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产维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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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产维护制度

学校校产维护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提高校产使用效益,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产,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备、实验设备、办公设备、文体设施、校舍建筑、校园环境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成立校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校产管理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校产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校产登记、验收、调配、维修、报废等。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校产负直接管理责任,确保校产安全、完整。

四、校产管理内容1. 校产登记(1)新购校产入库时,由后勤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包括校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日期、购置价格、使用部门等信息。

(2)各部门使用的校产,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后勤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2. 校产验收(1)新购校产入库前,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验收,确保校产质量符合要求。

(2)验收合格后,由后勤管理部门将校产分配到使用部门。

3. 校产调配(1)校产调配需经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2)调配过程中,需确保校产使用效益最大化。

4. 校产维修(1)校产出现故障或损坏时,使用部门应及时向后勤管理部门报告。

(2)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校产维修,确保校产恢复正常使用。

5. 校产报废(1)校产达到报废条件时,由后勤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报废。

(2)报废过程中,需确保报废程序合法、合规。

五、校产使用与维护1. 使用部门应按照校产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校产安全、高效运行。

2.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校产进行检查、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后勤管理部门。

3. 使用部门应合理使用校产,避免浪费和损坏。

六、监督检查1. 学校定期对校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四篇)

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四篇)

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校舍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以下是可能包括在制度中的一些方面:1. 维修维护责任:明确各级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包括学校管理部门、维修部门、教职工和学生。

2. 维修维护计划:制定定期的维修维护计划,包括对校舍设施的巡查、保养和维修任务的安排。

3. 维修维护报告:建立维修维护报告制度,要求将维修维护工作及时记录并上报相关责任部门。

4. 维修维护预算:制定维修维护预算,确保有足够的经费用于校舍设施的维修和更新。

5. 维修维护流程:确定维修维护的具体流程和步骤,包括设备报修、维修任务派遣、维修材料采购等。

6. 维修维护标准:制定相关标准和要求,确保维修维护工作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规范。

7. 安全管理:建立校舍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定期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处理等。

8. 设施更新计划:规划设施更新计划,定期更新老旧设施,以提升学校的教学条件和环境。

9. 反馈和改进:建立学校与维修公司之间的沟通渠道,及时处理维修维护中的问题和反馈。

这些制度和规定的具体内容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制定和调整。

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二)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各级各类学校数量不断增加,校舍设施的规模和规格也不断扩大。

为了确保学校校舍设施的安全和运行效率,建立一套完善的维修维护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1.2 研究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校舍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加强设施的保养与管理,提高设施的使用寿命,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维修维护的原则和目标2.1 原则2.1.1 安全原则:保证校舍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1.2 经济原则: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维修维护成本,提高维修维护的效率。

2.1.3 预防原则:通过定期检查和维护,预防设施故障的发生。

2.1.4 及时维修原则: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设施运行不受影响。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3篇)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3篇)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校产的保护和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环境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校产包括固定资产、图书资料、实验仪器设备、文物古迹等。

第三条学校校产的保护与管理应坚持依法、科学、规范、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校产的管理工作应以科学普及、安全可靠、公平公开、高效便捷为目标。

第五条学校校产管理工作应以全面查阅、持续更新、定期维护为核心。

第六条学校校产管理工作应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校产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七条学校校产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八条学校校产管理应坚持现代科学技术与传统文化的有机结合。

第九条学校校产管理应重视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的原则。

第十条学校校产管理应以学生为中心,服务于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第三章校产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学校应设立校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学校校产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校产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十三条学校应设立校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校产管理工作。

第四章校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第十四条校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制定校产管理方针和政策,决定校产的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校产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实施校产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校产的登记、盘点、借用、归还等。

第十六条各职能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校产的管理,做好校产的保护和维护工作。

第十七条学生应加强对校产的保护和爱护,不得私自损坏、乱用校产。

第五章校产的管理措施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更新校产档案。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使用申请制度,明确使用校产的程序。

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借用管理制度,确保校产的利用合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维护修理制度,保证校产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保险制度,对校产进行适当的保险。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校产的安全性。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对校产使用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提高校产管理水平。

