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9周安全事故及典型问题京建电[2014]981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对北京“12·29”等五起坍塌事故的通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对北京“12·29”等五起坍塌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4.12.31•【文号】建质[2014]192号•【施行日期】2014.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对北京“12·29”等五起坍塌事故的通报建质[2014]19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自今年10月以来,江西、广东、宁夏、河南、北京等地连续发生5起坍塌事故,导致人员和财产的重大损失,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要求,加大事故惩戒力度,杜绝类似事故发生,现对以下5起坍塌事故予以全国通报批评。
一、2014年10月20日,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河西接待中心工程,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6名施工人员死亡。
该工程建设单位,江西武功山嵘源国际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西省新干县建筑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耀东,项目经理邓和平;监理单位,江西建科建设监理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向民,项目总监赵协伟。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招投标手续;二是施工单位超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工程;三是施工单位未按要求编制和审批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四是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对高支模进行验收;五是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工程实体存在质量问题;六是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理职责,项目总监长期不在岗,现场监理不到位。
二、2014年11月10日,广东省佛山市新怡智逸大厦工程,发生基坑坍塌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
该工程建设单位,广东新怡内衣集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广东中誉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东启源建筑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永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智斌,项目经理罗海彬;监理单位,佛山市天信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水发,项目总监李文远。
2014-2015建筑工地事故一览

2014年住建部通报全国房屋市政工程较大以上事故列表
作者: 时间:2012-5-21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住建部通报全国房屋市政工程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共29起死亡人数共105人。
2015年住建部通报全国房屋市政工程较大以上事故列表Βιβλιοθήκη 死亡人数8 8 5 4 4
6
7 8
4
4 4
9
10
四川省成都市世龙公馆1-4号楼及地下室工程“10·5”事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天北新区生产基地工艺厂房“11·6”事故
4
4
2015年住建部通报全国房屋市政工程较大以上事故列表
序号
11 12 13 14 15
事故名称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第一大道工程“3·16”事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标准厂房3号楼“3·26”事故 青海省西宁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多巴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兴 起路段“4·5”事故 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双河乡移民搬迁小区及公租房挡土墙工程“4·29” 事故 河南省郑州市龙翔二街DN600给水管道过东风渠工程“6·12”事故
塔吊倾覆
• 2014年2月22日下午16时30分 • 江阴市先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1名塔吊 司机、3名安装拆卸工人在江阴市凤凰凯 旋门A地块工程工地2#塔吊操作平台上 进行第9标准节的顶升作业。正在顶升作 业时套架以上部分突然失稳下落,上层 操作平台上的3名操作人员随即从36米 的高空坠落,1人当场死亡,2名重伤送 医院抢救无效于晚上19:30死亡。
• 2012年9月13日13时26分,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景园”在建住宅 发生载人电梯从33层坠落事故。共有19人遇难。
(安全生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年修订)

(安全生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年修订)集团公司)所属电力生产企业释义1,非电力生产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事故等级第六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对电力(热力)系统安全稳定影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特别重大事故:(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释义2,下同)。
