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校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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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某某中学校产管理办法

004某某中学校产管理办法

某某中学校产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管理,为教育教学提供有力保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固定资产的清理登记1、对清理好的财产要严格登记。

各办公室、各班、各实验室都要分别进行登记外,学校还将同类财产归类,最后汇总。

2、清理、登记办法(1)学校寝室财产按房间序号登记,清理项目:床、灯头、电线、门、窗、玻璃、窗条、桌凳、床板、衣柜等。

(2)教室财产按班级序号登记,项目为:桌、椅、课桌、黑板、灯具、门、窗、玻璃、锁、音箱、VCD等电器。

(3)各办公室、各教研组的财产登记项目是:办公桌、椅子、文件柜、照明器材、通讯设备、微机等。

(4)物理、化学、生物试验室的登记,分为重要仪器和实验设备,一般的仪器和设备,常用的消费品不登记。

(5)体育器材的登记包括体育保管室资产和场地设施。

(6)医务室的登记项目为:医疗用具、药品和办公用具。

(7)水电设施,主要登记水表、电表和水电用具等。

(8)图书室、阅览室登记的书籍报刊按《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进行;其他财产登记项目为:桌、椅、凳、柜等。

二、固定资产的注册、建帐、销帐1、校产登记总册一式四份,分别存于办公室、总务处、财务室和当事人处。

2、对学校各方面的固定资产分别分类登记成册后,还要注入总册,会计人员要建立固定资产账目,从账面要体现:(1)学校有哪些固定资产;(2)存放地点;(3)保管人员是谁;(4)价值如何;(5)是否耗费,失落及其它原因。

3、清理财产时,该赔偿的要赔偿,对损失的固定资产待弄清原因后销帐。

4、实验室、保管室、保管人员要建物质进出帐,要掌握全部固定资产的情况,所建的帐基本上与财务室保持一致。

三、固定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1、固定资产的分配,增减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问题由总务处负责处理。

2、分配到各办公室的财产由该处室负责人全面管理。

任何人无权乱动乱拿,办公用的要一律放在办公室,不准拿回家中,更不能让学生占有。

对已配给办公桌椅的教职工,要专人专用。

中学校产管理制度范文(4篇)

中学校产管理制度范文(4篇)

中学校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中学校产的管理,保护学校产权,增强学校的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学校产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学校产,是指中学的土地、建筑物、设备、图书资料、经费等,包括学校自有产权和使用权。

第四条中学校产应当由校委会负责保管和管理,严禁私自挪用、乱用和侵占。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中学校产管理制度,加强校产管理,做到科学规划、合理使用、有效保护。

第二章校产管理机构第六条学校应当设立校产管理机构,由校委会领导,负责校产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七条校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校产的登记、监管和管理工作;2. 定期对校产进行清查,确保校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3. 制定和完善校产管理制度;4. 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校产的保管和使用工作;5. 处理校产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和争议。

第三章校产管理要求第八条学校应当制定科学规划,合理配置校产资源,确保校产的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使用制度,合理安排校产的使用时间和地点,保证校产的使用安全和顺畅。

第十条学校应当严格控制校产的流动,保证学校财产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校产的保护工作,确保校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严禁任何人员侵犯、损坏或挪用校产。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校产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校产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积极开展校产的维修和更新工作,确保校产的正常使用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使用风险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校产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和问题。

第四章校产管理措施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校产登记制度,对所有校产进行登记,并定期进行核对和更新。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校产监管制度,对校产的流动、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确保校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校产保管制度,明确校产保管人员的职责和监督机制,确保校产的安全和完好。

中学校园资产管理制度

中学校园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中学校园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合理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资产管理的总体规划和决策,协调各部门间的资产管理工作。

2. 财务部门负责资产的购置、登记、核算、报损、报废和处置等工作。

3. 教务部门负责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教育教学资产的管理。

4. 总务部门负责学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后勤资产的管理。

5.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资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管理范围1. 中学校园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 固定资产:指单价在5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如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家具等。

3. 流动资产:指单价在500元以下,耐用期在一年以下的物品,如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

4. 无形资产:指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

5. 对外投资:指学校以资金、设备、技术等对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投资。

四、管理程序1. 资产购置: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制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2. 资产登记:资产购置后,由财务部门进行登记,建立资产台账。

3. 资产使用:各部门在使用资产时,应严格按照资产性质和用途进行,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4. 资产维护:各部门应定期对所使用的资产进行维护保养,延长资产使用寿命。

5. 资产报废:资产达到报废条件时,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

6. 资产处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资产处置的合法性、合规性。

五、监督检查1. 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各部门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各部门应定期开展资产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中学校产管理制度范本