校产校具检修、保养制度

校产校具检修、保养制度

校产校具检修、保养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校产校具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保障师生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校产校具,是指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办公、生活等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校具检修、保养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校产校具的安全、正常使用。

二、校产校具的检修第四条学校应当定期对校产校具进行检修,确保其安全、正常使用。

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应当根据校产校具的实际情况和使用频率制定。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校具检修档案,记录检修时间、检修内容、检修人员等信息。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校产校具检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检修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资质。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校具检修质量控制制度,确保检修质量。

三、校产校具的保养第八条学校应当定期对校产校具进行保养,防止校产校具的性能下降和损坏。

保养内容应当包括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损坏部件等。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校具保养制度,明确保养周期、保养内容、保养人员等信息。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校产校具保养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保养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资质。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校具保养质量控制制度,确保保养质量。

四、校产校具的报废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校具报废制度,明确报废标准、报废程序、报废处理方式等。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报废校产校具的管理,防止报废校产校具流入市场。

五、校产校具的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校具管理制度,明确校产校具的使用、保管、维护、检修、保养、报废等环节的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校产校具的保管,防止校产校具丢失、损坏或者被盗。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定期对校产校具进行查验,确保校产校具的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六、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校产校具维修、保养制度

校产校具维修、保养制度

校产校具维修、保养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校产校具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产校具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校具维修、保养制度,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校产校具的正常使用。

第四条学校应当加强校产校具的维修、保养队伍建设,提高维修、保养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学校应当合理使用校产校具,防止过度消耗和浪费。

二、维修、保养责任第六条学校应当明确校产校具的维修、保养责任人和使用人,并签订责任书。

第七条维修、保养责任人负责校产校具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校产校具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使用人负责校产校具的合理使用和日常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保养责任人。

三、维修、保养内容第九条校产校具的维修、保养内容包括:(一)定期对校产校具进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等维护工作;(二)对校产校具进行必要的检修,确保其安全、可靠、有效使用;(三)对校产校具进行故障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对校产校具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十条校产校具的维修、保养工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计划,确保校产校具的正常使用。

四、维修、保养程序第十一条校产校具的维修、保养工作应当实行申报、审批、执行、验收的程序。

第十二条使用人发现校产校具有问题需要维修、保养时,应当及时向维修、保养责任人报告,并填写维修、保养申报表。

第十三条维修、保养责任人收到申报表后,应当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并确定维修、保养计划和预算。

第十四条维修、保养责任人应当将维修、保养计划和预算报学校审批。

第十五条维修、保养责任人根据审批结果组织维修、保养工作,并负责监督、验收。

五、维修、保养记录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校产校具维修、保养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维修、保养的时间、地点、项目、人员、费用等。

第十七条维修、保养责任人应当及时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并归档保存。

校产校具检修、保养制度

校产校具检修、保养制度

校产校具检修、保养制度为了确保我校教学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校产校具检修、保养制度是指对学校内所有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学设施设备,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

1.3 本制度旨在提高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保障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检修、保养责任2.1 设施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

2.2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设施设备的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2.3 校领导负责监督、检查设施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确保制度的落实。

三、检修、保养内容3.1 定期检查:每月对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3.2 定期维护:每学期对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3.3 定期保养:每年对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保养,延长其使用寿命。

3.4 紧急检修:对突发故障的设施设备进行及时检修,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检修、保养方法4.1 设施设备的检修、保养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4.2 检修、保养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3 检修、保养后,应进行验收,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检修、保养记录5.1 设施设备的使用部门应建立检修、保养记录,记录每次检修、保养的时间、内容、责任人等信息。

5.2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检修、保养记录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六、监督、检查6.1 校领导应定期对设施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落实。

6.2 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检修、保养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奖惩制度7.1 对认真执行检修、保养制度,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7.2 对违反检修、保养制度,导致设施设备损坏或事故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

八、附则8.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效率优先,保障教学;3. 节约资源,合理使用;4.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

第二章维修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总务处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维修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学校维修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固定资产的维修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三章维修申报与审批第七条固定资产出现故障或损坏,需维修时,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报单》,报送总务处。

第八条总务处接到维修申报后,应及时核实情况,并根据维修的轻重缓急进行审批。

第九条对于紧急维修事项,总务处应立即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条维修申报单应包含以下内容:1. 故障或损坏情况描述;2. 维修部位及所需材料;3. 维修预算;4. 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

