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产维修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学校校产维护制度

学校校产维护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提高校产使用效益,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产,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备、实验设备、办公设备、文体设施、校舍建筑、校园环境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成立校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校产管理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校产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校产登记、验收、调配、维修、报废等。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校产负直接管理责任,确保校产安全、完整。

四、校产管理内容1. 校产登记(1)新购校产入库时,由后勤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包括校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日期、购置价格、使用部门等信息。

(2)各部门使用的校产,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后勤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2. 校产验收(1)新购校产入库前,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验收,确保校产质量符合要求。

(2)验收合格后,由后勤管理部门将校产分配到使用部门。

3. 校产调配(1)校产调配需经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2)调配过程中,需确保校产使用效益最大化。

4. 校产维修(1)校产出现故障或损坏时,使用部门应及时向后勤管理部门报告。

(2)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校产维修,确保校产恢复正常使用。

5. 校产报废(1)校产达到报废条件时,由后勤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报废。

(2)报废过程中,需确保报废程序合法、合规。

五、校产使用与维护1. 使用部门应按照校产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校产安全、高效运行。

2.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校产进行检查、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后勤管理部门。

3. 使用部门应合理使用校产,避免浪费和损坏。

六、监督检查1. 学校定期对校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四篇)

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四篇)

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校舍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以下是可能包括在制度中的一些方面:1. 维修维护责任:明确各级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包括学校管理部门、维修部门、教职工和学生。

2. 维修维护计划:制定定期的维修维护计划,包括对校舍设施的巡查、保养和维修任务的安排。

3. 维修维护报告:建立维修维护报告制度,要求将维修维护工作及时记录并上报相关责任部门。

4. 维修维护预算:制定维修维护预算,确保有足够的经费用于校舍设施的维修和更新。

5. 维修维护流程:确定维修维护的具体流程和步骤,包括设备报修、维修任务派遣、维修材料采购等。

6. 维修维护标准:制定相关标准和要求,确保维修维护工作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规范。

7. 安全管理:建立校舍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定期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处理等。

8. 设施更新计划:规划设施更新计划,定期更新老旧设施,以提升学校的教学条件和环境。

9. 反馈和改进:建立学校与维修公司之间的沟通渠道,及时处理维修维护中的问题和反馈。

这些制度和规定的具体内容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制定和调整。

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二)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各级各类学校数量不断增加,校舍设施的规模和规格也不断扩大。

为了确保学校校舍设施的安全和运行效率,建立一套完善的维修维护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1.2 研究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校舍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加强设施的保养与管理,提高设施的使用寿命,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维修维护的原则和目标2.1 原则2.1.1 安全原则:保证校舍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1.2 经济原则: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维修维护成本,提高维修维护的效率。

2.1.3 预防原则:通过定期检查和维护,预防设施故障的发生。

2.1.4 及时维修原则: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设施运行不受影响。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3篇)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3篇)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校产的保护和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环境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校产包括固定资产、图书资料、实验仪器设备、文物古迹等。

第三条学校校产的保护与管理应坚持依法、科学、规范、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校产的管理工作应以科学普及、安全可靠、公平公开、高效便捷为目标。

第五条学校校产管理工作应以全面查阅、持续更新、定期维护为核心。

第六条学校校产管理工作应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校产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七条学校校产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八条学校校产管理应坚持现代科学技术与传统文化的有机结合。

第九条学校校产管理应重视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的原则。

第十条学校校产管理应以学生为中心,服务于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第三章校产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学校应设立校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学校校产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校产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十三条学校应设立校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校产管理工作。

第四章校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第十四条校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制定校产管理方针和政策,决定校产的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校产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实施校产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校产的登记、盘点、借用、归还等。

第十六条各职能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校产的管理,做好校产的保护和维护工作。

第十七条学生应加强对校产的保护和爱护,不得私自损坏、乱用校产。

第五章校产的管理措施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更新校产档案。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使用申请制度,明确使用校产的程序。

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借用管理制度,确保校产的利用合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维护修理制度,保证校产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保险制度,对校产进行适当的保险。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校产的安全性。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对校产使用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提高校产管理水平。

校产校具检修、保养制度

校产校具检修、保养制度

校产校具检修、保养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校产校具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保障师生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校产校具,是指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办公、生活等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校具检修、保养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校产校具的安全、正常使用。