(二)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企业负同等以上责任的特别重大电网减供负荷和用户停电事故释义3。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二)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企业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重大电网减供负荷和用户停电事故。
第九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较大事故:(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二)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企业负同等以上责任的较大电网减供负荷和用户停电事故。
(四)发电厂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对外停电释义4,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20%并且持续时间30分钟以上,或者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10%并且持续时间1小时以上。
(五)发电机组因安全故障停止运行释义5超过行业标准规定的A级检修(标准见DL/T838-2003,下同)时间两周,并导致电网减供负荷。
(六)供热机组装机容量200MW以上的热电厂,在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采暖期内同时发生2台以上供热机组因安全故障停止运行,造成全厂对外停止供热并且持续时间48小时以上。
第十条一般事故分为:A类一般事故、B类一般事故。
第十一条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为A类一般事故:(一)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二)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安全生产案例教育素材s

倒塌的模板砸伤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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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某的帽子 和血迹
12
远处的竖井口用盖板盖 住,此竖井口无任何防 护,邱某从此处坠落
邱某从19层 坠至17层地 面
施工人员毛某正在施工现场东北侧 19层电梯机房屋面进行屋顶风机的 吊运,在消声器吊到楼顶的时候, 毛某前去摘钩,因竖井无防护,毛 某不慎掉下竖井,坠至17层地面。 20分钟后医院急救人员赶到,经现
方式挖槽,沟槽边沿堆土过高过近,并且
原混凝土路面破碎后还赶上一个伸缩缝处, 两名作业工人在此清槽,造成坍塌,将其中 一名下身压住,经抢救无效身亡。
这起事故和上页的事故一样,都是小河 沟里翻大船。施工人员都麻痹大意,违
施工人员下 身被此混凝 土块压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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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生命丧失。
5
为了便于施工现场内土方倒运,分包 单位临时租用一台50铲车倒运土方。
施工人员张某从楼顶找来一个稀料桶 (高25CM、直径18.5CM)准备当作 盛水的器具,请正在做电焊工作的何 某使用电焊切割小桶,切割时桶内残 存的稀料爆燃,将何某烧伤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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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击中施工人 员的钢管
施工单位使用塔吊吊运90厘米 长的碗扣脚手架(违反标准
未使用容器吊运),在吊运
中吊物与塔吊附着操作平台相 撞,导致两根碗扣脚手架从近
倾倒的钢 管堆放架
何某在配合塔吊进行脚手管倒运作业时, 头部直接钻入钢管堆放架(搭设不符合规 范)底部穿钢丝绳,此时钢管堆放架倾斜 倒塌,将何某头部砸在钢管下,导致当场 死亡。 家人在现场痛哭
2014-1-2 20
滑落的管材
北京清华附中重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现场勘验: 事发部位位于基坑3标段,深约13米、宽约42.2米、长约58.3米。
现场情况如下:
已经完成3标段下层钢筋的绑扎、马凳安放、上层钢筋的铺设等工作 马凳采用直径25mm或28mm的带肋钢筋焊制(方案要求32mm),安放间 距为0.9至2.1米(方案要求1米); 马凳横梁与基础底板上层钢筋网大多数未固定;
防微杜渐
警钟长鸣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清华附中12·29钢筋体系坍塌
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附中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工地,作业人员在基坑内绑
扎钢筋过程中,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发生坍塌,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基本情况 事故原因 事故处理 追责分析 事故教训与启示
1、未按照方案要求堆放物料。施工时违反方案规定,将整捆钢筋直接堆放在 上层钢筋网上,堆料过多,且局部过于集中,致使基础底板钢筋整体坍塌。 2、未按照方案要求制作和布置马凳,未按方案规定的32mm钢筋直径加工马 凳,未按规定的1m间距布置马凳,导致马凳承载力下降。
3、马凳及马凳间无有效的支撑,马凳与基础底板上、下层钢筋网未形成完整
4人受到党纪 政纪处分 4 人 受到党纪 行政处分 2 人被建议追 刑责 5人被追刑责 2 人受到行政 处分
2人受到行政 处分 2 人被建议追 刑责
三、事故处理 三、事故处理
刑责、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
北京建工集团 4人: 1、戴彬彬 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行政警告
五、事故教训 五、事故教训与启示
六、防微杜渐 警钟长鸣。
清华附中事故,虽然过去了一年多,但对我们来说仍然具有警示意义,要站在
安全生产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安居乐业、事关公司持续发展、事关自己 人身自由的高度去看待问题。公司安全生产目前面临工程跨度大、战线长、工期 紧等不利因素,加之我们对基础设施领域安全生产的特点、规律认识和掌握还不 够,所面临的风险是巨大的。因此,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 ,营造“人人重视安全、时时牢记安全、事事保证安全”的文化氛围,是公司在 座的每一位骨干应尽职责,也是必须坚守的底线。