中学校产管理制度范本

中学校产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中学校园内财产的使用、管理和保护,确保中学校园内财产的安全、有序和合理使用。

本制度适用于中学校园内所有财产。

二、中学校产管理职责1. 校长负责全面指导和管理中学校产管理工作。

2. 财产管理处负责具体的中学校产管理工作,包括制定中学校产管理规定、维修和更新设备设施、管理资产清查等。

3. 各部门和班级负责财产的使用和保护,确保财产的正常使用和保养。

4. 学生要爱护校产,不得损坏或滥用中学校园内的财产。

三、财产的保护和使用规定1. 财产使用人应按照使用规范使用财产,任何损坏或遗失财产的行为必须由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2. 财产在校园内的使用属于公共资源,应当妥善使用,避免浪费和滥用。

3. 财产应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禁止私自擅自改变用途或挪作他用。

4. 财产应按照规定使用年限进行维修和更新,过期淘汰的财产应按照相关程序处置。

5. 财产的借用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按时归还,不得私自借用或滞留。

四、财产管理制度1. 财产管理处负责维修和保养中学校园内的设备设施,及时处理故障和异常情况。

2. 财产管理处负责制定中学校产管理规定,明确财产的使用、保养、存放和报废等各项工作。

3. 财产管理处负责进行资产清查,确保财产的准确记录和管理。

4. 财产管理处负责统计和分析财产使用情况,提出合理改进建议。

5. 财产管理处负责制定财产保护方案,确保财产的安全和防止盗窃。

五、学生和教职工的责任1. 学生要爱护学校财产,不得私自损坏或滥用学校园内的设备设施。

2. 学生要积极参与财产管理工作,如发现财产损坏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财产管理处报告。

3. 教职工要做好财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确保财产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4. 教职工要定期检查和维修教室、办公室等场所的设备设施,及时处理故障和维护。

六、处罚和奖励1. 对于故意损坏、滥用财产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记过、留校察看等。

赤峰学院附属中学资产管理制度

赤峰学院附属中学资产管理制度

f翥I丸ff("Λf赤峰学院附属中学文件赤院附中字[2023]57号赤峰学院附属中学资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校资产管理,提升我校资产管理水平,促进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和上级关于加强资产管理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资产管理1.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管理。

2.固定资产实施总务科和财务统一管理下的部门使用管理责任制。

目标是“统一管理、账物分管、责任到人、账物相符”。

3.财务人员负责固定资产预算编制和资金管理。

按固定资产的明细进行分类核算。

总务科专人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

实物管理者按固定资产的具体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记录各项资产的进出日期、数量、型号、价格、状态、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等详细情况。

4.总务科建立固定资产账本,配合财务人员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进行维护和调配。

5.固定资产实物分配到部门,责任到人。

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固定资产保管、使用、维护负总责,使用和保管人员负第一责任。

因保管、使用不当而丢失、损坏的,责任人应予以赔偿。

6.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或鉴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

方可继续往下走手续。

7.通过政府采购或者自采招投标等方式进行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以及账卡管理、清查登记、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

8.对上级部门直接配置、奖励、调拨的资产,接受捐赠、利用上级补助或者其他收入购置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应当及时入账,做好登记手续。

9.无形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管理责任;保障无形资产的安全完整;规范无形资产的处置。

二、资产处置1.公开原则。

处置资产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资产处置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布。

2.先审批后处置原则。

处置学校固定资产,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中学校产管理制度(5篇)

中学校产管理制度(5篇)

中学校产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校产的使用效率,延长使用期限,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要求1.师生员工必须树立主人翁意识,热爱学校,爱护校产。

2.固定资产必须及时登记,及时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3.执行谁用谁管,责任到人的校产管理原则。

4.各部门校产保管人员必须做好日常校产的保养工作。

二、申购1.各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购物申请。

2.凡申请购物者(部门)须填写申购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安排采购。

三、验收1.征用的土地、新(扩建)的房屋、建筑物等校产,由校产管理员依据凭证(一式两份)入帐。

2.自制、局拨、捐赠的固定资产等由经办人将物品、原始凭据交校产管理员验收签字,填写入库凭证,凭证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交校产保管员,并据此及时记帐。

3.低值易耗品,由保管员验收签字,分类定位储存。

四、领用1.学校各部门申购的公用设备,均由部门领用,个人保管,调离学校时归还。

2.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特殊的办公用品或教具,经负责此项工作的总务主任同意,可向仓库保管员领取,在领用登记卡上签名或写借条。