二、校产校具的检修第四条学校应当定期对校产校具进行检修,确保其安全、正常使用。

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应当根据校产校具的实际情况和使用频率制定。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校具检修档案,记录检修时间、检修内容、检修人员等信息。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校产校具检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检修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资质。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校具检修质量控制制度,确保检修质量。

三、校产校具的保养第八条学校应当定期对校产校具进行保养,防止校产校具的性能下降和损坏。

保养内容应当包括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损坏部件等。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校具保养制度,明确保养周期、保养内容、保养人员等信息。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校产校具保养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保养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资质。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校具保养质量控制制度,确保保养质量。

四、校产校具的报废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校具报废制度,明确报废标准、报废程序、报废处理方式等。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报废校产校具的管理,防止报废校产校具流入市场。

五、校产校具的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校具管理制度,明确校产校具的使用、保管、维护、检修、保养、报废等环节的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校产校具的保管,防止校产校具丢失、损坏或者被盗。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定期对校产校具进行查验,确保校产校具的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六、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校产校具维修、保养制度

校产校具维修、保养制度

校产校具维修、保养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校产校具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产校具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校具维修、保养制度,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校产校具的正常使用。

第四条学校应当加强校产校具的维修、保养队伍建设,提高维修、保养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学校应当合理使用校产校具,防止过度消耗和浪费。

二、维修、保养责任第六条学校应当明确校产校具的维修、保养责任人和使用人,并签订责任书。

第七条维修、保养责任人负责校产校具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校产校具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使用人负责校产校具的合理使用和日常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保养责任人。

三、维修、保养内容第九条校产校具的维修、保养内容包括:(一)定期对校产校具进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等维护工作;(二)对校产校具进行必要的检修,确保其安全、可靠、有效使用;(三)对校产校具进行故障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对校产校具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十条校产校具的维修、保养工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计划,确保校产校具的正常使用。

四、维修、保养程序第十一条校产校具的维修、保养工作应当实行申报、审批、执行、验收的程序。

第十二条使用人发现校产校具有问题需要维修、保养时,应当及时向维修、保养责任人报告,并填写维修、保养申报表。

第十三条维修、保养责任人收到申报表后,应当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并确定维修、保养计划和预算。

第十四条维修、保养责任人应当将维修、保养计划和预算报学校审批。

第十五条维修、保养责任人根据审批结果组织维修、保养工作,并负责监督、验收。

五、维修、保养记录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校产校具维修、保养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维修、保养的时间、地点、项目、人员、费用等。

第十七条维修、保养责任人应当及时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并归档保存。

校产校具检修、保养制度

校产校具检修、保养制度

校产校具检修、保养制度为了确保我校教学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校产校具检修、保养制度是指对学校内所有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学设施设备,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

1.3 本制度旨在提高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保障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检修、保养责任2.1 设施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

2.2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设施设备的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2.3 校领导负责监督、检查设施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确保制度的落实。

三、检修、保养内容3.1 定期检查:每月对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3.2 定期维护:每学期对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3.3 定期保养:每年对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保养,延长其使用寿命。

3.4 紧急检修:对突发故障的设施设备进行及时检修,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检修、保养方法4.1 设施设备的检修、保养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4.2 检修、保养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3 检修、保养后,应进行验收,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检修、保养记录5.1 设施设备的使用部门应建立检修、保养记录,记录每次检修、保养的时间、内容、责任人等信息。

5.2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检修、保养记录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六、监督、检查6.1 校领导应定期对设施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落实。

6.2 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检修、保养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奖惩制度7.1 对认真执行检修、保养制度,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7.2 对违反检修、保养制度,导致设施设备损坏或事故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

八、附则8.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校舍校产维修管理制度

学校校舍校产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校舍校产维修管理,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维修工作效率,确保师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校舍、场地、绿化及专用设施、设备、器材等资产的维修管理。

第三条学校校舍校产维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安全第一,质量为本;3. 规范管理,提高效率;4. 明确责任,分工协作。

第二章维修申报与审批第四条维修申报程序:1. 发现校舍校产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相关人员应及时填写《校舍校产维修申报单》,报送总务处;2. 总务处接到申报单后,对维修项目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维修必要性;3. 对紧急维修项目,总务处应立即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处理;4. 对一般维修项目,总务处应制定维修计划,报校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维修审批程序:1. 总务处根据维修计划,提出维修预算;2. 校长审批维修预算;3. 总务处根据审批后的预算,组织实施维修工作。