(新)2014年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 1 -52%林西矿业公司典型事故案例(第二期学习材料)唐山开滦林西矿业公司2014年1月-7月14时间,共计发生伤工事故29起,其中顶板事故6起,机电事故1起,运输7起,一通三防事故1起,其它事14起。
一、按事故时间分析1、1月-7月14日事故分布情况在29起事故中,各月份分布情况不同,其中2月、4月伤工事故分别为7起,是最多的月份,其次是1月、5月伤工事故5起,6月份3起,7月14日前1起。
见图12、事故时间段分布情况在29起事故中,各点班分布情况不同,其中6点班15起,是伤工最多的点班,其次是10点班10起,2点班5起。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二、林西矿业公司伤工事故案例举例(一)、2013年12月27日2点班综三队短路电弧烧伤事故。
1、事故概况(1)事故发生时间:2013年12月27日两点班15时30分(2)事故地点:1000石门(3)事故类型:机电(4)事故性质:因现场违章操作引发的生产责任事故2、事故发生经过2013年12月27日综三队两点班班前会由机电副队长张顺财主持,讲了当班安全工作重点后,安排机电班长冯顺民带领职工陈双、代国勤、王德三人去1081泵站配合采面人员迁移泵站,并嘱咐四人11水平10道移动变电站带泵站的400馈电开关在六点班时放炮,机电科两点班去人处理,咱们配合一下,将负荷倒到旁边备用400馈电开关上,现场操作注意好安全。
冯顺民四人坐两点班11水平头趟倒勾车,大约15:00左右到达11水平10道,班长冯顺民没有看到机电科来人,于是安排王德、代国勤先将移动变电站带泵站的400馈电开关负荷线先甩了,泵站处好甩电源和负荷,等机电科来人后在将开关负荷接好,并让二人顺便检查一下准备拉运泵站用的绞车,冯顺民与陈双去泵站等待甩液泵负荷。
王德和代国勤到11水平10道- 2 -老变电室处,代国勤跟王德说:“等一会儿,我先看一下绞车”。
大约15:30左右王德到移动变电站发现开关已打零位并闭锁,于是王德将开关上盖打开,王德误认为开关负荷线柱没电,就没有使用验电笔测量负荷线柱是否带电,直接使用改锥对馈电开关中相负荷线柱进行放电,然后使用改锥对馈电开关中相和右相负荷线柱短接放电,造成两相短路,电弧将王德的左手、面部烧伤。
2014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事故统计
序号电力生产人身事故简述类别事故类别人群作业专业死亡作业许可辨识交底实施应急管人机环
2310月4日,宁波市新天下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员工在浙能台州第二发电厂“上大
压小”新建工程施工中,被高处掉落的压型板砸中,造成1人死亡建设物体打击承包商基建
技术改造
土建1111112411月15日,中电投集团公司吉林省吉
林市松花江热电公司工作人员在检查一期供汽管线膨胀节(距地面约3米
高)漏汽缺陷时,膨胀节突然爆破,作业人员被气流冲出,发生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
容器爆炸员工检修
维护试验
锅炉111111112511月29日,沈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
沈阳华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输煤皮带运行工作中,作业人员从燃料输煤皮带四段尾部地面不慎跌入下层皮带上,带入转向滚筒中,造成1人死亡
高处坠落承包商检修
维护试验
燃料11111
3011892302122616
作业许可辨识交底实施应急管人机环
253011892302122616
死亡事件作业环节失效(判断)失效方面(判断)
5 10
15 20 25 作业许可 辨识 交底 实施
1
18
9
23
15
20 25 21 22
16
序号电力生产人身事故简述
类别事故类别人群作业专业死亡作业许可辨识交底实施应急管人机环0
5
10
管 人 机 环
6。
2014年发生的电力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2014年1月份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2014年1月份,全国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安全事故,没有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1月份,全国发生一般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2起,死亡3人,均为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减少2人。
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同比减少1起,死亡人数相同;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同比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
1月份,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同比减少1起。
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同比相同。
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为:1、1月3日,国电山东菏泽发电厂燃料运行人员在燃料装卸过程中,被运输燃料车辆挤压,造成1人死亡。
2、1月17日,天津滨电电力工程公司的分包单位天津海能电建有限公司在天津滨海电力公司220千伏滨中一线升高改造工程施工中,新塔组立完毕后准备拆除老塔时,新塔突然倒塌,造成塔下作业人员2人死亡。
线路因跨越高速路进行升高改造,项目出资方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电力安全事件为:1月5日7时54分,徐州华润电厂(装机容量4×30万千瓦和2×100万千瓦)5、6号机组(2台100万千瓦机组)跳闸,损失出力160万千瓦。
初判原因为雾霾严重且空气湿度大导致厂区内500千伏出线绝缘击穿短路。
2014年2月份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2014年2月份,全国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安全事故,没有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2月份,全国发生一般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2起,死亡4人,均为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