第四章维修实施与验收第十一条维修人员接到维修任务后,应按照维修申报单的要求,及时进行维修。

第十二条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维修技术规范进行操作;2. 不得擅自改变维修方案;3. 不得浪费材料;4. 不得损坏其他设施。

第十三条维修完成后,使用部门负责人应进行验收,并对维修质量进行评价。

第五章维修记录与统计第十四条维修人员应做好维修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部位、维修内容、维修费用等。

第十五条总务处应定期对维修记录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为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第六章奖惩与考核第十六条对在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固定资产损坏、浪费或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职工校产维护目标管理制度

教职工校产维护目标管理制度

教职工校产维护目标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管理,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在编教职工、合同制教职工、临时工等。

1.2 校产维护目标管理是指学校对教职工在校产维护方面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通过制定目标、考核、奖惩等措施,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1.3 校产维护目标管理制度旨在提高教职工对校产维护的认识,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全员参与、共同维护的良好氛围。

二、校产维护目标2.1 校产维护目标包括以下方面:(1)财产安全: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包括校舍、设备、图书、档案等。

(2)设施完好:保持学校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设备。

(3)环境整洁:保持学校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杂物等。

(4)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采购、使用、报废等流程。

(5)节约资源:倡导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等,降低学校运行成本。

2.2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校产维护目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校产维护职责3.1 教职工在校产维护方面的职责:(1)自觉遵守校产维护目标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爱护学校财产,不得损坏、丢失、挪用学校财产。

(3)发现学校财产损坏、丢失、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4)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校产维护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5)接受学校对校产维护目标的考核,服从学校对校产维护目标的奖惩。

3.2 学校对教职工校产维护职责的监督与考核:(1)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工校产维护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维护目标考核体系,对教职工进行量化考核。

(3)学校应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4)学校应对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进行培训、教育,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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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财产管理制度⑴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物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可耻的良好风尚。

⑵所有校产校具都要登记入账,账册一式三份,校长室、总务处、管理人员各执一份。

外借、变卖、损耗、报废的财物,要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⑶落实专人保管养护,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可靠,使用方便。

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发放领用。

⑷实行使用管理责任制。

建立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制度。

开学初,总务处将桌椅等教学、办公、生活用具交给责任人,定人定位管理。

⑸定期进行检查评比。

物品保管责任人要经常检查承包使用的物具,学校管理人员定期全面检查使用、管理情况,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学期末,学校组织评比并给予相应的奖惩。

⑹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维修。

总务处要组织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对校产校具进行盘点检查,了解使用情况,及时向校长报告,安排维修。

⑺严格执行赔偿制度。

①每月底总务处、班主任要对教室各检查一次,物品损坏责任人要按价赔偿;②师生员工所借物品,如有损坏和遗失,按规定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③保管室存放物品,如因不负责任或不遵守操作规程而造成人为损坏和丢失的,由保管责任人赔偿;④学生毕业或工作人员调出,所有借用公物要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的要按价赔偿。

1.后勤仓库物资管理制度⑴严格执行收发制度,所有物品都应验收登账。

发放教学用品,要坚持节约原则。

⑵凡贵重的物品及电器五金等物,需经总务处同意后才能领取。

⑶每月盘点一次仓库,检查账物是否相符、发放是否得当。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⑷严格控制库存积压,尽量做到随购随用,认真验收标物规格是否相符,如发现伪劣物品应予拒收。

⑸管理好校具,做好出借、收回等工作。

⑹要做到熟悉各类物品的规格、性能、储存等知识,要重视防火、防潮、防霉烂、防盗窃等防范措施,堆放物品要分门别类、有条不紊。

⑺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做到物资供应主动、及时。

2.学校财产(物品)领发借用制度⑴学校的财物由总务处有关仓库保管员统一管理,教师因工作需要,必须通过保管员领取或借用,不得私自任意拿用。

⑵领取或借用学校财物必须办理一定手续,领用财物须如实登记填单,方可领取或借用,贵重物品须经总务处同意方可领借,借物使用完毕立即归还或按借用日期归还。

⑶归还物品(器具),保管员要验收,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按责任大小合理处置。

⑷学校原则上不向教职员工和其他工作人员出借财产,过去已借用的,要限期归还,未归还前,应该办理续借手续。

外单位借用学校财物,须经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⑸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本单位,其借用财产应如数交回。