3.学校配发的一般办公用品和清洁工具,在每学期初由部门负责人向仓库保管员统一领取,在领用登记卡上签名。

五、管理1.建立校舍资料档案,做好房屋编号。

做好固定资产的编号、登卡、入帐工作。

2.每学期开始,总务处安排相关责任人根据登记情况,到各部门核实所有公用设备。

学期结束,各部门应自行核实台帐,再由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到各部门收齐所借用的物品及教具,复查台帐及有关物品,做到帐实相符。

3.需报废、报损的的物品,应由有关人员会同技术人员作出鉴定,经确认无修复和使用价值后,由经管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具意见,分管校长验证,并报校长同意。

4.坚持领用、借用、赔偿制度。

中学校产管理制度(2)导言:中学校产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中学校产的使用、保管、维护及处置等工作,加强中学校产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提高中学校产的利用效率,确保中学校产完好无损地用于教育教学和学校建设的工作。

校产管理规章制度

校产管理规章制度

大连海湾高级中学校产管理规章制度学校财产属于国有资产,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

为加强对学校财产的管理,维护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

一、学校财产管理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财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徐功轩任组长,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并实行分级管理。

学校财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财产一级管理机构。

负责学校财产管理的规划、协调、指导和督察工作。

总务处是学校财产二级管理机构。

负责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财产的合理配置、节约和有效的使用。

其主要职责是:(1)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学校产权完整的职责;(2)根据职责,组织实施学校财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3)负责全校物资采购与报废等计划的综合平衡、计划变更与实施,对基建项目实行申报,竣工后报请有关方验收;(4)负责学校财产的清查、登记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5)负责学校财产的账、卡管理,做到账卡、账账、账物三相符,防止财产流失;(6)安排校产管理员,按分管权限做好每年计划的申报与落实,并进行日常管理。

即对实物财产分类编号,设专门账卡予以登记,对大型、贵重、精密仪器、专用设备按单件(台)建立技术档案。

对各类财产的存量,增减变动分布等情况及时准确如实登记。

(7)加强流动财产的管理,对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账、物管理,各分管财产的管理员每半年核对一次库存情况。

学校各处室为三级管理部门,分别管理好各处室所辖财产,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办法。

二、学校财产分类学校财产主要分为固定财产和低值易耗品(专业实训耗材)。

固定财产是指使用时间较长,单位价值较大,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物质资料。

认定固定财产的标准一般为:a、单价在1500元以上,家具类500元以上的;b、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下,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成批种类财产(如机电设备、课桌椅、图书、多媒体、计算机等。

二中校产管理制度范文

二中校产管理制度范文

二中校产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二中校产的管理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合理利用和保护学校的各类资产,确保校产的安全和长久发展,特制定本校产管理制度。

二、总则1. 校产管理的原则和宗旨是公平、公正、公开、务实。

2. 校产管理的核心价值是合理利用、安全保护、长久发展。

3. 校产管理的目标是实现资产的增值和保值。

三、校产管理的职责划分1. 校产管理委员会是校产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校长担任主任,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2. 校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清查、登记、评估和监管等。

3. 各科室、班级、社团等单位负责自己管理范围内的校产。

四、校产管理的基本制度1. 资产清查制度每年的学校财产清查的工作必须从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中,通过统一组织进行资产清查。

不按时、不认真履行清查责任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2. 资产登记制度所有校产必须进行登记,包括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

相关部门必须及时更新资产登记表,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对于个别单位的资产,必须进行编号和贴标,以便管理和追溯。

3. 资产评估制度学校对校产定期进行评估,以便了解资产价值的变化。

评估结果将作为决策的依据,确定是否需要对资产进行维修、更新、处置等。

4. 资产监管制度学校设立专门的资产监管部门,负责对校产进行监管和管理。

监管部门必须建立制度化的工作流程,确保每一项资产都能得到妥善的保护和管理。

5. 资产处置制度学校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不再使用的资产进行处置。

处置的方式可以是拍卖、变卖、报废等,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进行公开透明的程序。

6. 资产保护制度学校设立专门的安全保卫部门,负责校产的安全和保护工作。

相关部门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巡逻和监控,保障学校校产的安全。

五、校产管理的改进措施1. 加强信息化管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将校产管理工作纳入数字化平台,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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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校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力度,提高财产物资的使用率和完好率。

做到学校财产安全、完整不受损失,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订校产管理制度。

一、明确校产责任和目标:
1、校产管理的宗旨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学校的财产、物资是公共财物,管好用好学校的公物,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坏,是全体师生的共同职责。