2月份,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同比减少4起。
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为:1、2月21日,华电所属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运行人员在进行7号机组电动给水泵电机绝缘测试时,发生触电事故,造成2人死亡。
清华附中1229钢筋体系坍塌事故案例分析
一、基本情况
事故经过:12月29日6时20分,作业人员到达现场实施墙
柱插筋和挂钩作业。
7时许,现场钢筋工发现已绑扎的钢筋柱与轴线位置不对应。张焕良接 到报告后通知赵金海和放线员去现场查看核实。
8时10分,经现场确认筏板钢筋体系整体位移约10厘米。随后,赵金海
让钢筋班长立即停止钢筋作业,通知信号工配合钢筋工将上层钢筋网上 集中摆放的钢筋吊走,并调电焊工准备加固马凳。
施工作业。田勇只(劳务单位钢筋工工长)确定使用25mm或28mm 钢筋制作马凳。赵金海(劳务单位技术负责人) 、李雷(劳务单位钢
筋班长) 、李成才(劳务单位钢筋组长)组织作业人员绑扎底板钢筋
一、基本情况
事故经过: 2014年12月28日下午,劳务队长张焕良安排塔吊
班组向上层钢筋网上方吊运钢筋,经调看现场监控录像,共计吊运24
上层钢筋网上多处存有堆放钢筋物料的现象。
事发时,上层钢筋整体向东侧位移并坍塌,坍塌面积2000余平方米。
一、基本情况
工程承揽:
2013年,杨泽中(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为进入北京建工一建公司工
作,经介绍结识北京建工一建公司和创分公司副经理赵纯青,赵纯青承 诺杨泽中如能引入工程项目,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项目的预算、核算工作。工程开工后,杨泽中垫付了前期工程费用。 2014年8月1日,北京建工一建公司与杨泽中签订的劳动合同生效。
事故发生后,北京建工一建公司销毁了3份署名为王琴的《内部承包
合同》,与杨泽中本人重新签订了《内部承包合同》,并提交至事故调 查组,严重干扰了事故调查认定工作。
一、基本情况
8时20分许,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失稳整体发生坍塌,将在筏板基础钢筋
体系内进行绑扎作业和安装排水管作业的人员挤压在上下层钢筋网之间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12.18•【字号】京建施[2009]889号•【施行日期】2010.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的通知(京建施〔2009〕889号)各区、县建委、安全监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安全监管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处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重大隐患是指有可能导致群死群伤和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加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全监管局”)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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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路局网络电报
京建电[2014]981号
安全事故及典型问题周报
﹙第三十二期﹚
为及时吸取全路有关工程施工事故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在我局发生,减少及遏制各类违章行为,根据局领导指示,现将全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及局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程施工有关事故通报
1.上跨铁路施工组织不当导致梁体坠落。
12月18日2时40分,中铁大桥局在南昌局鹰厦线厦门~厦门高崎Ⅱ场间K689+495处,进行上跨铁路的公路桥上防护棚及贝雷梁架拆除施工,由于参与拆除作业的两台汽车吊在起吊作业中未同步,致使一台汽车吊倾倒,造成鹰厦线上、下行线断线塌网,中断上行线行车12小时29分钟,中断下行线12小时47分钟,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
2.无计划邻近线路起梁作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12月17日16
时00分,南昌局鹰厦线厦门高崎Ⅱ场~厦门间下行K685+950处,厦门工务段违章利用列车间隔对放臵在线路旁边的施工便梁使用木枕进行起高,在起高过程中由于木枕内部腐烂,导致枕木下榻便梁倾斜侵入下行线限界。
3.违章顶进立交施工导致线路严重下沉。
12月16日,中铁四局在上海局北仑线宝幢站内进行立交桥顶进施工时线路下沉,几何尺寸严重超限封锁线路。
初步原因:施工单位违反施工方案要求,完成1、2号框架箱顶进后,在线路尚未架设施工便梁的情况下,提前开挖3、4号基坑,工作坑开挖面过大,路基边坡不稳沉降,轨道几何尺寸超限。
二、有关部门检查发现典型问题
1. 12月22日13:51至14:36,津山线十三冶线路所至塘沽间上下行线架桥机过孔、架梁施工,施工单位中铁一局架梁时桥面未清理干净,桥面上有捆绑钢丝绳的铁丝,有坠落危险。
2. 12月19日21:30至20日1:30京广线柳辛庄至北信号线路所站间落道施工,施工单位中铁六局驻站人员20:50登记完成运统-46,较规定时间晚20分钟。
3. 12月23日13:51至14:36,津山线十三冶线路所至塘沽间上下行线架桥机架梁施工,施工单位中铁一局施工过程中,桥上施工人员安全帽掉下地面。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严格干部检查盯控制度,抓好施工方
案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2. 针对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立即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抓好问题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每周四10:00前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表”(见附表)报建设处邮箱:bjjjsca@,未销号问题每周填写推进情况直至销号,必要时可另附照片及文字。
附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表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表
填表人:联系方式:。