3.教室、办公室财物保管使用制度⑴各教室内的财物由班主任负责保管,各办公室财物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包干使用。

班主任应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经常检查使用情况。

⑵各教室、办公室的财物,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根据公物保管、使用奖惩办法处理。

⑶各“年管办”经常对本年级各教室、办公室的财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⑷每学期末总务处对各教室、办公室内的财物进行一次验收,依照有关规定对于教室、办公室内财物保管使用情况,分别予以奖惩。

4.水电管理制度⑴杜绝水电的浪费是节约学校经费开支的一项重要措施,应加强宣传教育,养成随手关灯、关水的习惯,形成人人自觉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风气。

⑵教室、学生宿舍、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照明灯具及其他电器设备由学校批准,总务处负责统一装配,不准私自改装,不准私拉乱接。

⑶除学校工作需要外,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学生宿舍不准用大灯泡。

5.电教设备管理制度⑴认真执行国家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条例,明确专人加强对电教设备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所有设备能较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⑵要健全电教器材台账。

做到账目、橱签、标签、实物四统一,每学年清资核账一次。

⑶电教设备应根据不同类别分科分类,编号入册,定点存放,有序陈列。

⑷购置、调配电教设备,须经校长室批准后由电教组统一办理。

⑸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

借用须办理手续,由出借人验收;归还须由管理人员验收并记载,如有损坏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⑹所有电教设备只供教师教育教学用,学生不得擅自使用,不得挪作私用,不得借出。

特殊情况需借用,须经校长室批准。

⑺设备使用后,要切断电源,及时加罩,并按要求逐栏记载随机卡。

(8)设备遗失或损坏,由责任人按价赔偿部分或全部。

(9)凡正常报损报废的设备,须严格履行手续,经鉴定、审批同意后销账。

并妥善处理,不得私人占有。

(10)加强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11)电教室要定期向学校领导书面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根据需要请示给予必要的添置、补充。

6.文体器材管理使用制度⑴文体器材严格登记手续,每学期末认真清点一次,做到心中有数。

⑵教学和训练所用器材由任课教师事先登记领取,用后如数归还。

器材进门,保管人员都要点清,如发现损坏和丢失,查明原因,并登记入册。

⑶课外活动所用器材由各任课老师按规定项目到保管室领取。

⑷所借器材必须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停借一次,严重者给予必要的处罚。

⑸文体课上或课外活动时,对有意损坏或丢失器材者,必须按价赔偿。

⑹任何人不得将器材私自借出长期使用。

⑺各队的比赛服装,赛前一周发出;演出服在演出前一天发出。

赛后、演出后三天内由辅导老师督促收回。

如有遗失、损坏,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严重者按价赔偿。

⑻文体器材一般不外借。

外单位借用器材,需经校长室批准,并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⑼妥善保管好文体器材,经常维修,以延长器材使用期。

服装每学期日晒二次,保管室物品要存放整齐,保持清洁卫生。

⑽定期清点器材、服装,履行报损、报废手续,保证账物相符。

⑾体育教师和班主任要积极协助管理员做好体育设施和体育器材的使用、管理和修理工作。

7.电教仪器、教材出借制度⑴各学科电化教学需用电教仪器和电教教材均需办理借物登记手续,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归还,经管理员验收签字,方可注销。

⑵借出的电教仪器和电教教材都要按正确方法操作,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损坏,要及时说明情况,归还进行检修。

凡属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坏或遗失,按物品价格的全额赔偿。

⑶因教学需要长期借出的电教仪器和电教教材实行专人负责制,谁借谁负责保管。

⑷电化教学仪器、教材只供教学使用,原则上不外借,如特殊需要须经学校领导同意方可外借。

8.电教室管理制度⑴电教室是开展电化教学工作的重要设施,应充分满足各学科教学的需要,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