第三章维修实施与验收第六条维修实施:1. 总务处负责组织维修施工,确保施工质量;2. 施工单位应按照维修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3. 施工过程中,总务处应加强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第七条维修验收:1. 维修完成后,总务处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 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直至合格;3. 验收合格后,总务处应填写《校舍校产维修验收单》,并报校长备案。

第四章维修经费管理第八条维修经费来源:1. 学校年度预算;2. 教育行政部门专项拨款;3. 社会捐赠。

第九条维修经费使用:1. 维修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2. 维修经费使用情况应定期向校长报告,接受监督。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维修责任:1. 总务处负责维修项目的组织实施;2. 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施工;3. 使用部门负责校舍校产的保护。

第十一条奖惩:1. 对在维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维修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学校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效率优先,保障教学;3. 节约资源,合理使用;4.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

第二章维修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总务处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维修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学校维修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固定资产的维修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三章维修申报与审批第七条固定资产出现故障或损坏,需维修时,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报单》,报送总务处。

第八条总务处接到维修申报后,应及时核实情况,并根据维修的轻重缓急进行审批。

第九条对于紧急维修事项,总务处应立即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条维修申报单应包含以下内容:1. 故障或损坏情况描述;2. 维修部位及所需材料;3. 维修预算;4. 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

第四章维修实施与验收第十一条维修人员接到维修任务后,应按照维修申报单的要求,及时进行维修。

第十二条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维修技术规范进行操作;2. 不得擅自改变维修方案;3. 不得浪费材料;4. 不得损坏其他设施。

第十三条维修完成后,使用部门负责人应进行验收,并对维修质量进行评价。

第五章维修记录与统计第十四条维修人员应做好维修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部位、维修内容、维修费用等。

第十五条总务处应定期对维修记录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为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第六章奖惩与考核第十六条对在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固定资产损坏、浪费或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校产维修管理制度
1、维修申报
(1)发现房屋、门窗、水电设施、各类器材等出现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使用责任人填写“维修申请单”,向总务处报修;紧急情况直接向总务处打电话报修,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2)维修申报人须认真填写“维修申请单”,写明地点、方位及需要维修的具体情况。

(3)维修申报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

(4)总务处应定期对校舍、校产、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措施;对大范围的维修,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做出全面计划,做出预算,报上级部门审批后,原则上利用假期进行整修。

2、维修承诺
(1)总务处接到“维修申请单”后,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计划,落实措施。

(2)由总务处组织人员及时进行维修,以保证教育、教学、管理和生活的正常运转。

(3)对于学校无力承担的维修任务,由总务处及时报告分管校长,经同意后外聘专业人员维修,并做好维修费用、完成时间、监督验收等相关管理工作。

(4)因各种原因无法马上解决维修的,总务处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并努力创造条件,尽快联系维修。

3、维修验收
(1)维修人员在完成维修任务后,应征求申报人的意见,并请申报人签字。

(2)维修工作没有到位或不能达到要求的,应重新维修;如有客观困难的,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3)总务处每周应整理好维修单并做出必要记录,供分管校长检查、分析校产使用情况和维修情况。

4、报修责任人
(1)教室及阳台,相应走廊财产、设施的报修由班主任负责。

(2)各部门、各办公室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室长负责。

(3)专用教室、专用场地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专用教室负责人负责。

(4)走廊、楼梯、洗手间、活动区域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值日、值周教师负责。

(5)教师宿舍相应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住宿教师负责。

(6)食堂、餐厅相应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食堂负责人负责。

(7)全校教职工发现校产损坏,尤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都有义务及时向总务处反应。

5、检查与管理
(1)定期检查:由分管校长或总务主任组织相关人员对述第四条所列维修内容进行定期检查(每月一次,学期结束一次)。

(2)定期分析:在检查的基础上,研究损坏原因,提出改进办法,节约开支,不断改进维修管理办法。

如修改各类制度、细则等。

(3)加强教育:在分析损坏原因的基础上,向学校提出加强教育的相关意见,并配合学校对师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做到服务育人,从而从宏观上做到节约开支、节约维修费,并坚持原则,做到谁损坏谁赔偿,做好管理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