财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学校财产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1. 财产管理的目标和原则:明确学校财产管理的目标,包括保护财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加强财产监管等,并制定相关原则,如依法管理、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等。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5篇)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的资产是指本校占有的、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学校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包括学校购置的资产,局拨投入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
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条: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总务处实行归口管理。
其主要任务是:1.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2.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的使用;其主要职责是:1.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学校产权完整的职责;2.根据职责,组织实施学校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3.负责全校物资采购与报废等计划的综合平衡、计划变更与实施、对基建项目实行申报竣工后报请有关方验收;4.负责学校资产的清查、登记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5.负责学校资产的账、卡管理,做到账卡、账账、账物三相符,防止资产流失;第四条:分级管理机构与管理范围。
学校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三级管理制。
总务处为学校一级管理机构,在总务部门领导下负责规划、协调、管理学校资产。
校长室为二级管理机构,安排兼职校产管理员,按分管权限做好每年计划的申报与落实,并进行日常管理。
即对实物资产分类编号,设专门账、卡予以登记,对大型、贵重、精密仪器专用设备按单件(台)建立技术档案。
对各类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分布等情况,及时,准确如实登记。
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对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账、物管理。
各分管财产的保管员每半年核对一次库存情况。
学校各科室为三级管理部门,分别管理好科室内的资产。
学校各相关人员归口管理各类专用资产。
分别是:财产保管员负责学校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和教学用具等方面资产的管理;各类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方面资产的管理;图书馆负责所有图书资料方面资产的管理;各资产使用部门均为三级管理机构,对所使用的资产进行具体使用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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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产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教导处、总务处、学校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
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
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五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六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七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八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九为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损坏现象,总务处建立维修登记簿,各班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并按制度赔偿。
执行班组财产检查制度,每日检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十管理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学校财产,如有失职,致使校产受到损失者,必须严格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和财物损坏程度,赔偿全部或部分费用
十一校舍维修、保养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内容。
每年学校要对校舍进行多次全面检查,校舍管理人员应根据检查情况,向学校领导提出维修意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进行维修。
要严格把好维修质量关、造价关等,经
教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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