⑵为了保证各学科电教工作的正常开展,电教室要合理安排好电教场所,协助教师准备电教器材和电教教材,并认真填写好电教室使用记录表。

⑶加强电教硬件、软件的管理,积极制作各类软件,形成电教软件的系列化、规范化。

⑷经常检查和修理电教仪器,提高仪器使用率。

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定橱定位,科学管理。

⑸严格管好贵重器材,加强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贵重器材不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9.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计算机教室的装备是学校现代化教学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实行专人负责,严格管理。

⑵管理人员应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努力加强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不在计算机上打游戏,不收藏、传播黄色、淫秽软件。

⑶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精心保养机器设备,正确操作使用。

每天早晨要检查电路电压,并开窗换气,做好保洁工作,下班前要切断电源。

⑷教室内所有设备要按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定位,贴上标签,并逐一登记入账,做到账物相符。

⑸要建立管理手册,主要记载每天的日常工作及偶发事件。

⑹霉雨季节及多雨天气每天至少开机2小时,假期切忌长期关闭。

⑺师生进入计算机教室要换鞋(或加鞋套),未经批准闲杂人员一律不得入内,一般参观人员尽量不进入教室。

⑻切实加强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措施,并责任到人,教室内严禁吸烟。

⑼所有计算机要设有使用情况登记册,要督促上机人员记载,并及时查看,以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⑽当发现计算机设备有缺少、损坏现象,要及时上报,并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若是人为事故,要照价赔偿。

如无明确责任人,则由管理员赔偿。

⑾每台计算机要建立保养、维修等技术档案,严格控制外来磁盘的使用,定期做好病毒检测和杀毒工作。

⑿机房管理人员要注重调查研究,及时反馈信息,不断改进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10.关于外单位使用学校语音室、微机房等专用教室的规定⑴学校的电化教室、会议室、专用教室、教学用房是学校的固定资产,为保证教学工作需要,减少其它活动对教学的干扰,一般不出租给外单位使用。

⑵教学空余时间,如外单位借用,须经校长批准,到总务处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使用,任何人无权私自外借。

⑶凡是借用本校专用教室者,须交纳设备费与财产管理费。

⑷外单位使用以上教室,必须保持室内卫生,爱护教室内设备,如有损坏要按章赔偿。

⑸使用完毕,要经专职保管员检查合格后,使用人方可离去。

11.图书、资料管理制度⑴须建立健全图书资料台账(一式两份,一份存图书馆,一份报总务处备查),做到账物相符。

⑵教师借阅图书资料要依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并及时归还;学生借阅图书由班主任统一办理借阅手续,并及时归还。

⑶新进图书资料应在一两周内分类编目登记、上架借阅,并主动向教师推荐新书目。

⑷妥善保管好图书资料,及时做好防火、防蛀、防盗工作。

⑸借阅图书资料如有损坏、遗失等,按《图书资料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⑹定期清点图书资料,履行报损、报废手续,保证账物相符。

⑺学校图书资料只供本校师生借阅使用,一律不得外借。

⑻各种图书资料的借阅范围、借阅期限由图书馆工作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2.图书资料赔偿制度⑴凡遗失图书、报纸、期刊等,应以相同的版本价格2—3倍赔偿。

⑵成套的书如遗失一本,按整套书价赔偿。

⑶凡损坏图书,按其不同程度分别处理:⑷损坏情况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按书价10%—50%赔偿。

⑸损坏情况严重,影响内容完整,按书价100%赔偿。

13.实验室管理制度⑴建立健全各实验室器材台账和易耗品台账(一式两份,一份存实验室,一份存总务处备查),做到账物相符。

⑵任课教师应于分组实验前一周,填写好分组实验通知单送有关实验室。

实验室工作人员接通知单后,应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实验所需器材药品等到位并能正常使用。

⑶学生分组实验后,应认真填写好实验报告和实验记录表。

⑷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安全。

⑸实验室只供本校师生完成实验用,不对外开放。

如有外单位借用,须经校长批准。

⑹保持实验室内外清洁、安静。

14.实验器材借(领)用制度⑴教师因教学需要借用仪器,用后应及时归还;领用药品应由实验室工作人员记录消耗量。

领用危险药品时,领用教师、管理人员共同在危险药品专用册上签名,并严格控制数量,注意使用安全,剩余药品及时归还。

仪器、药品不准带回宿舍或其它地方供私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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