加强爱护校产的教育,树立人人自觉爱护公物的良好风气。

2、一切校产均属国有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占用、转让。

各处室、教研组、班级所需物资,有总务处统一调配、管理。

校产管理员具体负责校产管理工作,把各室所用校产进行统一编号入账,责任到人。

各部门财产管理员(处室负责人、教研组长、班主任、图书管理员、仪器管理员、音体美器械管理员)要又高度事业心、责任感,要与校产管理员搞好配合,对本部门财产要经常检查,做到心中有数,责任到人,共同管理好校产。

二、保管使用和借用:
1、学校财产、物资的保管、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

根据学校财物分布情况,按使用单位(个人)和存放地点,落实到处室、班级、个人,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

明确职责,定期检查。

学校财产由总务主任统一调配,任何处室和个人必须服从安排。

2、严格财产领取和借用手续。

①开学时,学校统一时间一次发放所需的办公用品及各室卫生用具。

②平时教师所用的办公用品由各室负责人为单位领取,并由负责人负责保存。

③仓库保管员对订购或调出得物品要认真验收、登记入账,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各处室所需办公用品,一律由处室负责人或教研组长,到总务处由总务主任签字后领取。

④要借用物品的,应出具借条,并经总务主任批准签字,借用物品应及时归还,丢失或无端损坏的由借用人负责按价赔偿。

贵重物品借领须经主管总务校长批准。

原则上校产不借出校外,特殊情况,须由总务主任报校长审批同意后,方
可借出,但必须写好借条、注明归还日期方可外借,逾期、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未经批准,私自拿走,均照原价加倍赔偿。

二、校产的添置与消耗:
1.教师因教学上的需要、急需添置的教学用品,应事先与总务主任联系,提出申请,方可购买。

设备性物品应先向总务主任提出,报校长批准后再行购买。

2、所购买、上拔、自制或外单位(个人)赠送的财物都应有凭证送有关人员验收签字登记入册,然后送财会入帐。

3.学校财产如发现财产破损,应及时查明原因与总务主任联系,及时维修措施。

但对已不能使用、确属报废、报损的应请总务人员鉴定、填写“固定资产报损申报单”,经总务主任和校长审批同意后报损。

三、清理和移交:
每学期开学初各部门财产管理员(处室负责人、教研组长、班主任、图书管理员、仪器管理员、音体美器械管理员)要与校产管理员搞好配合,以确保国家财产不流失、浪费,做到心中有数,认真填写“校产登记表”,一式二份。

一份留底,一份交总务主任。

学期结束对各部门所保管的财产进行检查清理,必要时进行抽查。

2、负责保管或经手的人员变动时,必须在总务主任监督下,按保管物品登记情况进行清点移交,移交不清者,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对财物去向不明的原则上由原保管(负责)人员按价赔偿。

3、调出本单位的人员,必须做好财产交接手续并单位负责人签字,清点所用学校财产数量、完好程度,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并报总务处,否则不予办理人员调离手续。

4、不经总务部门允许、各处室、班级之间不得私自调换。

四、履行管理职能,各室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公正无私,对校舍、公物等学校财产要经常检查,防止学校财产的丢失和损坏。

五、公物处罚及赔偿
1、爱护学校公物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学校公物不允许任何人损坏。

对保管好的处室和个人给予表奖。

2、不经总务处允许,部门之间的财产不得私自调换,否则扣当事人量化分
10分。

3、凡出现公物对保管不善、属人为损坏、丢失的必须查明情况,核实责任,并追究赔偿责任,按原价的200%赔偿(价格购置价为准)外,扣当事人、处室、组量化分10分。

属自然损坏的财物、应及时到总务处报损。

4、对借用物品逾期、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外,扣当事人量化分20分;未经批准,私自拿走,均照原价加倍赔偿外,扣当事人量化分30分。

5、学生损坏公物情况列入班主任工作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考核评分内容。

班级损坏公物量化如下:
(1)损坏课桌腿每条赔款20元,扣量化分10分,橕每条赔款10元,扣5分,损坏桌面、梯板视其损坏程度赔款10-50元,扣班级量化分20—50分。

(2)损坏凳子:腿每条赔款10元,,橕每条赔款5元,扣班级量化分10分,凳子面赔款20元,扣班级量化分20分。

(3)损坏桌凳编号签每个赔1元,扣5分。

(4)丢失损坏卫生用具除照价赔偿外,每件扣班级量化分20分。

(5)损坏花草树木等其他公物,视其情节及损坏程度,每次赔5—50元,扣班级量化分10—20分。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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